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邓志春因截访被控故意伤害罪现已被批捕

【民生观察2026年4月14日消息】今年3月上旬,福建福州晋安区访民邓志春,前往国家信访局信访,遭北京先农坛派出所民警王剑阻碍其正常信访,后违规将其交给黑保安强制带回户籍地。途中邓志春因要求上厕所遭拒而跟维稳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后,持械伤了维稳人员。邓志春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遭刑事拘留,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批捕。

邓志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人。

2026年3月4日早7时左右,邓志春在国家信访局第一道安检刷身份证时,被北京先农坛派出所民警王剑(警号:024901)无故扣留,剥夺他进去信访权利,并强行交给属地雇佣的黑保安手上押解回属地。

途径河南新乡市封丘县高速服务区路段,因邓志春要上厕所,看押人员不让厕所,只允许在路边就地解决。

邓志春想往偏僻地方走点,看押人只以为邓志春要跑,就拽邓志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邓志春伤到了看押他的黑保安,之后邓志春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羁押在封丘县看守所。

之后邓志春的妻子因为丈夫维权也遭抓捕,于近日取保获释。当天众多友人前往迎接其获释。

目前邓志春已被羁押37天,经检察院批准已由公安机关逮捕,家属为其聘请张敬辉律师代理此案。

越控制越需要控制:中共维稳体系的自我强化困局

近期四川成都被披露实施一套针对“重点人群”的分级预警系统,由基层街道与派出所具体执行。当局这套稳控措施将6类人群统一纳入“不放心人员”之列,并划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其中红色为最高等级,对应重点监控对象。

人员一旦被纳入,管理不会随流动而结束,相反会以更隐蔽也更持久的方式延续下去,即使迁往外地,仍会被持续跟进调查数月,并通过安排打卡岗位、固定接触以及调取出行信息等方式进行跟踪。个体不再属于某一具体社区,而是被嵌入一张跨区域流动的数据网络之中。所谓“离开”,不过是物理意义上的移动,而非制度意义上的脱离。

在全国性重要时段,如“两会”或“国庆”,这套机制会进入加压状态。原本就处于监控之中的人群,会面临更严格的干预,上门询问成为常态,出行被限制,甚至通过房东、单位等中介施压,迫使其离开原有居住地。这种控制并不总以直接命令的形式出现,而往往通过外围关系网络完成,从而在形式上保持“柔性”,在效果上却更加深入。

被纳入重点监控的人群范围极为宽泛。台湾人、基督徒、失业者、新疆籍汉人,与精神障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三失一偏”群体及信访、涉法涉诉人员,被并置在同一分类之中。原本性质截然不同的身份,被统一压入一个名为“不放心”的框架之内。近年来,这一分类还在不断扩展,从“三失一偏”演变为“五失一偏”,其边界始终处于可被随意推移的状态。来自西藏、新疆及相关民族地区的人群,更是被单独设立类别,形成一种带有明显身份指向的长期管理对象。

如果把成都这套“分级稳控机制”仅仅理解为一项地方性的维稳手段,那无疑是误判。类似的重点监控安排,并不限于成都,而是在各地以不同形式普遍存在。成都之所以引发关注,仅仅因为其细节被相对完整地呈现出来。换言之,它不是例外,而是样本。这套机制早已嵌入日常运转之中,“红橙黄蓝”的分级,不过是把一套长期存在的控制逻辑,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

这套机制最根本的荒谬,在于它颠倒了行为与判断的关系。一个人无需实施任何行为,便可以被预先界定为风险。“不放心人员”这五个字,几乎成为中共的极权主义性质最赤裸裸的宣告——这个政权不再需要证明你有罪,只需认定它对你“不放心”。只要被认定为“不放心”,个体便从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滑落为需要被持续限制与监控的对象。这里没有具体的罪行,也不需要具体的证据,有的只是一个模糊却极具弹性的判断标准——是否“可控”。这个标准看似模糊,实则提供了最大的操作空间。

从更长的时间维度来看,这一机制并非突然出现,而是在过去多年中逐步成形。它经历了一个从“重点时期加强管控”到“日常化风险预防”的转变。过去,“两会”“国庆”等时间节点,构成了维稳的高峰期;而如今,这种高峰正在被拉平,转化为持续运转的系统,不再是启动控制的起点,而只是加码的节点。成都所呈现的,正是这种转变完成后的状态。

