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星期日

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不收留河北残疾访民孙金海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31消息:河北沧州盐山县访民孙金海和他60多岁的老母亲,今天被接访人员送到了丰台区久敬庄路18号的元丰宾馆。

孙金海说,他在久敬庄住了5天了,今天接访人员才把他接出来,说要给他解决问题。孙金海坚持在北京解决,解决了再回乡,不能在让他们骗了,他残疾人来一趟不容易,还要人照顾,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都不接济他这样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了,还能总指望谁。

许多访民对此也有议论,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竟然不收留老弱病残的访民,这些人到马家楼就会被赶出去,反驳就会被拖走,已丧失了其救助职能,彻头彻尾的沦落成为关押访民的黑监狱。


孙金海是因为交通事故致残,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不到位上访的。

访民“非访”数量锐减中南海被各地接访人员占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31消息:今天上午,在中南海的西侧,力学胡同公交站旁停了一辆公交车,这辆车和其他公交车不同,一直停在那,偶尔有人过来经警察盘问后上车,几个小时的时间车上都没有坐满人。有一个访民径直从公交车旁走过去,到中南海的西门把上访材料递给了门口的警察。


 坐在公交车对面人行道上的60多个各省接访人员,或专心致志的玩手机或交头接耳的闲聊,这是这段时间来高压态势下访民“非访”数量的锐减让他们明显没有了以前的紧张。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著名维权人士王译、华春辉夫妇今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9消息:著名维权人士王译、华春辉夫妇今天获释,目前,他们正在河南休息。 据悉,夫妇二人是在2014年8月2日上午,在江苏无锡的家中被警方抄家并刑拘,随后,他们被王译原籍的河南警方带回河南羁押。 在8月2日上午,华春辉与其妻子王译原定上午出门参加朋友聚会。但没出门便来了数十位无锡国保和派出所警员,强硬敲门进入后,把王译、华春辉带至辖区派出所羁押。有消息称,无锡警方透露:抓捕他们是应河南警方要求,河南警方已对王译、华春辉发出正式刑事拘留令。具体涉嫌“罪名”不清楚。当天晚上,王译、华春辉被关押到无锡市看守所。河南警方已在赶往江苏无锡的路上,他们俩应该会被河南警方带往河南。 分析人士判断:此次江苏警方和河南警方联合抓捕王译、华春辉可能与他们近期参与“声援郑州十君子”行动有关。此前,华春辉曾欲赴香港参加一活动,但被深圳罗湖海关告知他在限制出境名单中。 8月6日,王译夫妇被警方从无锡带回河南长垣羁押,(8月13日)下午,华春辉获律师会见。 上图为:王译(左二)获释后与网友合影

广州民主人士郭春平 先遭绑架传唤后被驱逐搬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9消息:广州民主人士(南方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之一)郭春平,继26日晚在广州街头被国保突袭绑架并传唤后,今天上午又被广州市黄埔区国保警察带领多名保安及房东等人找到他的住处,非法逼迫其搬离目前所租住的黄埔区塘口村出租房。对此,郭春平告知国保说“你们赶得我居无定所,我在番禺、白云、天河、黄埔都住过,现在,广州处处都是我的家!”。 据郭春平消息称,在8月26日夜里十点多,他办完事后回到了广州黄浦区塘口村,当他经过一辆挂着粤B牌照的轿车时,三个陌生人从车上跳下来,其中一人在身后小声叫了一下他的名字,还没等他回头,两个人已经从他背后摁住了他的肩膀并扭住了他的胳膊。随即,他被押到了广州市黄埔区渔珠派出所进行非法传唤。详见《郭春平:为了免于恐惧的自由!——8月26号夜晚被非法传唤小记》 郭春平:为了免于恐惧的自由!——8月26号夜晚被非法传唤小记 2014年8月26日夜里十点多,我回到黄浦区塘口村(我在广州的临时栖居之所,一个小城中村)。因为居住的人少,且离中山大道有段距离,所以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小村庄却有着自己的一片宁静。夜晚街上的人乘凉的,路边大排档吃饭的,与往常一样的节奏,没什么异样。 塘口大街的池塘边上停满了车辆。当我经过一辆挂着粤B牌照的轿车时,三个陌生人从车上跳下来,其中一人在身后小声叫了我的名字,还没等我回头,两个人已经从背后摁住我的肩膀并扭住了我的胳膊。 一辆粤B(深圳)牌照车上的陌生人在街上突然对我强行控制,着实惊吓了我一下,难道我遭遇了黑社会绑架?还是跨市抓捕? 我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喝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干什么的?为什么抓我?” 抓我的一个人说道:“等会儿你就知道了,配合点,别吵吵!” 很像广州国保以前抓捕我时的语气,我顿时明白了对方是什么人。 于是我大声质问:“你们抓人要出示证件,要有法律手续,你们的证件呢?” 我的大声质问,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 一位国保掏出证件,在我面前晃了晃,就收了回去。 我仍然质问他们:“是以什么理由抓我?要传唤我,就要有传唤证。” 这时,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以前抓捕传唤过我的广州国保走过来,恶声说道:“你这个流氓,想抓你就抓你,要什么法律手续?”这个卑鄙无耻的国保,为了污名化抗争者和掩饰自己的可耻身份与行为,竟然恶狗先咬人,误导周围不明真相的人! “打倒共产党!”“自由、民主、宪政!”“反对独裁!”,对着周围的人,我高喊口号,也便于向群众表明自己抗争者身份。。 这个广州国保顿时大怒,说:“好,你叫,你不配合是吧?我塞住你的嘴,让你喊!” 这个穷凶极恶的国保抓起一个我随身携带的苹果,恶狠狠地往我嘴里塞,另两个国保强力扭着我的胳膊,我被他们摁在一辆面包车的后背厢处,动弹不得。 僵持了一会儿,国保把苹果拿开,要我不准再喊,要我老实配合点,不然就不客气。 我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感觉嘴里有血迹吐出。 随后,这个国保简单的搜了我的身,把我的手机、上衣口袋的羊城通卡非法搜走。 这时,另一位以前抓捕传唤过的国保走了过来(此国保应该是他们的头目)。我讽刺的说道:想不到还要劳你的大驾! “你来广州多长时间了?以前把你送回去,你又来广州想捣乱是吧?”他阴沉沉的问道, 我:“首先广州不是一个国家,广州也不是你的广州,我作为合法的公民,我想来就来!,我追求民主,有什么错?你为什么非法抓我?你拿法律手续来!” 国保:“你能来,我就办法让你走!我们是警察,当然可以抓你。” 我:“你们不是警察,你们是国保!是党卫军!” 此时另一个国保走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走,跟我们走!”,随后 ,我被几个国保押到了黄埔区渔珠派出所。 不明身份的人在大街上随便抓人,许多人围观的情况下,村口的两个保安,却无动于衷,没有任何反应,事后想想,看来晚上对我的抓捕,广州国保已经与村里的保安打了招呼。 被带到渔珠派出所后,在大厅里,一个国保与保安对我进行看守,在大概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并没有立即对我进行讯问。我问了下保安时间,他说现在11点的样子。 他们问我要身份证,我推说身份证没带身上,在我的委托律师隋牧青处。我想,如果他们真的找隋牧青律师查找我的身份证,那隋律师就会知道我目前的处境。问住址具体是那里,我说现在工作还没着落,居无定所。 在渔珠派出所大厅里,沉默中坐了一个多小时后,广州国保(他们的头目)开始对我进行做笔录。我追问他:“你现在以什么理由抓我?” 国保:“不是抓你,是口头传唤。” 我:“口头传唤也需在有个理由啊?” 国保:“我怀疑你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笔录开始无非就是个人身份情况与家庭情况的讯问,问过这此些之后,他开始切入正题。 “你认识杨茂东(郭飞雄)吗? ” 国保此话一出,立即让我警觉起来。 著名异见人士人士郭飞雄(杨茂东)自2013年8月被广州国保以所谓“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抓捕,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案有可能于近期开庭。世人都知道,这是中共当局赤祼裸的政治迫害, 此时,广州国保问我这个问题,是什么目的?是不是想搜集不利于郭飞雄的证据? “不认识”,我答道,这是避免纠缠的办法。 “不认识?”该国保有点扫兴,冷笑着说道。“你说你不认识杨茂东,这有意思吗?,你不认识杨茂东,那你为什么为他捐钱?” 在被国保抓捕传唤前,我一直在思考,是因为什么事抓捕传唤我。该国保的这句话,一下子让我明白了原因。 26日下午三多,我到天河区看守所,想为郭飞雄、刘远东、孙德胜存点钱,希望能对他们在看守所的生活有所帮助。而且,计划为孙德胜多存点。但到了窗口,工作人员说天河看守所里面目前不卖商品,已经一年多不收现金了。这让我有些失望。因为一年以前,我和孙德胜曾来这里,为刘远东存过钱。但是在我进行一番繁琐的身份登记之后,既不允许为他们存款,也不给我查询他们的账户情况,我不仅铩羽而归,不想还招来了特务抓捕。 我:“我没有给他捐钱”,我仍然是避免纠缠的回答。 国保:“那要不要把证据拿出来给你看下?” 我:“你有证据,你尽管拿出来好了”,我想,如果拿证据,一定是天河看守所查询登记薄上登记的关于我的信息。如果国保把天河看守所查询登记薄拿出来,那他们对公民行为实施监控的卑鄙行为,就是自我曝光了。果然,国保没再往下回应此问题。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国保讯问到我认不认识杨茂东,被我否认后,兴趣大减,对我往下的讯问,竟然不再做笔录。我推测,他原本是想沿着我认识杨茂东这句话,步步深入,问一些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但我说不认识杨茂东后,就没法一步步的问下去了,其它对他来说不感兴趣、没价值的东西,他就懒得做笔录了。 在余下的时间里,就是唇枪舌剑的一些对民主与独裁的辩论,问我认识广州那些人?参加了什么聚会? 我说:“我认识万庆良,他天天上报纸、电视,我当然认识他,不过,他前些日子被你们的纪委带走了,下一个被带走的,是谁呢?对于聚会,是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有什么?我现在没有收入,那有什么钱去参加聚会?” 国保:“你别跟我扯这些没用的东西,你的狗屁民主理论,在我这里没市场,你只能讲给你圈子里的人听。” 该国保又使出一惯的五毛理论,说我这样,对不起父母,是不孝,在广州做过许多事,不敢承认,不是男子汉,成不了大事,你们这些自称民主的人士,天天吹嘘自由民主,就是在忽悠别人,其实是为了你们自己的私利,甚至故意说几句羞辱我的话。 我:“你们共产党天天说欧美是敌对势力国家,但很奇怪哟,共产党的高官却争着往欧美移民,还把家属、财产都转移到欧美国家。重庆市前公安局长王立军关键时刻也是跑到美国驻成都领事馆。为什么不往朝鲜移民,为什么不跑到朝鲜领事馆?” “现在,周永康完蛋了,下一个是谁?你只不过是他们的工具而已!处在权力金字塔的最底层,相比周永康得到的利益,你得到了什么?天天忙忙碌碌,为了谁的利益?” “重庆市以前唱红打黑,公安局的同事,今天还在一起办公,明天就是同事审同事,这就是没有法治,没有人权的结果!”…… 中间,又被非法搜身一次,钥匙此次被搜出,又扯了具体住那里的问题,有过以前被强制遣送时,自己的物品损失惨重的教训,我已提前有所防范,身上并无多少现金、物品。 又是一番的辩论,和不痛不痒的问答,之后,该国保威胁我:“我希望你自己离开广州,不然,我会经常传唤你,再过三天,我就会传唤你。” 我说:“走不走,是我的自由,不是你说了算。” 国保将笔录打印出来,让我过目后签字。 我说:“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两个警察出示证件,说明理由后才能讯问。而你,自始至终,不出示你的证件,不敢说你的名字,是个不明身份的人,所以,你讯问的笔录,我不会签字的。” 国保:“这里有警察在旁边座着。” 我:“但审问我的,却不是警察啊。所以,我不会签字。” 国保:“那要不要让警察再把刚才的程序走一下啊?” 我:“随便。” 该国保与身边的国保低语嘀咕了一阵,另一国保,要我站在大厅里有渔珠派出所字样的墙壁前,为我拍了两张相片。 之后,审问我的国保说,你拒绝签字,这份笔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然后交待另一国保,在笔录上注明我已看过笔录,但拒绝签名。 随后,将扣押的手机、羊城通卡、钥匙还给我。 此时,我知道,此次非法传唤应该结束了,我说:“我可以走了吗?” 国保:“你可以走了。” 走出渔珠派出所后,打开手机,时间已是27日是凌晨2:30分。路上,除了呼啸而过的车流,鲜有行人。面对空旷的夜色,我不禁感慨:何时,我们可以心情安祥的走在大街上而不必担心随时被失踪?何时,我们可以心情安祥的待在自己的小家里而不必担心有人会破门而入?何时,我们可以心情安祥的享受日子的朝起夕落而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我想答案在每一个良知未泯者的心中! 这种抓捕、传唤乃至遣返,自我2011年与袁小华、刘远东等同仁发起广州街头运动以来实为家常便饭,过往一直认为都是在所难免之事,故而懒得行诸文字。而今我觉得有必要曝光这些党卫军的丑恶罪行,不仅是为它们的恶行留下记录,更是为了我们争取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呼。 郭春平联系电话:15814819686 2014年8月27日 上图为:郭春平 上图为:郭春平今天被迫搬家现场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黑龙江访民丁亚军“寻衅滋事”案开庭 众人到场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8消息:今天黑龙江鹤岗市访民丁亚军“寻衅滋事”案(黑龙江访民丁亚军“寻衅滋事”案28日开庭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4/0826/10719.html)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近二十访民到场声援。
 
