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1日星期日

冤案炮制者对王海琴的X账号进行蓄意破坏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11日消息】近日,牛腾宇母亲王海琴的X账号在她什么都没做的情况下,一天之内突然掉了800名粉丝。对普通用户来说,掉粉司空见惯;对大V来说,一天掉几千也不足为奇。但对她而言,这更像是蓄意破坏的最新一环。

2019年,广东省政法委、公安厅为了拍马屁,炮制了震惊中外的《部督1902136专案》。他们非法抓捕一批无辜青少年,并实施了酷刑折磨。

其后,在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上海)的指令下,广东当局冤判了其中24人。王海琴的儿子牛腾宇被指定为“主犯”,重判14年。(谷歌搜索“牛腾宇”可了解详情)

从那时起,王海琴开始漫长维权。期间,广东当局、杨晔及背后的权贵对她持续施压:投毒、袭击、绑架、噪音与电话骚扰、派公职人员威胁亲友……围绕她的X账号进行系统性破坏,是这套迫害的重要组成部分。

封号:僵尸号大规模投诉

王海琴开始用X发声后,账号多次在未违反任何规定的情况下被无故封禁,理由一律是“遭到大量用户投诉”。王海琴维权多年,并未得罪人,不可能引来真实的大量投诉。更合理的解释是:广东当局与杨晔手下的马仔操控大量僵尸账号,对她进行集中投诉,触发X的风控机制。

限流与暗中取关:更阴险的手段

用僵尸号投诉已经够流氓,限流和暗中取关则更加隐蔽。曾有多次,王海琴发出的帖子阅读量和转发量低得离谱。王海琴询问多位关注她的朋友,他们都表示从未在主页刷到王海琴的内容——必须主动点进她的主页才能看到。也就是说,帖子几乎不被推送给粉丝,甚至可能完全不进入推荐。

更诡异的是,有数位朋友在自己不知情、甚至长时间未登录的情况下,账号突然取消了对王海琴的关注。朋友们发誓自己从未点过取关。这种“幽灵取关”,指向技术手段的介入。

“喝茶”:用公权力直接胁迫粉丝

2022年至2024年间,陆续有身处国内的粉丝向王海琴反映:他们仅仅因为关注了王海琴的账号,就被当地派出所叫去“喝茶”。公安批评后,明确要求他们取消关注。迫于压力,许多人只能取关。

显然,有关方面在那段时间监视王海琴的账号,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粉丝身份信息,再联络各地公安,以“喝茶”方式胁迫取关。这是用国家机器直接切断王海琴与支持者的连接。

水军与私信骚扰:全方位恶心

除了技术破坏,他们还通过私信和评论区持续骚扰。王海琴的私信经常同时涌入数百个账号的消息:色情内容、辱骂(针对王海琴和儿子牛腾宇)、威胁(要求立刻停止维权)。评论区则有大量账号替广东政法委洗地,声称从未制造冤案,全是王海琴无中生有;并给王海琴扣上“汉奸”“卖国贼”“殖人”的帽子,以“爱国”为名混淆视听。

他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公职人员和技术资源,组织这一切,实际效果不过是恶心了王海琴一下。这些破坏并未阻止王海琴继续发声。

王海琴表示,自己会持续维权,直到儿子牛腾宇重获自由。

下面截图是一些黄推水军,一天之内都有上千个私信。平台限制只能发一少部分。

马波故意伤害案被撤销其不服提请检察院监督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11日消息】黑龙江佳木斯维权访民马波因其独子在校园被殴致死一案维权19年,至今无果,后因常年在京维权被人故意伤害一案多方申诉未果,后被警方违法撤销案件,马波不服处理结果,依法向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案件监督。近日,马波收到丰台区公安局西罗园派出所的回复,称需继续等待检察院的监督意见。

马波被故意伤害一案,丰台分局已于2026年8月4日违法做出撤销案件决定,马波不服案件处理决定,于2026年9月29日向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案件监督。

2026年9月30日,丰台区公安局西罗园派出所出具回复称,可耐心等待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的监督意见。

马波,女,黑龙江佳木斯人。早年马波的独子在校期间被殴致死,案件诉至法院,马波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此后一直持续维权至今未果,其子遗体至今仍在殡仪馆冷冻。

2023年9月17日,马波在京期间遭乔明连暴力殴打,造成双腿骨折。该案由西罗园派出所受理立案,办案人员长期压案不予侦查,后期违规撤销刑事案件,包庇涉案行凶人员乔明连。马波因持续依法维权,遭到维稳人员和警方蓄意打击报复。

