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中共当局近日持续加大对秋雨圣约教会的逼迫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8日消息】北京时间2026年4月27日下午二点多,成都秋雨圣约教会的传道人吴五清被警察传唤至派出所(估计是辖区所在地也就是温江区永宁派出所,电话号码为02882663110),至20206年4月28日早上11:00,吴五清传道夫妇都被放回家了,不过两人的手机没警察没收了。

据悉,从2018年12.9该教会主任牧师王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经营罪”抓捕并判刑至今,秋雨圣约教会屡受打压管控与各种逼迫,教会购买的会堂被中共当局没收,会友或被逼搬家或被禁止聚会或遭到频繁驱赶,最近一次被逼搬家发生在一周前,聚会被驱赶发生在两天前。

2026年1月6日,中共当局针对秋雨圣约教会再次采取大规模抓捕行动,对长期居住在四川省德阳市的该教会领袖李英强长老和其妻子张新月,以及年轻的90后传道人戴志超、副执事贾学伟、会友叶丰华和宋海兵实施了抓捕。在对宋海兵予以十天的行政拘留和所谓的警告教育后放其回家,在对张新月予以三十天的刑事拘留后,放其回家;而对李英强长老、戴志超传道、贾学伟副执事、叶丰华则以该案件涉及敏感信息(据说警方称在办案期间,因涉案人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拒绝律师会见,上述四人迄今为止被拘押已超过一百天。

众所周知,中共当局针对异议人士、宗教人士和少数民族人士的高压与迫害手段自1949年以来从未停止过。即便如此,中共当局也无法将国人心中对自由与公平正义的火花扑灭,所以高压政策便成为中共当局针对上述人士的常态做法。就拿秋雨圣约教会为例。当局在2018年12月9日捣毁并没收了该教会的会堂,抓捕了该教会的领袖和核心成员,驱赶并逼迫该教会数十位会友或搬离成都或离开秋雨圣约教会,以为该教会从此或许会鸟兽散去,但最终结果并非如此。该教会自“12.9”教案后的七年多来,虽屡受高压管控,会友们在坐牢9个月出狱后的李英强长老带领下,依然坚持公开敬拜的方式,每周有固定的主日崇拜,周间有小组查经,上午有晨祷,还通过每天下午五点钟的祷告会,将国内外许多教会和基督徒、慕道友聚集在一起,透过线上祈祷的方式,为坐牢的基督徒和为公义发声而坐牢的异议人士祷告。在今年1月6日当局再次对秋雨圣约教会采取大规模抓捕行动后,它们一方面采用对委身该教会的会友各个击破也就是继续予以高压手段,或直接威胁会友,或持续恐吓威胁会友家属的方法,逼迫会友离开秋雨圣约教会,或从此断绝与教会的往来。对慕道友和打算转会秋雨圣约教会的人,采取的是几乎同样的威胁恐吓手法,以便达成中共当局阻断外面人进入、逼使里面人离开的目的,最终达到当局设想的断绝教会奉献、“饿死”传道人和同工、不战而屈人之兵瓦解教会的目的。

事实上中共当局这样的手段与伎俩依然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它们不明白人类的信仰并非通过高压与恐怖政策就能扑灭,也不明白自由的种子一旦种下后,终究会生长并结出果实来。即便今天拆毁了中共当局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的秋雨圣约教会,明天便会快速生长出一个“春雨教会”来。

反对政绩工程的时代,政绩工程是唯一标准

2026年1月,中共在中央党校开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这个所谓的开局之年“第一课”,党魁习近平发表讲话称要“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中共惯例,这当然是习近平发动新一轮政治运动的吹风。紧接着在2月份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出版《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在3月份开始当局正式启动一场声称整治政绩观的运动,并以习近平个人的所谓“正确政绩观”为唯一指引。

4月份伊始,党媒密集跟进、统一口径,反复强调“反对形象工程”“杜绝政绩工程”。文件、讲话、评论接踵而至,层层加码,仿佛整个官僚体系都被重新召集,进入一场熟悉的政治整风节奏之中。从最高层发出信号,经由宣传系统放大,再由各级官员表态落实,这样的运行方式早已成为一种固定套路。

