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

民生观察刘飞跃被新增“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5日消息] 本网获悉,本站创办人刘飞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于2017年8月8日被随州市公安局补侦结束,并再次移送随州市检察院,与此同时,被新增一个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代理人文东海律师在会见刘飞跃时,他告诉文律师直到8月11日,随州市公安局仍然在提审他。但根据随州市公安局发给律师的短信提示,他们已经于8月8日结束补充侦查,此时提审显属法外之举。因此,文律师在会见刘飞跃后,又赶到检察院就刘飞跃提供的情况和检察院交涉,并申请调取补充侦查案卷。但承办检察官解释,案卷仍在公安局,并说是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要求公安局在审查起诉期间提供证据。文东海律师看了该规定后,发现检察院机械地理解该规定的个别字句,很显然该规定就是规定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权力,该规定第二款和第三款是对第一款的限定,其意在告诉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觉得需要公安局补充证据,可以采取退回补充侦查侦查的方式补充证据,而不是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要求公安局增加证据。

检察官告诉律师,是他们同意公安局在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去看守所会见刘飞跃。文律师指出,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终结后又把案卷退回公安局并继续侦查(包括去看守所提讯刘飞跃的行为)都是违法,应当立即纠正。检察官记下了文律师的要求,同意回去再研究答复,因案卷不在检察院,检察院和文律师约定下周可以复制案卷。

刘飞跃,生于1970年2月5日,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教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民生观察》网站创办人。2016年11月18日被随州市公安局刑拘,同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州市公安局经多次延期,于2017年5月23日起诉到随州市检察院,随州市检察院于2017年7月8日将案件退回随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一个月,同年8月8日随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终结,又将案件移送到随州市检察院,刘飞跃现羁押于随州市看守所。

有关刘飞跃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刘飞跃“涉案”卷宗达26卷 律师表示因言入罪不可取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12/15976.html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