在这一状态下,“不放心人员”不再是某个时期的临时维稳名单,而成为一种长期存在的维稳数据库;“分级管理”不再是应急措施,而成为日常操作;“上门询问”“限制外出”“跨区域跟踪”等手段,也不再需要额外授权,而是嵌入在中共的社会控制既有体系之中。

这是一种以预判取代事实的控制社会方式。在这种方式之下,对公民进行分类、贴标签成为核心技术。不同人群被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被放置在不同等级之中。所有被纳入者,已经被排除在正常公民状态之外。等级的差别,只意味着控制强度的不同,而不意味着权利的存在。

更进一步看,这种分类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倾向。最初,它或许针对少数被认定为“特殊”的群体;但随着社会环境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会被纳入其中。失业、负债、生活不稳定,这些在任何社会中都普遍存在的状态,在这里被重新编码为“潜在风险”。如2024年11月11日发生在广东珠海体育中心的差别针对公众的血腥报复社会事件后,当局把“五失一偏”人群定调为严控目标群体。当这种编码被制度化,控制对象便不再是少数,而是逐渐逼近多数。

走到这一步,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就不再是“谁被纳入目标”,而是“谁还能例外”。所谓“重点人群”,原本意味着少数特殊对象,但在不断扩展的逻辑之下,这个概念本身正在失去边界。它不再指向某一类人,而是一种随时可能落在任何人身上的状态。

这正是这种机制最具危险性的地方——它不以稳定为目的,而以不确定为前提。人们无法确知标准,也无法预判边界,只能在一种模糊的压力之中不断调整自身。所谓“可控性”,并不是一个可以被清晰界定的条件,而是一种随时可以被扩大、被重新定义的权力语言。

既然这种机制如此危险,那为什么却在近年来不断加码,几乎没有停顿?答案并不复杂。它首先源于中共根本性的焦虑。一个对自身合法性缺乏安全感的政权,无法容忍不确定性,也无法承受自发秩序的存在。任何无法被预先安排的行为,都会被视为潜在威胁;任何不完全服从的群体,都会被纳入风险考虑。

这种焦虑,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尚可被掩盖。资源分配可以缓冲矛盾,机会扩张可以消解不满,许多问题被延后。但当经济增速放缓,社会流动趋紧,原本被掩盖的张力开始显现,专制权力的本能反应便是收紧,而不是放松。于是,控制成为唯一被不断强化的手段。

与此同时,技术条件的变化,为这种倾向提供了现实可能。数据收集、身份识别、信息整合,使得对个体的持续监控变得低成本、高效率。过去需要大量人力才能完成的事情,如今可以通过系统自动完成。这种能力一旦存在,就很难不被使用,而且只会不断被扩大使用范围。权力与技术的结合,使得控制从“可行”变为“便捷”,再从“便捷”变为“依赖”。

在这样的背景下,控制的逻辑开始自我强化。每一次扩大监控范围,都会带来短期内的“稳定效果”;这种效果又反过来证明手段的“有效性”,从而为进一步扩张提供理由。久而久之,控制不再只是工具,而成为路径本身。其他可能的治理方式——例如让渡空间、容忍差异等,逐渐被排除在选项之外。

这也是为什么,在习近平时代,这种机制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它不再是对特定问题的回应,而成为一种全面覆盖的治理习惯。从政治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再渗透到日常生活,控制的边界不断外移,而几乎没有回缩的迹象。

在这种路径依赖之下,可以预见到中共政权未来控制社会的变化方向。首先,是更彻底的整合。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将进一步打通,形成更加统一的个人档案系统。一个人的教育、工作、社交、出行,将被汇入同一套评价体系之中,彼此之间不再分隔。任何一个维度的变化,都可能触发整体评估的调整。在对锡安教会的镇压方式,就凸显出中共此新的技术整合能力。锡安教会成员的被捕呈现出高度同步性,涉及十余城市,显示数据监控与行动协调的系统化。过去几年中国构建了庞大的“宗教信息数据库”,结合实名通信、社交媒体监控与AI语义分析,对网络布道、群聊祷告、资金流动实现了可视化追踪。

