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6年7月15日消息】近日,牛腾宇父亲在广东省高院门口大声呼喊抗议,只为营救遭广东省政法委构陷的儿子牛腾宇。
截止到7月12日,牛腾宇的父亲仍旧在广东省高院门口艰难维权。他在高院门口大声质问高院院长张海波,为什么要耍流氓,为什么说话不算话。
2019年,广东公检法采取先抓人,再通过伪造、编造、酷刑逼供、诱供等方式,炮制了一个惊天冤案。
在杨晔(高层白手套)参与下这些无辜青少年在经历了一番严刑拷打后,纷纷被冤判。牛腾宇替顾杨阳当主犯被冤判14年。另有23人被一并冤判,其中甚至有9名未成年人。
2025年4月,牛腾宇母亲王海琴又为儿子请了第十六位律师,一开始广东高院同意律师阅卷,当着孩子父亲的面给茂名中院打电话安排阅卷,当律师从北京飞往茂名后,他们又变卦拒绝阅卷。
家属请律师已经一年多了,至今没看到卷宗。
今年五月高院法官马建兵曾亲口承诺,允许牛腾宇方律师查阅完整的案卷资料。然而转眼间,在广东省政法委的参与下,高院方面撕毁承诺。7月初牛腾宇父亲前往广东时,法官马建兵又否认了承诺。
此前,高院在多方压力下,曾向王海琴提出了一套方案。高院法官马建兵代表院长张海波跟王海琴会谈时曾表示,只要牛腾宇肯认罪,就可以在刑期到一半时,为牛腾宇办理假释,使牛腾宇提前出狱。由于高院此前就数次欺诈王海琴,王海琴并不相信他们的任何说辞,所以否决了他们提出的认罪换取假释的提议。果不其然,在后续的某次维权中,高院法官透露,在广东,高院从未有过给刑期超过10年的人办理过假释。
高院的出尔反尔和其它各种流氓行为,以及广东当局之所以有这样前恭后倨的态度,其背后必然少不了有高级权贵的权力背书。广东省政法委在得到后台撑腰后,其一改往日“可商量”的态度,立刻变得强硬。其也是希望通过这种强硬的姿态,使家属丧失继续维权的信心。然而,在牛腾宇重获自由之前,王海琴必然不会放弃维权的。
由于广东省政法委接到其权贵后台地背书,一改此前的嘴脸。王海琴将以一篇古文,劝谏那位幕后之人,希望其能有所改变——
公位极人臣,其职在民,必谋以政。今众皆疲敝,庶有《伐檀》之怨,士有《北山》之哀。此危楼之于风雨,利刃之于脖颈,非安卧之时也。
然公之志不在为政,在侮孤儿寡母乎?公命粤之诸吏数欺于我,许以招认其罪而假释者,实诱吾儿招认而弗释也,此公之谋乎?或拒出其罪卷,言先呈申诉之书而后出。又以此罪卷涉有大人,其有秘者不出,使吾得残卷而无用,此公之计乎?
吾尝闻,君子治法,惟公惟平。公平无有,法度坏毁。法公国兴,法毁国殪。用法以诡,执法以诈,此商鞅之于轘裂也;举私刑,乱明法,此周兴之于瓮炙也。故君子必明正法典,用法以公,明察慎刑,无罪不罚,则身安国平,康宁始终。故《书》曰:哀矜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
今公虽贵,然以权乱法,以致法纪弛而兆民憎,身国皆危,非居屋毁栋者乎?
惟公之仆杨晔者,前吾数警之,故其罔敢扰我。然贼心未灭,复以嘈杂扰吾姊。此无故之连坐也。
晔者,公之仆,狡谄毒狠之辈也,公知之。公宠晔甚,晔愈跋扈,乃广结仇怨,反毁于公。武乡侯曰:“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晔之骄纵,世人皆憎,欲食其肉而锉其骨者众而不可数也。今公昵之,晔有恶则公之恶,晔有敌则公之敌。若公有毁,必晔之过也。故《书》曰:仆臣正,厥后克正,仆臣谀,厥后自圣。
公为凰凤,自翱于天。吾本草萤,默浮于丛。凤逐彩霓,萤居绿莽。各安其道,各适其位,弗有交集。卑者不犯,尊者不害,是故尊者所以尊也。吾未尝犯公之毫厘,然公命粤之吏,囚吾儿不得释,戕吾及吾类,使不得生。或为庇一骄仆晔;或为以凤之尊专害于萤也。世人皆以恃强凌弱为耻,公知此为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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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高颖佳父亲递交材料申请撤案屡遭阻扰
【民生观察2026年7月15日消息】锡安教案“主犯”金明日无罪释放到美国。近日,高颖佳牧师父亲向北海检察院申请撤案,递交材料过程中屡遭办案单位阻挠,并要求高爸爸证明自己是高爸爸。另外,锡安教会王林牧师妻子苏子明师母,于近日发出代祷请求,呼吁无罪释放目前在押的8位牧者和肢体。
川普在川习会时提了要求释放金明日牧师之后,习近平上周释放了金明日牧师,据金牧师说,没有条件,无罪释放。
金明日牧师是锡安教会的创始人,主任牧师,锡安109教案的“主犯”。这个案件的实质是宗教迫害,既然“主犯”都已经无罪释放,那其他关押的8位“从犯”不应该立刻无罪释放吗?
7月13日,高颖佳的父亲几次前往北海检察院递交撤销案件申请;过程中受到百般阻挠。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大声呵斥,并且百般刁难:要求除了身份证之外,需提供亲子证明;
而打电话要求开证明时,也受到百般拦阻。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时,明显工作人员态度转变,但是依然无理阻挠。
另外,2026年7月13日,锡安教会王林牧师妻子苏子明师母发出代祷信称,自从2025年10.9教案以来,感恩无数的家人朋友们都关注我们这群微小的弟兄姐妹。在经过了7个多月漫长的等候后,在过去的一个月,我们终于看到了神为我们预备的奇妙恩典。
6月18日,9位肢体未被移送起诉,直接释放。7月3日,让举世震惊的是,我们所爱的金明日牧师被释放,并送到美国,得以与阔别八年的家人相聚。
但是,亲爱的家人朋友们,目前征战并未结束,还有八位肢体仍在羁押当中,他们是:尹会彬牧师、高颖佳牧师、王聪牧师、汪中长老、刘桢彬牧师、林书铖牧师、吴秋雨传道以及我的先生王林牧师。
并且他们目前的羁押,是违背了法律与法制所要求的公平正义原则的。
第一,金明日牧师在5月26日被移送起诉时,只被指控了一个罪名——非法经营罪,对于锡安教会的活动并没有任何指控。结果到了6月18日,对其余8名弟兄姊妹移送起诉时,却有两个罪名,对锡安教会的活动,指控他们犯了诈骗罪。对同一拨人、同样的活动,却起诉不同的罪名,显然不合法。
第二,金明日牧师已于7月3日被释放并出国。按照常理,如果带领者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人也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最基本的法制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所要求的。金牧和我们都认为,北海办案人员应当依法立即释放本案中其他被羁押的人员。但直到今日已经过了10天,仍旧没有放人。这些违背法律法制常理最基本原则的行为,北海办案人员却堂而皇之地在举世瞩目下任意妄为,这是中国法制的污点。
不仅如此,在这次征战当中,黑暗的力量似乎把矛头特别聚焦在我丈夫王林身上,对他有格外猛烈、阴狠的攻击。且不说在10.9之前,对我们家孩子入学的不断骚扰,以及对租房房东的不断干扰,使得我们家有半年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在本次教案中,他是第一个于10月9日被抓,也是到目前为止仍被羁押的八位肢体之一。我知道他一定会说:"能与我所爱的弟兄姊妹一同站立到最后,是神给我的荣耀!"
并且,在本案九名被移送起诉的肢体当中(5.26金牧,6.18其余8人),王林是唯一一个被同时指控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两个罪名的,所有其他人都只被指控了一个罪名。在目前已知信息中,北海警方在金明日牧师被释放之后,他们想把王林作为锡安教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惩办,我知道王林一定会说:”他们真是看得起我,把我放在这么高的位置。”
可以看出,北海办案人员的两次移送起诉,以及一系列的司法活动,完全背离了众所周知的基本事实,也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性、执法的严肃性的基本要求。在如此重大的案件中,如此荒唐的做法让我们可气、可悲、可叹。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北海办案人员敢于公然扭曲事实、罔顾公义、视法律为玩具、视执法为儿戏?我希望世界都注意到这样的荒唐与可笑,并要求他们秉公执法,立即释放剩余的八位肢体。
王林喜欢称呼我为"my Furiosa",意思是说我像电影Furiosa女主角一样强悍。其实,我只是一个从农村出来、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弱小姊妹,我也非常宅。若不是因为嫁给这样一个男人,我这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可能这世界都不会注意到。但是神既然给我这样一位丈夫,我就要为他也为我的家竭力战斗。我呼求所有关注我们的家人和朋友,在这个时间与我一同站立,把王林带回来。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牧师,是一个好人!
我呼吁大家与我一同祷告和发声,恳求上帝帮助我们,并要求北海办案人员立刻释放剩余八人;也请您帮助我,把本信发给您认识的所有牧者、家人朋友们!
2025年夏季,我们家遇到严重逼迫,当时包括金牧在内的许多人都劝王林出国避开。2025年8月,王林已经到了香港,但却又从香港回来。他对我说:"我已经想清楚了,不论什么结果我要留下来,与弟兄姊妹一同站立!只是辛苦你和孩子了。"他告诉我,直到今天他也不后悔这个决定,我也不后悔嫁了这样一位老公,不后悔他做这个决定。
愿神垂听他和我们在墙内墙外的祷告,让他和他所爱的这七位肢体一同得自由。让我们一同呼喊,直至城墙倒塌。
川普在川习会时提了要求释放金明日牧师之后,习近平上周释放了金明日牧师,据金牧师说,没有条件,无罪释放。
金明日牧师是锡安教会的创始人,主任牧师,锡安109教案的“主犯”。这个案件的实质是宗教迫害,既然“主犯”都已经无罪释放,那其他关押的8位“从犯”不应该立刻无罪释放吗?
