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张华,女,汉族,户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骐路11号海景花园,联系电话:150591xxxxx
被控告人:
1.张雪芳五凤街道
2.施洁菲鼓西街道
3.邵永(五凤派出所民警,警号:110315)
4.福州驻京办事处(具体涉事人员不详)
5.涉事黑社会保安(具体身份信息不详)
事实与理由:
2025年9月2日,控告人因私人事务前往北京,当晚9时许,在首都机场准备乘车时,被被控告人张雪芳、施洁菲、五凤派出所民警邵永(警号110315)、福州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多名黑社会保安非法控制。期间,上述人员未出示任何合法证件,未说明任何执法依据,强行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民警邵永首当其冲殴打本人,强行塞进车内夹缝中。
在车内,福州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及黑社会保安对控告人实施殴打,抢走控告人手机,将控告人按压在座位夹缝中持续围殴半小时,导致控告人身体严重受伤。2025年9月6日,控告人前往新店派出所报警,警方仅出具出警单,未依法立案侦查。经医院检查,控告人四肢布满淤肿,后续数日无法正常行走、坐卧,身体健康及人身权利遭受严重侵害。
被控告人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非法限制控告人人身自由、实施暴力殴打,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且已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控告请求
1.恳请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纪委、福建省纪委对本案依法立案侦查,查清被控告人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抢劫的全部事实;
2.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张雪芳、施洁菲、邵永(警号110315)、福州驻京办事处涉事人员及黑社会保安的刑事责任;
3.依法维护控告人的合法人身权利,督促相关部门对控告人的人身伤害损失进行赔偿。
附证据材料
1.新店派出所出具的《出警单》(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记录、病历及身体伤痕照片(复印件及原件待核查);
3.首都机场相关区域监控录像调取申请(需相关部门依法协助调取)。
此致
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纪委
福建省纪委
控告人(签名):张华
年 月 日
民生观察网的博客
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重庆市沙坪坝区居民集体声明张贴安民告示
我们是重庆市沙坪坝区居民。
居住在沙坪坝区劳动路、教院路、百年世家、三峡大厦,与重庆大学相园村地块相邻。
重庆大学B区校外位于相园村的一块地有一段围着它的围墙,几年前修建在国有空地上,并完全占据了人行道。这里是沙坪坝正街通往磁器口的必经公路,本来就是两车道,现在又没有人行道,因此这里交通事故频发,过往行人怨声载道。
近年来沙坪坝区人大代表多次投诉该围墙,要求围墙后退,让出人行道,让出国有土地,但是重庆大学置若罔闻。现在重庆大学明确表示围墙不是他们学校修的,沙坪坝街道办事处郭家川副主任也公开表态围墙不知是谁修的,但决不是重庆大学修的。
既然有上述两个部门的说辞,那我们众邻居贴出公示,从贴出之日起30日内无人认领我们自己动拆除该围墙,让老百姓平安出行。
以下为众邻居签名:2025年10月31日(签名列表)
居住在沙坪坝区劳动路、教院路、百年世家、三峡大厦,与重庆大学相园村地块相邻。
重庆大学B区校外位于相园村的一块地有一段围着它的围墙,几年前修建在国有空地上,并完全占据了人行道。这里是沙坪坝正街通往磁器口的必经公路,本来就是两车道,现在又没有人行道,因此这里交通事故频发,过往行人怨声载道。
近年来沙坪坝区人大代表多次投诉该围墙,要求围墙后退,让出人行道,让出国有土地,但是重庆大学置若罔闻。现在重庆大学明确表示围墙不是他们学校修的,沙坪坝街道办事处郭家川副主任也公开表态围墙不知是谁修的,但决不是重庆大学修的。
既然有上述两个部门的说辞,那我们众邻居贴出公示,从贴出之日起30日内无人认领我们自己动拆除该围墙,让老百姓平安出行。
以下为众邻居签名:2025年10月31日(签名列表)
大集体的罪恶警醒不了中共的复辟
(编者按:四中全会落幕后,十五五规划有关农村发展问题,事关数亿中国农民福祉,值得各界关注。从中共一再强调权力将深度介入农村农业经营机制,支持建立合作社,加强「统」力等等,可以想见接下去中共推进农村大集体的努力。中国农村大集体改革前致使三年大饥荒饿死3700多万人,改革后40余年衍化出南街村此等奴役侵害村民,蚕食社会,遗祸民族的毒瘤,无不警示着重返大集体的灾难后果,应该唤起国人坚定包产到户的决心。)
一、四中全会对农村发展所谓「加强政策集成」与发展合作社显示要剥夺农民承包经营自主权
中共官媒报道,中共四中全会提出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发挥千年农耕文明特质和中国制度优势。相较于世界其他农业强国,中国面临着人口基数大、需求规模大、小农数量多、人均资源少等压力,但也具有举国体制、超大市场、农耕文明等优势和机遇。
「十五五」时期,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大量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化相适应,需把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放在建设农业强国的突出位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在优化「分」的基础上,更好实现「统」的功能,通过更有效的「统」促进统分协同发展。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营造各类主体竞相发展的新局面。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中共吹响重回大集体号角
2024年6月2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将自2025年5月1日实施。此法标志着中国在农业和农村管理上的重大变革,重新强调了集体经济的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村级及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法强调,发展壮大新型农业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提升中共在农村基层的组织凝聚力,是其主要目标。
批评与反对声浪:重返人民公社?
此法一经公布,便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与批评。经营油管频道的资深媒体人王剑指出:「集体经济就是公有制,接下来就是人民公社。」公民记者张展在推特上批评,「这是要开倒车吗?还是叫民间互害再来一波?」蔡慎坤也表示,「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再搞集体经济,没想到习近平稳扎稳打一步步把中国强拉回到毛泽东时代。」
旅居澳大利亚的作家袁红冰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份法案的目的不仅仅是重现文革时期的人民公社,而是为了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政治形势。他认为习近平正在把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推向战时状态,此次对农村的法规实际上是要使整个农村在战争状态下,有法律进行更严密的控制。
农村经济控制的加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强化了中共对农村经济的控制,规定农村集体组织负责向农村发包土地、办理宅基地申请及使用事项、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并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
作家野夫指出,此法的出台是为了备战备荒。由于中国粮食总产量微增2%,但进口量增幅超过20%,这暴露了中国在粮食安全上的脆弱。他认为,此次立法是为了应对可能的地缘政治冲突,尤其是在南海或台海地区发生武装冲突时,中国极可能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
土地承包制:临时政策的终结?
土地责任承包制是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旨在解决饥饿问题。然而,野夫认为,这是一项临时性政策,随着时间推移,当局发现农民不种粮,有的甚至去超市购买粮食,暴露了粮食来源不足的问题。当局认为,通过经济上的极权来恢复集体经济的趋势,能使农村的中共党组织进一步强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农业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从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回归。这不仅仅是对农村经济的再造,更是中共在面对内外压力下,巩固其在农村地区统治基础的一个重要举措。然而,这种重回集体经济的举动,是否真能如期达成其目的,还有待观察。
三、大集体的明显问题
大集体模式别看极个别的可以迅速发展起来,但若要全部实施大集体,其实市场竞争和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激烈,优胜劣汰问题更严重,如果一个村集体出现资不抵债,将如何处理,难不成将整个村庄的资产、土地出卖,让这些人成为真正的无产者,若如此,其社会危险性更大,所以非常的不妥。
同时,大集体形式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这种问题将严重损坏集体成员的利益,甚至拿集体成员的利益进行交换。也更容易出现人浮于事的问题,利益分配不均问题,组织涣散问题,这一点是非常可怕的,而且从以往经验来看,大多数的集体组织其能力是受到质疑的。成功的只是极少数一部分人,可用凤毛麟角来形容。
有人质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理念不同,话又说回来,实施大集体模式,未尝不是如此呢?我看结果也还是只有一部分先富起来,而不可能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我们要一直不断地追求下去。
四、历史——中共对包产到户「支持有功,反对有理」的糊涂帐
实际上,围绕包产到户这个基本政策问题,当时高层内部和社会上都曾出现政治清算的呼声,但是并未展开。
随着1982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关于包产到户的政策争执宣告结束。这里所谓「争执结束」,是指包产到户不再存在政策制约,可由农民自主选择。而此前,则多有政治打压、理论指责和政策否定。1978年末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曾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1980年秋75号文件仍然认定包产到户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但为解决温饱而有条件的允许局部地区实行。1983年中央1号文件肯定为「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随后进一步将改革根本经验总结为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应该说,进入1983年,中央对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有结论的,即: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的新发展。但是,对于这场冲突中的不同意见双方,特别是对于抵制打击包产到户的人物,并没有正式的说法或结论。从高层结果来看,虽然支持者受到了褒扬,但是反对者没有受到批评。这被概括为「认识过程有先后之别,政策立场无对错之分」,双方谁都没有得罪。一些坚持改革者获得提拔重用,一些反对改革者也获得提拔重用。反对者不仅没有被处理,而且也没有检讨,不仅当时没有,而且后来也没有。
后来,一些包产到户反对者显然有所反思,但这些所谓「反思」,大都是为当初的行为辩解辩护。这是一种妥协结局:坚持改革者有功,反对者有理。进而成为这样的僵局:支持改革者虽然有功,但是「无理」;反对者虽然无功,但是「有理」。有理自然也就无错,也就无需检讨。直到现在,有些反对者仍然理直气壮,坚持认为「集体化」才是社会主义大方向,「家庭经营」不是社会主义大方向。问题在于,凭什么说「集体化」才是大方向?发生过的「集体化」已经被历史所淘汰,不仅在中国被淘汰,而且在世界范围内被淘汰。离开民众的根本权利和现实要求,大谈「集体化」,这种「理」其实是一种「歪理」。
五、重回大集体是条死路
过去以人民公社化为主要形式的大集体农业,是建立在高度公有制计划经济模式下。现在是多元经济所有制平等共存的现代市场经济,重回大集体不仅不现实更没有可以存在的时代背景和经济大环境。
一些人已经说了很多分田单干的短处,土地碎片化不利于机械化,家庭单干不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规模化发展,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也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现在土地大量撂荒并大量进口粮食等等。
但说一千道一万,是联产承包后才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大事。这是铁打的历史事实!人民公社几十年,集体化、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无限美好,但在人们温饱所急需的粮棉油面前只能是好看不中用的画饼。
分田单干让人们吃饱了饭,但在农村的致富路上却不能完全依赖它。但有了温饱才有其他的一切,现在一些人吃饱饭骂单干,实在是撑得闲得没事干。说他们忘恩负义还是客气了点,要说他们是些没学会走路就想跑想飞的浑人也许更恰当一些。
农民单干了几千年,共和国之前的单干能和土地所有权完全收归集体和国有时性质一样吗?现在我国粮食年产量已经迈上1.3万亿斤的水平。可在一些人眼里却成了农村耕地大面积撂荒靠大量进口粮食才能满足温饱的状况。他们不相信国家公布的粮食产量和耕地利用测绘数据,也许更不知道中国的粮食储备规模早已在全球高居榜首。
中国人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人手里不过三四十年,一些人就贬低和否定联产承包鼓吹重回过去的大集体。这就是典型的吃饱饭砸锅数典忘祖!
机械化、规模化在人民的温饱没解决前全是屁话。未来的农业必须在市场化基础上顺其自然地走向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最终实现现代化。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没有一条能够重回过去那种集体化。
六、网友对重回大集体的评议
东邪西毒:现在又在炒作农村集体化土地都是不怀好意。别有用心的好家伙!!!
半个闲人:全世界目前只有5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越南,老挝,朝鲜,古巴。都是贫穷混乱的代称。
向阳:请问未来市场化土地集中化后,几亿农民何处去?
同志你好:为自己劳动最光荣,为别人劳动是骗子!为坏人劳动是疯子!
下头男:让我想起一位朋友,自己在市场混不下去就会回想大集体制度。[大笑]
古之剑者:补充一点,农村合作发展必须以稳定和保护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保证农民主体利益为前提,否则农民可能被资本和强权吞噬得渣都不剩
骆驼祥子:现实是分田单干不影响机械化普及!鲁西南90年代中期都普及联合收割机、耙地机了。现在农民大多数都把耕地承包给种田大户了,种地的农民只是农村人的少数而已。
知乎用户V8dMb4:农业的是让农民做主
大地草木:非常正确!我就是60年代在农村长大的人,经历过大集体与分田到户,那个差距非常巨大,感触深刻!今天有些人在唱农村大集体,我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他们经历过农民大集体吗?唱农村大集体的绝对是别有用心的人,是妄图搞乱中国农村的人!
钱十元:公社是朵向阳花社员是那藤上的瓜,大傻瓜。[捂嘴]
自由人:共产,要的就是个「共」字,万变不离其中,玩的就是这个,你不服?
