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刘飞跃母亲强烈抗议当局重判儿子

各界关心我儿飞跃案情的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飞跃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够自由,为了讨当局的喜悦,二年多来,我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个。但今天我却无比地气愤,因为我们家属被当局耍了,当局背弃释放飞跃的承诺。

今天我儿刘飞跃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101万元,这个结果到来如同晴天霹雳。我一直听从随州市政府人员的安排,我也从不发声,在当局的安排下,我和飞跃爸几次去看守所劝飞跃认罪,当局怎安排我们家属怎服从,当局也一直给家属承诺给飞跃判缓刑。结果是当局背弃承诺,给我狠狠地泼了一盆冷水,我心痛无比,很久没有缓过神来。现在我最心痛最心寒的不是我儿子判了五年,而是政府工作人员采用这样一种忽悠哄骗的方式来做我的工作,今天我才明白我活到7O多岁才明白,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是如何行使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利的!

我示弱不代表我认可我儿有罪。现在才明白我儿原来是我的骄傲,他公开的言论都是行使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今天当局判我儿有罪,却反证了当局在破坏中国的法治,破坏中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我会全力支持我儿子上诉,不再沉默,我也不再相信当局的虚情假意。

再次感谢外界朋友们的关注!

飞跃母亲丁启华
2019年1月30日

湖北随州中级法院对刘飞跃的判决书








 







 







 



2019年1月29日星期二

重判刘飞跃是人权法治的耻辱


本网获悉,湖北人权捍卫者、“民生观察网”创办人刘飞跃先生,在被当局严重超期羁押2年多后,于今天(2019年元月29日上午,被随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没收电脑主机两台,手机一部。中共湖北当局对刘飞跃的重判再次创造了中国司法史人权史上最耻辱的一天。民生观察对湖北司法当局蔑视法制,践踏人权,仇视文明,肆意迫害人权捍卫者刘飞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刘飞跃先生于1970年中国传统的农历二月初五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学校毕业后曾任曾都区东关学校教师。从求学期间起,刘飞跃先生就很关注中国社会问题,努力探讨推进中国人权、民主之路。工作后,身体力行地投身到促进中国人权改善的大潮中。

1996年,曾因撰写《中南海是中国腐败的根源》而被随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而成为当时与秦永敏先生一道的湖北组党的重要发起人之一;1999年—2003年,曾因致力于非暴力理论研究而发表多篇有关非暴力文章,并于2003年始投身于中国大陆的非暴力运动,发表了《关于我本人被强迫征订<随州日报>致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2003年6月16日,曾联合其他5名民主人士发起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运动”,同时发表《无声的呐喊──大陆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启动政治体制变革》;2004年1月26日,曾为呼吁降低中国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等社会问题而积极走上街头征集签名,同时发表《五百四十三位群众签名上书要求降低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引起社会热议;2005年10月创建了维权类网站——“民生观察”,专门记录、发布各种政府侵权事件,维权抗争事件,异议人士被打压事件,国家法制事件,广泛关注中国社会民生、民权、法治等等问题,可以说他所关注的对象几乎囊括了自2006年以来中国社会弱势群体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到访民、各类职业病患者、被精神病群体、各类异议人士、法轮功信仰群体等,而且对很多社会问题比如中国的强力维稳机制均有比较深入地调查和研究,自2014年起,刘飞跃每年都要发布《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和《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年终报告》。由于他坚持长年关注弱势群体,为他们呐喊和呼吁,以致遭到当局的系列报复,首先他失去了教师的工作,后来又被常年监视,被国保约谈、传唤成为家常便饭,每逢敏感日期,要么被严密监视,要么会被短暂控制;2011年8月2日,曾因参与当年温州7•23动车追尾死难者“头七”纪念就餐活动,而被当局指派的维稳人员毒打致伤,报警后警方竟不立案,也不予出具验伤单;2016年11月17日,其在家中突然被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带走,自此与外界失联;次日,其家被抄,其家属被口头告知,刘飞跃已因“收受境外资助,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在被退回补充侦查后,2017年又新增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2017年12月12日由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直到8月7日正式开庭。原传出将开庭两天,最后只庭审一天。

从检方起诉书来看,中共当局指控刘飞跃先生: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逐渐形成了“结束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宪政政体”的反动思想。自2005年10月刘飞跃非法成立“民生观察工作室”。租赁境外服务器开办《民生观察》网站,招募工作人员,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资金资助,专门搜集片面信息,歪曲、捏造事实,炒作敏感事件,通过互联网和境外媒体,散布煽动性言论、文章,诋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形象,攻击现行政治体制,鼓动社会公众对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不满。

《起诉书》中罗列了刘飞跃先生“六大罪状”:一、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诽谤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权和制度,传播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提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二、撰写发表《中国维稳与人权》、《被精神病与人权》等年度报告(总结),造谣、诽谤党和政府“严重践踏人权”,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政治体制”。三、利用谣言和敏感事件发表评论文章,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坚持“专制体制”,“粗暴践踏人权”,传播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四、组织策划发表漫画、海报,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侵犯公民人权,攻击国家司法机关,呼吁释放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五、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六、开办《民生观察》网站,与境外机构、组织勾结,申请接受境外资金资助,供其长期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从刘飞跃先生多年来所行以及中共司法当局起诉刘飞跃的书中可见:刘飞跃是完全担当一个现代公民的社会责任而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为促进中国的人权民主与法治而不懈努力,因此是一个典型人权捍卫者。而中共当局对刘飞跃的重判,则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还违反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c)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第6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c)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不受阻挠地同具有一般的或特殊的权限受理和审议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来文的国际机构联系和通信”;“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本宣言第3条的规定,以和平手段纯粹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接受和使用资源;同时,也与中共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相背离。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刘飞跃,对给其造成的伤害给予国家赔偿;结束一切针对人权捍卫者的迫害,切实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立刻启动旨在保护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元月29日

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强烈谴责当局违法重判王全璋


本网获悉,1月28日上午,天津二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律师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王全璋律师秉持良心,依据法律,为弱势群体申讨权利,替蒙冤民众呐喊奔走,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与人权改善而不辞辛劳、不畏艰险,结果招致中共当局抓捕镇压,在严重超期羁押3年多后,于2018年12月26日开庭,到一个月后重判。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枉顾法律,无视事实,践踏人权,枉法判决王全璋重刑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王全璋律师,1976年2月15日出生于山东五莲县,2015年7月“709大抓捕”中被中共当局绑架失踪,经过几个月后,才得知被关押于天津看守所,随后被严重超期羁押达3年半,才开庭审理。期间律师委托、会见、通信、家属探视等等所有司法程序全部被中国司法当局废弃,没有任何一点遵守法律的痕迹,成就了中国司法史上蔑视践踏法制的典型案例,必将载入法治的耻辱史册。

王全璋200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1999年就开始关注法轮功事件,当时中共开动全国机器集中打压法轮功,还就读大学的王全璋就为受迫害的学员提供法律帮助,因此被中共有关部门警告。

大学毕业后,王全璋曾任职山东省图书馆,2003通过司法考试,2007年开始律师执业。王全璋曾在山东济南尹家林小区学校,为底层农民村民辅导,农民土地权益课程、学习用法律维护权利。后来与北京人权机构合作,为维权者提供法律服务,后来当局施压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辞去律所工作。王全璋还协助外国电视台对敏感案件的采访。王曾以笔名“高峰”在网上发表数十篇时政评论。2008年被当局国安人员抄家。王后来离开山东,在“世界与中国研究所”工作,参与写作有关互联网与公民运动、中国律师在自由民权运动中的角色的观察报告。

王律师长期来关注参与了中国大陆重大人权案件的辩护与维权工作。2013年4月3日在江苏靖江市法院,王全璋在为68岁的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时,因庭上递交材料时用手机拍照备查,手机被当庭没收。法官粗暴对待,庭审结束后王全璋被法官下令带走,之后失踪。4月4日,法院公告称,王全璋因“违反法庭秩序”被拘留10天。事件引发各地近50名律师及公民,4月5日到靖江市法院外举牌要求释放王全璋,并在拘留所外举牌表达诉求。中国23个省市的近140名律师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和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发出公开信,要求法院公开所谓“王全璋违反法庭秩序”录像带、立即放人,并追究相关法官和院长的责任。公开信指出,经与旁听了当天法庭审理的多名公民核实,法院的行为“完全是滥用司法权力,涉嫌打击报复”“如果法院没有立即改正,“将会在国内、国际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中国司法形象,并将极大地打击、甚至摧毁人们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在外界压力下,2013年4月6日,被拘留3天后,王全璋律师被提前解除拘留获释。

据王全璋的个人博客透露,他所代理的当事人,即法轮功学员朱亚年在公安执法、司法过程中遭遇诸多非法对待。王全璋本人在被法院“留置”期间亦遭法警粗暴对待。此外,王还表示,在代理法轮功辩护案时,已多次遭“离奇对待”。例如:2012年8月31日因代理黑龙江省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苗福案遭东宁县法官王传发殴打和谩骂;亦曾遭上海法官徐敏芳当庭驱逐;甚至遭遇河北省唐山公安警察的汽车夹击,威胁到人身安全。

2014年3月28日,王全璋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农垦局七星拘留所为2014年建三江事件被迫害的律师维权,之前多位律师因为调查建三江黑监狱、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多位律师被警察打断肋骨、威胁摘取器官。拘留所警察为逼迫王全璋在保证书上签字,对其实施抓他的头发撞墙,用拳头猛击其后脑等酷刑。

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疯狂掀起镇压中国人权律师的“709大抓捕”,7月10日王全璋被当局绑架而强迫失踪。妻子李文足致信当局公安部长郭声琨,希其坚持“依法治国”、力保律师的合法权益之下,尽早公布王全璋的人身安全消息。

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才对外宣布对王全璋实行“逮捕”,当局指控王全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6年2月5日,程海律师寄信给天津公安局长要求会见王全璋,但未获允许。

2016年8月8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书面声明,批评中共当局正在破坏本身发展中的“法制”,敦促当局释放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中已遭判刑及正关押待审的律师和维权人士,立即停止对他们作出起诉及解除活动限制。

2017年1月30日,29位国际司法界知名律师联合致信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严重关切”当局持续关押和虐待人权律师及活动人士、骚扰家属、不让律师会见,点名王全璋等人可能遭遇酷刑,呼吁释放。签署人包括前美国律师基金会主席戴维·科林斯(David Collins)、前联合国酷刑问题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前法国司法部长罗伯特?巴丹泰(Robert Badinter )。原中国福建宁德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前法官李建峰表示,本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公然藐视法律,严重超期羁押,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严重犯罪。

2017年2月14日,王全璋遭天津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然而,家属和代理律师仍无法会见王全璋。

2017年7月9日,“709大抓捕”两周年之际,王全璋家属及代理律师发表共同声明,谴责天津看守所多次拒绝律师会见,官员口头以王全璋名义解除家属委托的律师并违法指派其他辩护律师,以及天津、北京律协及全国律协、北京市司法局和司法部未履责维护律师权益,甚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遭跟踪,查车牌、身份证,家属被断水断电、租房遭到驱赶等“黑社会化”办案方式。

2017年11月,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等团体发起“王全璋不见不散行动”,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也出席支持。

