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6年7月22日消息】2026年7月21日,家住无锡市惠山区长乐苑的85岁老人朱丙泉收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的《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见附件),告知老人“你反映:1、违法拆迁问题,被黑社会人员绑架、殴打等方式胁迫签订拆迁协议,开发商打断你5根肋骨,公安机关不依法查处;2、因维权被惠山开发区派出所指使人员跟踪、软禁,派出所滥用职权,侵犯你合法权益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已转送开发区派出所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查询(联系)方式:15895338607”。
据了解,朱丙泉原住宅位于惠山区长安街道张村村小利市,自2010年开始拆迁,村书记胡明旭(已判刑)雇用50多名黑社会人员,从早晨开始进村挨家挨户上门打、砸,对所有村民家家户户进行恐吓、威胁、辱骂、拦截、骚扰、绑架。黑社会人员穿着统一,都是一身黑衣,统一指挥,轮番对全村进行黑社会性质骚扰,夜晚在村民家中不走,拍桌子,砸锅、盘,大声辱骂、威胁,搞中家中老人小孩无法生存,报警公安却要求“配合拆迁”不出警,但若老百姓反抗,与黑社会人员产生冲突,公安却立案出现,并将老百姓带到派出所进行查处,甚至有老百姓反抗被判刑。最后,老百姓无奈,都离家出走,村中最后仅剩下10多户人。
朱丙泉就是这10多户人之一,他带领村民学法,写材料向各级党政部门领导检举、控告,他满以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会有人为他们主持公道,几十封、几百封控告、举报信寄出了,均如石沉大海,他们一次次失望,一次次无奈,无数次被公安和黑社会伤害,无数次的上访,从村、街道、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到国家各相关部门,他们都跑遍了,可最后,他们等到的只是“杳无音讯”的失望、伤心和痛苦。
由于朱丙泉为村民着想,带领村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遭到当地公权的打击、报复。
2010年和2012年,先后两次,朱丙泉在自家承包地干活,遭到开发商和村委雇用的黑社会人员殴打,导致朱丙泉5根肋骨8处骨折(见附件:病历),几次被殴打昏迷,生命遭到威胁,经抢救保住性命,报警无数次,公安不理,最后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给朱丙泉出具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见附件),构成轻伤却不立案,朱丙泉上百次向无锡市公安局举报、反映,均无人理会。
不仅如此,朱丙泉在维权过程中,还多次遭到治安拘留、关黑监狱,更恶劣的是被派出所和村委合谋,雇佣黑社会人员将其非法拘禁在家中480多天。2017年还被惠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见附件)。
虽然遭到如此黑恶滥权迫害,但老人依然精神振作,自信满满,坚信滥权作恶的司法败类一定会得到报应。
拿到这份迟到的《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朱丙泉有些激动,他认为这次会给他平反冤屈,但看透真相的旁人却不抱希望,又不想给他泼冷水。
我们希望中共无锡依法为朱丙泉老人平反冤案,依法对其举报、控告的事项进行公正查处,还老人一个公道,真正彰显共产党的初心。
本网将对朱丙泉的进展跟踪报道。
民生观察网的博客
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
无锡沈爱斌被副所长戴沣殴打报警没人理
【民生观察2026年7月22日消息】2025年10月27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陪浦兴娣到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索要10月11日的《传唤证》时,在东亭派出所大厅内,先遭该派出所副所长戴沣(富二代,有后台背景)无故抢夺手机,当沈爱斌准备离开,戴沣安排一群便衣(不明身份人员)对沈爱斌等人进行围堵、推搡,在沈爱斌走到派出所大厅门口的玻璃门处时,遭到戴沣安排的打手袭击,致沈爱斌当场被打扒地不起,鼻腔血流成柱,而戴沣及其安排的一群便衣在一旁冷眼旁观。
沈爱斌被搀扶着走出派出所后,立即在派出所门口报警,无锡市120急救车将其送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经急诊CT检查,诊断为双侧鼻骨骨折、头部外伤等伤势。
无锡市公安局和锡山分局的个别司法败类,在到医院窃取沈爱斌的病历,得知沈爱斌的伤势构成轻伤后,为帮助戴沣掩盖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蓄意颠倒黑白,立即以黑恶滥权手段,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沈爱斌刑事立案,再通过无锡市公安局将案件指定给沈的居住地梁溪公安分局办案,这是一系列精心蓄谋的滥权迫害案,虽然该案现在仍在公安侦查阶段,沈爱斌被刑事拘留30天后,被监视居住6个月,现在又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这一切,都是无锡公安司法败类徇私枉法的铁证!
可是,沈爱斌多次依法对戴沣殴打致其双侧鼻骨骨折犯罪行为进行报警、报案,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均不依法接受其报案,更未依法对其报案进行审查处理。
据了解,沈爱斌2025年11月被刑事拘留期间,就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邵宁递交了《刑事报案信》,控告戴沣对其殴打行为;沈爱斌释放后,又于2026年1月13日和4月15日,两次以书面方式向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邮寄了《刑事报案信》,沈爱斌还多次拨打无锡公安110报警,对戴沣的殴打进行报案,可直到现在,无锡市公、检、纪监委都没有接受沈爱斌的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无锡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于沈爱斌报案应当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审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38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99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依法接受。属于本级监察机关管辖的,依法予以受理;属于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送。
监察机关可以向下级监察机关发函交办检举控告,并进行督办,下级监察机关应当按期回复办理结果。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无锡市监察机关应当无条件接受报案、举报、控告。
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沈爱斌多次拨打无锡公安110,还三次向无锡市公、检,以及监察机关邮寄《刑事报案信》,目前最长的已经半年了,都没有任何单位依法受理、处理沈爱斌的报案,这是赤裸裸的渎职犯罪,难道戴沣的后台保护伞有如此大的权势?!
沈爱斌说:“我没有想到无锡的司法败类如此黑恶,他们现在简直灭绝人性,一方面对戴沣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却歪曲事实、滥用法律以寻衅滋事罪对我枉法刑事立案,肆无忌惮地滥权枉法,公然对我进行迫害。”
沈爱斌的律师也说:“沈爱斌多次报案、报警,控告副所长戴沣犯罪,却没人管,公开充当保护伞。而沈爱斌没有犯罪事实,无锡公安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他立案,想要对他构陷迫害。我几次依法向侦查机关了解沈爱斌的犯罪事实,他们都未依法向我提供,他们已经是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丧心病狂了。”
无锡陈某娣说:“无锡现在已经疯狂到顶了,我在被公安从北京绑架回无锡的车上,因我反抗被打断多根肋骨,到了无锡不仅对我的报案不理,还安排黑社会人员对我们实施恐吓、威胁、监控,这个天再不变,我们老百姓就无法活了。”
无锡朱某泉却说:“我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没想到现在的共产党变得如此邪恶,我长这么大,现在是最黑恶的时刻,政府变成了老百姓的敌人,公权变成欺压老百姓的工具,公安变成最大的黑社会,公、检、法变成合法的黑恶团伙,我们有冤无所伸,贪腐官员上下勾结,狼狈为奸,全心全意为自己贪腐。”
无锡沈爱斌的联系电话:17348228687,欢迎中外媒体记者采访。
沈爱斌被搀扶着走出派出所后,立即在派出所门口报警,无锡市120急救车将其送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经急诊CT检查,诊断为双侧鼻骨骨折、头部外伤等伤势。
无锡市公安局和锡山分局的个别司法败类,在到医院窃取沈爱斌的病历,得知沈爱斌的伤势构成轻伤后,为帮助戴沣掩盖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蓄意颠倒黑白,立即以黑恶滥权手段,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沈爱斌刑事立案,再通过无锡市公安局将案件指定给沈的居住地梁溪公安分局办案,这是一系列精心蓄谋的滥权迫害案,虽然该案现在仍在公安侦查阶段,沈爱斌被刑事拘留30天后,被监视居住6个月,现在又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这一切,都是无锡公安司法败类徇私枉法的铁证!