据到了西城法院的辽宁营口访民王素娥告诉本工作室,她们有18个访民到了法院,要求旁听,但都遭到了拒绝。上午十点多开庭时,仅丁亚军的哥哥、姐姐和一名亲属进庭参加了旁听。庭审上午十一点多就结束了,法庭未当庭宣判。
 
访民们认为,丁亚军在天安门抛撒了7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根本算不上“寻衅滋事”,他们因此打出标语要求无罪释放丁亚军。
 
下面是今天声援的访民:




 

武汉拆迁户金菊桂公安局上访第二天被打得浑身是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8消息:金菊桂是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道柴林头社区的一名居民,因拆迁而上访。前不久的8月20日,听说是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信访接待日,金菊桂当天便到此进行了上访。当时,金菊桂发现杨园派出所教导员带领四个她不认识的人到场指认了她。
 
21日,金菊桂出门买菜时,冲过来四个人对她一个妇女大打出手,造成金菊桂浑身多处受伤,全身多处青一块紫一块。
 
以下是金菊桂的受伤图片:
 


南京居小玲等八访民欲围观青奥会闭幕式被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8消息:南京访民居小玲今天上午11:26分紧急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我到南京奥体中心来看闭幕式现被警察强行带离在汽车上,望关注。
 
随后,居小玲又发来消息说:我们一起八个人,都是南京人,小柳,杨俊龄,吴菊芳,杨翠华在家下楼就被控制来不了,打我电话告诉我的,现在我们都被分开了,有的我叫不出名字,我和杨俊龄在一个汽车上。

广州环卫工人罢工 律师吴魁明被抓现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8 消息:今天上午9点左右,广州律师吴魁明因代理广州环卫工人维权案件,在广州大学城附近被警察抓走。下午16时许,本工作室致电吴魁明律师获悉,他现在已经获释。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在今年上半年,广州大学城的200多名环卫工人得悉,因大学城环卫作业承包商“广电物业”在今年的竞标中失败,将于8月31日撤出大学城,而200多位环卫工人的具体去向却迟迟未做妥善安置,工人们多次到公司、街道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表达诉求,但他们却都笼统答复、敷衍了事或避而不见。 到了8月21日上午,这些环卫工人开始集体在GOGO新天地罢工抗议,并拉出横幅“日晒雨淋九年合同终止,不承认工龄,请政府帮帮我们”。至8月26日,环卫工人们开始汇集到广州大学城的管理委员会附近静坐,但是依然没有任何人理睬。 在8月27日上午,200多名环卫工人再次来到大学城管委会门口静坐,期间,有工人代表彭家勇、邓小明给广东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打电话,要求他来关注工人的权益,并得到他的承诺说下午来。 下午,环卫工人们继续罢工静坐并把周边的垃圾清理的干干净净,等侯广东省总工会人员的到来。但是,大家等了许久之后也未见省总人员的踪影来到。于是,工人们开始愤怒的声讨广东省总工会,称他们说话不算数戏弄工人。 随后,工人们的愤怒声讨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围观,这些大学生们对工人的遭遇深表同情,并有学生表示会呼吁更多的大学生前来声援。在此之际,当局就派出了大量警察开始驱赶学生并抓走了两名大学生,而环卫工人们则拼死保护这些学生,争执中,有一名环卫工被打伤入院。 到了今天(8月28日)上午9点左右,代理该案的广州吴魁明律师来到了大学城了解情况,但是,不久他即被警察抓进了大学城小谷围派出所。随后,2OO多工人开始来到该派出所声援吴律师,并要求警方放人。下午16时许,在工人们不断声援与呼吁之下,警方释放了吴魁明律师。 吴魁明律师电话:130 0688 8128 上图:身着白衬衫者为吴魁明律师

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

程海律师因替丁家喜辩护 拟被停止执业一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7日消息:北京事昌平区司法局于2014年8月22日告知程海律师,拟对程海律师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理由是程海律师在出庭为丁家喜辩护时,扰乱庭审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昌平区司法局的告知书说,程海于2014年1月27日上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出庭为丁家喜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扰乱庭审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八)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现拟给予你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权律师关注团认为,丁家喜先生等人被指控犯罪完全是违法公权力对争取合法权利的公民的迫害。审理丁家喜等人案件的法院在程序上存在多处违法行为如违法管辖、不准辩护律师复制至关重要的视听资料证据、上级检察院的检查员冒充下级检察院的检查员出庭公诉、变相不公开审理等。没有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至2014年以来,先后有广东王全平律师被注销律师执业证、湖南谢阳律师、江苏程为善律师被不能正常执业,再有程海律师拟被停业一年。
 
人权律师关注团认为,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是依法治官,只有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才能有效制约权力滥用、法律被践踏,只有律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有可能建设法治国家。
 
至昨天晚上,已有157位律师联署声援并抗议当局对程海律师的制度性迫害。

环卫工人向家枝工作途中遭车祸成植物人 环卫公司拒赔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7消息:湖北向家枝女士2013年在浙江乐清市联益环卫工司工作期间被一辆小货车撞成重伤,变成双目失明的植物人,但环卫公司毫同情心,拒绝进行工伤赔偿。为此事,向家枝一家人2014年8月25开始来北京上访。

今年58岁的向家枝女士是湖北省马东县人,向家枝丈夫桂家详说,三年前,她儿子病故,家庭负债累累,儿媳改嫁后,留下一个孙子,他们为还债务和抚养孙子,来乐清市从事环卫工作。2013年2月开始到乐清市联益环卫公司上班,从事公路清扫工作,2013年5月8日向家枝被小货车撞成重伤,但联益环卫公司拒绝工伤赔偿。

肇事司机方面,后经法院调解,事故责任司机同意赔偿向家枝25万元,但随后却逃无踪影,法院无法执行。

桂家详说,肇事司机和工作单位的赔偿都没有拿到,他们现在只拿到9万多的保险费,远远不够垫付的医疗费和后期治疗费,一家人生活很困难。

向家枝家人联系电话:15225022322/18267775872

 下图右为向家枝

身中21刀却无民事赔偿 王金玲流落北京街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7消息:王金玲女士2007年在天津塘沽区一家洗浴中心工作时,被歹徒追砍,身中21刀。但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驳回了王金玲刑事附带民事的要求,王金玲女士为此经年在北京上访,流落街头。

王金玲本是黑龙江牡丹江人,2007年3月来到天津市塘沽区“登辉洗浴中心”工作。2007年4月14日,“登辉洗浴中心”工作人员何瑜林、吴昊两人怀疑王金玲举报该洗浴中心违法问题而持刀捅入王金玲身躯上下多处,后经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经查验,王金玲全身被捅21刀,右腿变为残废,平日需拄双拐,生活悲惨。

