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6月23日消息】日前,福建屏南县公民陆祚钰接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开庭通知,将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00点在第29审判庭开庭审理她(原告)诉河北省故城县公安局(被告)不作为民事诉讼一案。
本案案情简单回顾:2017年5月14日10时许,陆祚钰一个人在北京市月坛南街8号附近游逛。在某商场门口坐下休息时,突然从一辆白色的车子上冲下出两个身穿保安制服,臂牌为协警,号码分别为TQ0023和TQ0086的2个歹徒用暴力强行把陆祚钰拖拽上车马上开走,在车上还抢走她身上的手机和身份证。后歹徒在车上对陆祚钰进行威胁、恐吓,接着进行手机拍照,拍完后发出不久就收到回复确认说“没抓错人”。陆祚钰要求歹徒出示证件,歹徒拒不出示,但答复说“有人给钱要抓你,我们只管收钱其他不管,你还挺值钱的”。当车开到河北与山东交界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停车收费时,陆祚钰不顾歹徒的殴打摇下车窗向收费站保卫人员求救报警,保卫人员当场制服歹徒。后受伤的陆祚钰和3名歹徒及车牌为京N28F8l小车都被带到河北故城县公安局青罕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当天晚上陆祚钰在做完笔录后,没想到3个歹徒就被急赶过来的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公安局姓陈的政委保出来,并当场释放。
显然3个歹徒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拘禁、抢劫犯罪。该刑案不但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陆祚钰及家人反而屡屡遭到骚扰和恐吓,特别是2017年6月1日凌晨1时许,有人向陆祚钰家门窗砸多块砖头,差点砸中正靠窗睡觉的陆祚钰父亲。
鉴于故城县公安局青罕派出所公安枉法执法,不作为,包庇犯罪嫌疑人,陆祚钰已经向河北省检察院书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也向公安部、河北公安、河北纪检监察举报但都无果。无奈之下陆祚钰只得将故城县公安局告上法院,以期能将歹徒及其幕后指使人绳之以法。
为捍卫法律的尊严,陆祚钰欢迎各界人士届时围观庭审,同时敬请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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