Avatar for:吃大锅饭的日子又回来了,又要饿死人了。
七、大集体神话破灭的南街村
据媒体2025-11-05报道,南街村的黑料层层叠加:经济破产、社会奴役、领导腐败。它戳破了中共的「共产主义神话」,暴露了极权主义的丑陋。面对这样的体制,我们不能再被宣传迷惑。历史告诉我们,中共的「统一」衹会带来灾难。让我们用真相对抗谎言,推动一个没有中共的自由中国。衹有抛弃共产主义,中国才能真正繁荣。南街村的红旗,终将在真相的风暴中倒下——让我们共同见证那一天。
在中共的宣传机器中,南街村——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的一个小村庄,总人口不过三千余人——长期被塑造成一个「共产主义天堂」的样板。这里被誉为「毛泽东思想的活教材」,村民每天升国旗、唱红歌,享受免费住房、医疗和教育,表面上实现了毛泽东时代「共同富裕」的梦想。然而,这种光鲜表像下隐藏着深刻的黑暗:巨额债务、领导层腐败、村民的奴役式生活,以及对自由的彻底剥夺。南街村不是什么「奇迹」,而是中共极权主义失败的缩影,一个用谎言和强制维持的「红色泡沫」。通过查阅各种历史资料、媒体报导和最新动态,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被中共捧为「亿元村」的地方,早已经资不抵债,神话彻底破灭。它不仅暴露了集体经济的荒谬,更揭示了中共一贯的欺骗本性:用意识形态包装权力和贪婪,牺牲民众来维持统治。进入2025年,南街村虽仍坚持集体模式,但面临债务压力和转型困境,据报导,其发展已放缓,甚至有声音质疑其是否会「消失」,不过村内企业如方便面厂仍在运营,品牌效应犹存。
早在2008年《南方都市报》揭露了南街村靠贷款支撑并拖欠银行16亿巨额贷款的真相。我作为一名银行普通员工,对这种糟蹋人民血汗钱的无良的政策性贷款感到愤慨,对南街村背后的原教旨主义极端势力深恶痛绝。早在十多年前,当我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南街村的事迹时,立刻就联想到曾经震惊世界的「人民圣殿教」。因为南街村的组织形式,行为特征,经济分配形式与精神控制手段同「人民圣殿教」如出一辙,它们都对村民实行思想洗脑和精神控制,村民不领工资,财产全部归公,村民的生活靠组织分配和发放。
八、巨额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补贴造出南街村「红色神话」欺世
南街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1977年,26岁的王洪彬(后改名王宏斌)当选村党支部书记。他仅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却以一股「傻劲」——官方说法——带领村民「斗私批修」,收回分到农户手中的土地和承包企业,重建集体经济。1980年代初,村里建起砖厂、面粉厂、啤酒厂等村办企业,1991年经济产值达1亿元,1997年更飙升至17亿元。官方数据宣称,南街村人均收入远超周边农村,村民享有免费医疗、教育和住房,村内建起宽阔广场和中式牌楼,宛如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
这种模式一度被中共媒体大肆宣扬为「共产主义小社区」,吸引无数游客和「红卫兵」后代前来朝圣。村广场上矗立着毛泽东的巨型雕像,每天播放革命歌曲,营造出一种时光倒流的毛时代氛围。王宏斌声称要用毛泽东思想武装村民,拒绝私有化,推行「供给制」——村民每月固定工资150-200元人民币,换取免费福利。村口矗立着巨大的毛泽东像,村内禁止私人企业、KTV等「资产阶级娱乐」,推行「按劳分配」的集体经济。中共高层从江泽民到习近平,多次点名表扬南街村,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
但这套叙事衹是表面。早在1979年,王宏斌带人去新乡刘庄「取经」,学习办工业的门道,却将其包装成「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南街村的崛起依赖于两个「隐形外援」:巨额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补贴。这些资金并非来自高效的生产,而是中共为了维持「红色典型」而强行注入。历史资料显示,南街村的「亿元神话」建立在权力经济之上:通过政治关系获取低息贷款,却用于低效的投资和宣传,导致债务堆积如山。这种模式并非孤例,它是中共从大跃进时代继承的遗产:用空洞的意识形态掩盖经济灾难。2025年,南街村被描述为「乌托邦式」村庄,但其现状显示,积累的品牌效应和产业体系虽有潜力,却因债务和低效运营而面临挑战,5月18日还参与了相关发展活动,试图注入新活力。
九、借集体之名行私有之实而被掏空的大集体
南街村的「集体繁荣」早已破产。据媒体报导,该村负债高达十多亿人民币,扣除外来廉价劳动力后,本地村民的生活远非宣传中那样「丰衣足食」。村办企业表面风光,实际依赖七千多名外来务工者,这些人被当作「廉价奴隶」,工资微薄,福利更无从谈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仕政一针见血地指出:南街村的快速增长,「一是靠巨额银行贷款,二是靠廉价的外来劳动力」。没有这些贷款,王宏斌的工业帝国根本无法上马,更别提吸引劳工了。估计村内债务高达十余亿元,远超资产总值,早已资不抵债。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多家国有银行曝光对南街村的坏帐,贷款「血本无归」。
这些贷款从何而来?靠的是王宏斌的「红色人脉」。作为中共的「红模范」,他轻松从河南省农信社、中国银行等机构套取资金,用于扩建工厂和「毛庙」。但经营不善导致产能过剩:面粉厂、啤酒厂堆满库存,工厂闲置,工人却仍需强制劳动。村民们的税收和劳动成果,被用来偿还这些「党债」,形成恶性循环。2002年后,村经济急剧下滑,失业率飙升,许多家庭沦为「债奴」。更讽刺的是,南街村早在2004年就「偷偷」完成了私有化。一直宣称反对私有制的领导层,将集体财产转为「村里三大班子」的个人名下。王宏斌和村干部由此变身「红色资本家」,掌控巨额资产,却让村集体背负沉重债务。海外媒体和X平台用户进一步曝光,村里虽对外号称集体经济,但实际已转型为私有企业,债务高达数十亿元,村民福利依赖贷款维持。
红歌会网的一篇辩护文章反而无意中承认,南街村「生意变差一些罢了,经济缩减罢了」,但「不可能破产」——因为有法律保护和政府兜底。这暴露了中共的伪善:表面上歌颂集体主义,实际用国家资源维持一个失败的样板,牺牲纳税人的钱来粉饰太平。YouTube视频《今天我们来讲南街村,南街村的现状如何?》也指出,村里的「繁荣」早已破灭,隐藏着港圈黑幕般的黑暗。进入2025年,南街村的债务问题持续发酵,据报导,其发展放缓,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但村内福利政策如免费教育、医疗和住房仍部分维持,村民生活水平虽高于过去,却面临转型压力,从辉煌走向困境的迹象明显。
十、光环背后的荒淫与邪恶
随着人民圣殿教的壮大,琼斯的权利欲极度膨胀,教派内的民主气氛愈来愈少。他把自己从以前的上帝的代言人的地位变为声称自己就是上帝本身。他是信徒的「父」,是他们的「主」,任何人不得违背他的意志,否则就是叛徒。教会中每个信徒的发言都充满对他的赞美和歌颂之词。原来他所宣传的「爱」也为愈来愈严格的纪律和惩罚所替代。更有甚者,他利用信徒对他的崇拜,在教会内可以对任何一位年轻、有吸引力的女会众提出性要求,而无人敢拒绝,许多被他选中的妇女还把这视为无上的荣光。所有这些都引起了教会中一些中产阶级对他的不满,有些人开始设法摆脱他的控制。
随着南街村的发展,「班长」王宏斌的权利极度膨胀,在南街村,实际就是王宏斌一人说了算。南街村不但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实行生活资料公有制。村民除了穿衣、买青菜,从婚丧嫁娶到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所有费用都是南街村给的。如果反对王宏斌或者犯了什么错误,这些好处一下子就会消失。班长及其亲信可以对村里的任何一位年轻的、有吸引力的女村民提出性要求,谁也不敢拒绝,否则就停发生活用品,甚至全家都会被逐出村民楼。在长期的洗脑和精神控制下,许多女性对能够为班长服务感到无上的荣光,因为班长在村民眼中是伟大领袖的化身。2003年5月,南街村主任王金忠因病死亡。清理其遗物时至少发现了2000万现金及多本房产证。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追悼会当天,有几个抱着小孩的女村民来到现场,称小孩是她们为王生的,对王生前拥有的财产提出要求。
十一、社会黑幕:洗脑、奴役与缺乏自由
南街村的黑暗不止于经济。村里幕后充斥「荒淫与邪恶」:村民没有出行自由,每天必须进行毛泽东思想学习,放弃任何「杂念」,绝对服从王宏斌。王宏斌的公式「9+1=0」道出真相:关起门来用毛思想武装9天,一旦出去一天,就前功尽弃。这是一种典型的洗脑机制,类似于文革时期的「思想改造」。村民生活如监狱:不允许开办私有企业,言论受监控,日常活动被集体仪式填充。BBC报导,南街村是「时间遗忘的村庄」,村民们似乎「不情愿」地生活在伪毛时代中。有人比喻如同一个「黑色喜剧」:腐败的村领导通过「红色旅游」维持村庄,阻止年轻人离开。实际远非喜剧——村民被困在债务和意识形态的牢笼中,无法逃脱。
村内近万名员工中,多数是外来廉价劳工,月薪仅150-300元,无福利、无社保。这些劳工来自全国贫困地区,被高薪谣言诱骗而来,却沦为「现代奴隶」。工作环境恶劣:长时劳动、无休假,拒绝者遭殴打或扣押证件。村民更惨,依附集体即意味着丧失自由——不参加「毛学习」,即无饭吃、无医看。王氏的控制更如邪教:每天早请示、晚汇报,强制背诵毛语录,村内广播24小时播放革命歌曲。据披露,幕后充斥「荒淫与邪恶」:王宏斌亲信涉嫌性侵女工,异见者被「失踪」或「自杀」。外来工待遇虽略好于血汗工厂,但仍被禁外出,村口设卡严查。这种「红色监狱」,让人联想到朝鲜劳改营:表面「一家亲」,实则铁腕压迫。难怪有劳工匿名爆料:「我们不是在建共产主义,而是在给王宏斌修坟墓。」更深层的黑料源于中共的历史暴行。南街村的集体模式源于人民公社时代,那时毛泽东的「三面红旗」导致3755.8万人饿死。在公社制度下,农民劳动一天衹值3分钱,许多村庄欠债累累,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南街村不过是这个失败模式的延续:表面平等,实际是权力者的天堂,民众的地狱。2025年,有网友仍将南街村视为「最后的人民公社」或旅游示范点,但也有人质疑其生产方式落后于现代。
十二、南街村的启示:中共极权主义的缩影
南街村不是孤立的失败,它是中共体制的镜像。从大跃进到文革,再到今天的「共同富裕」,中共一贯用集体主义包装独裁。盲井案等事件显示,中共统治下,贫穷和绝望让民众丧失人性。南街村的债务和洗脑,正是这种体制的必然结果。有人警告,共产党来会带来血腥土改和暴力。真相频道揭露,中共甚至在南泥湾种鸦片贩毒维持财政。其他人直指,中共是以贪、以黑、以警、以假治国。南街村的崩坏证明:共产主义不是天堂,而是地狱。2025年今日,村内债务更堆积如山,王宏斌年迈,继承者无人,崩溃在即。这场悲剧提醒我们:共产主义从未成功,因为它本质是权力垄断的工具。 结语:认清中共,拒绝红色谎言
南街村的黑料层层叠加:经济破产、社会奴役、领导腐败。它戳破了中共的「共产主义神话」,暴露了极权主义的丑陋。面对这样的体制,我们不能再被宣传迷惑。历史告诉我们,中共的「统一」衹会带来灾难。让我们用真相对抗谎言,推动一个没有中共的自由中国。衹有抛弃共产主义,中国才能真正繁荣。南街村的红旗,终将在真相的风暴中倒下——让我们共同见证那一天。
详情请参看:
1、梦科鐱:揭秘南街村红色神话后的黑幕
https://www.aboluowang.com/amp/2025/1105/2300930.html
2、南都周刊:南街村幕后的荒淫与邪恶
https://is.gd/6i81Ks
3、河南第一个十亿元村要消失了?「乌托邦式」的南街村,现状如何?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QHO1IPS055682OL.html
4、赵树凯:「包产到户」需要理论清理
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8962.html
5、以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https://www.qstheory.cn/20251103/358568c3540d42e1bfd0ee1992f67b2d/c.html
6、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丨在伟大思想引领下奋力前行,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http://www.cppcc.gov.cn/zxww/2025/11/04/ARTI1762219015402125.shtml
7、多措并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http://www.legaldaily.com.cn/Village_ruled_by_law/content/2024-09/04/content_9049830.html
8、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https://www.qstheory.cn/qshyjx/2024-10/29/c_1130214315.htm
9、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析
https://czt.hunan.gov.cn/czt/czgg/cjlt/202502/t20250218_33590081.html
10、《农村集体经济法》让中国重回毛泽东时代?
https://www.upmedia.mg/tw/commentary/china-hong-kong-insights/205309
11、农村回归大集体,是大势所趋,再现集体种田,集体食堂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720/00/42480489_1129201466.shtml
12、三中全会农村篇:重回集体经济的三大宿命?
https://is.gd/0MIyAf
13、张文茂:国内大循环→农民富裕→大农业→集体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
https://www.szhgh.com/Article/gnzs/farmer/2022-08-12/309648.html
14、重回大集体才是死路一条!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5160701
一、四中全会对农村发展所谓「加强政策集成」与发展合作社显示要剥夺农民承包经营自主权
中共官媒报道,中共四中全会提出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发挥千年农耕文明特质和中国制度优势。相较于世界其他农业强国,中国面临着人口基数大、需求规模大、小农数量多、人均资源少等压力,但也具有举国体制、超大市场、农耕文明等优势和机遇。
「十五五」时期,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大量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化相适应,需把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放在建设农业强国的突出位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在优化「分」的基础上,更好实现「统」的功能,通过更有效的「统」促进统分协同发展。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营造各类主体竞相发展的新局面。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中共吹响重回大集体号角
2024年6月2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将自2025年5月1日实施。此法标志着中国在农业和农村管理上的重大变革,重新强调了集体经济的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村级及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法强调,发展壮大新型农业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提升中共在农村基层的组织凝聚力,是其主要目标。
批评与反对声浪:重返人民公社?
