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星期六

福州欧中辉曾蒙冤被拘 上访维权又遭打压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6日消息】福州冤民欧中辉最近向本网讲述了他的冤情,以及十几年来的维权经历。据欧中辉透露,他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原先开办了一家庭机械作坊,添置几台数控机床为附近企业和个体加工机械零件,家庭收入可观,生活美满。但好景不长,2001年元月4日欧中辉无端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警卢榕以莫须有的涉嫌参与张钦明“故意伤害”一案刑事拘留,关进福州第二看守所。

欧中辉表示,刑警卢榕在讯问时,对他的无辜辩解恼羞成怒,当众威胁恐吓要“搞死他”。在看守所他受尽了折磨和虐待,在他的抗争下,直至2001年2月5日才被释放。他共被非法关押了32天,回家后才知道同村村民陈坚,于2001年2月2日上门向他妻子索要“取保候审保证金”现金人民币一万元,但没有打任何收款票据。于是他当即向村民陈坚讨要一万元。但陈坚告诉他,是刑警卢榕指使他去要钱的,拿到一万元钱后他就给了卢榕。

因为欧中辉蒙冤被拘,这给他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机械作坊的订单明显少了。但刑警卢榕在此之后,甚至嚣张跋扈到对他扬言:“你有本事就告去!”为此,欧中辉只得变卖全部机床,倾尽家中所有财务,上访控告维权,以洗刷不白之冤。可上访十几年,欧中辉受尽威胁和苦难。他说:“怎奈官官相护,政府有权机关就是不作为,懒政,惰政,脸难看,门难进,真是受尽了官僚作风的气。”

欧中辉表示,本案中刑警卢榕明显徇私枉法故意制造冤案,以此敲诈勒索他钱财一万元,至今不还,卢榕的行为显然已触犯《刑法》,构成徇私枉法和敲诈勒索犯罪。但他上访十几年控告,嫌犯却依然逍遥法外。

另外,欧中辉于2017年3月4日到北京上访申冤,在乘坐北京2路公交车时被抓,又被福州仓山警方报复迫害,以“企图在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行政拘留10天。2017年10月23日,欧中辉再次到北京上访时,接到家人电话说,城门镇党委书记来到家里,要他马上回来,并作保证,帮他讨回被卢榕敲诈勒索的一万元钱,依法处理卢榕问题,还他公道。可是,当城门镇党委书记把欧中辉从北京骗回福州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如今,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不仅被敲诈勒索的一万元钱没有追回,卢榕也没有受到依法处理,欧中辉的冤情仍然没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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