7月13日,高颖佳的父亲几次前往北海检察院递交撤销案件申请;过程中受到百般阻挠。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大声呵斥,并且百般刁难:要求除了身份证之外,需提供亲子证明;
而打电话要求开证明时,也受到百般拦阻。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时,明显工作人员态度转变,但是依然无理阻挠。
另外,2026年7月13日,锡安教会王林牧师妻子苏子明师母发出代祷信称,自从2025年10.9教案以来,感恩无数的家人朋友们都关注我们这群微小的弟兄姐妹。在经过了7个多月漫长的等候后,在过去的一个月,我们终于看到了神为我们预备的奇妙恩典。
6月18日,9位肢体未被移送起诉,直接释放。7月3日,让举世震惊的是,我们所爱的金明日牧师被释放,并送到美国,得以与阔别八年的家人相聚。
但是,亲爱的家人朋友们,目前征战并未结束,还有八位肢体仍在羁押当中,他们是:尹会彬牧师、高颖佳牧师、王聪牧师、汪中长老、刘桢彬牧师、林书铖牧师、吴秋雨传道以及我的先生王林牧师。
并且他们目前的羁押,是违背了法律与法制所要求的公平正义原则的。
第一,金明日牧师在5月26日被移送起诉时,只被指控了一个罪名——非法经营罪,对于锡安教会的活动并没有任何指控。结果到了6月18日,对其余8名弟兄姊妹移送起诉时,却有两个罪名,对锡安教会的活动,指控他们犯了诈骗罪。对同一拨人、同样的活动,却起诉不同的罪名,显然不合法。
第二,金明日牧师已于7月3日被释放并出国。按照常理,如果带领者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人也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最基本的法制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所要求的。金牧和我们都认为,北海办案人员应当依法立即释放本案中其他被羁押的人员。但直到今日已经过了10天,仍旧没有放人。这些违背法律法制常理最基本原则的行为,北海办案人员却堂而皇之地在举世瞩目下任意妄为,这是中国法制的污点。
不仅如此,在这次征战当中,黑暗的力量似乎把矛头特别聚焦在我丈夫王林身上,对他有格外猛烈、阴狠的攻击。且不说在10.9之前,对我们家孩子入学的不断骚扰,以及对租房房东的不断干扰,使得我们家有半年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在本次教案中,他是第一个于10月9日被抓,也是到目前为止仍被羁押的八位肢体之一。我知道他一定会说:"能与我所爱的弟兄姊妹一同站立到最后,是神给我的荣耀!"
并且,在本案九名被移送起诉的肢体当中(5.26金牧,6.18其余8人),王林是唯一一个被同时指控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两个罪名的,所有其他人都只被指控了一个罪名。在目前已知信息中,北海警方在金明日牧师被释放之后,他们想把王林作为锡安教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惩办,我知道王林一定会说:”他们真是看得起我,把我放在这么高的位置。”
可以看出,北海办案人员的两次移送起诉,以及一系列的司法活动,完全背离了众所周知的基本事实,也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性、执法的严肃性的基本要求。在如此重大的案件中,如此荒唐的做法让我们可气、可悲、可叹。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北海办案人员敢于公然扭曲事实、罔顾公义、视法律为玩具、视执法为儿戏?我希望世界都注意到这样的荒唐与可笑,并要求他们秉公执法,立即释放剩余的八位肢体。
王林喜欢称呼我为"my Furiosa",意思是说我像电影Furiosa女主角一样强悍。其实,我只是一个从农村出来、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弱小姊妹,我也非常宅。若不是因为嫁给这样一个男人,我这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可能这世界都不会注意到。但是神既然给我这样一位丈夫,我就要为他也为我的家竭力战斗。我呼求所有关注我们的家人和朋友,在这个时间与我一同站立,把王林带回来。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牧师,是一个好人!
我呼吁大家与我一同祷告和发声,恳求上帝帮助我们,并要求北海办案人员立刻释放剩余八人;也请您帮助我,把本信发给您认识的所有牧者、家人朋友们!
2025年夏季,我们家遇到严重逼迫,当时包括金牧在内的许多人都劝王林出国避开。2025年8月,王林已经到了香港,但却又从香港回来。他对我说:"我已经想清楚了,不论什么结果我要留下来,与弟兄姊妹一同站立!只是辛苦你和孩子了。"他告诉我,直到今天他也不后悔这个决定,我也不后悔嫁了这样一位老公,不后悔他做这个决定。
愿神垂听他和我们在墙内墙外的祷告,让他和他所爱的这七位肢体一同得自由。让我们一同呼喊,直至城墙倒塌。
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
易春金因劳资纠纷投诉举报人社局不作为
【民生观察2026年7月14日消息】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公民易春金,因工资和赔偿金被餐饮店老板拖欠,遂多次前往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但遭到人社局的推诿。为此,易春金对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经营者王鸿星、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投诉举报。
易春金,女,汉族,住吉安市阳明小区。此前在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工作,经营者为王鸿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购物中心商业L6层6067铺位。郭瑜系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23年12月18日,易春金入职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处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600元。
2026年5月,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关门倒闭后,至今没有发放易春金及全部员工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份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赔偿)金。
关于上述问题,易春金和工友多次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瑜投诉反映,但郭瑜不理不睬,充当违法犯罪企业的保护伞!为此,易春金进行了投诉举报。
举报请求:一,依法追究被郭瑜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二,依法对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责令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支付易春金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份的工资4万元,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万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3万元。缴纳易春金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
易春金电话:17779616522
易春金,女,汉族,住吉安市阳明小区。此前在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工作,经营者为王鸿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购物中心商业L6层6067铺位。郭瑜系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23年12月18日,易春金入职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处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600元。
2026年5月,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关门倒闭后,至今没有发放易春金及全部员工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份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赔偿)金。
关于上述问题,易春金和工友多次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瑜投诉反映,但郭瑜不理不睬,充当违法犯罪企业的保护伞!为此,易春金进行了投诉举报。
举报请求:一,依法追究被郭瑜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二,依法对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责令吉州区椰丛料理餐饮店支付易春金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份的工资4万元,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万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3万元。缴纳易春金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
易春金电话:17779616522
和许志永结婚申请到行政复议现场阅卷并听取意见
2026年6月2日,我针对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对我们结婚申请的不作为,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到6月10日,5个工作日的审查期限届满。7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这一天,我向复议办公室一次提交了五份程序性文件。
7月6日,去济南阅卷
7月6日一早,我和张磊律师从北京出发,前往位于济南的山东省政府复议办公室,基于法律规定的转送副本和被申请人答复的期限,要求阅卷和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前一天晚上,我焦虑得睡不着觉,心里预想着各种会出现的状况。即使法律上已经“视同受理”(而去年11月的通信权行政复议,三天就给了受理告知书和案号),我还是担心——没有告知书、没有案号,他们会不会装作我根本不存在。因为我太熟悉那种“被当成不存在”的处理方式了。为了一件本该依法顺理成章的结婚申请奔走一年多,却还在反复证明“我确实来过、我确实申请过、我确实存在”,真的是无奈到想笑。
各省监狱系统这几年,一直把服刑人员婚姻登记作为“亲情帮教”的政策成绩来宣传,我们的申请却被长期搁置、沉默拖延。放在这些报道旁边,显得很刺眼。于是,临行前一天,基于这一年真实的经历,我感触良多,画了几张手绘,为自己和志永打气。
上午9点56分,我们到了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山东省政府的行政复议业务现场接待点设在这里,归司法厅管辖。门卫让我们先给办案部门打电话,得有工作人员出来接,我们才能进大厅。律师打过去,对方说没有“李翘楚案件”,让我们打立案部门的电话问。我一看那个立案部门的号码,正是我6月11日打过的。我拨过去,把复议案件的经过又说了一遍,也提到6月11日打过一次——那次接电话的人问了我的EMS单号,说第二天回复,可等了一天没回,我才寄的查询函,查询函也没回音。我说,今天我们是依照规定,在被申请人答复期限届满后,到现场来要求阅卷、并申请当面听取意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她不知道6月11日是谁接的电话,让我们稍等,她跟领导汇报一下。五分钟后她回电话,让我们在大门口等,会有人来接。
这一等就是十五分钟。天太热,我身体有点撑不住,焦虑症也开始犯了,就蹲在了地上。门卫走过来跟我说:“你往边上挪一挪,门口来回过车,看不到你蹲这儿,会碰着你。”我心里想,我是来行使权利的,不是来耍赖碰瓷的,就往旁边挪了挪。
又蹲了五分钟,大概10点25分,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出来接我和律师进大厅。他穿一件绿白浅褐条纹的polo衫,没有佩戴工作证件。接待室里还坐着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穿白衣、戴口罩,也没有佩戴工作证件。两个人都没有主动介绍自己的身份,先核对了我和律师的证件。
“你们知道我们是复议办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
坐下后,我又把提交复议申请、提交过哪些文件,简单讲了一遍。那位男性工作人员说:“按照行政复议法第30条,5个工作日后,你要是没收到不予受理告知书,就视同受理。你这个案子也确实在审理当中,我就是承办人。你寄来的文件我们都收到了,我也都看了。”
律师问两位怎么称呼。男性工作人员说:“我们就是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律师又问:“那姓什么能说一下吗?部门里工作人员很多,我们案子后续问进度,该联系谁呢?”对方说:“行政复议决定书最后也不署具体承办人的名字,和法院判决书不一样。所以你们知道我们是复议办的工作人员,这就可以了。”
这一点我事后特意查过。《行政复议法》第45条要求出示工作证件的,是调查取证的场合;接待、阅卷、听取意见,法律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亮证或报名字。但它有一个很实际的后果:我失去了一个明确的联络对象。如果我这次离开,往后还是只能像从前那样打电话问进度——如同6月11日,接的人很客气,承诺也很明确,但事后不回复同样是事实。
跑到现场,才第一次拿到案号
我说明今天来,是为了阅卷和申请当面听取意见。承办人让我填一张阅卷信息表,上面要填案号、阅卷人姓名、阅卷时间,还告诉我,阅卷之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就被申请人的答复提交意见书。我说,我没收到受理通知,不知道案号。旁边的女性工作人员告诉了我案号:(2026)1364。我这才知道自己的案号。行政复议法把“便民、为民”写在原则里,本案6月10日就已视为受理,我打过电话、又寄了《查询函》,可一直没有回音——直到7月6日和律师顶着大太阳跑到济南现场,才第一次得知。案号是我往下每一步都要用到的最基本的信息,却要在近一个月后自己跑一趟才拿得到。
填完表,承办人拿出一份材料说:“其余的都是你提交的东西,这些是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
我问:“这个可以复制吗?”
