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

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

【民生观察2019年5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著名异见人士、安徽合肥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于本月(5月16日)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被关押在合肥市看守所。

据知情人士透露,5月18日,沈良庆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因连续两天打不通儿子的电话便致电女儿,定居在安徽安庆市沈良庆的妹妹沈女士,便于5月21日赶到合肥芜湖派出所报案沈良庆失联。当时芜湖派出所雷所长口头承诺回“尽快答复”,但至今也没给“答复”。

而远在外地读书沈良庆的儿子沈枥,5月22日收到了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邮寄其父被刑拘的《拘留通知书》,外界才得知失踪一周的沈良庆于5月16日已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缘于沈良庆被拘留时一人在家,具体其“被”涉嫌拘留事由等情况外界不得而知。

据悉,沈良庆兄妹四人,他是家中长子,下面有三个妹妹,其中二妹妹精神有点问题,50年来一直由其八十岁老母亲照顾至今。沈良庆住在合肥,老母亲及妹妹居住在安庆。

自从89年“六四”期间沈良庆参与“学运”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后,生活便没有了着落,多次试图创业均被当局破坏。在此后不断被喝茶抓捕、劳教的过程中,他的家庭也出现变故,与妻子离婚后的数十年间,他带着儿子仅靠500元低保维持生存,艰难的生活、儿子上学全靠亲友接济才走到今天。

【沈良庆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人,现年57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知名异议作家、人权民主活动人士。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12月初(据其本人推断,是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另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爲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串联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议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到淮北市打工,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主动加薪。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救济金维生。


2010年(日期不明)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寻衅滋事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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