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星期二

漫话人权·侮辱领袖

 
编按:2017年12月12日,一名19岁的宁夏籍男子因“侮辱”成吉思汗画像,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没收“作案工具”VIVO牌手机一部。事件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许多人认为男子做法不妥,但是判刑过重,也有不少人质疑这到底“触犯了哪一条规定?”

——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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