他说:“你可以拍照。复议法规定的是可以复制,但我们这儿没有复印设备,你直接用手机拍吧。”
我一页一页拍了下来。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一共19页,其中13页是我自己提交给监狱管理局的文件,被当作证据材料附在里面。真正属于被申请人答复内容的,是一页纸、两段话。
接着,承办人说,我提交的那几份程序性申请他都收到了,也跟我说明:追加第三人、听证、咨询意见,这些都要经他们依法审核、结合案情之后才能决定。
当面听取意见
然后他说,按规定可以当面听取意见,问我是否还有材料里没写到、需要现场补充的。
我说,那我先把已经提出的申请和证据重申一下。我讲到听证申请,提到被申请人过程中的自相矛盾的具体事实。他打断了我,说:“这些你材料里都写了,我也都认真看过了。”还当场把我文件里的原话复述了一两句——他确实看过。我明白程序上的“听取意见”是听补充。可几个来回下来,我想当面强调的那些监狱管理局的事实行为,都被归进了“你材料里已经有了”。我口头讲了什么,现场也没让我核对记录。这些话会怎样被“依法记录在案”,我并不知道。
我被打断后,转到咨询意见的部分,说:我之所以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就是因为结婚申请卡在了部门之间的推诿里——监狱、监狱管理局把我往民政部门推,可民政部门明确规定服刑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才能登记,而服刑人员又出不来。绕来绕去,这个最基本的结婚权利就一直没法实现。它牵涉监狱法、婚姻登记条例好几部规定怎么衔接,所以我才申请咨询意见。
接下来律师讲了两点。
第一点,关于区别对待。我们已经提交了山东省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的大量案例——监狱系统这些年一直把协助服刑人员结婚当作亲情帮教的成绩来宣传,可具体到这件申请,一年多来无人处理、无人答复,声称不属于业务范畴。这既违背监狱系统一贯的行为模式,也违背人情常理,实质上剥夺了两人的结婚权利。对这一明显的区别对待,被申请人该怎么解释?例外对待的依据又是什么?
第二点,关于为什么申请听证。律师说,监狱管理局一再强调这不在职责范围;可我3月底去鲁南监狱问进度时,狱政科科长当面说的是——监狱去年就把申请上报了,一直没等到局里的回复,所以什么都做不了。而5月在监狱管理局现场,两位工作人员一边说去年收到了上报、已经“让北京相关部门”答复我,一边又说不属于职责范围。到了这次的书面答复里,对“到底有没有收到上报、之后怎么处理了”,却一个字都没提。这几方的说法互相对不上,光靠书面来回弄不清楚。只有通过听证,让鲁南监狱当面说明:申请到底有没有上报?如果上报了,管理局是怎么处理的?从这一连串反常的表现,加上申请一拖再拖这么久,是不是有理由怀疑——其实早已作出了一个“不允许”的处理,只是从来没有以书面形式告诉过当事人?这些,只有各方到庭、当面质证才弄得清。
承办人说,我和律师的意见,他都逐一记录了。
接着,承办人问了我两个问题。
“那到底是北京的哪个部门”
第一个,关于“北京相关部门”。他向我确认:“确实没有任何北京的相关部门跟你告知过吗?”
我说:“没有。而且他们(监狱管理局)从头到尾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北京的哪个部门、按哪个程序告知。”
他问:“他们没明确说是哪个部门?”
我说:“对。当时他们问我,我说没收到告知,他们就说‘这个有歧义,我们记录一下’——意思是他们确实落实了,但我说没有。他们还强调会跟进。可到现在,这个跟进的结果也没回复过我。我回去查了法规,我的结婚申请程序还都在山东省内,怎么会、通过哪条法规程序涉及到北京,我没查到。我也在等他们把这个说清楚。”
“亲自到场”这一步,我一个人真完不成
第二个问题,是问我向民政部门电话咨询的情况。他问得很细——当时我打电话是怎么问的、哪个民政局、民政局有没有明确说服刑人员必须到场。我说,我当时打电话就是问一下服刑人员结婚登记的基本流程,民政局怎么答复的,我在复议申请书里写得很清楚了。我也坦诚表示,那通电话我没有保存通话记录。
律师在旁边补充说,服刑人员登记要本人到场这一条,其实不用打电话问,婚姻登记条例里写得很清楚了。我也想起去年查过的婚姻登记条例和山东省的政策文件,就说,那我可以把民政部门的这些规定作为附件证据,一并提交给你们。
承办人又问:“婚姻登记条例又新修订了吧?”律师说:“修订之前和之后的条例,都规定了双方亲自到场。”
律师接着说:“至于怎么完成登记,提交的案例都列举得很清楚了,无非两条路:要么民政部门到监狱里办手续,那监狱得协调非服刑那一方到场;要么监狱协调服刑人员到民政部门去办。不管哪一条,都得监狱系统主动去协调、去做。这么多现成的案例都办成了,说明这事对他们来说办过很多回、也不难办——可偏偏就是办不成。”
承办人最后总结说:今天你和律师讲的,我都如实记录了;后续程序我们会依法进行;你提的那些程序申请,我们审核之后认为应当的,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告知;等收到处理决定,你们也有法定的救济渠道。
“你有抑郁症,要调整心态”
临了,他又特意叮嘱我一句,说进行程序要依法依规。我当场没有接话。心里想的是:依法依规这句话,好像不该只对我这个奔波了一年多、至今什么书面处理结果都没有的申请人一方说。
我们结束现场沟通大约11点。出门的路上,承办人还和我闲聊,问我现在有没有工作单位。我说没有,在家养病,身体不好,还有抑郁症。他说:“那你可得多注意。”我半开玩笑:“这事儿现在就是我最大的一个心结,要是能顺利办成,说不定我这病也能好得快点。”他说:“你看你有抑郁症,那你也得调整自己的心态。”我有点哭笑不得:“我还能怎么调整?我从头到尾唯一的要求,就是依法对待我们。这个要求,不高吧?”
“调整心态”这样的话,这几年我也在各种场合听过很多次,他们习惯把一个个违法的问题换成我个人的情绪问题,仿佛僵局的症结在我的感受而不是违法的行为。奔波一年多、要求始终停在“依法办理”底线的人,不需要被教育有怎样的“好心态”。
行政复议意见书:把当天的事,一条条固定下来
回到家,7月7日,我先把前一天现场查阅和陈述的经过整理成书面记录,又写了一份《行政复议意见书》。一是把当天的各项程序事项、双方的陈述,白纸黑字固定下来;二是对承办人当面问我的两件事,做了书面回应。关于“有没有北京相关部门告知过我”,我写明: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这一点需要查清,可以依法向被申请人核实——所谓“安排告知”,到底告知的是谁、用什么方式、有没有凭证。关于向民政部门电话咨询这件事,我说清楚了一点:服刑人员登记要本人到场,这是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里明文写着的,不需要靠我那通电话来证明。为此我还补交了民政部门相关规定的摘录,证明“亲自到场”这一步,我一个人、绕开监狱系统,是无论如何完不成的。
我还专门写了一段,说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6月初我提交复议申请时,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第11条里“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这一项。7月初复议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我便一并援引了其中的第30条——它把“不予答复、不履行”和“明确拒绝”这两种情形,做了更清楚的区分。我要再次讲明:我这个案子,属于前一种,是“不予答复、不履行”的未履行法定职责。监狱管理局应当书面处理并答复我,这个义务不是因为我寄了询问函才有的,而是“服刑人员申请结婚”这件事本身就该有的处理和交代。而我这一年提交的申请、留下的邮寄记录、现场沟通记录,也已经尽到了一个申请人在“不作为”案件里该尽的举证。
针对被申请人答复的质证意见
7月8日,我开始写针对监狱管理局答复的质证意见。它的书面答复只有一页,分两段。第一段,把服刑人员结婚申请归为“刑罚执行”事项,说他们对刑罚执行的监督指导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第二段又说,5月15日我和张磊律师到现场,他们已经当面告知了结婚申请的相关情况,已经履行了监督职责和答复义务。
如何做到了“同时成立”
我盯着这两段看了很久。一边说“这事不归行政复议管”,一边又说“已经履行了答复义务”——这两句话,我怎么看都摆不到一起去。如果承认自己有答复义务、也答复了,那“有没有依法履行”本就是复议该审的;可如果真不属于复议范围,又何必、又怎么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呢?这些法律上的关窍,我拿不太准,反复问了律师,才敢落笔写进质证意见。
谁会把“刑罚执行”当帮教成绩夸
关于“刑罚执行”这个归类。本案要审的,是监狱管理局对鲁南监狱已经上报的结婚登记协助事项,拒绝处理、不予答复。可协助办结婚登记,是刑罚执行吗?5月15日那天,两位工作人员一再让我去找民政局——这等于承认,这件事要由监狱系统之外的民政部门来参与。既然是刑罚执行的事,又怎么会把我往民政局推?何况我提交的那些山东省服刑人员结婚登记案例,每一个都是跨部门协作办成的,还被当作“亲情帮教业绩”“人性化执法”宣传——这些都是行政管理的说法,没有谁会把“刑罚执行”拿出来当帮教成绩夸。
把我们堵死在两头
而且,就我们这一个结婚申请,监狱系统前后给了两个互相排斥的拒绝理由:对结婚登记本身,监狱管理局说是“刑罚执行”、不可复议;可我3月底去鲁南监狱当面交材料时,狱政科科长又以“你是非服刑人员、监狱没权限审核”当场拒收,同样没有任何书面说明。这两个理由合在一起,效果只有一个——结婚登记这件必须我们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事,在两头都被堵死,这个最基本的权利无处主张。
落款,比现场晚了40天