可是,沈爱斌多次依法对戴沣殴打致其双侧鼻骨骨折犯罪行为进行报警、报案,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均不依法接受其报案,更未依法对其报案进行审查处理。
据了解,沈爱斌2025年11月被刑事拘留期间,就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邵宁递交了《刑事报案信》,控告戴沣对其殴打行为;沈爱斌释放后,又于2026年1月13日和4月15日,两次以书面方式向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邮寄了《刑事报案信》,沈爱斌还多次拨打无锡公安110报警,对戴沣的殴打进行报案,可直到现在,无锡市公、检、纪监委都没有接受沈爱斌的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无锡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于沈爱斌报案应当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审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38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99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依法接受。属于本级监察机关管辖的,依法予以受理;属于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送。
监察机关可以向下级监察机关发函交办检举控告,并进行督办,下级监察机关应当按期回复办理结果。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无锡市监察机关应当无条件接受报案、举报、控告。
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沈爱斌多次拨打无锡公安110,还三次向无锡市公、检,以及监察机关邮寄《刑事报案信》,目前最长的已经半年了,都没有任何单位依法受理、处理沈爱斌的报案,这是赤裸裸的渎职犯罪,难道戴沣的后台保护伞有如此大的权势?!
沈爱斌说:“我没有想到无锡的司法败类如此黑恶,他们现在简直灭绝人性,一方面对戴沣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却歪曲事实、滥用法律以寻衅滋事罪对我枉法刑事立案,肆无忌惮地滥权枉法,公然对我进行迫害。”
沈爱斌的律师也说:“沈爱斌多次报案、报警,控告副所长戴沣犯罪,却没人管,公开充当保护伞。而沈爱斌没有犯罪事实,无锡公安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他立案,想要对他构陷迫害。我几次依法向侦查机关了解沈爱斌的犯罪事实,他们都未依法向我提供,他们已经是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丧心病狂了。”
无锡陈某娣说:“无锡现在已经疯狂到顶了,我在被公安从北京绑架回无锡的车上,因我反抗被打断多根肋骨,到了无锡不仅对我的报案不理,还安排黑社会人员对我们实施恐吓、威胁、监控,这个天再不变,我们老百姓就无法活了。”
无锡朱某泉却说:“我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没想到现在的共产党变得如此邪恶,我长这么大,现在是最黑恶的时刻,政府变成了老百姓的敌人,公权变成欺压老百姓的工具,公安变成最大的黑社会,公、检、法变成合法的黑恶团伙,我们有冤无所伸,贪腐官员上下勾结,狼狈为奸,全心全意为自己贪腐。”
无锡沈爱斌的联系电话:17348228687,欢迎中外媒体记者采访。
律师被关入铁笼注释中共法治建设的欺诈
(编者按:7月15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王庆律师涉嫌诈骗案,侯志远律师担任该案辩护,结果在开庭前因拍照保存法院有关违法证据而被法官指使法警强行关入了地下室铁笼中。此事件引发律师界震惊,也激起网络怒潮。然而,冷静面对此事件何以发生的问题时,不难发现这本质上是中共业已将律师作为管治对象,决意要将律师关入“两个拥护”的笼子中的外化形式。也就是说,中共通过修改律师法,事实已经给中国所有律师套上“拥护”的绳索,已经将所有律师全部关入了铁笼,而历下法院关侯律师,只是今后律师进铁笼常态化的预报。)
一、侯志远律师被关铁笼事件简况
经过如下:2026年7月15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庆律师涉嫌诈骗案,侯志远系该案辩护律师。各地律师、群众一早排队依规等候旁听,但法庭旁听席已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提前占满,该批人员未安检、可自由使用手机,手中持有本案涉密内部案卷材料(属审判工作秘密)。法院对包括律师在内的普通旁听者严苛限制:限名额、禁手机、禁纸笔记录,却放任不明人员违规持涉密卷宗,形成双重标准。侯律师认为开庭前不属于正式庭审,录像取证、索要涉密材料,全程无扰乱秩序过激举动,承办法官孙志彬未处置持涉密材料人员,反而认定侯律师“扰乱法庭秩序”,指令法警将其关进关押刑事被告人的羁押铁笼。侯律师在铁笼内被关押近20分钟,后又被持续限制人身自由合计约一小时。密闭羁押环境、无端屈辱使其出现应激反应,血压、心脏不适,服用速效救心丸仍无缓解,法院拨打120送医救治,庭审后续休庭。
二、律师依法取证维权,竟被强行打入地下囚笼
7月15日,山东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现场乱象刺眼至极,出庭履职的侯志远律师,不忍司法程序被肆意践踏、庭审公正被公然破坏。
作为持证执业的辩护律师,监督庭审程序合法、固定庭审违法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法》《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定权利。
为留存违规证据、还原庭审真相、守住程序正义底线,侯志远律师依法录像取证。
仅此正当履职之举,竟触怒了当庭法官。
孙志彬法官当场指令法警:扣押律师手机,强行剥夺取证权利。
随后,旁听群众发现特殊占位人员私持涉密案卷,当场要求取回材料、固定违法线索,侯志远律师坚决支持、配合维权。
正当合法的监督、有理有据的纠错、依法依规的履职,
被法官粗暴定性为:扰乱法庭秩序。
没有警告、没有训诫、没有梯度处置、没有院长审批,跳过一切法定程序。
法警当场将正在履行辩护职责的侯志远律师,从辩护席强行拖拽带离,直接关进了法院地下室专门关押嫌疑人的铁笼。
整整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幽暗密闭、二十分钟无端屈辱、身心崩溃的非法羁押。
高压、恐惧、悲愤、窒息瞬间压垮人体极限,侯志远律师血压骤升、心脏剧痛、胸闷濒死,只能紧急吞服速效救心丸保命。
最终因生命体征异常、身体严重受损,被法院拨打120紧急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急诊抢救。
一场严肃的庭审,没有惩戒违规乱法之人,
反倒把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坚守正义的律师,关进了囚笼。
三、最刺眼的双重标准:守法者被严控,违规者被纵容
当日,王庆律师涉嫌诈骗一案如期开庭。
为旁听庭审、见证司法公正,律师同仁、案件家属、普通群众清晨不到8点就奔赴法院,法院门一开就依规排队、自觉安检、准备旁听。
所有人遵守规则的代价是:笔被收走、本子被收走、手机被强制寄存、一张白纸都不许带入法庭。
守法之人,被严苛管控,寸规必究、寸物不许。
视频号视频因违规无法查看罗马刑辩可法庭之内,早已坐着十余名“特殊旁听者”。他们没通过安检,不知道是从哪里进入审判庭的。
他们不用排队、不经安检、走特殊通道、提前占位霸占旁听席位。
他们可以带手机、带矿泉水,甚至公然手持疑似案件涉密材料。
一边是:依法旁听、恪守纪律,却被层层限制、一无所有;
一边是:违规入场、私持密件,却被特殊优待、畅通无阻。
如此明目张胆的庭审乱象、案卷外泄、特权插队,是肉眼可见的程序违法、庭审失序。
按照法庭规则,法官本应立即制止、当场核查、严肃追责、肃清违规人员。
然而,承办法官孙志彬视而不见、视而不问、纵容包庇、置之不理。
真正的违规者安然端坐、手握密卷;
真正的守法者束手束脚、步步受限。
四、旁听人说
罪与非罪,可能是本案实质?也可能是法院限制旁听初衷?