2007年10月,天津市塘沽区法院判决凶手何瑜林十年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王金玲医药费等损失十万余元。王金玲认为对凶手量刑过轻且赔偿数额低,为此进行申诉,不料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裁定撤销了王金玲的刑事附带民事要求。

王金玲认为,在她受到严重伤害后,没有得到有效及时治疗而导致残疾,以及没有得到赔偿等问题的发生,都与天津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是分不开的。

持刀伤害王金玲的王金玲的主犯何瑜林除故意伤害罪外,还犯有强迫组织卖淫、强奸两项罪行,后被法院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王金玲女士认为,对何瑜林的判决显然是过轻的,与他所犯的罪行不符。

下图是王金玲

民生观察评论:废除现行户籍制度才是户籍改革的关键

——评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官方媒体为此宣称,这标志着户籍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随着《意见》的印发,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诸如取消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界限,中小城市开放人口迁入,大城市开展积分落户等等。呈现出一幅改革气氛浓厚,势头可喜的场面,从而得到了主流舆论广泛的肯定。时至8月25日,人民日报还发布较大篇幅的报道,回顾了户口制度的历史,阐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及时性,破天荒地承认了《城乡分立户籍制度与社会公平原则相悖》。
 
户籍制度因为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公众对户籍制度之恶有着直观的感受和切身的体会。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从一出娘胎,就必须承受户籍制度的严苛桎梏。特别是在另一项也堪称为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夹击之下,一个孩子在出生之后,能否顺利取得户籍亦即“上户口”,关系到他的生存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他的社会待遇和福利,严重地影响着他成长与未来,他的人生幸福。至于成人个体或者家庭,则会因为就学、就业、迁徙,而受到户籍制度的束缚和限制,人们往往不得不为之耗费浩大的精力、时间以及钱财。无数事实证明,户籍制度陈旧的观念,僵化的规条,繁琐手续,不仅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而且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甚至成为了腐败的温床,只是一项非人道的专制工具——倾听来自民间的呼声,不乏诅咒户籍制度为“万恶”的说法。
 
户籍制度之恶,不仅体现于观念、活跃于现实、而且存在于历史。首先,户籍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而迁徙自由权,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际人权宪章和人权公约所确认的国际人权之一。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都把公民的自由迁徙和居住作为基本人权予以确认和保障,规定了公民有迁徙和选择住所的权利。其次,陈腐的户籍制度,以城乡二元隔离为原则,人为制造了身份歧视,这种通过现代行政制度制造的社会不公,在人类历史上堪称仅见,被人们讥之为乃是比印度的种姓制度、俄国的农奴制更等而下之的恶制。
 
回顾历史,户籍制度无疑自古有之。但必须指出的是,如现行户籍制一样严格限制人迁徙自由的制度,历史上并不多见,而当今世界也只有中国、朝鲜、贝宁等寥寥数国家实施。史实告诉我们,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标志着公然违背宪法的户籍制度诞生。这是一次现代史上中国公民权利的大倒退,是掌权者操纵公权力以压制人权、为维持统治,不惜以人道和文明为敌的倒行逆施。国民从此失去了原来已经载入宪法的迁徙自由权利。而户籍制度所导致的最令人发指的罪恶,当数1960年代初大饥荒期间,许多饥民甚至因为没有一纸“介绍信”,而不能外出逃荒,只能活活饿死这样的惨剧。
 
所以,目前所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固然算是一个进步,也值得予以恰如其分的肯定和支持,但是,公众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户籍制度仅仅改革远远不够,制度陈腐,不能只靠修修补补,而是必须推陈出新,予以彻底的废除。也就是说,只有以户籍制度的消亡为基本前提,最终还公众以自由迁徙的基本人权,眼下的户籍改革才能算得上是一个进步,才在真正意义上值得公众肯定、鼓励和支持。
 
同时,公众也不能为当下改革的喜庆气氛所迷惑和误导,而忘却户籍制度中的一些关键事实。例如,首先应认识到,目前的户籍改革,并非政府主动为之,而是形势倒逼的结果。户籍制度,作为统治和维稳的便捷工具,掌权者并不会轻易放弃,但随着社会发展,户籍制度的弊端凸显,极大的阻碍了经济发展,全民必须为之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甚至到了损害当权者本身的利益,危及统治的程度,才不得不予以改进革新。
 
其次,目前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迟到很久的改革。众所周知,户籍改革早在20年前已经提到了公共议事日程,但总是遭遇重重障碍,长期议而不决,一直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常识告诉我们,改革一旦错失良机,不仅效果要打折扣,社会也必然会付出代价。《意见》印发后发生的许多现象就表明,户籍改革一经具体推行,问题便纷至沓来,依然磕磕绊绊,阻碍不断,而且在许多方面已经陷于窘境。一个最广为人知的例子是,许多早已进城的农业人口,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并不买城镇化施政方针的账;同时,在地方政府畸形依赖土地财政的现实背景之下,户籍改革本身,也被质疑明显存有赶农民进城、觊觎和侵占农民土地的意图。
 
形成于专制锁国时代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健全发育的重大制度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危及到了社会稳定,威胁到了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这显然也是官方媒体愿意承认户籍城乡分立有违公平原则的一大原因。正如主流所持观点所言,只有彻底解决了户籍制度的弊端,充分实现社会自由流动,深化利益均衡分配,实现公民就业、教育、发展、福利保障等机会平等,相对的社会公平才能得以实现。值得补充并予以强调的是:确保包括自由迁徙在内的公民权利,是民生建设和维护的基本前提,而加快废除现行户籍制度的进程,将不仅有助于改善民生,也有益于社会顺利转型。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8-27

武汉原法官潘仁强:十六年的控告和维权依然是个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7按:本工作室和《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曾关注过武汉中级法院原法官潘仁强因拆迁被打至重伤家破人亡,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的消息(潘仁强:被精神病的法官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2013nian6yuehao/2013/0709/7930.html)。
 
近日,潘仁强再至本工作室,介绍了他的最新情况,他说他上访维权16年了,维权结果依然是个零,当年打他的幕后主使李家来依然安然无恙。下面是潘仁强的最新材料:
 
十六年的控告和维权依然是个零
 
1999年到2013年,为了行使控告权,举报人和他先后共七次到京,六次向中纪委信访办对这伙窝案提起了控告。递交和邮寄给中纪委的材料如下:(1)逃难的1999年5月中旬,经千里奔波后,向中纪委信访办直接递送《举报》;(2)逃难的1999年8月,向中纪委邮寄《明着举报》;(3)恢复人身自由到福建北村调查取证后,2003年1月20日,向中纪委邮寄《明着举报》;(4)2003年1月30日,向中纪委邮寄《群体举报》;(5)2003年4月13日,向中纪委邮寄《中纪委是文盲》;(6)2004年7月20日,向中纪委邮寄《中共纪委聋哑盲》;(7)2005年3月20日,向中纪委邮寄《给中共中央纪检委提意见》;(8)2005年12月25日,又经过了千里奔波后,直接向中纪委信访办递送《对钱运录、李梅芳两个省部级贪腐窝案的再次控告》;(9)2006年8月8日,向中纪委邮寄《中纪委在鼾睡,宝贝宝贝,人民要参加游击队》;(10)2006年8月22日,中纪委六人专班到汉后,电线查案,遥控观景,隔山反腐,仅通过一次电话后,不与举报人见面谈,不与知情的武汉市中法院长、主任、庭长见面谈,他们不会审查血案卷宗材料。
 
专班,用他们自己健康人的生命特征,来看待一个生不如死、正在坐看守所监牢、坐疯牢、受到迫害,头和颈椎万万分巨痛、万万分晕眩,对拘转捕一万个不服气、一万个纳闷,只会喘气的活鬼,不会换位思考,就打道回京了。举报人身体健康,就不会有血案啦!没有受到公权做案子的诬陷,举报人就不会被关押五年啦!家庭也不会破裂,儿子也不会耽误……中纪委,怎么与公检法查案的方法不一样呢?没得法,只有通过江汉区北湖邮局,将一包证据材料邮寄给中纪委,邮单号码是:己Q844398645(N)。白寄了,又石沉大海了。没有吃透案子事实,怎么能够下决心判案子呢?血案卷宗上,公检法承办人怎么可能写上钱运录、李梅芳滥权谋私各自干的事呢?怎么会写上田霖包庇凶犯头子的事呢?……
 
(11)2010年12月下旬,又是千里奔波,举报人来到中纪委信访办,又遭到推诿。举报人就将《党国省部级贪腐钱运录、李梅芳及田霖与两个连体奇案》,在北京邮寄给了北京的中纪委。12年的控告无门,只有以纸屑战书表达怒吼,举报人被刑拘127天。经审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和西城分局预审科认为:中纪委早就应当作为,却一直不作为,使得司法公权查明认定的凶犯头子一直受到包庇,一直不抓捕追诉。控告无门后,受害人扔纸屑表达愤怒,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刑法452条,没有乱扔纸屑罪。扔纸屑,归市容环卫法管。中共中央委员共有几百人,举报人和几百家人又为什么不告别人呢?又为什么唯独要骂钱运录呢?在湖北任过省部级的高官,别人又为什么没有百万私宅房呢?在湖北工作过的俞正声、吴官正,又为什么留下丹心照汗青呢?湖北人民又为什么赞誉这二名廉洁自律的公务员呢?什么寻衅滋事。人的平等权利受到了侵害,怒吼反抗是人性地必然。伤害、冤屈、苦难、贫穷、仇恨,落到了谁个的身上,人性的反应都是一样的。2011年5月6日,《2011年在京坐牢受审记事——12年控告零结果只有以纸屑怒吼》,邮寄到北京。
(12)2013年7月举报人到京请人上网;(13)2013年9月又与政府和法院的四名干部到京上访,向中纪委递交《再次控告》……
 
