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

打压表达“不爱国”学生是践踏人权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湖南城市学院日前对一个在网络微信上表达“不爱国”的大一新生,以发表“辱国言论”予以取消学籍。民生观察对这种公然将一般公民情感表达,无端上升到“辱国”,严重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权,践踏宪法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介绍,王栋,男,汉族,2000年8月13日出生,湖南祁东县人,现为学校2018级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大一新生。9月19日凌晨,该生在网络微博以“贵州省省草王英俊”网名,在网络上发布“爱国是不可能爱国的,老子一辈子都不可能爱国”、“都他妈大学生了还爱国,我看你就是蠢货”等辱国言论,遭网友举报。益阳市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核查,查实了网名“贵州省省草王英俊”为该校土木专业新生王栋,王栋对所发错误微博言论供认不讳。又查,2018年9月9日入学以来,多次在学生宿舍发表辱国言论,且不听同学劝阻,并对同室同学爱国言论冷嘲热讽。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表示,鉴于王栋散布辱国等极其错误言论,影响极坏。根据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取消王栋入学资格。

从中共官方媒体披露的如上消息可以看出,学生王栋只是通过微信聊天私下表达自己“不爱国”的感情。作为一个人,有自身的七情六欲,也有自己的价值标准。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天然的感情。这种不爱国绝不是辱国。因为,从汉语词汇意思可见:辱国就是侮辱国家,使国家蒙受耻辱。而什么侮辱国家?那当然是通过一些行动或言词来抹黑栽赃国家。那么,一个公民表达不爱国,只是一种情感真诚流露,根本不存在侮辱一个国家,更没有所谓抹黑栽赃。

就常理而言,任何人有对某一事物,包括国家,表达自己爱与不爱的感情的权利,并且产生这份感情是由多方因素所决定,常常甚至不由个体公民自身主观所选择。因此,无论爱或者不爱对事物本身不存在侮辱。如果因为不爱就存在侮辱,那就是公然强奸民意,公然强迫人必需且只能是爱一种感情。这诚如一个女人,是否那些不爱她的男人,就是对她侮辱,就是可以提告?这显然是荒唐的。

湖南城市学院大一新生王栋只是如实表达自己无法爱国的感情,根本不存在侮辱国家的任何言词,这与侮辱完全沾不上边。湖南城市学院管理成员居然因此剥夺他上学资格,公然取消他的学籍。这完全是践踏宪法,公然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与教育权。因此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行径。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屡屡发生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人权灾难性事件,从网络禁言,到镇压律师,从清剿民间NGO,到全国打压基督教。从提出不得妄议中央,到今天不得表达不爱国。显示着中共当局在一步步加强对中国社会空间的压缩。最近意思形态在高校中的严管,更显示着对学生与教师实施洗脑奴化教育的加强。

可以肯定,中共在全国不断剥夺高校敢于直言与保持独立思考的教师教职后,将会对高校学生采取更加严厉的奴化训练。对那些胆敢保持并表达自身观点与情感的学生,清洗将是接踵而至的功课。湖南城市学院对王栋教育权的剥夺,只是中国高校大清洗的一个报幕。

湖南城市学院对学生王栋的打压,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条款: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等等条款。因此,是完全与人类文明、教育精神、人权发展、法治建设相背离。

随着中共极权统治不断加强,中共正在加紧推行全民性党,用党的意志来统管一切,用党的意志代替法律。

在中共当局党管一切的机制下,党即是国,国即为党,以党代国,要求国民爱国,事实上就是要求国民无条件爱党,无条件拥护膜拜中共权贵集团的统治,接受中共权贵集团的掠夺与奴役。然而,在中共夺权七十年来的血淋淋历史面前,大批清醒的青年无法产生对中共的爱,对中共包揽的国家的爱,这是极其自然的感情,并且已经成为信息时代的国民的普遍感情。中共集团面对这种局势,不仅不思悔改,不反省自己的罪错,却顽固采取剥夺公民宪法权利与践踏公民教育权的方式,企图威吓阻止公民对其厌恶。这完全是与人类历史规律与人的自然本性为敌。因而,必然会受到历史的严惩,为历史所唾弃!

民生观察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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