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冀中兴被打残十三年后案件仍在侦查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2日消息】本网从刘晓原律师处得知,日前,东莞警方派出两名警察去到冀中星位于山东的家中,问冀中星有何要求,称可以书面材料提出要求,只要要求恰当,就会按政策处理,不过对于冀中星关心的案件问题,对方则告知“仍在侦查之中”。

据悉,东莞警方派出的民警是在5月10日去到冀中星家中,声称东莞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其所反映的问题,但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之中”。两位民警在言语关心之余问冀中星有什么具体要求,表示可以写成书面材料进行提交,只要要求不是太高,(东莞政府)就会按照政策进行处理。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冀中星于今年3月21日获得减刑出狱,结束四年零九个月多的牢狱生活回到山东老家。为了继续追问“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4月17日,冀中星向东莞市公安局邮寄了《请求公开“殴打致残”案作刑事立案后的复查结论》的书面材料。

作为冀中星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律师表示,在材料邮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东莞市公安局随即派出民警上门家访,并将“仍在侦查之中”的结论告诉当事人冀中星,似乎应该是引起领导的重视了。有关案件“仍在侦查之中”的结论,刘晓原律师直言,如果从2013年9月10日作刑事案件立案复查算起,也已是四年零八个多月了;如果从2005年6月28日案发后案件由交警转给派出所调查算起,那么时间跨度更是达到13年之久,但东莞警方还以“仍在侦查之中”来搪塞,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另外,刘晓原律师透露,东莞警方在派出两名民警与当事人冀中星接触外,同时还派出两名民警去到刘晓原律师的江西老家县城。刘律师猜测该两名民警应该是国保人员,很可能是前去调查。为此,刘律师通过老家县公安人员联系了对方,表示想与他们见面聊聊,但对方表示无此必要。刘晓原律师称,记得当年在办理冀中星“爆炸”案期间,曾几次去到东莞市公安局询问复查结论,但每次都是被安排在信访办公室坐”冷板凳”。对于东莞警方目前的动作,刘律师表示“有些受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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