如果本案真的最终证明有标杆意义,我不虚此行。去年我旁听一个案子,全案撤诉,也是觉得不虚此行。
五、最荒诞的现实:权力逃出制度笼子裸奔,正义关进铁笼里
中央三令五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绝不允许权力任性、绝不允许以权压法、绝不允许公权力私用。
制度设计的初衷无比清晰:
用制度约束审判权、规范执法权、制衡公权力,
保护辩护人、保护当事人、保护每一个相信司法公正的普通人。
可在济南历下区法院的这场庭审中,一切彻底颠倒。
制度的笼子,锁住了守法的律师;
失控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什么是扰乱法庭秩序?
手持涉密案卷、违规占位旁听、破坏庭审公正,才是扰乱秩序;
区别执法、双重标准、纵容违法乱象,才是扰乱秩序;
滥用审判职权、非法羁押执业律师、践踏法治底线,才是真正扰乱司法公信力!
律师录像取证,是依法监督;
律师纠正乱象,是维护公正;
律师坚守底线,是守护司法最后的良心。
如果依法监督=扰乱法庭
如果揭露违规=藐视司法
如果坚守正义=铁笼关押
那么法庭不再是正义殿堂,而是权力的自留地;
审判不再是定分止争,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权独断。
六、法官是否有权将律师关在羁押室铁笼里?
第一,法庭惩戒存在清晰的递阶流程: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司法拘留逐级适用,司法拘留还须报请院长审批、出具书面文书。我在开庭前对不明旁听人员录像取证温和礼貌、有理有节。即便在索要、固定泄密证据时激烈争吵,也是在孙志彬法官滥用职权、粗暴下令控制我人身自由时的无奈反抗,错不在我。
第二,法院羁押室的法定用途,仅临时看管刑事案件被告人,用于防范脱逃、自残。法律从未规定将辩护律师羁押于此。孙志彬之行为,无非刻意贬低法律人职业尊严,以彰显权力者的傲慢及高高在上。
第三,连同被关在羁押铁笼近二十分钟(后因本人情绪激动、应激晕倒,才被带出铁笼。在铁笼外,仍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四十分钟),我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一个小时!这显然是对宪法赋予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害。孙志彬仅凭个人主观判断,无审批手续、无权利告知,单方指令法警实施关押,属于典型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
七、侯志远律师的呼求
我正式、严肃、郑重地要求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回应网民关切、彻底核查、全面纠错:第一,全程公开本次庭审及羁押室完整视频录像,公开还原全部事实经过,接受社会监督。如我确实扰乱法庭秩序,我出院后立即投案自首;若是孙志彬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非法拘禁,请他们立即向历下公安局投案;
第二、公示当日违规占位旁听、持有涉密案件资料的不明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调查为何可以不经安检进入法庭,可以人手多份案件内部资料,彻查泄密源头;
第三,依法立案审查孙志彬法官滥用职权、泄露审判秘密、非法拘禁、破坏律师执业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权力的边界,就是权利的边界。制度本应锁住任性的权力,而非困住坚守正义的人。愿此后,权力皆入牢笼,正义不再蒙尘,法律人不再相残,旁听人员自由旁听,司法环境更加公正清明。
八、律师呼吁
权力可以嚣张一时,但法治永远不会退让分毫。
这场维权,不止为一名律师,更为中国司法的朗朗乾坤!
九、网络怒潮
波澜不惊吖:把律师关进铁屋子内的做法不能被允许;否则以后都会效仿把律师关进铁屋破坏辩论环境
青青河边草:致敬那些为公平、公正发声的律师和自媒体人!
李昌民律师:滥用权力的人,早晚要进监狱,苍天饶过谁?
飞雪夜归狼:致敬侯志远律师,您不是孤勇者!
赵鹏:纪委监委应尽快对孙志彬启动调查审查!
王丽明律师(湖南七政):支持侯律师的控告。今天是历下法院孙志彬法官非法拘禁侯志远律师,明天、后天···以后,其他法院法官会不会非法拘禁王律师、李律师、张律师?
WLJ:慷慨陈词、振聋发聩,滥用权力的傲慢之罪必须绳之以法!支持侯律师!
张翼飞刑辩:侯律师慷慨激昂的陈词,声声震耳,句句适法。对不法行为的讨伐就要一追到㡳,誓不罢休。
郑主任律师13679528284:法院庭审的有监控录音录像,开展调查完全可以查处旁听人员在做什么,法官与律师冲突的经过。还原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需要广大律师同仁发声。
沙伟祥13316856499:控告到底,侯律在案卷泄密这件事上受到两次伤害了。一次是作为代理律师跟当事人之间,为了核对案情,侯律将案卷内容跟当事人讨论,在这种情况之下,都差点被吊销律师资格,好在律师群体及广大群众的呼声,让权力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这次法院涉嫌将案卷内容泄密给社会人员,侯律为了固定证据,竟然在人民信仰的主持公正的法院,受到不公对待,这对中国的法治伤害是巨大的,人民群众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冶绝望,对公平公正不抱期待。那样的话,私权力将会横行,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巨大。所以此次事件,必须公开处理,严肃处理。
小六:如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治的都是老百姓,我们的法制形同虚设,必然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希望公平正义永远不要迟到,而是一定要及时有效!!!
Frank:执法者知法犯法,其社会危害更大,必须严惩。
漆诣律师一建+造价:执法者守法,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这种现象不受消失,希望越来越少。
金磊律师????:因侯志远律师的权益受到侵犯,且与审判法官直接有关,该案应移送管辖或提级管辖,且应由历下区以外的办案机关调查侵犯侯律师权益之事,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李律师18769777610:关注侯志远律师,就是关注我们律师自己。全国90万律师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不了,标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虚伪。
刘录律师:违法滥权,破坏公开审判制度,对律师肆意侵害的孙姓法官,心中可有法治,可有初心?建议监察委、人大等严肃问责。
张茂荣律师团队:“你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你一辈子!”——支持侯律师!我们律师不能被法官无底线拿捏霸凌,我手里也有枉法裁判的法官黑名单,虽然他们没有被定罪,到已经在我的有罪名单。
李全永律师(郑州):“把权力关进笼子”,这是党中央的一贯主张。这些个恣意妄为的基层权力者,其思想、做法完全违背党中央的要求。他们的做法就是让权力把法律关进笼子里。
千年不倒胡杨树:支持侯律师依法维权!“中国首例扰乱健身房的法庭秩序案”在长沙岳麓区法院开庭前,法院也是提前安排了32名占坑人员将审判庭座位全部占满,其中还有一名外国人。虽然被占坑旁听,但是旁听者听清楚事情原尾后在庭审中竞然为律师的精彩辩论鼓掌,还有一人写下了精彩的旁听记
葛律丨勤辉:我们要对权利怯魅,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对法治的破坏,法官不能依法依规办事更是对法治的践踏和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破坏。
竹影清风: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看了你说的事发经过,感觉义愤填膺,别的帮不了你,只有在此坚决支持你,依法治国,漫漫长路,还需要你及诸多有拥有法律知识的人多多努力!任重而道远,也望诸君多多保重自己
肖乐律师-13276633159:连犯罪后的刑罚都讲究罪刑相适应,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对侯志远律师的监督行为都这样肆意用权,说明他平时习惯了权力的傲慢,司法者对法律没有敬畏感,是很可怕的。开放的山东,需要每一位山东人助力,孙法官,你该反思下你是怎样助力山东的文明,进步,开放了!自己不反思,把你也关进笼子反思,你受的了吗?
