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沈启家财产被政府没收维权遭打压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7日消息】深圳民营企业家沈启家早年遭深圳宝安区警方以诈骗罪抓捕关押,公司合法财产400多万被宝安政府没收,后警方对其不予批捕释放,沈上访维权后获得一点国家赔偿。20多年来,沈启家持续维权信访几百次,至今无法讨回被没收的个人合法财产。期间他多次被非法拘禁,30多个账号被封,遭当局长期监控。

沈启家,网名:惊雷,64岁,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是一个被无端没收财产的企业家、上访户、抖音播主……

2000年前,沈启家在深圳经营「深圳市英联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女儿佳购物广场。

2000年,沈启家被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及警方以诈骗罪名抓捕,关押118天后,经检察院不予批捕获释,后上访,获国家赔偿1万元。

该案说明宝安区政府抓错了。但沈启家的公司(女儿佳购物广场)被宝安区政府查封并清算了财产,公司487万元的合法财产没了。

从2000年至今,沈启家26年以来共上访300来次,至今讨不回自己被没收的财产。因公安扣押的公司财务资料已被销毁,所以钱也要不回来了。

期间,因上访沈启家被当局非法拘禁过5次,成为了长期被监控对象。

2026年3月25日,沈启家通过视频说:“我因为上访呢,受到了很多的伤害,这26年期间啊,我被他们非法拘禁了5次,每次是15天左右啊,一赶上这个人大会,或者什么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什么的,我就活遭罪了啊,就会被他们非法拘禁起来啊。

而且呢,他们这些年来啊,一直把我们这些上访的人当成刁民,知道吧。

本来我们是有理的是吧,你作为一个国家,你应该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这是你义不容辞的事儿。可是他们呢,却把我们这些上访的人处处难为、处处监控、处处伤害。知道吧,这个事儿真的不是一言两语能说的清楚的。”

沈启家在国内各大平台都注册过账号进行维权,目前已被封了30多个账号。虽长期受到压迫,但坚持启蒙战斗。

此前的3月20日,沈启家在抖音直播时受限,为此让他彻底愤怒并豁出去了,他将直播受限经历用另一个手机实时录制下来,并发给网友恳请大家帮忙转发关注。

3月26日,沈启家再次录制视频说:“我个人已经起义了!造反了!火山爆发了!是,你们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我却一无所有。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那也得说是被你们逼上了梁山!你们共产党政权给人民带来了什么?没有安全感,没有公道,你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你们把人民逼得走投无路,而且赶尽杀绝。

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生而何欢?死而何惧?来吧,我已经豁出去了,因为活得太窝囊了!”

高兟案已召开庭前会议将进行不公开开庭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7日消息】2024年8月下旬,旅美艺术家高兟回国探亲时被捕,罪名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或面临三年刑期。依据的是他近二十年前涉嫌影射毛泽东的旧作——《Miss Mao》《枪决》《忏悔》等。高兟被羁押在三河市看守所至今,案件先后2次被通知延期审理,辩护律师为其申请取保被拒。近日,其案召开了庭前会议,案件将进行不公开开庭。

2026年3月24日9时,高兟创造的雕像作品涉及个人隐私,高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一案,在河北三河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了庭前会议,该案将不公开开庭审理,理由高兟创造的雕像作品涉及个人隐私。

高案指控的内容:2005至2009年之间,被告人高兟因对前国家领导人心怀怨恨,遂伙同他人,在北京市798艺术区工作室内,恶意制作大量歪曲、丑化前国家领导人英雄形象的雕塑,并以“高氏兄弟”的名义运往境外展出、接受采访报道。

此后,高兟将上述雕塑陆续搬运至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百世金谷工业园7-A号厂房存放。

2013年至2024年,高兟除伙同他人将含有上述雕塑内容的图文信息上传至X平台进行网络传播外,还授权他人将雕塑图片作为书籍封面使用,并参加相关颁奖仪式。

至今,相关信息仍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传播,严重侵害了前国家领导人的名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被告人高兟通过制作歪曲、丑化前国家领导人雕塑并加以传播的方式侵害英雄名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据悉,2024年8月26日,高兟在北京燕郊工作室被突然闯入的近二十余名警察控制后带走,在经过漫长的审讯之后,从午时一点直到次日凌晨三点,被投进一个只有五、六平米的封闭潮湿的小号牢房关押。

8月27日,家人收到河北三河市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后高兟被关押至三河市看守所。

