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3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辽宁省凤城市访民关淑清现正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女子监狱服刑,在狱中关淑清遭到管教的殴打和虐待,现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其家人要求保外就医亦遭到推诿和阻扰。
据关淑清的妹妹关淑珍介绍,2018年3月8日,沈阳市马三家女子监狱(关淑清起初关在丹东市看守所,之后转到大北监狱和马三家女子监狱服刑)通知她们让家里人去看看关淑清,于是在关淑清原单位两个人和当地公安局两个人的陪同下,关淑珍终于见到了她的二姐关淑清。见面后,关淑珍看见姐姐关淑清廋的像骷髅一样,要不是管教介绍,她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姐姐了。
当时,关淑清说话有气无力,勉强向她陈述了其在丹东市女子看守所里的遭遇。关淑清说:“自己被看守所管教和管监扒光衣服殴打的吐血多次,管教还用脚踹她的肚子,造成她至今还在尿血、大小便失禁,看守所方面也不给她治疗;就在被送往大北女子监狱的路上,丹东市女子看守所的管教陈玉影仍不放过她,左右开弓狂扇她的脸,之后脸被打的肿的老高,没人敢管。在大北女子监狱,她又被管教和管监赵敏、樊娇曼、刘莹莹等扒光暴打,打完后用冰水往她身上泼,逼迫关淑清让她认罪,在虐待她时还口口声声说是政府指使的。”
鉴于关淑清现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关淑珍和家人要求为其保外就医,可监狱方说必须要征得当地政的府同意,他们才给办理保外就医,于是关淑珍就找到了当地有关部门,可有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管,并暗中阻扰不予批准。
据关淑珍反映,她二姐关淑清是因1997年在辽宁省凤城市硼矿硼砂厂工作时,吸入一氧化碳气体中毒,而后受伤住院,在有丹东市劳动局工伤鉴定为证的情况下,硼矿硼砂厂不给她看病,拒不给她办理工伤认定,也不给予工伤待遇等问题而上访。之后,到了退休年龄也不给签字退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关淑清开始上访,但亦多年无果。无奈之下,关淑清找到了全国总工会投诉,总工会批示:让凤城市政府领导督促办理。可硼矿硼砂厂领导程涛和经济局局长李贵海伙同凤城政府政法委书记陈志华,及凤城检察院唐金凤利用假证非法陷害、诬陷关淑清,用各种方法逼她认罪,而关淑清认为自己无罪,最后她还是被判刑一年半。
关淑珍说:“关淑清是个守法公民,只是为了自身的权益维权,每次上访都是走正常渠道,从没闯门闹事,何罪之有?她们一家人要为她维权,又被辽宁丹东凤城市公安局给盯上了,不让她们上访。”
关淑珍电话:18704154282
附【关淑清举报信】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原凤城硼矿硼砂厂工人,1984年参加工作,全民所有制工人。
2015年3月25日,我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主管单位凤城市经济信息局至今不给补缴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不给办理退休手续,经信局要求我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书向经信局借款,把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给补交上(个人部分自交),以达到他们想要的,是我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包括解除工伤合同。
1997年3月我在凤城硼矿砂厂碳解岗位上,被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当时单位住院的30名职工中,被丹东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的只有10个人,我是10人当中的其中一个,这9个人后来在企业转制后,有的人已到退休年龄,单位也给办理了退休手续,唯独我超过了十九个月,至今不给办理退休手续。
1997年经丹东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后,这9人已享受工伤待遇。而当时我被确诊后,疑视硫化氢气体,一氧化碳气体中毒,被丹东市职防院转诊于辽宁省职业病医院会诊,凤城矿只拿出2000元钱,就以无钱支付医疗费为由不管了,工伤也没有给办。
2009年7月凤城市经信局委托丹东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我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业性一氧化碳接触反应神经机能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第拾级”风城市经信局又以不是工伤为由,拒不给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等。
2014年7月辽宁省信访局责成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凤城市经信局所反映问题再次进行论证,结论是工伤,(可以申请复查)……等等,可是经信局又以此“论证意见无人签字”为由,还是不给办理退休和工伤手续,多次找到他们,拒不接待。
我由于工作造成职业伤害,付出生命健康的代价却得不到应享受的待遇,我现在病情己加重,心肌缺血,眩晕症,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和保障,治病欠下了很多外债,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请求中央领导对此事能够重视,使一个因工受伤害职工,退休后生活待遇得到保障。
单位和劳动局还是不给我工伤认定和工伤复查,不给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没人管。
关淑清 电话:17099967469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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