但也正是在这种熟悉的节奏中,问题反而显得更加刺眼,如果政绩工程真是一个需要反复整治的顽疾,为何每隔几年都要重新“发现”一次?如果高层早已明确反对,为何这种现象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这样的“纠偏”几乎每隔数年就要重新来一遍,却从未真正改变现实。所谓整治,往往只是让问题短暂收敛,而无法阻止其以新的形式再次扩散。

于是,一个越来越难以回避的事实浮现出来,在一个反复强调反对政绩工程的时代,政绩工程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成为一种更为普遍、甚至更为安全的选择。换句话说,这已经不只是执行偏差的问题,而是一种更深层的运行逻辑——反对政绩工程的时代,政绩工程却在事实上成为唯一标准。而当这一运动以习近平个人的“正确政绩观”为标尺时,这种矛盾就变得更加突出——因为恰恰是在习近平时代,“政绩工程”从地方层面的乱象,演变为贯穿上下的普遍现象。

这一悖论并非偶然,中共体制中的“政绩观”并非始终如此扭曲。在所谓改革开放初期,官员的升迁与经济增长、地方发展密切相关。即便存在浮夸与造假,但总体仍然围绕现实经济活动展开。换句话说,那时的“政绩”,至少还与某种实际效果有关。

然而,进入习近平时代之后,这一逻辑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政绩不再主要来源于“做成了什么”,而来源于“表态了什么”“是否与最高核心保持一致”。换言之,政绩从“发展绩效”转向了“政治忠诚”。在这种背景下,“政绩工程”的性质也随之变化。过去的政绩工程,更多是夸大建设、重复投资;而今天的政绩工程,则是赤裸裸的“政治景观工程”,只服务于最高独裁者的忠诚需要。政绩工程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工程本身,而在于它是忠诚最直观、最可见、也最可验证的表达形式。忠诚必须被看见,而政绩工程,正是这种“可见忠诚”的最佳载体。

雄安新区正是这种逻辑最典型的体现。由习近平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规划的雄安新区,已成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烂尾工程,也是最大的拍脑袋工程,从2017年至今总投资超过8000亿元,成为中国最大的财政负担。十年建设下来的的雄安新城,荒草丛生如同鬼城。但是它并非单纯的经济规划项目,而是高度政治化的象征工程,其意义更多在于体现习近平“顶层设计”“千年大计”的宏大叙事。因此,对雄安的质疑,天然会被等同为对决策者本人的挑战。

当雄安被赋予“历史性决策”“国家大计”的意义之后,它便不再只是一个政策选项,而成为一种必须被持续证明“正确”的政治政绩工程。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雄安与“整治政绩观”的运动形成了意味深长的对照。一方面,政权反复强调要反对急功近利、反对弄虚作假;另一方面,现实中最具象征意义、最不可触碰的,恰恰是那些高度政治化的重大工程。这种“可批评”与“不可触碰”的界限清晰地存在于中共整个体系的实际运作之内。

当政策与权力人格深度绑定时,政绩就不再是客观结果,而成为权力合法性的延伸。于是,维护项目的“正确性”,就等同于维护权力的“正确性”。在这种逻辑下,“纠正政绩观”就不可避免地陷入自我指涉的困境,它无法触及那些与最高权力绑定的工程,只能在边缘地带进行象征性整治。

习近平之父习仲勋的“陵园扩建”更是习近平宣扬的“正确政绩观”的辛辣讽刺。习仲勋陵园最初仅约8亩,2012年习近平上台前后,一个原本规模有限的纪念性场所,在多年扩建之后,演变为占地达到4万亩、耗资巨大的综合性工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涉及资源的大量投入,还伴随着拆迁等一系列社会成本。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推动这些工程的地方官员,往往能够因此获得仕途上的回报。港媒曾透露,最早重建习故居的副县长后来荣升西安市副市长。而时任省委宣传部部长的景俊海主导了对习仲勋陵园的大规模扩建工程,之后景俊海的仕途随之平步青云,先后出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吉林省长、省委书记。

