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星期六

李苏滨律师昨在河南逝世 明可前往吊唁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曾以起诉河南省司法厅违法收取律师管理费而获誉“中国律师第一状”的李苏滨律师,在被刁难无法正常执业长达十五年之后,于2017年12月14日22时因患肝癌逝世,享年62岁。

今天上午,身在河南的常伯阳律师等人开始筹备吊唁事宜,常伯阳律师发出通知:“2017年12月17日上午6:30,从郑州桐柏路建设路绿城数码大厦楼下出发去洛阳参加李苏滨律师的遗体告别仪式,郑州要去的朋友请电话联系常伯阳律师:18837183338,或者石玉:13598070847(注:明天不限行的朋友尽量开车)。”

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李苏滨系转业军人,中共党员,出生于1955年。1991年,他36岁时,开始从业律师职业。1995年8月,他40岁时,被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以“私自收费,涉嫌贪污”将其批捕关押。随即移送西工区检察院办理。1996年12月25日,该院认为李苏滨不构成贪污罪,撤销了案件,但同时认定李苏滨违反了“律师暂行条例”,属私自代理,私自收费,遂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63810元。这一年,他41岁。他不服西工区检察院的撤案决定和没收决定,逐级申诉,并申请国家赔偿,一直申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1年2月27日,最高检作出高检复决[2001]第2号决定书:维持西工区检察院撤案决定书中撤销李苏滨贪污一案的意见,撤销其没收非法所得意见;撤销西工区检察院没收决定书;收缴的款项依法移交洛阳市司法局处理此后,李苏滨一直在申请国家赔偿。

2001年这一年,他46岁。身为律师的他,发现司法局在每年律师年检时,律师要向司法局交1500-2000元的注册费。按全国几十万律师人数计算,这是个天文数字。于是他天真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向自己职业的主管机关河南洛阳司法局开战了,他状告司法局违法收取律师年审注册费。

2002年3月,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对该按公开审理。一月后的4月28日,在一个洛阳全市数百人的律师大会上,洛阳市司法局与市律协一起,宣布对他的律师执业证2002年暂缓注册。理由是旧事重提到1995年年李苏滨“私自接案”,“私自收费”。接着,市律师惩戒委员会有关人员找李苏滨谈话,调查他1995年年“私自接案” “私自收费”的问题。在律所主任的劝阻下,他撤诉了。可是,他的律师执业证当年最终没能注册。因为司法局不要他的注册费了。可是,几乎在同时,一名叫李午汜的洛阳律师接力上阵。李苏滨撤诉之后,李午汜随即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提起了同样的行政诉讼同年12月,法院判决李午汜胜诉。

在互联网并不如今天一样发达的2002年,洛阳“二李”,名动天下。

2002年,他(李苏滨)的另外一项收获是,他1995年年的“私自收费”,涉嫌贪污一案申请国家赔偿成功。当然,他又跌进了另外一个陷阱,2002年度河南省司法厅“暂缓”注册他的律师执业证。

2003年,48岁的他,将河南省司法厅告上法庭。2003年他胜诉了,郑州金水区法院判决确认:河南省司法厅未给原告办理2002年度的律师职业证注册手续违法。

2004年,他49岁。这一年,他向河南省司法厅申请行政赔偿。在法定期限内未得到答复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司法厅未给他注册的一年的律师收入损失。然而一审败诉。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他也曾想过以屈服来换取注册通过,保住饭碗。然而在发现对方的盛气凌人根本无意妥协后,他铤而走险提起上诉。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他胜诉,赔偿他工资损失1万4千余元。然而,赢了官司的他,输了饭碗。司法厅就是不给他放行注册律师执业证。年近50岁的他,借助于志同道合的同行,栖身于京城某律所,以律所的行政主管人员,非律师身份做些公益类案件,奔波于各地。

2007年,已失去律师身份的他,52岁。可是,他还是没有学会和法院搞好关系。在北京太平家园系列案件将近20场官司中,曾数次以法官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涉嫌与原告官商勾结为由,当庭要求北京昌平法院法官回避。还举报昌平法院对复印案卷的收费乱收费。最后招致法院给律协投诉他栖身的某律所,司法行政机关给予他栖身的律所停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北京是交管局实行多年的小排量汽车不许上长安街的规定,于2013年遭到了他的狙击。他开了一辆不知道从哪找来的小排量车开上了长安街,结果当然遭到交警拦截。警察给他开罚单后,他就拿着这个证据直接将北京市交管局告上法庭。后却随着交管局自动宣布解除小排量限制。让本应该再次扬名的他,当了一回无名英雄。这一年,英雄垂暮,他已58岁。

此后的几年当中,他借助于互联网,一直关注社会热点法治事件,呐喊,抨击……

2017年年12月15日,他生命的钟停止摆动了。

向李苏滨律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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