2025年2月26日,马波抵达北京后,被人安排车辆带至西罗园二区7号楼3单元708室,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两日,属于绑架控制状态。

2025年2月28日上午8时许,四名无执法标识陌生人员在该小区7号楼1单元楼头院内,对马波实施绑架控制、抢劫背包、非法搜身行为,当场抢劫抢走马波手机、心电血压智能手表,并将马波代步轮椅丢弃现场。抢劫手机目的为销毁马波留存的2023年被殴打案件的关键证据。

随后,马波被暴力挟持至嫌疑面包车,被跨省押解至黑龙江佳木斯市。押解途中,涉案人员言语恐吓、限制马波基本人身权利,全程非法剥夺马波人身自由。

马波被押解至佳木斯后,被24小时专人看管,持续被绑架控制。期间马波多次索要被抢财物均被拒绝,手机内全部案件证据被销毁。

因马波本人手机已被抢走,其全程借他人手机,无数次拨打报警电话控告绑架、抢劫犯罪。

公安机关对2023年9月17日故意伤害案立案后,长期压案近三年不开展实质侦查,后续违法撤销该案;对马波多次控告的绑架、抢劫犯罪,始终不予立案侦查。

马波认为公安机关存在严重渎职徇私、包庇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2026年8月21日,马波依法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恳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

2026年9月22日,马波与访友一同到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信访事项、申领信访告知书,材料同日转办;访友信访事项转大兴公安分局,马波的信访事项转丰台公安分局。

2026年9月24日,二人分别到对应的公安分局领取告知书。访友在大兴公安分局领到此次信访对应的、9月24日当日出具的白底原件《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

但马波在丰台公安分局拿到的却是2024年11月22日的旧文书,是以往另一信访事项的蓝底扫描复印件,并不是此次市局转办信访事项的文书,无法作为此次信访登记转送的凭证。

2026年9月24日,马波提出诉求,请丰台公安分局出具此次信访事项对应的、新编号、新日期的正式《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文书出具后邮寄至: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星海绿洲小区。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2026年10月10日星期六

林加宏捐楼工程却烂尾举报贪腐反被关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10日消息】早年,广东陆丰人林加宏拿出80万元为家乡捐建教学楼,工程却烂尾12年;因为怀疑项目资金存在问题而不断举报,林加宏反被关押约600天;如今,林加宏愿意再掏60万元把楼修好,却又卡在手续和沟通上。一个原本想为家乡做点好事的人,不知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据相关材料介绍,林加宏25岁时,拿出约80万元,为家乡笏底小学捐建教学楼。他希望孩子们能有更好的学习环境,也相信这笔钱能够真正用在教育上。

然而,2014年,工程停了下来。教学楼没有如期建成,反而成了烂尾项目。面对这样的结果,林加宏开始追问:工程为什么停工?是否有人借着教学楼项目的名义申请款项?相关资金究竟去了哪里?

这些疑问是否成立,本应通过工程资料、资金账目和依法调查来回答。如果资金使用没有问题,就把账目说清楚;如果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就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如果确有违法行为,就依法处理。把事实查明白,才是解决争议的正道。

按照相关材料所述,林加宏不断举报后,等来的却是刑事追究。

2018年,林加宏因涉嫌诽谤、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直到2019年,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决定不起诉。前后算来,林加宏被关押约600天。

后来,林加宏获得约22.8万元国家赔偿。赔偿是依法承担责任的一部分,却无法让失去的600天重新回来,也不能自动解释教学楼为何烂尾,更不能代替对相关资金疑问的调查。一个程序有了结果,不代表围绕工程的所有问题都已经有了答案。

这里必须分清两件事:举报者是否违法,应由证据和法律判断;工程是否存在问题,也应由证据和法律判断。不能因为举报者曾被追究刑事责任,就认定他的疑问必然不成立;同样,也不能仅凭他的说法便断言有人贪腐。真正负责任的做法,是公开能够公开的事实,给出经得起检验的结论。

根据目前提供的材料,当年相关资金疑问是否经过全面调查,尚无公开调查结论可供确认。

这恰恰是公众仍然关心的地方:工程停工的原因是什么?捐建资金如何拨付、使用?项目相关责任由谁承担?这些问题不应靠猜测回答,也不该随着时间过去就不了了之。

更令人感慨的是,事情并未随着国家赔偿而结束。到了2026年10月,这栋教学楼已经烂尾12年。

据相关材料所述,林加宏仍愿意再拿出约60万元,希望把工程修好,让孩子们能有更好的学习环境。一个曾经为家乡捐出80万元、又经历约600天被关押的人,依然愿意继续出钱。

