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星期一

河南贾灵敏刑满获释 众人前往迎接

【民生观察2018年5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是河南郑州维权人士贾灵敏刑满获释的日子,大批维权人士前往迎接。

今天,是河南郑州维权人士贾灵敏刑满获释的日子,当她走出新乡女子监狱时,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大家纷纷送上早已准备好的鲜花,祝贺她重获自由。贾灵敏面带微笑,精神看上去还不错。她表示,回家后会稍作休整,然后将继续投入到维权行列当中来。贾灵敏老师的房屋于2010被郑州当地部门暴力强拆,她在自身维权的同时自学法律知识,并利用所学知识帮助其他被强拆户维权,从而遭到当局记恨,后于2015年11月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据公开资料显示,贾灵敏,河南郑州人,维权人士,社会活动家,为土地权利受侵害者、人权捍卫者进行维权。

2010年6月,因城中村改造,她的家变成了一片被广告牌围起来的废墟。而她为了抗议,在废墟上搭建了一个窝棚,可就连这间她在废墟边搭起的窝棚,也被当地政府多次强拆。

2012年9月4日,由于在河南省委门前喊反强拆口号,在警察眼前被保安暴打;11月7日,由于十八大期间上访,被黑保安从北京绑架回郑州,遭残酷殴打致伤。

2013年3月3日,贾灵敏的窝棚在废墟上已矗立超过1000天。她再次离开窝棚赶赴北京——她要向两会代表和委员提交材料:“我就不信在中国找不到公平和正义!”

2014年5月7日,贾灵敏被郑州市警方抓捕,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年5月30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在被关押期间,其姓名被改成“吴红”,致使亲属长期无法查询到她的下落;2015年11月5日,她被河南巩义市法院宣布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附:陈宝成《我的两位河南朋友》

艾未未的爸爸艾青,是一位诗人。他有两句诗广为人知,一句是:“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另一句是:“光荣的桂冠,从来都用荆棘编成。”这两句诗,我认为我的两位河南朋友当之无愧。

今天,是贾灵敏老师恢复自由的日子。过去的四年(2014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6日)中,她无时无刻不在炼狱,中国也无时无刻不在炼狱。不过到今天为止,贾老师的炼狱结束了;而这个国家的炼狱什么时候结束,我不知道。

贾灵敏今年53岁,河南郑州人,曾在一所学校任教。2010年,她所在的齐礼闫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当年6月22日晚,贾灵敏夫妇被当地拆迁人员绑架上车后拉到了郊外20多公里外的樱桃沟,次日贾灵敏回到家中时发现其住宅被拆除。

那次拆迁中,当地政府并未出示拆迁证和强制拆迁通知书。她多次拨打110报警无果,随后在废墟上搭建了窝棚居住。在窝棚也多次遭遇强拆之后,贾灵敏走上了依法维权之路。

在此期间,贾灵敏辞去教职,走访各级政府、法院,意图通过法律来为自己赢得公平公正的待遇。维权期间,她开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走访郑州等地的拆迁工地,开设法律学习园地,每周三次普法咨询活动,成为一名民间普法者。

2014年5月前,贾灵敏的足迹扩展到河南以及周边省份,山东、湖南等地的不少拆迁户也曾多次驱车前来与贾灵敏交流。就在今天,还有不少人一起来新乡监狱迎接贾灵敏。人心在兹,由此可见。

2014年5月7日,贾灵敏在帮助被拆迁人报警时,被郑州警方抓捕。2015年11月5日,该案经河南巩义法院四次开庭审理后公开宣判,贾灵敏被认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二审维持原判。

由贾灵敏老师,我自然会想起另一位河南朋友许志永。他是兰州大学法律系本科、硕士毕业,后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某高校教师。与出身草根阶层的贾灵敏老师相比,志永自然应当被认为是精英阶层。

早在2003年春天,湖北青年孙志刚惨死广州之后,志永就曾经和滕彪、喻江两位好友一道,以公民姿态建言立法机关审查废止收容遣送条例;此后他创办公盟,援助三鹿毒奶粉事件受害者,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撰写《中国信访报告》,呼吁推动教育平权,却被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投入监狱,从而经历了四年炼狱(2013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

贾灵敏和许志永,无论草根还是精英,这两位都是我的朋友,我以他们为荣,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抑或将来。

他们两人的硬气,都是实打实地坐满了四年牢,一天不少,当然也一天没多。在这期间,他们既不申请减刑,也不要求假释——因为他们不仅无罪,而且有功;无罪之人宁可牢底坐穿,也绝不低头。这是风骨,也是气节,哪怕面对的是强大的公权力,而他们心中自有浩然正气,傲然以对,“虽千万人吾往矣”。

在这种硬气的背后,贾灵敏和许志永还都是“天下为公”的典范。他们心中不止于小我,胸中更有浩瀚世界;他们对中国法治的贡献,在于对中国法治真诚的信仰、身体力行的坚持和对同道中人感同身受的帮助和鼓励;纵然是深受各种打击,而始终矢志不渝。比如前些天开庭时,贾灵敏就透露:恢复自由后,她将致力于废除被称为“口袋罪”的“寻衅滋事罪”条款。

在信仰之外,他们也并非不通情理的石头人。据我了解,私下里,即使对那些凌辱过他们的地方胥吏,贾灵敏和许志永也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宽容和理解,认为是体制使然。而在公开的行动中,他们更是恪守法律规范,甚至在“审判”他们的法庭,他们仍然坚持以公民立场,行使宪法所赋予但“口惠而实不至”的监督权,要求相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并为此而不屈不挠,表现出“法律圣徒”般的虔诚和坚韧。

正是这一点,太多太多法律知识渊博的犬儒派“法律人”做不到;如果当下中国社会有更多的贾灵敏、许志永,中国法治也就不会是如今“整瓶子不响、半瓶子晃荡”的水准。可惜这样的“假设”从来只是存在于纸面上,而无法落地。

人所共知,正义不在当下;在我看来,是因为太多人逃避了责任。要走向真正保护民权的法治社会,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其中最为欠缺的一味药,就是如贾灵敏、许志永他们这样的公民努力。

时间最终会证明,贾灵敏、许志永他们,因为他们对这片土地的无限热爱,而戴上了荆棘编制的桂冠,他们是在为中国的未来建功,犯罪的则是操弄中国法治的某些势力。君不见,真正有罪的已经在坐牢,如当初迫害贾灵敏的郑州市委原书记吴天君,正在享受他的11年牢狱之灾;而那些目前还在逍遥法外的,恐怕也难逃法网……

这荒诞的一幕,终究要被时间审判。越是在艰于呼吸的时候,我们对此越要有信心。

祝福贾灵敏,祝福许志永,也祝福这块土地早日炼狱成功。

陈宝成
匆匆写就于贾灵敏获得自由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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