8月30日,公安警察又进入高氏兄弟的画室进行了拍照取证。

随后家属委托的屈振红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后说,高兟的情况不容乐观。

高兟案被控罪名是“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罪”,法定刑期最长三年,以往此类罪者刑期大都在1年之内,而对他的量刑则是顶格三年,其它同类案件被告的三倍或四倍,而其依据则是2021年新增罪名追究其近二十年前的三件主要旧作,《Miss Mao》、《枪決》、《忏悔》,后两者获罪想必是因为以“古月”为原型创作的文革反思作品,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故而,高兟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和马纲权律师准备在开庭时为其做无罪辩护,高兟在会见律师后表示,希望艾未未及国际艺术界能声援他。

因案件开庭在即,高兟已经有三个多月的通信都被扣压了,唯一与外界的联系是与律师会见之时,所以他的信件也只能通过律师代为转达。

高氏兄弟(高兟、高强)于1985年开始从事绘画、装置、行为、摄影、写作等艺术活动,在国内外都享有知名度。

高兟现已近七十岁,腰病缠身。原本计划于2024年9月3日飞回纽约,没成想竟遭中共河北警方抓捕关押。

基督徒要如何应对逼迫?

今日下午,都江堰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陈**警官终于与我见面了。我们已经有好几次通话,都是他打给我,要约我见面谈话。一方面我回到都江堰时间紧张;更主要是,我没有做好准备,我更是担心妻子的心理,无法接受“约谈后的不确定”。

我跟妻子在早上就说了,必须要和本地国保见一面才行,已经多次电话联系,我也答应了。午餐后我让妻子在家里休息,随后与警官约到我们小区外面见面。

整个见面过程在一片轻松氛围里完成。陈警官直呼我的名字,并且说“就是找你聊聊,没有其他事情”,“我们可以像哥们儿兄弟一样聊,不用担心”。他清晰知道我的行程,近期我到广东潮汕开会,他都知道(每次从凉山回家,他也门清)。所以我就回应工作时间紧张,长期在凉山、成都等地方跑。

短短数语寒暄后,陈警官才拨开云雾开门见山说:你也知道我找你到底是什么事,秋雨在2019年是被取缔了的,你们的牧师被抓进去,现在李英强(长老)也进去了,还没有出来吧(他明知故弄玄虚),现在放出来的有两个(他说的是学伟和丰华两位弟兄)?我回复说是的,但补充说学伟和丰华两位弟兄被指定监视居住。陈警官接着说,你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哈!

我对他说,陈警官,我信仰基督,没有违法;我在凉山做慈善事业,也没有违法。他回应说,没有违法就好,我们以后多多保持联系。我回复说,好的,我们保持联系。这次见面短短十分钟不到,遂握手挥手道别。

回到家中,妻子并没有午休,见我这么快就回来了,就关心我们聊什么。妻子曾在西昌遭遇凉山国安八人队伍“护驾”到家里,顺便把家里抄了个底(妻子形容说连床底都扒拉开了检查),我只有在脑海里想象妻子的内心状况:害怕、担心、恐惧……应该都有;因为当我的办公室被这一拨人抄的时候,内心也是无法安定,唯有藉着祷告得着平安。

毫无疑问,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基督信仰,逼迫是基督徒生活中的严酷现实。而基督徒的逼迫也是意料之中的,使徒保罗警告说,“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后书3:12)。耶稣说,他们若逼迫他,他们也要逼迫他的门徒(约翰福音15:20),耶稣还说,“‘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昨天教会晨祷经文《约翰福音15章》,我和弟兄姊妹一起灵修)。耶稣明确表示,世界上的人会憎恨基督徒,因为世界恨基督。如果基督徒像世界——虚荣、世俗、感性,并给予快乐、财富和野心——世界就不会反对我们。但是基督徒不属于这个世界,这就是世界参与逼迫基督徒的原因(约翰福音15:18—19)。

基督徒受到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原则的影响。我们被神的爱和圣洁所激励,然而世界是被罪恶所驱使(撒旦是这世界的王,约翰福音12:31)。正是我们与世界的分离引起了世界的敌意(彼得前书4:3-4)。

基督徒必须学会认识到逼迫的价值,甚至要为之欢欣,不是以炫耀的方式,而是安静而谦卑地,因为逼迫具有伟大的属灵价值。

首先,基督徒遭受逼迫,这是允许我们分享与神独特的相交。保罗列举了他为基督的缘故所作的许多事。然而,他将这样的损失视为“垃圾”或“粪土”(腓立比书3:8),以至于他可以与基督共同遭受痛苦(腓立比书3:10)。这位尊贵的使徒甚至把他的锁链看作是神赐给他的恩典(腓立比书1:7)。