此法一经公布,便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与批评。经营油管频道的资深媒体人王剑指出:「集体经济就是公有制,接下来就是人民公社。」公民记者张展在推特上批评,「这是要开倒车吗?还是叫民间互害再来一波?」蔡慎坤也表示,「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再搞集体经济,没想到习近平稳扎稳打一步步把中国强拉回到毛泽东时代。」
旅居澳大利亚的作家袁红冰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份法案的目的不仅仅是重现文革时期的人民公社,而是为了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政治形势。他认为习近平正在把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推向战时状态,此次对农村的法规实际上是要使整个农村在战争状态下,有法律进行更严密的控制。
农村经济控制的加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强化了中共对农村经济的控制,规定农村集体组织负责向农村发包土地、办理宅基地申请及使用事项、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并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
作家野夫指出,此法的出台是为了备战备荒。由于中国粮食总产量微增2%,但进口量增幅超过20%,这暴露了中国在粮食安全上的脆弱。他认为,此次立法是为了应对可能的地缘政治冲突,尤其是在南海或台海地区发生武装冲突时,中国极可能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
土地承包制:临时政策的终结?
土地责任承包制是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旨在解决饥饿问题。然而,野夫认为,这是一项临时性政策,随着时间推移,当局发现农民不种粮,有的甚至去超市购买粮食,暴露了粮食来源不足的问题。当局认为,通过经济上的极权来恢复集体经济的趋势,能使农村的中共党组织进一步强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农业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从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回归。这不仅仅是对农村经济的再造,更是中共在面对内外压力下,巩固其在农村地区统治基础的一个重要举措。然而,这种重回集体经济的举动,是否真能如期达成其目的,还有待观察。
三、大集体的明显问题
大集体模式别看极个别的可以迅速发展起来,但若要全部实施大集体,其实市场竞争和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激烈,优胜劣汰问题更严重,如果一个村集体出现资不抵债,将如何处理,难不成将整个村庄的资产、土地出卖,让这些人成为真正的无产者,若如此,其社会危险性更大,所以非常的不妥。
同时,大集体形式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这种问题将严重损坏集体成员的利益,甚至拿集体成员的利益进行交换。也更容易出现人浮于事的问题,利益分配不均问题,组织涣散问题,这一点是非常可怕的,而且从以往经验来看,大多数的集体组织其能力是受到质疑的。成功的只是极少数一部分人,可用凤毛麟角来形容。
有人质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理念不同,话又说回来,实施大集体模式,未尝不是如此呢?我看结果也还是只有一部分先富起来,而不可能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我们要一直不断地追求下去。
四、历史——中共对包产到户「支持有功,反对有理」的糊涂帐
实际上,围绕包产到户这个基本政策问题,当时高层内部和社会上都曾出现政治清算的呼声,但是并未展开。
随着1982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关于包产到户的政策争执宣告结束。这里所谓「争执结束」,是指包产到户不再存在政策制约,可由农民自主选择。而此前,则多有政治打压、理论指责和政策否定。1978年末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曾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1980年秋75号文件仍然认定包产到户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但为解决温饱而有条件的允许局部地区实行。1983年中央1号文件肯定为「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随后进一步将改革根本经验总结为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应该说,进入1983年,中央对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有结论的,即: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的新发展。但是,对于这场冲突中的不同意见双方,特别是对于抵制打击包产到户的人物,并没有正式的说法或结论。从高层结果来看,虽然支持者受到了褒扬,但是反对者没有受到批评。这被概括为「认识过程有先后之别,政策立场无对错之分」,双方谁都没有得罪。一些坚持改革者获得提拔重用,一些反对改革者也获得提拔重用。反对者不仅没有被处理,而且也没有检讨,不仅当时没有,而且后来也没有。
后来,一些包产到户反对者显然有所反思,但这些所谓「反思」,大都是为当初的行为辩解辩护。这是一种妥协结局:坚持改革者有功,反对者有理。进而成为这样的僵局:支持改革者虽然有功,但是「无理」;反对者虽然无功,但是「有理」。有理自然也就无错,也就无需检讨。直到现在,有些反对者仍然理直气壮,坚持认为「集体化」才是社会主义大方向,「家庭经营」不是社会主义大方向。问题在于,凭什么说「集体化」才是大方向?发生过的「集体化」已经被历史所淘汰,不仅在中国被淘汰,而且在世界范围内被淘汰。离开民众的根本权利和现实要求,大谈「集体化」,这种「理」其实是一种「歪理」。
五、重回大集体是条死路
过去以人民公社化为主要形式的大集体农业,是建立在高度公有制计划经济模式下。现在是多元经济所有制平等共存的现代市场经济,重回大集体不仅不现实更没有可以存在的时代背景和经济大环境。
一些人已经说了很多分田单干的短处,土地碎片化不利于机械化,家庭单干不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规模化发展,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也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现在土地大量撂荒并大量进口粮食等等。
但说一千道一万,是联产承包后才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大事。这是铁打的历史事实!人民公社几十年,集体化、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无限美好,但在人们温饱所急需的粮棉油面前只能是好看不中用的画饼。
分田单干让人们吃饱了饭,但在农村的致富路上却不能完全依赖它。但有了温饱才有其他的一切,现在一些人吃饱饭骂单干,实在是撑得闲得没事干。说他们忘恩负义还是客气了点,要说他们是些没学会走路就想跑想飞的浑人也许更恰当一些。
农民单干了几千年,共和国之前的单干能和土地所有权完全收归集体和国有时性质一样吗?现在我国粮食年产量已经迈上1.3万亿斤的水平。可在一些人眼里却成了农村耕地大面积撂荒靠大量进口粮食才能满足温饱的状况。他们不相信国家公布的粮食产量和耕地利用测绘数据,也许更不知道中国的粮食储备规模早已在全球高居榜首。
中国人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人手里不过三四十年,一些人就贬低和否定联产承包鼓吹重回过去的大集体。这就是典型的吃饱饭砸锅数典忘祖!
机械化、规模化在人民的温饱没解决前全是屁话。未来的农业必须在市场化基础上顺其自然地走向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最终实现现代化。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没有一条能够重回过去那种集体化。
六、网友对重回大集体的评议
东邪西毒:现在又在炒作农村集体化土地都是不怀好意。别有用心的好家伙!!!
半个闲人:全世界目前只有5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越南,老挝,朝鲜,古巴。都是贫穷混乱的代称。
向阳:请问未来市场化土地集中化后,几亿农民何处去?
同志你好:为自己劳动最光荣,为别人劳动是骗子!为坏人劳动是疯子!
下头男:让我想起一位朋友,自己在市场混不下去就会回想大集体制度。[大笑]
古之剑者:补充一点,农村合作发展必须以稳定和保护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保证农民主体利益为前提,否则农民可能被资本和强权吞噬得渣都不剩
骆驼祥子:现实是分田单干不影响机械化普及!鲁西南90年代中期都普及联合收割机、耙地机了。现在农民大多数都把耕地承包给种田大户了,种地的农民只是农村人的少数而已。
知乎用户V8dMb4:农业的是让农民做主
大地草木:非常正确!我就是60年代在农村长大的人,经历过大集体与分田到户,那个差距非常巨大,感触深刻!今天有些人在唱农村大集体,我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他们经历过农民大集体吗?唱农村大集体的绝对是别有用心的人,是妄图搞乱中国农村的人!
钱十元:公社是朵向阳花社员是那藤上的瓜,大傻瓜。[捂嘴]
自由人:共产,要的就是个「共」字,万变不离其中,玩的就是这个,你不服?