这是典型的“政治表态工程”,这类工程的意义,从来不在于公共利益,而在于政治表达。它们是对处于权力中心的独裁者的忠诚的具象化呈现。而正是这种呈现,构成了官员升迁的关键通道。

于是,政绩的含义发生了根本转变,不再是谁解决了问题,而是谁更有效地展示了忠诚。工程越大、越显眼、越不可质疑,其政治价值反而越高。在这种环境中,官员的行为逻辑自然发生改变。他们不再思考什么是对社会最有益的,而是思考什么最符合权力期待。不是“做对的事”,而是“做被认为对的事”。

当“被认为对”取代“真正正确”,政绩工程也就从被批判的对象,转变为被默认的路径。所谓“整治”,并没有让它消失,反而让它更加精致、更加隐蔽,也更加符合权力的审美。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普遍的行为扭曲。一方面,官员倾向于“过度执行”,宁可把事情做过头,也不愿承担“态度不够”的风险;另一方面,则出现明显的“选择性投入”,凡是具有政治象征意义的项目,不计成本推进,而与民生相关但缺乏政治亮点的事务,则容易被边缘化。

因此,当政权提出“不要搞政绩工程”时,地方官员所面临的是更加复杂的环境,既要避免被指责为形式主义,又要确保自身在政治上不出错。结果往往是要么继续做,只是换一种更隐蔽的方式;要么干脆“躺平”,以避免风险。

习近平时代的显着特征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当所有关键决策都指向最高权力时,整个官僚体系的行为逻辑就会不以问题为导向,而以“揣摩上意”为导向。在这样的环境中,要求官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无异于在既定激励机制下要求他们做出与自身利益相悖的选择。这种要求,除非伴随制度改变,否则只能停留在道德劝诫层面。

这也正是为什么,政绩工程会“越整治越泛滥”。不是因为整治不够严厉,而是因为它本身已经成为权力运行的一部分,是忠诚表达的一种制度化形式。

当下的经济增长放缓、资源空间收紧,这种依赖只会进一步加深。因为政权越是面临来自社会的质疑与挑战,政治忠诚更需要通过可见形式来证明,而政绩工程,正是这种证明最直接的方式。于是,中共不得不在悖论中反复循环,一边整治,一边依赖。最终形成的是反对政绩工程的时代,政绩工程是唯一标准。

从“批政绩工程”到“陷入政绩工程”,实际上揭示了在权力高度集中的极权体系中,独裁者既无法完全掌控现实,又无法承认自身的局限。因此,它只能不断在“否定问题”与“否定自身”之间摇摆。

而这种摇摆,正是极权主义走向终局的典型征兆。

刘英进京上访被多次带回期间遭打伤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8日消息】江西上饶残疾访民刘英因进京上访,多次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当地,期间还遭到殴打。近日,刘英前往法院维权,却遭法院工作人员警告。

2026年4月17日,网友发布上饶刘英女士的最新消息。其在微信中表示,自进京上访以来,已第四次被当地截访人员带回户籍地,过程中称遭到殴打,并称其爱人被车辆撞击,对方解释为将油门误当刹车。

刘英通过微信说:“我老公也被车子撞了,就是我们第四次被绑回来,被他们打的好惨,之后又被别人油门当刹车踩撞了,我都不敢声张,这段时间也没说这个事情,现在准备好明天下午5点到7点,我把这个事情发出去,希望网友也能帮我发一下,非常感谢!