2003年3月,举报人对江岸公安分局田霖专班万由建,向江岸区检察院法纪科,对其提起了《职务犯罪刑事控告》。区检从分局借卷并询问了多个证人,终于查清了原因。造成举报人1997年被刑拘、被转捕的主责是田霖,他不够法律主体资格来“查”举报人反对他包庇凶犯维护平等人权罪;次责是被动作了伪证的福建北村居民陈××。为了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依照法律,举报人向江岸公安分局二七所对陈××提起了《伪证罪刑事控告》。2003年8月12日,田霖与不与举报人见面。2003年9月,举报人与黄晓屏、曾爱国、张平山见面后,就对田霖开火,张贴战书抓他的脸。田霖黔驴技穷,叫人将举报人抓进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关押48天(2004年9月23日——2004年11月10日)。早就此一时、彼一时了,安康医院叫举报人回家。《伪证犯罪刑事控告》和一大包书证材料,由二七所又交到分局法制科,拖延至今。公安分局自我包庇,接案不动。多年来,举报人多次用红油漆和墨汁,刷写在江岸公安分局办公楼的立柱子上,刷写在江岸公安分局附近的围墙上,“杀恶狗公安分局!嗵田霖的娘!”对此,公安系统无不摇头。
 
在省市委府附近的大街小巷上,万张战书张贴在11米高的位置,张贴在李梅芳的家门口。到处都有。上街抬头就能见到战书,坐车也能见到交通标牌反面的战书,电线杆子上有战书……枪决死刑犯标誌三个红叉的战书,这是举报人自己给自己的平反书。武汉人民无不讥笑中纪委反假腐。这伙窝案,如果认为受到了诬陷诽谤,就告举报人去嘛!法,对他们很公平嘛!……伪证罪告了十一年无结果,公安分局自我包庇,装瞎子、装聋子。多年来,举报人有空就去写,就张贴,就去骂,一个字有二平米大,武汉市民笑笑骂骂,特色。
 
《法人过错赔偿》,经过了四个法院,直至今日依然是个零。地方都等着中纪委动,她们才会动。江汉区北湖邮寄收费单,举报人家中放了一包。买文具、打字、复印、邮寄和上中纪委,用去了数万元可怜的退休金生活费。血债血偿,牢仇牢报,天公地道!
 
2007年前的武汉市中法自私自保软骨头,白吃了纳税人民的饭,欠下了举报人二代人和几百家人的感情“债”,没人味。……2013年后举报人电话遭监控监听,特务政府;出行遭阻拦,隐形监狱。谁个给了政府的这种权利?党国,今天受害的是我,明天受害的是他,后天受害的会是你。谁个大过了少奇?尊重了坏人的权利,是为了尊重好人的权利;尊重了他人的权利,是为了尊重自己的权利。举报人二代人痛苦凄惨的今天,将会是爪牙奴狗的明天。党恶霸今天祸害我,你说与你无关;党恶霸明天祸害他,你又说与你无关;党恶霸后天祸害你,你还能够说与你无关吗?被毒化、奴化、同化、洗过了脑,劣根民族没睡醒,冤曲悲歌唱不完……举报人招过谁,惹过谁?
 
武汉市中级法院原法官潘仁强
 
 
2014年8月



法官潘仁强



幸福的一家




被打伤后

华科“捐精”死亡博士之父数年坚持为儿讨真相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6消息:2011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医学博士郑刚走进隶属华中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后,结果“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案件发生后,校方认为郑刚是“猝死”, 给了郑刚父母郑金龙夫妇8.8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并免去郑刚妻子吴琳在华科大读博期间的费用2万元和为其安排工作。
 
对于郑刚的死因,郑金龙夫妇一直不相信“猝死”说。近日郑金龙专至本工作室介绍了他儿子的“冤情”, 郑金龙认为郑刚不是死于“捐精”,而是死于华中科技大学的生物人体实验,只是死亡后被转入“捐精”室。郑金龙说在郑刚死亡前,他收到了儿子的电话,郑刚当时在电话中说:“爸,我已中剧毒,无解,一定要鄂州异地尸检!要为儿伸----”,
 
对于8.8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郑金龙说一个博士的一条人命如此廉价太不值了。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年迈的郑金龙至今仍走在上访和为儿讨真相的路上。



郑金龙
 
以下是郑刚案的相关情况介绍:
 
捐精猝死案开审 博士离奇猝死神秘死因曝光
博士捐精死亡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在读博士生郑刚在该校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时猝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其父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及其附属的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万元。据此,不少网友揭捐精内幕,称捐精能赚房子首付,但是不少知情人士称这样的说法很荒诞。
一个人活着去做属于公益的捐精,但是去了就没有再回来的可能,这的确是一件悲剧性的结果。
  好好的儿子没了,家长不可能无动于衷,不可能不问为什么就让具有博士学位的儿子就这样离开人世。这是人之常情,不管是是谁都会这么做。至于索赔400万多不多,那应该法院法官们依法办案的责任与义务。不是双方说了算的。
  捐精子也能死人,这是个可怕的问题。如果有人听说这个新闻了,恐怕会吓得不敢再有这种念想。所以,无论是对于死者的生命的负责,还是对于今后如何开展捐精公益事业,都是不能绕过的坎。尤其是精子的受助者,不能失去社会最起码的道德与良心,不能因为钱把整个捐精的公益事业给毁了。如果为了躲避赔偿,为了赖着不赔偿,那么就不仅是死者家属的悲哀了,而是引起整个社会道德缺失的大问题。
  据广州日报报道, 去年2月,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在读博士生郑刚在该校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时猝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其父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及其附属的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以下简称生殖中心)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万元。昨日,武汉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拒绝尸检,死者家属还认为校方在捐精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义务。而校方律师则表示,郑刚的猝死与捐精无关,他们没有责任,一分钱都不会多赔。由于事发后没有及时做尸检,究竟郑刚死于何种疾病,这和捐精有多大关系,双方争执不休,但又谁也没有证据。想不到,公益捐精会成为生命的悲剧;想不到,人一死就什么也不是了。如果受助者只能接受人们的义务捐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这捐精公益事业还怎么进行下去,是不是就此要关门了?
  法理上的事,必须依法从事,法院不能袖手旁观,法官更不能坐在审判席上高枕无忧,只听原告和被告唇枪舌剑,而自己没有法理主张。如果案子被争论不休的拖延着没有结果,也不是法院光彩的脸面。如果双方证据严重不足,就应依法判令其主要的一方依法举证,不能让有责任者逃避责任。否则就是法院判案不公。死者应当是弱者,理应得到法院依法的保护,让死者家属举证多有不公平。但是被告的举证还需受到第三方的监督,以防被告蓄意提供虚假证据。
  正如原告律师王艳梅所述,生殖中心也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志愿者去捐精,就是和生殖中心形成了一个捐赠合同的关系,生殖中心应该保障志愿者捐精的安全。现在郑刚猝死在了取精室,生殖中心显然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及时发现郑刚捐精异常,并及时抢救等,这些都没有。这不能不说是被告的责任缺失。
  在法庭上,郑金龙坚称自己400万的赔偿并不是漫天要价。郑刚刚读博士,就被十堰市一所大型医院看中。郑金龙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0年12月1日,郑刚与十堰市太和医院签订的协议原件。上面写明,郑刚持外科硕士学位证书,初定月薪6800元,持外科博士学位证书,初定月薪1.28万元,每两年调级一次。所以死亡赔偿金应该是硕士生的收入加上博士生的收入,按最高20年计算,再加上父母抚养费、丧葬费,算下来就是400万元。不管原告索赔的金额400万元漫天要价,不管被告愿不愿意赔偿,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裁定权。依法裁定应该是法院和法官的责任与义务。案件的判决公平与否完全在于法院和法官如何依法判决。
  然而,死者家属作为原告向被告索赔是正当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索赔没错。那么,错在哪里呢?值得人们深思。深思之一,公益的捐精事业还需要建立法律意义上的法制制度,已发完善公益捐精的程序,以及如何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和理赔的责任与义务,公益捐精不能只受助不承担责任与义务。深思之二,公益捐精是否应当有受助方支付健康体检费用,在捐助前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再捐助?这只是笔者的愚见,希望更多朋友参与讨论。
审判情况
  历时两个半小时 不公开审理
  今年6月12日,该案在洪山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郑金龙只将华中科技大学列为被告。因案情复杂,法官当庭中止审判,转入普通程序。昨日庭审中,郑金龙将同济医院生殖中心、协和医院追加为共同被告,郑刚的妻子吴琳成为本案第三人。
  刚开始时,郑金龙并没有请律师,他称:“400万的索赔额仅律师费就要36万元,我请不起。”为了打这场官司,郑金龙解释,自己已花了20多万元。为此,洪山司法局对郑金龙进行了司法援助,派出律师免费为其打官司。
  昨日上午,武汉乃至全国各大媒体都聚在洪山法院庭外等候。9时10分许,法庭正式开始审理此案。
  据悉,庭审现场,吴琳并未现身,也没有其代理律师出庭。庭审焦点集中在郑刚死因以及赔偿金额上。
  11时30分许,庭审结束,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据一名法官介绍,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死因成谜
  为何没尸检成焦点
  令外界关注的是,郑刚为何在捐精过程中会猝死呢?这也是昨日庭审的焦点。
  郑金龙走出法院后说,“如果捐精能致人死亡,那全世界的男子都不用结婚。”他还说,郑刚的身体一向很好,并且从他随身带的包里找出证据,其中一份盖有“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及9名前同事签名的《证明》称,郑刚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郑金龙还称,郑刚当年春节回老河口时,该院还对郑刚进行脑、心、肝、肾等免费体检,结果都很正常。没想到10天后,郑刚就猝死在校内,郑金龙认为不可思议。当他要求对郑刚进行尸检时,遭到了被告方拒绝。
  为何医院没有对郑刚进行尸检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万利强称,“郑刚猝死之后 ,我们也希望能够对郑刚进行尸检,因为捐精死亡这在世界上是第一例,很有研究价值,但其家属不同意,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还称,不同意尸检的是郑刚的妻子吴琳和郑刚的哥哥,“郑金龙当时在楼上,他的大儿子当时全权代表郑金龙。
庭审之后
  双方均拒绝调解
  庭审的另一个焦点是三被告是不是有责任?
  华中科大的代理律师何丹称,法庭已查明,生殖医学中心是独立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责任,华中科大及协和医院并非适格的民事主体,不应承担责任。
  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则称,生殖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进行操作,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当相应责任,并且在事情发生后,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郑金龙的法律援助律师刘杰认为,即使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方存在过错,也应公平赔偿,之前的8.8万元只是一种人道捐赠。
  法庭上,双方均拒绝调解。
  