其次,在所有的真理中,基督徒遭受的逼迫对信徒是有好处的。雅各书认为,试炼考验了基督徒的信心,在他的生命中培养了耐力,并帮助培养成熟,“我的弟兄们,你们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因为知道你们的信心经过试验,就生忍耐。但忍耐也当成功,使你们成为完备,毫无缺欠。”(雅各书1:2-4)

正如钢铁在锻造中变得温和,试炼和逼迫加强了信徒的品格。一个基督徒优雅地屈从于逼迫,这表明与他的对手相比,他有更高的品格——就是信心(希伯来书11:24-31)。在面对邪恶的反对时,世人的内心很容易憎恨,但是基督的样式会带来善意和祝福。彼得谈到耶稣,“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得前书2:23)

第三,基督徒遭受的逼迫,使信徒更加珍视真朋友的支持。冲突可以通过鼓励和支持的方式将神虔诚的孩子聚集在一起,而我们可能都不知道这种方式。苦难能够激励主的子民更坚定地去爱和安慰彼此,并在祷告中将彼此带到恩典的宝座。没有什么比令人不快的事件更能帮助我们得到更大程度的弟兄情谊。

基督徒即使面对来自世界的逼迫,我们也能坚持下去。我们感谢神对我们的恩典和耐心。我们可以向我们在主里所爱的人以及在患难时支持我们的人表示感谢。我们可以为那些指责、滥用或辱骂我们的人祈祷。犹如保罗一样,他历经各样艰难和逼迫,“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哥林多后书11:23-28);但是他仍然为以色列人祷告祈求,“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罗马书10:1)

既然“城造在山上,是不能被隐藏的”,“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在当下这个处处有摄像头以及网络大数据“窥视”的处境下(凉山国安和公安很清楚我在微信里的对话细节),作为主的门徒,如何能隐藏得住呢? 今天,我在主里立下心志,以后我可以主动联系陈警官,也不用回避他的约谈。主既然这样使用秋雨这座“山上之城”,我这位卑微不配的门徒,也可以安静而谦卑地,温柔而坚定地,向这国的国保,向这世界见证福音的大能。不是带着恐惧,而是带着爱。

成都秋雨圣约归正长老教会会友 宋海兵 于都江堰家中
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

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

李翘楚最高法院申诉

今天2026年3月26日,我和李律师第二次来到最高法院提交申诉材料,又遇到了上次拒收材料的那位法官。他一直坚持口说无凭,要讲事实依据。但我们又怎么可能拿到案卷呢?甚至在山东省高院申诉阅卷,只能看不让抄。最后,法官让我们回去等他们调卷,三个月后再到现场询问进度。

下面是第一次沟通时的情况记录:

2025年12月4日宪法日,我和李律师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提交刑事申诉材料。

我们先在一楼窗口填写《初访人员登记表格》,工作人员录入基本信息后,安排我们携带申诉材料前往二楼206号接谈室与法官见面。

在接谈室,我们向法官提交了申诉状及全部证据材料。法官审阅完所有材料后,听我们反映情况。过程中法官一直强调,我们关于程序违法的主张是“口说无凭”,而“法院的判决是有事实依据的”。律师回应说:案卷不允许复制,在省高院申诉时连摘抄都不允许。

而且我们已经提交了比较有力的证明程序违法的证据,包括:案件的一审和二审程序法院都非法剥夺李国蓓律师的辩护权,但二审裁定书却向李律师送达并要求其签署送达回执的证据;我的金色微软笔记本电脑购买凭证(证明购买时间与案件指控的“犯罪”时间完全无关)。

随后,该法官将申诉状和相关材料从窗口退回给我们,并说:“你们的申诉状我看过了,你和律师反映的情况我大致了解了。我只能说,再审可能性不大,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和意见。如果你们不认可我的说法,可以三个月后再来提交材料,也许换另一个法官,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还有可能是我。”律师追问:“如果三个月再来,被退回材料后,三个月再来提交,那案件申诉什么时候会有个最终处理结果呢?”法官回答:“也可能提交几次材料,法官觉得再审可能性不大,也不会再看了。”