Avatar for:吃大锅饭的日子又回来了,又要饿死人了。
七、大集体神话破灭的南街村
据媒体2025-11-05报道,南街村的黑料层层叠加:经济破产、社会奴役、领导腐败。它戳破了中共的「共产主义神话」,暴露了极权主义的丑陋。面对这样的体制,我们不能再被宣传迷惑。历史告诉我们,中共的「统一」衹会带来灾难。让我们用真相对抗谎言,推动一个没有中共的自由中国。衹有抛弃共产主义,中国才能真正繁荣。南街村的红旗,终将在真相的风暴中倒下——让我们共同见证那一天。
在中共的宣传机器中,南街村——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的一个小村庄,总人口不过三千余人——长期被塑造成一个「共产主义天堂」的样板。这里被誉为「毛泽东思想的活教材」,村民每天升国旗、唱红歌,享受免费住房、医疗和教育,表面上实现了毛泽东时代「共同富裕」的梦想。然而,这种光鲜表像下隐藏着深刻的黑暗:巨额债务、领导层腐败、村民的奴役式生活,以及对自由的彻底剥夺。南街村不是什么「奇迹」,而是中共极权主义失败的缩影,一个用谎言和强制维持的「红色泡沫」。通过查阅各种历史资料、媒体报导和最新动态,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被中共捧为「亿元村」的地方,早已经资不抵债,神话彻底破灭。它不仅暴露了集体经济的荒谬,更揭示了中共一贯的欺骗本性:用意识形态包装权力和贪婪,牺牲民众来维持统治。进入2025年,南街村虽仍坚持集体模式,但面临债务压力和转型困境,据报导,其发展已放缓,甚至有声音质疑其是否会「消失」,不过村内企业如方便面厂仍在运营,品牌效应犹存。
早在2008年《南方都市报》揭露了南街村靠贷款支撑并拖欠银行16亿巨额贷款的真相。我作为一名银行普通员工,对这种糟蹋人民血汗钱的无良的政策性贷款感到愤慨,对南街村背后的原教旨主义极端势力深恶痛绝。早在十多年前,当我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南街村的事迹时,立刻就联想到曾经震惊世界的「人民圣殿教」。因为南街村的组织形式,行为特征,经济分配形式与精神控制手段同「人民圣殿教」如出一辙,它们都对村民实行思想洗脑和精神控制,村民不领工资,财产全部归公,村民的生活靠组织分配和发放。
八、巨额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补贴造出南街村「红色神话」欺世
南街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1977年,26岁的王洪彬(后改名王宏斌)当选村党支部书记。他仅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却以一股「傻劲」——官方说法——带领村民「斗私批修」,收回分到农户手中的土地和承包企业,重建集体经济。1980年代初,村里建起砖厂、面粉厂、啤酒厂等村办企业,1991年经济产值达1亿元,1997年更飙升至17亿元。官方数据宣称,南街村人均收入远超周边农村,村民享有免费医疗、教育和住房,村内建起宽阔广场和中式牌楼,宛如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
这种模式一度被中共媒体大肆宣扬为「共产主义小社区」,吸引无数游客和「红卫兵」后代前来朝圣。村广场上矗立着毛泽东的巨型雕像,每天播放革命歌曲,营造出一种时光倒流的毛时代氛围。王宏斌声称要用毛泽东思想武装村民,拒绝私有化,推行「供给制」——村民每月固定工资150-200元人民币,换取免费福利。村口矗立着巨大的毛泽东像,村内禁止私人企业、KTV等「资产阶级娱乐」,推行「按劳分配」的集体经济。中共高层从江泽民到习近平,多次点名表扬南街村,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
但这套叙事衹是表面。早在1979年,王宏斌带人去新乡刘庄「取经」,学习办工业的门道,却将其包装成「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南街村的崛起依赖于两个「隐形外援」:巨额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补贴。这些资金并非来自高效的生产,而是中共为了维持「红色典型」而强行注入。历史资料显示,南街村的「亿元神话」建立在权力经济之上:通过政治关系获取低息贷款,却用于低效的投资和宣传,导致债务堆积如山。这种模式并非孤例,它是中共从大跃进时代继承的遗产:用空洞的意识形态掩盖经济灾难。2025年,南街村被描述为「乌托邦式」村庄,但其现状显示,积累的品牌效应和产业体系虽有潜力,却因债务和低效运营而面临挑战,5月18日还参与了相关发展活动,试图注入新活力。
九、借集体之名行私有之实而被掏空的大集体
南街村的「集体繁荣」早已破产。据媒体报导,该村负债高达十多亿人民币,扣除外来廉价劳动力后,本地村民的生活远非宣传中那样「丰衣足食」。村办企业表面风光,实际依赖七千多名外来务工者,这些人被当作「廉价奴隶」,工资微薄,福利更无从谈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仕政一针见血地指出:南街村的快速增长,「一是靠巨额银行贷款,二是靠廉价的外来劳动力」。没有这些贷款,王宏斌的工业帝国根本无法上马,更别提吸引劳工了。估计村内债务高达十余亿元,远超资产总值,早已资不抵债。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多家国有银行曝光对南街村的坏帐,贷款「血本无归」。
这些贷款从何而来?靠的是王宏斌的「红色人脉」。作为中共的「红模范」,他轻松从河南省农信社、中国银行等机构套取资金,用于扩建工厂和「毛庙」。但经营不善导致产能过剩:面粉厂、啤酒厂堆满库存,工厂闲置,工人却仍需强制劳动。村民们的税收和劳动成果,被用来偿还这些「党债」,形成恶性循环。2002年后,村经济急剧下滑,失业率飙升,许多家庭沦为「债奴」。更讽刺的是,南街村早在2004年就「偷偷」完成了私有化。一直宣称反对私有制的领导层,将集体财产转为「村里三大班子」的个人名下。王宏斌和村干部由此变身「红色资本家」,掌控巨额资产,却让村集体背负沉重债务。海外媒体和X平台用户进一步曝光,村里虽对外号称集体经济,但实际已转型为私有企业,债务高达数十亿元,村民福利依赖贷款维持。
红歌会网的一篇辩护文章反而无意中承认,南街村「生意变差一些罢了,经济缩减罢了」,但「不可能破产」——因为有法律保护和政府兜底。这暴露了中共的伪善:表面上歌颂集体主义,实际用国家资源维持一个失败的样板,牺牲纳税人的钱来粉饰太平。YouTube视频《今天我们来讲南街村,南街村的现状如何?》也指出,村里的「繁荣」早已破灭,隐藏着港圈黑幕般的黑暗。进入2025年,南街村的债务问题持续发酵,据报导,其发展放缓,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但村内福利政策如免费教育、医疗和住房仍部分维持,村民生活水平虽高于过去,却面临转型压力,从辉煌走向困境的迹象明显。
十、光环背后的荒淫与邪恶
随着人民圣殿教的壮大,琼斯的权利欲极度膨胀,教派内的民主气氛愈来愈少。他把自己从以前的上帝的代言人的地位变为声称自己就是上帝本身。他是信徒的「父」,是他们的「主」,任何人不得违背他的意志,否则就是叛徒。教会中每个信徒的发言都充满对他的赞美和歌颂之词。原来他所宣传的「爱」也为愈来愈严格的纪律和惩罚所替代。更有甚者,他利用信徒对他的崇拜,在教会内可以对任何一位年轻、有吸引力的女会众提出性要求,而无人敢拒绝,许多被他选中的妇女还把这视为无上的荣光。所有这些都引起了教会中一些中产阶级对他的不满,有些人开始设法摆脱他的控制。
随着南街村的发展,「班长」王宏斌的权利极度膨胀,在南街村,实际就是王宏斌一人说了算。南街村不但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实行生活资料公有制。村民除了穿衣、买青菜,从婚丧嫁娶到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所有费用都是南街村给的。如果反对王宏斌或者犯了什么错误,这些好处一下子就会消失。班长及其亲信可以对村里的任何一位年轻的、有吸引力的女村民提出性要求,谁也不敢拒绝,否则就停发生活用品,甚至全家都会被逐出村民楼。在长期的洗脑和精神控制下,许多女性对能够为班长服务感到无上的荣光,因为班长在村民眼中是伟大领袖的化身。2003年5月,南街村主任王金忠因病死亡。清理其遗物时至少发现了2000万现金及多本房产证。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追悼会当天,有几个抱着小孩的女村民来到现场,称小孩是她们为王生的,对王生前拥有的财产提出要求。
十一、社会黑幕:洗脑、奴役与缺乏自由
南街村的黑暗不止于经济。村里幕后充斥「荒淫与邪恶」:村民没有出行自由,每天必须进行毛泽东思想学习,放弃任何「杂念」,绝对服从王宏斌。王宏斌的公式「9+1=0」道出真相:关起门来用毛思想武装9天,一旦出去一天,就前功尽弃。这是一种典型的洗脑机制,类似于文革时期的「思想改造」。村民生活如监狱:不允许开办私有企业,言论受监控,日常活动被集体仪式填充。BBC报导,南街村是「时间遗忘的村庄」,村民们似乎「不情愿」地生活在伪毛时代中。有人比喻如同一个「黑色喜剧」:腐败的村领导通过「红色旅游」维持村庄,阻止年轻人离开。实际远非喜剧——村民被困在债务和意识形态的牢笼中,无法逃脱。
村内近万名员工中,多数是外来廉价劳工,月薪仅150-300元,无福利、无社保。这些劳工来自全国贫困地区,被高薪谣言诱骗而来,却沦为「现代奴隶」。工作环境恶劣:长时劳动、无休假,拒绝者遭殴打或扣押证件。村民更惨,依附集体即意味着丧失自由——不参加「毛学习」,即无饭吃、无医看。王氏的控制更如邪教:每天早请示、晚汇报,强制背诵毛语录,村内广播24小时播放革命歌曲。据披露,幕后充斥「荒淫与邪恶」:王宏斌亲信涉嫌性侵女工,异见者被「失踪」或「自杀」。外来工待遇虽略好于血汗工厂,但仍被禁外出,村口设卡严查。这种「红色监狱」,让人联想到朝鲜劳改营:表面「一家亲」,实则铁腕压迫。难怪有劳工匿名爆料:「我们不是在建共产主义,而是在给王宏斌修坟墓。」更深层的黑料源于中共的历史暴行。南街村的集体模式源于人民公社时代,那时毛泽东的「三面红旗」导致3755.8万人饿死。在公社制度下,农民劳动一天衹值3分钱,许多村庄欠债累累,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南街村不过是这个失败模式的延续:表面平等,实际是权力者的天堂,民众的地狱。2025年,有网友仍将南街村视为「最后的人民公社」或旅游示范点,但也有人质疑其生产方式落后于现代。
十二、南街村的启示:中共极权主义的缩影
南街村不是孤立的失败,它是中共体制的镜像。从大跃进到文革,再到今天的「共同富裕」,中共一贯用集体主义包装独裁。盲井案等事件显示,中共统治下,贫穷和绝望让民众丧失人性。南街村的债务和洗脑,正是这种体制的必然结果。有人警告,共产党来会带来血腥土改和暴力。真相频道揭露,中共甚至在南泥湾种鸦片贩毒维持财政。其他人直指,中共是以贪、以黑、以警、以假治国。南街村的崩坏证明:共产主义不是天堂,而是地狱。2025年今日,村内债务更堆积如山,王宏斌年迈,继承者无人,崩溃在即。这场悲剧提醒我们:共产主义从未成功,因为它本质是权力垄断的工具。 结语:认清中共,拒绝红色谎言
南街村的黑料层层叠加:经济破产、社会奴役、领导腐败。它戳破了中共的「共产主义神话」,暴露了极权主义的丑陋。面对这样的体制,我们不能再被宣传迷惑。历史告诉我们,中共的「统一」衹会带来灾难。让我们用真相对抗谎言,推动一个没有中共的自由中国。衹有抛弃共产主义,中国才能真正繁荣。南街村的红旗,终将在真相的风暴中倒下——让我们共同见证那一天。
详情请参看:
1、梦科鐱:揭秘南街村红色神话后的黑幕
https://www.aboluowang.com/amp/2025/1105/2300930.html
2、南都周刊:南街村幕后的荒淫与邪恶
https://is.gd/6i81Ks
3、河南第一个十亿元村要消失了?「乌托邦式」的南街村,现状如何?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QHO1IPS055682OL.html
4、赵树凯:「包产到户」需要理论清理
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8962.html
5、以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https://www.qstheory.cn/20251103/358568c3540d42e1bfd0ee1992f67b2d/c.html
6、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丨在伟大思想引领下奋力前行,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http://www.cppcc.gov.cn/zxww/2025/11/04/ARTI1762219015402125.shtml
7、多措并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http://www.legaldaily.com.cn/Village_ruled_by_law/content/2024-09/04/content_9049830.html
8、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https://www.qstheory.cn/qshyjx/2024-10/29/c_1130214315.htm
9、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析
https://czt.hunan.gov.cn/czt/czgg/cjlt/202502/t20250218_33590081.html
10、《农村集体经济法》让中国重回毛泽东时代?
https://www.upmedia.mg/tw/commentary/china-hong-kong-insights/205309
11、农村回归大集体,是大势所趋,再现集体种田,集体食堂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720/00/42480489_1129201466.shtml
12、三中全会农村篇:重回集体经济的三大宿命?
https://is.gd/0MIyAf
13、张文茂:国内大循环→农民富裕→大农业→集体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
https://www.szhgh.com/Article/gnzs/farmer/2022-08-12/309648.html
14、重回大集体才是死路一条!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5160701
反诈已经发展成一场草木皆兵的“运动”
2025年11月3日,律师周筱赟在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取现(低于5万元)时,因拒绝详细说明具体用途及历史转账细节,被银行柜员联系反诈中心核查,最终未完成取款。周筱赟律师曝光后引发网民关于侵犯隐私与过度审查的争议。周筱赟律师评论:近年来,电信诈骗并没有随着实名制而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实名制竟然让电诈人员掌握了诈骗对象的全部个人信息,实现精准诈骗。电诈分子是怎么获得个人信息的?答案不言而喻。但有关部门不去源头打击,采取的各种反诈方式,却是让普通老百姓承受不便乃至损失,限制普通人开卡、转账、提现,冻结账户,停机等等。反诈已经搞得走火入魔了。”如果每个人遭遇不公,都能站出来发声,那么这个社会才能变得比现在更好!我听说,现在办银行卡、电话卡,更是难上加难!根据澎湃新闻11月3日的报道,多地办电话卡需要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银行流水等。理由还是冠冕堂皇的反诈。意思是有过犯罪记录的人,连手机也不能用了?为此,有媒体评论,办卡先“自证清白”,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反电信诈骗,需要的是源头治理,而不是成天折腾普通老百姓。比如为什么电诈人员能获得海量普通老百姓的个人信息;设备、基站是谁为电诈集团维护的;为什么频繁冻结受害者的账户而不能冻结诈骗者的账户……
事件起因
周筱赟律师:奇葩!去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现,我竟被银行报警了!
太过分了!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而非央行规定的5万以上)就要说明用途,我被建行当成犯罪嫌疑人报警。建行东营支行,你们反诈已经走火入魔了?
2025年11月3日,我的银行账户并没有被封。但我深深感受到了,反诈已经走火入魔了!
我到山东省东营市出差办案,已经一个星期了。我突然获悉,有个外地的朋友要结婚,我就想干脆过两天直接去当地参加朋友婚礼吧。参加婚礼,需要给红包。于是我就到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取现。
我之前也知道,反诈有很多奇葩的规定。比如银行柜台取现超过5万元,要说明用途。再如转账限额,不同银行不一样,甚至有低至2000元的。导致连交学费都转不了账。有人说,现在电诈这么猖獗,这是为了你好。可是,为什么所谓“为你好”就要让普通老百姓承担不便甚至损失呢?这些方法除了让老百姓更不方便之外,遏制了电诈吗?
我到建设银行取东营东城支行取现,低于5万元,所以我根本没想到会出现问题,还以为几分钟就能搞定。柜员问我,取现是什么用途?我当时都懵了,我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是5万元以上才要说明用途,我没到啊。柜员的领导告诉我,我们这里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就要说明用途。
我问这是哪里的规定?柜员答复:东营市反诈中心。我心想,5万元的规定,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多家央媒也做过批评。但既然央行这么规定,我就认了,可是,下面怎么能如此层层加码,标准降低到了1万元!
