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6年8月5日消息】2026年6月27日,家住无锡市新吴区前进花园维权人顾玲娣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向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市长蒋锋、市委政法书记周常青、市委纪委书记时勇、市委社会工作部李江部长、市公安局长谭永生、新吴公安分局局长赵宏、市检察院控申中心、新吴区检察院控申中心、市中级法院党组、新吴区监察委邮寄了《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详见附件:《邮寄凭证》),至今无人问津,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集体沉默,面对群众依法报案,集体渎职。
这就是中共无锡当下的依法治国!
1995年,顾玲娣丈夫张建中注册成立了无锡市震东机械厂,夫妻二人正常经营,期间因政府工程建设需要,经历两次搬迁。第一次,因太湖花园配套工程(太湖花园农贸市场)建设所需,震东机械厂经营场所进行了搬迁,但未得到任何补偿。第二次,2000年6月,经张建中申请,由村、镇两级批准,先同意在村助剂厂内建房,后又变更同意在前进文化用品厂内未被征用区域的破旧厂房上翻建造房,厂区为二层及附房等设施,并与前进村委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厂房于2001年5月建成完工后一直经营,在之后的十多年间,各级政府均未提出任何异议,根据当时的法律,该房产就属于合法财产。
2012年起,震东机械厂房所在地块面临拆迁,江溪街道和前进村委领导不择手段对其进行恐吓、威胁、骚扰,详见附件《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2014年11月27日凌晨5点,在江溪街道组织下,一帮黑恶分子砸开工厂大门,撬开宿舍门,将夫妻二人绑架上车,然后非法拘禁到街道司法所22小时之久,在此同时,一帮黑恶势力将工厂厂房铲平,将工厂内所有设备、产品、材料及办公设备全部洗劫一空,顾玲娣夫妻向无锡市级、江苏省级、中央级领导和机关部门举报无数次,至今12年无人处理。
在这12年间,由于顾玲娣的上访维权,遭到江溪街道和村委领导雇佣社会闲杂人员不间断对顾玲娣夫妇进行不间断恐吓、威胁、辱骂、殴打,上门骚扰,扬言杀人等,给顾心理造成极度恐慌和不安,报警无数次,警察不闻不问。
在律师的指引下,顾玲娣于2026年6月份给无锡市级领导和公、检、法、政法委、监察委书面刑事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监察法》及其《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均对报案、控告、举报的接受处理作了严格规定,令人惊讶的是,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已经腐烂之极,各级领导、公、检、法、纪监委对顾玲娣的涉黑恶刑事报案根本不理会,彻底无视、对抗法律,完全渎职,赤裸充分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
顾玲娣说:“我们夫妻俩辛辛苦苦做了一辈子,最后全部被江溪街道和前进村委给抢劫一空,因为他们在抢劫时使用黑恶暴力,把我上身全祼,再将我们非法拘禁在寒冷房间里,我们身穿薄衣,还不让开暖空调,导致我受刺激心脏突发疾病,一动就晕到,大小便失禁,多次经抢救脱险,我丈夫也因此患肺心病,现在仍然需要医治。”
无锡梁溪访民吴某国说:“无锡现在是史无前例的黑,根本没有法律可言,我们老百姓有冤没地方诉,中央说得一套一套的,全在忽悠老百姓,我们现在找不到说理说法的地方,这哪里是依法治国?!是想把老百姓都逼到杀人!”
无锡梁溪访民沈某珍说:“现在这个国家进入了一个黑洞,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墨缸,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政府成了人民的敌人,官员时刻想着从老百姓那里抢劫土地和房产去谋取政绩,公、检、法成了公权抢劫老百姓财产的帮凶和打手,从上到下一条龙腐败,整个官场就是一个大粪坑,老百姓都被逼得喘不过气了,这样下去都要把老百姓逼得造反。”
顾玲娣恳请社会关注无锡的黑恶现状,恳请媒体和记者采访无锡黑恶暴力拆迁,联系电话:13771527599。
附件1:邮寄凭证;2、刑事报案信2026年6月27日,家住无锡市新吴区前进花园维权人顾玲娣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向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市长蒋锋、市委政法书记周常青、市委纪委书记时勇、市委社会工作部李江部长、市公安局长谭永生、新吴公安分局局长赵宏、市检察院控申中心、新吴区检察院控申中心、市中级法院党组、新吴区监察委邮寄了《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详见附件:《邮寄凭证》),至今无人问津,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集体沉默,面对群众依法报案,集体渎职。
这就是中共无锡当下的依法治国!
