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刚(化名) |
性别:男 | 年龄:30岁 | 籍贯:河南洛阳 |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洛阳师范学院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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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洛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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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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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5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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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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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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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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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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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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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5年暑期,因为要参加暑期实践,刘刚没有回家,而当时他的手机卡正好丢失。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联系到刘刚的母亲,称刘刚失踪了。刘母赶到学校后,陈贯安又告诉刘母,刘刚精神有些问题,让她去找白马寺附近的医院看看。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 刘刚告诉记者,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刘刚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刘刚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7000元)后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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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澎湃新闻《被强送精神病院134天,大学生起诉学校》 https://m.sohu.com/a/259432497_260616 |
收集时间: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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