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9日星期日

陈彦受到法官等人粗暴对待律所已报案

【民生观察2023年4月9日消息】2023年3月24日,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陈彦女士到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刑庭伊莉法官处联系接洽工作,受到伊莉法官等人粗暴对待。近日,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就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刑庭法官伊莉的暴力行为,向南明区法院送达了《谴责函》,亦同时向属地管辖公安机关进行了书面报案。

据陈彦女士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3月24日下午4点多钟,我到南明区法院送律所公函,内容是李贵生律师应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法院通知,19号已去山西临汾参加20号庭前会议和29号的开庭。该案12位被告人、大多坚不认罪、案情复杂、90多卷证据材料,庭前会议上发现包括讯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等案卷材料需要复制或查阅,需要时间为开庭做准备。

贵阳---临汾相距近3000里,客观上不能赶回贵阳按照伊莉法官通知的27上午10点、28号上午10点的庭审。送函给伊莉法官,建议另择时间开庭。她冷漠的说不知道你是谁,我不收。

我说我二月份来给送过类似的函,你收下还同意我拍照的呀。我把公函放她桌上说拍个照,想作为送达的依据。伊莉突然大声喝斥不准拍,自己动手抢走手机高举在手,她的助理等三、四人同时拉拽着我,不准我拿回自己的手机,伊莉把抢到的手机交给了一位男士,然后伊莉叫她的助理删除了录音及照片。

这段视频是漏删的,视频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刑庭办公室。时间:2O23年3月24日下午4点钟左右。人物:一方是南明区法院刑庭法官伊莉(女,戴眼镜者)书记员高湛(女)、法官助理(女)其他5-6名法院工作人员,姓名不详,另一方是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陈彦(女)。

视频反映出手机被抢走后我、伊莉及办公室其他人的激烈场景,说的是贵州话。伊莉大声说:喊法警把它(手机拍录的内容)删了!有人说喊保安来!另一人说这里不许拍照!我想要回手机,几个人厉声命令坐好坐好!伊莉说哪个允许你拍照的!?我说你们到我所办公室也拍照的,伊莉说我们拍照是法律规定的,另二人相继高喊叫法警来!

我说你们扣我的手机是违法的!因不晓得何时归还,担心孩子没人接,我要求拿回手机给家人打电话,伊莉她们不允许,其中一人说用办公室座机打,我说记不住电话号码,我打微信电话,你们也是为人父母,拿来(电话)。

余下的录音录像被伊莉叫人强行删除。我拿回自己手机准备离开时,伊莉叫办公室其他人员堵在门口不准我离开,说要做笔录,我当时表示自己没有违法凭什么做笔录。”

对于上述事件,陈彦女士表示:“伊莉的言行颠覆了我对法官的认知,一直认为法院是文明的地方,法院工作人员是文明、理性、带头遵纪守法的,但她就和市井的泼妇一样!”

2023年3月28日下午,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陈彦女士介绍情况并观看了漏删的视频,所有律师感到气愤!对伊莉法官等人不尊重他人人格、侮辱律师事务所前往联系工作的人员强烈谴责!有三问:

问题一: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到伊莉办公室送公函,伊莉法官是否应该收下?

问题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在拒收的情况下,为了证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拍录作为证据是否合理合法?有法律禁止吗?

问题三,伊莉法官动手并指挥他人抢夺律师事务所上门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手机,并删除信息,是不是违法的行为?该不该受到追究?

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认为:
1、伊莉法官的言行与法官职业很不相称,损害了南明法院的形象。
2、该所将就伊莉法官的行为进行公开控告。
3、该所律师难以与伊莉法官在吴传远案中配合工作
4、伊莉的行为伤害到了该所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目前,恒权律师事务所已向南明区法院送达《谴责函》、向属地司法行政部门作了报告,并同时向属地管辖的公安机关进行了书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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