1995年,顾玲娣丈夫张建中注册成立了无锡市震东机械厂,夫妻二人正常经营,期间因政府工程建设需要,经历两次搬迁。第一次,因太湖花园配套工程(太湖花园农贸市场)建设所需,震东机械厂经营场所进行了搬迁,但未得到任何补偿。第二次,2000年6月,经张建中申请,由村、镇两级批准,先同意在村助剂厂内建房,后又变更同意在前进文化用品厂内未被征用区域的破旧厂房上翻建造房,厂区为二层及附房等设施,并与前进村委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厂房于2001年5月建成完工后一直经营,在之后的十多年间,各级政府均未提出任何异议,根据当时的法律,该房产就属于合法财产。
2012年起,震东机械厂房所在地块面临拆迁,江溪街道和前进村委领导不择手段对其进行恐吓、威胁、骚扰,详见附件《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2014年11月27日凌晨5点,在江溪街道组织下,一帮黑恶分子砸开工厂大门,撬开宿舍门,将夫妻二人绑架上车,然后非法拘禁到街道司法所22小时之久,在此同时,一帮黑恶势力将工厂厂房铲平,将工厂内所有设备、产品、材料及办公设备全部洗劫一空,顾玲娣夫妻向无锡市级、江苏省级、中央级领导和机关部门举报无数次,至今12年无人处理。
在这12年间,由于顾玲娣的上访维权,遭到江溪街道和村委领导雇佣社会闲杂人员不间断对顾玲娣夫妇进行不间断恐吓、威胁、辱骂、殴打,上门骚扰,扬言杀人等,给顾心理造成极度恐慌和不安,报警无数次,警察不闻不问。
在律师的指引下,顾玲娣于2026年6月份给无锡市级领导和公、检、法、政法委、监察委书面刑事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监察法》及其《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均对报案、控告、举报的接受处理作了严格规定,令人惊讶的是,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已经腐烂之极,各级领导、公、检、法、纪监委对顾玲娣的涉黑恶刑事报案根本不理会,彻底无视、对抗法律,完全渎职,赤裸充分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
顾玲娣说:“我们夫妻俩辛辛苦苦做了一辈子,最后全部被江溪街道和前进村委给抢劫一空,因为他们在抢劫时使用黑恶暴力,把我上身全祼,再将我们非法拘禁在寒冷房间里,我们身穿薄衣,还不让开暖空调,导致我受刺激心脏突发疾病,一动就晕到,大小便失禁,多次经抢救脱险,我丈夫也因此患肺心病,现在仍然需要医治。”
无锡梁溪访民吴某国说:“无锡现在是史无前例的黑,根本没有法律可言,我们老百姓有冤没地方诉,中央说得一套一套的,全在忽悠老百姓,我们现在找不到说理说法的地方,这哪里是依法治国?!是想把老百姓都逼到杀人!”
无锡梁溪访民沈某珍说:“现在这个国家进入了一个黑洞,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墨缸,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政府成了人民的敌人,官员时刻想着从老百姓那里抢劫土地和房产去谋取政绩,公、检、法成了公权抢劫老百姓财产的帮凶和打手,从上到下一条龙腐败,整个官场就是一个大粪坑,老百姓都被逼得喘不过气了,这样下去都要把老百姓逼得造反。”
顾玲娣恳请社会关注无锡的黑恶现状,恳请媒体和记者采访无锡黑恶暴力拆迁,联系电话:13771527599。
附件1:邮寄凭证;2、刑事报案信
民生观察网的博客
2026年8月5日星期三
2026年8月4日星期二
张超因到天安门拍照悼念六四被刑拘逮捕
【民生观察2026年8月4日消息】山东枣庄维权人士张超(法名:释道果)在纪念六四37周年当天,至北京天安门拍照并附诗悼念发至朋友圈(不久后被封),已确认次日(2026年6月5日)凌晨被山东枣庄国保大队带离北京,后被刑拘逮捕羁押在看守所至今。
2026年6月4日,张超前往天安门广场,在栅栏外围拍照并附诗悼念发至朋友圈。结果在6月5日凌晨被山东枣庄国保带队带离北京,后被刑事拘留。
张超被抓捕的经过:其于6月4日早上7点他在前门通过手机发送1.自由属于人民;2.荣耀属于人民;3.国家属于人民;4.最终胜利属于人民等内容。
6月5日早上5点多,15-16个便衣在其住处把他抓捕,这15-16个便衣是枣庄市的国保,当时他发现这些可疑人员出现其住处时,他先报警,北京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的警察和这15-16个便衣对他实施了抓捕。
张超在前门通过手机发送后,将把手机格式化了并关机,警察用大数据锁定了他的行踪,他经过的地铁上15处监控都有他的影像。枣庄市国保支队动用了3辆警车,于6月5日晚10点多把他押送到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分局,6月6日晚11点张超被送到看守所。
6月18日,张超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张超,男,1970年生,法名:释道果,山东省枣庄市人,早年在北京务工期间觉醒,多年致力于网络民主理念宣传。
2014年6月张超在北京工作期间,因“散播反共反党言论”被供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同年10月因给在京维权人士发提醒搜捕信息,被北京警方抓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关进丰台看守所36天。
获释后的张超剃度出家,成为一名人权和尚,他在云游四海、修行、研究佛学期间,依然不忘网络启蒙和对落难同道的救助,仍然关注着国内的人权状况,因此屡次被警方喝茶传唤,以致每有落脚寺庙即被当地警方驱逐。
2016年10月7日,天气转凉,北京的桥洞下依然住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张超购买一批保暖绒衣,分发给一部分流浪人员用予抗寒。由于无家可归者太多,其救助物资有限,张超在网上发起呼吁,希望能有更多人来关注和帮助这些难民。
2018年6月4日,退役军人张世军身穿军装在北京天安门拍照留影,张超随后在网上转发,之后被大批全副武装的枣庄山亭警察堵门骚扰,后被带往辖区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
2018年张超的女儿考入大学后,学校给其分配“网络信息”专业,就是大家熟知的五毛特培专业,张超怀疑此为当地警方和学校的故意安排,但苦于一直没有证据,为此他希望能把女儿送出国外,以脱离中共魔爪的摆布。
2019年7月23日张超预定了往返德国的机票,欲前往考察了解。7月24日张超突然遭到枣庄市山亭分局的抓捕,随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又被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追加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予以批捕;
