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被要求每日签到陈宗瑶申请信息公开被指没理由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乐清“宪政面馆”老板陈宗瑶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收到答复,被指要求其每日前往司法所签到无需理由。

本网从陈宗瑶(陈晨)处了解到,其于10月12日因乐清当局要求其从10月10日起每日必须到所在虹桥镇的司法所签到一事向乐清市司法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每日签到的原因和依据。日前收到回复,乐清司法局指(要求其每日签到)“系依法开展的刑事司法执法行为,因此你的申请(信息公开)没有理由”。陈宗瑶告诉本网,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每个月只需前往司法所签到1~2次即可,而乐清司法局则要求其每日签到,而在当事人要求当局提供原因和依据时,竟然连理由都没有,这种搪塞应付的态度的确比较狂妄自大。

有分析认为,当时陈宗瑶以及儿子被抓捕,无非就是地方对其的打击报复,最后以莫须有的“妨碍公务”罪名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执行一年零六个月,这明显就是为了防止陈前去北京上访,而这次因为中共召开十九大会议,地方为了防止出现纰漏,就强制要求其每日必需前去司法所签到,以完成维稳任务。

有关陈宗瑶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陈宗瑶被批捕后获律师会见精神状态良好坚称无罪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