然而,现实再次把林加宏挡在门外,工程目前卡在手续不全、与教育局沟通不畅等问题上,林加宏甚至不敢自行开工。

必须承认,教学楼建设涉及土地权属、审批程序、工程质量和校园安全,手续不齐全当然不能擅自施工。依法办事不是多余的障碍,必要的安全和审批要求也不能省略。

但问题在于:究竟缺少哪些手续?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需要补交什么材料?有没有明确的办理流程和期限?如果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是否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这些都不是无法回答的问题。倘若确实不能开工,就应当把理由讲清楚、把路径列明白,而不是让捐赠者在反复沟通中不断碰壁。

依法办事,不等于把问题无限期搁置;严格审批,也不意味着不能主动协调。面对一项已经停滞多年的学校建设工程,相关部门更应当明确责任、回应疑问,在法律框架内推动问题解决。否则,手续成了挡箭牌,沟通成了无休止的等待,最终受影响的仍是本该受益的孩子,以及公众对公共事务的信任。

我们当然不能只凭一段经历,就断定当年必然存在贪腐;但同样不能因为缺少公开结论,就把问题当作不存在。一个公共项目无论由谁出资,只要涉及学校和公共利益,就理应有清晰的资金记录、工程进度和责任说明。公众期待的不是未经证实的指控,而是有依据、有程序、有结论的交代。

12年前,林加宏拿出80万元,希望为家乡做一件好事;12年后,他愿意再掏60万元,却依然无法顺利推动工程重启。楼没有建成,资金疑问没有得到公众可见的明确答案,新的捐款也卡在手续和沟通之中。这样的困局,至少值得相关方面认真说明、妥善处理。

真正经得起检验的公信力,不是让提出问题的人闭嘴,而是让问题得到调查;不是让愿意捐款的人独自奔走,而是让合理诉求有清晰的办理路径。

教育需要砖瓦和资金,更需要透明的规则、明确的责任,以及不因追问而受损的信任。

杨曼控告公安执法不作为诱骗其息诉罢访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10日消息】近日,公民杨曼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督察部门递交了控告材料,反映黄骅市公安局食药大队、网安大队严重执法不作为、违纪违规、侮辱群众、诱骗群众息诉罢访的全部事实,所有内容真实有据、全程可查。

杨曼母亲因服用非法回流抗癌药导致非正常死亡,属于典型涉药致死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立案调查、开展死亡原因司法鉴定。

但黄骅市公安局食药大队在明确存在非正常死亡、涉假药致死案件事实的前提下,拒不依法为其母亲做死亡原因鉴定,接到杨曼报警报案后,恶意不予受案、不予登记、不予核查。

杨曼依法正常报警维权,办案民警公然违反公安部【三个当场、四个一律】硬性执法规定,对杨曼的人命案件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直接驱赶报案人,告知杨曼:“爱去哪儿去哪儿”,严重漠视群众人命、严重失职渎职。

更恶劣的是,黄骅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刘劲松,无视群众丧母之痛、无视人命悲剧、无视公职人员底线,私自建立公安内部工作群,将杨曼家丧母惨死冤案恶意命名为《杨曼的故事》,在公安干部工作群内公开戏谑、取笑、调侃杨曼的家庭悲剧与丧母之痛。

该群内成员包含:本案主办局长、各办案队长、全体办案公安人员,全员知情、无人制止,集体漠视群众疾苦、践踏群众尊严,严重败坏公安执法形象、性质极其恶劣。

在杨曼持续维权、要求依法办案、追究假药致死责任期间,黄骅公安办案人员恶意诱导、欺骗杨曼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公然告知杨曼:“只有你签了息诉罢访,才能和食药大队化敌为友,才能给你办理案子、推进调查。”

以上诱骗息诉、以息诉作为办案前置条件的违规执法行为,杨曼全程录音完整留存,证据确凿、铁证如山。

综上,黄骅市公安局食药大队涉人命案件不作为、不立案、不鉴定、违反公安部执法规定,有警不接、有案不立;

黄骅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刘劲松公职人员恶意戏谑群众丧母悲剧、侮辱群众人格、严重违纪失德;

办案人员诱骗当事人息诉罢访、捆绑办案条件,违规执法、程序严重违法。

杨曼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督察部门彻查全部违法违纪人员,依法纠正错案、依法立案侦查其母亲假药致死案,对所有失职、违纪、侮辱群众的公安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通报处理、赔礼道歉。