4月18日,江西上饶访民刘英发布视频称,其在失联期间,曾被当地截访人员实施第四次控制。

她表示,在这次过程中遭到殴打,包括被拳头击打头部、被扇耳光以及被踢踹身体等行为。

她还称,在多次受到殴打之后,对方还问我们服不服。

4月25日,刘英前往法院维权,但法院工作人员却警告称:“你要录像可以,但是你如果造成了不良影响你自己要注意。”

刘英质疑此前交通事故的判决结果,称自己无责却被判承担责任,一、二审均被驳回,且未获鉴定机会、相关材料也未签字确认。

她认为法院在程序上存在问题,并当场质问判决是否依法。

据悉,刘英曾三次入狱,刑期累计七年,期间被酷刑;2025年4月其刑满获释;持续维权,多次被拘留、殴打;

2025年10月27日,刘英在派出所遭警察殴打,一度昏迷,送医后无人对其负责。

2025年12月15日,刘英通过视频讲述了被截访者“绑架”的过程。

她说:“被绑三次了,都有经验了……我拍打车窗,想向外抛洒纸条……这一次我要跟他们反抗,我是喝自来水坚持下来的……

2026年2月7日,刘英在南昌火车站准备上车时,遭到数十名上饶工作人员截访。

刘英发布视频说:“他们故意把脚伸到我的轮椅前阻止我离开;还抢走了我的手机。”

何惠贤胡卫明前往河南被控后遣返身体挫伤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8日消息】近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何惠贤和胡卫明前往北京多个相关部门,反映了存款被冻结无法取出等问题,之后2人再次前往河南境内,遭到河南方面维稳人员的盯梢控制,囚禁于黑监狱后遣返,在拖拽过程中身体软组织多处挫伤。

2026年4月25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何惠贤和胡卫明来到北京,向中央巡视组、国家信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金融法院反映活期存款被河南非法冻结的问题。

储户们希望面见并请求中央巡视组督促河南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2025)民再269号“北京公证处告大连银行案”再审裁定,立即受理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起诉银行的民事立案,不得再以先刑后民等违法理由搪塞逃避。

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活期存款已被河南非法冻结五年,手机银行APP和个人网银至今显示存款余额,但账户被无理由设置为只进不出,至今没有冻结存款手续,也没有储户涉案的司法文书,五家涉事银行一直正常营业。

储户们快被折磨死了,希望中央巡视组帮帮储户,给条活路,希望河南法院依法依规、合理合法解决问题。

之后,何惠贤和胡卫明再次乘火车入境河南,即被几十个自称是河南省政府/省政法委/河南警察的匿名人员盯控。

当晚2人被囚禁于郑州东站旁小黑屋,及郑州台商大厦万熙酒店205和208房,匿名人员诓骗两名老年储户称,各部门领导都已赶来会谈。

然而等到第二天中午,匿名人员又称所有部门拒绝会见,储户强烈要求返回北京后,他们抢走储户手机并拖拽掳入商务车,连夜遣返回居住地浙江绍兴由属地看管,导致2名储户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中央巡视组第七轮巡视工作已全面展开,储户属地的地方政府和河南省政府均如临大敌,因地方官员惧怕储户向中央巡视组揭露黑幕,因此地方政府公然对抗干扰中央巡视,尽全力拦阻储户向中央巡视组告状。

据悉,自2022年4月18日起,河南省境内的4家村镇银行,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几乎在同一时间毫无预警地关闭线上取款和转账渠道,引发储户们大规模的恐慌。

此后该事件引发了储户的数次维权和抗议活动。中国银保监会表示,该案起因于银行股东内外勾结。据报道,其中至少涉及数百亿元人民币资金,约四十万储户受到影响。

在经过储户们的多次维权后,河南本省储户的存款已经全额兑付,而河南省外的近1000储户的存款却被非法冻结分文不给取,外省储户们遭遇打压维权无门。

近4年来,大量储户多次去河南讨要存款就被不明人员囚禁于郑州青龙山庄等黑监狱,惨遭殴打辱骂、恐吓威胁、诽谤欺诈、扒光衣服猥褒性骚扰等迫害,储户报警上千次都没人管,人证物证至今俱在。

自2025年以来,储户们对“河南公检法污蔑储户合法存款为集资参与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多次举报,但举报信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2026年1月中旬,数十名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起诉涉事河南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却至今迟迟无法立案。

天津吴哲(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述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委托,代理储户与上述三家涉事银行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其后分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书面的《投诉书》,请求责令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上移送案件。

