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湖北肖敬满被害死 21年无法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8日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村民肖敬满,在1998年1月乘车时因口角纠纷被多人殴打致死,家人报警后警察不出警,至今21年不予立案侦查,家人逐级上访遭层层拦截打压。受害人家属强烈要求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百姓合法权益,请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

据受害人姐姐肖敬英讲述:

1998年1月25日(农历1997年腊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和弟弟肖敬满乘坐中巴客车(车牌号:E60388)到南漳采购年货,车主是刘贤昌、刘明昌,两人系亲兄弟,因车辆严重超载造成车内人员拥挤不堪。车上乘客龚明显因一个纸箱与弟弟发生了口角,随后弟弟遭到车主刘贤昌、刘明昌雇请的几名打手拳打脚踢,顿时血流不止。我上前护着弟弟不让他挨打,结果我也被打倒在车厢里,然后他们把我弟弟从我身上拖过去,我一把没有拽住,亲眼看到几人故意将我弟弟倒掀出飞驰的车窗外。然后客车又飞快地行驶了一里多路,紧急时分,我拼命拽住司机方向盘,因对面来车司机才被迫减速,我抢先拉开车门下车,将车拦在原花庄派出所门口,期间连报几次案并大喊救命,可是警察不出警,我又请路上行人杨光军进入派出所报案,要求警察抓捕凶手,抢救伤者,可警察还是不出警。

这时,刘贤昌扬言要叫司机刘明昌开车撞死我,我拼死不让,于是两人下车强行掰伤我的手、脚和胳膊,把我打倒在地,随后带着打人凶手逃离了现场,并将客车藏匿。我急忙往回跑一里多路,把躺在马路上不省人事的弟弟先后送往3家医院进行抢救,但弟弟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时年22岁。在弟弟抢救期间我又连报几次案,警察均未出警,一直到弟弟死亡后,花庄派出所所长徐先中和刑警大队长贺茂宏(兼法医)才露面,同时要求对弟弟进行尸检。最后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是:死者肖敬满是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其他部位未见明显损伤。6天后也就是1998年2月2日,公安局作出死亡结论是跳车身亡。

对此结论,我严重不服,弟弟是我亲眼所见,是被他们掀出车外死亡的。公检法一个命案为什么不立案找他们都不管,我和家人找到当时任南漳县县长的刘德政(此人后升为襄阳市副市长,现已退休,与车主刘贤昌、刘明昌是亲戚关系),他满怀信心的对我说,肖敬英,你相信我三天之内把凶手抓回归案。在等待一、两年时间后,我们又去找这个刘德政县长时,他已知道是他的家门孙子造成了肖敬满的直接死亡,他很愤怒的把我们拒之门外,公然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我们逼的无路可走。我们只好把原花庄派出所的招牌砸了两半,扛到政府门口喊冤。之后看到刘氏兄弟的客车还在继续载客,我就把他俩的客车拦在了花庄街道扣留了几天,这时警察才出面给我送达12.25案件情况说明,并说四名凶手在逃应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我放车,说他们正在抓人,凶手在广州,我只好同意放车。可万万没想到当地公检法部门联合起来造假采取各种卑鄙手段,不但不立案调查,还编造假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伪造四份假调解协议书。

我和家人21年为弟申冤讨公道,被地方政府无数次拦截打压关黑监狱,到如今这些制造冤案人员却个个都提升了官职。在2013年至2015年县政法委曹普金和周云两位书记对肖敬满冤案非常重视,召开听证会和复查意见但查阅无档案,结论意见公检法存在很多瑕疵问题。在2017年市政法委给我安排领导秦龙,督促市检察院给南漳县公安局下涵共计六条过错,但一直到现在无任何结果。不到两年换走四个县政法委书记,这都是刘副市长权大于法欺上瞒下汇报假的结果,我和家人至今申冤无门。

弟弟惨死,进京喊冤,警察渎职,警匪勾结,暴力打压,制造冤案,命案不破,罪犯至今逍遥法外,不知伸张正义到何年?在此恳请社会和媒体关注为谢!

受害人家属肖敬英电话:1388620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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