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信访之死:中共政治神话的终结

2026年7月1日,中共国家信访局实施“禁止越级上访”新规,新规生效第一天,曾经人山人海的访民队伍几乎被“清空”。现场影像显示,国家信访局外摆放了提示牌,列出三条“不予登记”的规定。现场还有扩音器,不断播放这些规定。此外,网上传出的视频显示,7月1日当天,当局派出十几辆大巴车,将国家信访局的上访人群“清空”。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登记工作的办法》新规共九条,其中两条用黑体字强调,到北京上访必须持有省级部门出具的有关信访事件的书面材料或电子文书,否则北京不受理登记;对信访事项已经得到处理但访民仍反复上访的,也不予登记。还有一条规定,在受理办理期限内重复来访的也不予接待。中共保留信访制度数十年,作为其暴政的遮羞布。如今推出三项“不予受理”新规,被嘲讽“死猪不怕开水烫”,连这块最后的遮羞布也不要了。

新规实施之后,网络上迅速流传一句带有黑色幽默意味的调侃:“全国的冤案,一天就都解决了。”这句讽刺之所以能够引发共鸣,并不是因为人们相信社会矛盾真的在一夜之间消失,而是因为大家都清楚,国家信访局门前访民数量的骤减,并不意味着问题已经得到化解,而只是意味着进入国家信访渠道的门槛被进一步抬高。尤其是“进京必须持有省级部门证明”这一规定,更成为焦点。

民众之所以远赴北京,恰恰是因为他们认为地方政府没有依法解决问题,甚至正是被投诉的对象;如果现在必须取得地方政府的批准才能向更高层级反映情况,无异于要求投诉对象决定投诉是否能够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把原本作为最后救济渠道的国家信访程序,重新交回地方行政体系控制。至于“已经处理”“办理期限内”等不予登记条款,同样意味着只要地方作出形式上的处理决定,或者案件仍停留在程序之中,即便对处理结果存在重大异议,也很难再获得向更高层级反映情况的机会。

事实上,围绕信访制度的争议并非始于这一次新规。中共的信访制度从来不是现代法治意义上的救济制度,而更像是专制制度下的政治补救机制。现代国家的司法制度强调的是程序、证据、独立裁判,以及每一级法院都受到法律约束。而中共的信访制度却建立在另一套完全不同的逻辑之上,它假定的是即使地方政府违法,中央仍然代表公平;即使基层司法失灵,更高一级行政机关仍然能够主持正义;即使地方干部腐败,党中央最终会替人民做主。

换句话说,信访制度从来不是为了代替司法,而是为了替代司法,它所维系的是一种典型的家长政治模式,人民不是依靠法律保护自己,而是依靠更高级别的"青天"。中共长期维持信访制度,并不仅仅因为它解决了多少案件,更重要的是,它维持了一种关于国家治理的政治想象。地方政府可以犯错,可以失职,甚至可以与群众发生激烈冲突,但中央始终被中共塑造成一个超越地方利益之上的最终裁判者。这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想象,在相当长时间内构成了许多普通人理解国家的一种基本方式

从中国更长的历史脉络来看,这甚至不是一个全新的制度设计。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告御状”的政治想象,普通百姓之所以千里迢迢赴京鸣冤,并不是因为相信地方官,而是因为相信皇帝并不知道地方发生了什么。信访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种古老政治传统的现代版本,它试图不断强化中央永远正确,问题总是出在下面的观念。而国家信访局,则成为这种政治想象在现实中的象征。

所以,更准确地说,信访制度是由中共长期建构出来的政治神话。所谓政治神话,并不是指人们完全相信它符合现实,而是指它能够为整个政治秩序提供一种解释世界的方式。它不断告诉人们,中央与地方是可以分开的,地方官员可能腐败,基层司法可能失灵,但党中央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始终站在正义一边。于是,人民对于制度的不满,并不会直接指向整个体制,而是更多归因于个别地方、个别干部、个别案件。这种"坏的是下面,好的是上面"的叙事,在相当长时间里不断消解着社会矛盾对于整个体制的冲击,也成为中共维系统治合法性的重要心理基础。

信访制度能够长期存在,本身就说明法律并没有真正成为社会运行基础。但是,这种制度又具有一种特殊功能,它不断制造一种希望。这种希望在极权下虽然是虚假的,却能够维持社会稳定。大量访民几十年不断上访,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断得到公平,而是因为他们始终相信,再坚持一下,也许中央会知道。对于整个政治系统来说,这种相信,本身就是稳定资源。因此,信访制度解决不了冤案,却能够延缓绝望。正因为相信中央知道以后会解决,所以信访制度才具有存在意义。因此,所谓"越级上访",恰恰不是信访制度的漏洞,而是它最核心的功能。

然而,这一次的新规定却意味着这种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当进入国家信访局本身需要地方政府出具证明的时候,是公开承认地方对于信访程序拥有事实上的决定权。过去那种"地方出了问题可以找中央"的制度逻辑在新规面前,成了事实上的自我否定。一个人正是因为认为省里压案、瞒案、包庇,才希望中央介入;而现在,却要求他必须先取得省里的同意。这就像要求一个准备举报考试作弊的学生,必须先让作弊的人签字同意;又或者要求一个准备投诉法院枉法裁判的人,先取得原审法院的介绍信。

因此中共信访的制度设计进入了一种近乎荒诞的循环。它不是提高程序门槛,而是让程序本身失去意义。如果地方愿意出具证明,那么案件本来就不需要上访;如果地方不愿意出具证明,那么案件永远不能进入中央视野。于是,所谓"禁止越级上访",事实上已经变成了"禁止上访"。

更耐人寻味的是,中共这些年不断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矛盾不上交",强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而与此同时,又不断压缩基层之外的一切救济渠道。当基层既是问题的制造者,又是问题是否能够继续上报的决定者时,所谓"化解矛盾",便演变成"化解提出矛盾的人"。于是,一个原本设计用于反映民意的渠道,最终越来越重要的功能,却变成了阻止民意继续向上流动。

这项新规所透露出来的,并不仅仅是信访制度的调整,而是整个中共统治国家逻辑的变化。过去,中共虽然不断强调"依法治国",但在现实运行中,却始终保留着信访这一套超越法律程序的政治补救机制。它一方面承认司法已经作出裁判,另一方面又允许群众继续通过行政、党务系统寻求翻案,这本身就意味着司法并非终局,真正拥有最终裁决权的仍然是政治权力。如今,当这条政治救济渠道也被大幅收紧之后,人们看到的并不是法治的成熟,而是制度性救济空间的进一步萎缩。司法不能解决的问题,信访也不能再进入;地方解决不了的问题,北京也不再愿意直接面对。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并非信访制度的一次简单改革,而是中共对于社会矛盾处理方式的一次重新选择。过去几十年,中共面对不断累积的社会冲突,大体采取的是"堵而不死"的策略。一方面严厉压制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又保留上访、留言、举报等有限出口,让社会始终存在一种"还有地方可以说理"的心理预期。这些渠道未必真正能够解决问题,却能够不断延缓绝望,使大量个体仍然愿意在制度内部寻找希望,而不是彻底放弃制度。

如今,这种策略正在发生变化。从近年来不断强化的"属地管理""首接负责""化解在基层",到此次明确限制越级上访,整个政策思路越来越趋向于把所有社会矛盾封闭在地方层级内部解决。所谓"矛盾不上交",在行政语言中意味着地方负责;但在现实中,它的含义是问题不上交,信息不上交,甚至连提出问题的人,也不上交。

这实际上折射出习近平时代统治逻辑的变化。过去,北京至少还愿意保留一种"中央知情"的政治姿态,即便很多案件最终仍然石沉大海,但国家信访局门前排起的长队,本身就是社会矛盾存在的证明。而现在,当大量访民甚至无法完成登记,当国家信访局门前重新恢复"秩序",中共看到的也将不再是真实的社会冲突,而是经过层层过滤之后的稳定报告。社会矛盾没有减少,只是不再进入北京的门口。

如果说过去的治理逻辑仍然承认社会矛盾客观存在,并试图通过维稳、信访、截访等方式不断延缓矛盾爆发,那么今天更明显的倾向,则是否认矛盾进入政治视野本身。稳定越来越不是通过解决问题实现,而是通过减少问题进入北京、减少问题进入舆论来实现。于是,"没有问题"逐渐取代"解决问题",成为习近平时代新的治理目标。