丽敏~Mia:很多人说历下法院没正事,出了名的差劲,现在看来果然如此,我就在他们隔壁住,抽空我也去旁听下看看让我进么
京佐律师李燕:一名律师在法院被关铁栅栏里,真是耸人听闻!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道阻且长!
天天快乐:支持候志远律师,各律师亦可转发,有正义感的网站及网民都可转发,否则那一天不公正的砖块可能砸你头上,你也百口无言!
咏梅傲雪:把这名孙志彬法官清理出法官队伍,他是司法进步的绊脚石,一名知法犯法的法官,坚决要求国家严查严惩滥用职权的司法腐败分子,制造冤假错案的败类
弄夏:这样的法官就应该严查严惩严办重判!执法犯法!借用公权力行私法这是越权。这是渎职。这是典型的肆意妄为!坚决支持律师依法维权!
解放大队²⁰²⁶ ོ:“把一名辩护律师、一名执业律师关进铁笼,这不是对一个人的羞辱,这是对整个律师群体的羞辱。”
沙伟祥13316856499:简直无法无天,法官乱指挥,法警不依规执法,这是明显的违背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是与组织和人民为敌,严惩这些暴徒。
道宽: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知法犯法,枉法乱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践踏法治,可耻可恶!!!
隆語:律师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庭审前发现旁听人员有不符合法庭规定的行为,拍照取证这是扰乱法庭纪律吗,怎么审判长就下令把律师关进铁笼子里。可笑至极!
娟子:这样把持证律师关在地下室,令人发指!这和法治精神完全背离!法院更应该尊重法律法规的庄严!
道甜:司法局、律协、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院在哪里?调查一下,维护法律的尊严
详情请参看:
1、侯志远律师被关地下室铁笼里
https://mp.weixin.qq.com/s/m0Vh8-wxxvEXWxxiD-tfig
2、济南王庆案|是傲慢把侯志远律师关进铁笼
https://mp.weixin.qq.com/s/taB2pudwCgJz8qC6tpuRfg
3、中央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济南历下法院孙志彬法官却把侯志远律师关进了铁笼子
https://mp.weixin.qq.com/s/piJtOj62p4KrT5HIsHoUQA
4、不是说把权力关进笼子吗?怎么把律师关进去了
https://mp.weixin.qq.com/s/09xdlrcwhXfM4jRIToftUA
5、当辩护人被关进铁笼,谁在破坏法庭的底线?——对话侯志远律师
https://mp.weixin.qq.com/s/zAaDBOM1WcEy3PufRkAqig
6、侯志远律师:你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你一辈子,势必将你清除出法官队伍!
https://mp.weixin.qq.com/s/B42ELMvKLIqE_bHeU-cZpg
7、把律师关进了羁押笼子里,济南一法院对律师强制管控惹质疑
https://mp.weixin.qq.com/s/892g0f4gIkcX4RLkSRpTDQ
8、王庆律师诈骗案旁听记:为何把侯志远律师关进铁笼子里的?
https://mp.weixin.qq.com/s/1wLB6t1BbXoBzdt_42F2Fw
9、历下区法院应尽快就侯志远律师被关铁笼事件给一个正式回应
https://mp.weixin.qq.com/s/z8Dw4Y4-nKkZ4fji3hA8aA
10、权力没被关进笼子里,我却被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https://mp.weixin.qq.com/s/ImTzh2Er1aAgZL9l-2U2Tg
一、侯志远律师被关铁笼事件简况
经过如下:2026年7月15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庆律师涉嫌诈骗案,侯志远系该案辩护律师。各地律师、群众一早排队依规等候旁听,但法庭旁听席已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提前占满,该批人员未安检、可自由使用手机,手中持有本案涉密内部案卷材料(属审判工作秘密)。法院对包括律师在内的普通旁听者严苛限制:限名额、禁手机、禁纸笔记录,却放任不明人员违规持涉密卷宗,形成双重标准。侯律师认为开庭前不属于正式庭审,录像取证、索要涉密材料,全程无扰乱秩序过激举动,承办法官孙志彬未处置持涉密材料人员,反而认定侯律师“扰乱法庭秩序”,指令法警将其关进关押刑事被告人的羁押铁笼。侯律师在铁笼内被关押近20分钟,后又被持续限制人身自由合计约一小时。密闭羁押环境、无端屈辱使其出现应激反应,血压、心脏不适,服用速效救心丸仍无缓解,法院拨打120送医救治,庭审后续休庭。
二、律师依法取证维权,竟被强行打入地下囚笼
7月15日,山东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现场乱象刺眼至极,出庭履职的侯志远律师,不忍司法程序被肆意践踏、庭审公正被公然破坏。
作为持证执业的辩护律师,监督庭审程序合法、固定庭审违法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法》《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定权利。
为留存违规证据、还原庭审真相、守住程序正义底线,侯志远律师依法录像取证。
仅此正当履职之举,竟触怒了当庭法官。
孙志彬法官当场指令法警:扣押律师手机,强行剥夺取证权利。
随后,旁听群众发现特殊占位人员私持涉密案卷,当场要求取回材料、固定违法线索,侯志远律师坚决支持、配合维权。
正当合法的监督、有理有据的纠错、依法依规的履职,
被法官粗暴定性为:扰乱法庭秩序。
没有警告、没有训诫、没有梯度处置、没有院长审批,跳过一切法定程序。
法警当场将正在履行辩护职责的侯志远律师,从辩护席强行拖拽带离,直接关进了法院地下室专门关押嫌疑人的铁笼。
整整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幽暗密闭、二十分钟无端屈辱、身心崩溃的非法羁押。
高压、恐惧、悲愤、窒息瞬间压垮人体极限,侯志远律师血压骤升、心脏剧痛、胸闷濒死,只能紧急吞服速效救心丸保命。
最终因生命体征异常、身体严重受损,被法院拨打120紧急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急诊抢救。
一场严肃的庭审,没有惩戒违规乱法之人,
反倒把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坚守正义的律师,关进了囚笼。
三、最刺眼的双重标准:守法者被严控,违规者被纵容
当日,王庆律师涉嫌诈骗一案如期开庭。
为旁听庭审、见证司法公正,律师同仁、案件家属、普通群众清晨不到8点就奔赴法院,法院门一开就依规排队、自觉安检、准备旁听。
所有人遵守规则的代价是:笔被收走、本子被收走、手机被强制寄存、一张白纸都不许带入法庭。
守法之人,被严苛管控,寸规必究、寸物不许。
视频号视频因违规无法查看罗马刑辩可法庭之内,早已坐着十余名“特殊旁听者”。他们没通过安检,不知道是从哪里进入审判庭的。
他们不用排队、不经安检、走特殊通道、提前占位霸占旁听席位。
他们可以带手机、带矿泉水,甚至公然手持疑似案件涉密材料。
一边是:依法旁听、恪守纪律,却被层层限制、一无所有;
一边是:违规入场、私持密件,却被特殊优待、畅通无阻。
如此明目张胆的庭审乱象、案卷外泄、特权插队,是肉眼可见的程序违法、庭审失序。
按照法庭规则,法官本应立即制止、当场核查、严肃追责、肃清违规人员。
然而,承办法官孙志彬视而不见、视而不问、纵容包庇、置之不理。
真正的违规者安然端坐、手握密卷;
真正的守法者束手束脚、步步受限。
四、旁听人说
- 赵永林说。赵永林律师从业三十多年,刑辩老宿,当时没进去法庭,在大厅颓废等候,知道事情经过,很奇怪道:我发现一个规律,有些很简单的案件,法院会主动加些戏份。赵永林律师很含蓄。他的意思是,本来一个公开审理,放开旁听就行了,不就顺顺当当审理完了?非要弄些占坑,发些资料,来个特殊通道进入,换个法庭,拘禁律师,弄得天下尽知,这不,又延期了吧?……我似乎恍然大悟。
- 家属说。王庆律师从不和夫人谈法律事情,王庆的夫人信佛,也从不问。一看便知没法律知识,只是相信律师,只是两个很简单要求:公正审理,公开审理(是指别限制旁听的意思)。家属要求过分吗?