无锡中院对沈爱斌不服梁溪公安拘留上诉案枉法判决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10日消息】2026年10月2日,沈爱斌收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苏02行终312号行政判决书,对沈爱斌不服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枉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2025年7月3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将沈爱斌从南京市公安局宁海路派出所押回,然后将沈爱斌直接关押到办案中心,7月4日,以沈爱斌寻衅滋事为由,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将沈爱斌送无锡市拘留所,7月19日释放。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处罚决定认定的违法行为有两个:一是沈爱斌7月1日在江苏省检察院门前持“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在哪里?寻找依法办事的公权”的纸拍照,并将照片发到微信群;二是沈爱斌从江苏省高级法院和省信访局出来后,自拍这视频,发到微信群里,讲述自己遭遇三次枉法判刑及省高院不接受材料等即时维权情况,梁溪公安认定沈爱斌散布虚假信息。

沈爱斌不服梁溪公安处罚决定,向滨湖区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枉法判决,沈爱斌随即上诉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指出滨湖法院判决存在下列违法: 一、违法认定案件事实。

沈爱斌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门前拍照并发到微信群里,目的是为寻求司法公正,其讲述自己遭遇三次枉法判刑、遭遇超强电磁辐射、未成年女儿遭株连迫害判刑,都是基于客观事实发表的主观性评价或意见,不属于虚假信息范畴,其从事上述行为是为维护合法权益,不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动机,且未造成任何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

二、包庇梁溪公安处罚程序严重违法行为。

梁溪公安处罚程序严重违法,剥夺沈爱斌陈述申辩权。在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时,沈爱斌明确提出“要求陈述申辩”,而办案人员却直接作出处罚决定书,未依法听取沈爱斌的陈述申辩意见。

其次,处罚审批程序违法,处罚未经具有法定资质的办案人员审批。

三、包庇梁溪公安超越地域管辖权,管辖沈爱斌在南京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沈爱斌在南京有违法行为,也必须由南京公安管辖,由沈爱斌居住地公安管辖的前提,必须依法取得南京公安的案件移交手续,而梁溪公安并未取得此手续。

四、包庇梁溪公安伪造、隐匿证据

梁溪公安递交的答辩材料中,沈爱斌发现被告梁溪公安却伪造、隐匿证据,将沈爱斌写有“我要陈述申辩”的事先告知书隐藏,伪造了一份由两名民警察签“当事人拒绝签字,民警当场向其宣读”的事先告知书,以此掩盖其剥夺沈爱斌陈述申辩权的事实。

五、采信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严重违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审判长吴茜竟然采信未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听信被告梁溪公安的安排,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和处罚审批程序的证据都按梁溪分局“仅提供法院审查”的要求,不向原告出示,不让原告复制,不在庭审中出示和质证,但在判决中却完全采信。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无锡市中级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可合议庭(审判长彭国顺、审判员陈胜利、审判员符敏)却未开庭直接作出枉法判决,对一审判决中明显且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概无视,赤裸作出枉法判决,充当梁溪公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沈爱斌说:“无锡司法黑恶程度,无法用言语形容,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在已经彻底崩溃,法官成了罪恶的使者,以公安这个黑恶团伙为首的司法败类,既充当贪腐官员抢劫、掠夺百姓财产的帮凶,又充当打击、镇压、迫害上访维权人的急先锋,这个团伙滥权枉法,灭绝人性,穿着人民警察这身皮,为非作歹,滥权作恶,为所欲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司法败类,成了骑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老百姓无冤无处诉,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这是引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产党的悲哀和耻辱。”

目前,沈爱斌正被无锡公安以黑恶手段刑事立案,经历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后,正被取保候审中,本网将密切关注沈爱斌的动态情况。

沈爱斌的电话:17348228687,也请求媒体和记者关注采访沈爱斌。

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

冒祥进京控告公安局被刑拘现取保获释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9日消息】江苏如皋维权人士冒祥因一条评论,被如皋警方以侮辱传唤,后被以扰乱单位秩序合并拘留10日;近日,冒祥因进京控告公安局,被如皋警方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为由刑拘,目前取保候审释放。

2026年5月9日,如皋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向冒祥出具传唤证,要求其到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询问,之后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他因侮辱被拘留3日,又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拘留7日,合并执行10日。

根据冒祥提交的控告材料中称,同一条抖音下面,他只发了一条辱骂性评论,而另一名评论者高建宏发了4条,且冒祥认为对方情节更严重,但最后受到行政处罚的却是自己。

冒祥还称,警方把他多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等行为作为处置依据,却没有向他出示相应立案文书和证据,并扣留了他的手机。

2026年7月,冒祥向如皋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提交了书面控告书。

其控告如皋市石庄派出所办案民警以及该所领导,在办理抖音网络侮辱治安案件中,存在选择性执法、偏袒放纵违法人员,已固定他人更严重违法证据却不予处罚;

