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山东李淑莲案”七被告获轻判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8日消息】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被维稳人员殴打虐死一案在开庭审理三个多月后于周五(2018年12月28日)下午在山东蓬莱法院开庭宣判,众凶手均获得轻判。

判决书显示,该案七名被告来自龙口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四名以及龙口公安局保安三名,四名公务人员分别是原龙口市宣传部副部长兼龙口市委文明办主任尚德松、原龙口市东莱街道主任杨新军、原龙口市东莱街道副书记谢守泉、原龙口市东莱街道工作人员王焕磊;三名龙口市公安局下属保安分别是赵焜、王立男和鲁旭。上述七人被控在2009年9月初将从北京截访回来龙口的维权访民李淑莲非法拘禁在龙口市龙泉宾馆地下室,七人轮流对李淑莲进行殴打虐待,大概一个月后李淑莲非正常死亡。

一直为母申冤九载的李淑莲女儿李宁指,他们将李淑莲折磨将近一个月打死后,并将李淑莲的遗体用一条女性睡裤挂在房间卫生间的门框上,以此制造李淑莲的“自杀”假象。

九年多来,曾就读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的李宁放弃自己的美好前程,一直坚持为母申冤。2018年9月6日,李淑莲被打死一案在山东蓬莱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李宁的代理律师被要求签订“保密协议”,而李宁则被拒之门外,无法参加庭审。

下午,该案宣判,李宁发现判决书显示该案的很多要点被人为造假,包括法医鉴定造假、现场勘查造假、死因造假等,连死亡原因也发生了变化,法院坚持认为,李淑莲系“生前缢死”,并非被上述人员虐打致死。不过法院认为上述七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决结果显示,杨新军被判有期徒刑8年,尚德松被判有期徒刑6年,谢守泉被判有期徒刑4年,王焕磊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而三名保安中,赵焜和王立男获刑5年,鲁旭获刑四年六个月。杨新军当庭表示上诉,而获判缓刑的王焕磊被当庭释放。

李宁强调,法院罔顾该案尸检事实不清多处被造假的事实进行强行宣判,自己最终见证了这场不公正的判决,如同母亲李淑莲被打死案一直艰难走到今天一样,公检法残暴和黑暗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与李淑莲一样命运的人太多太多,这也是九年多以来一直控告为母亲维护权利的目的。

李宁重申,由于法院颠倒事实弄虚作假轻判杀人凶手,因此接下来将会继续进行申诉,誓要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以慰冤死母亲的在天之灵。

李淑莲案今日宣判,警方严阵以待,出动大量维稳力量对准备前去旁听的众多山东访民进行控制,确保访民无法到达现场。法院允许李淑莲的家属只能进入一人,李宁的父亲、李淑莲丈夫以及其他亲友被拒之门外。获准进入法庭的李宁要求将李淑莲的遗像带入旁听,但遭到法院拒绝,连其他随身物品都被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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