信访制度虽然始终无法真正纠正冤案,却长期承担着信息反馈机制。对于一个高度集权的体制而言,自下而上的真实信息原本就极为稀缺。层层官僚体系天然倾向于报喜不报忧,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可以隐瞒矛盾,基层干部为了问责可以压制问题,而信访制度恰恰成为少数能够绕过地方层层过滤、让北京直接看到社会裂痕的渠道。它未必能够改变决策,却至少能够让决策者知道问题正在发生。当越级上访也被制度性封堵以后,真正被切断的不只是群众的救济渠道,也是整个体制获取真实社会信息的一条重要路径。

信访制度虽然长期饱受批评,却一直承担着中共政治"减压阀"的功能。许多访民一次又一次前往北京,耗费数年、数十年的时间,并非因为制度有效,而是因为他们始终相信还有最后一道门没有关闭。这种希望本身,就在客观上避免了更多人选择更激烈、更不可预测的表达方式。当一个政权连象征性的希望都不再提供时,它失去的是社会矛盾缓冲的重要空间。

因此,此次"禁止越级上访"意味着,中共已经不再试图维系"中央替人民做主"这一长期塑造的政治叙事,而是进一步强调地方封闭管理、层级负责和程序终结。对于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系而言,这或许能够在短期内减少中央机关所承受的压力,制造出一种更加"稳定"的表象;但从长期来看,当制度不断减少合法表达、合法申诉和合法救济的空间时,被压抑的社会矛盾并不会因此消失,它们只是从可见变成不可见,从公开等待解决,转而在制度之外继续积累。

信访制度或许从来没有真正解决过多少冤案,但它长期维系着中央终究会知道,公道终究会到来这个关于国家的政治神话。对于无数普通人而言,他们坚持的未必是信访制度本身,而是这种关于国家的想象。而今天,当这种可能本身也被制度性关闭的时候,被终结的就不仅仅是"越级上访",更是那个"中央终将主持公道"的政治神话。

对于任何政治体制而言,希望并不是稳定之后的奖赏,而恰恰是稳定本身。当政权连希望也不再提供的时候,它失去的,就不仅仅是一块遮羞布,而是维系其长期统治最廉价、也最重要的一项政治资源。

其实对中共来说,真正危险的从来不是民众还在排队上访的时候,而是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排队还有任何意义的时候。当政权不再提供希望的时候,它失去的是整个政治合法性的最后心理支撑。

马波故意伤害案被警方逼迫重复笔录和伤情鉴定

【民生观察2026年7月9日消息】近日,黑龙江籍维权人士马波就故意伤害一案,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办案超期、违规重复制作笔录、违法要求第三次伤情鉴定等违法问题,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进行了举报投诉。依法请求核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在办理其2023年9月17日被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一案近三年严重超期、久立不结、压案不查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依法办结本案,依法追究嫌疑人乔明连的刑事责任;认定西罗园派出所副所长石磊无正当理由,在民警林雨祯、张帅已完成四次笔录后,又强行要求马波制作第五次笔录、违规要求开展第三次伤情鉴定,在马波提出合法异议后又冷处理搁置案件,属于违规办案、滥用职权持续施压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责令立即停止全部违法办案程序。

一、2023年马波轻伤一级刑事案件,近三年长期压案不结,被警方强行要求制作第五次笔录,严重程序违法

2023年9月17日,马波在丰台区西罗园二区7号楼被乔明连殴打。第一次伤情鉴定存在恶意造假行为,针对该虚假鉴定,马波已向朝阳区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投诉,留有完整投诉记录。第二次伤情鉴定由北京永泰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机构资质齐全、程序合法、结论真实有效,鉴定结果构成轻伤一级,该案已刑事立案。案件至今近三年,远超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办案单位长期只立案、不推进、不结案,属于典型的久立不结、压案不查、拖延执法。

该案侦办期间,副所长石磊安排办案民警林雨祯、张帅,已先后四次通知马波到所制作询问笔录。四次笔录全程由办案人员操作,禁止马波拍照、禁止马波留存资料、不给马波任何笔录回执及复印件,刻意封锁办案信息、规避监督。

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早已全部固定,马波四次笔录陈述内容完全一致,无任何新案情、新证人、新物证、新侦查线索,完全无需再次制作笔录。

但近日副所长石磊无任何合法依据、无正规书面手续,单方面强行要求马波第五次制作笔录,这属于恶意重复侦查、滥用职权、刻意消耗受害人、故意拖延结案,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规定。

二、违法强制要求马波做第三次伤情鉴定,属于违规滥用职权、人为拖延案件

马波本人第一次伤情鉴定存在恶意造假行为,马波已单独向朝阳区主管部门投诉追责。第二次伤情鉴定由北京永泰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机构资质齐全、程序合法、结论真实有效,马波本人伤情早已稳定、无任何新增损伤,完全不存在法定重新鉴定情形。

依据公安执法规范,同一损伤仅允许一次重新鉴定。本次二次合法鉴定本就是为推翻初次虚假鉴定作出的唯一一次重新鉴定,现石磊无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书面审批手续、无任何合法事由,执意强行要求马波做第三次伤情鉴定,纯属人为增设无效办案程序、拉长办案周期、近三年故意压案不结。

三、2025年绑架、非法拘禁、抢劫案件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派出所有案不立、推诿包庇、报警不给回执

2025年2月28日,马波在同一地址被他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一个月,手机、代步轮椅被当场抢走,涉案行为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完全达到刑事立案条件。

马波多次报警、主动提交案件材料,全程由副所长石磊对接、民警林雨祯、张帅经手处理,其始终推诿搪塞、拒不立案,并且报警后拒不出具任何受案回执、报警回执,刻意掩盖报案记录、规避监督,属于严重渎职不作为、程序严重违法。

四、副所长石磊先电话持续施压逼迫,见马波拒绝配合后直接冷处理搁置案件,刻意包庇涉案人员、滥用职权拖延办案

针对第五次重复笔录、第三次违规伤情鉴定的违法要求,马波已明确向石磊提出合法异议:无正规书面法律文书,拒绝配合违规重复程序。

石磊见马波拒不配合违法流程后,立刻停止正常案件沟通,不再推进案件办理,对马波的维权诉求置之不理,长期冷处理搁置本案;此前其无视受害人合法权利,多次单独致电施压逼迫,执意通过民警林雨祯、张帅开展违规重复程序阻碍案件办结,事后又以消极冷处理的方式刻意拖延办案。

结合本案近三年长期压案不结、重罪案件有案不立、四次笔录不让留存、石磊单方面强制第五次笔录、违法第三次鉴定、报警不给回执、刻意封锁办案信息、事后冷处理搁置诉求等多项违法事实,足以证实石磊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长期拖延案件,严重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公安执法公信力。

现马波提出如下请求:
  1. 核查西罗园派出所办理马波2023年9月17日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一案近三年严重超期、久立不结、压案不查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依法办结本案,追究嫌疑人乔明连刑事责任;
  2. 认定副所长石磊无正当理由,在民警林雨祯、张帅已完成四次笔录后,又强行要求马波制作第五次笔录、违规要求开展第三次伤情鉴定,在马波提出合法异议后又冷处理搁置案件,属于违规办案、滥用职权持续施压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责令立即停止全部违法办案程序;
  3. 核查2025年2月28日绑架、非法拘禁、抢劫一案存在有案不立、推诿不作为、报警拒不出具受案回执的严重程序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追查全部涉案人员;
  4. 对石磊近三年超期压案、刻意增设无效侦查流程、包庇涉案人员、徇私拖延执法的渎职行为开展调查,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涉嫌徇私枉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责;
  5. 将本次投诉的全部核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人。
【附证据清单】
  1. 北京永泰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真实有效轻伤一级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二次鉴定合法有效,已推翻初次恶意造假的鉴定结论)
  2. 与石磊的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截图打印件(证明石磊安排民警林雨祯、张帅强制要求重复笔录、第三次鉴定并持续施压)
  3. 石磊通话记录截图(手机号19810262502)(佐证多次电话施压逼迫)
  4. 向朝阳区投诉初次虚假伤情鉴定的提交记录、受理材料(证实首次鉴定恶意造假,马波已另行维权)
马波本人承诺:本材料所述内容全部属实,证据真实有效,自愿承担虚假投诉对应的全部法律责任。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杨泽伟狱中反抗强迫劳动遭暴力殴打和酷刑

