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

律师为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受害者吁请紧急救助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由八位维权律师于12月10日成立的“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在今天向中国红十字会发出紧急呼吁,要求中国红十字给予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受害人紧急人道救助。全文如下:

【请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紧急人道救助的呼吁】
——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维权公告(第一号)

2017年8月19日,湖南省桃江四中爆发大面积的肺结核传染病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媒体大量报道后,已引起国内外广泛和高度地关注。

被感染肺结核的患病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于农村家庭,家境贫寒。遭此飞来横祸,对这些患病学生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根本无力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而在这次事件的患病学生中,治疗费用超过十万元的病例,已不鲜见。为了减少医疗费用,节省生活开支,包括那些被感染了传染性肺结核的患病学生在内,很多人不得不采取“居家治疗”的方式,有的甚至还边服药边上学。如果无力医治,他们最终都会成为慢性传染源,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令此次事件所波及的范围更广,涉及的人群更多,受害的人数更巨!

桃江四中是市级重点中学。其高三364班,是该校15个文科班中唯一的优生班,也是这次事件中的重灾区,全班至少有55例被确诊感染。这些品学兼优的学生,绝大多数是未成年的花季少年。他们明年即将参加高考,充满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无限向往,逢此变故,莫不意志消沉,精神萎顿。他们的身心健康遭受如此重创,亦令许多家长痛心疾首,苦不堪言,终日忧心忡忡,以泪洗面。

人民日报海外版曾在2015年05月15日以《结核病:曾经的“白色瘟疫”,现在的“潜伏杀手”》( 结核病:曾经的“白色瘟疫” 现在的“潜伏杀手”)为题,警示海外那些不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告诫他们说:“一名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若不加以治疗,一年平均可传染10到15名易感者”; “对于绝大多数结核病患者和他们的家庭而言,结核病是一种灾难性疾病,是导致许多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文中表示:“结核病始终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传染病之一”……

基于上述事由,为帮助家境贫寒的患病学生得到有效的医治,降低疫情进一步传播的风险,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恢复对未来的美好希望,帮助他们的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作为部分被感染学生的代理律师,我们特向贵会呼吁:

请贵会立即向这次事件中家境贫寒的患病学生家庭(名单附后)提供紧急人道援助,给每个家庭提供不少于十万元的紧急医疗救助和生活补助费用。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十条规定,贵会“在和平时期履行的职责”,包括“在突发事件中,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也规定,贵会“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在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我们相信:贵会一定会遵守自己的章程和红十字会法的规定,一定会维护中国这个负责任大国的国家尊严,不让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看笑话,一定会对我们申请救助的患病学生家庭提供人道救助!

如果贵会确实无力在本次公共卫生事件中承担救助义务,也请贵会给予回应,我们将依法另向国际红十字会请求人道救助!

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
2017年12月12日

相关报道:八律师为桃江四中“肺结核事件”成立服务团队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211/16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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