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徐琳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7日,自由作家、民主歌曲创作人徐琳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2月7日上午9点45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当庭宣判:徐琳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徐琳当庭表示将上诉。今年7月27日此案曾在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法官并未当庭宣判结果。当天,全国各地众多维权人士前往围观声援,当局如临大敌,法院外戒备森严,法警对围观人士大肆抓捕驱赶遣返。徐琳代表律师蔺其磊、刘浩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其家属不被允许旁听,其妻只被允许在单独房间观看庭审视频。

据悉,原籍湖南后移居广州的异议人士徐琳,于2017年9月26日被警方从湖南老家带走刑拘,之后其住所被搜查,警方抄家带走徐琳大量个人物品。次日,与其一起创作歌曲的搭档刘四方也被江西宜春市警方以同样理由抓走。徐琳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2017年11月2日被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后羁押于南沙区看守所。

刘四仿因与徐琳一起创作民运歌曲,被同样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在被刑拘37天后获取保候审,徐琳因不肯悔罪写保证书,所以被批准逮捕继续关押。据了解,徐琳在被关押期间,从10月5日至10月20日其每天都被警方三班倒提讯,因所涉话题均与他创作的歌曲、发表文章及微博、推特、脸书上的言论有关,所以一直零口供,徐琳坚称他把创作的歌曲放到网上是合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当局之所以拘捕他,完全是政治迫害。故其一度曾拒绝聘请会见律师,认为这既浪费公共资源,又对聘请律师带来危险。

2017年11月13日徐琳自被捕后首次同意会见律师,他对律师表示,自己将“坐牢”视为一项工作。2018年1月9日蔺其磊律师于当天赶往看守所再次会见了徐琳,得知徐琳在看守所曾绝食抗议看守所人员的违法行为与做法。

2018年5月11日,被羁押看守所七个多月的徐琳突然传出被紧急送院治疗的情况。其妻表示,徐琳身体一直健康并无病痛,同时担心关押中的徐琳受到虐待或者酷刑。6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蔺其磊律师获悉徐琳于二十几天前曾患乳腺增生疼痛难忍被送医治疗。7月23日南沙区法院电话通知徐妻,徐琳案于7月27日开庭审理,同时通知家属该案开庭时法院仅能提供两个旁听名额。7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结果。12月7日,徐琳被南沙区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徐琳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他创作的歌曲《庆幸》中的词句:“我庆幸这巨变,站在正义这边.....尽管我的力量或许太有限,也能让火焰旺一点。来吧朋友,快站到我们这边,来吧朋友,勇气不够我站前面!”

【徐琳简介】
男,1964年生于湖南株洲,后移居广州。
自由民主人士,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诗人、哲学研究者,歌曲创作人,独立中文笔会成员。
坚持追求自由、民主,撰写和创作了诸多自由民主题材的文章及歌曲、参与公民维权抗争行动。其作品多由互联网发布和传播。常年受当局监控,多次被软禁及秘密关押。自上世纪末开始撰写时政文章、诗歌,创作歌曲。
2010年左右开始,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街头举牌、演讲,组织公民集会等活动。
2012年8月,因欲参与王登朝(时任警队队长,后被当局构陷判刑12年)发起的‘莲花山公园千人公民集会’,计划于活动现场发表政治演讲,事前遭当局绑架,后被秘密关押三个月。
2013年1月,现场参与“南方周末”事件,现场进行了举牌、诗歌朗诵、演讲等抗议活动。
2014年5月,开始与刘四仿合作制作和发布歌曲作品。
2014年10月,发表关于请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的公开信,与刘四仿作为共同发起人,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日益恶化的中国人权状况。
创作歌曲:《站在正义这一边》、《庆幸》、《我在去监狱的路上》、《我在自己的祖国流亡》等。
2015年8月,因发布“709”事件而创作的歌曲《正义律师之歌》触怒当局,其任职的公司因受当局施压而遭失业,并被绑架至广州软禁一个月。
创作歌曲:《自由无价》、《还原真相》、《请叫我的真名—纪功碑》、《正义律师之歌》、《一人一票》、《砍头也不回头》等。
2016年3月,再次发表敦请联合国向中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的公开信。
创作歌曲:《民主大潮》、《救救孩子》、《雷洋之死》、《坦克人》、《正义之师军歌》等。
文章及歌曲作品被诸多媒体广泛刊载。
个人政治主张:追求民主、言论自由、多党竞争、一人一票。
2017年9月26日,于湖南父母家被广州警方抓捕,后被刑事拘留于广州南沙看守所(11月2日被控“寻衅滋事”遭当局批捕)。同案同日遭抓捕的刘四仿被刑事拘留月余后得以取保候审。
2018年7月27日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结果。
2018年12月7日,徐琳被南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0年9月25日止。

(后附有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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