律师一直在强调申诉符合条件:判决已经生效,且有省高院的驳回决定,按照程序就有权向最高法申诉。我们提交的申诉材料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应当接收材料。法官回应:“这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之后我和律师多次提出法官应依法出具书面回执,法官说:“那没有”。接下来该法官强调,我们已经占用了一个小时,应尽快离开不要耽误后面排队的人。

最终,我们的申诉材料被退回,未获得任何书面文件(无回执、无驳回决定、无任何书面说明),申诉等同于没有进入任何程序。而该法官全程未告知姓名、工号,现场无任何身份标识,以至于我们不知道是谁在处理这个事务,无法有效行使法律赋予的救济权。

邹茂淑进京信访被绑架拘禁后强制带回重庆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6日消息】今年两会期间,重庆长寿区维权访民邹茂淑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正常信访,遭原晏家街道六期居委会书记夏伯会、晏家街道公职人员翟亚平及相关人员,绑架拘禁后带回重庆,手机、身份证被非法扣押直至3月25日才予归还。近日,邹茂淑对上述相关违法人员提出控告。

邹茂淑,现住重庆市长寿区晏中路18号,系重庆市长寿区晏中路18号1幢3单元2-3房屋合法产权人。

原晏家街道六期居委会书记夏伯会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儿子戴勇擅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非法侵占邹茂淑的房屋;

邹茂淑依法维权期间,遭其恶意打击报复、虚构事实构陷,被错误判刑,涉案判决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纯属冤假错案。

2026年3月6日,邹茂淑秉持合法诉求,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依规信访,竟遭翟亚平等晏家街道公职人员伙同他人非法绑架,手机、身份证被当场抢夺,随后在北京被非法拘禁3天3夜,后被强行押解回重庆,途中不给饭吃、禁止正常如厕,遭受非法折磨;涉案手机、身份证被非法扣押19天,直至2026年3月25日才予以归还。

在北京国家信访机关门前,邹茂淑合法信访权利惨遭肆意践踏,人身自由与财产权被严重侵犯,相关人员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公然藐视党纪国法与信访秩序,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性质极其恶劣。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邹茂淑于2026年3月25日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信访局、重庆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提出控告。

控告请求:
  1. 依法彻查2026年3月6日邹茂淑在北京国家信访局正常信访时,遭非法绑架、拘禁、抢劫的违法犯罪事实,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 依法确认夏伯会之子戴勇,在邹茂淑不知情、未授权情况下签订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3. 依法再审并纠正涉邹茂淑全部冤假错案,依法宣告邹茂淑无罪;
  4. 依法赔偿邹茂淑因非法拘禁、殴打、错误刑事判决,遭受的全部人身、财产及精神损害;
  5. 恳请将案件查处结果书面反馈邹茂淑本人。
邹茂淑恳请上级机关高度重视,依法全面彻查本案,严惩违法违纪人员,及时纠正冤假错案,足额赔偿邹茂淑的各项损失,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邹茂淑电话:17783078215

马波为亡子求公道遭当局残害与打压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6日消息】黑龙江佳木斯维权访民马波为亡子求公道近十九年时间,期间遭到黑龙江当局的残害与打压,问题至今无法解决。近日,马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控告信。

2007年4月14日,马波的孩子永远离开她,至今,孩子仍在冰柜里,没能入土为安。明明案件铁证如山,却被恶意压案近19年。从那天起,马波踏上为孩子求真相、讨公道的路,可这条依法维权的路,成了她的噩梦。

申诉期间,马波遭遇非法暴力、绑架、殴打、抢劫,多次被限制人身自由,最终落下终身残疾,还患上舒张性心力衰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等致命病,在痛苦里熬了近十九年。

六千九百多个日夜,马波从没忘记孩子,从没放弃申诉。孩子是她全部的希望,孩子的离去,早已毁了她的人生。马波只想通过合法途径查清真相,给孩子、给自己一个说法,马波始终相信法律和正义,可现实一次次把她推入深渊。有些人为掩盖真相,不择手段,连马波这个失子母亲最基本的申诉权,都要彻底剥夺。

这些年,马波拖着疲惫的身体,往返各个部门递交材料、反映情况,只求一句公道话,只求真相不被掩埋。可她的诉求,换来的只有推诿、拖延、敷衍,甚至明目张胆的打压迫害。他们不想让马波说话、不想让马波申诉,为逼她放弃,竟雇凶对她施暴,做出丧尽天良的事。