王全璋被抓捕后,当局疯狂施压家属与代理律师。李文足说,当局国保人员,到亲戚家乡散布谣言抹黑王全璋。王全璋家属依法委任的律师,长时间见不到王全璋;一开始由李仲伟、袭祥栋律师代理,当局司法局施压不许他们继续代理,威胁抓人,两律师被迫退出。后来,余文生律师、王秋实律师接任,余文生律师被当局抓捕后,程海律师主动为王全璋代理,后来再变更到刘卫国律师。

王全璋被抓后,李文足为了救夫,遭遇了警察的各种威胁、骚扰、跟踪、脱衣“检查”、逼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也遭遇死亡威胁,她几十次到天津公安局、看守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呼吁并控告,送出300多封控告信,但至今都没有获得立案。2018年4月,李从北京徒步往天津“千里寻夫”,被当局阻挠绑架,送回北京软禁;一名男子堵在李家门口恐吓:“只要你们敢出来就弄死你们,你信不信?”李文足回说:“信,太信了,因为你们就是一群流氓无赖知道你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如果,我们娘儿失踪了,被弄死了,请广大朋友们帮我们把这段悲剧写在历史上。”

经过漫长的严重违法超期羁押,中共当局终于采取惯用的伎俩,借用西方人过圣诞节与新年之际于12月26日开庭审理王全璋案。

从王全璋上学就本着公义关注中国弱势群体,替民众维权,捍卫社会正义,出来工作后投身到人权捍卫者行列,长期坚持以法律为武器,抗击强权,努力推进中国的人权法治与民主进步,可见王全璋是个典型的人权捍卫者,是个极具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的现代优秀公民,但结果却招致中共当局的打压,最终被违法关押三年半,现在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4年6个月。

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对王全璋律师的迫害,是赤裸裸的践踏中国《宪法》与《律师法》,公然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也食言自己“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国家”,因此是完全与人权为敌,与人类文明为敌。

王全璋律师被重判案是中共当局疯狂镇压律师而掀起的“709大抓捕”直接受害人中最后一个被判者,但从中共当局镇压人权捍卫者的角度,这绝不会是最后者。因为人权捍卫者刘飞跃、黄琦等等都将面临被判刑。所以,只要中国一日没有走上切实保障人权的宪政民主,人权捍卫者被迫害的灾难就一日不会停歇。

民生观察 2019年1月28日

在京访民呼吁公布刘振死亡真相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8日消息】长期在京维权的访民今天举牌呼吁辽宁刘振死亡真相。刘振维权上访到北京,在北京大使馆区域维权被北京处罚行政拘留了5天,行政拘留期满后被辽宁当局接回直接送看守所关押,再次重复处罚的违法行为,刘振拘押在看守所离奇死亡,刘振死亡后其家人也被失联,辽宁众多访民前往刘振家寻找刘振的儿子无果。

在京访民吴继新说:刘振死亡原因质疑,不排除当局有意被要整死刘振,刘振到北京维权不 违法,但是在北京被处罚后,辽宁当局再次重复处罚是严重违法行为,这是直接导致刘振死在看守所的,刘振的死亡辽宁当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江苏省邳州市吴继新认为:理由是2017年3曰1日江苏邳州市访民吴继新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公安局刑拘时,在丰台区看守所被关押期间,3月3日预审提审吴继新完送回监室时冯朝洋预审对吴继新说:你要好好的活着,因为你们当地在你身花了好多钱,如果你要死了,你地方特别高兴,因为你当地少花多少钱。

第二次预审提吴继新时冯朝洋预审大骂吴继新,还扬言要闯死吴继新(这是要杀人灭口)。冯朝洋第六次提审吴继新期间时,吴继新问预审:你们是用警察还是用别的什么车来闯死我?当时他们没有正面回答我所提出的同题,后来冯朝洋预审在提审吴继新时又对吴继新说:向你这样以前就被活埋了,当时我对冯朝洋回答你这就把我活埋了,但是冯朝洋没有正面回答。

辽宁访民刘振到大使馆维权也是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多年的问题不予解决而造成的,这就是刘振相信党和政府他才这样做,刘振只是希望政府重示解决他所反应的事情,在京访民呼吁辽宁公布刘振死亡真相,因为每一个访民都是下一个刘振,不知道那一天就会进看守所死在里面,每一个访民都会随时被当局构陷入狱而死。

在京维权访民多次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每一个访民背后都有一群腐败官员,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为什么一直不能实施?因为官员们的财产都会与自己的收入不相符合,一段公布官员财产,他们:“为人民服务”的谎言就真相大白了。

参加呼吁访民:
河北张翠磊 :13141 309133
河北杨宗生:18210809837
安徽石新红:13261574637
黑龙江韩富英13121738210
黑龙江张保珠 13681521813
黑龙江懂小红17701880004
河南王么灵:13269138072
河南王金兰 :13146105727
江西彭中林
上海吴玉芬
江苏邳州吴继新:13051785798

 

709王全璋一审宣判四年半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8日消息】三年半前曾一度震惊全球牵涉甚广的政治(人权)迫害案件“709”最后一名涉案律师王全璋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1月28日一审宣判,当局“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王全璋律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据称,王全璋妻子李文足事前并未收到当局通知其丈夫案件宣判的消息,28日早上才有网上得知,其后亦从网上获知王全璋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以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事实。为此,李文足发表声明指出“王全璋无罪,公检法有罪!法官周虹、林崑有罪!他们对王全璋及709律师和公民案的抓捕、酷刑、起诉、判决等所有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特别是公检法对王全璋等人实施惨无人道的酷刑,并威胁遭受酷刑的人不许揭露酷刑,是灭绝人性的。我尊重和支持王全璋的一切选择,我会继续为王全璋维权,我会带好孩子,等待王全璋回家”。

王全璋获罪消息传出后,两岸三地及海外多个团体发表声明,要求无罪释放王全璋。声明由“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及“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发起,社会民主连线、香港众志、公民党、华人民主书院等团体以及多位香港立法会议员联署。

王全璋案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局以该案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作秘密审讯(不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当日,当局派出几百人在法院现场戒备,多名要求旁听人士被暴力抓捕及驱赶。到场要求参加旁听的美加等国大使馆人权官员及多个外媒记者被拒之门外,并遭到众多戴口罩便衣人员的恶意驱逐。

律师方面,王全璋被捕三年以来当局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家属为之聘请的多位辩护律师进行会见。2018年6/7月间,山东济南律师刘卫国担任王全璋的代理律师。据称此项委托由王全璋本人指定,经由当局同意后促成。据庭后传出的消息显示,当日开庭够不到一分钟,当事人王全璋即提出解聘辩护律师的要求。

有律师分析,王全璋案已经拖延好长时间,当局势必快刀斩乱麻草草审结此案,以向国际舆论有所交代。估计王全璋解聘辩护律师后当局立即指派律师强行进行代理,目的是为了赶快完成该案的庭审过程。王全璋被判四年半基本都在大家的意料中,他已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当局不可能马上释放,而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则明显是紧箍咒,属于政治打压的配套手段。

王全璋简介相关链接:
http://cppc1989.blogspot.com/2015/08/cppc00277.html


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

抗议吉林当局迫害郭宏伟及其亲属

 
本网获悉,吉林维权人士郭宏伟因在监狱服刑中对洗脑教育提出异议,要求观看新闻,而遭到监狱方关禁闭,不许81岁的老父前往会见。而郭宏伟的母亲与妹妹也因帮自己维权遭到连坐,被分别关押于不同的监狱与看守所中,致使全家四人,有三人陷身牢狱。吉林司法当局如此公然残酷迫害维权人士郭宏伟,连坐他的亲人,是复辟秦制,颠覆文明,违反法制,践踏人权。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民生观察1月26日报道,吉林四平维权人士郭宏伟的父亲上个星期接到监狱打的电话通知:郭宏伟被监狱处罚关押禁闭室了,时间已经一个星期了,原因是郭宏伟不遵守监狱规定,并且还骂人。

后来郭宏伟父亲赶往监狱,听监狱管理人员说:1月4日晚7点多学习时,郭洪伟不配合,要遥控器看新闻,没给他。他说,你们民警不是警察是土匪,还说监狱的组织学习不正规。民警叫人把他推走,在推他的过程中,他骂了干警。在第二天(1月5日)将他送进集训室,关押时间是31天,如果表现好可以放出来,表现不好,还得延续关押。小号单独一个人关押,没有电视、不能放风等等。

郭宏伟父亲希望了解事情真相,要求观看监狱监控录像,但遭到拒绝。

郭宏伟,2004年承包五年的诊所在警方联手下被强行霸抢,还被判刑5年。2009年郭洪伟出狱后,开始逐级申诉。2012年初,经吉林省政府相关部门集体开会研究,以信访救助金形式,由公安给予郭洪伟33万元补偿。2015年3月7日,郭宏伟的当年76岁的母亲肖蕴苓和郭洪伟从北京被接回后,未经体检被直接送进看守所,2016年2月1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将未经立案的“案件”作出判决,近80岁的肖蕴苓因陪同照顾病重的儿子郭洪伟,被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寻衅滋事罪判刑6年!高血压三级加脑梗死的郭洪伟被以同罪被判刑13年!2016年4月25日,四平市中级法院未开庭审理,未通知辩护人提交辩护意见,直接裁定维持原判。

2017年元月,郭宏伟的妹妹郭宏英获悉郭洪伟在狱中遭殴打病重,母亲也因年老体衰出现病痛,为此她向当局提出申请,要求将两人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但却收到吉林市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不予接受”的回函。自此,郭宏英开始为两人奔走呼吁。2018年1月24日,郭宏英从四平市铁东区家中出发,到省城长春准备给吉林省“两会”代表递送伸冤材料。下午14点30分,父亲郭荫起接到河北维权人士杜保成的打来电话称,郭宏英在抵达“两会”代表下榻的宾馆时遭维稳人员绑架。2018年3月6日,郭宏英又因为去探监,而被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3月23日,郭宏英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四平市看守所至今等待开庭。

残疾而不能行走的郭宏伟因为维权上访而被重判13年,79岁的母亲因帮助郭宏伟上访也被判刑6年,郭宏英为了求得依法让重病的母亲与哥哥保外就医而被拘押至今,只留得81岁高龄的老父亲在外奔走于三地监狱探望。这种将维权人士亲人株连的行径,是典型的封建连坐制度,是完全与现代文明,与法治人权背道而驰。

司法当局为了报复郭宏伟,不仅使郭宏伟在监狱屡遭殴打虐待,而且因提出要求看新闻,遭到关禁闭。可见,郭宏伟在监狱服刑中的基本服刑人员权利也被剥夺。

吉林司法当局对郭宏伟及其亲人的连坐迫害,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中国《信访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还违反《监狱法》对服刑人员“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生活、卫生管理应当贯彻保障健康、一视同仁和有利于改造等原则,使各项生活制度有利于保持罪犯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在服刑期间发生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准许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也就是取保监外执行”等等条款;同时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公约。并且与中共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相背离。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吉林当局立刻停止对郭宏伟及其亲人的迫害,立刻释放郭宏伟及其母亲与妹妹,在全国掀起一个旨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司法大审查,为那些蒙冤受屈者讨还公道。

