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北京海淀法院仍未对我(李蔚)于2018年4月8日提交的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殴打致伤行政诉讼一案作出是否立案的答复。我也曾多次到海淀法院或电话询问,答复总是“等”。这已经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关于7日作出是否立案答复的规定。投诉也不见效果。
向海淀法院上级法院北京市一中院起诉,拒收。
2018年5月18日,我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关于李蔚不满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杭公复[2018]第126号),杭州市公安局仍支持江干区分局不公开2018年3月3日晚警察执法音视频及括苍精品酒店监控录像。
在北京法院都不愿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内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下,本人决定对杭州市公安局该《行政复议决定书》不继续起诉,但不放弃维权。
为了更好地维权并与社会各界有效沟通,我首次公开欢迎各地朋友来家交流。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考虑家人原因,周六、周日和其它节假日家中不会客。家中也无法留宿客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西天志强北园22号楼304室(东门2楼中间门)
交通:地铁2号线积水潭A口、公交小西天或文慧桥北站。高德地图导航至“如家快捷酒店(北京积水潭桥店)”,该店西侧即到。
本人联系方式:
手机:13269350956(telegram、whatspp等)
微信:liwei_wayee
QQ:2434366534
有愿意资助本人接待朋友的,欢迎!多谢!
附件两份:
1.杭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杭公复[2018]第126号)
2.杭州市公安局110接警详情(2018年3月4日2:22)
李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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