【民生观察2026年7月9日消息】乔鑫鑫(杨泽伟)遭中共跨境抓捕,后被衡阳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刑5年。目前其被关押在湖南赤山监狱第一监区,狱中因反抗强迫劳动遭到暴力殴打和灭绝人性的酷刑。

2023年3月,乔鑫鑫联合多位海外民主人士正式发起“拆墙运动”。他指出,中国的网络围墙使十四亿中国人与世隔绝,呼吁彻底拆除这堵信息枷锁,并推出了极具实用价值的《拆墙宝典》。

同年4月,湖南当局开始对其国内家属施加巨大压力,企图通过家人迫使乔鑫鑫删除反共言论并诱骗其回国。

在“六四”34周年纪念日前夕的2023年5月31日,乔鑫鑫在老挝突然遭到中国警方的跨境抓捕。

后据证实,中国警方是在当地亲共侨领与老挝警方的联手配合下实施了此次非法绑架,乔鑫鑫随后失联。

2023年7月7日,衡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杨泽伟(乔鑫鑫)批准逮捕,最初将其关押在湖南省衡阳市未成年人看守所。

乔鑫鑫遭到中共当局的秘密审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8年5月30日。

据近期最新《拆墙运动》消息,乔鑫鑫先转到长沙市入监中心,在那里进行了一个多月入监前的整训。他在那里因宣扬反共和拆墙运动多次受到殴打和虐待,还被一个副监狱长级别的人踢伤了右腿导致肌肉长期疼痛。

2024年10 月,获悉他已被移送至臭名昭著的政治犯集中地——湖南赤山监狱。他在服刑期间宣扬反共和拆墙,在被强迫劳动的缝纫机上写反对共产党和习近平执政的文字。因此成了狱警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被安排了好几个犯人盯着他的一言一行。

乔鑫鑫目前被关押在赤山监狱第一监区。该监区是整个赤山监狱中环境最恶劣、奴役最残酷的“炼狱监区”。

狱方强迫其每天进行高强度的长时间劳动,生产出口到非洲的军用胶鞋。在身体严重透支的情况下,乔鑫鑫进行了顽强的反抗。然而,他的抗争却换来了狱方的野蛮暴行——他遭到狱方的暴力殴打、被喷辣椒水、关押禁闭,被使用极其残忍的“约束带”将四肢死死固定在铁板床上,导致其大小便失禁、拉在裤子内。

这种灭绝人性的酷刑,给他的肉体和精神带来了比死亡更痛苦数倍的折磨。

乔鑫鑫因践行言论自由、捍卫民众知情权而身陷囹圄,如今在狱中面临人身生命危险。

观察人士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及各界正义人士密切关注乔鑫鑫的狱中境况!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暴行!呼吁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乔鑫鑫!

据悉,乔鑫鑫,本名杨泽伟,1986年8月出生,湖南省祁东县人。

他曾客居老挝,是一名中国籍新闻媒体人,曾任广州某新闻媒体职员、自由亚洲电台驻东南亚特约记者。他也是“拆墙运动(BanGFW)”的发起人及《拆墙宝典》的撰写与推动者,是海外知名民主人士。

大学期间,乔鑫鑫因观看“六四”大屠杀影片而深受震撼,曾在一所驻华美国文化中心兼职。

大学毕业后,他前往广东省广州市从事新闻工作,期间经常参加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举办的文化讲座活动。

自20世纪90年代末起,中共当局建立起“网络长城防火墙(GFW)”,实行严格的互联网审查。身处中共体制的审查环境中,乔鑫鑫在境内使用手机和电脑时,深感防火墙对国人获取真实信息所造成的极大困扰。后移居老挝生活,他开始致力于推广“拆墙运动”。

被剥夺艺术欣赏选择权的中国民众被斥“垃圾观众”

(编者按:随着中共宣传贺岁片主力导演冯小刚新近出片《抓特务》遇冷,眼看高额投入无法收回,他曾经将观众冠以“垃圾观众”的言词再度在网络被翻出热传,引发众多议论。中共极权垄断电影宣传,严酷审查各种影视,使中国民众完全被剥夺电影艺术欣赏的选择权利,显然是中国烂片横行,进而导致民众丧失审美情趣的根由。而将中国电影烂片归咎于民众,自然是迎合中共极权统治委过于民的需要,以掩盖中共极权垄断一切文艺,将电影等等一切文艺作品当作极权宣传工具的实质。)

一、《抓特务》电影遭冷,“垃圾观众说”被再度翻出热议

由冯小刚执导、胡歌与雷佳音主演的电影《抓特务》,上映6天票房约7600万,日票房维持在500万元左右。猫眼对该片的最终票房预测已从上映前的5亿腰斩至1.3亿左右,远低于传闻中2亿至3亿的投资成本,是2026年端午档受关注的票房不及预期的案例之一。该片豆瓣开分7.5,近2万观众参与评价,五星占比22.3%,观众评价两极:部分观众认可影片前半段情节紧凑、演员演技在线、年代布景质感到位,也有观众指出影片节奏拖沓,特务线刻意、反转生硬,存在明显逻辑硬伤。冯小刚近年推出的《非诚勿扰3》《向阳花》票房均不理想,市场号召力较《芳华》时期明显衰退。

二、冯小刚的“垃圾观众”说

2017年6月18日,上海国际电影节“用工匠精神,打造中国电影”主题论坛,现场嘉宾包括冯小刚、陈可辛、北大教授戴锦华和作家张大春。
核心原话:冯小刚直言“中国电影现在这么让观众吐槽、垃圾遍地,一定是和大批的垃圾观众有关系。你如果不去给他捧这场,他就没有生存的空间,那制片人就不去制作这些垃圾电影,往往垃圾电影票房还很高。”他还补充道:“观众不是导演的上帝,观众应该是导演的对手。”这番话以其一贯的“小钢炮”风格甩出,现场气氛瞬间凝固。

三、垃圾观众说引发的核心争议

“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网友和业内人士认为,冯小刚自己正是靠观众捧场起家的。从1997年的《甲方乙方》开启贺岁档概念,到《非诚勿扰》系列拿下国产影史第一票房,如今功成名就却转头骂这些人是“垃圾”,这种姿态被批评为忘本。
因果倒置的逻辑争议:批评者指出,没有垃圾资本和垃圾导演,也出不了垃圾电影。创作者才该为作品质量负责,行业浮躁催生烂片,而非观众造就。
戴锦华的“资本垄断”反驳:戴锦华以《夏洛特烦恼》和《摔跤吧!爸爸》为例,指出这两部片子起初排片都不高,是靠观众自发的好口碑一点点把排片“拱”上去的,最终票房大爆——这证明观众不是不懂审美,而是在资本的铁幕下选择有限。

四、别把烂片横行归咎于“垃圾观众”