2026年2月28日,新闻媒体曝光四家河南村镇银行的一类卡上千个客户资金约100亿,至今仍未获兑付。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月24日曝光原银保监官员刘张君受贿1.9亿,帮助河南新财富集团控股多个村镇银行,截至2022年4月涉事银行暴雷之际,新财富集团在相关村镇银行的存量贷款为120亿余元。

当时仅百亿规模的窟窿,河南当局本可立即填平,根本不会引发后续的全国性舆情,更不会拖垮全国中小银行的信誉。然而,河南方面选择了拖延、甩锅、转嫁风险,至今已拖入第5年,仅线上第三方平台储户的垫付就花了近300亿,至今还有近百亿的线下持卡储户存款未兑付,不仅付出3倍以上资金代价,还冲击了数千家中小银行的经营稳定,倒逼全国启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减量提质。

综上所述,河南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已迈入第五年,但上千个河南村镇银行持卡储户的百亿存款兑付难题仍然未解。

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肖高升举报其服刑期间遭牢头狱霸殴打虐待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7日消息】江西吉安人权捍卫者肖高升(高举牌)于2021年被捕,后被以虚假诉讼、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2026年3月18日刑满释放。近日,肖高升实名向司法部举报江西省吉安监狱纵容牢头狱霸殴打辱骂虐待服刑人员等违法问题,同时要求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调查。

肖高升是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人。2021年10月1日,肖高升得罪了省法院院长葛晓艳,由省委书记签名,肖高升被公检法伪造证据,栽赃枉判4年6个月。以上这些都是办案民警罗强、胡海等人亲口告诉肖高升的。

为此,肖高升感谢吉安公检法部门让其顺到进入了江西省吉安监狱,三年多的监狱服刑生活让他学会很多东西。

出狱后大家都认为肖高升吃了很多苦,亏了很多钱,但他觉得自己值。因为知识是无价的。

三年多的监狱生活让肖高升更加坚定、更加明白,他走的路是对的,是一条到达理想彼岸的光明大道,在以后的日子里,肖高升将更加听中国共产党的话,听习主席的话。

肖高升深深地知道,只有大家都听中国共产党的话,听习主席的话。祖国和平统一才能早日实现,才能实现民族复兴。

这些年来,肖高升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现在的吉安市全部的法院比以前更不听习主席的话,让人很失望。

江西省吉安监狱的牢头狱霸们经常殴打、辱骂弱势服刑人员;经常用下流语言对其母亲耍流氓;经常抢劫、敲诈弱势服刑人员的财物;经常克扣弱势服刑人员的伙食;经常虐待、体罚弱势服刑人员。

但是吉安市法院、检察院经常给牢头狱霸多减刑,提前让牢头狱霸释放以此来危害社会。

5年前,青原区法院立案庭收到当事人肖高升的起诉材料后,简单的案件应当时立案,复杂的案件收到诉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调解的案件当天应出具调解书。

可是,自从来了院长陈红桃之后,该立案的案子不立案,也不说明理由。调解好了的案子,也不出具调解书。

吉安市中级法院院长邓建辉,既不能贯彻落实党的政策,也没能力管理好吉安市法院的法官们,那么百姓可以要求你退党辞职。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需要没有管理能力和不依法行政的不良领导干部。

在此,肖高升强烈抗议吉安市法院检察院为牢头狱霸减刑,强烈抗议吉安市青原区法院不依法为当事人立案!

据悉,肖青山,1967年2月17日出生,本名肖高升,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下厅村人,吉安市吉州区白鹭苑居民,劳工维权法律援助者,“肖氏诉讼法”发明者,实名举报人,民主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早年在广东省广州市打工谋生期间,曾因工伤事故致残后自学法律,而后即在广州市成立了一家旨在帮助农民工群体维权的法律服务所;后又因受到广东当局对其帮助劳工维权行为的打压,遂被迫进京上访;

期间,曾因成立肖青山维权团队,辗转全国各地专为劳工弱势群体维权,故而逐渐成为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权捍卫者;然正是基于其不断进行公义维权,因而屡遭中共当局打压逼迫;

多年来,曾因多次在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江西老家及进京为劳工者维权,致使自家亲属子女受牵连,遭遇不公等。因维权抗争、拉横幅呼吁、向地方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等,而屡被抓捕、传唤和胁迫恐吓;