- 李永恒律师说。李永恒律师说,此案有标杆意义,标杆在于确认王庆律师的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
罪与非罪,可能是本案实质?也可能是法院限制旁听初衷?
如果本案真的最终证明有标杆意义,我不虚此行。去年我旁听一个案子,全案撤诉,也是觉得不虚此行。
五、最荒诞的现实:权力逃出制度笼子裸奔,正义关进铁笼里
中央三令五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绝不允许权力任性、绝不允许以权压法、绝不允许公权力私用。
制度设计的初衷无比清晰:
用制度约束审判权、规范执法权、制衡公权力,
保护辩护人、保护当事人、保护每一个相信司法公正的普通人。
可在济南历下区法院的这场庭审中,一切彻底颠倒。
制度的笼子,锁住了守法的律师;
失控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什么是扰乱法庭秩序?
手持涉密案卷、违规占位旁听、破坏庭审公正,才是扰乱秩序;
区别执法、双重标准、纵容违法乱象,才是扰乱秩序;
滥用审判职权、非法羁押执业律师、践踏法治底线,才是真正扰乱司法公信力!
律师录像取证,是依法监督;
律师纠正乱象,是维护公正;
律师坚守底线,是守护司法最后的良心。
如果依法监督=扰乱法庭
如果揭露违规=藐视司法
如果坚守正义=铁笼关押
那么法庭不再是正义殿堂,而是权力的自留地;
审判不再是定分止争,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权独断。
六、法官是否有权将律师关在羁押室铁笼里?
第一,法庭惩戒存在清晰的递阶流程: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司法拘留逐级适用,司法拘留还须报请院长审批、出具书面文书。我在开庭前对不明旁听人员录像取证温和礼貌、有理有节。即便在索要、固定泄密证据时激烈争吵,也是在孙志彬法官滥用职权、粗暴下令控制我人身自由时的无奈反抗,错不在我。
第二,法院羁押室的法定用途,仅临时看管刑事案件被告人,用于防范脱逃、自残。法律从未规定将辩护律师羁押于此。孙志彬之行为,无非刻意贬低法律人职业尊严,以彰显权力者的傲慢及高高在上。
第三,连同被关在羁押铁笼近二十分钟(后因本人情绪激动、应激晕倒,才被带出铁笼。在铁笼外,仍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四十分钟),我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一个小时!这显然是对宪法赋予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害。孙志彬仅凭个人主观判断,无审批手续、无权利告知,单方指令法警实施关押,属于典型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
七、侯志远律师的呼求
我正式、严肃、郑重地要求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回应网民关切、彻底核查、全面纠错:第一,全程公开本次庭审及羁押室完整视频录像,公开还原全部事实经过,接受社会监督。如我确实扰乱法庭秩序,我出院后立即投案自首;若是孙志彬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非法拘禁,请他们立即向历下公安局投案;
第二、公示当日违规占位旁听、持有涉密案件资料的不明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调查为何可以不经安检进入法庭,可以人手多份案件内部资料,彻查泄密源头;
第三,依法立案审查孙志彬法官滥用职权、泄露审判秘密、非法拘禁、破坏律师执业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权力的边界,就是权利的边界。制度本应锁住任性的权力,而非困住坚守正义的人。愿此后,权力皆入牢笼,正义不再蒙尘,法律人不再相残,旁听人员自由旁听,司法环境更加公正清明。
八、律师呼吁
- 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立即介入全面彻查本案庭审全过程;
- 依法核查旁听人员违规占位、私持涉密案卷的严重违法问题;
- 依法认定孙志彬法官程序违法、滥用职权、履职失范;
- 还侯志远律师清白、还法律尊严、还司法公正;
- 坚决把出逃的权力重新关进制度的笼子,绝不让法治蒙尘、正义受辱。
权力可以嚣张一时,但法治永远不会退让分毫。
这场维权,不止为一名律师,更为中国司法的朗朗乾坤!
九、网络怒潮
波澜不惊吖:把律师关进铁屋子内的做法不能被允许;否则以后都会效仿把律师关进铁屋破坏辩论环境
青青河边草:致敬那些为公平、公正发声的律师和自媒体人!
李昌民律师:滥用权力的人,早晚要进监狱,苍天饶过谁?
飞雪夜归狼:致敬侯志远律师,您不是孤勇者!
赵鹏:纪委监委应尽快对孙志彬启动调查审查!
王丽明律师(湖南七政):支持侯律师的控告。今天是历下法院孙志彬法官非法拘禁侯志远律师,明天、后天···以后,其他法院法官会不会非法拘禁王律师、李律师、张律师?
WLJ:慷慨陈词、振聋发聩,滥用权力的傲慢之罪必须绳之以法!支持侯律师!
张翼飞刑辩:侯律师慷慨激昂的陈词,声声震耳,句句适法。对不法行为的讨伐就要一追到㡳,誓不罢休。
郑主任律师13679528284:法院庭审的有监控录音录像,开展调查完全可以查处旁听人员在做什么,法官与律师冲突的经过。还原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需要广大律师同仁发声。
沙伟祥13316856499:控告到底,侯律在案卷泄密这件事上受到两次伤害了。一次是作为代理律师跟当事人之间,为了核对案情,侯律将案卷内容跟当事人讨论,在这种情况之下,都差点被吊销律师资格,好在律师群体及广大群众的呼声,让权力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这次法院涉嫌将案卷内容泄密给社会人员,侯律为了固定证据,竟然在人民信仰的主持公正的法院,受到不公对待,这对中国的法治伤害是巨大的,人民群众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冶绝望,对公平公正不抱期待。那样的话,私权力将会横行,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巨大。所以此次事件,必须公开处理,严肃处理。
小六:如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治的都是老百姓,我们的法制形同虚设,必然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希望公平正义永远不要迟到,而是一定要及时有效!!!
