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星期五

于新永“侮辱案”已送检察院

【民生观察2018年8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刘建军律师于2018年8月1日下午前往看守所第三次会见,被以“侮辱罪”逮捕的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获知其案件已侦查终结,案卷已到历下区检察院,其家属已向检察院递交了取保申请。

刘建军律师表示,老于的案子目前已侦查终结,案卷已到历下区检察院。昨天上午他去检察院问卷,工作人员审核律师手续后为他复制了案卷光盘。同时,昨天上午老于的妹妹于新红去检察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检察官建议其将申请书题目改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估计三五天会给家属答复。

刘建军律师称,8月1日下午的会见很顺利,济南看守所是全国少有的律师勿须排队即能及时会见的看守所,因为他们将闲置的讯问室有效地利用起来安排会见,确实给律师们带来了很大方便,值得全国看守所效仿。

之前有多位朋友推测老于被抓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在聊城“水饺事件”后控告济南当局滥用警力,因此遭受警方报复。前天下午会见时,老于自己也是这么猜测。

老于介绍,他现在看守所每天需要擦几遍地,睡觉空间狭窄很难受。因没有剪刀,手指甲是泡软了用牙撕,撕脚指甲时撕得出血,胡子比较长了却没条件刮。老于一直表达的意思是,他愿意以妥协和让步换取自由,比如:不再控告警方滥用警力等。

而于新永哥哥于新明在取保申请书中,更加全面完整地表达了这种意愿。据于新明陈述,他们兄妹三人有过痛苦的童年生活,因为他们的父亲当年被打为右派很早即去世,母亲也随后去世,当时于新永才六七岁,于新红才一岁半,是在党和政府的照顾下,以及他们17岁的小姨含辛茹苦养育下他们才长大成人,所以他不愿55岁的弟弟参与维权和政治活动,他希望弟弟于新永把全部精力用来改善一贫如洗的经济困境,过个平安幸福的晚年。

据了解,今年5月16日,山东济南、青岛等地十余位维权人士先后遭到警方传唤,其中济南资深维权人士于新永在被警方传唤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并抄家。在被非法羁押一个多月后,于新永于6月22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变更罪名,以涉嫌“侮辱罪”执行逮捕。

今年5月31日,刘建军律师曾在济南维权人士申贵军、王传辉的陪同下,前往济南看守所会见了于新永。6月29日上午,刘建军律师又在济南郭洪波的陪同下,第二次前往济南看守所会见了于新永。

据于新永介绍,侮辱罪应该与他2014、2015年在博客发表的三篇抨击时政的文章有关,题目他隐约记得为《公民与访民》、《看了习近平在延安座谈会上的讲话》、《论官员的道德》。他在其中一篇文章中以汉宣帝与辅政大臣霍光影射习与江的关系,抨击的色彩很浓。他依稀记得当时在博客中发表这三篇文章后,阅读量仅47人。于新永说,侦查人员的讯问,多是围绕此三篇文章。他认为上述三篇文章没多少人阅读,也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危害,且为当时网络环境所允许,谈不上违法犯罪。

于新永认为,济南当局显然是在各种力量推动下为对他实施打击报复而罗织罪状,因为他曾做过很多给政府官员们“添乱”的事,比如:他曾起诉过山东发改委、大众日报社、济南市建委、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等,也曾代访民们写过向中央巡视组控告济南市公安局的文字材料等等。

【简介】

于新永,籍贯山东淄博,1963年生,1982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6年入职山东省冶金工业厅,后辞职下海。

于新永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许多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由此被山东警方视为重点维稳对象。今年3月3日,于新永与十余位维权人士前往山东聊城朋友家聚餐吃水饺,被警方深夜抓回济南连夜传唤,之后于新永又被街道办事处人员劫持到桃源酒店非法拘禁,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3月22日才被释放回家。关押期间,于新永曾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却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从而给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他的书面文书以及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的经济损失3万元。

2018年3月至4月期间,于新永又多次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要求回复他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经济损失3万元,5月16日于新永就被辖区警方传唤,并于当天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他刑拘抄家。6月22日,于新永被济南市检察院变更罪名以涉嫌“侮辱罪”执行逮捕。近期,此案已侦查终结,案卷已到历下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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