我说低于5万元,根据央行的规定,我没有义务说明用途。柜员说必须说明用途,否则没法取现。我心想,这么僵持着也不是个事。于是我说,那就是“个人消费”吧。柜员问:那你具体是买什么呢?我当时就怒了!这是我自己的银行卡,我买什么东西,关银行什么事?建设银行,你们真的是过分侵犯个人隐私了!
我想我认栽吧,我说我是用于朋友结婚给红包。我看柜员在电脑上操作,问是不是系统里没有这个选项。她说是的。她说现在只能让反诈中心和你核实。她又问,你有家人可以核实吗?我心想,难道我看上去像00后,或者未成年吗?我心想这个逻辑也不对啊,真的要反诈,万一是全家人都被电诈了呢?我是不是还要把朋友的结婚证复印件拿来交给银行,还要找当地民政局盖个公章?你说我朋友会愿意吗?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柜员又问:上个月的某月某日,有个叫某某某的人给你转了若干元,这笔钱是什么?我说你是公安局吗?你对我刑事立案吗?我有什么义务向你汇报?
建设银行这么问,已经不仅仅是侵犯个人隐私了,而是赤裸裸的把每个普通公民都当成犯罪嫌疑人来审问了!违反了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法制精神。建设银行先默认每个储户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自证清白。其实,根据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而是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其犯罪。
柜员说,我们已经打电话给反诈中心和派出所,但是电话没人接。现在只能让反诈中心出警来向你核实了。我说行,你们为了这点事就报警,那我就等着。柜员说我们没有报警,是让反诈中心出警。
其实,报警和“让出警”,有什么区别呢?报警是从报警人角度说的,出警是从警察角度说的。“让出警”明明就是报警的意思。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和我玩这种小儿科的文字游戏。
于是,我就这样在建设银行干等了半小时。但反诈中心并没有出警。我说我不能一直在这里耗下去,你们要我等到什么时候呢?如果你们报警了,我就在这里等,否则你们会诬陷我跑了。但如果你们没有报警,那我不取现了,把卡还给我,我现在就走。
围观群众中,有一个中年男子说,银行这么做是为你好!我说,你是自干五啊。我是在维护我们大家的权益。
又出来一个领导,说我们没有报警,问你还取不取?貌似意思是可以让我取现了。所以,我早就知道,所谓的规定,有的时候是死规定,而有的时候,又是可以变通的。取决于领导的心情。
我说我不取了。于是银行就让我走了。
一方面把反诈说的那么重要,但是,另一方面,为什么当天银行打反诈中心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呢?说明它也不重要。
今天的经历,真是让我深切的体会到,反诈已经搞得走火入魔了!当然,并不是只有建设银行是这样。但是我今天遇到的是建设银行,所以我批评建设银行。
公众质疑
1、隐私权侵犯:银行追问历史转账记录(如“某月某日某人转账目的”)已超出合理范围,涉嫌将储户预设为犯罪嫌疑人。 法治精神背离:要求储户“自证清白”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刑法》规定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
2、取款自由受限:《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取款自由、为存款人保密”原则,银行操作被指违规。
3、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单笔取现5万元以上需说明资金来源或用途(此前规定,2025年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该要求)。东营市反诈中心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即需说明用途及资金来源,银行严格执行此标准。地方标准严于央行规定,被质疑“层层加码”,侵犯储户隐私权。
4、基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地方反诈形势,银行需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若用户拒不配合且银行无法核实资金合法性,不得阻碍业务办理。
5、银行追问历史转账记录(如“某月某日某人转账目的”)已超出合理范围,涉嫌将储户预设为犯罪嫌疑人。要求储户“自证清白”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刑法》规定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取款自由受限,《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取款自由、为存款人保密”原则,银行操作被指违规。
网友评论
搜狐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有电诈嫌疑的情况下,凭什么不让用户取款?这明显是违规行为。
而且,银行还盘问当事人此前一笔转账记录的来源和目的,不仅让人体验不佳,这种盘问行为还让人怀疑在侵犯他人隐私。更让人疑惑的是,既然当地要求比较严格,那为何反诈中心的电话又打不通,让用户在营业厅白白耗了半天?难道,反诈中心不出警,银行就不办理万元以上的现金业务了吗?
反诈应该回归常识,别总想着多一道审核环节是好的,还要看具体效果。建议当地对反诈中心的电话为何接不通、银行有无权利拒绝用户取款、1万元以上取款需要调查来源和用途的依据是什么等问题给出明确的说法,以回应公众关切。
空天砺剑:感觉更大的问题在银行身上,按照东营市反诈中心的说法是根据现在的反诈形势才有这样的要求,但对于取现金的数额没有标准,其实有这样的要求可以理解,毕竟诈骗事件依然高发;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给的说法是不管取现1万以上,还是5万以上,都需要提供说明用途和资金来源,而银行是不能阻碍用户办理相关业务的,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分行有些为难人了。
@蘑菇聊车:这种层层加码的行为很烦。
@她不很漂亮:我前不久才经历过各种盘问各种确认签才完成转账取款。
@潍坊-120:因为“反诈”,ATM机上的“无卡取款”/“手机取款”也被暂停了……。
@偶尔也天马行空:取一万打电话上门问“钱干嘛的,钱在哪里,取一万老公知道吗,给老公打电话”。
@活泼柑橘学编程:关银行屁事,银行才不愿意做吃力不讨好的事,还不是被反诈中心逼的。
@空落黑夜后的白天:金融机构核实交易情况的前提是针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而不是打着“为你好”的名义、以有罪推定的思维进行“一刀切”的盘问。
@金簇小蜻蜓:我是不理解的,感觉洗钱大于一切。
@永远的泰山:上次去办个卡要先报备,等通过了再去开卡,开通手机银行也是。
@也方艺术:一万元现金取不出,我付款还只能一天付最高5000,买贵的东西还买不了,但诈骗轻轻松松转走别人几百万,银行专门为诈骗开绿色通道?
@区块菜:没本事收拾骗子,就来收拾好人。真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为了反诈。
@无色天竺葵:好奇的是如果银行的问题我随便回答,银行怎么辨别我说的是不是真话,如果不能辨别,问那么多有什么意义呢?
@真东郭先生:银行是金融服务行业,不是为客户资金做主的部门!
@渔村外来工:走火入魔,不可理喻。
@欧累欧累:我取2W,派出所打我电话,让我加WX,并把现金拍照发给他们看。
@亮亮-他爹:用现金它们监控不了。
@三囤学士:早经历过了,有点走火入魔忘乎所以了。
@阳光明旭之3024: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到底属于谁。
花开的时候我再来:我在广州,两周前因为入职一家东莞公司,需要办邮政储蓄银行卡。过程也曲折:1.在海珠区办,不受理,说我户籍地、常驻地在天河。2.去天河办,需要提供证明,为什么是邮政银行,要提供工资单。我说我要有银行卡,公司才给发工资,这是蛋和鸡的问题。最后让我提供聘用函,并且扫描留底。几天后还要电话回访,我必须要随时准备接969185电话证明我是我。我的工作地点在车间,不方便带电话,那一个星期我都不敢多呆车间。隐私没了,工作也不能好好干…真把客户当嫌疑犯或者蠢货。
@陈文伍:我也被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报警过。
@等风景看透的猪:2024年12月31日在建行自助取款机取了2万不到的现金,过完元旦发现建行把我的转账额度限制到每天1万块了。
@在花海做沙拉的猫咪:作为一名受害者,感同身受。莫名其妙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了一个月,银行账户资金只许进必须出,连还同一银行的信用卡都不行,打反诈中心电话不通,银行说管不了,欲哭无泪投诉无门,感觉好无力啊。
@荒漠随行:都已经草木皆兵啦。
@北极冰雪梨:农行工行收到转账3000多元立即冻结,并要求提供转账人电话核实信息才能解冻。而且连续转账几笔就把卡锁死,不让转账,提示有风险。正常生活的几千元都要反诈,怎么消费。
@悠着点186:今年中秋我取现2w送给亲姐(她搬新家),亲,第二天亲姐通过转账退回我建行卡~~随即卡被冻结,怀疑洗钱[允悲]我去建行柜台解封卡,还要我打建行官方电话问需要哪些资料。
柠檬色的梦想闪亮亮:“取自己的钱还要自证清白?”周筱赟律师取款被银行盘问并报警的事件,戳中了公众对“取款自由”的敏感神经。当反诈防控与公民财产权、隐私权正面碰撞,法治的天平该如何平衡,值得每一位法律人深思。
银行的操作看似有“规”可依,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建行东营支行称“取现1万元以上需说明用途及来源”源于反诈中心规定,但这一地方要求明显突破了上位法边界。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取款自由、为存款人保密”是商业银行的法定原则。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明确,仅对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有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要求,且无任何条款赋予银行报警核查的权力。2025年虽取消现金存取强制登记要求,但可疑情况核查仍需恪守法定限度,1万元的核查门槛本身就于法无据。
更值得警惕的是银行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背离。周律师质疑的核心,本质是程序正义的失守——银行先默认储户具有犯罪嫌疑,再要求其自证清白,这与刑事诉讼法“公诉机关举证证明犯罪”的基本法理完全相悖。储户的银行流水属于核心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禁止非法刺探、侵扰他人隐私,银行盘问过往转账细节的行为,已超出“最少必需”的信息收集原则,构成对金融隐私权的侵犯。
反诈的公共利益不能成为侵犯私权的借口。近年来电信诈骗高发,银行确实负有资金安全保障义务,但义务履行必须恪守比例原则。实践中,银行可通过风险提示、交易劝阻等合规方式防范诈骗,而非将审查责任转嫁为储户的自证义务。此前长春某银行要求取款需派出所同意,就因增设法定外审批环节被批“于法无据”,此次报警核查的操作,无疑是同类问题的重复上演。
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构建“合规反诈”的制度框架。一方面,需明确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的范围与边界,将核查标准统一于全国性立法,杜绝地方规定随意加码;另一方面,应建立隐私保护与反诈调查的衔接机制,参照“图尔尼尔案”确立的判例规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守住私权底线。
当储户取款需要“报警验证”,法治的公信力便会受损。反诈是场持久战,但无论何种防控手段,都不能以牺牲法治原则为代价。唯有让银行的操作回归法律轨道,才能实现金融安全与公民权利的真正双赢。
事件起因
周筱赟律师:奇葩!去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现,我竟被银行报警了!
太过分了!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而非央行规定的5万以上)就要说明用途,我被建行当成犯罪嫌疑人报警。建行东营支行,你们反诈已经走火入魔了?
2025年11月3日,我的银行账户并没有被封。但我深深感受到了,反诈已经走火入魔了!
我到山东省东营市出差办案,已经一个星期了。我突然获悉,有个外地的朋友要结婚,我就想干脆过两天直接去当地参加朋友婚礼吧。参加婚礼,需要给红包。于是我就到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取现。
我之前也知道,反诈有很多奇葩的规定。比如银行柜台取现超过5万元,要说明用途。再如转账限额,不同银行不一样,甚至有低至2000元的。导致连交学费都转不了账。有人说,现在电诈这么猖獗,这是为了你好。可是,为什么所谓“为你好”就要让普通老百姓承担不便甚至损失呢?这些方法除了让老百姓更不方便之外,遏制了电诈吗?
我到建设银行取东营东城支行取现,低于5万元,所以我根本没想到会出现问题,还以为几分钟就能搞定。柜员问我,取现是什么用途?我当时都懵了,我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是5万元以上才要说明用途,我没到啊。柜员的领导告诉我,我们这里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就要说明用途。
我问这是哪里的规定?柜员答复:东营市反诈中心。我心想,5万元的规定,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多家央媒也做过批评。但既然央行这么规定,我就认了,可是,下面怎么能如此层层加码,标准降低到了1万元!
我说低于5万元,根据央行的规定,我没有义务说明用途。柜员说必须说明用途,否则没法取现。我心想,这么僵持着也不是个事。于是我说,那就是“个人消费”吧。柜员问:那你具体是买什么呢?我当时就怒了!这是我自己的银行卡,我买什么东西,关银行什么事?建设银行,你们真的是过分侵犯个人隐私了!
我想我认栽吧,我说我是用于朋友结婚给红包。我看柜员在电脑上操作,问是不是系统里没有这个选项。她说是的。她说现在只能让反诈中心和你核实。她又问,你有家人可以核实吗?我心想,难道我看上去像00后,或者未成年吗?我心想这个逻辑也不对啊,真的要反诈,万一是全家人都被电诈了呢?我是不是还要把朋友的结婚证复印件拿来交给银行,还要找当地民政局盖个公章?你说我朋友会愿意吗?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柜员又问:上个月的某月某日,有个叫某某某的人给你转了若干元,这笔钱是什么?我说你是公安局吗?你对我刑事立案吗?我有什么义务向你汇报?