“已经履行”这个说法。监狱管理局的现场答复和它提交的全部证据里,既没有一份处理文书,也没有任何“安排告知”的凭证。它提交的那份《现场答复有关情况》,落款是2026年6月25日——复议程序都启动了才补出来的,并不是5月15日当天的记录;全文只有寥寥数行,没写明所谓“答复”的任何具体内容,也没有双方签字。
同一份函,两个签收日期
还有一处对不上:答复书正文说4月27日收到我的询问函,后面的证据目录又写成4月25日收到,自己就先矛盾了。而实际的经过是——我最早寄的两份询问函都在4月18日就签收了;其中寄给办公室转局长的那份,一周后被以收件人拒收退回,我又重寄给局长本人;寄给狱政管理处的那份,通知退回的第二天,他们又急着把退件取回。一份自称与自己“业务范畴”无关的函,却被先签收、再退回、又取回,这样反复的处置,和“不归我管”的立场,实在难以自洽。
写在最后
7月9日,我寄出了这两份材料及附件。7月10日行政复议办公室确认签收。虽然我仍在抑郁和创伤状态里,但能够一边照顾自己一边有耐心的、极其认真的走着每一步程序,我很为自己骄傲。
也特别感恩我的代理律师们,上个月在监狱管理局现场沟通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我在现场第一次敢放心说话了。这几年的经历,伤害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东西——就是“我可以真实地说话,对方会如实听到,真相会保护我”这个信任。所以我害怕“说错话”、害怕“即使说了对的话也会被曲解”、害怕“越真诚越被坑”……但律师在场,我逐渐知道,有人可以当场为我做法律兜底,我说出口的话不会被换成另外的版本,我不会因为不知晓法条被困住,这也不再是被用来摧毁我的场景。我可以只做自己——我准备充足、真诚表达,我是一个在尽全力争取结婚权利的当事人。这些新的体验对我很重要。
7月6日,去济南阅卷
7月6日一早,我和张磊律师从北京出发,前往位于济南的山东省政府复议办公室,基于法律规定的转送副本和被申请人答复的期限,要求阅卷和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前一天晚上,我焦虑得睡不着觉,心里预想着各种会出现的状况。即使法律上已经“视同受理”(而去年11月的通信权行政复议,三天就给了受理告知书和案号),我还是担心——没有告知书、没有案号,他们会不会装作我根本不存在。因为我太熟悉那种“被当成不存在”的处理方式了。为了一件本该依法顺理成章的结婚申请奔走一年多,却还在反复证明“我确实来过、我确实申请过、我确实存在”,真的是无奈到想笑。
各省监狱系统这几年,一直把服刑人员婚姻登记作为“亲情帮教”的政策成绩来宣传,我们的申请却被长期搁置、沉默拖延。放在这些报道旁边,显得很刺眼。于是,临行前一天,基于这一年真实的经历,我感触良多,画了几张手绘,为自己和志永打气。
上午9点56分,我们到了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山东省政府的行政复议业务现场接待点设在这里,归司法厅管辖。门卫让我们先给办案部门打电话,得有工作人员出来接,我们才能进大厅。律师打过去,对方说没有“李翘楚案件”,让我们打立案部门的电话问。我一看那个立案部门的号码,正是我6月11日打过的。我拨过去,把复议案件的经过又说了一遍,也提到6月11日打过一次——那次接电话的人问了我的EMS单号,说第二天回复,可等了一天没回,我才寄的查询函,查询函也没回音。我说,今天我们是依照规定,在被申请人答复期限届满后,到现场来要求阅卷、并申请当面听取意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她不知道6月11日是谁接的电话,让我们稍等,她跟领导汇报一下。五分钟后她回电话,让我们在大门口等,会有人来接。
这一等就是十五分钟。天太热,我身体有点撑不住,焦虑症也开始犯了,就蹲在了地上。门卫走过来跟我说:“你往边上挪一挪,门口来回过车,看不到你蹲这儿,会碰着你。”我心里想,我是来行使权利的,不是来耍赖碰瓷的,就往旁边挪了挪。
又蹲了五分钟,大概10点25分,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出来接我和律师进大厅。他穿一件绿白浅褐条纹的polo衫,没有佩戴工作证件。接待室里还坐着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穿白衣、戴口罩,也没有佩戴工作证件。两个人都没有主动介绍自己的身份,先核对了我和律师的证件。
“你们知道我们是复议办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
坐下后,我又把提交复议申请、提交过哪些文件,简单讲了一遍。那位男性工作人员说:“按照行政复议法第30条,5个工作日后,你要是没收到不予受理告知书,就视同受理。你这个案子也确实在审理当中,我就是承办人。你寄来的文件我们都收到了,我也都看了。”
律师问两位怎么称呼。男性工作人员说:“我们就是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律师又问:“那姓什么能说一下吗?部门里工作人员很多,我们案子后续问进度,该联系谁呢?”对方说:“行政复议决定书最后也不署具体承办人的名字,和法院判决书不一样。所以你们知道我们是复议办的工作人员,这就可以了。”
这一点我事后特意查过。《行政复议法》第45条要求出示工作证件的,是调查取证的场合;接待、阅卷、听取意见,法律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亮证或报名字。但它有一个很实际的后果:我失去了一个明确的联络对象。如果我这次离开,往后还是只能像从前那样打电话问进度——如同6月11日,接的人很客气,承诺也很明确,但事后不回复同样是事实。
跑到现场,才第一次拿到案号
我说明今天来,是为了阅卷和申请当面听取意见。承办人让我填一张阅卷信息表,上面要填案号、阅卷人姓名、阅卷时间,还告诉我,阅卷之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就被申请人的答复提交意见书。我说,我没收到受理通知,不知道案号。旁边的女性工作人员告诉了我案号:(2026)1364。我这才知道自己的案号。行政复议法把“便民、为民”写在原则里,本案6月10日就已视为受理,我打过电话、又寄了《查询函》,可一直没有回音——直到7月6日和律师顶着大太阳跑到济南现场,才第一次得知。案号是我往下每一步都要用到的最基本的信息,却要在近一个月后自己跑一趟才拿得到。
填完表,承办人拿出一份材料说:“其余的都是你提交的东西,这些是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
我问:“这个可以复制吗?”
他说:“你可以拍照。复议法规定的是可以复制,但我们这儿没有复印设备,你直接用手机拍吧。”
我一页一页拍了下来。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一共19页,其中13页是我自己提交给监狱管理局的文件,被当作证据材料附在里面。真正属于被申请人答复内容的,是一页纸、两段话。
接着,承办人说,我提交的那几份程序性申请他都收到了,也跟我说明:追加第三人、听证、咨询意见,这些都要经他们依法审核、结合案情之后才能决定。
当面听取意见
然后他说,按规定可以当面听取意见,问我是否还有材料里没写到、需要现场补充的。
我说,那我先把已经提出的申请和证据重申一下。我讲到听证申请,提到被申请人过程中的自相矛盾的具体事实。他打断了我,说:“这些你材料里都写了,我也都认真看过了。”还当场把我文件里的原话复述了一两句——他确实看过。我明白程序上的“听取意见”是听补充。可几个来回下来,我想当面强调的那些监狱管理局的事实行为,都被归进了“你材料里已经有了”。我口头讲了什么,现场也没让我核对记录。这些话会怎样被“依法记录在案”,我并不知道。
我被打断后,转到咨询意见的部分,说:我之所以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就是因为结婚申请卡在了部门之间的推诿里——监狱、监狱管理局把我往民政部门推,可民政部门明确规定服刑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才能登记,而服刑人员又出不来。绕来绕去,这个最基本的结婚权利就一直没法实现。它牵涉监狱法、婚姻登记条例好几部规定怎么衔接,所以我才申请咨询意见。
接下来律师讲了两点。
第一点,关于区别对待。我们已经提交了山东省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的大量案例——监狱系统这些年一直把协助服刑人员结婚当作亲情帮教的成绩来宣传,可具体到这件申请,一年多来无人处理、无人答复,声称不属于业务范畴。这既违背监狱系统一贯的行为模式,也违背人情常理,实质上剥夺了两人的结婚权利。对这一明显的区别对待,被申请人该怎么解释?例外对待的依据又是什么?
第二点,关于为什么申请听证。律师说,监狱管理局一再强调这不在职责范围;可我3月底去鲁南监狱问进度时,狱政科科长当面说的是——监狱去年就把申请上报了,一直没等到局里的回复,所以什么都做不了。而5月在监狱管理局现场,两位工作人员一边说去年收到了上报、已经“让北京相关部门”答复我,一边又说不属于职责范围。到了这次的书面答复里,对“到底有没有收到上报、之后怎么处理了”,却一个字都没提。这几方的说法互相对不上,光靠书面来回弄不清楚。只有通过听证,让鲁南监狱当面说明:申请到底有没有上报?如果上报了,管理局是怎么处理的?从这一连串反常的表现,加上申请一拖再拖这么久,是不是有理由怀疑——其实早已作出了一个“不允许”的处理,只是从来没有以书面形式告诉过当事人?这些,只有各方到庭、当面质证才弄得清。
承办人说,我和律师的意见,他都逐一记录了。
接着,承办人问了我两个问题。
“那到底是北京的哪个部门”
第一个,关于“北京相关部门”。他向我确认:“确实没有任何北京的相关部门跟你告知过吗?”
我说:“没有。而且他们(监狱管理局)从头到尾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北京的哪个部门、按哪个程序告知。”
他问:“他们没明确说是哪个部门?”