指定管辖文书,认定事实错误,办案程序错误,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7日于法无据;

案件审批领导未尽审核监督职责,对其因为侮辱,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同案的有更严重违法的行为人高建宏未作处罚,执法明显不公;

冒祥要求督察部门依法启动警务核查,对涉案民警、领导执法过错依规追责;依法审查和纠正石庄派出所在办理该案件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6年8月,冒祥再次前往公安部进行举报控告。

冒祥声称,当地政法系统已经建立群组,安排人员赴京对他进行跟踪、蹲守和定位。

2026年9月21日,如皋市公安局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将冒祥刑事拘留,9月27日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据悉,冒祥,男,1972年出生,身份证号:32062219720705xxxx,住址:江苏省如皋市东陈镇双群村九组xx号。此前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2023年7月7日,冒祥被如皋警方抓走,涉嫌罪名寻衅滋事;10月13日被逮捕后送看守所羁押;

因如皋公安机关出具内容虚假的情况说明,法院不质证采信,未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判处冒祥有期徒刑一年半(含拘押三个多月)。

二审案件维持原判,冒祥没有认罪认罚,指拘三个多月,在看守所关押十六个月左右,于2025年2月22日刑满释放。

释放后冒祥继续申诉控告公安机关。

2025年12月,冒祥前往公安部控告南通市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

2026年3月,冒祥在如皋站被地方拦截,之后前往北京又被地方带回。

2026年4月,冒祥前往公安部举报如皋市公安局,被工作人员告知相关材料已被转交江苏省公安厅。

冒祥电话:19952844626

邹晓燕进京遭强制带离目前仍被扣押

【民生观察2026年10月9日消息】近日,江苏无锡邹晓燕到北京委托刘建军律师为其代理相关案件,被北京警方扣留在办案执法中心,随后电话通知地方,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以其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将邹晓燕带离北京返回户籍地。目前,邹晓燕仍被扣押在当地办案中心,没有获释回家。

2026年10月7日,邹晓燕前往北京寻求律师代理诉讼案件,随后与访友们一起聚餐,后被北京警方扣押在办案中心,电话通知无锡警方,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人员到京后,以邹晓燕还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京为由,将其强制带离北京。

到达无锡后,邹晓燕没有被释放回家,直接被带进办案中心作询问笔录,至今未归。

邹晓燕,女,1973年12月18日出生,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苑433号xxx室,

2022年4月12日,邹晓燕的店面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损毁。为了达到逼迁之目的,负责拆迁的街道办主任带领几十人砸掉邹晓燕店面灯箱招牌,毁掉店门口水泥地,进出处安装围挡阻止行人车辆通行。

邹晓燕屡次报警警方均不立案,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后逐级向区、市、省三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但当地政府不仅不予以解决,反而对邹晓燕实行24小时跟踪,并在邹晓燕的汽车上安装定位跟踪仪。

2024年9月18日,万般无奈的邹晓燕只得选择进京上访。

2024年9月19日晚10点30分左右,邹晓燕遭到地方截访,在北京驻京办事处(京华饭店)一楼最后一个房间内,被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政法委员周潇彬,殴打十几巴掌,一拳头打在左腮邦上,直到把邹晓燕打的头晕目眩呕吐不止。

当时邹晓燕喊救命没人理睬,周潇彬还说:你装死腔,关起门来打死你。

当晚,邹晓燕被强制带回无锡,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

2024年10月5日,邹晓燕的丈夫王忠向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实名控告信》,控告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邹晓燕,涉嫌滥用职权,以刑化访,强烈要求其提级立案调查无锡警方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在被刑拘一个月后邹晓燕取保获释,她于2024年10月26日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控告信,投诉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政法委员周潇彬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同时恳请相关部门调取2024年9月19日晚10点30分至11点00分,北京京华饭店内监控摄像视频及公安执法记录仪全过程。

2024年10月30日,邹晓燕前往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要求见党委书记袁江飞,举报控告周潇彬打人一事。

但袁书记不但拒绝接见邹晓燕,且还动用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打压。

当日上午10时,邹晓燕被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传唤。无锡华庄派出所把邹晓燕关押在该所长达20个小时左右,于31日上午时分才将其释放。

回到家中的邹晓燕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她的体重也因此暴减。据称,北京市丰台区警方已对邹晓燕在京被故意伤害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4年11月以来,邹晓燕反映称自己出门昼夜被社区雇佣人员跟踪,导致自己受到惊吓。多次报警警察却不做询问笔录。

2026年3月7日,邹晓燕、朱月娟被无锡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以二人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邹晓燕电话:1816892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