民生观察
2019年1月27日

尹旭安获释身份证和财物至今未还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7日消息】湖北大冶维权人士尹旭安,因为参入公益活动被湖北大冶抓捕被判刑三年半,于2018年12月27日出狱。至今,尹旭安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在监狱服刑期间余款仍被扣押。目前,尹旭安生活非常困难,身体有病,需要用钱看病与生活开支。下面是尹旭安写给湖北省领导的信。

尊敬的领导:

来信反映 2015年7月27日晚上,大冶市公安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把本人(尹旭安)从家中强行带到派出所所扣押本人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及其他物品 )。随后,在本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又进行抄家。

2018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日。凌晨之时,大冶市十几人(二台车)强行把本人从蔡甸监獄劫走。本人在蔡甸监狱还有3520元没完用零用金没,因强行劫走没有收到。

另:大冶市保安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从2009年多次扣押本人份和银行卡,及手机(2014年4月归还)等物品。本人在身份证被扣押期间,多次去公安机关办理,但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唯一一次2013年3月25日,在公安机关办理快件身份证,依法15天办好的身份证,却至今推三阻四不给本人。

从2018年12月27日出监狱后,一直向公安机关和把本人劫出来的当地政府领导要求归还扣押的物品。而且2019年元月2日,因患严重疾病(三期高危高血压,达到230/130和心脏病)大冶市人民医院因病情严重,当即开了到湖北省人民医院住院手续。时至今日,因当地公安机关扣押物品,及监狱零用金没归还,再加上出獄后,原本国家应给予刑释人员生活困难安置和补助,当地政府称没有先例,而不发放,等多种因素而能住院治疗。同时,因身份证原因,给本人生活方面带来极为不便。

恳请领导督促大冶市相关部门将被扣押物品,及零用金归还,以及落实刑释人员困难生活安置补助。

声援709王全璋的杨春林获释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7日消息】因在天津“王全璋案”开庭现场高喊“支持王全璋”等口号的黑龙江佳木斯维权人士杨春林日前已获释回到佳木斯家中,杨春林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个月方以取保候审方式获释,佳木斯当地警方派人前去天津将杨春林接回。

事件回顾:2018年12月26日上午,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全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听闻消息的杨春林前往天津二中院打算旁听庭审。当日早上八点左右,杨春林在距离法院大门不远的地方被制服警察及便衣人员堵截,对方准备对杨春林使用暴力驱赶。杨春林在大声喝止时引来多位外媒记者及摄影师注目,杨高声呼喊“支持王全璋”、“王全璋是好人”等声援口号,并痛斥中共的法西斯暴行。从现场人士拍摄的视频可以见到,当时杨春林及诸多外媒记者被现场警察团团包围,视频大概有三分钟,其后杨春林被几个便衣人员暴力带走,塞入路边停泊的私家车后离开。

据悉,杨春林被抓后被带到二中院附近的派出所讯问,由于杨春林拒不认错,坚持认为自己要求旁听无罪,最终天津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事后据杨妻透露,杨春林被抓二十天后,天津警方曾派出警员远赴佳木斯,要求杨春林妻子录制视频,劝说丈夫认罪,希望可以回家团聚。不过,杨春林家属一直未收到天津警方刑拘杨春林的法律文书。

日前,杨春林被取保释放,佳木斯警方特地前去天津将其接回,在作标准的警告和劝喻后将杨春林送回家中,不过杨的手机和身份证暂时被扣押。

本网曾多次致电杨春林妻子,但均未能成功联络到杨春林本人。

公开消息显示,现年65岁的杨春林于2007年6月发起“不要奥运要人权”的签名运动,呼吁抵制奥运争取人权,并征集上万名失地农民及下岗工人的签名,同年7月,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抓捕,8月将其逮捕,期间,杨春林因拒不认罪遭到酷刑。2008年2月,佳木斯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春林“煽颠”罪成被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12年7月,杨春林刑满释放。

相关报道:杨春林因声援王全璋被刑拘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9/0116/18272.html
杨春林、张哲诚因声援王全璋失联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8/1231/18232.html

呼吁建立不特定多数受害人案件退赔机制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7日消息】近日,一批律师、法律人、NGO工作者以及公民提出“以权健案为契机 建立不特定多数受害人案件退赔机制的呼吁书”。2019年1月27日,法律人刘书庆为代表向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该呼吁书。

目前,该呼吁书获得291人联署,其中有9位法律人,1位NGO从业人员,281位公民。281位公民中至少有276位非法集资受害人。

以下为呼吁书全文:

李克强总理:
周强院长:
张军检察长:

据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于2019年1月1日对权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行医罪等进行立案侦查,截止1月7日,已对束昱辉(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我们支持政府对保健行业的乱象依法予以整治,而且我们同样支持政府对非法传销、非法集资、P2P这几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因为这几类行为都存在常态化的虚假宣传,要么利用城市中老年人和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信息闭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要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激发人的的贪欲,或者两者结合搞精神控制。在经济下行,无好的投资渠道且持续通胀的背景下,为了财富保值,城市中产多存侥幸心理,更加剧了事态的严重。

上述这几类案件的受害人人数众多,往往处于社会中底层,被骗取的可能是他们一生的血汗,已经影响社会稳定。而且此类案件具有受害人多、每个受害人损失数额不等的特点,无形中又增加了相对公平的退赔难度。

有鉴于此,我们呼吁在对违法犯罪进行打击的同时,能建立针对受害人的退赔机制。为此,我们不揣冒昧,抛砖引玉提供一点思路。

退赔资金:包括两部分。
  • 涉案款物。
这不仅包括非法经营的收入,也包括为违法犯罪的目的而成立公司或者经济实体的先期投入。某种意义上,此类专为违法犯罪而设立的公司,所有资产都可以视为涉案款物。
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完全符合《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相关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和目的。
  • 罚金和没收的财产。对罚金和没收的财产,《刑法》规定一律收缴国库,我们呼吁政府不再将这一块收缴国库,或者收缴后由政府以“受害人救助金”方式注入退赔资金。
之所以如此呼吁,是考量到此种做法一则可以降低受害人损失,
增加社会稳定,二则此类案件背后都存在政府监管失职问题,也正可体现政府勇于担责的精神。
关于退赔机制,依托现有法律框架,建议考虑以下述方式因陋就简解决之。

第一步:登记受害人及各自损失数额。
考虑到此类案件存在不特定多数受害人且被骗数额不等的复杂情况,对于在公司有登记且可核实的受害人,径行登记即可。考虑到可能遗漏有受害人登记在册者,宜公告设置一定期限允许其申报受害人身份并负责举证,包括对其损失的举证。

第二步,由检察院代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因为受害人众多,又很分散,且存在集体诉讼、公益诉讼机制不健全和未被激活的问题,在完成前期受害人登记手续后,建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之规定,由负责公诉的检察院代表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第三步,由法院判决确定补偿方案。
鉴于到底能追缴价值多少的涉案款物,有多少罚金和价值多少的没收财产得到执行,在判决前往往无法确定。故法院的判决可能只是确定一种方案。

第四步,核算退赔资金总额,按判决方案由法院裁定执行。
为将好事做好,我们呼吁在整个退赔过程中,公检法加强关于退赔资金的信息披露,健全受害人意见反馈机制,强化公权之间的监督制衡。

此致
2019年1月16日

统计显示:共有291位联署人,其中有9位法律人,1位NGO从业人员,281位公民,281位公民中至少有276位非法集资受害人。以下为具体联署名单。
呼吁人:
刘书庆 律师
李如玉 法学博士
丁家喜 律师
徐晨迪 律师
唐吉田 律师
王清鹏 律师
蔺其磊 律师
施 平 法律人
何伟民 律师
杨占青NGO从业人员