2020年7月21日,其案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法院开庭受审;2020年9月8日,终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8个月,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其刑满释放。
2026年6月4日,张超前往天安门广场,在栅栏外围拍照并附诗悼念发至朋友圈。结果在6月5日凌晨被山东枣庄国保带队带离北京,后被刑事拘留。
张超被抓捕的经过:其于6月4日早上7点他在前门通过手机发送1.自由属于人民;2.荣耀属于人民;3.国家属于人民;4.最终胜利属于人民等内容。
6月5日早上5点多,15-16个便衣在其住处把他抓捕,这15-16个便衣是枣庄市的国保,当时他发现这些可疑人员出现其住处时,他先报警,北京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的警察和这15-16个便衣对他实施了抓捕。
张超在前门通过手机发送后,将把手机格式化了并关机,警察用大数据锁定了他的行踪,他经过的地铁上15处监控都有他的影像。枣庄市国保支队动用了3辆警车,于6月5日晚10点多把他押送到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分局,6月6日晚11点张超被送到看守所。
6月18日,张超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张超,男,1970年生,法名:释道果,山东省枣庄市人,早年在北京务工期间觉醒,多年致力于网络民主理念宣传。
2014年6月张超在北京工作期间,因“散播反共反党言论”被供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同年10月因给在京维权人士发提醒搜捕信息,被北京警方抓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关进丰台看守所36天。
获释后的张超剃度出家,成为一名人权和尚,他在云游四海、修行、研究佛学期间,依然不忘网络启蒙和对落难同道的救助,仍然关注着国内的人权状况,因此屡次被警方喝茶传唤,以致每有落脚寺庙即被当地警方驱逐。
2016年10月7日,天气转凉,北京的桥洞下依然住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张超购买一批保暖绒衣,分发给一部分流浪人员用予抗寒。由于无家可归者太多,其救助物资有限,张超在网上发起呼吁,希望能有更多人来关注和帮助这些难民。
2018年6月4日,退役军人张世军身穿军装在北京天安门拍照留影,张超随后在网上转发,之后被大批全副武装的枣庄山亭警察堵门骚扰,后被带往辖区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
2018年张超的女儿考入大学后,学校给其分配“网络信息”专业,就是大家熟知的五毛特培专业,张超怀疑此为当地警方和学校的故意安排,但苦于一直没有证据,为此他希望能把女儿送出国外,以脱离中共魔爪的摆布。
2019年7月23日张超预定了往返德国的机票,欲前往考察了解。7月24日张超突然遭到枣庄市山亭分局的抓捕,随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又被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追加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予以批捕;
2020年7月21日,其案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法院开庭受审;2020年9月8日,终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8个月,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其刑满释放。
邹开惠赴京上访被带回现遭传唤并拟实施处罚
【民生观察2026年8月4日消息】近日,重庆市渝中区维权人士邹开惠赴京依法反映房屋强拆未获补偿安置相关诉求,被警方查验身份信息后扣押,后交由驻京办强制带回重庆。目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南纪门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对邹开惠进行传唤并拟对其实施治安处罚。
邹开惠,身份证号:51020219600710412X,住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77号附27号。
邹开惠本人名下合法住宅及经营性房产坐落于重庆市渝中区,自2007年起长期遭遇无合法审批手续的偷拆、暴力强拆与纵火损毁,截至目前长达十九年,征收相关单位始终未向邹开惠本人落实任何补偿安置方案。
邹开惠在多年维权过程中,还曾因维权被他人殴打致脑震荡,房屋权属证件、屋内大量财物均遭到损毁、扣押,邹开惠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持续遭受严重侵害。
因房屋拆迁历史遗留争议长期得不到实质化解,邹开惠依法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信访权利,前往北京正规信访接待场所如实反映房屋被强拆、长期未获补偿安置的相关问题。
进京途中身份信息被相关人员核验后,送至久敬庄接济中心,2026年8月3日邹开惠被送回重庆住所。
2026年8月3日晚间,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南纪门派出所工作人员主动致电邹开惠,仅通过口头形式通知其于8月4日上午10时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通话过程中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将会对邹开惠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自始至终派出所没有向邹开惠送达《传唤证》、询问通知书等任何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法律文书。
邹开惠在北京停留期间,全程规范递交信访材料,不存在围堵机关办公场所、扰乱公共秩序、辱骂工作人员、缠访闹访等任何治安违法行为,无任何违法事实。
当前存在明确现实风险,南纪门派出所有可能在无任何合法传唤手续的前提下,上门强行拖拽、强制传唤邹开惠,甚至直接作出拘留决定,以此压制邹开惠房屋拆迁维权以及合法信访诉求。