作为导演,与其老盯着消费对象,痛斥观众“垃圾”,不如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自己的电影上,多拍些经典电影,顺便为中国电影业培养一些有欣赏水平的观众。
冯小刚站在拳击台上,对着想象中的敌人——“垃圾观众”,又挥出了一记重拳。6月18日,冯小刚在上海国际电影节上表示:“是不是有很多垃圾观众,才形成了那么多垃圾电影?”“你如果不去捧这场,它就没有生存空间”。
冯导大概不明白,为什么抨击“垃圾观众”会招来一片骂声。
近几年,国产电影面临着尴尬局面,一方面票房节节攀升;另一方面,大部分国产电影恶评如潮,整体质量上没有达到本质性的飞跃。按照很多人的观点,比起谢晋导演那个时代,叙事、节奏、结构等各方面整体性水平还下降了。
特别是小花鲜肉们靠着刷脸刷票房,演技、剧情统统不在线,票房却动辄上亿。各界都在批评这些现象,那为什么冯导出来喊声“垃圾”,这么多人都要反驳回去呢?
冯导可能没有学过市场营销学,不知道有样东西叫做“市场细分”。在烂片获得好票房的同时,稍有用心的电影也得到了观众的认可。比如《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尽管存在着节奏失调、个别情节转换突兀等问题,观众却被寻找自我、自我成长的主题深深打动。影片获得了业内好评,又狂扫9.56亿票房,这说明懂得欣赏电影的观众群体是存在的。
“小鲜肉”电影针对迷妹市场,有内容有分量的电影可以面对另一层不同需求的观众。这并不矛盾。
所以,烂片当道只能证明存在低级市场——这个低级市场在欧美照样存在,他们也生产一些青春片、小鸡电影中的烂片,不能证明整个市场都是低端的。
冯导拍片,完全可以针对这个懂得欣赏电影的细分市场。
再回到冯导的“垃圾说”。影片和观众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单方面教训观众:不看烂片,烂片就没有市场了。那么,观众也可以倒过来教训电影界的人士:你们多拍好片,我们就不用看烂片了。
在烂片当道或者只有烂片的情况下,观众上哪儿去选择好片观看?那些获得数亿、上十亿票房的国产烂片,烂片和低端观众之间的关系,就像鸡生蛋、蛋生鸡一样,到底谁在先、谁在后不论,总之现在彼此相连,互相恶化。
电影和观众是互相培养的,拿冯导自己的票房来说,好片子不愁没人欣赏。类似于垃圾观众的说法,批评界有过,但是冯小刚以导演的身份来说,而且是再三地说,效果却完全不同。批评界是第三方,以客观的立场讨论一种现象,这无可厚非;冯小刚是业内人士,对消费对象大加挞伐,就属于对外归因了。
这好比电子产品厂商,大骂客户专买劣质手机一样。这种情况我们难道不是应该向内归因,先检讨自身产品和市场生态吗?外部世界较难控制,通过攻击更难达到改变消费方向的目的。
作为导演,与其老盯着消费对象,痛斥观众“垃圾”,不如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自己的电影上,多拍些经典电影,顺便为中国电影业培养一些有欣赏水平的观众。

五、观众不能成为中国电影市场烂片的背锅侠

观众该为烂片背锅吗?

从《小时代》系列的票房大卖,到近两年粉丝电影的兴起,观众的捧场的确让一些烂片收获了高票房。不过,国产烂片横行不能全怪观众,观众其实也是烂片的受害者。
对于大部分观众来说,看电影只是消遣娱乐的一种方式。在进入电影院之前,大部分观众并不知道所看的电影是不是烂片。虽然在电影上映之前,观众可以参考影片的宣传资料、主创阵容,以及评分网站上的影评,但不代表每个观众都能对影片的品质做出准确的预判。
更何况,并不是每个观众在进入电影院之前,都会通过资料来甄别一部电影的好坏。这更像是专业人士或资深影迷的做法。除非一部电影已经烂到路人皆知,否则观众可能还是会根据电影的剧情简介、主演阵容和宣传物料,决定是否去看这部电影。
再者说,观众的审美趣味也是参差不齐的。有观众钟爱有思想深度的电影,也有观众喜欢视觉效果出色的大片。正如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电影,有观众对此欲罢不能,也有观众认为这些电影过于套路化,没什么思想深度。冯小刚是资深导演,普通观众却没有太多观影经验。他以自身的审美来评判普通观众的审美,认为观众“垃圾”,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说到底,电影毕竟不是观众拍的。观众无法决定电影院上映什么电影,也无法决定哪部电影排片多。有时观众想看某部口碑不错的电影,却发现这部电影根本不会在内地上映。或者电影上映了,排片却非常少,找不到适合观影的时间。
近几年,跪求增加排片的国内电影人不在少数。《闯入者》、《幸运是我》等优质电影,都曾因为排片陷入了低票房的窘境。这些优质的文艺片,真的没有观众爱看吗?事实并非如此。然而,院线为了保证上座率,让这些相对小众的电影失去了和更多观众见面的机会。即使观众想看好电影,影院也没有足够的排片,这也能怪观众吗?

六、市场上“口碑差、票房高”的例子

2013年,郭敬明执导的《小时代》系列上映。第一部豆瓣开分4.8,被批“不连贯的叙事”“超长版的MV”,但四部系列电影总票房超过10亿。
2014年,邓超、杨幂主演的《分手大师》,豆瓣评分5.2,却凭借与《变形金刚4》同档期的策略,拿下了数亿票房。
到了2015年,“烂片高票房”的现象几乎成了常态。这一年,大鹏的导演处女作《煎饼侠》豆瓣评分仅5.8,却以2000万成本换回11.6亿票房。何炅的导演处女作《栀子花开》豆瓣4.4分,拍了一个多月就上映,票房却达到3.8亿。邓超、孙俪主演的《恶棍天使》豆瓣评分一度只有3.5,票房却突破了6亿。徐峥的《港囧》虽然有前作《泰囧》的光环,但豆瓣评分只有5.7,票房仍然高达16.14亿。
2016年,《澳门风云3》豆瓣评分极低,被批“全片毫无逻辑,题材类型大杂烩”,却依然收获了11.17亿票房。郭敬明的《爵迹》号称全真人CG电影,豆瓣评分3.8,票房3.82亿。
2017年春节档,王宝强的导演处女作《大闹天竺》凭借王宝强本人的路人缘和“同情分”,首日票房高达1.88亿,最终票房7.59亿。但豆瓣评分迅速跌至3.7,差评率高达74%。

七、电影市场垄断是垃圾产生根源

中国青年报发表毕诗成的观点:现代的影视业早已不只有制作和观看两个维度了,在市场化的商业运作中,很多东西渗透其中。电影学者戴锦华在现场就反对了冯小刚“烂片生长赖观众”的说法。她认为中国影坛怪象越来越多,在于电影市场被高度垄断,排片率决定一切。“掌握了资本就掌握了电影制片公司和院线,想捧的演员和影片排片率就往上铺,观众选择的能力被限制了。”商业运作中,必然不能以单纯的艺术审美来评判一切,出现品质与效果倒挂的现象不足为奇。比如中国版《深夜食堂》在豆瓣的评价才2.4分,网友吐槽一直没停过,这样一部烂片却蹭足了热度,话题不断。从电视剧艺术的角度,中国版《深夜食堂》可能是失败的;从商业运作的角度,有了足够的广告曝光,谁说不是一种成功?重塑对于艺术价值的共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不可能靠对骂就能跳出漩涡。在垃圾电影和垃圾观众的因果指责当中,我们更应该审视盛产垃圾的商业游戏规则还有没有救?
小蒋随想:说说去年底的几部贺岁电影。先说引进片《血战钢锯岭》,该片在国内据说“零差评”。中国人有宗教信仰的不多,很多人未必理解片中主人公“不杀生”却要坚持参军的选择。但是,面对这个由真人真事改编的故事,中国观众仍被主人公对自身信仰的持守、对挽救生命的决不放弃、对他在战场中救出数十人的神奇折服。反观几部国产贺岁片,则是一部比一部遭差评。张艺谋执导的《长城》,情节让人大跌眼镜,长城的作用居然变为抵御怪兽“饕餮”,由马特·达蒙出演的“赏金猎人”本来是到中国找黑火药的,打算回西方卖个好价钱,却被景甜出演的中国女将军率众抵御怪兽的“团结”倾倒,最终一同抗击“饕餮”。无论是“饕餮”的瞎编,还是对长城历史作用的“新解”,再或是剧中人物的情绪转折,都让人深感无厘头,搞不清片子要传达怎样的价值观,遭大量差评在所难免。至于影片《摆渡人》,很多观众直接说“没有最烂只有更烂”……烂片为啥也有票房?年轻人谈恋爱和约会总要有点“节目”,尤其圣诞节与跨年夜更得往一起凑,冬天寒冷不能待在户外,去电影院就成了重要“节目”。影院中多是年轻情侣也印证了这一点,你见多少老头老太太肯花百八十元去看电影?如果上映的电影烂片远多于佳作,小年轻们只能“凑合看”。国内的大导演为何总拍烂片,一些当红作家转身就成了导演,影院的排片率背后还有只无形的手,这些与观众的欣赏水平有半毛钱关系吗?