建设银行这么问,已经不仅仅是侵犯个人隐私了,而是赤裸裸的把每个普通公民都当成犯罪嫌疑人来审问了!违反了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法制精神。建设银行先默认每个储户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自证清白。其实,根据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而是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其犯罪。
柜员说,我们已经打电话给反诈中心和派出所,但是电话没人接。现在只能让反诈中心出警来向你核实了。我说行,你们为了这点事就报警,那我就等着。柜员说我们没有报警,是让反诈中心出警。
其实,报警和“让出警”,有什么区别呢?报警是从报警人角度说的,出警是从警察角度说的。“让出警”明明就是报警的意思。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和我玩这种小儿科的文字游戏。
于是,我就这样在建设银行干等了半小时。但反诈中心并没有出警。我说我不能一直在这里耗下去,你们要我等到什么时候呢?如果你们报警了,我就在这里等,否则你们会诬陷我跑了。但如果你们没有报警,那我不取现了,把卡还给我,我现在就走。
围观群众中,有一个中年男子说,银行这么做是为你好!我说,你是自干五啊。我是在维护我们大家的权益。
又出来一个领导,说我们没有报警,问你还取不取?貌似意思是可以让我取现了。所以,我早就知道,所谓的规定,有的时候是死规定,而有的时候,又是可以变通的。取决于领导的心情。
我说我不取了。于是银行就让我走了。
一方面把反诈说的那么重要,但是,另一方面,为什么当天银行打反诈中心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呢?说明它也不重要。
今天的经历,真是让我深切的体会到,反诈已经搞得走火入魔了!当然,并不是只有建设银行是这样。但是我今天遇到的是建设银行,所以我批评建设银行。
公众质疑
1、隐私权侵犯:银行追问历史转账记录(如“某月某日某人转账目的”)已超出合理范围,涉嫌将储户预设为犯罪嫌疑人。 法治精神背离:要求储户“自证清白”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刑法》规定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
2、取款自由受限:《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取款自由、为存款人保密”原则,银行操作被指违规。
3、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单笔取现5万元以上需说明资金来源或用途(此前规定,2025年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该要求)。东营市反诈中心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即需说明用途及资金来源,银行严格执行此标准。地方标准严于央行规定,被质疑“层层加码”,侵犯储户隐私权。
4、基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地方反诈形势,银行需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若用户拒不配合且银行无法核实资金合法性,不得阻碍业务办理。
5、银行追问历史转账记录(如“某月某日某人转账目的”)已超出合理范围,涉嫌将储户预设为犯罪嫌疑人。要求储户“自证清白”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刑法》规定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取款自由受限,《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取款自由、为存款人保密”原则,银行操作被指违规。
网友评论
搜狐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有电诈嫌疑的情况下,凭什么不让用户取款?这明显是违规行为。
而且,银行还盘问当事人此前一笔转账记录的来源和目的,不仅让人体验不佳,这种盘问行为还让人怀疑在侵犯他人隐私。更让人疑惑的是,既然当地要求比较严格,那为何反诈中心的电话又打不通,让用户在营业厅白白耗了半天?难道,反诈中心不出警,银行就不办理万元以上的现金业务了吗?
反诈应该回归常识,别总想着多一道审核环节是好的,还要看具体效果。建议当地对反诈中心的电话为何接不通、银行有无权利拒绝用户取款、1万元以上取款需要调查来源和用途的依据是什么等问题给出明确的说法,以回应公众关切。
空天砺剑:感觉更大的问题在银行身上,按照东营市反诈中心的说法是根据现在的反诈形势才有这样的要求,但对于取现金的数额没有标准,其实有这样的要求可以理解,毕竟诈骗事件依然高发;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给的说法是不管取现1万以上,还是5万以上,都需要提供说明用途和资金来源,而银行是不能阻碍用户办理相关业务的,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分行有些为难人了。
@蘑菇聊车:这种层层加码的行为很烦。
@她不很漂亮:我前不久才经历过各种盘问各种确认签才完成转账取款。
@潍坊-120:因为“反诈”,ATM机上的“无卡取款”/“手机取款”也被暂停了……。
@偶尔也天马行空:取一万打电话上门问“钱干嘛的,钱在哪里,取一万老公知道吗,给老公打电话”。
@活泼柑橘学编程:关银行屁事,银行才不愿意做吃力不讨好的事,还不是被反诈中心逼的。
@空落黑夜后的白天:金融机构核实交易情况的前提是针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而不是打着“为你好”的名义、以有罪推定的思维进行“一刀切”的盘问。
@金簇小蜻蜓:我是不理解的,感觉洗钱大于一切。
@永远的泰山:上次去办个卡要先报备,等通过了再去开卡,开通手机银行也是。
@也方艺术:一万元现金取不出,我付款还只能一天付最高5000,买贵的东西还买不了,但诈骗轻轻松松转走别人几百万,银行专门为诈骗开绿色通道?
@区块菜:没本事收拾骗子,就来收拾好人。真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为了反诈。
@无色天竺葵:好奇的是如果银行的问题我随便回答,银行怎么辨别我说的是不是真话,如果不能辨别,问那么多有什么意义呢?
@真东郭先生:银行是金融服务行业,不是为客户资金做主的部门!
@渔村外来工:走火入魔,不可理喻。
@欧累欧累:我取2W,派出所打我电话,让我加WX,并把现金拍照发给他们看。
@亮亮-他爹:用现金它们监控不了。
@三囤学士:早经历过了,有点走火入魔忘乎所以了。
@阳光明旭之3024: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到底属于谁。
花开的时候我再来:我在广州,两周前因为入职一家东莞公司,需要办邮政储蓄银行卡。过程也曲折:1.在海珠区办,不受理,说我户籍地、常驻地在天河。2.去天河办,需要提供证明,为什么是邮政银行,要提供工资单。我说我要有银行卡,公司才给发工资,这是蛋和鸡的问题。最后让我提供聘用函,并且扫描留底。几天后还要电话回访,我必须要随时准备接969185电话证明我是我。我的工作地点在车间,不方便带电话,那一个星期我都不敢多呆车间。隐私没了,工作也不能好好干…真把客户当嫌疑犯或者蠢货。
@陈文伍:我也被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报警过。
@等风景看透的猪:2024年12月31日在建行自助取款机取了2万不到的现金,过完元旦发现建行把我的转账额度限制到每天1万块了。
@在花海做沙拉的猫咪:作为一名受害者,感同身受。莫名其妙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了一个月,银行账户资金只许进必须出,连还同一银行的信用卡都不行,打反诈中心电话不通,银行说管不了,欲哭无泪投诉无门,感觉好无力啊。
@荒漠随行:都已经草木皆兵啦。
@北极冰雪梨:农行工行收到转账3000多元立即冻结,并要求提供转账人电话核实信息才能解冻。而且连续转账几笔就把卡锁死,不让转账,提示有风险。正常生活的几千元都要反诈,怎么消费。
@悠着点186:今年中秋我取现2w送给亲姐(她搬新家),亲,第二天亲姐通过转账退回我建行卡~~随即卡被冻结,怀疑洗钱[允悲]我去建行柜台解封卡,还要我打建行官方电话问需要哪些资料。
柠檬色的梦想闪亮亮:“取自己的钱还要自证清白?”周筱赟律师取款被银行盘问并报警的事件,戳中了公众对“取款自由”的敏感神经。当反诈防控与公民财产权、隐私权正面碰撞,法治的天平该如何平衡,值得每一位法律人深思。
银行的操作看似有“规”可依,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建行东营支行称“取现1万元以上需说明用途及来源”源于反诈中心规定,但这一地方要求明显突破了上位法边界。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取款自由、为存款人保密”是商业银行的法定原则。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明确,仅对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有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要求,且无任何条款赋予银行报警核查的权力。2025年虽取消现金存取强制登记要求,但可疑情况核查仍需恪守法定限度,1万元的核查门槛本身就于法无据。
更值得警惕的是银行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背离。周律师质疑的核心,本质是程序正义的失守——银行先默认储户具有犯罪嫌疑,再要求其自证清白,这与刑事诉讼法“公诉机关举证证明犯罪”的基本法理完全相悖。储户的银行流水属于核心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禁止非法刺探、侵扰他人隐私,银行盘问过往转账细节的行为,已超出“最少必需”的信息收集原则,构成对金融隐私权的侵犯。
反诈的公共利益不能成为侵犯私权的借口。近年来电信诈骗高发,银行确实负有资金安全保障义务,但义务履行必须恪守比例原则。实践中,银行可通过风险提示、交易劝阻等合规方式防范诈骗,而非将审查责任转嫁为储户的自证义务。此前长春某银行要求取款需派出所同意,就因增设法定外审批环节被批“于法无据”,此次报警核查的操作,无疑是同类问题的重复上演。
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构建“合规反诈”的制度框架。一方面,需明确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的范围与边界,将核查标准统一于全国性立法,杜绝地方规定随意加码;另一方面,应建立隐私保护与反诈调查的衔接机制,参照“图尔尼尔案”确立的判例规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守住私权底线。
当储户取款需要“报警验证”,法治的公信力便会受损。反诈是场持久战,但无论何种防控手段,都不能以牺牲法治原则为代价。唯有让银行的操作回归法律轨道,才能实现金融安全与公民权利的真正双赢。
举报贩婴反被警方扣留
2025年11月1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通过长期卧底,揭露湖南怀化人贩子袁某团伙的贩婴网络。警方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3名婴儿。11月2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确认案件属实。案件告破后,怀化市城南派出所所长以“钓鱼执法违法”为由,强制收缴上官正义两部手机,安排专人监视其3个多小时,期间禁止上厕所。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质疑。公众核心呼声:追责涉事执法人员,彻查犯罪保护链。网友质疑:“破案效率高,对待举报人像审犯人?”若正义需付出“被当嫌疑人”的代价,未来谁还敢挺身而出?此案揭露的冲突远超个案:民间正义与公权力的协作机制亟待完善。志愿者卧底取证虽推动案件侦破,但被基层执法者视为“干扰办案”甚至“违法”。执法部门需明确“举报者是同盟而非对手”,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及执法过程全记录公开制度。若举报犯罪需承担“被执法”风险,将严重挫伤社会力量参与打拐的积极性。公众期待怀化警方以程序正义回应质疑,让“英雄流血不流泪”成为法治底线。
事件经过
2025年11月1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通过长期卧底,揭露湖南怀化人贩子袁某团伙的贩婴网络:利用小红书平台伪装“收养中介”,以2万-3万元低价收购孕妇新生儿,再以8万-9万元高价转卖,并勾结医院内部人员伪造《出生医学证明》洗白婴儿身份。
上官正义报警后,警方当场控制2名嫌疑人并解救1名婴儿;当日深夜,专案组扩大行动,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含主犯袁某),成功解救3名婴儿。
案件告破后,怀化市城南派出所所长以“钓鱼执法违法”为由,强制收缴上官正义两部手机,安排专人监视其3个多小时,期间禁止上厕所,并拒绝怀化市公安局宣传科长归还手机的要求。鹤城分局田姓领导态度恶劣,质问:“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
警方以“配合调查”名义限制人身自由,但未询问案情;上官正义的39页举报材料被随意丢弃在接警台,副所长嚼槟榔敷衍处理。直到傍晚离开时,他才主动提交材料。
11月2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通报确认案件属实,承诺对举报人协助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但未提及扣留事件细节。
上官正义多次发声质疑:截至11月3日,怀化警方未就扣留行为联系他,也未公布执法记录仪影像。
网民对扣留合法性存疑与诉求
1、法律界指出,公民“违法”需经司法程序认定,派出所所长无权现场判定举报人“钓鱼执法违法”。公安部明文要求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收缴手机行为涉嫌违规。
2、保护伞隐忧与历史背景:2024年鹤城分局民警杨某、李某曾因拐卖妇女案收受贿赂、伪造证据被立案调查。犯罪链条涉及医疗系统伪造出生证,暴露监管漏洞(如袁某将不同来源婴儿伪造成“龙凤胎”落户自身名下)。
3、公众核心呼声:要求对抢夺手机、限制人身自由的所长及田姓领导启动调查。 彻查犯罪保护链:深挖医院、户籍涉案人员,落实出生证明全国联网核验及异常落户预警机制。上官正义已公布部分执法录音,并呼吁湖南省级部门介入。
网友评论
原住民者:11月2日,怀化警方通报举报属实,称对举报人被扣留等关键争议避而不谈。有法律人士称,“钓鱼执法”是执法机构诱导原本无违法意图的人实施违法行为,而上官正义是在犯罪行为已然发生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属于合法举报,绝非“钓鱼执法”。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有一田姓光头领导对上官延义说:你为何不去帮美国打仗?有人解释这话的言外之意:你们民间的平台老百姓,是闲得蛋疼吗?或者是这样:在执法者的自已辖区里,本来是风和日丽的。也就是说,本质上没有人在乎案件的发生、龌龊的存在的。但被你这打拐志愿者的“好事”者说出来,就打破了表面的风和日丽,也就影响了他们的颜面。
YIBO-博BO:鹤城分局田姓领导(被描述为“光头叔叔”)态度恶劣,拒绝归还手机,并质问上官正义:“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某些领导应该严查!!!