房屋征收、强制拆迁本身属于行政征收纠纷,不在公安机关法定管辖范畴之内,南纪门派出所借邹开惠进京信访一事启动治安强制措施向其施压,本质上属于违规插手征地拆迁非警务活动。
南纪门派出所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该所违规插手征地拆迁行政纠纷,借助信访事项动用治安传唤、行政拘留手段打压拆迁维权群众,违反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硬性纪律规定。
第二,办案人员未依法出具书面《传唤证》,仅通过电话口头通知邹开惠配合调查,同时明确扬言要对其实施行政拘留,若后续上门强行拖拽、强制传唤、违法拘留邹开惠,将构成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要求。
第三,邹开惠此次只是依法赴北京反映房屋强拆补偿历史遗留诉求,全程不存在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却单纯以信访事由威胁对邹开惠作出拘留处罚,该行为属于打击报复信访人,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
第四,邹开惠进京相关行为全部发生于北京市辖区,南纪门派出所没有履行任何跨区域办案协作程序,也未取得合法异地管辖手续,却擅自拟对其实施传唤、治安处罚,办案管辖程序严重违法。
第五,派出所负责人与承办民警随意滥用治安行政执法权力,对待信访群众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乱作为、耍特权问题,违反《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纪律要求。
第六,本次违规执法行为完全违背2026年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进信访法治化、禁止以强制措施压制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部署,同时和中央政法委深化扫黑除恶、刀刃向内、整治政法干警滥用职权的工作要求相悖。
第七,倘若派出所后续执意对邹开惠实施强制传唤、违法拘留,相关责任民警必须依规依纪接受追责,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开展法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基于上述全部事实、法律、政策与纪律依据,邹开惠现向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及重庆市纪委监委,提出以下追责与整改请求:
第一,立即停止针对本人的口头传唤、强制传唤、行政拘留全部准备工作,禁止派出所工作人员上门强行将本人从住所带离。
第二,全面核查本次电话通知传唤、扬言拘留的完整全过程,出具正式书面核查结论,书面确认派出所存在传唤程序违法、异地跨区域办案程序违法、打击报复信访人、违规插手征地拆迁四项违法事实。
第三,对南纪门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本次承办民警同步启动执法过错认定以及党政纪调查处分程序,依据《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规定作出停岗、调离岗位等处理,并将书面处理结果依法送达本人。
第四,倘若办案机关查实认定本人存在治安违法事实,请依法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传唤证》,完整列明全部违法事实、佐证证据以及对应的法律条款;经核查确认本人不存在任何治安违法行为的,请出具书面澄清说明,永久不得以传唤、调查、拘留等方式干扰本人正常生活与合法信访权利。
第五,严格落实公安部严禁警力参与征地拆迁、2026中央信访联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相关要求,协调征收主管单位依法妥善处置本人房屋被强拆十九年未补偿安置的历史遗留诉求。
第六,今后如果南纪门派出所实施违法强制传唤、违法拘留行为,本人将同步启动国家赔偿申请程序,并将相关民警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滥用职权的线索移交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核查相关渎职违法责任。
第七,恳请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重庆市纪委监委开展同步专项监督调查,及时纠正南纪门派出所滥用治安职权压制拆迁信访群众的违规执法行为。
邹开惠电话:15501029401
邹开惠,身份证号:51020219600710412X,住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77号附27号。
邹开惠本人名下合法住宅及经营性房产坐落于重庆市渝中区,自2007年起长期遭遇无合法审批手续的偷拆、暴力强拆与纵火损毁,截至目前长达十九年,征收相关单位始终未向邹开惠本人落实任何补偿安置方案。
邹开惠在多年维权过程中,还曾因维权被他人殴打致脑震荡,房屋权属证件、屋内大量财物均遭到损毁、扣押,邹开惠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持续遭受严重侵害。
因房屋拆迁历史遗留争议长期得不到实质化解,邹开惠依法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信访权利,前往北京正规信访接待场所如实反映房屋被强拆、长期未获补偿安置的相关问题。
进京途中身份信息被相关人员核验后,送至久敬庄接济中心,2026年8月3日邹开惠被送回重庆住所。
2026年8月3日晚间,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南纪门派出所工作人员主动致电邹开惠,仅通过口头形式通知其于8月4日上午10时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通话过程中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将会对邹开惠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自始至终派出所没有向邹开惠送达《传唤证》、询问通知书等任何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法律文书。
邹开惠在北京停留期间,全程规范递交信访材料,不存在围堵机关办公场所、扰乱公共秩序、辱骂工作人员、缠访闹访等任何治安违法行为,无任何违法事实。
当前存在明确现实风险,南纪门派出所有可能在无任何合法传唤手续的前提下,上门强行拖拽、强制传唤邹开惠,甚至直接作出拘留决定,以此压制邹开惠房屋拆迁维权以及合法信访诉求。