我说:“对。当时他们问我,我说没收到告知,他们就说‘这个有歧义,我们记录一下’——意思是他们确实落实了,但我说没有。他们还强调会跟进。可到现在,这个跟进的结果也没回复过我。我回去查了法规,我的结婚申请程序还都在山东省内,怎么会、通过哪条法规程序涉及到北京,我没查到。我也在等他们把这个说清楚。”
“亲自到场”这一步,我一个人真完不成
第二个问题,是问我向民政部门电话咨询的情况。他问得很细——当时我打电话是怎么问的、哪个民政局、民政局有没有明确说服刑人员必须到场。我说,我当时打电话就是问一下服刑人员结婚登记的基本流程,民政局怎么答复的,我在复议申请书里写得很清楚了。我也坦诚表示,那通电话我没有保存通话记录。
律师在旁边补充说,服刑人员登记要本人到场这一条,其实不用打电话问,婚姻登记条例里写得很清楚了。我也想起去年查过的婚姻登记条例和山东省的政策文件,就说,那我可以把民政部门的这些规定作为附件证据,一并提交给你们。
承办人又问:“婚姻登记条例又新修订了吧?”律师说:“修订之前和之后的条例,都规定了双方亲自到场。”
律师接着说:“至于怎么完成登记,提交的案例都列举得很清楚了,无非两条路:要么民政部门到监狱里办手续,那监狱得协调非服刑那一方到场;要么监狱协调服刑人员到民政部门去办。不管哪一条,都得监狱系统主动去协调、去做。这么多现成的案例都办成了,说明这事对他们来说办过很多回、也不难办——可偏偏就是办不成。”
承办人最后总结说:今天你和律师讲的,我都如实记录了;后续程序我们会依法进行;你提的那些程序申请,我们审核之后认为应当的,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告知;等收到处理决定,你们也有法定的救济渠道。
“你有抑郁症,要调整心态”
临了,他又特意叮嘱我一句,说进行程序要依法依规。我当场没有接话。心里想的是:依法依规这句话,好像不该只对我这个奔波了一年多、至今什么书面处理结果都没有的申请人一方说。
我们结束现场沟通大约11点。出门的路上,承办人还和我闲聊,问我现在有没有工作单位。我说没有,在家养病,身体不好,还有抑郁症。他说:“那你可得多注意。”我半开玩笑:“这事儿现在就是我最大的一个心结,要是能顺利办成,说不定我这病也能好得快点。”他说:“你看你有抑郁症,那你也得调整自己的心态。”我有点哭笑不得:“我还能怎么调整?我从头到尾唯一的要求,就是依法对待我们。这个要求,不高吧?”
“调整心态”这样的话,这几年我也在各种场合听过很多次,他们习惯把一个个违法的问题换成我个人的情绪问题,仿佛僵局的症结在我的感受而不是违法的行为。奔波一年多、要求始终停在“依法办理”底线的人,不需要被教育有怎样的“好心态”。
行政复议意见书:把当天的事,一条条固定下来
回到家,7月7日,我先把前一天现场查阅和陈述的经过整理成书面记录,又写了一份《行政复议意见书》。一是把当天的各项程序事项、双方的陈述,白纸黑字固定下来;二是对承办人当面问我的两件事,做了书面回应。关于“有没有北京相关部门告知过我”,我写明: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这一点需要查清,可以依法向被申请人核实——所谓“安排告知”,到底告知的是谁、用什么方式、有没有凭证。关于向民政部门电话咨询这件事,我说清楚了一点:服刑人员登记要本人到场,这是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里明文写着的,不需要靠我那通电话来证明。为此我还补交了民政部门相关规定的摘录,证明“亲自到场”这一步,我一个人、绕开监狱系统,是无论如何完不成的。
我还专门写了一段,说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6月初我提交复议申请时,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第11条里“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这一项。7月初复议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我便一并援引了其中的第30条——它把“不予答复、不履行”和“明确拒绝”这两种情形,做了更清楚的区分。我要再次讲明:我这个案子,属于前一种,是“不予答复、不履行”的未履行法定职责。监狱管理局应当书面处理并答复我,这个义务不是因为我寄了询问函才有的,而是“服刑人员申请结婚”这件事本身就该有的处理和交代。而我这一年提交的申请、留下的邮寄记录、现场沟通记录,也已经尽到了一个申请人在“不作为”案件里该尽的举证。
针对被申请人答复的质证意见
7月8日,我开始写针对监狱管理局答复的质证意见。它的书面答复只有一页,分两段。第一段,把服刑人员结婚申请归为“刑罚执行”事项,说他们对刑罚执行的监督指导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第二段又说,5月15日我和张磊律师到现场,他们已经当面告知了结婚申请的相关情况,已经履行了监督职责和答复义务。
如何做到了“同时成立”
我盯着这两段看了很久。一边说“这事不归行政复议管”,一边又说“已经履行了答复义务”——这两句话,我怎么看都摆不到一起去。如果承认自己有答复义务、也答复了,那“有没有依法履行”本就是复议该审的;可如果真不属于复议范围,又何必、又怎么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呢?这些法律上的关窍,我拿不太准,反复问了律师,才敢落笔写进质证意见。
谁会把“刑罚执行”当帮教成绩夸
关于“刑罚执行”这个归类。本案要审的,是监狱管理局对鲁南监狱已经上报的结婚登记协助事项,拒绝处理、不予答复。可协助办结婚登记,是刑罚执行吗?5月15日那天,两位工作人员一再让我去找民政局——这等于承认,这件事要由监狱系统之外的民政部门来参与。既然是刑罚执行的事,又怎么会把我往民政局推?何况我提交的那些山东省服刑人员结婚登记案例,每一个都是跨部门协作办成的,还被当作“亲情帮教业绩”“人性化执法”宣传——这些都是行政管理的说法,没有谁会把“刑罚执行”拿出来当帮教成绩夸。
把我们堵死在两头
而且,就我们这一个结婚申请,监狱系统前后给了两个互相排斥的拒绝理由:对结婚登记本身,监狱管理局说是“刑罚执行”、不可复议;可我3月底去鲁南监狱当面交材料时,狱政科科长又以“你是非服刑人员、监狱没权限审核”当场拒收,同样没有任何书面说明。这两个理由合在一起,效果只有一个——结婚登记这件必须我们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事,在两头都被堵死,这个最基本的权利无处主张。
落款,比现场晚了40天
“已经履行”这个说法。监狱管理局的现场答复和它提交的全部证据里,既没有一份处理文书,也没有任何“安排告知”的凭证。它提交的那份《现场答复有关情况》,落款是2026年6月25日——复议程序都启动了才补出来的,并不是5月15日当天的记录;全文只有寥寥数行,没写明所谓“答复”的任何具体内容,也没有双方签字。
同一份函,两个签收日期
还有一处对不上:答复书正文说4月27日收到我的询问函,后面的证据目录又写成4月25日收到,自己就先矛盾了。而实际的经过是——我最早寄的两份询问函都在4月18日就签收了;其中寄给办公室转局长的那份,一周后被以收件人拒收退回,我又重寄给局长本人;寄给狱政管理处的那份,通知退回的第二天,他们又急着把退件取回。一份自称与自己“业务范畴”无关的函,却被先签收、再退回、又取回,这样反复的处置,和“不归我管”的立场,实在难以自洽。
写在最后
7月9日,我寄出了这两份材料及附件。7月10日行政复议办公室确认签收。虽然我仍在抑郁和创伤状态里,但能够一边照顾自己一边有耐心的、极其认真的走着每一步程序,我很为自己骄傲。
也特别感恩我的代理律师们,上个月在监狱管理局现场沟通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我在现场第一次敢放心说话了。这几年的经历,伤害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东西——就是“我可以真实地说话,对方会如实听到,真相会保护我”这个信任。所以我害怕“说错话”、害怕“即使说了对的话也会被曲解”、害怕“越真诚越被坑”……但律师在场,我逐渐知道,有人可以当场为我做法律兜底,我说出口的话不会被换成另外的版本,我不会因为不知晓法条被困住,这也不再是被用来摧毁我的场景。我可以只做自己——我准备充足、真诚表达,我是一个在尽全力争取结婚权利的当事人。这些新的体验对我很重要。
从“缺口”看中共极权的认知悖论
7月6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广西南宁横州市的六蓝水库受台风影响,坝体被撕开两处约50米宽的缺口,洪水裹挟泥沙倾泻而下,直冲下游村庄。根据中国官方通报,截至7月9日上午11时,六蓝水库溃口洪灾已造成26人死亡、7人失联。7月8日,央视报道广西六蓝水库险情时称,“大坝出现巨大缺口,洪流淹没下游村庄”。报道发布后,众多网民在评论区留言,质疑报道中对事件的表述。有网友评论称:“还说什么缺口,决堤就是决堤。”
官方为什么要执着于“缺口”这个说法,网上但凡有其他质疑说法都很快被当局迫不及待地辟谣说那是谣言?这座建于1958年的中型水库,当地曾争取水利部2023-2025年度项目3.8253亿元,对六蓝水库灌区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在事故发生前一年才完成标准化管理工程。官方当时称,工程消除了安全隐患,还建有智慧监控中心,可实时监测运行数据。2025年6月,六蓝水库整修工程全面竣工交付使用。也就是说,从使用3.8个亿改造完工,到如今出现“缺口”,刚刚好只有一年。
习近平时代,当局在公共灾难上的最大的功效就是对信息的控制。广西洪灾所有的报导里面包括自媒体的人,都很谨慎地用词。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网使用的是两个缺口,避免了有溃坝两个字,只要在报道当中用错了一个概念,那就随时被官方以造谣罪名进行处置。
这十多年来,人们一次又一次看到中共对天灾人祸花样百出的描述——桥梁不是坍塌,而是“局部垮塌”;爆炸不是爆炸,而是“发生燃烧”;失业不是失业,而是“灵活就业”;经济衰退不是衰退,而是“承压运行”;房地产危机不是危机,而是“深度调整”,这已经是习近平时代对语言进行控制的标配政治机制。
现代学者通常认为,极权国家最大的特点,是控制信息。但现代极权国家与二十世纪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已经不仅仅控制信息,而是在持续改造整个信息生态。过去的信息控制,更像一道过滤器,矛盾仍然存在,只是不允许公众知道。今天的信息控制,则更像一个制造认知系统,它不仅决定公众看到什么,也决定官员能够看到什么;不仅影响社会认知,也影响国家自己的认知。
很多人理解的信息控制,仍然停留在“宣传“的层面,认为宣传只是为了欺骗民众,维持政权合法性。但这其实只是现代极权政治最表层的功能。习近平的新时代极权,语言已经不再只是描述现实,而开始取代现实。