张玉祥 139****0285
王晓霞 136****8554 北京财务工作人员
王迟 158****8048
萧航 132****8463
杜国防 150****8001 拾荒者
以下为金融受害人联署签名:
刘国慧 155****9164 企业职工
毛广霞 135****9880 退休职工
宋玉玲 152****2066 退休职工
刘瑞荣 150****6787 无业
林海成 131****2832 自由职业
张书成 136****8829 企业职工
彭子英 188****4916 企业职工
邢文芬:150****3728 无业
段家勋:150****6681 职工
崔守友: 150****3728 无业
王印均:150****7278 失地农民
刘兆玉:155****9164 失地农民
张桂珍:150****6538 打工
咸新玉:13****8126 农民
徐可强:133****9699 职工
盖建美:138****6792 家庭妇女
戴振之:136****2638 退休
赵连江:150****1799 无业
孙秀成:152****8669 无业
林学兰:155****7689 无业
赵丙志:134****2081 无业
郝 燕:158****5228 退休职工
艾玉连:131****9277 工人
徐志芳:136****2896 退休
侍广全:155****5246 退休
刘艳霞:183****2122 机关
丁世香:150****6692 无业
王舒磊:131****0398 无业
张宗宝:155****0395
赵焕新:137****1665 退休职工
李玉芝:158****9057 退休职工
郑成菊:182****6018  退休职工
沙守秀:153****8581 退休职工
许延新:151****2973 退休职工
刘凤菊:135****2593 退休职工。
姜秀莲:156****1053 教师
武传芹:155****1952 退休职工
王永艳:153****7328 工人
王向玲:139****9698 退休
姚建华:139****6033 退休职工
李增云: 155****8816 退休职工
徐丽华:155****8993 退休职工
孙明霞:159****7918 退休职工
郁贵平:135****7231 退休职工
白玉华:139****1761 退休职工
彭善兰:155****0127 退休
王绪芹:139****8060 退休职工
唐俪萍:139****1611 打工
马茂杰.:130****7555 职工
王士学:136****6902 退休职工
孟庆章:139****4290 无业
李炳慧:131****7361 职工
蔡淑芳 :153****7900 退休工人
李永峰 :135****0858 教师
戴树礼:159****8399 职工
王永彩:138****0009 退休工人
尤作翠:131****3536 无业
陆爱云:151****8321 家庭妇女
曹祥怀:155****6578 工人
陆爱云:151****8326 家庭主妇,
朱凤真:159****4078 退休职工
朱孔梅:151****9555无业
徐吉祥:138****5985 失地农民
栾维娟:158****7527 退休职工
李景友:130****2646 无业
刘胜春:159****7260无业
邢建香:135****8713
黄秀美:152****0250
冉美臣:150****0365 退休
冉风彩:153****7673 退休
翟纪礼:155****0934 农民
卢卫红:131****6167 退休
卢卫苹:131****6167 退休
张可梅:188****8815 职工
王士学:136****6902 退休
魏守田:139****4612 退休教师
柏 萍:187****6836 无业
谭淑杰:156****1007 无业
孙世英:138****9913 无业
孙晓云:135****1187 无业
周迎昌:155****1640 无业
程庆田: 132****5110 退休
孙群恩:139****6939 农民
郝西英:150****3860 企退工人
付丽娜:187****7568 离职
姜自山:131****6762 职工
张学英:159****3773 退休职工
刘忠芹:134****3178 无业
李培培:150****7898 个体
马成龙:155****2998 退休
裴广菊:130****8190 无业
付景信:132****4160 无业
袁春暖:136****7058 无业人员
陈春晓:187****3078 打工
王孝芳:155****5119
王艳芳:188****9381 退休
胡国英:156****0650 退休
刘建军:155****7029 下岗
吕相芝:135****2867 家庭妇女
刘维香:135****7255 退休
张洪芳:152****2466 退休
唐晓晓:159****0687 退休
杨朝芬:138****6786 无业
张 维:180****6889 自由职业
刘艳春:137****7426 下岗
刘玉强:131****2809 务农
石俊苗:159****2873 务农
蔡玉玲:137****3191 退休
凌玉兰:156****0786 务农
胡玉刚:130****0231 务农
林令军:139****2439 退休
张玉玲:132****7182 退休
刘光华:158****9636 退休
邵泽华:150****0027 退休
刘艳秋:139****3367退休
王宗沛:155****9310 退休
高秀丽:158****1596 退休
欧洪宇:135****2818 退休
孙建军:138****9891 打工
杜先荣:130****1573 退休
董华芝:138****8289 退休
李 霞:152****8469 退休
张志喜:150****3638 退休
李栋纯:153****7918 退休
吕德方:151****3856 无业
王本珍:150****5706 无业
徐 春:130****3413 退休
朱瑞靖:180****3966 无业
朱瑞娟:189****5165 无业
侯孝刚:139****7464 无业
丁厚玉 :139****8674 退休
王文荣:138****7388 退休
谭瑞兰 ;151****5917 退休
宋英辰 ;153****9431务农
杜全凤 ;131****7100 待业
汲庆芬 ;138****8809 待业
李园园:138****1691
邢克勤:139****0005 退休职工
郁贵平:135****7231 退休
杨立军:173****9390 下岗
宋建国:151****6157 退休
孙会玲:157****7717 退休
刘敦兰:183****5900 家政
安维福:153****7308 工人
曾兆利:158****0297 退休
历建欣:153****3395 农民
赵法沂:135****8528 无业
梁克荣:156****1607 无业
朱宝杰:153****9340 无业
王子花:155****3492 无业
李兆真:155****0655 无业
杨纪发:132****6926 无业
刘自霞:186****0899 务农
杜全凤:131****7100 待业
宋华春:155****6626 退休
虞景义:186****2605 退休
郭道兰:187****2319 打工
尤作翠:131****3536 无业
胡怀胜:155****8870 退休
曹际芬:134****1091 退休
王宝英:155****0311 退休
庄士珍:131****7109 退休
陈玉霞:159****6862 退休
许桂莲:137****9679 无业
许春红:137****9679 企业
吕卉:138****0887 退休
张丽:158****4441 待业
翟秀珍:131****8687 退休
刘瑞萍:135****6611 退休
王洪放:151****3317 退休
王秀彩:152****8657 无业
陈桂英:152****6833 无业
彭淑松:130****4858 退休
唐冬梅:158****2649 退休
王永胜:136****7906 退休
王新建:152****9080 退休
尹宝文:136****2356 下岗
时彦豹:150****5539 保险公司
刘庆川:158****1734 农民
李桂琴:182****6368 退休
薛景昌:133****2668 退休
宋英辰:153****9431 务农
何丽:188****2653 退休
李萍:155****1679 退休
高学秀:137****8610 务农
魏秀芳:136****9110 退休
王兴成:132****1548 退休
郑成菊:182****6018 退休
全洪琳:151****6695 无业
薛有兵:150****1816 无业
薛舒月:137****7426 无业
李广友:138****1873 退休
秦子军:133****9810 退休
刘金秀:155****0266 无业
王永艳:153****7328 工人
王华荣:135****1882 教师
刘艳荣:137****3236 退休
周姗姗:138****2652 无业
刘金翠:155****7795 退休
王文荣:1385****7388 退休
郭春明:158****8355 退休
沈维庆:133****4822 退休
周志爱:132****1118 无业
彭建乐:185****2152 退休
胡怀勤:159****5584 退休
王志美:155****8922 务农
刘艳来:158****9095 下岗
刘艳丽:159****6064 下岗
李兰香:156****7726 退休
徐吉祥:138****5985 退休
齐玉川:130****4022 打工
秦凤彩:152****1566 无业
王均吉:156****9089 退休
蔡爱云:150****6936 退休
宋维芹:158****1786 退休
宋家琪:137****6125 退休
丁建美:135****0827 退休
刘艳春:159****5065 退休
常从瑞:187****7182 务农
陈雯:139****8934 务农
李景秀:187****7502 务农
马学春:135****1681 务农
石桂芹:158****4569 退休
王明光:156****1127 退休
冯 伟:159****1113 工人
陈社萍:132****3684退休
顾玉琴:139****0067 无业
李宗艳:153****8443 无业
将洪霞:186****8072 无业
庄会媛:135****5606 无业
张佃惠:135****1178 无业
张淑娟:135****9550 无业
徐勤玲:155****2366 工人
王华荣:135****1882 教师
张志方:131****1767 退休
唐汉力:151****6516 退休
李兆芝:139****7464 无业
岳玉娟:135****9553 退休
袁凤堂:130****5050 退休
李继丽:186****1885 无业
方玉芝:155****0696 无业
肖桂云:137****7716 无业
籍万玲:151****9892 无业
黄桂芝:132****6666无业
梁清芝:130****8878 无业
陈守才:158****3589 工人
葛秀徐:159****1548 退休
钱月丽:158****6339 务农
赵新竹:157****4283 无业
韩庆梅:158****8682 无业
张吉坤:135****0217 无业
瞿慎莲:136****4559 退休
刘艳艳:150****1335 打工
周荣芹:130****8171 家务
吴西花:159****6570 务农
冯秀婷:150****3902 务农
珍学英:159****5226 务农
薄桂秀:136****0067 退休
郝学霞:135****2884 退休
沈庆扩:155****9328 病人
徐廷霞:182****8508 无业
万振美:135****1771 退休
李凤英:131****3272 无业
吴丽秀:151****2176 退休
傅景春:152****6707 无业
王 坤:155****0655 环卫工
曹秀英:159****1132 退休
彭敬先:150****9562 无业
蒋利国:152****9873 无业
李增英:155****6582 退休
朱孔梅:151****9555 无业
刘金霞:138****5267 无业
陈桂英:152****6833 无业
赵永成:158****0175 退休
刘振声:136****4184 退休
宋学香:131****8687 无业
附:
1.《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3.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9号):要注重综合运用多种刑罚手段,特别是要重视依法适用财产刑,有效惩治犯罪。对于侵财型和贪利型犯罪,更要注重通过依法适用财产刑使犯罪分子受到经济上的惩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不能退赃的,在决定刑罚时,应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体现从严处罚的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二百二十五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应当进行调查。人民法院除应当审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外,还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第四百五十一条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情况,以及罪犯退赃、退赔情况。罪犯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认定有悔改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从宽掌握;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从严掌握。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
第四条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六)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许艳诉徐州公安局行政复议获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7日消息】2019年1月22日,许艳诉徐州市公安局不受理行政复议案获得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

2018年12月29日,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就徐州市看守所退回许艳邮寄给遭羁押的余文生衣物一事向徐州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1.确认徐州市看守所拒收申请人邮件的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徐州市看守所赔偿申请人邮寄费。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答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随后,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徐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

1.撤销被告于2019年1月3作出的徐公复不受字 【2019】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
2.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1月22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1月24日,许艳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快递。1月26日,许艳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了50元诉讼费。

 
 

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

狱中郭宏伟关禁闭 亲属会见被拒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6日消息】正在监狱服刑的吉林四平维权人士郭宏伟父亲告诉人权观察员:上个星期监狱就打电话通知郭宏伟的父亲说:郭宏伟被监狱处罚关押禁闭室了,时间是已经一个星期了,原因是郭宏伟不遵守监狱规定,并且还骂人。郭宏伟父亲接到电话后,急问:说郭宏伟身体不好血压高怎么受的了如此折磨?当时郭宏伟父亲就准备去看他,监狱领导说:就是怕你来了不能会见白跑路才通知你不用来。等处罚完了可以会见了你再来。

人权观察员:您打算什么时候去会见郭宏伟?郭宏伟父亲说那就等到处罚完了去吧,当时只是说一个星期,现在怎么又是一个月了呢?昨天郭宏伟父亲去了监狱,没有会见到病重的儿子,因为郭宏伟还在继续被关押在禁闭室被受酷虐,郭宏伟父亲非常焦急的担心儿子的身体受不了这样的虐待。

下面是郭宏伟父亲到监狱会见郭宏伟遭到拒绝的过程:

我是郭洪伟的父亲,今年80岁了,身体也不好,经常头晕、迷糊了就不认识路。

我一家四口人,却有80岁的残疾老伴肖温岭、55岁的残疾儿子郭宏伟、52岁的姑娘郭洪英三个人被关押在不同的监狱,只能由我去各不同方向的监狱去看望他们一眼。

在寒冷的1月24日我坐火车去松原宁江监狱,告诉我“郭宏伟被关押小号,不许会见我儿子郭宏伟”。监狱信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找来监区干警。干警拿来了对郭洪伟的处分材料。我说这个材料能不能给我一份,他说不能给你,只能给你说一下。我说:我岁数太大了,记不住,就用笔记一下吧。

1月4日晚7点多学习时,郭洪伟不配合,要遥控器看新闻,没给他。他说,你们民警不是警察是土匪,还说监狱的组织学习不正规。民警叫人把他推走,在推他的过程中,他骂了干警。在第二天(1月5日)将他送进集训室,关押时间是31天,如果表现好可以放出来,表现不好,还得延续关押。小号单独一个人关押,没有电视、不能放风等等。

这时,我要求看录像。他说:你得找狱政科。下午1点30分,分别找了狱政科和法制科,他们都回复我:“他违纪了,这是我们研究之后的决定”。我说:他要看新闻,是想了解国家的形势,这没有错啊。他们说:我们组织学习的内容比新闻上的还多。我说:你们这是对犯人封锁消息,我要看录像。他们说:只有律师才能看。

希望大家关注郭宏伟的遭遇,关注我们这个三人一起坐牢的家庭。

郭宏伟的父亲
2019年1月26日

2018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目录

一、前言
二、在谎言与恐惧中裸奔——“被精神病”总论
三、成为谎言的“被精神病”法规
四、脱敏去污下的“被精神病”社会认知
五、众目睽睽下上演的董瑶琼“被精神病”恶剧
六、2018年“被精神病”随机摘选个案
七、对“被精神病”的抗争动态
八、中国“被精神病”的困境与出路

一、前言

2018年必将是中国历史上不会缺记的一年:

其一、中共当局主持的3月全国人大会议上以修宪名义取消了国家主席任期限制,达成了权力终身制封建复辟的历史性倒退,由此向世界撕下法制、人权、民主等等普世价值的面纱,赤裸裸宣示与历史发展潮流、普世文明为敌;

其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现代文明国家警醒到中共极权的倒行逆施,而通过贸易战来意图矫治被破坏的市场规则与普世价值,但中共当局顽固叫嚣“该改的改,不该改的坚决不改”,以此亮明其维护极权统治权贵集团掠夺奴役14亿民众的决心,与继续欺骗愚弄世界的故技,但世界不会再被蒙蔽,中西方以贸易战为外在形式的本质上价值规则冲突将是未来相当长期间的主调;