Frank:执法者知法犯法,其社会危害更大,必须严惩。
漆诣律师一建+造价:执法者守法,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这种现象不受消失,希望越来越少。
金磊律师????:因侯志远律师的权益受到侵犯,且与审判法官直接有关,该案应移送管辖或提级管辖,且应由历下区以外的办案机关调查侵犯侯律师权益之事,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李律师18769777610:关注侯志远律师,就是关注我们律师自己。全国90万律师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不了,标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虚伪。
刘录律师:违法滥权,破坏公开审判制度,对律师肆意侵害的孙姓法官,心中可有法治,可有初心?建议监察委、人大等严肃问责。
张茂荣律师团队:“你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你一辈子!”——支持侯律师!我们律师不能被法官无底线拿捏霸凌,我手里也有枉法裁判的法官黑名单,虽然他们没有被定罪,到已经在我的有罪名单。
李全永律师(郑州):“把权力关进笼子”,这是党中央的一贯主张。这些个恣意妄为的基层权力者,其思想、做法完全违背党中央的要求。他们的做法就是让权力把法律关进笼子里。
千年不倒胡杨树:支持侯律师依法维权!“中国首例扰乱健身房的法庭秩序案”在长沙岳麓区法院开庭前,法院也是提前安排了32名占坑人员将审判庭座位全部占满,其中还有一名外国人。虽然被占坑旁听,但是旁听者听清楚事情原尾后在庭审中竞然为律师的精彩辩论鼓掌,还有一人写下了精彩的旁听记
葛律丨勤辉:我们要对权利怯魅,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对法治的破坏,法官不能依法依规办事更是对法治的践踏和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破坏。
竹影清风: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看了你说的事发经过,感觉义愤填膺,别的帮不了你,只有在此坚决支持你,依法治国,漫漫长路,还需要你及诸多有拥有法律知识的人多多努力!任重而道远,也望诸君多多保重自己
肖乐律师-13276633159:连犯罪后的刑罚都讲究罪刑相适应,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对侯志远律师的监督行为都这样肆意用权,说明他平时习惯了权力的傲慢,司法者对法律没有敬畏感,是很可怕的。开放的山东,需要每一位山东人助力,孙法官,你该反思下你是怎样助力山东的文明,进步,开放了!自己不反思,把你也关进笼子反思,你受的了吗?
丽敏~Mia:很多人说历下法院没正事,出了名的差劲,现在看来果然如此,我就在他们隔壁住,抽空我也去旁听下看看让我进么
京佐律师李燕:一名律师在法院被关铁栅栏里,真是耸人听闻!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道阻且长!
天天快乐:支持候志远律师,各律师亦可转发,有正义感的网站及网民都可转发,否则那一天不公正的砖块可能砸你头上,你也百口无言!
咏梅傲雪:把这名孙志彬法官清理出法官队伍,他是司法进步的绊脚石,一名知法犯法的法官,坚决要求国家严查严惩滥用职权的司法腐败分子,制造冤假错案的败类
弄夏:这样的法官就应该严查严惩严办重判!执法犯法!借用公权力行私法这是越权。这是渎职。这是典型的肆意妄为!坚决支持律师依法维权!
解放大队²⁰²⁶ ོ:“把一名辩护律师、一名执业律师关进铁笼,这不是对一个人的羞辱,这是对整个律师群体的羞辱。”
沙伟祥13316856499:简直无法无天,法官乱指挥,法警不依规执法,这是明显的违背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是与组织和人民为敌,严惩这些暴徒。
道宽: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知法犯法,枉法乱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践踏法治,可耻可恶!!!
隆語:律师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庭审前发现旁听人员有不符合法庭规定的行为,拍照取证这是扰乱法庭纪律吗,怎么审判长就下令把律师关进铁笼子里。可笑至极!
娟子:这样把持证律师关在地下室,令人发指!这和法治精神完全背离!法院更应该尊重法律法规的庄严!
道甜:司法局、律协、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院在哪里?调查一下,维护法律的尊严
详情请参看:
1、侯志远律师被关地下室铁笼里
https://mp.weixin.qq.com/s/m0Vh8-wxxvEXWxxiD-tfig
2、济南王庆案|是傲慢把侯志远律师关进铁笼
https://mp.weixin.qq.com/s/taB2pudwCgJz8qC6tpuRfg
3、中央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济南历下法院孙志彬法官却把侯志远律师关进了铁笼子
https://mp.weixin.qq.com/s/piJtOj62p4KrT5HIsHoUQA
4、不是说把权力关进笼子吗?怎么把律师关进去了
https://mp.weixin.qq.com/s/09xdlrcwhXfM4jRIToftUA
5、当辩护人被关进铁笼,谁在破坏法庭的底线?——对话侯志远律师
https://mp.weixin.qq.com/s/zAaDBOM1WcEy3PufRkAqig
6、侯志远律师:你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你一辈子,势必将你清除出法官队伍!
https://mp.weixin.qq.com/s/B42ELMvKLIqE_bHeU-cZpg
7、把律师关进了羁押笼子里,济南一法院对律师强制管控惹质疑
https://mp.weixin.qq.com/s/892g0f4gIkcX4RLkSRpTDQ
8、王庆律师诈骗案旁听记:为何把侯志远律师关进铁笼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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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历下区法院应尽快就侯志远律师被关铁笼事件给一个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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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权力没被关进笼子里,我却被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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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建平进京为子维权被扣押或将被遣返
【民生观察2026年7月22日消息】江苏常州维权访民谢建平前往北京替儿子谢红江上访维权,却遭警方非法拘押数小时,现被驻京办人员接出暂时安置,在等待遣返回原籍当中。在父亲失联期间,谢红江向外发出紧急求助。谢红江因遭遇苏州吴江区警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刑事追诉而上访。
2026年7月21号中午11点半,谢建平在京被天安门公安查身份证后,带走扣押6个多小时,期间警方不出示任何文书,没收手机,非法拘禁老人,限制其人身自由。
目前,谢父已被驻京办人员接出,安排在北京某酒店暂住,后续或将被遣返回原籍。
据悉,谢红江,住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温寺村委东谢村82号。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吴江区12345及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官方反馈答复内容可知(附件):
办案机关自述:2024年10月23日,谢红江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正常登记、反映相关民生事宜;2024年10月25日,经前期调查取证,针对谢红江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事立案;10月28日宣布刑事拘留决定,10月29日投送看守所羁押;2024年11月27日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5年1月2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6年1月25日解除取保候审。
该案实际违法流程:先提前开展所谓“前期调查取证”,调查完毕之后补办刑事立案手续。本质是主观定罪、反向拼凑定罪证据。