@丛林中的狩猎者:自己无能抓不住人贩子!!
贾泽生说法:搞不懂当地警方为何这样对待举报人?本应礼貌相待才符合逻辑和工作要求吧,怎么反而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似的态度和做法,这事感觉有点蹊跷。
逾飞:天下奇闻:解救婴儿成了嫌犯,举报“人贩子”被执法者当犯人扣押……
这是典型的以权代法或法盲执法。
今日灼见:举报贩婴有错吗?连公平待遇也没有吗?这样的正义人士更应该得到保护才对,等待最后处理结果。
@AnthonyYao3:上户口就在当地派出所,所以当地城南所这个操作应该是贼喊捉贼吧,不然很难解释。
就次搁浅:举报人@上官正义,全说清了,千里举报坏人,义务举报人犯,反被当地派出所倒查,被呵斥,被扣留手机,被限制自由,这比人贩子作恶更恶,必须严查。
PRND21:这种高效运转、包含了身份漂白的一条龙产业链,以及举报者受到的魔幻“礼遇”,怀疑这里面有没有身着制服的人干预甚至参与,是合逻辑的吧?
@股民朱古力:怎么办到证?怎么上户口?所以一切皆有因果,懂的都懂。
@战车冲撞:真黑啊。
@树上鱼0022:它们为脸面服务?
法者青锋:我来说一下为什么本应该是打击犯罪“同盟”的举报者和公安机关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对抗,倒不是有人故意包庇犯罪,主要是传统办案思维与新兴监督理念的碰撞。
第一,一些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民警沿用了过去的办案模式,认为举报人提供线索,他们接收之后,怎么处理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不愿意也不想接受举报人的建议。他们认为这是对他们办案的干扰与染指。
第二,一些办案民警无法适应也不想适应镜头下办案。所以,他们看到有人拍摄执法过程,会非常抵触。
第三,举报人为获得线索,一些举动确实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也有些可能会游走在灰色地带,这是公安机关对他们居高临下的心理优势基础。不管如何,都不能让心怀正义的人感到不被尊重进而心灰意冷。
@战神8无敌999:举报人不是查案专家……这种案件要慎重,还要全局考虑…这种案件肯定是窝案,走漏一点风声,其他尚未解救的娃的安全?…都知道人贩无人性…赌不起他们的善良。
@NAFOFella:别洗地了,就是蛇鼠一窝的。这些婴儿怎么办理户口的?大家还不明白吗????
马跃成:看了全文,感觉局长和“正伟”两个人不是坏人,城南派出所问题不小,有人贩子保护伞的怀疑,应该提级审查,由省纪委派调查组调查。向上官正义同志致敬!
财棉花:这案子里的人贩子都能办假出生证明“洗白”婴儿身份,背后说不定藏着保护伞。现在举报人没被感谢反而受委屈,真希望能好好查查这事儿。还是有前科人员的派出所。
红歌会网:“荒诞”的事一直在发生,老百姓还能撑多久?
当日,他在交易现场报警,协助抓获两名人贩子并解救一名男婴,同时提交书面证据材料。然而,派出所所长以“钓鱼执法”为由认定其行为违法,强制没收两部手机并安排专人看管。期间,上官正义多次要求归还手机未果,甚至被限制上厕所,直至相关领导介入,其手机才于当日18时许归还。次日,相关部门发布通报证实举报属实,已抓获4名嫌疑人、解救3名婴儿,但未回应扣留上官正义的具体缘由。上官正义随后发文质疑程序合法性,称派出所长滥用职权,某田姓领导态度恶劣。
三刀认为,一位长期致力于打拐、不惜卧底获取犯罪证据的人,在协助抓获人贩子、解救婴儿后,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与保护,反而被自己所信任的执法部门限制自由、收缴手机,这样的反转足以让每一个关注此事的人感到错愕与寒心。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上官正义所追踪的贩婴链条堪称恶劣。人贩子以“收养”为名从孕妇手中低价收购婴儿,再以数万元高价转卖,更能勾结医院内部人员伪造出生证明,为被拐婴儿“洗白”身份。这样的行为,毁掉的是一个个完整的家庭,践踏的是生命的尊严。
上官正义的举报,不仅是制止了一次具体的犯罪,更是在撕开一条隐藏在暗处的利益链条,为那些可能被贩卖的婴儿筑起一道防线。他所付出的,是时间、精力,甚至是人身安全的风险。可就是这样一个本应被视作“功臣”的人,却在报案后被认定“违法”,被专人看管,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难以保障。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相关部门给出的“钓鱼执法”理由。钓鱼执法,通常指行政机关或执法人员通过故意设计诱惑性情境,诱使原本无违法意图的公民实施违法行为,进而收集证据进行处罚的行为。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将上官正义为获取犯罪证据而进行的调查与“执法”挂钩,这本身就很牵强。
大体看了下评论区,有人提到自己此前因举报违法企业,当天便接到了对方的电话,个人信息不知为何泄露;还有人分享过,发现盗窃行为后报警,却在派出所遭遇了如同审讯罪犯般的对待,反复笔录、频繁按手印,最后只落得“下次不敢再管”的无奈。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举报犯罪需要承担如此高的成本,善意的介入换来的是不被信任的对待,那么谁还会有勇气站出来?”
此时的上官正义,他所代表的恰恰是一种不向黑暗低头的勇气,是一种“即便知道有风险,也想护住那些弱小生命”的善意。可就是这样一份善意,却被贴上“违法”的标签,被限制自由。
值得庆幸的是,事件曝光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为上官正义发声。他们追问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质疑通报中对扣留事件的避而不谈,期待上级部门能给出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我相信这种追问,不是单纯的“讨说法”,而是在守护一种信念。
文章最后,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次事件进行彻底调查,不仅要查清涉事派出所所长的行为是否合法,更要让每一个愿意为正义发声的人感到安心。
剥蒜先生:举报违法犯罪是公民权利,保护儿童更是全社会共识。然而,怀化警方在证据确凿、举报有效的情况下,不仅未予保护,反而对举报人施以堪比犯罪嫌疑人的对待。执法者公然抢夺取证设备、限制举报人人身自由,暴露出权力的傲慢与程序规范的缺失。执法行动不能只看结果,更要看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尊重公民权利。此事件中,当地警方对举报人的恶劣态度,与其对贩婴案的"零容忍"表态形成刺眼反差。若连挺身而出的举报者都要遭受不公,未来还有谁愿为正义冒险?
怀化警方需对此事给出明确交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法治社会不容"功过相抵",规范执法、尊重公民权利,才是打击犯罪最坚实的力量。
事件经过
2025年11月1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通过长期卧底,揭露湖南怀化人贩子袁某团伙的贩婴网络:利用小红书平台伪装“收养中介”,以2万-3万元低价收购孕妇新生儿,再以8万-9万元高价转卖,并勾结医院内部人员伪造《出生医学证明》洗白婴儿身份。
上官正义报警后,警方当场控制2名嫌疑人并解救1名婴儿;当日深夜,专案组扩大行动,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含主犯袁某),成功解救3名婴儿。
案件告破后,怀化市城南派出所所长以“钓鱼执法违法”为由,强制收缴上官正义两部手机,安排专人监视其3个多小时,期间禁止上厕所,并拒绝怀化市公安局宣传科长归还手机的要求。鹤城分局田姓领导态度恶劣,质问:“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
警方以“配合调查”名义限制人身自由,但未询问案情;上官正义的39页举报材料被随意丢弃在接警台,副所长嚼槟榔敷衍处理。直到傍晚离开时,他才主动提交材料。
11月2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通报确认案件属实,承诺对举报人协助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但未提及扣留事件细节。
上官正义多次发声质疑:截至11月3日,怀化警方未就扣留行为联系他,也未公布执法记录仪影像。
网民对扣留合法性存疑与诉求
1、法律界指出,公民“违法”需经司法程序认定,派出所所长无权现场判定举报人“钓鱼执法违法”。公安部明文要求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收缴手机行为涉嫌违规。
2、保护伞隐忧与历史背景:2024年鹤城分局民警杨某、李某曾因拐卖妇女案收受贿赂、伪造证据被立案调查。犯罪链条涉及医疗系统伪造出生证,暴露监管漏洞(如袁某将不同来源婴儿伪造成“龙凤胎”落户自身名下)。
3、公众核心呼声:要求对抢夺手机、限制人身自由的所长及田姓领导启动调查。 彻查犯罪保护链:深挖医院、户籍涉案人员,落实出生证明全国联网核验及异常落户预警机制。上官正义已公布部分执法录音,并呼吁湖南省级部门介入。
网友评论
原住民者:11月2日,怀化警方通报举报属实,称对举报人被扣留等关键争议避而不谈。有法律人士称,“钓鱼执法”是执法机构诱导原本无违法意图的人实施违法行为,而上官正义是在犯罪行为已然发生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属于合法举报,绝非“钓鱼执法”。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有一田姓光头领导对上官延义说:你为何不去帮美国打仗?有人解释这话的言外之意:你们民间的平台老百姓,是闲得蛋疼吗?或者是这样:在执法者的自已辖区里,本来是风和日丽的。也就是说,本质上没有人在乎案件的发生、龌龊的存在的。但被你这打拐志愿者的“好事”者说出来,就打破了表面的风和日丽,也就影响了他们的颜面。
YIBO-博BO:鹤城分局田姓领导(被描述为“光头叔叔”)态度恶劣,拒绝归还手机,并质问上官正义:“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某些领导应该严查!!!
@丛林中的狩猎者:自己无能抓不住人贩子!!
贾泽生说法:搞不懂当地警方为何这样对待举报人?本应礼貌相待才符合逻辑和工作要求吧,怎么反而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似的态度和做法,这事感觉有点蹊跷。
逾飞:天下奇闻:解救婴儿成了嫌犯,举报“人贩子”被执法者当犯人扣押……
这是典型的以权代法或法盲执法。
今日灼见:举报贩婴有错吗?连公平待遇也没有吗?这样的正义人士更应该得到保护才对,等待最后处理结果。
@AnthonyYao3:上户口就在当地派出所,所以当地城南所这个操作应该是贼喊捉贼吧,不然很难解释。
就次搁浅:举报人@上官正义,全说清了,千里举报坏人,义务举报人犯,反被当地派出所倒查,被呵斥,被扣留手机,被限制自由,这比人贩子作恶更恶,必须严查。
PRND21:这种高效运转、包含了身份漂白的一条龙产业链,以及举报者受到的魔幻“礼遇”,怀疑这里面有没有身着制服的人干预甚至参与,是合逻辑的吧?
@股民朱古力:怎么办到证?怎么上户口?所以一切皆有因果,懂的都懂。
@战车冲撞:真黑啊。
@树上鱼0022:它们为脸面服务?
法者青锋:我来说一下为什么本应该是打击犯罪“同盟”的举报者和公安机关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对抗,倒不是有人故意包庇犯罪,主要是传统办案思维与新兴监督理念的碰撞。
第一,一些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民警沿用了过去的办案模式,认为举报人提供线索,他们接收之后,怎么处理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不愿意也不想接受举报人的建议。他们认为这是对他们办案的干扰与染指。
第二,一些办案民警无法适应也不想适应镜头下办案。所以,他们看到有人拍摄执法过程,会非常抵触。
第三,举报人为获得线索,一些举动确实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也有些可能会游走在灰色地带,这是公安机关对他们居高临下的心理优势基础。不管如何,都不能让心怀正义的人感到不被尊重进而心灰意冷。
@战神8无敌999:举报人不是查案专家……这种案件要慎重,还要全局考虑…这种案件肯定是窝案,走漏一点风声,其他尚未解救的娃的安全?…都知道人贩无人性…赌不起他们的善良。
@NAFOFella:别洗地了,就是蛇鼠一窝的。这些婴儿怎么办理户口的?大家还不明白吗????
马跃成:看了全文,感觉局长和“正伟”两个人不是坏人,城南派出所问题不小,有人贩子保护伞的怀疑,应该提级审查,由省纪委派调查组调查。向上官正义同志致敬!
财棉花:这案子里的人贩子都能办假出生证明“洗白”婴儿身份,背后说不定藏着保护伞。现在举报人没被感谢反而受委屈,真希望能好好查查这事儿。还是有前科人员的派出所。
红歌会网:“荒诞”的事一直在发生,老百姓还能撑多久?