庭审焦点一
  猝死与捐精之间有无关联
  郑刚猝死于2011年2月12日,第5次捐精过程中。此前的4次,他都平安无事。
  对于此前郑刚是在读博士的说法,华中科技大学表示,学生学籍证据显示,郑刚是2008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幸猝死时硕士研究生尚未毕业。
  是什么原因导致通过体检的郑刚死在捐精室内,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代理律师王艳梅认为,郑刚确实死在了捐精室内,是捐精致使郑刚死亡。
  “捐精和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湖北省人类精子库依托该院建设)代理律师万利强说,因为事发后未进行尸检,所以至今无法准确查明郑刚猝死死因。他强调:“但按照一般的医学理论,可能是郑刚自身心脑血管方面存在隐患。”
  郑金龙认为,他查看儿子遗体时,发现口腔、皮肤等部位有不正常表象,怀疑被人投毒。但万利强表示,警方排除他杀,院方曾要求尸检,却遭郑刚的妻子吴某反对。
  庭审焦点二
  补偿协议后谁同意火化尸体
  郑刚猝死次日(2月13日),协和医院和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和其家属达成协议,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家属8.8万元,并减免郑刚妻子吴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协议书上,吴某以恳请协和医院解决其工作为由,放弃主张任何权利。当年2月14日,郑刚遗体未经尸检火化。
  对于这份补偿协议,郑金龙认为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并不具备法律上的赔偿效力。而被告方则表示,这是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契约,具备法律效力。
  对于郑金龙的代理律师王艳梅所认为的“事情发生之后,校方强行把尸体火化,剥夺了郑刚家属对死因的知情权。”第二被告方、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的代理律师万利强表示,按我国法律要求,尸检应由家属同意并提出,学校和医院不可能强行火化郑刚的遗体。万利强表示,此事他一直全程参与,没有尸检的原因是家属(郑刚的哥哥和妻子吴某)不同意。
  而郑金龙则称,不做尸检,完全是被告方的意思。
庭审焦点三
  学校是不是当事法人单位
  郑金龙的代理律师王艳梅认为,生殖中心事先没有告知捐精风险,侵犯了郑刚的风险知情权。“其次,捐精过程中安保措施不到位。”她说,捐精室是一个封闭的房间,整个过程仅有郑刚一人在内,每隔一小时才有人敲门询问。当天郑刚取精时发生猝死,但直到一小时后才被人发现。
  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代理律师万利强反驳:“整个过程生殖中心没有责任,在捐精前已和郑刚签订一份捐精知情同意书。”他介绍,生殖中心具有相应的资质,精子库按卫生部的要求操作,是很规范的。郑刚捐精前也经过体检,结果合格,事发后马上打120,还拨打110报警。郑刚被送往协和医院抢救后,警方也赶往调查,排除了他杀可能。
  华中科技大学代理律师何丹认为,郑刚是自愿捐精的,其死亡非常不幸,学校也很沉痛。但其捐精的对象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是独立法人,学校不是当事的法人单位,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王艳梅则认为:“即使最后法院认定被告方没有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被告也应根据公平责任补偿原告损失。”
捐精猝死案开审 博士离奇猝死神秘死因曝光
•     www.sdchina.com   来源:中国山东网综合   2012-9-13 10:21:22  
  
 
 

湖北多个县市被辞退民师教育厅陈情申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5消息:今天上午,湖北省各地的被辞退民师集体来到湖北省教育厅,就他们老有所养及教师身份问题陈情申冤,以及为上个月民师们在教育厅上访被打讨说法(湖北省各地被辞退民师代表的诉求书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4/0723/10439.html)。
 
据在湖北省教育厅的刘老师告诉本工作室,今天到场的有安陆、大悟、孝南、黄冈等多个县市的民师,上午十点人数已达近百人,教育厅方面尚未正式和老师们对话。

平阳教案当事人谢作忠 看守所内知会律师“毋过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7消息:今天上午,代理温州平阳教案的多位律师陆续到达平阳看守所,但是,就在律师们开始与看守所接洽之时,当事人之一的谢作忠竟然从看守所内打出电话给多位律师,要求律师们回去,不要再过问平阳迫害基督徒的案件了。 据陈建刚律师消息称:日前,平阳教案中被暴徒打伤的当事人谢作忠被人翻墙入内抓走,今天,该教案的多名委托律师陆续到达平阳,此时,离谢作忠被抓已经24小时了。但是,就在这时,谢作忠竟然从看守所内打出电话给律师称,他就一个要求,即要求律师们回去,不要再过问平阳迫害基督徒的案件了。对此,律师们向谢作忠提出了一些疑问“你能否确定你安全了?自由了?在确定你安全、自由的情况下我们再谈。你身边是否有人在监督你,胁迫你打电话?”此时,谢作忠就匆匆挂断了电话。有鉴于此,律师们纷纷质疑道“温州平阳警方,你们应该光明正大一些吧?” 据悉,在2014年7月21日的深夜,有600名以上身穿制服、头戴钢盔、手持警械、训练有素的暴徒在平阳县水头镇救恩堂前集结,现场有几十辆现场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大巴车辆。凌晨时许,数百暴徒手持棍棒疯狂殴打守护救恩堂的基督徒,随即出现几十人被殴打致伤的凶案。在凶案发生之时,许多基督徒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求救,但是当地警方却拒不出警,放任凶案发生。 凶案发生后,有14位律师(张俊杰、胡贵云、郑湘、王学明、王宇、蔺其磊、张科科等),分别受“平阳教案”受害者张志敏、赵宏进、李前波、吴全全、黄河明、谢作忠、温知响等人的委托,就“平阳教案”中数百名暴徒拆毁平阳基督教救恩堂十字架、残酷殴打基督徒的恶性刑事案件向平阳县公安局出具了律师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会依法公正调查,依法公正处理本案:1、对于发生在平阳县救恩堂的拆除教堂十字架、殴打信徒、随意打砸毁坏公私财物的恶性暴力案件立案并进行侦查。2、对幕后平阳县政府以至温州市政府真正组织数百名编制化暴徒的政府负责人进行调查立案,追究滥用职权责任。3、保护平阳县基督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宗教场所和财产。

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

广西柳州残疾访民韦碧玲 涉“寻衅滋事”案今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6消息:广西柳州残疾访民韦碧玲涉嫌“寻衅滋事”案,今天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开庭。 据韦碧玲的父母告诉本工作室,韦碧玲在今年2月20日被地方当局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至3月7日她被警方宣布正式批捕。今天韦碧玲案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开庭,律师告诉他们韦碧玲今天是带病开庭的(高烧),庭审结果现在还不知道。对于韦碧玲在上访期间为什么被抓捕,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另据韦碧玲的访友,黑龙江访民张宝珠告诉本工作室,在2014年2月20日,她陪同韦碧玲(高位截瘫残疾人)来到北京市角门博爱医院就医。在医院检查结束后,她与韦碧玲在博爱医院门口分手,之后,当她在返回暂住地的路上再次联系韦碧玲的时候,却发现韦碧玲已经失去联系。大约两天后,她与韦碧玲父亲取得联系,此时才获悉韦碧玲已与前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张宝珠称,韦碧玲原为广西汽车工业贸易开发总公司的职工,后因公伤纠纷导致她长期上访。 由于韦碧玲拖着病残的身躯坚持上访,并时常鼓励其他访民坚持维权,这使得她成为了一些访民们心中的“精神领袖”。同时,也因此缘故,维稳当局对她颇为反感,在今年2月的两会之前,维稳当局或借故将她截访回柳州,并将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 韦碧玲父母电话:0772一3137826

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武汉公民黄静怡被捕百日记

寒梅暗香 娴静怡人 ——黄静怡被捕百日记 作者: 秦永敏 黄静怡女士又名黄芳梅,现年50岁左右,佛教居士。 我认识她时间不长,去(2013)年底的一天,黄静怡女士前来拜访我,那时,来客还勉强可以冲破封锁进入我家,打开门一看,一位皮肤白皙、眼睛很大、气质娴雅的中年女性出现在我眼前,分宾主坐定后,听她款款而谈起来。 黄静怡原本喜欢从事文艺活动,嗓音非常优美,多才多艺加上天生丽质,本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命运,然而,当她以尊贵的身份去参与社会竞争时,却总是一败涂地,原因就在于“过洁世同嫌”,不愿屈从潜规则的她太有个性,这样,人生几十年过来,其身世之坎坷也就可想而知。 正是经受了太多的打压,使黄静怡没有像其他丽人那样太多的沉溺于个人恩怨,而把目光投向了整个社会。几年来,她一直在网上关注社会苦难,关注不平之鸣,关注民主人权事业,并且开始有了自己的网络社交圈子。就这样,随着武汉同城公民的兴起,随着社交圈子的重合,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2013.12.8,我和赵素利举行了婚礼,黄静怡和潘露自然成了我们婚礼的主持人,婚礼上黄静怡出色的主持,给来宾留下了深刻印象。为此,她和赵素利也结下了很好的友谊。这次她出事后,赵素利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黄静怡【黄香梅】,湖北武汉公民,单身离异,热衷于民主事业,心地善良,气质如兰。擅长文学朗诵,2013.12.8.应邀承接秦永敏婚礼主持,好评如潮。2014.春节闻听薛富顺事件,第一个前去山东声援。喜欢交友,唱歌,转播,发帖。热爱生活,爱憎分明,追求公民权利平等。2014.5.17和圣观法师同城,涉嫌犯罪,批捕。至今百日有余。一个一心向佛,追求美好生活得女人,很难相信和政治,颠覆有关。” 作为关心社会的公民,黄静怡对不平之事有着高度的公民意识造就的敏感性,因此,山东曲阜薛福顺事件发生后,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了薛妻的营救行动,也因此声名鹊起,好评如潮。但是,她只是作为一个公民自发进行了一些围观活动而已,并没有涉足政治。在这个国家,你不问政治政治要问你,你关心社会,你就成了敌对势力。这样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2014年5月17日,黄静怡作为女居士从外地请来圣观法师弘法,当时前往香格里拉酒店的听众有蔡从富、万里两位先生和解丽、李文婵两位女士,结果,六人被武汉国保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走。不仅如此,还在路上赶来的北京马强、湖北赤壁陈剑雄以及武汉的王芳女士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走。由于身患癌症,王芳女士在派出所关了十几个小时后释放,李文婵女士则因为血压高达200以上被看守所拒收。此后,从六月十六日开始,马强、陈剑雄、万里、解丽差不多每过一天放一个,释放的名义都是“取保候审一年”。虽然听和尚讲法居然被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在太叫人无法理喻,能留个尾巴“取保候审一年”获释也算万幸—— 2014年6月25日,黄静怡居然被正式逮捕。 转眼,我们的朋友黄静怡已经横遭抓捕100天,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却如在目前。黄静怡是这样一个正直善良美丽大方的女性,也没有任何政治野心,居然因为信仰佛教请和尚讲法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这是她在犯罪还是这个政权在发狂?我相信,几十年后的人回顾今天的岁月,恐怕没人相信这个国家的政权曾经这样脆弱,居然会因为一个佛教女居士听和尚弘法而摇摇欲坠! 2014/8/25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广东维权人张荣平举牌抗议铁道部 警察收缴标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5消息:今天上午,广东维权人张荣平、马胜芬在北京西站售票厅准备购买火车票离京时,发现一票难求,且价格不菲。对此,张荣平当即找来纸张制作出一副抗议标语,并在售票厅内向工作人员表达抗议。 张荣平标语的抗议内容为:抗议铁道部收费高、服务差,要求铁道部长盛光祖解释:为何站票与坐票同价?为何火车票这么紧不增开列车? 在张荣平举起抗议标语向工作人员和购票人员展示不久,北京西站的数名警察就迅速赶来收缴了他的标语,并警告张荣平不得在此“闹事”,有事去找铁道部控诉。张荣平则针锋相对的告知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对此,警察置之不理,还是强行收走了张荣平的抗议标语。最后,张荣平愤怒的对这些警察说“我要到外面游行抗议去。” 据悉,广东维权人张荣平、马胜芬是于两周前抵达北京的。他们此次进京是为马胜芬在2014年的2月28中午被北京警方无故刑拘32天,以及在刑拘结束后警方至今未归还其被扣押私人财物,进行维权。