当“决堤“变成“缺口“,变化的不只是一个词汇,而是一整套体系。因为“决堤“意味着工程失效、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而“缺口“则更像一次自然形成的局部损伤,它降低了事件的严重程度,也模糊了责任主体。于是,民众看到的不是事实,而是经过政治加工后的事实。
这种加工并不会止于公众。过去,人们习惯认为极权体制中宣传部门制造叙事,真正掌握真实情况的是决策层。但现代高度集权体制的发展,却逐渐打破了这种分工。当所有信息都必须经过政治安全的筛选之后,每一级官员都开始主动过滤信息,每一个部门都倾向于报告“政治上正确“而非“事实上的正确“的内容。
于是,便出现了信息不再只是对社会失真,而是开始对国家自身失真。每一级官员都知道,什么样的报告更容易得到上级认可,什么样的数据可能影响自己的仕途,什么样的措辞会引来问责。因此,风险被不断淡化,矛盾被不断修饰,危机被不断延后。由此出现真实的信息越来越难向上传递,而符合政治需要的信息越来越容易一路畅通。
这正是现代极权最深刻的变化,它已经不仅仅制造社会的信息茧房,而是在国家机器内部,也制造出一个巨大的信息茧房。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只是修改了一点措辞,但所有人的修改叠加起来,就构成了一套完全脱离现实的认知系统。
英国管理学家约翰·阿代尔对信息机制曾剖析说,组织最大的危险,并不是没有信息,而是组织内部形成了只允许一种信息存在的机制。当一种制度不断奖励好消息、惩罚坏消息时,最终消失的不是问题,而是报告问题的人。
现代极权国家恰恰不断强化这种机制,其最高目标是维护权力的绝对安全,所以所有信息都必须首先经过政治标准的检验,信息首先不是事实而是态度,不是准确而是安全,不是是否真实而是是否符合政治需要。所以各级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报喜不报忧,基层越来越不敢报告风险,专家越来越谨慎表达专业判断,媒体越来越习惯使用政治安全的语言。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在维护稳定,最终,没有人真正维护了稳定。
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中国社会出现越来越多荒谬场景的原因。经济持续下行,统计数据依然保持增长;青年失业率过高,于是干脆暂停公布数据;地方债务不断累积,却始终强调风险总体可控;洪水冲毁了堤坝,却首先计较该使用“缺口“还是“决堤“。对于每一个具体事件而言,这些都只是语言的掩饰,但对于整个国家而言,这些共同构成了认知能力的持续退化。
认知能力,是现代国家最容易被忽视的能力。所谓认知能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是首先能够发现问题、承认问题的能力。只有能够面对现实,才可能改变现实,只有能够接受坏消息,才可能避免更大的灾难。现代国家的一切治理能力,都建立在认知能力之上
而现代极权最大的悖论就在这里。极权国家建立起越来越高效的信息控制体系,本意是提高治理能力,维护政治安全;但随着控制不断加强,它首先摧毁的,却恰恰是国家自身获取真实信息的能力。于是,国家越来越强大,认知却越来越脆弱。这种脆弱,是因为现实数据已经服从政治,对社会矛盾的处理必须首先符合政治需要,才能进入决策体系。
于是,中共的社会控制出现了对其来说最大的悖论,它为了消除不确定性而控制信息,为了维护安全而统一语言,为了提高治理效率而集中权力,然而,当所有信息都必须首先符合政治需要时,它最终削弱的,却正是国家认识现实的能力。
现代极权最大的悲剧,正在这里。它并不是故意让自己失明,恰恰相反,它投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资源,希望比任何时代都更了解社会,遍布全国的摄像头,大数据平台,网格化管理,实名制度,手机定位,互联网审查,舆情分析,人工智能……从技术角度看,没有任何一个时代,比今天拥有更强大的信息收集能力。
但中共强大的信息收集能力,并不会自动变成对中国的真实认知,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监控技术,却依然不知道中国社会真实发生了什么。摄像头能够记录洪水,却不能告诉决策者,大坝为什么会决堤,大数据能够统计失业人口,却连失业率都不能如实公布。于是,一个看似信息爆炸的时代,反而成为中共国家认知不断萎缩的时代。
而这种认知能力的萎缩,又会反过来推动中共进一步强化控制社会。因为当决策不断失误之后,极权不会反思是不是信息出了问题,而会认为是控制还不够彻底,是执行还不够严格,是舆论还不够统一。因而失败成为加强控制的理由,控制又进一步削弱认知,认知的削弱又制造新的失败,新的失败又要求新的控制。一个不断自我强化的循环由此形成。
在这个循环里面,极权并不是因为认知准确而扩大,而是因为认知失败而扩大,越需要依靠更强的控制去维持稳定。于是,极权最终陷入自我制造的困境,它试图消灭不确定性,最后却失去了认知现实的能力。
六蓝水库的“缺口”,凸显的是中共国家认知能力的制度性溃坝。这正是现代极权区别于传统专制的地方,也是它最深刻的制度困境。
官方为什么要执着于“缺口”这个说法,网上但凡有其他质疑说法都很快被当局迫不及待地辟谣说那是谣言?这座建于1958年的中型水库,当地曾争取水利部2023-2025年度项目3.8253亿元,对六蓝水库灌区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在事故发生前一年才完成标准化管理工程。官方当时称,工程消除了安全隐患,还建有智慧监控中心,可实时监测运行数据。2025年6月,六蓝水库整修工程全面竣工交付使用。也就是说,从使用3.8个亿改造完工,到如今出现“缺口”,刚刚好只有一年。
习近平时代,当局在公共灾难上的最大的功效就是对信息的控制。广西洪灾所有的报导里面包括自媒体的人,都很谨慎地用词。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网使用的是两个缺口,避免了有溃坝两个字,只要在报道当中用错了一个概念,那就随时被官方以造谣罪名进行处置。
这十多年来,人们一次又一次看到中共对天灾人祸花样百出的描述——桥梁不是坍塌,而是“局部垮塌”;爆炸不是爆炸,而是“发生燃烧”;失业不是失业,而是“灵活就业”;经济衰退不是衰退,而是“承压运行”;房地产危机不是危机,而是“深度调整”,这已经是习近平时代对语言进行控制的标配政治机制。
现代学者通常认为,极权国家最大的特点,是控制信息。但现代极权国家与二十世纪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已经不仅仅控制信息,而是在持续改造整个信息生态。过去的信息控制,更像一道过滤器,矛盾仍然存在,只是不允许公众知道。今天的信息控制,则更像一个制造认知系统,它不仅决定公众看到什么,也决定官员能够看到什么;不仅影响社会认知,也影响国家自己的认知。
很多人理解的信息控制,仍然停留在“宣传“的层面,认为宣传只是为了欺骗民众,维持政权合法性。但这其实只是现代极权政治最表层的功能。习近平的新时代极权,语言已经不再只是描述现实,而开始取代现实。
当“决堤“变成“缺口“,变化的不只是一个词汇,而是一整套体系。因为“决堤“意味着工程失效、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而“缺口“则更像一次自然形成的局部损伤,它降低了事件的严重程度,也模糊了责任主体。于是,民众看到的不是事实,而是经过政治加工后的事实。
这种加工并不会止于公众。过去,人们习惯认为极权体制中宣传部门制造叙事,真正掌握真实情况的是决策层。但现代高度集权体制的发展,却逐渐打破了这种分工。当所有信息都必须经过政治安全的筛选之后,每一级官员都开始主动过滤信息,每一个部门都倾向于报告“政治上正确“而非“事实上的正确“的内容。
于是,便出现了信息不再只是对社会失真,而是开始对国家自身失真。每一级官员都知道,什么样的报告更容易得到上级认可,什么样的数据可能影响自己的仕途,什么样的措辞会引来问责。因此,风险被不断淡化,矛盾被不断修饰,危机被不断延后。由此出现真实的信息越来越难向上传递,而符合政治需要的信息越来越容易一路畅通。
这正是现代极权最深刻的变化,它已经不仅仅制造社会的信息茧房,而是在国家机器内部,也制造出一个巨大的信息茧房。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只是修改了一点措辞,但所有人的修改叠加起来,就构成了一套完全脱离现实的认知系统。
英国管理学家约翰·阿代尔对信息机制曾剖析说,组织最大的危险,并不是没有信息,而是组织内部形成了只允许一种信息存在的机制。当一种制度不断奖励好消息、惩罚坏消息时,最终消失的不是问题,而是报告问题的人。
现代极权国家恰恰不断强化这种机制,其最高目标是维护权力的绝对安全,所以所有信息都必须首先经过政治标准的检验,信息首先不是事实而是态度,不是准确而是安全,不是是否真实而是是否符合政治需要。所以各级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报喜不报忧,基层越来越不敢报告风险,专家越来越谨慎表达专业判断,媒体越来越习惯使用政治安全的语言。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在维护稳定,最终,没有人真正维护了稳定。
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中国社会出现越来越多荒谬场景的原因。经济持续下行,统计数据依然保持增长;青年失业率过高,于是干脆暂停公布数据;地方债务不断累积,却始终强调风险总体可控;洪水冲毁了堤坝,却首先计较该使用“缺口“还是“决堤“。对于每一个具体事件而言,这些都只是语言的掩饰,但对于整个国家而言,这些共同构成了认知能力的持续退化。
认知能力,是现代国家最容易被忽视的能力。所谓认知能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是首先能够发现问题、承认问题的能力。只有能够面对现实,才可能改变现实,只有能够接受坏消息,才可能避免更大的灾难。现代国家的一切治理能力,都建立在认知能力之上
而现代极权最大的悖论就在这里。极权国家建立起越来越高效的信息控制体系,本意是提高治理能力,维护政治安全;但随着控制不断加强,它首先摧毁的,却恰恰是国家自身获取真实信息的能力。于是,国家越来越强大,认知却越来越脆弱。这种脆弱,是因为现实数据已经服从政治,对社会矛盾的处理必须首先符合政治需要,才能进入决策体系。
于是,中共的社会控制出现了对其来说最大的悖论,它为了消除不确定性而控制信息,为了维护安全而统一语言,为了提高治理效率而集中权力,然而,当所有信息都必须首先符合政治需要时,它最终削弱的,却正是国家认识现实的能力。
现代极权最大的悲剧,正在这里。它并不是故意让自己失明,恰恰相反,它投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资源,希望比任何时代都更了解社会,遍布全国的摄像头,大数据平台,网格化管理,实名制度,手机定位,互联网审查,舆情分析,人工智能……从技术角度看,没有任何一个时代,比今天拥有更强大的信息收集能力。
