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李和平律师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指李和平“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涉嫌构成律师法所规定的违法情况,因此计划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书,以作为行政处罚。当天李和平律师便决定申请听证会,称不愿意放弃抗争的机会。
5月16日,今天是谢燕益律师听证会,谢律师被两次被强制传唤,妻子打扣留于派出所,手机被抢,记者被殴打,公民被押离开声援现场。当局动用了大量的警力,来对付谢律师听证会。听证会结束后,谢律师夫妇被扣留了三四个小时于派出所。在此情景下,李和平律师发出声明,不再配合中共当局,放弃听证会的申请。
5月15日湖南长沙杨金柱律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摔掉自己的律师证,称“这个律师证,杨金柱不要了!”。杨金柱也不再配合中共司法当局走吊销他的律师执照的程序。
5月14日,杨金柱律师接到湖南司法厅名义《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指杨金柱律师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并且情节严重,拟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并且表示三天内提出要求举行听证,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在同日杨律师得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罗列了杨金柱的所谓罪状。第一,“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第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第三,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的正常进行。第四,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
附:709律师李和平关于“拟吊销执照”听证会的声明
我因为参与了“联合国禁止酷刑项目”,为乐平冤案、聂树斌冤案、周远冤案等重大冤案洗冤,于2015年7月10日失去自由,羁押22个月,备受酷刑折磨,被“判三缓四”,我的经历,和其他三百多受害律师及人权捍卫者一道,成了“709律师大抓捕”冤案的组成部分!
我怀着推动司法进步,减少、禁止酷刑,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愿望而进行的本职工作,被诬为“颠覆国家政权”,是“蚂蚁搬家式”颠覆,是“抠砖扒缝”式颠覆!我确实是醉了!
我“招认”了四大罪:“尿咸海”、“捅漏天”、“挂太阳”、“摔破埚(自己造个字:王字旁,加个呙,意“政权”)”,我也设法把酷刑的英文torture,放到了笔录中……
中国在1986年就加入了世界禁止酷刑公约,已经宣示:酷刑应当绝对禁止、酷刑是犯罪行为、酷刑所得只用于证明施酷刑者犯罪。而709案中,酷刑普遍、系统性存在!
709大冤案使法治崩溃,使市场经济釜底抽薪,使中国改开有两大成果——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皆受灭顶之灾!
我是个较真的法律人,坚信一个程序严重违法的判决,一定是不公的、无效的。如果我被判缓刑的判决书都是在违法前提(其实是犯罪前提)下作出的,那这个听证会其实毫无意义。
既然侦查就是酷刑驯服,起诉就是乱扣帽子,审判徒具躯壳,听证只是形式……正义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些假把式,我也不耽误工夫了。我声明:拒绝参加此次听证会。听证会的组织者,你们自己玩吧!
李和平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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