其三、在前面两个国内国际大背景下,中共当局野蛮镇压中国民间手段变本加厉,谎言与恐惧两手更发挥到极致,在“被精神病”问题上,一则出台《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则在举世瞩目下上演董瑶琼泼墨“被精神病”的违法侵权恶剧,暴露着极权法律的伪诈工具化特质,成为以“被精神病”为视角研究中国人权法治状况的标志性事件,值得世人深思明判。

基于如上方面,研讨分析2018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问题就主要着眼于最高检《规定》出台,董瑶琼“被精神病”及中国社会对“被精神病”认知与抗争现实状况,从而管窥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图景与实质。

需要说明的是,自2014年始,“民生观察”每年出台一份针对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年度研究报道,其中对“被精神病”法律法规、方式手段、违法侵权、恶行罪责等等多有详细揭露,在此就不赘述。本报告只针对2018年有别于以往的一些情况进行分析,读者欲了解“被精神病”相关问题,请查看过往的年度报告。

二、在谎言与恐惧中裸奔——“被精神病”总论

中国精神健康领域该治的不治与不该治的疯治(被精神病)状况没有随着岁月推移而改进。导致如此状况原因:一则有中国精神领域医疗适用标准过低,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除执行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五章“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所确定的诊断标准外,亦参照中华医学会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这比多数国家采用、由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美国精神障碍统计与诊断手册第四版(DSM-Ⅳ)所规定的标准低;二则有权力维稳的主观故意。中共极权统治下为了维护权贵永世专权而使出的手段到了穷尽计虑与不遗余力的地步。

如此,2018年中国“被精神病”状况延续着过往年月的旧样,公权力无论在利用“被精神病”来维稳控制公民的数量,还是利用“被精神病”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安全等等严重程度上,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善。不仅如此,这一年还因为最高检出台《规定》与公然制造董瑶琼“被精神病”事件,而彰显了中共极权统治在利用“被精神病”手段上的极端化,即公然以法律名义声称“对强制医疗决定监督”来撒谎欺世,又公然在世界眼皮底下对泼墨女董瑶琼实施“被精神病”来犯罪残民,这种集欺骗与野蛮于一身的“被精神病”领域的违法侵权行径,充分注释出中共统治集团业已将“被精神病”变为统治的利器,形成了统治工具的路径依赖,同时也说明极权统治在世界文明的今天,日益穷途末路,已经到了公然在谎言与恐惧中裸奔的地步。

当然,2018年在“被精神病”问题上仍有让人欣慰的现象:那就是在国内国际人权机构与舆论的长期不懈努力下,中国官媒与官方文件法规不得不承认中国存在普遍而严重的“被精神病”情况,“被精神病”一词日益脱敏,“被精神病”也在中国民间社会去污化,“被精神病”成了中共极权统治违法侵权的铁定罪恶;中国民间面对中共长期实施的“被精神病”统治手段,日益出离恐惧,从“被精神病”个人,到家庭亲人,到朋友同仁,到整个社会维权群体,不断奋起抗争,揭露中共“被精神病”事实,采取上街举牌、联署、集会等等形式公开声讨谴责抗议中共的“被精神病”,使社会日益形成对“被精神病”问题的同仇敌忾,对推动中国社会法治与人权具有积极的意义。

血淋淋的事实一再证明: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严重状况,写真了中国人权法治建设的艰难困苦,要根本性解决中国“被精神病”问题,必须从制度革新层面入手,惟有彻底改变极权政体,真正建立起落实人权保障的宪政民主政体,才能解脱国民“被精神病”的厄运。

三、成为谎言的“被精神病”法规

对于精神领域强制医疗的问题,中国近年来走过了一个立法规范的过程,但是现实与法规却出现完全的脱节,使法规成为摆设,成为了欺世盗名的幌子。

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强制医疗措施,明确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从字面来看,比起之前行政主导的几种旧方式,这种全新的司法强制措施似乎显得更加中立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6年多以来,对强制医疗有明确界定: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但现实中,中国精神病尤其是“被精神病”情况没有任何实质性改观。

诉法修订后,最高法即出台司法解释设专章细化强制医疗程序、明确复议程序。2016年6月,最高检又出台《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再到这次最高检《规定》发布,表面上来看,似乎反映出国家司法机关通过法制途径来意图不断健全“强制医疗”的监督,但现实却变异成了一种公然的欺世愚民。

下面我们来细看2018年2月1日最高检发出(高检发诉字[2018]1号)《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


《规定》重点列出了检察机关在“强制医疗”问题上对公安执法与法院判决程序上的监督,其中对公安监督强调“对涉案精神病人的鉴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即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存在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精神病鉴定超出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精神病鉴定超出鉴定人业务范围,或者违反回避规定;鉴定程序违反法律、有关规定,鉴定的过程和方法违反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鉴定意见没有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等六种具体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的”的监督,即”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 法提出纠正意见:(一)不应当采取而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二)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不当,超过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自身安全的必要限度的;(三)对已无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除约束措施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涉案精神病人,未及时解除保 护性约束措施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对法院监督主要列出了“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情形:(一)未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二)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三)未组成合议庭或者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合法的;(四)未经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直接作出不开庭审理决定的;(五)未会见被申请人的;(六)被申请人、被告人要求出庭且具备出庭条件,未准许其出庭的;(七)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的;(八)收到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决定不当的书面纠正意见后,未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或者未在一个月 以内作出复议决定的;(九)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决定不当的;(十)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从《规定》全文可见,意在防止和纠正强制医疗程序中的“假精神病”与“被精神病”。

“假精神病”多见于命案或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大案要案,主要是有人犯罪落网后装疯卖傻,弄虚作假,透过精神病人医学证明和法医鉴定,以逃脱法律应有的惩罚(《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专门谈到“官员为逃避刑责而设法‘被精神病’”问题)
。另一方面,“被精神病”则是对正常人的陷害与算计,将一个正常的人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属于野蛮迫害行为,十分恐怖;有的是被亲友、商业伙伴陷害,还有就是被某些权贵陷害,被人设计关进精神病院。

从《规定》列出对公安与法院的监督条目可见,中国公权力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的各个环节均存在弄虚作假,侵犯人权,违反法制的方面,这也是多年来中国民间一批人权机构(如维权网、民生观察等)持续不断揭露出的有关“被精神病”问题。

《规定》的出台,揭示了中共当局事实上通过这种所谓监督已经承认了中国存在“被精神病”问题,并且还非常普遍与严重。这显示中共当局在面对民间不断揭露与呼吁的努力,及国际社会对此的质疑与批评,不得不祭起监督的条规来。这也是“民生观察”、“维权网”等民间人权机构持续多年关注报道、研究批判中国存在严重侵犯人权的“被精神病”问题而迎来的中共检察系统的一种回应。这《规定》的出台,在法规方面表面有完善强化解决“被精神病”问题的形式,但现实中,由于中国党国极权体制下,党在法上,权力强于法规,而使这《规定》已然犹如众多公布的法规一样形同虚设,而只能成为极权统治欺世盗名的幌子。

四、脱敏去污下的“被精神病”社会认知

媒体是社会的眼睛,社会存在的问题,通过媒体报道频率可以真实反映问题的严重性与社会的关注度。中国严重违法侵权的“被精神病”问题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通过国内公开媒体在2018年的报道情况可见一斑。

中共当局长期来企图竭力掩盖严重侵犯人权的“被精神病”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疯狂打压试图揭露该问题的人权捍卫者,封锁揭露该问题的媒体网络,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墨写的谎言遮盖不了血写的历史,在中国民间人权团体多年来不懈努力发掘报道大量“被精神病”案例事实下,在国际社会一再关注质问下,中共当局终于在法规与官媒上不得不承认中国普遍存在的“被精神病”现象。

2018年中国境内可以公开看到的官媒也出现了大量对“被精神病”问题的报道。如中共官方最权威的央视新闻 2018年02月26日消息:针对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假冒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以及普通人“被精神病”而被错误强制医疗的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相关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坚决防止和纠正此类行为。(http://news.cctv.com/2018/02/26/ARTIN3hD8nbSHvwIB6sCO4YF180226.shtml);

再如,2018年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最高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http://news.youth.cn/sz/201802/t20180227_11446353.htm)。

至于中国大陆可直接浏览的搜狐、新浪、网易等等各大媒体,更是广泛报道“假精神病”与“被精神病”问题。通过百度搜索“假精神病”与“被精神病”可以发现“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91,000个”:

从能在大陆搜索的几个门户引擎可见,如果搜索“被精神病”(2018年12月底)可以发现如下结果:
“被精神病“搜索情况
百度搜索: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4,730,000个
360搜索:找到相关结果约501,000个
应必搜索:1,060,000 Results

由官媒报道与门户网站搜索结果可见,中共官方公开承认存在“假精神病”与“被精神病”的现实。虽然这些报道都是站在为中共当局歌功颂德角度,但暴露了中共当局也不得不承认“被精神病”的严重与普遍性存在。

这种情况使“被精神病”得到脱去政治敏感化与去除政治污名化,提升了社会普遍对“被精神病”问题的认知,客观上会使人民看清中国人权的严酷现实,会为民间聚集反抗“被精神病”力量。

五、众目睽睽下上演的董瑶琼“被精神病”恶剧

之所以需要将董瑶琼“被精神病”事件单独列出进行分析,因为该事件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整个过程集中而较全面地展示了中国公权力在制造“被精神病”上违法侵权的行径,有助于世界了解认清中共当局使用“被精神病”迫害政治异议人士的现实。同时,该事件在最高检出台《规定》后不到半年,对于看清中共法规的工具性、欺骗性很有助益。

事件经过:

2018年7月4日早上6点过一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桃水镇谢家坪村人,在上海工作的29岁女士董瑶琼于上海市海航大厦对面,用手机视频直播泼墨习近平的宣传画像,声称反对习近平独裁暴政以及中共对其施加的脑控迫害。董瑶琼通过现场视频直播说:“...反对习近平独裁专制暴政,反对中国共产党对我实施的脑控压迫......我对他恨之入骨...看到没有,这是我的行为......”