但中共强大的信息收集能力,并不会自动变成对中国的真实认知,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监控技术,却依然不知道中国社会真实发生了什么。摄像头能够记录洪水,却不能告诉决策者,大坝为什么会决堤,大数据能够统计失业人口,却连失业率都不能如实公布。于是,一个看似信息爆炸的时代,反而成为中共国家认知不断萎缩的时代。
而这种认知能力的萎缩,又会反过来推动中共进一步强化控制社会。因为当决策不断失误之后,极权不会反思是不是信息出了问题,而会认为是控制还不够彻底,是执行还不够严格,是舆论还不够统一。因而失败成为加强控制的理由,控制又进一步削弱认知,认知的削弱又制造新的失败,新的失败又要求新的控制。一个不断自我强化的循环由此形成。
在这个循环里面,极权并不是因为认知准确而扩大,而是因为认知失败而扩大,越需要依靠更强的控制去维持稳定。于是,极权最终陷入自我制造的困境,它试图消灭不确定性,最后却失去了认知现实的能力。
六蓝水库的“缺口”,凸显的是中共国家认知能力的制度性溃坝。这正是现代极权区别于传统专制的地方,也是它最深刻的制度困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部分访民维稳业绩汇报 第四期
第四期 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30日
- 6月15日,四川广安市访民向阳,向广安中级法院提起延期审理申请。6月15日,成都温江区访民陈云飞,就6.14日在绵阳市江油看守所被警察(包括特警)殴打,在成都犀浦珠江路派出所报警,同时也打0816110投诉。
- 6月16日,成都市锦江区访民李廷惠,到成都市中级法院上访。
- 6月17日,成都温江区访民陈云飞收到广元监狱投诉答覆。
- 6月17日,成都金牛区访民李阳收到成都市中院的合议庭、书记员组成通知书。
- 6月17日,成都温江区访民陈云飞,因6.15日投诉无果,继续投诉绵阳江油警方。
- 6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访民陈兴志武侯区信访局上访。
- 6月17日,四川眉山访民谢学梅,给国家信访局投递信访材料。但查询不到有关信息。
- 6月18日,成都温江区访民陈云飞,就广元监狱信访答服,到省监狱管理局继续上访。
- 6月18日,四川旺苍县访民李华,给信访材料,已转由省高院受理。
- 6月18日,四川眉山访民吴朝晖,交到中央巡视组的材料,已转到高院受理。
- 6月18日,四川省南部访民邱大云收到南部公安局信访不予受理的告知书,及南部县铁佛塘镇政府信访受理告知书。
- 6月20日,四川宜宾访民周兰在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9号建国门派出所办理完业务走出大门时,遭到事先蹲守在现场的6至7名不明身份人员围堵,对方采取暴力拖拽、肢体压制手段,强行将周兰挟持截访。6.21日被带回户籍地。
- 6月22日,四川广安访民向阳,给广安中院致电,要求法院合法维护她的合法权益。法院没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 6月22日,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访民文建英行政覆议不予受理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十四法院开庭审理。
- 6月22日,雅安名山区访民杨永莲到名山区法院上访。法院工作人员跟她做了接访笔录。
- 6月22日,成都温江区访民陈云飞,因被绵阳江油警方二次投诉无果,他到绵阳第三次打110投诉。督察终于电话问讯情况,并说前二次投诉都没有收到。
- 6月22日,成都锦江区访民李廷惠,到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上访。
- 6月22日,成都成华区访民杨学英,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法院信访处要原件,给法官打电话不接电话。
- 6月22日,成都金牛访民黄晓敏,向二十届第七轮巡视工作组,提交了16年前的“链子门”维权材料.
- 6月22日,四川西昌张桂花到北京上访被地方政府控制截访。
- 6月23日,成都武侯区晋阳街道陈仁秀抵达北京,在国家信访局登记上访。
- 6月23日,成都青羊区金沙街道刘存钦,进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
- 6月23日,成都武侯区陈兴志抵达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
- 6月23日,成都青白江区访民王于英,进京上访。她刚到北京西站被地方政府截访(非法绑架)。
- 6月23日,成都金牛区访民李阳因不服成都市金牛区法院(2025)川0106初270号行政判决上诉一案,他为让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征集旁听群众。
- 6月23日,四川雅安名山访民杨永莲,向名山法院提交了书面听证材料。
- 6月24日,成都金牛区访民黄晓敏,在锦江法院服务中心,就控告科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履行承诺责任,恐吓威胁当事人,充当与律师职责不相符的行为,给他造成健康伤害、名誉侵犯和蒙受服刑的部分责任,与锦江法院法官进行第一次接冾面谈。经过互动对赢得一审提供相应的证据村料,还有可能应该规避的意外可能进行了完善!
- 6月24日,成都锦江区访民李廷惠,到锦江区信访接待中心上访。
- 6月24日,成都访民卢思位律师起诉成都市政府、四川省政府遭法院拒绝立案,他邮寄立案被退回。6月24日,到现场立案遭拒绝,被告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卢思位随后到信访中心,就不予立案及违法安检提出投诉,要求尽快处理。
- 6月24日,四川广安邻水访民熊利,向省委第六巡视组提交了控告省政法委、省高院的有关材料。
- 6月25日,四川宜宾被精神病访民诉国家卫健委不作为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 6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访民陈兴志进京,旁听被精神病访民周訫玲的行政不作为诉讼案。
- 6月25日,四川德阳绵竹汉旺访民朱永双,向有关部门投诉,他进京上访遭北京太平桥派出所截访一事。
- 6月26日,雅安名山区访民杨永莲,收到雅安市公安局刑事覆核延期通知书。
- 6月26日,四川老兵维权代表贾伦等进京上访,在东郊民巷派出所遭到强行驱赶与暴力对待。
- 6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访民陈兴志在国家信访局上访。
- 6月28日,成都市访民潘霞国家信访局上访。
- 6月28日,成都青羊区访民刘存钦国家信访局上访。
- 6月29,成都市武侯区访民熊克金到省信访局上访。
- 6月30日,四川宋朴、李阳、周杰、彭清兰、兰天琼、等八位访民向广安中级法院申请旁听监督向阳诉讼案。
- 6月30日,四川眉山访民谢学梅电话北京12345,投诉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派出所016372民警截访,并要把她交四川驻京办。
- 6月1日,四川省南部访民邱大云收到南部公安局信访受理告知书。
- 6月9日,四川德阳绵竹汉旺访民朱永双,进京上访遭北京太平桥派出所截访。随后交当地截访人员送回家中。
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
张进宝因校园霸凌致残被强送精神病院生死不明
【民生观察2026年7月13日消息】时年10岁的重庆女孩张进宝因遭校园霸凌致终生残疾,其母张翠英为女维权至今无果,期间反而遭到多次打压。2024年张进宝被学校、政府及警方联合强行从家中抬走,送进丰都县精神病院,与外界失联至今生死不明。张翠英呼吁强烈要求丰都县公安局,立即释放被害人张进宝进行治疗还其人权公道。
公民张翠英住重庆丰都县三合街道新建3组61号,女儿叫张进宝,此前在重庆丰都县三合街道新建完全小学上三年级。
2013 年3月13日,张进宝在教室内突然遭到同班男同学代云飞冲上来拳打脚踢。
遭同学霸凌后,张进宝在学校就出现发高烧、拉血、尿血等症状张进宝向班主任冉某发反映情况后,并没有引起老师乃至学校的重视,处理、更没有被及时送医救治。相反,张进宝被老师警告:回家不准告诉家长。
在痛苦中熬到放学,张进宝强忍着身体的疼痛,慢步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持续发高烧。
次日早上,张进宝病情持续加重,已经无法起床上学,更吃不了早餐。
下午5点,张翠英扶女儿张进宝上厕所时,赫然发现床单上有好多血,张进宝在厕所里,又拉了好多血尿了好多血。
在张翠英的追问下,张进宝才向母亲道出了在学校被同学殴打后拉血拉尿,还被班主任警告“回家不准告诉家长”的实情。
3月15日,张翠英一大早就急匆匆赶到学校,向班主任和校长反映女儿被同学暴力踢打致高烧不止,大量拉血尿血的情况。
在铁的事实面前,施暴者代云飞亦亲口承认踢打了张进宝的事实。事实上,代云飞殴打张进宝的事情,之前就发生过多次。
张翠英亦多次找班主任和校长反映过情况,但班主任均以“孩子打耍没事的”为由,将事件推衍了过去。
3月16日,张进宝经丰都县人民医院B超、CT检查后得出诊断结论:左肾、脾挫裂伤。
张翠英认为,医院的诊断结果,证明了其女儿拉血尿血的原因,系被代云飞实施殴打的行为所致。
此后的时间里,张进宝辗转到丰都县人民医院、重庆军医大新桥医院、重庆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但因治疗费及其他复杂的综合原因,每家医疗机构治疗不长时间后,就被强制出院,或被驱离医院。
2014年1月15日,张进宝在重庆儿童医院泌尿外科做肾膀胱镜手术后,导致双眼缺血性视神经损伤萎缩,双眼视力下降到0.1终身无法治愈,大脑缺血严重失去记忆,所有器官功能缺血严重损伤。
因病情带来的后遗症及并发症,亦愈加明显。
张进宝的病情,累计多家医院的诊断显示为:左肾、脾挫裂伤,慢性小球肾炎,慢性重症肺炎,慢性心功能不齐,1型心功能衰竭,双眼缺血性视神经损伤萎缩,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到0.1终身无法治愈,精神分裂症,创伤后应急障碍,肾破裂后肾小血管漏血、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全身无力冰冷麻木胀痛难忍,所有功能性严重下降障碍,长期反复发作尿血、发高烧、尿路感染等等......