八、变的是观众,不变的是导演

2026年端午档票房前三的影片,上座率全部低于8%。冯小刚的《抓特务》排第三,三天仅收入约6000万元。而《给阿嬷的情书》这部无流量明星、无炫酷特效、无豪华宣发的方言影片,开局排片惨淡,却凭借质朴动人的故事、直击人心的情感,一路逆袭斩获超18亿票房。
观众已经不再迷信名导光环,也不吃流量迷信和人情套路。电影市场上再好的资源和人脉,最终还是得靠内容赢得观众认可。
当年骂观众的是他,如今求观众“走个面儿”的也是他。这中间的落差,不是什么“时代变了”四个字能解释的——变的是观众,没变的或许是某些导演对观众的认知。

九、网友对《抓特务》及“垃圾观众”的热评

元宝;名字确实带着老式谍战片的烙印。有意思的是,如今观众早已不被名字左右,好故事自己会发光——就像那部逆袭的方言片证明的那样。
汪洋:我感觉是大家钱包都没钱了,不敢消费了,以前房子这些资产还增值,大家还敢消费,现在还有增值的资产吗,本人刚刚失业投了一圈简历基本没回应,现在的人压力都好大,一般的电影没人愿意去看,除非一些情怀类还有就是质量特别高的不然不会进电影院
蓝田遗梦:都是大牌明星,钱都主要花在演员片酬和宣发上了,说明现在的观众只关注内容对明星不买账了

@秦鲲鹏:不否认有很多垃圾观众,但你电影卖不好就说是因为观众垃圾,那就是导演垃圾!!!!有垃圾观众和你电影垃圾这是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就像很多人找不到对象就说女人都三观不正都眼瞎一样,纯纯的偷换概念
@xlggzzh:时代变更了,大众对整个娱乐圈都改变了看法,话语权变了。
@tonyyung324: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观点立场都可以有分歧,但情绪是没错的
@隽昺朱;以后电影会越来越少人看现在ai制作的一些短片越来越好看
@野生玩家:我这种垃圾观众极其欣赏冰与火之歌。
@michaelunicorn6494;中国文化管控太变态了,永远都这不让那不让,封闭的环境是肯定出不来经典,不许批判不许有深度的思考,就想让人弱智
@joejason9831:电影审查制服也是制约电影产业发展的的一个重要原因
@rixinanhaixiaoqiu:你今天追求美,明天就要追求善,后天就要追求真,如果每个群众都像你这样,党和国家怎么开展工作?
@yishi2356:冯小刚和崔永元的事情始末,弄明白就知道冯有多恶心啦。作为一个知名导演,为赚钱完全没有做人的底线。
@liqinhuang8204:喷观众不喜欢《私人订制》时又是另一套说辞了
@是心是佛-1:在自由的地方你说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产品这符合逻辑。在没有自由的地方,大多数人的行为思想都是被塑造出来的,你能想什么不能想什么是被教育出来的,这种塑造是单向的,不是相互的。
@allanslaine2547:什么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这属于胡说八道,人民本质上是独裁者手上的人质,不排除有斯特哥爾摩的人质,你要说有什么样的人质就有什么样的劫匪这合理吗?至于冯小刚的话,那更是扯淡,就他那点水平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哪怕只算中国电影里,他的水平不是最高的,赚的票房也不是对多。他算什么良币
@gaineiou3346:绝对同意我党是丑的代表,有空可以大家听听文革时候的歌曲,大白话加个曲就开始唱,词不美,曲也难听。还有腊祖的女人们,张的是真不咋地,都在走量了。但凡有点审美都不可能和共产党站一排。
@あるじゃ-g4x:娱乐圈还活在文革里,怎么不去抓习近平啊?哈哈,他才是最大的特务吧
@sleeperlanerster500:法西斯“美”學,從來不美
@Ninomiyakazu:我很赞同确实国人在大部分领域都没见过什么好的,从不安全的食品,到垃圾的电影娱乐项目,但我觉得洗脑最可怕的是,让人觉得自己过得还挺好,拿着垃圾还觉得现在有的还挺好,现在的国内年轻孩子也根本对外面的世界没兴趣,是没吃过好的,但人家们在人家们那个世界很满足
@kenlea4595:看看朝鲜跟韩国就知道了。同一个民族,生在北方金三胖三代独裁人如蝼蚁。生在南边,国际上能吹牛逼,国内敢把总统拉下马,在美国博得屋顶上的韩国人的威名。敢于屠杀国民的政权,它就是威风。共产党怕的就是中国人有了南方的认知。中共保持让中国人坚持北方的认知。
@kelikeli666;相互成就不完全正确,因为中国电影市场并不是完全的市场化的市场,这是一个严格管控的市场,观众并没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Vioko314:求真就是反党,求善即是叛国
@bigfoothomesick:总结:垃圾电影是因为垃圾观众,垃圾观众是因为垃圾环境,垃圾环境只能产出垃圾电影face-blue-smiling卧槽还闭环了这……

详情请参看:

1、被观众抛弃:冯小刚最新电影《抓特务》票房惨败,10年前骂「垃圾观众」言论又被翻出
https://youtu.be/5bHv2tZmCfM

2、冯小刚“垃圾观众”言论具体是怎么说的?
https://cj.sina.com.cn/articles/view/7879776328/1d5abd84806801quq2

3、重重打脸反噬!“垃圾观众”不走个面,不捧场
https://www.163.com/dy/article/L0ENTSM00523C0OR.html

4、曾骂“垃圾观众”冯小刚新片已不可能回本
https://news.mydrivers.com/1/1132/1132052.htm

5、观众该不该为“垃圾电影”背黑锅?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7/0620/c1003-29351532.html

6、如何看待冯小刚「中国垃圾电影太多,是因为有垃圾观众捧场」的言论?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1278243

7、冯小刚认为垃圾观众造就垃圾电影,他说得对吗?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1412977.html

8、别把烂片横行归咎于“垃圾观众”
https://m.bjnews.com.cn/detail/155151885414586.html

9、《抓特务》票房崩盘,冯小刚“垃圾观众”旧论再被翻出:当年烂片躺着赚,如今好内容站着赢
https://news.qq.com/rain/a/20260623A0A7RS00

10、冯小刚“垃圾观众论”旧账被翻!当年怒怼观众,如今业内人士为何开始认同?
https://yule.360.com/detail/5085834

11、《锵锵三人行》20170621冯小刚怒喷垃圾观众成就垃圾电影(马未都潘采夫)
https://youtu.be/lnDKazTNM3c

12、逼观众“走个面儿”的韩红们,砸了自己的饭碗
https://app.myzaker.com/news/article.php?pk=6a473d108e9f095ff15d0d6e

13、我也帮韩红“走个面儿”,垃圾电影与垃圾观众是相互成就的
https://youtu.be/R_AobQdMooQ

修改《律师法》加入“两拥护”是党凌驾于法上的反法治

(编者按:6月23日至26日中共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修改条款中最引人注目也作为本次修改核心的是公然在《律师法》中加入了“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即“两拥护”成为了法定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这是公然破坏法律至上的法治基石,将党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预见,修改后的《律师法》实行后,中共当局必将对律师行业及律师执业进行更深入严酷的管控,使律师完全成为中共统治的工具,如此中国公民人权保障将进一步丧失,中国社会法治将进一步倒退,中国社会灾难将更加深重。)

一、《律师法》即将修改!新旧法条对比

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重点修改条文|新旧对照+逐条解读

第一条【立法宗旨、党的领导(重大新增)】

现行律师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修正草案修改后
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律师定义,新增“两拥护”法定条件】

现行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草案新增关键内容
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两拥护成为法定从业基本要求)。

实务解读
过去“两拥护”是行业自律要求,现在写入法律,申请执业、年度考核、行政处罚均会以此作为法定标准。

【新增条款:律所党建义务】

现行无独立条文
草案新增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

实务解读
律所党建不再是“可选工作”,成为法律强制义务,未来司法行政、律协年检考核将刚性落实。

【新增:政法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定职责】
现行仅有零散权利规定,无概括性保障义务
草案新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新增: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现行无专门表述
草案新增
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新增: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律师执业常态化】
现行仅依靠短期授权试点(2026年10月试点到期)
草案增设条文
规定香港、澳门律师可以按照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从事一定范围法律服务。

【新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定化】
现行仅为司法改革政策
草案新增相关表述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符合条件当事人依法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实务解读(普通人重点看)
经济困难、可能判处重刑等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的,国家必须安排法援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提升,减少无律师辩护案件。

【公职人员离任从事律师执业规范完善】
草案修改
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从业限制的规定。

