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及各国际人权机构,对我及我妻的关注。
关于我妻赵素丽因我从事人权事业而被非法关押达3年以后,在贵机构的帮助下,我妻终于在去年底得以现身“回家”,然而至今仍处于不自由状态——24小时被人软禁在家,与家人、亲朋不能自由相见。
3年多,我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反复向当局进行交涉过,均无结果。在此期间我多次正告中共当局及与我接触的各个部门:赵素丽作为我的妻子,她既没有去外国,也没有与国外有任何联系,在国内也没参与政治活动,更不涉及国家秘密。如果她犯了罪,当局可对她进行依法处理,可以刑拘、起诉、开庭审判。但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因她是我妻却通过武汉市青山区综合治理办公室非法绑架长期拘禁至今已3年多了,并对她非法取证。显然中共当局这种做法完全违反了中国《宪法》和法律,是赤裸裸针对特定的民主人权活动家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时间拖得越长当局会越被动。因此,要求有关当局立即还我妻人身自由,并确保其人身安全。并强烈要求依法追究非法绑架和非法拘禁赵素丽的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依法确定其非法取证无效。同时恢复赵素丽参加庭审旁听的权利。——均无回应!若不是贵机构的干预和帮助,我妻不知何时能见天日?
非常感谢全世界关爱赵素丽的正义之士的大力支援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对赵素丽的关注和救助。同时我提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充分注意这一事件:那就是武汉市检察院对我本人的《起诉书》中最严重指控就是我要求中国政府全面兑现其已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包括《公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在内的全部人权公约。因此,按起诉书的逻辑:有罪者不仅仅是我,也包括联合国全部人权文献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本身。所以我敦促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作为我的同案犯一起到庭受审。
谢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关注,也希望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共同承担《起诉书》指控的罪责。
秦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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