其次,是更精细的分类。现有的“红橙黄蓝”,只是一个初步框架。未来的划分会更加细密,更加动态,甚至可能实时变化。一个人的风险等级,不再是阶段性的判断,而是持续更新的状态。标签不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的,但这种流动并不意味着自由,而意味着更难摆脱。

再次,是更隐蔽的执行。直接的行政命令,可能会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平台、单位、社区等多层结构进行传导。限制不会总是以禁止的形式出现,而可能表现为机会的减少、选择的收缩、路径的引导。控制因此变得更加难以察觉,却更难以抵抗。

最后,是更深层的内化。当人们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外在的监控将逐渐转化为内在的约束。人们会在做出选择之前,先行评估其“风险”,在表达观点之前,主动删减可能带来的后果。许多限制,不再需要被明确提出,而在无形中完成。

这是一种看似稳定、实则不断消耗社会活力的状态。因为一个依赖全面监控来维持秩序的体系,必然以牺牲信任为代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谨慎而疏离,公共空间被压缩,真实表达被替换为安全表达。表面上的安静,掩盖的是更深层的不安与压抑。

更重要的是,这种机制无法真正解决它所面对的问题。失业不会因为被监控而减少,社会矛盾不会因为被压制而消失,不满情绪也不会因为被分类而终止。它们只是被迫转入不可见的层面。而被长期压抑的问题,往往以更不可预测的方式重新出现。

因此,这套机制所制造的,并不是持久的稳定,而是一种不断累积的紧张。它试图通过控制消除不确定性,但实际上却在不断制造新的不确定性;它试图通过标签简化社会,但最终却让社会变得更加僵硬、更加脆弱。

从长远看,这种路径并不具备自我修复的能力。当所有矛盾都被以控制作为解决的方式,社会便失去了调整自身的空间。分歧被压制,矛盾被转移,不满被消音,看似减少了冲突,实则只是把冲突推入更深的层面。表面越平静,内部越紧绷;秩序越整齐,裂缝越隐蔽。

历史反复证明,一个无法容纳不同声音的体制,终将面对更剧烈的震荡。不是因为外部力量的突然冲击,而是因为内部张力的长期积累。那些被压下去的利益冲突、被封住的表达渠道、被否认的现实问题,不会消失,只会在更隐秘的空间中发酵。当这种发酵持续到一定程度,原本被维持的平衡就会失效,积压的压力会以更集中、更不可控的方式释放出来。

当这种张力达到临界点,原本看似牢固的政权,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断裂。因为它所依赖的,并不是社会的真实认同,而是持续运转的控制结构。一旦这一结构出现松动,哪怕只是局部失效,连锁反应便可能迅速扩散。越是高度依赖集中控制的体系,越难承受局部失灵所带来的冲击。

因此,无论是对国民实行监控机制的未来演变,还是对这一政权自身的走向,其实都不难判断。控制只会继续加码,范围只会继续扩大,手段只会更加隐蔽而精细;与此同时,由此积累的社会紧张,也会不断加深。那些被压抑的情绪、被延后的矛盾、被遮蔽的现实,不会自行消散,只会在沉默中积聚力量,直到必将到来的时刻整个社会的爆发,而那就是中共政权的末日时刻。这是极权主义不可避免的终局。