房屋征收、强制拆迁本身属于行政征收纠纷,不在公安机关法定管辖范畴之内,南纪门派出所借邹开惠进京信访一事启动治安强制措施向其施压,本质上属于违规插手征地拆迁非警务活动。
南纪门派出所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该所违规插手征地拆迁行政纠纷,借助信访事项动用治安传唤、行政拘留手段打压拆迁维权群众,违反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硬性纪律规定。
第二,办案人员未依法出具书面《传唤证》,仅通过电话口头通知邹开惠配合调查,同时明确扬言要对其实施行政拘留,若后续上门强行拖拽、强制传唤、违法拘留邹开惠,将构成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要求。
第三,邹开惠此次只是依法赴北京反映房屋强拆补偿历史遗留诉求,全程不存在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却单纯以信访事由威胁对邹开惠作出拘留处罚,该行为属于打击报复信访人,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
第四,邹开惠进京相关行为全部发生于北京市辖区,南纪门派出所没有履行任何跨区域办案协作程序,也未取得合法异地管辖手续,却擅自拟对其实施传唤、治安处罚,办案管辖程序严重违法。
第五,派出所负责人与承办民警随意滥用治安行政执法权力,对待信访群众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乱作为、耍特权问题,违反《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纪律要求。
第六,本次违规执法行为完全违背2026年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进信访法治化、禁止以强制措施压制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部署,同时和中央政法委深化扫黑除恶、刀刃向内、整治政法干警滥用职权的工作要求相悖。
第七,倘若派出所后续执意对邹开惠实施强制传唤、违法拘留,相关责任民警必须依规依纪接受追责,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开展法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基于上述全部事实、法律、政策与纪律依据,邹开惠现向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及重庆市纪委监委,提出以下追责与整改请求:
第一,立即停止针对本人的口头传唤、强制传唤、行政拘留全部准备工作,禁止派出所工作人员上门强行将本人从住所带离。
第二,全面核查本次电话通知传唤、扬言拘留的完整全过程,出具正式书面核查结论,书面确认派出所存在传唤程序违法、异地跨区域办案程序违法、打击报复信访人、违规插手征地拆迁四项违法事实。
第三,对南纪门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本次承办民警同步启动执法过错认定以及党政纪调查处分程序,依据《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规定作出停岗、调离岗位等处理,并将书面处理结果依法送达本人。
第四,倘若办案机关查实认定本人存在治安违法事实,请依法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传唤证》,完整列明全部违法事实、佐证证据以及对应的法律条款;经核查确认本人不存在任何治安违法行为的,请出具书面澄清说明,永久不得以传唤、调查、拘留等方式干扰本人正常生活与合法信访权利。
第五,严格落实公安部严禁警力参与征地拆迁、2026中央信访联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相关要求,协调征收主管单位依法妥善处置本人房屋被强拆十九年未补偿安置的历史遗留诉求。
第六,今后如果南纪门派出所实施违法强制传唤、违法拘留行为,本人将同步启动国家赔偿申请程序,并将相关民警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滥用职权的线索移交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核查相关渎职违法责任。
第七,恳请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重庆市纪委监委开展同步专项监督调查,及时纠正南纪门派出所滥用治安职权压制拆迁信访群众的违规执法行为。
邹开惠电话:15501029401
2026年8月3日星期一
李翘楚:剥权两年期满
2024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是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今天——8月3日起,这项附加刑已执行完毕。这意味着,作为一个公民,我重新完整地享有法律赋予我的各项权利;也意味着,若今后仍延续此前对我的种种限制,便于法无据。
两年前的此刻,刚过零点,我被通知从看守所释放。站在大门口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动得想哭——
我知道,从走出去的那一刻起,我不再是过去那个只有微弱火苗的女孩了——我是个有火把的人了,我积蓄了大量的火光,可以为更多身处困境的女性,照亮一段夜路。
致敬我们鱼死网破、又绝处逢生的胜利。
将庆祝这一天的手绘图分享给在苦难中不变形活着的每个人~
两年前的此刻,刚过零点,我被通知从看守所释放。站在大门口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动得想哭——
我知道,从走出去的那一刻起,我不再是过去那个只有微弱火苗的女孩了——我是个有火把的人了,我积蓄了大量的火光,可以为更多身处困境的女性,照亮一段夜路。
致敬我们鱼死网破、又绝处逢生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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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张爱民遭受滥用职权打压
【民生观察2026年8月3日消息】唐山维权人士张爱民寻衅滋事一案连续两次取保候审,一案件拖延战术好几年无结果。
