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4消息:北京市朝阳区访民侯秀玲诉称,她因拆迁补偿问题上访被认定为患偏执型精神病,潘家园派出所将其3次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第一次是2003年3月2日下午,状告无门的侯秀玲到市委传达室诉冤,被潘家园派出所民警接到派出所,把她关到天快黑了的时候民警问她到传达室干什么去了,你认为你有病吗,侯秀玲称自己有心脏病,民警就说带她去看病,当晚8时许几个民警把她送到了朝阳区第三医院。到了医院的楼上,大夫就让她患病号服侯秀玲奇怪为什么让她住院了,但她还是顺从大夫安排住下了。第二天一上班主治医师查房,问她是不是去告状了,然后主治医师告诉她以后不要告状了,你没什么病。但是过后大夫还是给她做了检查并给她强制吃药,还要检查嘴里,怕她把药藏下不吃。因为她不吃药还被绑过几次,四肢全捆住,大小便也不解开,让有精神病的人来给她接。不但这样,医院不让带笔,连老花镜都不让带,发卡、鞋带都要交了,还不让给家里打电话,比监狱对犯人都凶。吃饭还要搞军训,只有几分钟时间,把假牙都给咯掉了。3月22日派出所通知她家属把她接回了家。
第二次是2008年3月14日,侯秀玲到朝阳区政府上访被接到接回送到朝阳区第三医院,这次大夫没收她让她回了家。之后她刚要出门她的丈夫告诉她要给解决问题了,一会有人来,让她在家等着,不一会派出所来了几个民警,让她上车说这回就把问题给你解决了,你可得给我们送个锦旗。不一会侯秀玲就发现又把她送到了朝阳区第三医院,不同的是这次是新修建的第三医院的分院,她被分到了老年病区。她家人听说她被关到精神病院后,找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称,快要奥运了不能让她出来,她的弟弟、妹妹坚决不同意派出所的说法,为了早点让侯秀玲出来,最终她的妹妹给派出所达成协议,医药费各出一半,侯秀玲要到她妹妹家居住,离开朝阳区,不让她上访扰乱治安,她妹妹被迫签下了保证书才与4月3日把她接出来。
过了一段时间侯秀玲担心家里偷偷回了家,街道派人几次暗访之后与7月21日几个民警进屋就把她往外拉,她跑到别的屋里又被拖出来拉上警车送回了医院,直到10月6日她妹妹才把她接出来。
第三次是2014年1月15日,因为附近饭店装修噪音扰民,她投诉之后多日没人出面制止,她打电话报警,并说被气病了,民警就又带她去看病结果还是被送到了精神病院,一直被关到3月22日她丈夫才把她接出来。
侯秀玲说,每次都是敏感日子的时候给我去“看病”,过了这个日子就放出来,这是他们维稳的一种手段,就是怕我去上访。为此,她还自己办了个精神残疾证,目的是我是精神病,以后我做了什么你们要
“照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