中共无锡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犯下灭绝人性的暴行

沈爱斌,男,汉族,54岁,江苏无锡人,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法律爱好者,服役12年,2002年转业到无锡市城管系统工作,从事法制监督和执法管理等工作,自2009年起,沈爱斌开始为无锡地区上访维权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并先后5次组织人员,将被中共无锡三级联席办(党委临时机构)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俗称“黑监狱”)名义非法拘禁在宾馆、党校等地的访民营救出来,为此,遭到中共无锡贪腐官员和司法败类的怀恨,自2013年至今,沈爱斌遭到中共无锡黑恶司法败类精心蓄谋策划制造的一系列滥权迫害暴行,简要情况如下:
  1. 被枉法判刑三次:共7年实刑
  2. 被监视居住:6次(包括正在实施的这次)
  3. 被取保候审:3次
  4. 被刑事拘留:8次
  5. 被行政处罚(拘留):6次
  6. 被关黑监狱:5次
  7. 被枉法刑事立案:3次(含正在进行的迫害)
  8. 被传唤、传讯:近50次
  9. 被监控通讯和行踪:长年
  10. 被超强电磁辐射和声波攻击:一段时期
  11. 被封锁人脉和经济:长年
  12. 未成年女儿遭株连迫害判刑
中共无锡黑恶司法败类为掩盖其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犯下的上述暴行,一方面继续不择手段滥用职权对沈爱斌合法正当的维权行为进行打击镇压迫害,企图阻止沈爱斌揭露其黑恶罪行,另一方面,通过向上级党政和司法机关领导发《保密函》的方式,肆无忌惮地秘密对沈爱斌进行诋毁、诬蔑、诽谤,将沈爱斌百般抹黑、丑化,以此博取上级党政和司法机关领导对其黑恶暴行的理解和庇护,拉拢和腐蚀上级领导为其黑恶暴行站台,充当其黑恶暴行的保护伞,导致沈爱斌自2019年起,向江苏省级和中央级党政和司法机关分别邮寄近2000封举报、申诉和控告信件,均如石沉大海,一目了然的枉法裁判却屡遭驳回。

纵观中共无锡对沈爱斌犯下的黑恶暴行,令人震惊,让人悲愤,更让人不解!看看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宪法》和法律,说得那么动人,那么完美,那么伟大、光荣和正确,可对照中共无锡的做法,却让人看到了一个龇牙咧嘴、面目狰狞、恐怖邪恶之极的中国共产党,这是现实写照,谁也无法改变,无锡沈爱斌的遭遇就是铁证!

更恶劣的是,面对中共无锡的黑恶暴行,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和省检察院、省纪监委全部沉默,甚至充当帮凶,这更见证了中共这个司法体制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的邪恶:只要基层党委作恶,上级党委无条件充当庇护和帮凶,所有法律和监督完全成为虚假摆设,成为忽悠百姓的把戏,从无锡沈爱斌的遭遇便可见证,最终,把百姓都逼到了北京,从国家信访局门前常年人山人海延绵不绝的长队,更能见证!但凡省、市级有一个部门依法履职,那百姓都不会走到北京上访。

现在,沈爱斌被监视居住在家中,生病不允许就医,正在遭受中共无锡司法败类精心策划的第四次刑事迫害,导致该案的原因,却是沈爱斌在无锡市公安局东亭派出所大厅内,无故遭副所长戴沣(富二代)先抢手机再指使不明身份人员殴打,致沈爱斌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和梁溪分局内的个别司法败类,为帮戴沣掩盖和逃避刑事责任,公然歪曲事实,滥用法律,立即将沈爱斌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刑事拘留30天,又将沈爱斌监视居住在家中。沈爱斌在穷尽所有救济渠道后,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求救。

在此,我们奉劝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市长蒋锋、政法委书记周常青、纪监委书记时勇立即依法履职,指令无锡市公安局局长谭永生、常务副局长胡杨、副局长陈洁(分管刑侦)立即停止对沈爱斌的一切滥权迫害行为,如果沈爱斌继续遭遇迫害,你们将是永远的罪人。

本网将对沈爱斌的处境持续跟踪报道。

刘明库在京被拦截检查后带往派出所关押

【民生观察2026年4月14日消息】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在京访民刘明库,被北京警方拦截检查,几经辗转后,现被带往西长安街派出所关押,目前具体情况不明。

2026年4月14日中午11:58分左右,刘明库在北京乘14路公交车到和平门内站,上来两三个警察查他随身带的包,并让他到六部口下车。

当日中午12:25分,刘明库微信与朋友马波联系,告知现他已进入府右街分流中心;12:41分,刘明库从府右街分流中心又转到西长安街派出所关押,现处于失联状态。

据悉,刘明库因一家人耐以生存的土地被村书记王建华夺走,国家给的补贴被崔淑杰和蔵淑芬二人领取而上访多年,至今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因上访刘明库被多次拘留、关黑监狱等迫害。

