【民生观察2018年3月21日消息】本网从刘晓原律师处得悉,曾因”首都机场爆炸案”获刑六年的冀中星在连续获得两次减刑的情况下提前释放出狱,但冀中星为之艰苦维权十几年的原殴打致残案件却一直未有具体说法。
据悉,今日上午,冀中星由其父亲从服刑的监狱接走,大概下午四点回到山东老家。据刘晓原律师介绍,冀中星曾于2016年12月获得减刑一年,刑期由2019年7月19日提前至2018年7月19日。这次在三月份就获释,证明又被减刑大概四个月。
公开消息显示,冀中星案发前一直在东莞厚街镇一带以摩的营生,事发2005年6月28日晚上,冀中星开摩的送客在途经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无故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只能以轮椅代步且需要有人长期照顾。此后长达8年,冀中星以上访、诉讼及路边放鞭炮等多种方式,向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但一直未获解决。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去到北京首都机场散发上访材料喊冤,不慎触发手中的土制火药包,被北京警方以涉嫌“爆炸罪”将其刑事拘留。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冀不服上诉,2013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驳回了冀中星的上诉。2013年12月10日,冀中星被送至山东邹城监狱服刑。由于爆炸案中冀中星炸伤一条手臂,加上本身的残疾瘫痪,入狱服刑后,冀中星一直住在监狱医院的病房里。虽其本人、家属以及律师均曾多次提出监外执行的要求,但最终未获批准。
刘晓原律师透露,虽然冀中星的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东莞市市委和市政府当晚有召开紧急会议,声称要对冀中星控告的被殴打致残一案进行复查,连广东省公安厅亦向媒体通报称要复查此案。为此,刘晓原律师代理冀中星向东莞市政府和广东省公安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均被以属刑事案件信息为由拒绝公开。随后,刘晓原律师代理冀中星向广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广东省公安厅,被法院拒绝立案。东莞市中级法院受理了冀中星起诉东莞市政府一案,但最后亦被驳回。当年事发后,在海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之下,东莞市公安局声称已于2013年9月11日,对冀中星控告的被殴打致残案作刑事案件立案。此后,刘晓原律师曾多次向东莞市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对方均以案件还在侦查之中为由不作答复。案件已过四年多时间,至今未有任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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