2009年1月9日—13日,曾遭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长安分局/厦边劳动服务站以土匪暴行方式抄抢住房钱财,其报警后警方竟拒不出警,又向东莞市第二检察院投诉控告,亦遭无视;同年5月6日,曾因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政府大门前公开支持和纪念64学运20周年,而被警方抓走拘留数天;

曾因替劳工维权抗议,其手机短信功能多次被东莞市警方封掉;曾因欲去香港旅游,而遭东莞和江西警方联合拒办签证手续;曾因替他人维权,遭打击报复而致其在江西老家的田产被乡村干部霸占,未给任何补偿;曾因公义维权,其亲属家庭纷纷受牵连,或遭查抄,或钱财被抢,喊冤多年,至今未果;曾因进京申冤,不但未果,反被几次拘押;

近年来,因其不断举横幅和上网呼吁,要求江西省各级政法机关及纪检部门依法惩治司法败类,且举横幅喊口号都有出处,遂屡遭警方警告威胁;

2021年9月底,“国庆节”前夕,其突然被江西省吉安警方秘密抓捕,后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于江西吉安市看守所;2021年11月9日,家属收到逮捕通知书,得知其于2021年11月5日被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后被判刑4年半。其亲属遭恐吓均被禁言,不愿透露其更多信息。

在刑满出狱后,肖高升曾致信江西省司法厅长龚惠民,就其服刑期间遭到民警和牢头狱霸们的殴打、辱骂、侮辱、虐待等,要求依法给予查处。

肖高升电话:17779616522

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两届领导班子的情况反映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两届领导班子未能切实践行“两个维护”、捍卫宪法尊严与实施的情况反映

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中央巡视组:

我叫周世锋,男,汉族,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现就最高人民法院两届领导班子在工作中未能认真践行“两个维护”、捍卫宪法尊严与实施的问题,以亲身经历实事求是地向各位领导反映,恳请中央高度重视并依纪依法予以查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明确要求全党必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两个维护”),并将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必须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肩负着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必须旗帜鲜明地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捍卫宪法权威。

然而,根据我亲身经历和后续控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两届领导班子(时任院长周强同志和现任院长张军同志)在处理相关重大问题时,未能切实履行上述政治责任和宪法职责,具体表现如下:

一、接受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未能捍卫宪法确立的司法原则

我因在工作中维护宪法尊严、维护党中央权威,遭受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迫害。尽管该团伙使用各种非法手段试图编造犯罪事实,但始终未能找到任何理由。2016年中央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由时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领导明确表示我不构成犯罪。此时,孙力军当场阻挠会议进行,会后又私下联系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由孟建柱给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打电话,直接干预个案处理,最终完成对我的迫害。

这一过程严重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相关规定(政法委不得干预个案,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时任领导接受此类违规干预,成为共犯,不仅破坏了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规定,也直接践踏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从刑法角度看,此行为已超出滥用职权范畴,涉嫌徇私枉法罪。

二、对我的多次控告材料未依法及时处理,未能践行“有信必复”要求和维护党中央权威

2022年9月24日我刑满释放后,立即向中共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实名控告孙力军政治团伙及相关人员制造假案、迫害维护党中央权威者的行为。2023年11月,中央政法委将我的控告材料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明知材料涉及控告孟建柱、孙力军及我因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而遭受迫害的情况下,未予高度重视,反而经过半年多时间,将材料转交给被控告对象之一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我提出质疑后,最高人民法院居然多次将我的质疑转给天津高级法院。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党组会议上向全世界公开强调,对人民群众来信要做到“有信必复”。我据此多次将控告孟建柱、孙力军、天津政法委、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制造假案、践踏党中央权威和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的材料,直接寄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抄送最高人民法院,均未收到任何回复或处理意见。

上述行为,既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公开承诺,也未能体现对党中央权威和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坚定维护,更未能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监督职责。

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及后续申诉过程中的具体违法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未履行监督职责