因不服处罚规定状告当地公安局,刘明库于2023年3月15日被木兰县公安局送往木兰县拘留所,处于行政拘留15天。

另据刘明库的上访材料显示,当地村书记私下将刘明库的土地包给他人,吞占其14年国家补贴款钱,乡政府暗中协助。

1999年1月10日,刘明库与木兰县建国乡红鲜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草炭泡地及泡子的承包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年,承包费是二万九千元整。

1998年国家重点支持开发四荒的政策,别的村里周边的荒地,村民私自开发或村上允许开发的荒地都没有收回,而且国家允许都是三十年至五十年的承包期。

在刘明库不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其和红鲜村草签合同,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刘明库花了二万九千元整仅承包给其20年,至2018年12月份合同期满,现在合同期已满,刘明库承包期内没有弃耕和撂荒两年以上,也没有在地里边建房或改变农业用途,水稻年年丰收,承包期满刘明库也没有自愿放弃,一直有人经营管理。

在承包期快满年限时,2018年10月刘明库回村里来,找书记李炳吉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继签土地合同,村书记李炳吉却带妻子去国外旅游。

2019年李炳吉用手中权利将刘明库开荒81亩上地转包给邻村他人魏学仁,剥夺其开荒地满20年,按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期满20年的开荒地,随二轮土地承包继续延续30年确权刘明库名下,同时刘明库承包之初,仅有16.5亩水田,其余都是荒草甸子40多亩,含芦苇荡6亩多,草甸子上的面积都是漂垡地、沼泽地,村里多次开发都是无明显郊果,仅开出了16.5亩水田和泡子面积20亩,公开发包村民无人承包。

刘明库承包后经过开发治理,人刨车耕,用三年时间,投入15万元之多,至2001年全部开垦成水田,共计81亩(58000平方米)合同到期后红鲜村见利忘义,以每年3万元承包费的价格发包给邻村他人坐收渔利,坐享其成。红鲜村公开招标发包是20000元,等到写合同的时候村书记李炳吉与会计强收刘明库29000元建立合同,多管他要9000元。

2004年刘明库领到了全年的补贴款,2005年只给其补贴款760元,刘明库每年向李炳吉要国家补贴款,李炳吉以各种理由不给,一会说是国家还没给发下来,然后就说发下来的补贴款是给村里的,种地的还没有到位,刘明库连续要了几年,李炳吉说钱他自己用了。

2010年刘明库临出屯打工时管李炳吉要钱,李说等你回来时再给。2019年初李炳吉私自把刘明库81亩土地发包出去,中央1号文件和《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上的机动地不得超过村上土地面积的5%,不能扩大机动地的面积,发现有扩大机动地面积的行为国家将严惩,红鲜村机动地全县最多,要是收回合同内的土地,就是扩大机动地的面积,违背了:“谁开发,谁受益”的政策,同时违背了:“同等条件下,开发者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另外,国家在2004年开始发放土地补贴款,刘明库只领取了一年,从2005年至今都由村里强行扣留,再也没有发放给他。这14年补贴款全部被李炳吉占用,无人敢反抗,乡政府协助李炳吉建政发[2019]33号钟风龙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书所有承包的地块没有补贴,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木兰县纪检委副书记左栋领导到建国乡财政所查底帐,国家每年都给补贴钱了,李炳吉私自吞占刘明库补贴款,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刘明库才上访。

刘明库自知上访给各级领导添麻烦了,但这都是村霸李炳吉贪占国家补贴钱造成的,又私下将刘明库开发的81亩水田承包给邻村他人。

刘明库要求归还其土地,并归还他14年被村霸截留的国家补贴款。

刘明库电话:18913573068

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育英中学家长因维权被刑拘罪名变更为寻滋罪

【民生观察2026年4月13日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济南"育英中学教师体罚案"维权家长付女士,目前仍被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据最新消息,2026年4月中旬代理律师张定杰已完成会见,其案件性质从最初的"披露案件信息罪"变更为具有争议性的"寻衅滋事罪"。

2025年9月4日,付女士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控诉其子在育英中学遭受教师持续性体罚与言语侮辱。