当天下3时30分左右,董瑶琼发出推文: “ 现在我的门外有人一群制服的人。待会换好衣服就出去。我没有罪。有罪的是伤害我的人和组织。 ” 随后被上海警方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

在实施泼墨前一天,董瑶琼在推特上说:“ 所有人应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明天上街溜达,如果激怒我,那就撕吧。活着人不人鬼不鬼的被共产党跟踪监控滋扰一年多,我也忍受够了! ” 可见,董女所为绝非一时冲动,更不是什么精神不正常的胡为,而是深思熟虑,理性认识作出的决定。

随后,有媒体向上海警方了解董瑶琼情况,警方公然说:“上海市政府单位对此事毫无所悉”,但从身在湖南老家的董瑶琼父亲透露:上海警方告知他女儿是“攻击国家领导人”。随后有知情人透露上海当局已经让所谓精神病专家对董瑶琼鉴定,将其定为精神病人。

7月16日,董瑶琼被上海警方秘密押送回到株洲老家,随后被送入了株洲市第三人民医院,即株洲精神病院。有媒体及公民行动者多方打电话前去询问董瑶琼情况,均得到医生回答说“是政治犯”,不便谈什么情况。

7月23日《自由亚洲》记者接通株洲三院电话后询问董瑶琼的情况,对方拒绝告知主诊、主治医生信息,但却称,董瑶琼是一个政治犯!“现在有一些境外势力在叫她反对共产党,她这个事件与政治有关,我们医院不接待你们这些人。她的政治关系是很复杂的、很不纯洁的。反正她不能随便与外面的人联系。”

7月23日,有维权人士前往株洲精神院在铁线隔离外围,看到精神病人放风,拍摄到疑似董瑶琼放风照片。

董瑶琼被送精神病院关押,董的父母与前夫均认为董瑶琼没有精神病。但董瑶琼一直被关押于精神院至今不得释放。而董瑶琼的父亲至今被软禁控制不便与外界联系,母亲被威胁施压不敢发声,其他亲戚朋友更无法接触了解董瑶琼情况。如此,使董瑶琼完全与外界隔绝。

从董瑶琼因泼墨习近平画像遭警方拘押,后送进精神病院,医生说是“政治犯”情况来看,整个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被精神病”事件,其完整而鲜明地揭示出中国公权力为了政治图谋制造精神病的过程。有力地说明了如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一切的法规都是摆设,权力超越于一切法规之上。董瑶琼“被精神病”事件是在2018年7月中旬上演,也就是在最高检出台实施《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2018年2月1日)5个多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颁布实施5年后,中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医疗法律条款修订增补6年后。这些法规面对这一事件公然上演而毫无约束阻止的能力,而整个事件中的每一步,都在公然违反这一系列有关强制医疗的法规。这有力地说明在中国公权力制造“被精神病”面前,一切的法规都是摆设,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其二、权力无视一切的舆论与监督。董瑶琼“被精神病”事件是在世人眼皮下赤裸裸上演的违法侵权闹剧,是举世瞩目下制造的“被精神病”案例。董瑶琼泼墨习画像视频传到网上后,引发国内国际极大关注,就在世人紧盯着的情况下,中共制造“被精神病”事件一步步展开。这种无视世界舆论,不顾天下云云众口,将人权与法制完全抛开的行径,让世界再无疑义地看清中共当局制造“精神病”的疯狂。

其三、公权力肆意以“被精神病”来迫害异议人士、践踏人权。董瑶琼只是表达自己的不满,因为没有选票所以选择泼墨,是典型的政治异议形式,结果居然“被精神病”,可见中国公民宪法赋予的基本言论自由权利毫无保障的现实,中国公民人身自由与生命安全被公权力肆意践踏的现实。

六、2018年“被精神病”随机摘选个案

进入中共所谓的“新时代”的2018年,在最高检出台《规定》强调监督强制医疗程序情况下,中国“被精神病”状况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仍然随时面临中共通过“被精神病”来稳控与迫害的命运。下面任意选摘几例2018年“被精神病”案例,从中可见中共当局的违法侵权严重情况。

1、贵州维权人士马胜芬被维稳人员从敬老院送入精神病院

据民生观察2018年1月23日消息:被称为“广州维权三女杰”之一的贵州访民马胜芬,于2016年春后被当地维稳人员抓回,先关押于当地一敬老院中,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18年元月中旬,她的维权好友身在广州的廖剑豪先生前往贵州探寻马胜芬,但是得到的消息却是:“马胜芬在2016年末被送到铜仁市精神病院去了”。

据廖剑豪讲述,:在2015年2月底,马胜芬因到北京上访,此时恰逢“两会”召开。马胜芬被户籍警方从北京截访回贵州铜仁市,并将她关押在思南县三道水乡稳控,并没收了她的手机。之后,马胜芬借用别人的电话与廖剑豪取得了联系,马胜芬透露,她被截访回原籍后,先是关在派出所里审讯,后又被转往思南县三道水乡敬老院关押。这期间,每天由6名维稳人员日夜看守她,生活待遇尚可,每天被维稳人员带到镇上去吃火锅。

2016年春节过后,马胜芬就再也没有打来电话,完全失去了联系,经多方打听也毫无音讯。
2018年1月14日,廖剑豪从广州出发踏上寻找马胜芬之旅。 15日他赶到曾经关押马胜芬的贵州思南县三道水乡敬老院探访。 以找马胜芬要还欠款为名叫开敬老院大门,经多方与人交谈探听到:“马胜芬于2016年末,被送去了铜仁市精神病院。” 1月16日上午九点,廖剑豪搭乘班车到了铜仁市,到达铜仁市时已是中午11:30。为了早点探寻到马胜芬,他顾不上吃饭就立马转乘出租车赶到了“铜仁市精神病院”。廖剑豪进入精神病院后,查看布局图得知,女性住院部在第二栋的三楼。来到二栋三楼后,他开始询问医护人员能否会见马胜芬?一名中年女护士说:“不能见”。对此答复,廖剑豪指着挂在墙上的《会见须知》问道:“《会见须知》中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会见病人的?”但是,该护士却斩钉截铁的回应称:“不是这样的,是完全不能会见!”他再次质问护士:“那墙上的《会见须知》是什么意思?”护士再答:“医院有解释权。”随后,该护士又很快改口称:“我们这里没有你要找的那人。”

无奈之下,廖剑豪大声呼喊马胜芬的名字,试图以此让马胜芬听到,但是很快就赶来了一名胸佩党徽的男子,该男子严肃的要求查看他的身份证,他就问该男子说:“你查验了我的身份证后,是否就能让我会见马胜芬?”男子回答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你会见,并且我们这里也没有这个人”。见此,廖剑豪感觉纠缠下去也没有用,为了保管好已取得的信息(敬老院的音讯及照片等),他决定暂缓探寻,等待时机成熟,他会再来寻找马胜芬。

由上面维权人士廖剑豪探访马胜芬情况可知,马胜芬已被贵州维稳机构强行送入了精神病院,并且不允许外界会见。

2、四川维权人士佩利两会期间舍命挣脱“被精神病”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令众多维权人士及访民失去自由的两会会议,3月20日曲终人散,部份被当区控制的人士亦陆续获释,其中失踪十日的佩利也获释回家。她向本台披露遭国保关押在「黑监狱」,和试图将其送入「精神病院」。她以死抵抗才避免成为「被精神病者」。维权律师批评在当前体制下,专业医疗服务机构沦为维稳帮凶。

别名佩利的四川人权活动人士程爱华,失踪十天后,3月20日在全国两会结束当天获释回家。她失踪当天(3月11日)曾在推特上发布消息,表示出门参加一个亲属的婚礼,由于之前已接到维稳部门警告电话,佩利指如果十分钟后自己不更新推特,即显示已遭到国保拦截。此后她与外界失联。其友人多方联系均无法获知其下落。

回到家中的佩利在推特发文痛斥当局犹如黑社会,她透露11日当天,她被国保带到当地一间宾馆关押,期间遭国保谩骂、羞辱。15日再被一群不明身份者强行带到南充市惠诚精神病鉴定中心,试图将她关进精神病院,佩利以死抵抗才逃脱被强行打针命运。被送回家中后,继续受到国保监控。

佩利向本台指出,国保对她的母亲进行洗脑,试图透过家人的配合,将她送入精神病院。

佩利说:在那里面,每天每个单位三个人,连国保一起。到南充市对我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候,一个个就像《朗读者》电影中的女看守一样,或是像助纣为虐的人一样,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把一个清白的人、正常的人打成精神病是什么样的罪恶。总之要做出材料来证明我是精神病,非常恶毒的,也是非常危险的。
(来源:自由亚洲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release-03202018080449.html,2018年3月20日)

3、湖南80岁老人陈碧香被连续精神病院、判刑、非法拘禁

据维权网报道:从2017年9月开始到2018年3月,中国大陆地区进入一个重大会议频繁期,先是中共十九大、一中全会、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等,在这个史无前例的重大会议频繁期,湖南郴州为儿伸冤30年、今年已经整80岁的陈碧香老太,连续被党和政府囚禁精神病院、判刑、非法拘禁医院至今,创造了新时代“以法治国”的又一神记录。

陈碧香是为了16岁儿子段建军被冤判死刑一案到北京上访至今30年,多次遭到郴州市驻京办人员殴打后、绑架。陈碧香的儿子段建军生于1971年12月12,户籍地的湖南省耒阳市遥田镇灯塔村有证明。1987年,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的段建军,因为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而偷窃了汽修厂的价值近百元的废铜,结果在“严打”中被重判2年。到1988年9月28日,一个名叫樊智仁的犯罪嫌疑人于深夜被送入看守所段建军所在的号间死亡,未成年的段建军被以牢头狱霸判处死刑、并执行。为此,陈碧香开始了长达30年的替儿上访伸冤。

2017年9月23日下午三点左右,陈碧香老太在北京杜家坎附近的458公交车上,被湖南郴州市下湄桥街道办书记罗晓金、庞勇及辖区派出所的十几人用中巴拦截,然而从公交车将陈碧香拖到中巴车内,其中庞勇再次殴打老人致伤。陈碧香老太被截押回郴州宜章后,关在四面环水的仙姑岛上10天。陈碧香的二女儿说:因为恰逢中秋节,参与截访的罗晓金、庞勇等购买了大量礼品回家,就把我母亲陈碧香送进郴州市北湖区看守所,因看守所的胡所长不同意,就送到一九八医院戒毒中心与精神病人关在一起。

由于母亲被非法囚禁在精神病院,身有残疾的陈碧香的小女儿段春英于2017年10月14日去北京报案,回来后又被郴州市公安局与下湄桥街道办抓捕,关押看守所一个多月,强迫签下息访协议、并交二千元保证金后放出,现人身自由受限制,不准随便离开郴州市。

2018年2月13日,今年已经80岁的陈碧香老太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理由是陈碧香老太在途径北京天安门广场时,被查到口袋里一小瓶酒精。对这一小瓶酒精,陈碧香女儿说,妈妈因为在上访中经常被截访人员打伤,无钱到医院治疗,就在门诊配了酒精,是伤口上消毒所用。判决后,地方官员强迫陈碧香的大女儿和儿子签下息访协议,才放老人出看守所回家过春节。

春节刚过,地方官员为了“两会”维稳,又以给老人治病为由将其关押在位于下湄桥的第三人民医院,每天分三班、每班六人看守,家属不准探视。

段春凤电话:15367245298

(来源:维权网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3/80.html,2018年3月21日)

4、广州维权人士张起“被精神病”

据自由亚洲电台(2018-03-11 15:46)报道:

失踪许久的广州维权人士张起,日前被朋友发现出现在白云区精神病康复医院,寻找她的友人得知,张起是被街道强行送来的,目前已有数月。而医院拒绝出示精神病鉴定。

广州维权人士梁颂基日前发布消息说,广州活跃的维权人士张起失踪一年多,近期得知她被关押在广州白云精神病康复医院。

梁颂基2月16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他们是12日找到张起的,通过交流发现,张起的精神状况没有丝毫问题,张起表示她是被街道强行送来的:

“张起是我们公民圈、维权界的一个老阿姨,自从去年六月份开始联系不上她了,我们就一直去寻找,最后在白云区精神病康复医院找到她了。当时我们几个人去跟她聊天,发现她根本没有精神病。我问她叫什么名字,认不认得我们,让她说出自己的往事,她都可以对答如流。她精神状况还可以,见到我们特别激动,她说她以为会永远都出不去、永远都见不了人。”