张进宝彻底成为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废人。
张翠英将这一切所产生的结果,归结为学校严重失职不履职,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无法接受正规治疗造成的严重后果。
2014年1月19日,新建完全小学校长无情的拒绝支付医药费停止对张进宝治疗至今。
2016年3月22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进宝病没有治好达不到出院标准。
因信访举报为女维权,张翠英先后两次被送进看守所羁押了二个多月。
在关押期间,她曾多次遭多名同监人员毒打,受尽百般折磨,被打断四根肋骨,三根腰椎被打骨折,被戴着沉重的脚镣手铐20余天,不准上厕所大小便拉在裤子里......
张翠英说,她之所以能活着出来,是因为有关人员称,“让张翠英死在家里,决不能让张翠英死在看守所”。
2017年10月1日国庆节那天,正在北京的张翠英,遭到暴力截访。
她被戴上脚手铐,被十多名相关人员毒打到口吐白沫昏死过去。被截回地方后,张翠英又被关押进一间她所谓的“黑监狱”里,在严密看守中度过了二十多天暗无天日的岁月,多次被殴打折磨昏死过去。
2018年6月,张进宝被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
2019年3月22日,张进宝被校长组织政府、公安局强制抬出医院,扔回家任由病情恶化。数年来其一直躺在床上,由母亲张翠英及姨妈张翠珍轮流照顾生活。
2024年11月22日上午9点多,校长组织30多名干部警察破门入户打砸抢劫,将姨妈张翠珍打晕抢走手机,将等待十多年换肾生命垂危的张进宝,强制抬上无车牌号码救护车,送进丰都县精神病医院。
11月30是晚上11点,正为女儿的下落及安全忧心不已的张翠英,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有关人员在电话里对张翠英说,“你是要女儿张进宝还是要钱?你要求给张进宝换肾的要求太高太过分了,请好自为之……”
张翠英称,张进宝进医院后被系统性改名换姓非法拘禁,切断与外界联系至今已有20个月,不知生死。
张翠英表示,丰都县公安局还捏造事实虚构主体,说张进宝是张翠英哥张仕银死亡20多年妻子杨丽的亲生女儿。
杨丽已经死亡20多年,有死亡证明佐证,张进宝是杨丽和张仕银的外甥女有证明佐证,证明杨丽是张进宝的舅妈,张翠英是张进宝的亲生母亲有证明佐证,张翠英与张进宝系母女关系有证明佐证。
因为女儿的病,因为长期奔波为女儿讨说法,张翠英早已倾家荡产、一贫如洗,债台高筑。
十年来,张翠英母女和姐姐张翠珍三口人,挤在一间20平米左右的“救济屋”里互相偎依着取暖,苟且卑微地生活着。但这唯一的安身立命之处,也即将面临着失去。
2024年12月21日,张翠英接到社区居委会通知,让她们搬离居住房,社区将依法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追缴2013年至今的房屋占用费及水电费且强制执行。
收到这纸“限期搬离强制追缴费用”的《通知》后,张翠英随即到重庆市民政局反映情况时,一个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拿着一份《汇报材料》念给她听:每年补助张翠英7500元钱,分一套80平方的房子给张翠英住着,每月补助张翠英500块钱……
张翠英看到,这份涉嫌严重造假的《汇报材料》,上面盖着丰都县民政局的大红章。
张翠英要求市民政局给予复印一份,遭拒。理由是:这是绝密文件。
张翠英电话:19923906878
公民张翠英住重庆丰都县三合街道新建3组61号,女儿叫张进宝,此前在重庆丰都县三合街道新建完全小学上三年级。
2013 年3月13日,张进宝在教室内突然遭到同班男同学代云飞冲上来拳打脚踢。
遭同学霸凌后,张进宝在学校就出现发高烧、拉血、尿血等症状张进宝向班主任冉某发反映情况后,并没有引起老师乃至学校的重视,处理、更没有被及时送医救治。相反,张进宝被老师警告:回家不准告诉家长。
在痛苦中熬到放学,张进宝强忍着身体的疼痛,慢步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持续发高烧。
次日早上,张进宝病情持续加重,已经无法起床上学,更吃不了早餐。
下午5点,张翠英扶女儿张进宝上厕所时,赫然发现床单上有好多血,张进宝在厕所里,又拉了好多血尿了好多血。
在张翠英的追问下,张进宝才向母亲道出了在学校被同学殴打后拉血拉尿,还被班主任警告“回家不准告诉家长”的实情。
3月15日,张翠英一大早就急匆匆赶到学校,向班主任和校长反映女儿被同学暴力踢打致高烧不止,大量拉血尿血的情况。
在铁的事实面前,施暴者代云飞亦亲口承认踢打了张进宝的事实。事实上,代云飞殴打张进宝的事情,之前就发生过多次。
张翠英亦多次找班主任和校长反映过情况,但班主任均以“孩子打耍没事的”为由,将事件推衍了过去。
3月16日,张进宝经丰都县人民医院B超、CT检查后得出诊断结论:左肾、脾挫裂伤。
张翠英认为,医院的诊断结果,证明了其女儿拉血尿血的原因,系被代云飞实施殴打的行为所致。
此后的时间里,张进宝辗转到丰都县人民医院、重庆军医大新桥医院、重庆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但因治疗费及其他复杂的综合原因,每家医疗机构治疗不长时间后,就被强制出院,或被驱离医院。
2014年1月15日,张进宝在重庆儿童医院泌尿外科做肾膀胱镜手术后,导致双眼缺血性视神经损伤萎缩,双眼视力下降到0.1终身无法治愈,大脑缺血严重失去记忆,所有器官功能缺血严重损伤。
因病情带来的后遗症及并发症,亦愈加明显。
张进宝的病情,累计多家医院的诊断显示为:左肾、脾挫裂伤,慢性小球肾炎,慢性重症肺炎,慢性心功能不齐,1型心功能衰竭,双眼缺血性视神经损伤萎缩,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到0.1终身无法治愈,精神分裂症,创伤后应急障碍,肾破裂后肾小血管漏血、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全身无力冰冷麻木胀痛难忍,所有功能性严重下降障碍,长期反复发作尿血、发高烧、尿路感染等等......
张进宝彻底成为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废人。
张翠英将这一切所产生的结果,归结为学校严重失职不履职,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无法接受正规治疗造成的严重后果。
2014年1月19日,新建完全小学校长无情的拒绝支付医药费停止对张进宝治疗至今。
2016年3月22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进宝病没有治好达不到出院标准。
因信访举报为女维权,张翠英先后两次被送进看守所羁押了二个多月。
在关押期间,她曾多次遭多名同监人员毒打,受尽百般折磨,被打断四根肋骨,三根腰椎被打骨折,被戴着沉重的脚镣手铐20余天,不准上厕所大小便拉在裤子里......
张翠英说,她之所以能活着出来,是因为有关人员称,“让张翠英死在家里,决不能让张翠英死在看守所”。
2017年10月1日国庆节那天,正在北京的张翠英,遭到暴力截访。
她被戴上脚手铐,被十多名相关人员毒打到口吐白沫昏死过去。被截回地方后,张翠英又被关押进一间她所谓的“黑监狱”里,在严密看守中度过了二十多天暗无天日的岁月,多次被殴打折磨昏死过去。
2018年6月,张进宝被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
2019年3月22日,张进宝被校长组织政府、公安局强制抬出医院,扔回家任由病情恶化。数年来其一直躺在床上,由母亲张翠英及姨妈张翠珍轮流照顾生活。
2024年11月22日上午9点多,校长组织30多名干部警察破门入户打砸抢劫,将姨妈张翠珍打晕抢走手机,将等待十多年换肾生命垂危的张进宝,强制抬上无车牌号码救护车,送进丰都县精神病医院。
11月30是晚上11点,正为女儿的下落及安全忧心不已的张翠英,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有关人员在电话里对张翠英说,“你是要女儿张进宝还是要钱?你要求给张进宝换肾的要求太高太过分了,请好自为之……”
张翠英称,张进宝进医院后被系统性改名换姓非法拘禁,切断与外界联系至今已有20个月,不知生死。
张翠英表示,丰都县公安局还捏造事实虚构主体,说张进宝是张翠英哥张仕银死亡20多年妻子杨丽的亲生女儿。
杨丽已经死亡20多年,有死亡证明佐证,张进宝是杨丽和张仕银的外甥女有证明佐证,证明杨丽是张进宝的舅妈,张翠英是张进宝的亲生母亲有证明佐证,张翠英与张进宝系母女关系有证明佐证。
因为女儿的病,因为长期奔波为女儿讨说法,张翠英早已倾家荡产、一贫如洗,债台高筑。
十年来,张翠英母女和姐姐张翠珍三口人,挤在一间20平米左右的“救济屋”里互相偎依着取暖,苟且卑微地生活着。但这唯一的安身立命之处,也即将面临着失去。
2024年12月21日,张翠英接到社区居委会通知,让她们搬离居住房,社区将依法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追缴2013年至今的房屋占用费及水电费且强制执行。
收到这纸“限期搬离强制追缴费用”的《通知》后,张翠英随即到重庆市民政局反映情况时,一个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拿着一份《汇报材料》念给她听:每年补助张翠英7500元钱,分一套80平方的房子给张翠英住着,每月补助张翠英500块钱……
张翠英看到,这份涉嫌严重造假的《汇报材料》,上面盖着丰都县民政局的大红章。
张翠英要求市民政局给予复印一份,遭拒。理由是:这是绝密文件。
张翠英电话:1992390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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