张爱民在2012年11月11日因为本人没有来过北京,第一次来北京维权。也不知道去哪里能够管用,他就看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心旗杆下很热闹,所以我就从怀里掏出来用白布黑字写的上访两个字,第一天开始上访维权是从北京天安门广场的旗杆下开始。当天晚上驻京办的和当地派出所的十几个人从久经庄接出用警车押到当地派出所第二天送到拘留所被拘留十五天。从此我就走上了维权之路只要我去各地声援维权也就会受到当地政府的打压和迫害。走到哪里维权就会在哪里受到拘留。
2012年被拘留多次没有给拘留证。
2013年5月被北京朝阳分局拘留五天。
2013年8月在北戴河拘留十五日。
2013年10月因为找到河北省委巡视组办公楼,因为在楼下带头高喊“打倒古冶区腐败分子”被拘留十五日。
2014年1月从石家庄强制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2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3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6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10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5年1月在石家庄拘留7日。
2016年3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6年11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7年3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张爱民长期参加很多的声援活动、在北京参加过浦志强律师开庭的活动、在北京参加很多维权人士被抓开庭的活动。张爱民还和吉林省四平市的郭洪伟一起去湖北参加过秦永敏的开庭活动、四平市郭洪伟多次开庭都参加了。吉林省和龙市闫春凤也到场参加、沈阳市维权人开庭都积极参加开庭学习法律知识、山东省济南舒向新律师开庭、四川省成都市维权人开庭也到场参加庭审学习法律知识。辽宁省营口市维权人士开庭参加庭审。本地维权人士的庭审活动更是积极参加无数次。因为上访维权至今为止落下了一身的病、心脏病、高血压。
张爱民的妻子也是一个受张爱民维权牵连受到打击的人、她也是一个有脑梗、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的患者。
在2018年因为心脏病、高血压本人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因为治疗自己的病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还帐。现在张爱民夫妻俩人租房子居住。最可恶的是当地政府还以各地理由不给他们夫妻办理低保。
在2023年6月15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国家信访局的大院里面排队时被北京警察直接带走后移交给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京华派出所后被从北京押到唐山定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直接刑事拘留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在2023年7月21日被古冶区检察院逮捕。在被关进看守所古冶区检察院公诉人刘船到看守所提审时,然后还问张爱民你还找了一个北京的律师。张爱民理直气壮当时就回问公诉人,我找北京的律师不行吗?公诉人说行,找哪里的律师都可以,但是也的遵守这里的法律。可想而知公诉人说出“这里的法律”是什么意思呢?
张爱民回答问公诉人,我的代理律师不遵守法律了吗?全国法律不一样吗?公诉人就不敢接张爱民的问题了。(证据依据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三提审室的监控视频语音为证据)
在2023年8月30日第一次开庭、第二次2023年10月19日开庭;
第三次2024年1月16日开庭;
第四次2024年9月4日开庭;
第五次2025年1月15日开庭。
每次开庭都说是最后一次开庭,我当时就让审判长先别敲锤。我问审判长是不是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说了最后一次开庭,然后宣布择日宣判。但是还是连续开庭没有结果。
在2025年1月14日上午十点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在被从看守所关押580天后取保候审。第六次开庭2025年6月27日一审又再次开庭。
然后我在2025年11月21日下午我接到古冶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我被判刑一年七个月。十日之内我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1日立案。
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5月15日开庭在二审开庭的庭审中我的辩护律师马刚权讲述了在一审之中法官适应法律错误,事实不清。要求二审法官改判无罪。
在庭审辩护中马律师的辩护也得到了法官默认的许可。
我本人在法庭上也向审判长、审判员陈述自己无罪,在最后的陈述中向法庭要求不要发回重审。
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6点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再次从新开始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因为在二审的庭审中本人和律师讲出了一审判决书里面错误之处所以至使造成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7月1日裁定发回重审。这慢长的审理过程又要从一审法院从新开始了。我只能慢慢耐心等待。这迟到的正义我盼望早一点的到来!
张爱民的经历从以上叙述看到法律已经是空转的机器,河北唐山中级人民法院明知一审判决错误,不予纠错反而驳回重审,滥用职权浪费社会资源,直接给当事人张爱民造成极大的伤害与经济损失,更大的伤害是心里阴影的无休止的取保候审,等待解除无罪释放的期待摇摇无期。
所有的法律都不会让维权公民获得公平公正与自由,追责各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集体犯罪,是维权公民唯一的权利,他们就是一群黑帮,习近平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首先应该扫除公检法系统的黑帮。正义不会缺席,但是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正义为什么要迟到而不能正常到达?