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颜伯钧监狱会见丁家喜未果 称丁将转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2消息;民主维权人士颜伯钧,在今天早上乘车赶往北京第二监狱,准备会见因倡导新公民运动而被判“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丁家喜律师。但是,在他到达监狱并提出要求后,狱方却拒绝了他的会见要求。 不过,狱方人员告诉他,监狱方面将在9月23号安排丁家喜的亲属会见,会见条件是不出三代的亲属,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亲属证明,并加盖公章。此外,还要提前五天预约。还有,丁家喜的朋友可以写信给他:邮编100121,地址北京2357信箱5分箱,丁家喜收。 此外,据二监的人说,丁律在10月份以后又要转到其他监狱,目前还不知道他会被转到哪里。

盘锦访民赵令恩 国资委门前挂牌控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2消息:今天上午,黑龙江省盘锦市访民赵令恩来到了北京国资委门前挂牌控诉黑龙江盘锦国企贪腐、违规违法幕后交易;地方政府对他上访维权进行非法拦截、殴打。 赵令恩称,他曾是一个包工头,十多年前因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拖欠他的工程款,他将该国企起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他(一百二十万元)。但是,该企业却拒不还款,并在法院判决五十多天以后超过上诉期依然在上诉。而此时,审理法院则以种种理由开始推脱责任,后经他探访获悉,该法院与被告之间存在着违规违法的幕后交易嫌疑。为此,他开始上访维权十多年,可是在他上访维权的这十多年里,当地政府的维稳部门又一再对他实施拦截、殴打,使他身心备受摧残。

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

南宁晓风诉公安局非法拘留案本月25日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日消息:广西南宁网友晓风因转发关于刘晓波获得和平奖和转发为六四守夜等消息,于今年64日至9日被隆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出来后起诉公安局行政违法,该案将于本月25日在隆安县法院开庭审理。
                                                                                                                                                
晓风表示,刘晓波获奖的消息也是一个存在的事实,我转发的时候也并没有做任何评论,是非对错是公安局或者其他人自己的看法,我没有煽动和造谣。还有他们说我转发的一个标题是今夜让我为你守夜,我煽动别人为六四守夜,可是我转发的只是别人制作的图文,图文的内容没有违规吧,图文的标题是制作者起的,我无意联想到标题跟六四的联系,如果有也是制作者的问题。


晓风介绍到,我实在是不明白自己转发的这些东西哪里有造谣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啊,我虽然是下岗了,然后自己摆点小摊,可是我从来不跟任何人表达我对我的生活现状表示不满,要是说不满的话是因为对以前公安局侦查我父亲的一个案子不满,因为这个事情我上访了很多年,可是我也是按程序上访吧,没有去闹访之类的吧,至今隆安先公安局跟南宁市公安局不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和明确的说法。

现代版缇萦救父的卞晓辉今日开庭受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日消息:河北大学生卞晓辉因监狱方长期不让她会见服刑的父亲,而在监狱门口举牌打出“我要见父亲”五个字,于今年312日晚被抓走。今日上午8点半,石家庄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现场有不明身份者对其亲属进行拍照。

卞晓辉的父亲河北唐山市中学教师卞丽潮因宗教信仰问题被判刑12年,被辗转在石家庄监狱服刑,2013128日开始,该监狱相关负责人表示特色重犯三个月才能会见一次,并拒绝了卞晓辉的探视,也不出示任何文字说明和规定。1434日开始,卞晓辉被迫开始上街在监狱前举牌“我要见父亲”的布呼吁。312日晚和母亲同时失去联系,14日上午确定被关押在石家庄桥东分局。

卞晓辉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她母亲的罪行是将她丈夫被判刑、警方私分扣押其现金12万的消息发布到网络上去,至此一家人因信仰全部被抓。卞母的案件已与85日上午9点在唐山南路区法院开庭。


卞晓辉在其我要见父亲一文中说到人们常说,为了我们的下一代要坚守正义,那么今天我要呼吁,为了我们自己,为了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我们也要坚守良知,昔日汉文帝废除肉刑,泽及天下;今天被任意无端剥夺探监权利的受刑人又岂是古之受肉刑之人所能比拟!

辽宁赵振甲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三次补充侦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消息:今天辽宁访民关维双向本工作室反映,辽宁抚顺维权访民赵振甲“寻衅滋事”一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近日又申请了补充侦查。

关维双说,昨天她在电话里向赵振甲的律师询问赵振甲案件情况,律师说案卷里没有证据证明赵振甲有罪,现在检察院已申请补充侦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相同,都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去年925号到11月期间,海淀区检察院就曾把案件两次退回海淀公安分局补充侦查,现在检察院再次申请补充侦查更加说明赵振甲有罪证据“不足”。

关维双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的限次补充侦查仍没证据的话,检察院就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释放赵振甲,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据悉:赵振甲是201369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716被变更罪名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逮捕,又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法院。

深圳民主维权人任铭 下车即被片警截住拍照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消息:深圳民主维权人士任铭,今天下午刚刚从外地乘车回到深圳,即被其辖区负责监视他的片警带着三个20多岁的年轻小伙给截住拍照,并说明天还会再约他。 据任铭发给本工作室的消息称:我外出几天,刚刚回到深圳,还没到家,专门负责监视我的片警电话就打进来了,问我到哪里了?我告之他在地铁里,快到民治地铁站了。等我从地铁的自动扶梯爬上出口时,一眼就看到该片警带着三个20多岁的年轻小伙守在出口地面了。 很奇怪,该片警平时找我都是穿制服的,而今天他们却全穿便衣。截住我后,他们说了几句废话,随后我就问他:“是否深圳又有什么X事发生,为何需要如此兴师动众?”片警吱吱呜呜,不正面回答,而是掏出手机,让其中一个便衣就地为我和他照了一张合影。 完事后,他说明天还会再约我的,也不说什么事。我回答:“明天再说吧!”之后散了,我也回家。进房之后放下背包,向战友们报一下平安。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暂且不知,但深圳一定是有事发生,否则不会无缘天故要同我拍照和了解行踪,请战友们明天继续关注,我也会即时报告详情。 据了解,深圳民主人士任铭曾在2010年被当局以“散播邪教反政府信息罪”判刑三年。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曾说:“任铭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民主人士。多年来一直低调做事,在大家聚会时他仅是倒水等跑腿事,每周都去参加南都的讲座。此次听说他只因传了一点含有法轮功标志的光碟,就被判刑三年,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紧急关注:民主维权人“秀才江湖” 被不明人员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消息:今天下午14:30分左右,广东民主维权人士“秀才江湖”,在接到深圳国保的电话警告后,被不明身份人员带走。 据“秀才江湖”的同行好友贾榀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下午,他和“秀才江湖”搭乘火车抵达深圳,在他们下火车的时候,即被两个不明身份人员挡在了车厢门口。这两个不明身份人员开始要求他们检查车票,在不明人员看完车票之后,他们就开始跟踪他和“秀才江湖”。 “秀才江湖”和他准备去上厕所,不明人员也跟着他们去上厕所,但是在“秀才江湖”和他到达厕所而止步未入时,跟踪他们的不明人员也止步未入。 几经周折,贾榀和“秀才江湖”终于伺机甩掉了这两名不明人员。随后,他们辗转来到地铁口搭乘上了深圳地铁,但是在地铁上,“秀才江湖”接到了深圳一位周姓国保的电话,该名国保要求“秀才江湖”立刻离开深圳,“不要往枪口上撞”否则后果自负!对此,“秀才江湖”未予答应。 大约15时许,他和“秀才江湖”到达深圳福田地铁站旁一位朋友的律师事务所,并入内聊天。聊天不久,“秀才江湖”外出上厕所,这时他听到“秀才江湖”开始与人争执并大声怒吼道:“你们要干什么?……我的包还在朋友室内,手机也还在里面……”随后,他和律师事务所的朋友立即跑出来查看,但是,此时“秀才江湖”已被不明人员迅速带走。 据深圳部分网友反映,“秀才江湖”是一位长期坚持民主维权的公益人士,他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呼唤民主宪政,保障人权,捍卫公民权利等活动,因此,他被深圳国保警方多次约谈及驱赶。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5.12汶川地震灾民候敏玲 流浪北京乞讨无人管