梁颂基说,他们在与院方交涉的过程中发生口角,院方拒绝承认梁是张起的学生,强调政府是张起唯一的监护人,拒绝出示精神病鉴定以及用药情况等。双方还引发了冲突,之后有街坊邻居再去探访精神病院,却已无法接触到张起。梁颂基表示,农历新年的假期后,他们会继续与当局交涉。

本台记者16日致电广州白云精神病康复医院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不清楚张起在哪个病区无法查询:

“我这个同和这边有七到八九个区,你如果不知道她在哪个区,不好找她。你要抽时间到医院来一下,问问管病区的那些主管医生,我们是办公室的。”

(来源:自由亚洲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yf1-02162018101952.html,2018年2月16日)

5、江西脑控受害者钟志勇被强治精神病

据民生观察2018年7月26日消息:2018年7月18日,江西南昌生物生化电磁波辐射(脑控)受害者钟志勇,因进京上访,回家后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2018年7月18日上午,脑控受害者钟志勇正在家中睡觉,突然接到辖区派出所警察电话,说找他有点事,让他去派出所一趟。钟志勇来到派出所后,结果被派出所约十个民警强行带到江西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治疗。在精神病医院里,钟志勇拒绝一切精神病检查。钟志勇七十岁的母亲得知情况后立刻赶到医院,坚称儿子没有精神病,并强烈要求警察和医院放人。医院欲放弃收治钟志勇,但现场的警察却坚决要将钟志勇强制送进医院治疗,最后钟志勇被强行押进精神病院住院部。过后,钟志勇的母亲拒绝在精神病强制住院单上签字,后由该派出所所长代为签字。

之后家属提出疑问,为何要将钟志勇强制精神病院治疗,派出所给出的理由是:“钟志勇多次去北京上访,且是维权群体中的带头人,已经犯法”。派出所同时规定,没有派出所同意,谁都不能探视钟志勇。

钟志勇的朋友们在得知消息后,于7月23日与钟志勇的母亲一起前往江西精神病院探望钟志勇,却遭到医生和护士的拒绝。无奈朋友们来到医院楼梯拐角处,试着向钟志勇发送微信视频,没想到钟志勇马上接了视频,大家通过视频简短问候,同时安慰钟志勇不要害怕和担心,朋友们正在想一切办法营救他,而钟母看到儿子后,瞬间情绪激动伤心流泪。随后,钟志勇母亲和朋友们先后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昌市公安信访局反映了钟志勇的情况,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回家等候。

据钟志勇朋友反映,钟志勇是一名声波受害人,俗称脑控受害者。他大约是在2009年的时候遭到这个高科技迫害的,当时他第一次受到这种东西攻击的时候,总认为是自己的一种幻觉、幻听,后来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非常健康,没有心理等方面疾病,但他总是听到一种语音灌输,是一种侮辱、打击、甚至攻击社会的语音。

2018年6月25日到30日,近百名脑控受害者聚集在北京集体报案,这是他们继去年5月、11月之后的第三次进京报案。钟志勇也参加了此次报案,他们去了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政法委、监察局等12个部委投递材料,可没有哪个部委接受他们的材料、认可他们讲述的事实。而就在钟志勇上访回家后不久,他就被当地派出所报复性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治疗。


6、重庆刘刚再被关精神病院三个月

据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4日消息:重庆市荣昌区异议人士刘刚,因准备在2018年六四学运纪念期间举办纪念活动,被重庆荣昌区警方搜捕,后被荣昌区综治维稳办送到精神病院关押3个月,获释后刘刚的手机被扣押不还,综治维稳办限制他上网,后刘刚设法重新购买了手机才与外界取得联系,并告知了他被精神病的情况。

刘刚说,他是重庆荣昌安富街道沙河村1组村民,出生于1985年,现因被关精神病院而失业。在他上高中时,开始有了独立思考的习惯,开始质疑中共的政治思想教育,后因收听“美国之音”广播而获得了对方邮寄来的宣传品,随后,他就被学校举报到了荣昌区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自此他就被国保警察列为稳控人员,并且多次将他送入精神病院关押整治。

在2008末2009年初的时候,刘刚因为上网翻墙,向“自由亚洲”等网站陈述政见,后被辖区警方以他喜欢上网、不听话,且“反共、反党!”,把他送进了荣昌精神病院(永荣医院精神科)。刘刚反映,那个精神病院的条件非常的差,吃的伙食就跟猪狗食一样,而且医院还给他输液打针,如果不听话,就会给你配置不知名的针剂输液,输液完毕后,他整个人就很难受,第二天就会变得有气无力,并且医院还强迫他吃药,吃完“迪美”(音)药片以后副作用很大,他的肚子就会变的很大。这一次关了他1个多月时间才给予释放。

2010年11月,重庆市荣昌区多名国保警察,来到广州番禺石基(音)镇,再次抓捕了在此打工的刘刚,并将他送到解放军324医院(音)精神科关押。警方说他近期又在网上发表了涉及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言论,因为此前刘刚曾因涉王立军的言论被劳教两年,后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获释出来。此次,警方就以刘刚仍在保外就医期的名义,再次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关押整治。

2013年间,刘刚因在网吧上网时,说了一句关于王立军逃到美国领事馆的事情,并且发表一点自己的评论,就被广州市番禺警察抓住,并送去番禺区73(音)精神病院关押了10多天。

2017年7月15日,重庆市荣昌派出所警察郑国刚(音)、谢玉强(音)以及一名政府张姓人员等三人,来到广州市番禺区刘刚的居住地,强行把他绑架回荣昌区,送进了荣昌精神病院关押到2017年12月29日,约5个多月时间。此次关押,警方没有明确告知他涉嫌违法之处,只是含糊的说他在网上信访什么的才来抓他的,具体是为什么事情,警方没有确切的告知他。刘刚说,这一次,警方忽悠欺骗他家人签字同意,还找关系他给办了一个所谓的《残疾证》,精神残疾二级。这次被关精神病院的第一天刘刚就晕倒了,经过输氧抢救才捡回来一条命。

2018年6月初,刘刚准备在“六四”学运29周年之际,以自己的方式纪念“六四”,呼吁民主,但又担心警方禁止,就主动打电话给警方请示能否纪念。次日,重庆荣昌区警方就来到他家搜捕他,但因他外出不在家而没有抓到他,此后他就被辖区综治维稳办的维稳人员抓获,之后就被强制送到荣昌区精神病院关押了3个月。

刘刚反映,自己根本就没有精神病,平日里只是喜欢上网翻墙,喜欢发表一些不同于共产党的政治观点,党国的国保警察和维稳办就几次三番的把他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退一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很明显,我刘刚没有暴力倾向,我就是因为网上的不同政见言论,以及网上信访投诉,警方、维稳办就把我多次关进精神病院稳控,并且我多次要求出院,医院也不同意,必须要警方及维稳办领导同意才能释放出院。维稳警方和综治办这是在以违法的手段“维稳”,他们是在犯罪,是在侵犯人权。

刘刚电话:15215162002


7、重庆张芬“被精神病”近两年经历

据民生观察2018年10月6日消息:重庆合川区访民张芬,于2016年10月11日被地方维稳人员强制从北京带回原籍,之后又被当地维稳人员送到当地两家精神病院陆续关押,接受强制治疗,达1年8个月之久,在其家人的多次强烈要求下,才于2018年8月30日被当地政府和家人接出精神病医院。此次是张芬第三次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目前,获得自由的张芬行动仍然受限,并被要求不许上访、不许和访民来往、不许使用手机、不许到处走动、每天仍要按时服药,张芬的儿子还将她的身份证和钱都收走。2018年10月4日,张芬出来给父亲卖柿子,才得以脱身找到朋友并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并同时透露了合川访民邓光英的一些情况。

以下是张芬口述:

我叫张芬,女,今年45岁,身份证号510226197409146109。家住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道办事处书铺村二道桥村民小组106号。2011年9月18日我被摩托车撞伤非常严重,因为对方有靠山,我的问题一直沒得到解决,加上修兰渝铁路时占了我家鱼塘当时赔偿不公,所以我曾先后到北京上访十余次。最后一次是2016年10月11日,我们当地政府和派出所民警邹龙华、村主任黄燕、郑万林还有我儿子郑鋰宇等7人从北京驻京办把我弄回来后,直接关在重庆市北碚区后丰岩综合医院精神科,在医院我被捆绑了一个月,每天被强迫服用三次药每次6颗,还要打针,也不知给我服的什么药打的什么针?服药打针后反应特别大,浑身无力心里难受,我被折磨的九死一生,真是生不如死,我实在受不了,就在10月13日早上趁他们给我松了绑吃早饭时我吞食玻璃自杀,后来被他们破腹抢救,如今在我肚皮上留下了十多公分长的一条伤疤,同时也落下了后遗症,每逢天阴下雨伤疤处就发痛发痒。我在北碚区丰岩综合医院关了一个月就被捆绑了一个月,只有在吃饭时才松绑一下。

在2016年的11月11日又转入重庆市合川区三庙精神病院继续关押,这次是我第三次进三庙精神病院了,在这里同样被捆绑吃药打针,被捆了7天之后才没捆我了,但每天还是要服药要定时打针。我在三庙精神病院前后被关三次,累计两年零7个月时间,这次时间最长将近两年,在这期间由于我父亲年老多病家里无人打理,生活非常艰难,我父亲多次強烈要求他们放人并到处为我奔波,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让我儿子和政府组织了一帮人马,在2018年8月30日从三庙医院把我接出来,当天还打了最后一次针。出来时三庙精神病院副院长刘劲还给我约法三章:1、出去后不准再上北京上访,否则再抓进精神病院永不放出;2、出去后必须按时到指定时间、地点打针,每天按时服药,否则再抓进精神病院永不放出;3、出去后一律不准和有过上访经历的人往来,不许到处走动。否则同样被抓进疯人院永不放出。

这三条是刘劲副院长当着政府部门的人和我儿子面宣布的。我先后在精神病院被关押了两年多,只要我不死我就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强烈要求当地有关部门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包括精神损失费、误工名誊费、身体受到摧残后的后期治疗费等合计180万元。

另外,在精神病院关押期间,我还打听和了解到了邓光英的一些情况,目前邓光英仍然被关押在合川区三庙精神病医院内。邓光英的基本情况如下:

邓光英,女,50岁,家住合川区土场镇靖林村6社。2011年5月26日北碚公安人员钟云、雷宇二人把邓光英带往江北石马河镇,准备活摘邓光英的眼角膜,在准备动手术时被邓家亲人赶来才免遭横祸,至今左眼角下还留下一个伤疤。邓光英在北京上访期间曾经被截访人员弄去多人按倒并实施强奸致其怀孕,后又被他们打掉,这些猪狗不如的畜牲根本没有人性。2016年10月22日邓光英被关押在合川区工读学校整整一个月,后又被转到了合川区三庙精神病院关押至今,她现在每天按时服用阿里呱唑口崩片二次,每个月打合力多针药一次,主治医生副院长叫刘劲,医院电话:0238—1660974刘劲手机18996254490。邓光英家中现在还有父亲和后妈,两个妹妹已出嫁,还有一个哥哥和弟弟。

张芬 2018年10月4日

8、曾新东因谏言身份证设计”被精神病“

据民生观察2018年7月31日消息:深圳公民曾新东,因质疑身份证设计失误,并长期建议政府改进身份证设计,被深圳维稳当局指为“有精神病”,于2017年8月强制扭送精神病院,并关押至今。此外,曾新东的家人也因找到医院要求放人,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威胁要拘留,导致其家人不敢再去要人。