该案中,苏州市吴江区既不是犯罪行为发生地,也不是犯罪结果发生地,更不是嫌疑人主要居住地,与案件本身无任何实质关联,吴江分局对该案自始至终无合法管辖权,属于违法异地管辖、越权执法,程序根源违法。(信息公开答复均未有案件)
该案实体办理存在明显滥用职权、违法追诉情形。事实是:谢红江于2024年8月5日被吴江公安分局刑事强制传唤打击报复,经常州新北区政府工作人员与吴江区政府工作人员沟通无果后,在2024年10月23日依法依规赴京反映自身问题,其属于公民正当信访、申诉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办案机关仅凭主观推断以“企图”、“扬言赴京信访、个人极端行为”作为定罪依据,无任何客观事实依据和危害后果就随意以寻衅滋事罪定性,刻意对控告人进行打击、限制、刑事追诉;
在缺乏确凿充分犯罪证据、检察院未批捕的前提下仓促采取刑事拘留、异地指定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明显属于滥用刑事侦查权、以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
因吴江区公安局郁海成、郭峰、仇昊等人滥用职权越权执法,挖空心思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故谢红江请求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核实控告事项、提级督办,依法追究上述等人的法律责任。
谢红江电话:13585356881
2026年7月21号中午11点半,谢建平在京被天安门公安查身份证后,带走扣押6个多小时,期间警方不出示任何文书,没收手机,非法拘禁老人,限制其人身自由。
目前,谢父已被驻京办人员接出,安排在北京某酒店暂住,后续或将被遣返回原籍。
据悉,谢红江,住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温寺村委东谢村82号。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吴江区12345及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官方反馈答复内容可知(附件):
办案机关自述:2024年10月23日,谢红江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正常登记、反映相关民生事宜;2024年10月25日,经前期调查取证,针对谢红江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事立案;10月28日宣布刑事拘留决定,10月29日投送看守所羁押;2024年11月27日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5年1月2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6年1月25日解除取保候审。
该案实际违法流程:先提前开展所谓“前期调查取证”,调查完毕之后补办刑事立案手续。本质是主观定罪、反向拼凑定罪证据。
该案中,苏州市吴江区既不是犯罪行为发生地,也不是犯罪结果发生地,更不是嫌疑人主要居住地,与案件本身无任何实质关联,吴江分局对该案自始至终无合法管辖权,属于违法异地管辖、越权执法,程序根源违法。(信息公开答复均未有案件)
该案实体办理存在明显滥用职权、违法追诉情形。事实是:谢红江于2024年8月5日被吴江公安分局刑事强制传唤打击报复,经常州新北区政府工作人员与吴江区政府工作人员沟通无果后,在2024年10月23日依法依规赴京反映自身问题,其属于公民正当信访、申诉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办案机关仅凭主观推断以“企图”、“扬言赴京信访、个人极端行为”作为定罪依据,无任何客观事实依据和危害后果就随意以寻衅滋事罪定性,刻意对控告人进行打击、限制、刑事追诉;
在缺乏确凿充分犯罪证据、检察院未批捕的前提下仓促采取刑事拘留、异地指定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明显属于滥用刑事侦查权、以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
因吴江区公安局郁海成、郭峰、仇昊等人滥用职权越权执法,挖空心思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故谢红江请求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核实控告事项、提级督办,依法追究上述等人的法律责任。
谢红江电话:13585356881
徐秦夫妇欲进京被拦带往派出所滞留数小时
【民生观察2026年7月22日消息】近日,江苏扬州徐秦在丈夫汤志陪同下,因养老金被扣一案欲前往北京申诉,遭到地方十几名维稳人员的拦截,其阻止夫妇二人前往。夫妇二人报警并用手机拍摄取证,随后手机被抢并被警察带往派出所,汤志在被滞留派出所数小时后获释。徐秦手机归还后疑似被植入流氓软件。
7月20日,徐秦丈夫汤志多次被村支书电话要求谈话,被徐秦以其丈夫身体不适为由拒绝;
7月21日,徐秦12:30分出门准备在汤庄村坐扬州班车,去火车站。
先是3人,很快来了很多人共12个便衣。说剥权期间,不许徐秦去北京,徐秦要他们拿出不准去北京的书面法律依据和理由。
警察周清春说,允许你去,就会给你出书面决定书,不批准你去,就不会给你书面决定书。
夫妇俩人正在摄像,他们抢走了徐秦的手机。汤志报警,过来了一帮警察不抓抢手机的人,反将汤志直接强行押上车,带到派出所。
与此同时抢走了汤志的手机,已翻看有没有录音、有没有徐秦用其丈夫手机与海外联系(如果有与海外反华势力联系就是通敌)为由,将汤志的手机带离他的视线几个小时。
汤志被滞留派出所4个多小时,直到17:05才被送到村委会。
徐秦的手机是还了,不但拍的视频给删了,而且手机再重新录和他们说话的视频1秒钟自然中断。
他们强行要徐秦退了火车票,给了一百元现金补差(徐秦要他们转账,他们怕留下铁证拒绝了)
也就是说,徐秦的手机被植入了流氓软件。
徐秦表示,自己接下来两周会集中精力写扬州原始养老金侵权案的上诉状。
徐秦,1962年1月14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籍人,住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曾是扬州市某国家单位退休职工,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前秘书长,玫瑰团队成员,人权活动者。早年曾因医疗事故进行维权。
2024年3月29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2025年7月11日,刑满出狱,仍被当局严密监控;
2025年9月16日,徐秦被社保局人员告知,将逐月扣除服刑四年期间的养老金。
2025年9月17日,针对高邮社保局要求其退还养老金,徐秦作出相关回应,包括约见高邮市信访局局长王焕宏、要求社保局提供相关法律名称和立法时间及法律条文以及要求社保局立即停止侵权,并返还非法扣除当事人的所有养老金资金,恢复应有的养老金待遇。
2025年11月,徐秦将社保中心起诉至法院,并阐明起诉理由。
官方责令徐秦退回坐牢期间的养老金待遇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46条。对此,徐秦本人不接受不认可,并予以反击起诉。
2026年1月9日,行政复议被驳回;
2026年1月26日,对高邮市政府和社保中心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1月31日,因持续维权徐秦家里被断网近一周,网络公司的人多次上门维修并暗示人为破坏,后经上报开会后才决定恢复徐秦家中的网络。
2026年5月21日,徐秦的第一个养老金维权案,在扬州市江都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法庭内外气氛异常紧张。
当日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安检严格,徐秦和律师进入法庭被要求搜身和脱鞋检查。
7月20日,徐秦丈夫汤志多次被村支书电话要求谈话,被徐秦以其丈夫身体不适为由拒绝;
7月21日,徐秦12:30分出门准备在汤庄村坐扬州班车,去火车站。
先是3人,很快来了很多人共12个便衣。说剥权期间,不许徐秦去北京,徐秦要他们拿出不准去北京的书面法律依据和理由。
警察周清春说,允许你去,就会给你出书面决定书,不批准你去,就不会给你书面决定书。
夫妇俩人正在摄像,他们抢走了徐秦的手机。汤志报警,过来了一帮警察不抓抢手机的人,反将汤志直接强行押上车,带到派出所。
与此同时抢走了汤志的手机,已翻看有没有录音、有没有徐秦用其丈夫手机与海外联系(如果有与海外反华势力联系就是通敌)为由,将汤志的手机带离他的视线几个小时。
汤志被滞留派出所4个多小时,直到17:05才被送到村委会。
徐秦的手机是还了,不但拍的视频给删了,而且手机再重新录和他们说话的视频1秒钟自然中断。
他们强行要徐秦退了火车票,给了一百元现金补差(徐秦要他们转账,他们怕留下铁证拒绝了)
也就是说,徐秦的手机被植入了流氓软件。
徐秦表示,自己接下来两周会集中精力写扬州原始养老金侵权案的上诉状。
