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

“世界人权日”期间贵州黄燕明被关黑监狱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世界人权日”期间,“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黄燕明先生被贵阳国保警方非法绑架,并将他关进一宾馆(黑监狱)超过10天。

据黄燕明告诉本网,11月28日至12月11日“世界人权日”期间,他被贵州省贵阳市警方非法带走并看管在贵阳市“威清派出所”辖区内的一宾馆(黑监狱)内,直到12月11日下午3点才被放回家中,前后超过10天失去基本的人身自由。他还表示,自2011年12月贵州民主人士陈西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第三次重判(10年)以来,每一年的“世界人权日”期间,他和贵州的众多人权捍卫者都会被当地警方控制并带离家中。“这就是贵州的人权现状!”

据了解,黄燕明,男,1960年5月14日出生于贵州省贵阳市。1967年在贵阳市城西小学读书;1975年在贵阳市第8中学读书;1977年进入贵州胶鞋厂工作;1989年在贵阳职工大学美术专业学习;1994年贵阳市云海装饰公司,任经理(法人代表)。

黄燕明从1986年关注中国自由、民主、法治宪政与人权进步,这一个,与朋友们筹组“贵阳市青年联谊会”;1987年,与陈友财、杜和平……等成立非政府组织贵阳沙龙联谊会,任常务理事(该沙龙在1989年六四期间因游行、示威被打成“非法组织”);1989年6月,学潮开始后,参与了贵阳市职工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贵州教育学院三校联合声援北京游行示威;1994年6月,与陈西、廖双元、徐国庆、曾宁、卢勇祥等人组建“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

1995年6月4日下午19点45分,黄燕明与卢勇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抛撒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致中共中央公开信”。信中提出中共必须放弃一党专制,主动进行政治体制改变,在解开“报禁”、“党禁”、平反“六四冤案”的基础上召开各党派参与的“圆桌会议”。

被捕关押期间,黄燕明受到贵阳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警察的酷刑虐待。1996年,黄燕明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参与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六年(合并执行5年)。在贵阳省第一监狱服刑。

2000年6月5日出狱后,黄燕明没有工作,失去原单位住房,没有了经济来源。在极端困难和政府的强力压制之下,黄燕明与他的朋友们仍然不改追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初衷,矢志不渝地推展普世人权价值观和开展维权活动,先后在“民主论坛”、“观察”、“民主中国”、“议报”“博讯”等网站上发表近百篇政论、史论、经论及各种评论文章。在维权活动中,与朋友们举办几十期“文化讲坛”,与人权捍卫者连续开展了六届“贵州人权研讨会”。

通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115号3单元附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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