实务解读
衔接《公务员法》《法官法》离职回避“旋转门”制度;强化离职后禁业、回避监管,防范利益输送。

【新增: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法定义务】
现行:倡导性表述
草案升级
鼓励、支持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应当依法履行公益法律服务义务。

实务解读
公益法律服务从“自愿做好事”变成法定责任,未来年度考核可能设置公益服务最低时长/案件量要求。

二、《律师法》修改将“两个拥护”作为核心加入是公然反法治

《律师法》修改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法定的从业基本条件。从法治理论和现代司法制度的角度来看,这种“两个拥护”的要求被普遍认为存在显著的“反法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核心层面:
  • 破坏法律至上的法治基石: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在于“法律至上(Rule of Law)”,要求法律是社会的最高权威。将特定的政治纲领和政党主张置于法定的从业前提之上,本质上确立了“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凌驾地位,削弱了法律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权威。
  • 违背控辩平等的程序正义:律师的天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通过辩护和代理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约公权力。当律师被要求在政治立场上与执政党及其公权力机关“保持高度一致”时,其在法庭上与公诉机关(国家机器)对抗的独立性必然受到根本压制,从而破坏了控辩双方实质平等的对抗制原则。
  • 混淆“法律人”与“政治人”的身份界限:在法治社会中,律师属于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职业共同体,其执业依据是普遍性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强制要求律师具备特定的政治效忠义务,将律师的职业属性强行转化为政治属性,迫使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必须优先考量政治正确与维稳需要,背离了法律职业的专业伦理。
  • 侵犯辩护豁免权与独立辩护权:律师的独立辩护权是实现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这一宪法性权利的保障。如果律师的辩护行为受到“两个拥护”的政治审查,律师将因害怕被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而不敢进行无罪辩护或大胆质证,直接导致辩护流于形式,损害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三、全国律协作为中共统治工具的公开表态

据中国律师网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星期六(6月27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全国律协会长班子一致表示,坚定拥护、完全支持“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入法,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从业基本要求。

会议认为,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保障和规范并重,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协同,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两拥护”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对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等作出规定,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为律师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也必将引导广大律师更加坚定践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四、中共旗帜鲜明地党高于大于法

修正草案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五、部分律师针对修正案的意见

蒋山纮:《律师法》草案第四条第三款“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建议增加一句变成:“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公序良俗,】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已经增加了第二款“刑辩全覆盖”,建议再增加第三款“乡村律师全覆盖”——就像教师支教一样,法律也需要这样,不仅仅是刑事辩护,也有邻里纠纷,而这些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立不了案的纠纷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往往更常见。
关于第七条“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明白你们的“与国际接轨”的思路,但是:
(1)语言关怎么过?
(2)以美国为例,有联邦法,每个州还有自己的州法,50多部不同的法律,同样的按键发生在不同的州依据的法律法规完全不一样,这还只是美国,再加上欧洲、加上东南亚、加上中东,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律师们真的搞得定吗?
(3)培训支出是律协出还是律所出?
叶云冰律师:
  1. 增设律师执业权利受损的专门维权条款: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申请维权协调;受理机关应当在7日内书面答复处理结果,逾期不作为可行政复议。
  2. 再加一个恶意投诉执业律师的处理意见
  3. 实习律师律师实习期间明确薪资待遇
明律(律所合伙人)18145157666:千万别把律师跟老师比,老师有编制,按月开工资,律师是个体,没案源就没收入。乡村需要律师这是事实,但是律师费用从哪来,律师要过天下第一考,要有学历,算算上学加考试最起码20年,熬过去之后,还得免费服务,工资从哪来?没钱咋生活!要不也给律师整个事业编,再谈乡村缺律师这个事。
愚公移国:没有什么意义

六、网友对中共修改《律师法》及剥夺律师执业权的抨击

推特对中共侵害律师的评论

@唐鹏-u6s:从来没有什么依法治国,一直都是依党治国
@指明方向的熊:不搞宪政,还天天宣传宪法,这个国家整个就是个笑话
@thomaswong6013:听老辈讲,在文革后中国恢复律师辩护制度,那时经常可以在法庭上看见法官或检察官(当时称为审判员或检察员)理直气壮地质问律师:辩护人(当时对律师的称呼)你站在什么立场上为犯罪分子辩护?!中共这种思维其实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所谓律师辩护只不过是装装门面而已,律师参与维权更是被视为犯上作乱。当前的中共要律师姓党是必然的,连思维都必须姓党,怎么能容忍律师一枝独秀。
@fordgordon5420:律师是要维护社会公正而不是维护某个政党的权益,法虽然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但是也是社会契约精神的体现。究竟是党高于法,还是法律姓党而不姓理!民主发展任重道远,我想很多人都明白,如果公权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最终就不是一个政党收拾一群律师的事了,无论709的律师们是否违法,都应该公开审查,公开审判;而不是无视法律依党执法!今天你抓了一批律师,以法之名定罪!言者无罪,如果不能例举证据,证明其有罪,为中国的民主法制埋下了祸根!未来到了人人自危,无人敢言,整个社会一片恐慌!那么剩下的只有歌功颂德,其结果只能让错误更错,让社会文明崩塌!自古以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法律不能讲证据;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党治国,人治代替法制,中国的前途命运堪忧!
@YS-vq1tt:一句话:制定的法律不能与中共长久统治相抵触。
@mlau9991:『黑社会』治国的最好诠释
@lappania:依法治国就是个笑话
@吱吱李仙仙:在中国你想维权,就准备被扣颠覆政权的帽子
@zhaoyouzhou3922:独裁国家,独裁政府才会害怕一个律师
@vasio54:在中国必须在不违背党的意志下才能维权,任何跟党抵触的法律都是写好看
@漩空;人民自认为国家付与执政者的权力源自人民,但执政者很明白的告诉人民什么是枪杆子政权,这政权的权力核心来自党,一个国家没有竞争轮替的反对者,国家只是虚假的摆设,国名象征党的看版,政权是经斗争的手段行使修正解放人民对旧有秩序和政体发起全面流血革命,人民只是体制下的追随者,权力只能党有,人民自以为要维护的那个权力从何而有,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BBQ5354UK:法西斯政权通常具有以下特质:1.极端党国族主义:强调国家至上,推动民族优越论,并可能排斥外来文化或族群。2.独裁统治:由强势领袖掌控国家,集中权力,压制反对声音。3.军国主义:重视军事力量,推动扩张政策,并将战争视为国家发展的必要手段。4.社会控制:透过宣传、教育及媒体操控来塑造统一的意识形态,压制异议。5.反民主:否定自由民主制度,认为强势领导才能确保政权稳定。6.经济干预:通常采取混合经济模式,政府高度干预市场,以确保政权利益。
@lianqinHu:国家这样一直下去,真的会彻底毁了,还能有国外的企业敢来投资吗?有正义感的人还能好好生活吗?如果一点正义都没了,完全靠丛林法则真的会一直能发展?

微信网友对《律师法》修正案的评点

曾敏:没有切中要害,更没有解决当前律师界难点,焦点问题,例如穷了和尚,富了方丈的律师事务所问题,只收钱,不干活的律协问题。
Y:独立律师与律所的关系、社保缴纳问题,是不是该说说
刺客朱:去行政化,给调查权,加强保护条款,三项足够监督法律公正!
刘淑闽:义务说的很清楚,权利保障呢?是不是该加强啊
王~18039612818:律师经常自称和律所是挂靠关系,可为什签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挂靠合同?希望新法正视问题
月儿弯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Mr.DaiDai:从法律层面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本质上就是在守护每一个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Y&L: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以法律服务保障公平正义,让法治温度惠及民生。
顺其自然:要明文规定保障实习律师的权益

七、1949年后中国律师制度发展时间线
  1. 1949年:废除旧法统、旧律师制度,新中国律师制度从零起步。
  2. 1954年:依宪法建立人民辩护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处,公职律师模式落地。
  3. 1957–1978年:制度中断,律师行业基本停滞、取消。
  4. 1979年:刑诉法恢复辩护制度,律师制度正式重启重建。
  5. 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出台,确立律师为国家法律工作者。
  6. 1986年:首办全国律师资格统考,成立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化起步。
  7. 1996年:首部《律师法》颁布,律师转为社会法律服务人员,允许合伙制律所。
  8. 2001年:律考改为统一司法考试,统一法检律职业准入。
  9. 2007年:修订《律师法》,完善执业权利、监管惩戒体系。
  10. 2018年:司考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共同体制度定型。
详情请参看;