本网将继续关注张爱民一个案件连续两次取保候审案件的后续进展。恳请唐山当局立即结案还当事人张爱民正义与自由。
张爱民在2012年11月11日因为本人没有来过北京,第一次来北京维权。也不知道去哪里能够管用,他就看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心旗杆下很热闹,所以我就从怀里掏出来用白布黑字写的上访两个字,第一天开始上访维权是从北京天安门广场的旗杆下开始。当天晚上驻京办的和当地派出所的十几个人从久经庄接出用警车押到当地派出所第二天送到拘留所被拘留十五天。从此我就走上了维权之路只要我去各地声援维权也就会受到当地政府的打压和迫害。走到哪里维权就会在哪里受到拘留。
2012年被拘留多次没有给拘留证。
2013年5月被北京朝阳分局拘留五天。
2013年8月在北戴河拘留十五日。
2013年10月因为找到河北省委巡视组办公楼,因为在楼下带头高喊“打倒古冶区腐败分子”被拘留十五日。
2014年1月从石家庄强制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2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3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6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4年10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5年1月在石家庄拘留7日。
2016年3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6年11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2017年3月从北京带回拘留十天。
张爱民长期参加很多的声援活动、在北京参加过浦志强律师开庭的活动、在北京参加很多维权人士被抓开庭的活动。张爱民还和吉林省四平市的郭洪伟一起去湖北参加过秦永敏的开庭活动、四平市郭洪伟多次开庭都参加了。吉林省和龙市闫春凤也到场参加、沈阳市维权人开庭都积极参加开庭学习法律知识、山东省济南舒向新律师开庭、四川省成都市维权人开庭也到场参加庭审学习法律知识。辽宁省营口市维权人士开庭参加庭审。本地维权人士的庭审活动更是积极参加无数次。因为上访维权至今为止落下了一身的病、心脏病、高血压。
张爱民的妻子也是一个受张爱民维权牵连受到打击的人、她也是一个有脑梗、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的患者。
在2018年因为心脏病、高血压本人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因为治疗自己的病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还帐。现在张爱民夫妻俩人租房子居住。最可恶的是当地政府还以各地理由不给他们夫妻办理低保。
在2023年6月15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国家信访局的大院里面排队时被北京警察直接带走后移交给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京华派出所后被从北京押到唐山定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直接刑事拘留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在2023年7月21日被古冶区检察院逮捕。在被关进看守所古冶区检察院公诉人刘船到看守所提审时,然后还问张爱民你还找了一个北京的律师。张爱民理直气壮当时就回问公诉人,我找北京的律师不行吗?公诉人说行,找哪里的律师都可以,但是也的遵守这里的法律。可想而知公诉人说出“这里的法律”是什么意思呢?
张爱民回答问公诉人,我的代理律师不遵守法律了吗?全国法律不一样吗?公诉人就不敢接张爱民的问题了。(证据依据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三提审室的监控视频语音为证据)
在2023年8月30日第一次开庭、第二次2023年10月19日开庭;
第三次2024年1月16日开庭;
第四次2024年9月4日开庭;
第五次2025年1月15日开庭。
每次开庭都说是最后一次开庭,我当时就让审判长先别敲锤。我问审判长是不是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说了最后一次开庭,然后宣布择日宣判。但是还是连续开庭没有结果。
在2025年1月14日上午十点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在被从看守所关押580天后取保候审。第六次开庭2025年6月27日一审又再次开庭。
然后我在2025年11月21日下午我接到古冶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我被判刑一年七个月。十日之内我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月21日立案。
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5月15日开庭在二审开庭的庭审中我的辩护律师马刚权讲述了在一审之中法官适应法律错误,事实不清。要求二审法官改判无罪。
在庭审辩护中马律师的辩护也得到了法官默认的许可。
我本人在法庭上也向审判长、审判员陈述自己无罪,在最后的陈述中向法庭要求不要发回重审。
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6点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再次从新开始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因为在二审的庭审中本人和律师讲出了一审判决书里面错误之处所以至使造成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7月1日裁定发回重审。这慢长的审理过程又要从一审法院从新开始了。我只能慢慢耐心等待。这迟到的正义我盼望早一点的到来!
张爱民的经历从以上叙述看到法律已经是空转的机器,河北唐山中级人民法院明知一审判决错误,不予纠错反而驳回重审,滥用职权浪费社会资源,直接给当事人张爱民造成极大的伤害与经济损失,更大的伤害是心里阴影的无休止的取保候审,等待解除无罪释放的期待摇摇无期。
所有的法律都不会让维权公民获得公平公正与自由,追责各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集体犯罪,是维权公民唯一的权利,他们就是一群黑帮,习近平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首先应该扫除公检法系统的黑帮。正义不会缺席,但是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正义为什么要迟到而不能正常到达?