曾新东因从经济实用等多方面建议身份证改为一面信息设计,并且得到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与专家响应,但政府拒绝改正,为此曾新东提起诉讼并向有关部门上访。结果,2010年,曾新东被其辖区街道办出资强制送到湖南娄底市“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关押三个多月。2011年,曾新东又因坚持上访,再被其街道办党工委送进了深圳市南山区精神病康复协作单位“梅州大埔民康精神病医院”强制住院三年多,直至2014年底其亲属要求接其回家过春节才予以释放。

2015年后,曾新东又开始上访维权,此后他又被深圳市维稳部门押送到精神病院长期关押。

2017年上旬,曾新东被释放回家,但他很快又开始上访维权。2017年6月1日,曾新东被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举报闹事,后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2017年7月20日,曾新东被深圳市公安局粤海派出所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为:曾新东在案发时有“偏执型精神障碍”。2017年8月4日,曾新东被转移至深圳市宝安区“任达残疾人托养中心”强制关押治疗。时至今日,曾新东仍被关押在此,关押期间他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并且连依法享有的通讯自由也被非法剥夺。

2018年伊始,曾新东的家人委托黄沙律师代其维权,希望深圳当局早日释放曾新东回家。2018年7月,黄沙律师找到曾新东的关押地,要求依法会见曾新东,但遭到拒绝。此后,黄沙律师找到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投诉,近日宝安区民政局给黄沙律师出具了一份《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关于黄沙信访件的答复意见》,该意见书显示:目前,深圳市宝安区“任达残疾人托养中心”同当事人和家属(曾新东哥哥及侄儿媳妇)以及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三方就当事人事件进行沟通,已初步达成共识,由南山区粤海街道办近期内接当事人出院并安排其他地方进行康复治疗。

对于这份答复意见,黄沙律师并不认可,他认表示:曾新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人(有深圳市南山区法院2015深南法民一特字第18号判决书为证),没有任何法院判决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成年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故曾新东不应当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精神障碍患者,但曾新东却被强制住院。

另,就算曾新东属于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曾新东从来没有《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自残或危害他人的两种行为,故曾新东不应当被强制住院。



七、民间对“被精神病”的抗争动态

2018年是中国民间对“被精神病”问题风起云涌抗争的一年,抗争力度相对以往岁月有明显增强。具体表现在:1、对“被精神病”问题出现群体性联署抗议、集会示威的抗争;2、“被精神病”受害者及其亲人不再为污名所困,奋起维权情况增多。具体事例如下:

1、重庆维权人士集会、联名抗议“被精神病”

据”自由亚洲电台 (2018-03-11 15:17)报道:

重庆近百访民及维权人士为抗议当局用送精神病院进行打击报复,近日在杨家坪步行街聚会。有参与者称,重庆当局已将维权人士唐云淑、潘斌、刘高胜及何朝正等10多人送精神病院,或要求作精神病鉴定。目前,他们已经征集到百人签名抗议被精神病。

农历新年前夕,重庆约七十名访民及维权人士聚集在杨家坪步行街集会,鉴于当地先后有不少拆迁户访民被公安精神病,2月11日发起“重庆冤民不愿‘精神病’,不愿被打击报复陷害关大牢”的公开签名活动。该公开信透露,去年重庆有邓光英、张芬、刘德英等人被精神病。数日前,再传出唐云淑、潘斌被接受精神病检查。近期,又听说失地农民及维权人士谭敏,刘高胜,肖成林及何朝正,也被强制接受精神病检查,并已失去自由,大家因此非常担心。于是一批维权人士与上访民众春节前集会抗议政府以“被精神病”来违法侵权迫害公民。
(来源:自由亚洲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ql2-02202018103021.html 2018-02-20)

2、维权人士联署抗议“被精神病”

据民生观察2018年2月5日消息:今天,重庆数名维权人士发起了抗议当局以“精神病”的名义关押访民的签名活动。

据发起人之一陆远芳介绍,2018年2月1日,重庆访民谭敏的家人告诉她,谭敏近期被重庆警方拉去强制做精神病鉴定,谭敏很有可能会被警方送去精神病院关押。陆远芳说,重庆当局为了维稳不择手段,不断的将许多访民强制送去精神病院关押,或者强制给他们做所谓的精神病鉴定,以图将这些访民送入精神病院关押维稳。

2016年10月21日晚,重庆访民邓光英,因在北京上访被北京市朱家坟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关到在重庆驻京办,重庆驻京办把邓光英遣返重庆后,就直接将她强行送往“重庆市合川区三庙精神病医院”关押,至今未释放。

2016年10月11日,重庆市合川区访民张芬因国庆期间在北京上访、自焚,抗议司法腐败,被重庆维稳当局强制带回原籍。之后,张芬的儿子郑鋰宇被合川区南津街派出所叫去威胁,被迫签字同意送张芬去精神病院,不签字就把张芬送到拘留所拘留,随后张芬被送到精神病院。

重庆维权人士潘斌,因为组织环境维权“绿叶行动”,于2017年3月11日被便衣抓进派出所,之后被关押在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2018年1月28日,潘斌的家人得到消息,潘斌在看守所内被警方强制做精神病鉴定,有可能会被送往精神病院关押。还有,重庆维权人士罗亚铃,近年因为参与维权活动被重庆警方刑拘,刑拘期间,她也被警方以有“精神病”为由,准备送往精神病院关押。

上述这些被精神病的人士,重庆的公民圈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感到他们有精神病。他们都只是因为维权上访,被当局以“精神病”为借口,对他们实施非法维稳、关押、迫害。

近日,重庆访民谭敏被拉去做精神病鉴定,此举激发了重庆维权人士的强烈愤慨。今天,重庆数十位访民发起了抗议”被精神病”的联署活动,大家踊跃签名,一致声讨重庆维稳当局的恶劣行径。
(https://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liuqi/2018/0209/17026.html)

3、军人遗属李本凤重返精神病院,指控湖北省广水市政府迫害

据维权网 (2018-02-09 17:26)报道:今天,湖北省广水市军人遗属李本凤重返广水市精神病院,指控地方政府官员整虚假的黑材料,在2017年两次将其非法关押精神病院共计110天,还强行捆绑逼迫其服用不明药物与注射不明药剂,导致其血压飙升至200多毫米汞柱。


李本凤因残废军人死亡的抚恤金被地方民政部门偷换成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费领取证而上访维权。2014年8月4日,广水市公安局将刚刚从北京接回的李本凤送进湖北省随州市看守所,由公检法一条龙办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零四个月,直到2015年11月6日出狱。

因走出冤狱的李本凤继续上访,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的书记吴国权就炮制完全虚假黑材料,由街道办于2017年3月10日委托湖北省孝感康复医院,对李本凤做法医学精神病司法鉴定,称李本凤属于偏执型精神病人,没有认知能力。又称李本凤娘家兄弟姊妹6人,李本凤的大姐和大兄弟都是精神病院,没有精神病的一个也联系不上,言外之意是李家有精神病家属史。而事实上,李本凤娘家兄弟姊妹没有一个人是精神病院,而且李本凤的儿子就在湖北省的武汉市打工,完全可以轻易联系。

然而,作为中共湖北省广水市广水办事处的书记,吴国权还胆大妄为,分别与2017年7月13日晚上10点强行把李本凤送进广水市办事处精神病医院,直到2017年9月13号才让李本凤回家。又于2017年9月28号再次将李本凤强行关进此精神病医院,直到11月17日强迫李本凤在一张不再上访的承诺书上签字,并由其忠厚老实的儿子担保后,才放李本凤出来。
(来源:维权网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1/blog-post_39.html,2018年1月5日)

4、无锡冯小妹被精神病 老母上街举牌抗议

据民生观察2018年1月19日消息:江苏无锡访民冯小妹(女)因房屋遭强迫拆迁,于2017年11月9日到天安门裸奔维权,后被警方抓回无锡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刑拘期满后又被警方强迫做精神鉴定延长羁押。2018年1月17日,冯小妹88岁的老母亲在得知女儿被强迫做精神鉴定后,就走上街头举牌,呼吁江苏无锡滨湖公安分局停止迫害她的女儿冯小妹。

2018年1月15日上午,何斌与妹妹何婷带着外婆到滨湖区雪浪派出所,找负责的领导询问冯小妹精神鉴定结果,领导避不见面。他们一直等到中午又去问一次,才说领导用餐去了。何斌介绍说:“我们站在派出所和食堂的通道等著,终于等到用完餐的领导,领导告诉我们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要我们周五再来。”何斌质问警方说:“我母亲去北京裸奔一事,这在治安管理条例里写得很清楚——在公共场所裸奔者,情节严重的拘留10-15天并处罚金。警方现在却拿寻衅滋事来超期拘押我妈,最后还让拆迁办人员去看守所跟我妈谈拆迁,是不是我妈不同意拆迁条件就惩罚性的强迫去做精神病鉴定?”对何斌的抗议,警方不予理睬。

2018年1月17日,冯小妹88岁的老母亲顾有娣在得知女儿被强迫做精神鉴定后,就走上街头举牌,呼吁江苏无锡滨湖公安分局停止迫害冯小妹。88岁的顾有娣要求:“还我女儿,我的女儿没有精神病!滨湖公安停止迫害!”与此同时,顾有娣还不停的呼喊:“还我女儿,我需要女儿来照顾我老弱的身体。我的女儿没有精神病,滨湖公安请停止迫害!”

相关报道:无锡访民冯小妹在京维权被带回刑拘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7/1112/16647.html


八、中国“被精神病”困境与出路

从2018年2月最高检发布《规定》明确监督强制医疗程序,到7月中共当局赤裸裸在世人面前上演泼墨女董瑶琼“被精神病”,鲜活地展示了中国法规的虚假性与摆设角色,力证了中国法规完全沦为权力欺世盗名的面具。

中共统治集团为了维持极权统治,不择手段采取违法侵权的“被精神病”来镇压民间。中国在强制医疗问题上,从《刑诉法》修正增补,到《精神卫生法》出台,再到《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发布,法律条规不可谓不全,其中规定不可谓不细,然而,在现实面前,这些法规却完全形同虚设,完全无能为力,对于中共当局疯狂的制造“被精神病”没有任何约制,对中国“被精神病”违法侵权没有任何改观,可见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不是个法律问题,也不是个社会认识问题(无论受害方还是施害方均真切认识到这是违法侵权的),而是极权统治超越法律践踏人权的路径依赖问题。极权要维持自身长久统治,就必然反法治,反人权,反普世文明,也就必然不会改变以“被精神病”来残害异己,镇压反抗的手段。所以,只要极权制度不变,中国在“被精神病”问题上法治与人权状况就不会改变。这就是中国社会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的困局。

要想突破中国社会“被精神病”困局,从2018年中国民众对“被精神病”问题所采取的上街举牌、联署抗议,集会示威等等来看,民众力量的凝聚与反抗形式的革新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中国公民践行《宪法》所赋予的权利,真正推动中国民主宪政落地,才有中国公民的人权保障,才能扼制公权力的违法侵权,才能最终从根本上解脱公民“被精神病”厄运。

民生观察
2019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