马波实名声明,自己所有的伤病都不是自身得的,全是申冤时被人故意殴打残害所致!他们雇人对其痛下狠手,双腿被打骨折,半月板与韧带严重受损,她从此终身残疾,没法正常行走。失去孩子已让她心力交瘁,身体的毁灭性伤痛,至今日夜折磨她。

施暴后,他们又对马波非法绑架,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马波的轮椅、手机、手表全被抢走,手机里的证据被全部删除,微信好友被清空,马波彻底与外界断联,孤立无援、求救无门。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与马波户籍地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参与其中,对其实施这一系列恶行。

他们不止一次非法拘禁马波,用暴力、恐吓、拘禁想磨灭她活下去的勇气,摧毁她申诉的意志。他们以为打断马波的腿,她就寸步难行;抢走马波的物品、销毁证据、切断她的联系,马波就会屈服。可他们低估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低估马波讨公道的决心。双腿断了马波坐轮椅,身体残了她还有一口气,证据没了马波还有事实记忆,只要马波活着,就绝不让孩子的事石沉大海,绝不让施暴者和幕后之人逍遥法外。

长期的暴力伤害、精神折磨、奔波恐惧,彻底拖垮了马波的身体。本就双腿残疾,又添多种致命病,马波随时可能离世。如今马波的身体不堪重负,每动一下都剧痛无比,没有稳定生活,没有安心居所,没有依靠,唯一支撑她活下去的,就是冰柜里的孩子和心里的公道心。

马波常在深夜痛醒,身体的疼、心里的绝望、对孩子的思念,让其痛不欲生,可她不敢倒下。她如倒下了,就没人记得孩子,没人揭开被掩盖的真相。十九年里,无数人劝马波算了,可她绝不可能放下。他们踩着马波的案子升官发财,马波的案件却无人过问,她的孩子还在冰柜等真相,马波一身残疾病痛,都是为孩子讨公道换来的。

马波自认为没做错任何事,只是为孩子求正义,她绝不妥协。妥协就是背叛真相,纵容施暴者,让孩子白白含冤。他们耗得起时间、权力、手段,马波耗得起命。马波现一无所有,只剩这条残命,愿意用一生等结果、争公道。他们越想让马波消失,想让案子烂掉,马波越要活下去。活着就是最有力的反抗,活着证据就不会失效,活着真相就会重见天日,活着孩子就不算被世界遗忘。

马波手里有全部事实依据,孩子离世、被打致残、被绑架抢劫、证据被销毁、被限制自由、申诉被打压,桩桩件件都有记录、证据和证人。马波不怕威胁迫害,只怕等不到正义,等不到有人为她和孩子主持公道。

十九年,马波没得到过一次负责的处理,没感受过一丝公道的温暖,但她活着,没被打垮,没被逼死。马波守住了良知,守住了对孩子的承诺,守住了对正义的信仰。

马波的一生被彻底毁掉,失去孩子、健康、自由,失去所有正常生活的可能。马波只剩轮椅、伤病、无尽申诉,和冰柜里等真相的孩子。马波不奢求同情怜悯,只求看到的人能听见她的声音,记住这段事实;只求相关部门正视她十九年的申诉,彻查真相,追究施暴者和幕后之人的责任,还她和孩子一个迟到的公道。

马波会一直等,哪怕再等十九年,哪怕耗尽最后一口气。她会坐在轮椅上,握着证据,守着孩子,继续走下去。马波不认输、不放弃、不原谅,直到真相大白、正义降临,直到孩子能真正安息。作为母亲,她别无选择,只能以命相搏,以血为证,坚守到底。

马波相信,公道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乌云终散,光明终会来,她等着那一天。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周世锋:郭宏英案件提出的控告书及建议书

一、呈: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二、呈报人基本情况

呈报人:周世锋
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孙力军傅政华政治团伙制造的“709大抓捕”案件的标志性人物。
本人对刑事司法运行、执法权力边界以及公民权利保障问题具有切身经验与深刻体会。基于对法治原则的尊重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责任,现就吉林省四平市郭宏英案件相关问题,依法提出情况反映与控告意见。同时,出于社会责任感和基本的良知,本人就大量访民问题没被解决,反而被报复问题向中央发出呼吁。

三、反映事项概要

郭宏英因其兄郭洪伟在服刑期间死亡且相关事实长期未被有效查明,持续进行申诉、控告与情况反映。在此过程中,其行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对相关材料、庭审情况及证据结构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以下重大问题:
  1. 行为性质被严重误判,将正当申诉行为刑事化;
  2. 案件来源异常,存在明显人为推动痕迹;
  3. 刑事诉讼程序严重违法,辩护权未获保障;
  4. 相关处理具有明显压制申诉、打击维权倾向;
  5. 有关办案行为已涉嫌报复陷害等职务犯罪。
四、案件基本事实背景