徐秦,1962年1月14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籍人,住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曾是扬州市某国家单位退休职工,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前秘书长,玫瑰团队成员,人权活动者。早年曾因医疗事故进行维权。
2024年3月29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2025年7月11日,刑满出狱,仍被当局严密监控;
2025年9月16日,徐秦被社保局人员告知,将逐月扣除服刑四年期间的养老金。
2025年9月17日,针对高邮社保局要求其退还养老金,徐秦作出相关回应,包括约见高邮市信访局局长王焕宏、要求社保局提供相关法律名称和立法时间及法律条文以及要求社保局立即停止侵权,并返还非法扣除当事人的所有养老金资金,恢复应有的养老金待遇。
2025年11月,徐秦将社保中心起诉至法院,并阐明起诉理由。
官方责令徐秦退回坐牢期间的养老金待遇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46条。对此,徐秦本人不接受不认可,并予以反击起诉。
2026年1月9日,行政复议被驳回;
2026年1月26日,对高邮市政府和社保中心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1月31日,因持续维权徐秦家里被断网近一周,网络公司的人多次上门维修并暗示人为破坏,后经上报开会后才决定恢复徐秦家中的网络。
2026年5月21日,徐秦的第一个养老金维权案,在扬州市江都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法庭内外气氛异常紧张。
当日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安检严格,徐秦和律师进入法庭被要求搜身和脱鞋检查。
2026年7月21日星期二
河南荥阳六公民起诉郑州市信访局不作为
【民生观察2026年7月21日消息】近日,河南省荥阳市公民侯帅、王志彬、徐爱兰、董青波、王春玲、任培玉,联合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郑州市信访局不作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郑州市信访局针对上述6人提交的涉荥阳市接访履职相关信访事项,未依法履行受理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市信访局于本判决生效后,针对上述6人提交的案涉信访事项依法履行受理、分类办理的法定职责。
自2026年4月起,侯帅、王志彬、徐爱兰、董青波、王春玲、任培玉,多次在荥阳市市委书记接访日到荥阳市信访局排队提交诉求,多次位列当日接访队伍首位,但始终未获得对应接访接待,相关诉求长期未得到处置。
后续侯帅等6人依法向郑州市信访局提交信访材料,要求郑州市信访局督促下级信访机构依规履行接访职责、依法处置案涉信访诉求,但郑州市信访局收到侯帅等6人提交的完整信访材料后,未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的法定要求,对属于申诉求决类的案涉信访事项履行受理程序,未向侯帅等6人出具受理告知,也未说明不予受理的合法依据,超出法定履职期限仍未作出任何处置,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郑州市信访局作为信访工作法定主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侯帅等6人的正当程序权益。
为此,侯帅等6人于2026年7月18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 侯帅,男,45岁,身份证号4101831981025XXXX,联系电话:15617613690,住址为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西张寨;
- 王志彬,男,58岁,身份证号41012119680825XXXX,联系电话 13849001890,住址为荥阳市高村乡张村一组;
- 徐爱兰,女,64岁,身份证号 41012119621108XXXX,联系电话 13700878306,住址为荥阳市豫龙街道二十里铺赵家庄社区;
- 董青波,男,54岁,身份证号 41012119721116XXXX,联系电话 18137864311,住址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西张寨;
- 王春玲,女,64岁,身份证号 41011219620228XXXX,联系电话 18937133467,住址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关帝庙村关帝庙293号;
- 任培玉,女,身份证号42282219791020XXXX,联系电话15788982644,住址为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二十里铺村二十里铺832号。
自2026年4月起,侯帅、王志彬、徐爱兰、董青波、王春玲、任培玉,多次在荥阳市市委书记接访日到荥阳市信访局排队提交诉求,多次位列当日接访队伍首位,但始终未获得对应接访接待,相关诉求长期未得到处置。
后续侯帅等6人依法向郑州市信访局提交信访材料,要求郑州市信访局督促下级信访机构依规履行接访职责、依法处置案涉信访诉求,但郑州市信访局收到侯帅等6人提交的完整信访材料后,未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的法定要求,对属于申诉求决类的案涉信访事项履行受理程序,未向侯帅等6人出具受理告知,也未说明不予受理的合法依据,超出法定履职期限仍未作出任何处置,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郑州市信访局作为信访工作法定主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侯帅等6人的正当程序权益。
为此,侯帅等6人于2026年7月18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牛腾宇父亲去医院打印病例遭拒现被公安围攻
【民生观察2026年7月21日消息】牛腾宇因涉“恶俗围基案”遭中共当局冤判14年,家属一直持续为其申诉,律师要求阅卷被拒,今年5月广东高院曾承诺案件全部案卷可查,但7月却突然翻脸再次出尔反尔,答复家属称牛腾宇犯罪证据确凿,律师阅卷须先提交申诉材料,且不能全部查阅案卷。因广东方面一年多不让律师阅卷,近日牛腾宇父亲去孩子被酷刑送医的地方打印病历而遭拒绝。目前,牛腾宇父亲被一群拿盾牌全副武装的公安及保安围攻,双方处于对峙中。
2019年,广东当局非法抓捕了一批青少年,并对他们施以酷刑。牛腾宇一同被抓,遭广东当局押至佛山市南海区斑竹园一双规点内。
佛山与茂名两地公安对牛腾宇实施了极为残酷的虐待。坐老虎凳、坐电椅、每天一小时以上的毒打、吊打、鞭抽、注射生理盐水使皮肤溃烂、性侮辱等。
酷刑期间,牛腾宇两度濒临死亡。随后被负责施虐的公安被转入佛山市罗村医院抢救。
2026年7月20,牛腾宇父亲前往罗村医院搜集牛腾宇住院抢救时的病例。院方表示,牛腾宇的病例被广东公安机关拿走,并叮嘱不许交给任何人。
依据法律规定,院方应当为家属提供住院者病例,院方此举有意为广东当局掩盖酷刑罪证。
牛腾宇父亲一再要求院方提供病例,院方则找来了警察和保安,他们全副武装,手持盾牌和钢叉、腰挂催泪弹,虎视眈眈地盯着牛腾宇的父亲。
院方之所以拒绝提供牛腾宇的病例,其原因想必也很简单。
广东省政法委为了阻止牛腾宇翻案,早就命人给医院打好了招呼,要求院方不得向任何人提供牛腾宇的病例,即便是家属也不能给。并且在牛腾宇父亲在医院索要病例时,派遣了大量公安,用以威慑牛腾宇父亲,逼他放弃为儿维权。
截至目前,广东公安方面与牛腾宇父亲仍在对峙。
牛腾宇母亲王海琴表示,无论广东当局如何凶残,她们都不会因为惧怕而停止维权行动。
2019年,广东当局非法抓捕了一批青少年,并对他们施以酷刑。牛腾宇一同被抓,遭广东当局押至佛山市南海区斑竹园一双规点内。
佛山与茂名两地公安对牛腾宇实施了极为残酷的虐待。坐老虎凳、坐电椅、每天一小时以上的毒打、吊打、鞭抽、注射生理盐水使皮肤溃烂、性侮辱等。
酷刑期间,牛腾宇两度濒临死亡。随后被负责施虐的公安被转入佛山市罗村医院抢救。
2026年7月20,牛腾宇父亲前往罗村医院搜集牛腾宇住院抢救时的病例。院方表示,牛腾宇的病例被广东公安机关拿走,并叮嘱不许交给任何人。
依据法律规定,院方应当为家属提供住院者病例,院方此举有意为广东当局掩盖酷刑罪证。
牛腾宇父亲一再要求院方提供病例,院方则找来了警察和保安,他们全副武装,手持盾牌和钢叉、腰挂催泪弹,虎视眈眈地盯着牛腾宇的父亲。
院方之所以拒绝提供牛腾宇的病例,其原因想必也很简单。
广东省政法委为了阻止牛腾宇翻案,早就命人给医院打好了招呼,要求院方不得向任何人提供牛腾宇的病例,即便是家属也不能给。并且在牛腾宇父亲在医院索要病例时,派遣了大量公安,用以威慑牛腾宇父亲,逼他放弃为儿维权。
截至目前,广东公安方面与牛腾宇父亲仍在对峙。
牛腾宇母亲王海琴表示,无论广东当局如何凶残,她们都不会因为惧怕而停止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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