给我定罪量刑的实质决定并非在法庭依法作出,而是在庭外由天津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如时任天津市政法委秘书长张亮等人)主导,在厕所当着我的面给我定罪量刑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林崑在案件移送法院初期即威胁我“认清形势、认罪伏法”;庭审中故意不记录我对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了没有“是否上诉”法定栏目的送达回执。

刑满释放后,我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法院领导拒绝接收,档案室竟显示无我的案件卷宗;通过网上申请阅卷,也被“审核不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将我的相关材料转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至今未见任何回复。

这些行为严重背离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定位,违反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规定,是对宪法实施的直接破坏,更是对两个维护的公然践踏。面对如此恶性事件,最高人民法院两届领导班子却装聋作哑、未予纠正,严重失职。

以上事实,我有相关证据证据,我提供的证据清单附后,随时可向中央提供核实。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有完整的庭审录音录像。

尊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巡视组领导,我作为一名公民和法学博士,以切身经历反映这些问题,绝非个人恩怨,而是出于对党、对宪法、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忠诚。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其领导班子是否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是否坚决捍卫宪法尊严与实施,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落实,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恳请各位领导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宪法负责的态度,责成有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彻底调查,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与统一实施,还我及其他类似受害者以公道。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周世锋
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
联系方式:13241550118
2026年4月19日
附件:
  1. 证据清单
  2. 相关控告材料以及邮寄单号、最高法院推给天津高院,天津高院置之不理的证据

吕惠东在京被查身份证后带往派出所现已获释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5日消息】近日,广东河源维权人士吕惠东在京期间被警方查身份证后,带往府右街派出所作笔录,数小时后才得以释放,此次传唤警方未依法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此前,吕惠东因案件遭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访申诉,过程中又遭江苏泰安公检法人员的联合打击报复。

吕惠东(现实用名:吕泽林),男,身份证:44161119800113xxxx,户籍地: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凹头管理区南石村1号,现住址:北京市房山区阎仙垡村。

2026年4月24日17时10分许,吕惠东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周边(北京大学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身份证后带上警车,之后被强制带往府右街派出所。

在所内,吕惠东被要求做询问笔录,后于当晚8点左右获释。期间吕惠东曾向警察索要传唤证,但警察称他们是对其进行口头传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据此,公民合法人身自由受法律严格保护,吕惠东现紧急请求上级监管部门立即介入,全程核查本次口头传唤、强制带离行为的法定程序与合法依据,坚决杜绝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规羁押等违法行为发生,依法保障公民基本人权。

据了解,吕惠东此前因山东泰安工程款纠纷,遭他人恶意串通构陷,当地红门派出所办案人员采用违规手段变相逼供。

在吕惠东依法行使申诉、上诉、维权等合法权利过程中,先后遭到山东省泰安市两级人民法院、属地公安部门,以及北京市大栅栏派出所、东小口派出所、先农坛派出所、天通苑北派出所等多家单位个别工作人员联合打压、打击报复,多项违法事实清晰,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佐证如下:
  1. 案号(2022)鲁0902民初5580号案件,法院文书送达、庭审组织、笔录留存等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严重侵害吕惠东的法定诉讼权利,审判程序违法。
  2. 案号(2023)鲁0902民初10665号案件,承办法官违规干预庭审记录,指使书记员删减、篡改吕惠东方合法质证意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行为已涉嫌民事枉法裁判刑事犯罪。
  3. 案号(2024)鲁09民终732号二审案件,审判机关违规受理无上诉资格一方的上诉申请,违法剥夺吕惠东诉讼抗辩与法定救济权利,涉嫌枉法裁判。
  4. 山东泰安红门派出所办案过程中,存在变相逼供、非法取证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属于严重执法违法。
  5. 多地、多部门公职人员针对申诉维权人实施定向打压报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构成要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涉案人员已涉嫌刑事违法。
吕惠东强烈恳请公安部刑侦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监督部门依法履职,全程监督此次执法行为,严格依照《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公民人身安全与合法维权权利,对所有涉嫌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报复陷害、非法执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从严追责、严肃查办。

吕惠东电话:1915389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