视频中她展示的多段证据显示,体罚行为不仅发生在课堂,甚至在家长在场时仍持续发生。

付女士强调,孩子并非因课堂纪律问题挨打,她整理了所有相关视频以证明孩子的清白,但因账号被屏蔽、视频易被下架,她不得不东躲西藏进行维权。

她表示,这段经历让自己和孩子都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看到警车便感到恐惧,孩子也因此紧张。

付女士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揭示真相、争取公道,同时呼吁社会关注教师体罚问题。

2025年9月26日,济南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认定“扇耳光不实”,并以“涉未成年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监控视频。这份通报与家长方提供的视频证据形成鲜明对比,引发舆论哗然。

2026年1月9日,坚持维权128天的付女士突然失联。家属多方打听得知其被济南警方带走后刑拘。

2026年4月10日,张定杰律师介入本案后发现,案件定性出现重大变更。

近日,张定杰律师称已到济南,会见付女士家属并沟通案情。

案件由“披露案件信息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该罪常被视为“口袋罪”,在他罪难成立时兜底。

张律表示,先以披露案件信息罪立案后又变更,说明原指控立案时难成立。究竟是先有犯罪事实再立案,还是先抓人再补事实,不应混淆,关乎刑事办案基本逻辑与司法公正。

目前受委托,将继续会见与辩护。

法律界人士指出,“寻衅滋事罪”作为兜底性罪名,其适用标准存在较大弹性空间。更值得关注的是,最初指控的"披露案件信息罪"在立案阶段就面临证据不足的质疑。

“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问题,更关乎刑事司法的基本逻辑。”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教授表示,“司法机关应当遵循先有犯罪事实后立案的基本原则,而非相反。”

付女士的遭遇折射出当前教育维权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1. 证据保全难:涉事学校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公开关键监控;
  2. 发声渠道窄:网络平台对敏感内容实施隐性审查;
  3. 法律风险高:维权者容易陷入“维权反被追责”的困境。
目前律师团队正在申请调取完整的案件卷宗,并计划就羁押必要性提出复议。本案预计将引发关于“教师惩戒权边界”、“未成年人保护与知情权平衡”等深层议题的讨论。

本网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注:文中涉及未成年人信息已做模糊化处理)

吴世金实名举报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26年4月13日消息】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村民吴世金,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递交材料,实名举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吴世华,在担任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涉嫌刑事犯罪行为,对吴世金实施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吴世金,男,1949年11月28日出生,群众,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子村村民,现住址:山东省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下村168号。

吴世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子村原党支部书记。

吴世金现特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名举报,吴世华在担任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实施多项严重违纪违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行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致其家破人亡,大肆侵吞村集体财产、侵害村民合法权益;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等当地相关部门在处理吴世金近30余年的信访举报事项中,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履职不力、程序违法等问题,对吴世华的严重问题轻描淡写、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涉嫌包庇纵容、玩忽职守。

一、被举报人吴世华的主要违纪违法及涉嫌刑事犯罪事实:

(一)对举报人吴世金实施恶意打击报复,涉嫌多项刑事犯罪,致举报人家破人亡

吴世金因1991年看不惯吴世华欺压村民的恶行,向上级部门举报其违法违纪行为,不料举报材料被相关部门泄露给吴世华,自此遭到其长达十余年的疯狂报复,相关行为已涉嫌放火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

1.故意纵火损毁私有财产:1999年,吴世华指使他人夜间泼洒汽油,将吴世金为服兵役儿子新建的四间正房房院纵火焚毁,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化为灰烬;2001年,又再次纵火将吴世金居住的老房院南屋烧毁,两次纵火行为故意毁坏吴世金私有财产,危害公共安全。

2.非法剥夺吴世金人身自由:2001年,吴世华勾结乡级个别非法官员,先后两次将吴世金非法关押,最长一次关押时间长达半年之久,严重侵犯吴世金的人身自由权。

3.殴打辱骂、哄抢财物:1999年起,吴世华带领团伙公然殴打吴世金妻子,还多次对吴世金及妻子实施殴打、辱骂、恐吓行为;2001年吴世金被迫外出谋生时,吴世华组织人员闯入吴世金家中,将家中财物及手扶拖拉机等生产工具公然哄抢一空。