甘肃省微县虞关乡未子村村民候敏玲的家,在震惊中外的5.12汶川大地震中被毁。由于甘肃省是当年汶川大地震波及比较严重的地区,因此候敏玲家的三间房子全部被震塌,这导致其一家人全都无家可归。 灾情发生后,候敏玲及家人只得搬进她老父亲(公爹)文志奎家居住,而其老父亲的住宅也由于此次地震的影响致使该房随时都有倒塌的危房,并且,她的老父亲目前已经70多岁还伴有右眼失明与智障的不便,候敏玲及家人搬进老父亲家居住多有不便。 为了解决居住的难题,候敏玲开始根据地震后重建条款国务院【526】号与省政府的文件规定【2008,69号文件】规定的重建条款,申请她应该享受补足重建款。但是,候敏玲的重建赈灾款却被乡政府书记郭晓罗与村书记赵国虎等人贪污。 事情的缘由是,候敏玲与丈夫离婚经法院调解三间房子产权归候敏玲,但是乡政府书记郭晓罗、村书记赵国虎等人共同弄虚作假,暗地里制作了候敏玲在离婚前已把该三间房子以4000千元钱卖给了前夫文志玉的假证(文志玉有一份证明文书,证明根本没有买过候敏玲的房屋。)候敏玲认为:乡政府书记郭晓罗、村书记赵国虎等人,为了共同贪污国家救灾款,不惜歪曲事实,捏造虚假事宜,致村民以无家可归的悲惨境地。 嗣后,候敏玲开始多次向上级政府反映,但最终都无任何结果。随后,她开始逐级上访,直至将问题反映到了北京国务院。国务院因此多次下达信访函到甘肃省冀予以解决,但是甘肃省微县虞关乡政府与村委会,却沆瀣一气的一起对抗中央的政策,不但不给候敏玲解决问题,反而欺上瞒下的多次打压访民候敏玲。 无奈,候敏玲再次进京上访,她曾来到中纪委,国务院,法制办,组织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及呼吁当地政府给予她家办理灾民低保,但最终都无果而终。自此,候敏玲开始在北京流浪乞讨,至今无人问津。 在京访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都唏嘘不已,他们感慨道:候敏玲从2008年到现在一直在北京流浪乞讨,希望能在北京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与关怀,但是,现在国务院又出台了新的信访规定即“五不理条例”,看来候敏玲的希望又将要落空了。现在的地方官员以及一些信访规定,硬把访民们逼得不知道去哪里找说法了。如果说,以前访民们还能还抱持一线希望,那么现在这仅存的一点希望也即将破灭。访民们质疑,现在的一些政策都把访民们逼向绝路,真不知道这个国家机器怎么会越来越倒转了?

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

公民马胜芬公安部门前举牌 吁局长公开财产被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0消息:今天下午15时许,广东维权人士马胜芬来到公安部门前举牌要求丰台公安局长公开财产,以及释放被刑拘的广东维权人士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三君子,结果她很快就被警卫人员抓进了公安部里去。 据马胜芬的好友维权人士张圣玉透露,马胜芬原是贵州人,在2009年2月政府在她的家乡建设水电站,她家住于被洪水淹没范围,当地政府发函到广东小榄雪人针织厂,要求马胜芬立即回家搬迁工作事宜,却惨遭到雪人针织厂老板拒绝支付马胜芬的工资,并打伤了马胜芬赶出工厂,马胜芬饱受身心的痛苦和折磨,在没有车费回家搬迁之下,她的家被洪水淹没了。因此她对广东小榄雪人针织厂殴打她之事到各个部门反映情况,反而遭到拘留。 由此,她开始发现中国公民被侵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政府的公权力却又普遍缺乏有效的制约。从此,她开始积极参与到帮助其他公民维权的活动中。在她参与维权的这几年中,她先后被拘留11次拘留。(曾被劳教1年6个月,其余拘留时间10天、30天,37天不等)期间受尽折磨。 2014年的2月28中午,马胜芬和维权公民冉崇碧在北京市的大街上行走,却被4个便衣和一个警号0403232的警察无故抓进了右安门派出所。随后,他们就被送往了北京丰台看守所刑事拘留32天。事后,马胜芬、冉崇碧开始控告北京警方拘留违法,马胜芬认为,警方对她们的处罚完全不合法。因为,第一,警方人员没有出示工作证。第二,警方没有出示传唤证。第三,警方没有出示搜查证。第四,警方没有给她们刑事拘留决定书。第五,警方没有给她们解除刑拘证明。为了给自己被无辜刑拘30多天讨回公道,以及追讨被警方扣押的手机等物品,她和冉崇碧曾多次拨打110和公安督察处的电话进行控告,但都没有结果。 今天,马胜芬为了讨回公道以及呼吁警方释放良心维权人士,她来到了公安部门前举牌要求丰台公安局长公开财产;释放被刑拘的广东维权人士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三君子。 马胜芬电话:135 2229 5693

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中山公民聚餐 两人被警方无理由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9日消息,昨日上午,中山四位公民朋友和珠海过来的两位朋友准备在中午一起聚餐,不料警方先后抓走两人,大约晚上6点才释放,没有给出任何书面文书。

据悉,昨天上午10点,公民梁其义应约前往跟朋友预定的饭店小聚,在出租屋外即遭三名社会青年拦截,说梁其义冲撞了他们,并令他们丢失了钱包,然后这三名青年报警,并挟持梁其义前往派出所,录取口供至晚上六点多才放出来。

而陪同梁其义的中山公民黄志松也遭到辖区派出所在电话里要求报告位置,他担心出事,所以关机。

下午2点多警方还是找到了吃饭中的公民,其中公民张茂中被几名警察围住带着手铐拉上警车带走。晚六点多录完口供,才被放出。

这次被抓警方没有给出法律文书,梁其义被诬赖偷钱包带走,张茂中被在闹市的饭店直接带走。一位参与聚餐的公民介绍,”被抓可能因为有珠海朋友涉及珠海教案【珠海教案是指华藏宗门的所谓邪教案】,有中山朋友涉及王清营案,导致我们的电话可能被全程定位和监听,这是一个比较平常的聚餐,连我们也没想到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反应了近期当局在民主的道路上不但没有前进,反而严重倒退了”

梁其义简介:广西人,在中山工作,在过去一年,因为制作六四胸章等原因,被当局拘留过两次,最近因为涉及王清营案,当局甚至不让他在中山找工作,而且可能动用了手机定位等手段,获取他在哪里工作的消息,导致他近期连半个月内失了两份工作。

张茂中简介:广州五华人,也在中山工作,今年因为在广州参加支持朝鲜核爆的街头举牌活动,也被刑拘。

黄志松简介:维基百科的管理员,然后因为在维基百科被封禁期间(2005-2008年),经常过去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参加一些互联网会议,以及和当地的一些学生组织、社运组织有较多的接触,在2009年12月被禁止出境到2016年,其后又因为到现场参与了乌坎事件、沙溪事件等热点事件的公民报道等原因,在2011年失去稳定工作,直至今日,在国保持续骚扰下,仍然失业。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焦作刺警案当事人家属在北京向关注者表示感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9消息:18日晚间,焦作警察王军干被刺身亡案当事人张小玉许有臣夫妇儿子许天龙在北京与为其父母呼吁的众维权人士见面。许天龙表示,感谢各界人士对他父母之事所作的努力。

    许天龙对本工作室志愿者说“我这次是想取回我母亲张小玉留在北京的一些物品,另外也是向各位一直为我父母呼吁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

    齐志勇、李学惠、周莉等20余位维权人士参加了昨晚迎接张小玉儿子来京的聚会。有在场的维权人士认为,按常理推测张小玉夫妇应该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杀死的那个警察,公安、法院应该无罪释放他们。