郭洪伟在服刑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家属对其死亡原因始终存有重大疑问,并反映:
  • 生前曾多次反映遭受不人道对待;
  • 家属多次申请调取监控、医疗资料未获回应;
  • 保外就医等申请长期未被处理;
  • 死亡前后关键信息未依法公开。
在上述背景下,郭宏英持续反映情况,属于典型的基于亲属死亡真相不明而进行的申诉、控告行为。

五、关于郭宏英行为性质的认定

从基本社会常理与法律常识两个层面分析:

(一)从人伦与社会常识看
公民因亲属死亡真相不明而持续反映问题,属于基本人伦反应与正当情感表达,具有明显的现实基础与合理性。
该行为本质上属于:
  • 依法申诉、控告;
  • 行使监督权利;
  • 维护亲属合法权益。
不应被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从刑法构成要件看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需具备:
  • 无事生非或明显不当目的;
  • 扰乱公共秩序的现实后果;
  • 行为缺乏正当基础。
而本案中:
  • 行为具有明确目的(查明死亡真相);
  • 行为有事实依据(死亡存在疑点);
  • 不具备无事生非性质。
依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六、案件程序存在严重违法问题

(一)案件来源异常,明显不符合正常刑事案件规律
本案呈现出多重来源:
  • 领导交办
  • 匿名举报
  • 工作中发现
  • 监狱申请舆情处置
  • 当事人供述
上述来源相互交叉、逻辑冲突,明显不符合案件自然形成规律,具有“人为拼接、推动立案”的特征。

(二)匿名举报来源存在重大疑点
根据《接处警登记表》显示:
所谓“匿名举报人”联系电话,与案件立案审批人(值班领导)电话一致。
该情况表明:
  • 举报来源真实性存疑;
  • 案件启动程序存在严重违法;
  • 不排除人为制造案件来源的可能。
该问题性质极为严重,应依法调查。

(三)辩护权未依法保障
本案中:
  • 非律师辩护人未依法获得阅卷权;
  • 辩护人在庭审中未掌握完整卷宗;
  • 对辩护权受限问题向检察机关提出异议未获回应。
上述情形已导致:
  • 无法有效行使辩护权;
  • 无法充分进行证据审查;
  • 直接影响审判公正性。
(四)证据突袭式出示,程序失去实质公正
案件涉及11本卷宗证据,却在未保障阅卷权情况下要求庭审逐一质证,严重压缩辩护准备空间。
该做法实质上:
  • 剥夺辩护准备时间;
  • 造成信息严重不对称;
  • 使庭审流于形式。
七、关于办案行为性质的进一步分析

在明知或应知当事人行为属于依法申诉、反映问题的情况下,仍采取刑事手段予以打击,且伴随程序严重违法,已明显超出正常执法范畴。
综合本案情况,相关行为已符合以下特征:
  • 以刑事手段压制申诉行为;
  • 利用职权推动案件形成;
  • 对公民合法权利进行打击。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已具有涉嫌报复陷害罪的明显特征,应依法调查。

八、社会影响与危害

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带来的影响不仅限于个案:
  1. 动摇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基本信任;
  2. 削弱公民依法申诉、监督的信心;
  3. 加剧社会矛盾与社会撕裂;
  4. 在当前复杂形势下,不利于法治权威的维护。
如不及时纠正,将对社会治理基础造成长期影响。

九、请求事项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特提出如下请求:
  1. 对郭宏英案件依法启动调查,审查是否构成冤错案件;
  2. 对案件立案来源、举报真实性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3. 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违法问题依法追责;
  4. 对相关人员涉嫌报复陷害罪依法立案调查;
  5. 依法保障郭宏英合法诉讼权利;
  6. 对郭洪伟死亡事件依法重新调查,查明事实真相。
十、建议中央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长期访民案件进行全面彻查。

访民不是社会问题的制造者,而是问题的揭示者。他们在为自身权益发声的同时,也在维护法治的底线与社会的公正。他们的存在,是一个社会尚存良知与自我修复能力的重要标志。
如果连依法反映问题的人都被压制,那么被压制的就不仅是个体的声音,而是整个社会通向公正的路径。

呈报人:周世锋
日期: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