4.恶意破坏房屋、制造宅基纠纷:1992年,吴世华威逼吴世金家西邻借翻建房屋毁坏吴世金房屋山墙;1996年,指使他人在吴世金家房院前违规建房,导致吴世金房屋采光、通风完全被阻断,彻底丧失使用功能。上述行为导致吴世金妻子身心遭受巨大创伤,六十余岁便含恨而终,吴世金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和公道。

(二)利用职权侵吞集体财产、侵害村民权益,违纪违法情节恶劣

1.克扣侵占村民草莓款,造成村集体损失且未全面追缴:2000年前后,吴世华霸占村内草莓收购市场,欺行霸市、压低收购价,长期扣留村民草莓货款累计约100万元至今未退还。经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查实,吴世华在任职期间,利用村委清理三角债时机,将其个人收购草莓的白条与村民欠村集体资金顶账,共计77271.34元入集体账,仅归还58323.26元,剩余18948.08元至今未归还,造成村集体直接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但当地仅对其作出轻微党纪处分,对其涉嫌侵占的百万草莓款未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涉嫌贪污巨额集体资金,侵占各类惠民款项:吴世华任职期间,涉嫌将村集体财产视为己有,贪污金额累计上千万元,冒领并侵占老党员抚恤金、五保户救济金、村民旧房改造款等惠民款项;还存在重复报销机耕费、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购买多个保险、砍伐村内景观树变卖并将款项据为己有等行为。

3.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和房产:吴世华违规占用村委大院五间房屋、霸占原知青房院,借修杨常路置换宅基地之机非法侵占一处宅基地,卸任后还在责任田里非法建房;同时借自家果园占用村集体路边地,在村里修路时无理要求赔偿,还将村集体银杏树谎称是自己所有,强行讹诈村集体2800元。

(三)任职前后品行恶劣,涉黑涉恶倾向明显,家属受其影响涉案

吴世华在担任村书记前就是当地有名的流氓无赖,曾作为政府雇用的“黑打手”,借计划生育、收取提留之机对村民实施打、砸、抢;以威逼利诱手段奸淫村妇,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长期明骗暗抢、敲诈勒索,甚至欺骗亲兄弟被诉至法院,还公然盗伐村内及外村树木、偷盗舅家黄烟叶,村民因惧怕报复敢怒不敢言。其儿子受其恶劣影响,2008年因抢劫被判17年徒刑。此外,吴世华还涉嫌将贪污的集体财产用于贿赂乡级个别官员,寻求非法庇护,形成利益勾结。

二、当地相关部门在处理信访举报事项中存在的严重履职问题

吴世金自1991年遭吴世华报复以来,近30余年持续向各级相关部门上访控告,2025年12月9日还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作出《关于吴世金反映问题的回复》(沂杨政信字2026]002号),但当地相关部门的处理行为存在诸多严重问题,未依法履职尽责:

1.事实认定严重错误,未查清吴世华的核心违法犯罪事实:杨庄镇政府在回复中称未发现吴世华对吴世金有纵火烧房、殴打辱骂、非法关押等打击报复行为,对吴世金反映的吴世华贪污村集体资金近千万、侵占惠民款项等问题也未查实,仅对草莓款顶账造成村集体损失的小部分事实予以认定,对吴世华涉嫌侵占的百万草莓款及其他贪污行为未作全面调查,刻意回避其严重刑事犯罪事实。

2.法律适用不当,对吴世华的违纪行为处分过轻,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世华的放火、非法拘禁、抢劫、贪污等行为已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当地相关部门未启动刑事侦查程序,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仅镇纪委在2020年6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其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对其未归还的村集体损失也未督促追缴,处分与其一贯的严重违纪违法行径极不匹配。

3.办理信访事项程序违法,推诿敷衍、未依法保护举报人吴世金权益:一是1991年吴世金首次举报时,相关部门未依法保密,导致举报材料泄露给吴世华,直接引发吴世金长期遭受报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保密规定;二是吴世金近30余年的信访事项,相关部门未依法出具书面受理告知书、处理意见书,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杨庄镇政府虽2025年12月15日受理此次信访,但回复内容未解决核心诉求,仅让吴世金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未主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三是对吴世金反映的吴世华纵火、抢劫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相关部门未依法询问证人、调取现场痕迹、核查吴世华财产,属于未依法履行法定调查职责的程序违法行为。