本网将继续关注张爱民一个案件连续两次取保候审案件的后续进展。恳请唐山当局立即结案还当事人张爱民正义与自由。
周春英在十堰谋生遭镇政府人员轮班值守
【民生观察2026年8月3日消息】近日,湖北鄂州梁子湖区低保村民周春英在十堰租住期间,遭到涂家垴镇相关人员的轮班值守,周春英因担忧自身安全,遂报警处置无果。周春英恳请网友和媒体的关注。
2026年6月,周春英到湖北十堰张湾区租房,依靠拾废品谋生。
7月24日下午,涂家垴镇八名工作人员来到出租屋劝周春英返回鄂州。
周春英十分担忧自身安全,多次拨打110报警,东岳路派出所警察虽出警,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处置。
涂家垴镇相关人员依旧轮流在出租屋外值守,由镇政法委书记金安统一安排调度。
周春英恳请好心网友、媒体记者,帮忙拨打0719-110、0719-12345客观反映她的处境。
周春英已向省纪委监委、省信访局等多部门递交督察督办申请书,申请提级核查。
周春英请求立即停止异地蹲守行为,尊重公民人身自由,落实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盼望上级全面核查全部诉求,依法公正处理并出具书面答复。
周春英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全部属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据悉,周春英,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低保特困村民。多年来,其实名反映人身受害、惠农资金监管缺位、案件办理存在争议等问题,其多方渠道逐级维权,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
周春英电话:18008681326
2026年6月,周春英到湖北十堰张湾区租房,依靠拾废品谋生。
7月24日下午,涂家垴镇八名工作人员来到出租屋劝周春英返回鄂州。
周春英十分担忧自身安全,多次拨打110报警,东岳路派出所警察虽出警,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处置。
涂家垴镇相关人员依旧轮流在出租屋外值守,由镇政法委书记金安统一安排调度。
周春英恳请好心网友、媒体记者,帮忙拨打0719-110、0719-12345客观反映她的处境。
周春英已向省纪委监委、省信访局等多部门递交督察督办申请书,申请提级核查。
周春英请求立即停止异地蹲守行为,尊重公民人身自由,落实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盼望上级全面核查全部诉求,依法公正处理并出具书面答复。
周春英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全部属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据悉,周春英,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低保特困村民。多年来,其实名反映人身受害、惠农资金监管缺位、案件办理存在争议等问题,其多方渠道逐级维权,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
周春英电话:18008681326
2026年8月2日星期日
尹建根案将在和县法院公开宣判
【民生观察2026年8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株洲自媒体人尹建根因言获罪案,将于近日在和县法院公开宣判。
2026年7月31日下午,辩护律师王大伟接到和县法院刑庭电话通知,尹建根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定于2026年8月6日上午9时,在和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
2025年8月11日,尹建根(笔名:笔耕下的阳光)因发布涉及安徽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批评文章,被马鞍山和县警方从湖南株洲跨省刑拘,关押于和县看守所;
2025年9月15日,和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25年12月中旬,案件移送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6年2月中旬,和县法院开庭审理尹建根案,庭审持续近14小时,未当庭宣判;
2026年3月26日,和县法院报请马鞍山市中院批准,第一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2026年6月18日,和县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2026年8月6日,该案一审将宣判。
从开庭到宣判,间隔近6个月;从被刑拘到宣判,尹建根将在看守所里度过整整360天。
据悉,控方将尹建根使用“笔耕下的阳光”和“春天那束光”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450多篇文章整体打包,作为寻衅滋事罪的罪证,内容涉及对村社书记、街道办、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的批评监督。
辩护律师和网友认为,449篇长期公开发布均未被认定违规,真正触发抓捕的是其中一篇替安徽农妇陈德珍讨要9万元砖款、批评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文章,其本质是舆论监督,并不具备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
2026年7月31日下午,辩护律师王大伟接到和县法院刑庭电话通知,尹建根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定于2026年8月6日上午9时,在和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
2025年8月11日,尹建根(笔名:笔耕下的阳光)因发布涉及安徽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批评文章,被马鞍山和县警方从湖南株洲跨省刑拘,关押于和县看守所;
2025年9月15日,和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25年12月中旬,案件移送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6年2月中旬,和县法院开庭审理尹建根案,庭审持续近14小时,未当庭宣判;
2026年3月26日,和县法院报请马鞍山市中院批准,第一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2026年6月18日,和县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2026年8月6日,该案一审将宣判。
从开庭到宣判,间隔近6个月;从被刑拘到宣判,尹建根将在看守所里度过整整360天。
据悉,控方将尹建根使用“笔耕下的阳光”和“春天那束光”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450多篇文章整体打包,作为寻衅滋事罪的罪证,内容涉及对村社书记、街道办、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的批评监督。
辩护律师和网友认为,449篇长期公开发布均未被认定违规,真正触发抓捕的是其中一篇替安徽农妇陈德珍讨要9万元砖款、批评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文章,其本质是舆论监督,并不具备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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