    下图是许天龙


    天安门为母鸣冤裸跪女生李宁今上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9消息: 曾因母亲上访遇害而裸跪天安门为母鸣冤的人大(中国人民大学)女生李宁,今天对龙口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案一审不服,进行上诉。 据李宁的小姨告诉本工作室,李宁诉龙口市公安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案的一审判决中,法官无视黑截访,胡乱引用中南海周边,盲目采信训诫书的法律效力,混淆是非、偷梁换柱,将一段充满血腥暴力的罪恶之路描绘成一场春风化雨般的温馨之旅,且无视法律逻辑,凭空臆造案件事实,公然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的明文规定。对此,李宁和她的律师今天开始进行上诉。 据悉,2009年10月2日,李宁的母亲李淑莲进京上访被遣返,随后家属被告知李已自杀身亡。尸检报告证明,李淑莲死前曾遭受殴打。对此,李宁的家人准备开始维权,但是随即她的父亲、哥哥以及亲属都被山东龙口当局长期非法控制。在2012年的3月5日,李宁突破当局的稳控,来到了天安门广场用裸跪的方式来进行抗议,但很快她就被警察包围带走。 2014年3月8日,李宁再次来到天安门两会会场附近,欲寻代表反映母亲被迫害虐待致死而凶手被放纵的冤情,在她还没有接近会场,也无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拦截带到了马家楼。随后被山东龙口截访人员带回当地。3月9日,李宁的小姨李淑芬接到龙口市公安局电话通知,李宁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2014年3月19日李宁获释。 之后,李宁对龙口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她一事提起了诉讼,但是在一审判决下来后,李宁却认为那是一份罔顾基本事实,急于为被上诉人开脱的不公正的判决。于是,李宁今天开始提请二审上诉。上诉书全文如下: 李宁诉龙口市公安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案行政上诉书 上诉人李宁,女,1987年1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龙口市兰高镇东迟家村188号。 被上诉人龙口市公安局。 上诉人不服龙口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6日作出的(2014)龙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 2、支持上诉人在一审时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是一份不公正的判决书。果然不出所料,一审法院罔顾基本事实,急于为被上诉人开脱。这不是一审裁判者的专业水平低劣,而是其有意枉法裁判。本上诉书同时也是对一审涉嫌枉法裁判者的控告。现详述一审判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视黑截访,胡乱引用“中南海周边”,盲目采信“训诫书”的法律效力,表明一审法院根本不敢正视本案存在的核心问题。 既然国务院的《信访条例》明文规定国家保护信访,那么为何不允许人们到“中南海周边”信访?既然一审判决将涉案处罚决定书中的“非正常上访活动”改为“信访活动”,那就是说明信访本身没有问题。上诉人被处罚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在“中南海周边”信访,二是被府右街派出所训诫。 什么是“中南海周边”?一审判决含糊的确定了这个概念,是给上诉人栽赃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虽然上诉人在一审时极力要求被上诉人说清楚什么是“中南海周边”?也曾极力要求一审法院查清楚“中南海周边”是个什么概念,方圆几何?人们凭什么不能在这个地方表达诉求?但是被上诉人与一审法院均没有正面回应。那么让世界人民评判一下吧,到“中南海周边”表达诉求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逻辑吗?上诉人认为中南海周边是一个 “训诫”是个什么东西?上诉人在一审时已经反复要求一审法院搞清楚“训诫”的法律属性?截止今天,“训诫”只是被国务院《信访条例》第47条第二款一笔带过的一个词汇,但这个词汇却成了全国访民的噩梦。多少冤民因此被迫害、被拘留、被判刑。作为司法机关,有义务搞清楚什么是“训诫”?但一审法院根本不敢正面深入分析,而是假惺惺的以“训诫”不是行政处罚为由,作出本案不是“一事再罚”的结论。问题是,“训诫”不是行政处罚, “训诫书”就应该有法律效力吗?“训诫”是一种什么法律属性的行为?北京市公安局的府右街派出所在没有充分的调查、没有法律的授权、没有告知救济措施的情况下,肆意对他人作出的“训诫书”,是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什么不给被训诫者一个救济机会,难道府右街派出所就是永远正确的“伟光正”?我看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才是最该被训诫的对象! 本案涉及的这两个反法治的罪恶概念,请二审法院务必搞清楚。 二、黑心判官混淆是非、偷梁换柱,将一段充满血腥暴力的罪恶之路描绘成一场春风化雨般的温馨之旅,裁判者的良心简直让狗吃了。 本案基础事实是,2009年,上诉人的母亲李淑莲因多次赴京信访,被龙口当局截访后实施法外酷刑,惨死在以南山大佛闻名的南山公园旁边的南山宾馆内。上诉人为母鸣冤,多次到中国的最高行政、司法部门表达诉求,只为冤死的母亲讨一个公道。但是2014年3月8日这一天,上诉人却是在逛街途中被府右街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上诉人先是被押解至马家楼,然后被龙口当局组织的众多身份不明的男女,殴打、捆绑、禁止方便、禁止饮食约10小时之久。这些人在实施抓捕时,将上诉人浑身上下摸了一个遍,上诉人怎么可能留下录音、录像或者照片等证据?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哭诉这非人般的遭遇之后,不但不予采信,反而在一审判决的“经审理查明”部分,使用了“送”、“接出”、“送至”、“移交”等温和的词汇,企图粉饰这段罪恶的截访暴行。 试问一审判官,你们所称的“送”,是否确有证据?你们所称的“接出”,是否真的和风细雨?你们所称的“送至”,可有法律依据?你们所称的“移交”,算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案件来源吗?即便所谓的“中共龙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是一家行政机关,那么该机关也只有移送治安案件书面材料的权力,根本没有权力移交违法嫌疑人的人身。 一审法院将惨遭迫害的上诉人继续遭受被上诉人的百般凌辱和迫害的事实,视而不见。竟然说被上诉人作出的处罚程序合法?这就是颠倒黑白啊。 三、无视法律逻辑,凭空臆造案件事实,公然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的明文规定。 令人惊奇的是,一审判决没有对证据发表分析意见。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必须有一段“经庭审质证(或交换证据),本院对以下证据作如下确认:……”也就是说,在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必须反映出当事人对证据的法庭质辩意见和法院认证的动态过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规定,一审法院应当从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角度来阐述说明其对一审证据的采信情况。 本案一审中,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全盘否定,尤其是对所谓的三份训诫书和三份工作说明,上诉人均从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阐述了法院不应采信的理由。但是一审判决没有对上诉人的质证意见作出任何回应。这是一审判决书中的重大瑕疵! 或许一审法院采信了被上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否定了上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那起码也应该告诉上诉人,为什么一审法院没有采信上诉人的质证意见。在此,上诉人简要概述一下一审时对被上诉人提交的部分证据的质证意见:1、对被上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均有异议:2、三份府右街派出所的训诫书没有法律依据,不是来源于事件现场的直接证据,所以不该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据此认定案件事实;3、三份工作说明不是直接证据,而且属于证人证言,在没有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不该采信其证据效力;4、被上诉人的整个处罚程序都是违法的,被上诉人提供的所有程序性证据都是伪证。被上诉人不敢提供同步的录音录像,而且还拿出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其提供为由,企图搪塞,这就是其胆怯的铁证。 一审法院毫不顾忌上诉人的质证意见,更不敢阐述其不采信上诉人质证意见的理由,表明其根本没有考虑被上诉人提交证据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完全是凭借主管臆断,跟着被上诉人的节奏,凭空臆造了案件事实。这个问题,二审法院必须充分重视!!! 四、瞒天过海,一审判决在已经颠倒黑白的情况下,假惺惺的分析所谓的“本案争议焦点”,实在是自欺欺人。 必须说明的是,一审庭审时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与一审判决书第5页中的“本案争议焦点”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后者的第二点,即“原告在北京中南海周边多次信访的行为,是否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要知道,上诉人在一审时从未承认过自己在“中南海周边多次信访”的事实,并且全盘否定了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一审法院竟然不假思索的首先确定了这一关键事实,凭什么?一审法院凭什么承认府右街派出所的训诫书具有法律效力?即便上诉人在中南海周边采取了申诉、控告等法律活动,那也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作为行政法规的《信访条例》,有什么权力干涉?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 一审判决分析争议焦点时的虚假还表现在,没有解释“中南海周边”为什么是“公共场所”?众所周知的是,以中南海的新华门前为例,那可是长安街啊,长安街是公共场所吗?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码头、机场、剧院等公共场所的秩序,与道路上的交通秩序是分别保护的。即便上诉人在长安街上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那也是扰乱交通秩序,而不是公共场所秩序。 综上,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程序严重违法,应当依法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充分听取上诉人的观点,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李宁 2014年8月 李宁小姨电话:13054508670 图为:李宁在2014年3月19日走出龙口拘留所

    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 被以涉“煽颠罪”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9消息:今天下午,本工作室从王宇律师处获悉,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先生在今天上午给他发信息称,今天上午杭州拱墅区国保通知他,要他待在家里,稍后国保有事找他。 约半小时后,王宇律师开始致电陈树庆,但却无人接听。之后,王宇律师一再拨打其电话试图联系上陈先生,但是,一个上午过去了,却始终无法联系到他。 王宇律师分析,可能是因为早前浙江民主党中的另一成员吕耿松先生,被杭州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浙江国保就把吕耿松的好友陈树庆也带走“调查”。 下午15时,本工作室致电陈树庆先生,无人接听。15:30分许,本工作室再次致电陈树庆先生,陈接听了电话,陈树庆在电话中告诉本工作室说,今天上午他被杭州市国保警察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传唤,直到15时许才结束,之前由于他在警方处接受传唤调查,无法接听电话。现在,传唤刚刚结束,目前警方的领导还要找他谈话,具体情况,等他回家以后再告诉关心他的朋友们。 最新消息:17:30许,本工作室收到陈树庆先生的短信称:我刚到家。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罪从上午10传唤了我5个小时,下午3时结束传唤后,被拱墅区公安分局的一位主管局长约谈。传唤问及我最近探望朱虞夫爱人发表的一篇文章,还问到吕耿松、徐光的事,警告我悠着点先为自已想想,我回答他们“守望相助义不容辞”,公安局长约谈说到“习近平最近反腐力度很大。要对共产党有信心”。我回答他,我们坚定不移的要对执政党建立外部反对党监督制衡的机制与力量。民主党人不愿坐牢,但国家和社会需要我们去坐牢,我们也是义不容辞。陈树庆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大量访民再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举牌抗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8消息:今天上午,有大量福建被侵占土地的访民再次到该省国土资源厅举牌抗议。据福建维权人士王秀英和林海消息称,在一周前,他们福建省的数十位访民就曾来到国土资源厅反映情況,但是当天该处的工作人员紧锁大门不予接待。最后,大家就在大厅门前拉起条幅,举起标语进行了一场举牌抗议活动。 今天,这些访民再次来到该厅信访,但是,依然没有获得负责人的接见。为了述说自己的冤情和抗议当局的违法,访民再次在大厅门前举牌抗议。

    七台河公民王淑芹上访遭殴打关押 警方不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18消息:黑龙江七台河公民梁艳的母亲,因七台河经济开发区某拆迁办暴力强拆了她的饭店,她于8月初来到北京上访。在8月8日,梁艳的母亲被黑龙江七台河驻京办截获,随后,她被送往北京马家楼接济中心的黑龙江厅关押。 据梁艳告诉本工作室,她的母亲王淑芹在被抓进马家楼的过程中,遭到了黑保安的暴力拉扯与殴打,其母亲身上多处被抓伤,腰部也因为殴打而受伤严重。 近日,梁艳得到母亲的消息称,她现在病情恶化急需治疗,但是马家楼接济中心就是不肯释放她出来治病。无奈,梁艳于昨天亲自来到北京马家楼接济中心要求接母亲出来治病,可是马家楼方面始终不肯。 最后,梁艳拨打110报警,警方来到现场了解情况之后告诉梁艳说,黑龙江驻京办和马家楼接济中心他们警方管不了。不久,警方人员就准备离开,而梁艳要求警方依法登记并给出不管的书面理由,但是警方予以坚拒。最终,梁艳只得坚守在马家楼门外苦苦央求,可是,仍一夜未果。 今天,梁艳又再次拨打110报警,警方只说会派人来了解情况,但却始终不见警察来解决。最后,梁艳又拨打了警方督查的电话投诉,可是久等之后还是没有了下文。截止今天下午18时许,梁艳仍坚守在北京马家楼接济中心门口,强烈要求马家楼方面释放她母亲出来,以让她到医院接受治疗。 梁艳电话:18646464900 图为:梁艳昨夜拍摄的马家楼接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