吴世金请求依法对吴世华的违纪违法及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立案查处,对当地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村集体、村民的利益,捍卫法律尊严和基层公平正义。

举报人吴世金承诺:以上举报内容均属实,本人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吴世金电话:15866446954

2026年4月12日星期日

“链子门事件”当事人再度联手致信北京最高层

【民生观察2026年4月12日消息】2009年2月23日,发生在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门口外,近百位来自成都和成都周边的上访市民,在过去几年经历了征地强征强拆、行政诉讼不公,或者是举报地方官员贪污腐败却遭遇打击报复,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喊冤者、维权代理人、体制内官员、自由撰稿人,有组织的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中院附近,通过在大门处“拴铁链子”“戴冤帽”的行为艺术,在延街大楼顺楼悬挂巨型布幅标语,以及楼顶高举红旗和准备跳楼的抗争姿态,想引起社会关注并争取合法权益。

时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先后批示责成四川省委“惩治腐败,依法处理”,而在四川成都的市委书记李春城等人栽赃构陷,勾结北京“政法王”周永康等,会同政法、公安、法院等机构,在几十天内,先后传唤、拘留、逮捕上访群众、退休干部、企业家、维权代理人、媒体志愿者30多人。事后自媒体志愿者撰文配图向国内外传播,制造了轰动至今的“链子门事件”(体制内部文件描述为“223事件”)。三年内花费上千万元办案经费。最后用中央政法委秘密文件,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在四川乐山法院交换式代理审理,判处10位公民(2人缓刑)2到3年不等的刑期。

“链子门事件”爆发后,海内外媒体(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维权网、新唐人电视、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和自媒体大量的追踪报道,持续不断的随着案情的变化和新闻的需要,热点持续长达四年之久。根据案件辩护律师在法庭辩护中调侃公诉人“事件本身并没有导致成都中院门前大街拥堵混乱,却出现了网络信息高速路的拥堵、熔断和高热度的发酵。”

2012年年底,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突然倒塌,牵连出周永康、政协副主席郭永祥、副市长李昆学、市中院长牛敏、市中检察长李健等官员先后垮台,“链子门事件”的纠正似乎出现了一些曙光。这个事件的当事人不断给市委、省委、北京各级机关,发出“党务公开申请书”《不能让犯罪分子巡视犯罪分子》等呼吁信,也与乐山一审法院进行过多次沟通商议。但是蒙冤者的灾难还是灾难,周永康的余毒势力和体制的顽固性依然存在。

“链子门事件”的当事人并不放弃,一直行走在网络呼吁和北京喊冤的抗争中,多人多次要求涉案公检法、地方官员工作者,主动投案交代违法乱纪、虚假证据等问题,希望他们能够良心发现,对当事人重新作出新的决定。由此,“链子门事件”和“链子门事件群体”在2013年获得“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此后,“链子门事件”当事人继续行走在抗争的道路上,只是对局势的认知越来越缺乏信心,对体制机制和司法无能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不再认同。

最近,“链子门事件”当事人之一的陆大春,在媒体上大声疾呼“公权系统有组织的以暴力犯罪手段侵害百姓权利‘成功大快朵颐,失败有人买单’的行为,是公权系统以法治之名,行侵害公民正当权益、破坏国家和谐稳定之实的工具。”

其次,“链子门事件”当事人、公民维权代理人曾荣康,三次收到四川省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询问和邀约,查询案件细节、核实办案经过、督促提交再审申请,告知这是最高检吩咐要求省检察院必须回复的督办案件。虽然很少经常联系的当事人们,对此并不当真,但还是愿意配合最高检的主动督察行为。不论这个行为属于再走形式,还是又一次的浪费司法资源,还是愿意主张坚持公民的权利和行使公民的权责。

综上“链子门事件”群体,特向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再一次发出信函呼吁:必须依法严惩公权系统联手侵害百姓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为蒙冤受害的公民平冤昭雪,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