1、“两拥护”即将成为律师法核心——律师法修正草案评析
https://mp.weixin.qq.com/s/ZVGZiPfNwXhVwgJI6HcEYQ

2、法理何在:律师姓党否则下岗
https://youtu.be/SogxLGUt6Pw

3、《律师法》即将修改!新旧法条对比+逐条实务解读,核心亮点全梳理
https://mp.weixin.qq.com/s/WwJmLUfQWNAamxx6Y0kLGQ

4、律师法(修正草案)都修改了啥?
https://mp.weixin.qq.com/s/MhUzeeHNGbQVPxDH8FfNkg

5、律师法修正草案七大看点
https://news.cnr.cn/dj/20260626/t20260626_527678222.shtml

6、全国律协: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https://xinwen.bjd.com.cn/content/s6a3ff400e4b03fa51a808730.html

7、筑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律师、专家共议律师法修正草案
https://mp.weixin.qq.com/s/bIlVdpOlbztYB67k5kk7ZA

8、中国律协:坚决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60628-9276490

她在网上发表对修宪不满言论被以“寻衅滋事”判三年

序言:这是我一位朋友的狱中经历。2018年,习近平推动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她因在网上发表对修宪的不满言论,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本文真实记录了她在狱中的生活细节,今天发第一章,明天线粒。欢迎大家阅读后分享感想,也欢迎点评!

铁窗生涯实录
作者:小草

序章:记忆的二次受刑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我重获自由已四年。身边的朋友对高墙内的日子充满好奇,要我将那段非人的经历写出来。可想要完整记录这段铁窗生涯,谈何容易?整整三年1096个日夜,每一天,都像一把钝刀在心头反复割锯;每一寸记忆,都堆积着数不清的屈辱、恐惧与绝望。
人们常说,阜阳是新闻的富矿。可在我看来,真正的新闻富矿其实是监狱——那里有取之不竭的残酷素材,有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每个囚徒的脊梁上都刻着一部血泪史。只是受限于我笨拙的笔力,纸短苦长,我如今所能写下的,不过是那座庞大冰山坍塌时坠落的一角。每当试图回忆,我都仿佛被再次活生生推入炼狱;每一个字落在纸上,都像刀锋剜心,让旧伤再次崩裂,鲜血淋漓。于我而言,写作不是记录,而是二次受刑;是在尚未痊愈的伤口上,亲手再撒一把盐。
往事不堪回首,都不敢相信自己怎么熬过来的,如今每每念及,那股刺骨的恐怖依然如影随形。三年的囚禁,是一场没有尽头的极夜。恐惧早已渗入骨髓,以至于在走出高墙、拥抱阳光的前一分钟,我还在心惊胆战地拼命劳作。
恨自己笔拙墨枯、言语苍白。文字太轻,苦难太重,我用尽全力,竟连真正痛苦的万分之一都写不出,更无法尽述那些生不如死、被揉碎在黑夜里的日子。

一、地狱之门:屈辱与恐惧的序幕
坐牢,是人生最深的炼狱,无可比拟。看守所的恐怖窒息,监狱的残酷压榨,皆如十八层地狱,令人绝望。三年来,我身心俱受凌迟,能活着走出高墙电网,已是天赐奇迹。然,并非所有犯人都如我这般境遇,狱中待遇因人而异,身份、背景、能力不同,命运天壤之别。在我们监区,像我这样无钱无势,又不会来事、干活还笨手笨脚的政治犯,注定沦为最底层的“贱民”。不仅要背负繁重劳役,还要忍受狱友肆意欺凌与羞辱。在监狱这个极端功利化的微型社会里,如果没有背景,不给干部烧香,唯有能干活、会干活、能为狱方创收才不会遭牢头霸凌,才能获得免死金牌。要是既没钱送礼,活干得又不好,便只有沦为待宰羔羊的命运,而我就是这样的倒霉蛋,所以狱中的日子注定是最最痛苦的。而那些久经“魔鬼训练”的技艺娴熟,手脚快如机器的死缓、无期的重刑犯,她们因长期的拼命劳作熬出了“资历”,都混成了牢头狱霸,权势仅次于狱警,有人靠榨干血汗作威作福,有人因无能可榨低入尘埃。她们与我虽同处一室,却如隔天堑,稍不顺心便对我大吼大叫、肆意践踏,而我,只能在她们的阴影下,如猪狗般卑微地苟活。

二、突如其来的噩梦
2018年3月22日下午,噩梦毫无征兆地降临。一群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蛮横抄家,抢走我三台电脑、两部手机,将我连人带物押至公安局审讯室。他们冷冰冰地宣告,我已被边控并正式立案调查,要我立即退掉早已订好的国际机票,在家里等待未知的审判。我如坠无底深渊,此前虽常被“请喝茶”,但正式立案调查尚属首次。自网站被封后,我已极其谨慎,只偶尔在网上发几句牢骚,对某人为连任修宪稍作不满。没想到,这几句微不足道的牢骚,竟成了“因言获罪”的铁证,将我彻底钉死在了十字架上。边控和立案调查如两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为那次出境,我耗费了无数心血和积蓄,机票、国际流量、国外的酒店全部订好,特价往返机票无法退票,直接损失近万元。出境避难的最后一丝希望,就这样被无情碾碎。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为了泄愤,我不顾尚在立案调查,在与访民接触期间,竟冒险与访民结伴进京上访。结果刚到北京,就被地方政府驻京办截回,所有幻想彻底破灭。眼看出境无望,我只能在无边绝望中继续苟活。一边外出打工,一边追讨多年前借出去的数十万元血汗钱。

三、沦为囚徒的盛夏
2018年7月26日下午,我的民间借贷案开庭。作为原告,我带着两位证人和律师前往法院。刚进院里,便被早已埋伏的警察当场擒获。众目睽睽之下,我所有的随身物品被悉数没收,双手反铐在背后,套上黑头套,被五花大绑像牲口一样押往颍上县公安局,再次被绑上约束椅,接受十几个小时的残酷审讯。在约束椅上无法动弹,颈椎、腰椎和头部因长时间拉扯痛得像要断裂,剧痛如万刀凌迟,折磨得我生不如死。其间,戴着手铐上厕所,面对的也是毫无隐私的透明玻璃门。尊严被剥得一丝不挂,羞耻与屈辱像潮水般把我淹没。
办完所有手续已是当晚十一点多,我被送往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全程手铐加身,滴水未进。那天中午因准备开庭,我就没来得及吃午饭,警察出去吃大餐时把我锁在车里,没人管我是否饥渴。想到自己瞬间从原告沦为罪犯,官司被迫中断,几千元诉讼费也打了水漂,人身自由被剥夺殆尽,我气得浑身发抖,头痛欲裂。体检时血压飙升至180多,他们却连一粒降压药都没给我——而在外面,我的血压一直都很正常。
约凌晨两点,体检结束后,我被押至阜阳市女子看守所。管教冷冷地命令我脱光衣服全身检查,要我亲手扔掉刚买的高跟鞋和长筒丝袜,换上粗劣的囚拖鞋。办完入所手续,已是凌晨三点。戴着手铐穿过一道道沉重冰冷的铁门,我被扔进新犯过渡监室。途中,管教问我犯了什么事,我低声答“妄议皇上”,她发出一声刺耳的嗤笑:“吃饱了撑的,我看你是活腻了!”。
深夜里,一道道铁门撞击的巨大回声如丧钟般在走廊里回荡,令人毛骨悚然。当最后一扇监室门打开,一个戴小红帽、穿蓝马甲的女囚面无表情地朝我走来。我吓得魂飞魄散,以为要打我,本能地转身就跑,惊恐地大叫:“妈呀,她要打我!”身后的管教往我后背狠狠砸了一拳,怒骂道:“想死啊!你还想跑?”后来我才知道,那不过是值夜班负责搜身的犯人。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第三天我也被迫干起了同样的活。一进看守所管教都命令脱光检查了,也不知还能搜出啥名堂。
小红帽让睡在最外侧的人往里挤挤,那人揉着眼睛,极不情愿地挪了挪。我只能侧身靠墙,勉强躺下。因是半夜,大家都在睡觉,我根本无法洗漱——两顿没吃、没洗澡,还处于生理期,一身污秽臭汗就躺下了。七月酷暑,监室热得像蒸笼,铺板烫人,灯光刺眼,头顶两个小电扇转得有气无力,感觉不到一丝凉爽,我睁着眼睛流泪到天明。