当日,他在交易现场报警,协助抓获两名人贩子并解救一名男婴,同时提交书面证据材料。然而,派出所所长以“钓鱼执法”为由认定其行为违法,强制没收两部手机并安排专人看管。期间,上官正义多次要求归还手机未果,甚至被限制上厕所,直至相关领导介入,其手机才于当日18时许归还。次日,相关部门发布通报证实举报属实,已抓获4名嫌疑人、解救3名婴儿,但未回应扣留上官正义的具体缘由。上官正义随后发文质疑程序合法性,称派出所长滥用职权,某田姓领导态度恶劣。
三刀认为,一位长期致力于打拐、不惜卧底获取犯罪证据的人,在协助抓获人贩子、解救婴儿后,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与保护,反而被自己所信任的执法部门限制自由、收缴手机,这样的反转足以让每一个关注此事的人感到错愕与寒心。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上官正义所追踪的贩婴链条堪称恶劣。人贩子以“收养”为名从孕妇手中低价收购婴儿,再以数万元高价转卖,更能勾结医院内部人员伪造出生证明,为被拐婴儿“洗白”身份。这样的行为,毁掉的是一个个完整的家庭,践踏的是生命的尊严。
上官正义的举报,不仅是制止了一次具体的犯罪,更是在撕开一条隐藏在暗处的利益链条,为那些可能被贩卖的婴儿筑起一道防线。他所付出的,是时间、精力,甚至是人身安全的风险。可就是这样一个本应被视作“功臣”的人,却在报案后被认定“违法”,被专人看管,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难以保障。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相关部门给出的“钓鱼执法”理由。钓鱼执法,通常指行政机关或执法人员通过故意设计诱惑性情境,诱使原本无违法意图的公民实施违法行为,进而收集证据进行处罚的行为。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将上官正义为获取犯罪证据而进行的调查与“执法”挂钩,这本身就很牵强。
大体看了下评论区,有人提到自己此前因举报违法企业,当天便接到了对方的电话,个人信息不知为何泄露;还有人分享过,发现盗窃行为后报警,却在派出所遭遇了如同审讯罪犯般的对待,反复笔录、频繁按手印,最后只落得“下次不敢再管”的无奈。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举报犯罪需要承担如此高的成本,善意的介入换来的是不被信任的对待,那么谁还会有勇气站出来?”
此时的上官正义,他所代表的恰恰是一种不向黑暗低头的勇气,是一种“即便知道有风险,也想护住那些弱小生命”的善意。可就是这样一份善意,却被贴上“违法”的标签,被限制自由。
值得庆幸的是,事件曝光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为上官正义发声。他们追问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质疑通报中对扣留事件的避而不谈,期待上级部门能给出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我相信这种追问,不是单纯的“讨说法”,而是在守护一种信念。
文章最后,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次事件进行彻底调查,不仅要查清涉事派出所所长的行为是否合法,更要让每一个愿意为正义发声的人感到安心。
剥蒜先生:举报违法犯罪是公民权利,保护儿童更是全社会共识。然而,怀化警方在证据确凿、举报有效的情况下,不仅未予保护,反而对举报人施以堪比犯罪嫌疑人的对待。执法者公然抢夺取证设备、限制举报人人身自由,暴露出权力的傲慢与程序规范的缺失。执法行动不能只看结果,更要看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尊重公民权利。此事件中,当地警方对举报人的恶劣态度,与其对贩婴案的"零容忍"表态形成刺眼反差。若连挺身而出的举报者都要遭受不公,未来还有谁愿为正义冒险?
怀化警方需对此事给出明确交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法治社会不容"功过相抵",规范执法、尊重公民权利,才是打击犯罪最坚实的力量。
李新前往新乡看守所要求探望何方美未果
【民生观察2025年11月6日消息】河南辉县疫苗受害家长李新已出狱半个多月时间,其十分感谢朋友们对他们的关注和支持!近日其到新乡看守所要求探望,已失去自由五年的妻子何方美,却被告知要等到18日才能见。
2025年11月3日,李新前往新乡市看守所探视妻子何方美未果。何方美自案件二审裁定生效后,一直未被转监,新乡市看守所以各种原因禁止律师和家属会见她。
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在看守所的服刑人员,呼吁外界关注何方美的处境。
李新于2025年10月13日服完五年刑期得以释放回家,其三个孩子也被送回,家属们得以和消失几年的孩子们团聚。
李新出来的当天,孩子们被送到李新家。在过去没有消息的一年多时间,孩子们被关在一个医院的房间里,不允许出房间的门。
有两个女人负责轮班照顾,每个人15天一个班。在班的这15天,不允许外出。其中一个女人说,只能工作15天,再多待一天,人会傻掉。
目前李新和孩子们的住处被安装了摄像头,他暂时没有身份证和网络,平日活动也有专人跟踪,状况堪忧。
据悉,何方美、李新夫妇是疫苗受害家长,因为二女儿疫苗致残维权先后被抓捕关押判刑。李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何方美自一审开庭以后一直被超期羁押,后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
自夫妇二人被抓捕判刑后,其3个年幼的未成年孩子最开始分别被滞留在河南新乡共济医院和寄养在农户家中。
2024年4月,何方美的2个女儿不知何故,被送至河南新乡辉县城关镇镇政府办公室,其后不知所踪,家属多方找寻无果,2个女儿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而此前一直关注何方美一家的何方美的姐姐何方先,遭到辉县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同样关注何方美一家的李新姑姑则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6月18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她表示辉县市法院王法官多次让她认罪认罚。何方美非常担心孩子们的情况,认为孩子们现在需要家庭的照顾,希望自己能早点出去照顾孩子。
2024年7月26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也和法院院长谈了话。
律师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三个幼童的母亲,你们这样做太残忍了,何方美虽然行为过激,但是,你们想想,孩子疫苗导致终身残疾,政府踢皮球这么多年不解决问题,哪个母亲会不心痛?
律师向法院建议判处何方美缓刑,他也会劝何方美认罪认罚。
2024年8月1日,何方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向辉县市法院发函,指出辉县法院存在违法逮捕何方美、没有合法延期手续,超期羁押何方美等问题。作为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未成年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何方美被辉县法院违法逮捕。
2024年8月8日,李新、何方美的朋友、他们孩子的干爹孟晓东发微博喊话河南省新乡中院、辉县法院,
质疑案件久押不判。
2024年10月,何方美在被超期羁押4年后,一审被法院判刑5年6个月。
2025年1月23日,何方美案二审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乡中院以重婚罪可以公诉,以及何方美为疫苗致残女儿维权、泼墨政府是寻衅滋事的理由,维持了一审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的判决。
2025年11月3日,李新前往新乡市看守所探视妻子何方美未果。何方美自案件二审裁定生效后,一直未被转监,新乡市看守所以各种原因禁止律师和家属会见她。
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在看守所的服刑人员,呼吁外界关注何方美的处境。
李新于2025年10月13日服完五年刑期得以释放回家,其三个孩子也被送回,家属们得以和消失几年的孩子们团聚。
李新出来的当天,孩子们被送到李新家。在过去没有消息的一年多时间,孩子们被关在一个医院的房间里,不允许出房间的门。
有两个女人负责轮班照顾,每个人15天一个班。在班的这15天,不允许外出。其中一个女人说,只能工作15天,再多待一天,人会傻掉。
目前李新和孩子们的住处被安装了摄像头,他暂时没有身份证和网络,平日活动也有专人跟踪,状况堪忧。
据悉,何方美、李新夫妇是疫苗受害家长,因为二女儿疫苗致残维权先后被抓捕关押判刑。李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何方美自一审开庭以后一直被超期羁押,后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
自夫妇二人被抓捕判刑后,其3个年幼的未成年孩子最开始分别被滞留在河南新乡共济医院和寄养在农户家中。
2024年4月,何方美的2个女儿不知何故,被送至河南新乡辉县城关镇镇政府办公室,其后不知所踪,家属多方找寻无果,2个女儿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而此前一直关注何方美一家的何方美的姐姐何方先,遭到辉县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同样关注何方美一家的李新姑姑则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6月18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她表示辉县市法院王法官多次让她认罪认罚。何方美非常担心孩子们的情况,认为孩子们现在需要家庭的照顾,希望自己能早点出去照顾孩子。
2024年7月26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也和法院院长谈了话。
律师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三个幼童的母亲,你们这样做太残忍了,何方美虽然行为过激,但是,你们想想,孩子疫苗导致终身残疾,政府踢皮球这么多年不解决问题,哪个母亲会不心痛?
律师向法院建议判处何方美缓刑,他也会劝何方美认罪认罚。
2024年8月1日,何方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向辉县市法院发函,指出辉县法院存在违法逮捕何方美、没有合法延期手续,超期羁押何方美等问题。作为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未成年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何方美被辉县法院违法逮捕。
2024年8月8日,李新、何方美的朋友、他们孩子的干爹孟晓东发微博喊话河南省新乡中院、辉县法院,
质疑案件久押不判。
2024年10月,何方美在被超期羁押4年后,一审被法院判刑5年6个月。
2025年1月23日,何方美案二审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乡中院以重婚罪可以公诉,以及何方美为疫苗致残女儿维权、泼墨政府是寻衅滋事的理由,维持了一审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的判决。
谭兵林被关押三年首次获律师会见
【民生观察2025年11月6日消息】近日,广州范律师前往监狱会见了被关押三年的谭兵林,其身体消瘦但精神状态良好。
应谭兵林本人意愿,由其家属委托的(由谭本人指定的)广州范律师近日在监狱会见到谭,准备为其进行申诉,这也是谭被关押三年首次见到自己委托的律师。
谭虽然身体消瘦,但精神状态积极乐观,他对一直关注他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2022年6月29日,谭兵林因父母被强行接种新冠疫苗,到村委会进行举牌抗议,立遭衡阳市祁东县警方抓捕,随后失联;同天其家被查抄,其个人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被一并抄走;
2022年6月30日晚,其父母被带到派岀所分别做笔录到很晚,内容涉及其父母被接种新冠疫苗后,谭兵林到村委会举牌的具体细节。
2022年7月1日,其父获悉,谭兵林已于被抓当天被祁东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22年7月27日上午,廖耀中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谭兵林被拒。
2022年8月24日,谭兵林被祁东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羁押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看守所。
2023年1月底,谭兵林的案件已到法院阶段。此前,范标文律师曾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谭兵林,均遭拒绝。
谭兵林的父亲谭敦云对这种久押不判不放的情况非常气愤,谭父说他自己委托的律师一直不被允许会见谭,后来由当地“官员”给他家指派了一位律师。
谭父称自己已经七十多岁,但依然无法退休,生病也不敢去医院,他认为儿子没有做错什么。此前谭兵林曾公开呼吁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及平等养老,并穿着印有这些标语的T恤拍照发到网上。不知道法院会不会以此做为谭兵林的“犯罪证据”.
2023年6月底,谭兵林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经开庭,但在还没判决结果的情况下被转移它处,至于转到何处,家属表示不清楚。
据悉,谭兵林是湖南省祁东县人,曾参与推动教育平权运动、倡导俗称“三免”的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多年来一直做义工参与为良心犯送饭、呼吁等公益活动。
应谭兵林本人意愿,由其家属委托的(由谭本人指定的)广州范律师近日在监狱会见到谭,准备为其进行申诉,这也是谭被关押三年首次见到自己委托的律师。
谭虽然身体消瘦,但精神状态积极乐观,他对一直关注他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2022年6月29日,谭兵林因父母被强行接种新冠疫苗,到村委会进行举牌抗议,立遭衡阳市祁东县警方抓捕,随后失联;同天其家被查抄,其个人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被一并抄走;
2022年6月30日晚,其父母被带到派岀所分别做笔录到很晚,内容涉及其父母被接种新冠疫苗后,谭兵林到村委会举牌的具体细节。
2022年7月1日,其父获悉,谭兵林已于被抓当天被祁东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22年7月27日上午,廖耀中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谭兵林被拒。
2022年8月24日,谭兵林被祁东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羁押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看守所。
2023年1月底,谭兵林的案件已到法院阶段。此前,范标文律师曾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谭兵林,均遭拒绝。
谭兵林的父亲谭敦云对这种久押不判不放的情况非常气愤,谭父说他自己委托的律师一直不被允许会见谭,后来由当地“官员”给他家指派了一位律师。
谭父称自己已经七十多岁,但依然无法退休,生病也不敢去医院,他认为儿子没有做错什么。此前谭兵林曾公开呼吁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及平等养老,并穿着印有这些标语的T恤拍照发到网上。不知道法院会不会以此做为谭兵林的“犯罪证据”.
2023年6月底,谭兵林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经开庭,但在还没判决结果的情况下被转移它处,至于转到何处,家属表示不清楚。
据悉,谭兵林是湖南省祁东县人,曾参与推动教育平权运动、倡导俗称“三免”的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多年来一直做义工参与为良心犯送饭、呼吁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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