四、看守所的非人日常
第二天清晨,不到六点所有人就被粗暴叫醒,昏昏沉沉中被迫学习叠豆腐块被子。未及熟悉,晕头转向地就被管教带到C4监室——因为我的“政治犯身份特殊”,狱方害怕我“污染”新犯,所以只让我过渡了几个小时便迅速调号,并特意安排几个老犯人对我进行二十四小时全方位严密监视。
一踏进C4监室,眼前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一个个囚犯们浑身长满密密麻麻的痱子,还有人身上长了恶疮,有的已经溃烂流脓,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腥臭。我从未见过如此惨状,心中悲凉地想起那句歌词——“我们不一样”。我天真地以为自己不过是来“体验生活”的,而她们却是要在这里生活的。谁知到了第三天,现实就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也变得和她们一模一样,全身爬满了又红又痒的痱子,有好多被我挠破,溃烂得更加惨不忍睹。
我跟号长反映,自己昨晚没洗澡、没换衣服,生理期身上又脏又臭。号长随手扔给我一条之前释放的老犯人留下的旧内裤。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我别无选择,只能用自来水简单冲洗了一下身子,套上那条可能带着病菌的破内裤。接下来的早饭,更是对肉体的折磨。在看守所,因为不从事创收性生产,伙食差得连猪都嫌弃:寡淡无味、见不到几粒米的稀面汤,粘着苍蝇的馒头,以及几根干瘪的咸菜。所有的食物,都是从墙角那个低矮的小洞里塞进来的。每当开饭,那个洞口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几乎趴在地上、如牲口般乞讨食物的卑微姿态。

五、告密、惩罚与禁锢
吃过早饭,就被戴上手铐去审讯室接受审讯。审讯也审不出啥名堂,都是网上那些破事,无非是妄议朝廷、妄议圣上,反正都是自己言论惹的祸,与他人无关,案子比较简单。出于对未知惩罚的极度恐惧,我全都承认了。
被押回监室后,一个犯人悄悄问我犯了什么事,我低声说是“寻衅滋事”,因言获罪。她听完后,和旁边的同犯交换了一个眼神,低声感叹道:“你看中国可有人权和自由?在民主国家骂总统都没事,在我们这,网上说几句话就进来了,上哪说理去?”
在高墙内,居然能听到这样闪烁着真理与反叛的言论,让我震惊之余,心中涌起一股巨大的感动。她的话,瞬间拉近了两个陌生囚徒的距离。看她的气质,我猜测她可能是信仰犯,一问果然是D法弟子,在外面发传单时被捕。我虽不是修炼者,但能和同为政治犯的她关在一个号里,对我而言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于是我就趁背监规的时候,找机会坐她旁边和她小声聊天。没想到刚聊两句,就被一个专门监督我的,我们阜阳当地的一个诈骗犯告密到管教那。惩罚来得极为迅速且残酷,那个D法弟子当时就被强制调号去了隔壁监室,而我也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与禁锢。直到半年后我被投劳到监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虽然在半年时间里,我们仅仅一墙之隔。因为我的“高危存在”,此后监室再也没有安排过任何一个所谓的邪教犯,我的言行被更加严密地监控,孤立感如影随形。
三天后,管教找我谈话,突兀地问我:可认识某某人?我一愣:“认识啊,他是我初中同学。”她说:“你可知道他在我们看守所工作?”我当时真的不知道,因为毕业这么多年没有任何交集。她接着说:“你家人为你的事找到他了,他这两天忙好了就来看你”。听到这个消息,在冰冷的绝望中,我感受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暖。让我惊喜的是,第二天他真的来看我了。见了面,我尴尬地说不出话,他第一句话便是:“你现在心里怎么想的,可后悔?”在那种高压窒息的环境下,除了顺从,我别无选择。我只能说:“后悔。”他叹了口气说:“既然后悔了,就要写悔过书,认罪悔罪,要写真诚点、深刻点。”我说没有纸笔,他让我找管教要。
在看守所,犯人们不仅缺衣少食,更将纸笔视为绝密管制物。如果没有深厚的背景,普通犯人想要得到一个圆珠笔芯、一张白纸,比登天都难,他们甚至连开口要的勇气都没有。从失去自由的那一刻起,所有犯人都会被体制驯化得,在内心深处认同自己‘罪人’的身份,在管教面前蜕变成听话的小绵羊。
后来,我试探着向管教讨要,也许是看在我同学的份上,真的要到了一张A4纸和一截短短的圆珠笔芯。拿到纸笔的那一刻,我如获至宝,趴在膝盖上字斟句酌地写下了认罪悔过书。那时我天真的以为,只要认罪悔过了,很快就能被释放回家。
然而,等待的日子漫长得没有尽头,看守所的生活如同一潭发臭的死水,压抑得让人要发疯。

六、省厅提审与肉体崩塌
大约一周后的一个上午,管教再次带我去提审。一进审讯室,我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以往提审只有两个人,这次却整整来了七八个警察。他们一开口,大部分是合肥口音。我心头一震,意识到这次是省公安厅来人了。后来在看守所的报纸上,我果然证实了那天来的是省厅的几位主要领导。他们居高临下地盘问我,那些言论都是谁指使我发的?和国外的人有没有联系?国外的人主要是指张林和姚诚。”我平静地回答:“没有任何人指使教唆我,和张姚也从不联系,他们回不来,我出不去,有什么好联系的?”
在我看来,看守所与监狱最大的区别,仅仅在于看守所不用参加强制性的生产劳动,其余的监规纪律以及对肉体的惩罚、限制大同小异。可对我来说,看守所的“清闲”反而比监狱的“苦役”更折磨人。在监狱干体力活,身体能不停地活动;而在看守所,除了每天放风时,打开后门走到那十几平方小院子里晾晒一下衣服外,其余的所有时间,都必须窝在一个低矮的小塑料凳子上。
那是一种近乎自虐的姿势,每天要保持十几个小时,连腿都不允许伸一下。一旦遇到雨雪天气,连这半小时的放风也被无情取消。我们只能从清晨一直坐到晚上十点多睡觉,中间唯有做操的十分钟可以稍微活动筋骨。
最让我恐怖的是“罚坐监”,那是对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所有人必须在铺板上保持标准的坐姿,两个小时纹丝不动,宛如一尊尊凝固的囚徒雕塑。脸上即便有蚊虫叮咬也不能拍,眼睛都不能眨一下。如果期间不幸拉肚子,只能拉在裤裆里。虽然管教不会时刻在现场,但头顶的监控摄像头无处不在,你永远不知道冰冷的镜头背后,正坐着哪双窥视的眼睛。因此,一个号房里30人都被驯化得异常听话,整个监室静得落叶可闻。但凡有人敢轻微动一下或发出一丝声响,为了不被连累,其他犯人会立刻像疯狗一样跳出来制止并告密。
只要遇到不听话的犯人,管教就会默许甚至指使其他犯人实施暴力。有一个50多岁的盗窃犯,因为脑子不太灵光不会见风使舵,经常被几个年轻犯人拳脚相加。最惨烈的一次,被暴打一顿后,按在地上强行灌下了排泄物,现场恶臭熏天、惨叫连连。我因为看不下去替她鸣不平,结果被管教叫到办公室狠狠臭骂了一顿。管教拍着桌子对我咆哮:“她不老实就该打!打得还不够!”后来我才知道是管教指使犯人打的,那个可怜的女人,最终被彻底折磨成了精神病。
看守所物资匮乏得如同荒漠,每个犯人所有的家当,仅仅是一个塑料凳子和一个塑料箱(新犯人连箱子都没有,只能和别人挤着用),衣服和可怜的生活用品胡乱塞在一起。吃饭或偶尔需要签字时,只能弯腰撅着屁股趴在箱子上,那种姿势卑微、驯服,像极了正在槽前进食的牲畜。
因为僧多粥少,犯人之间每天都会为了抢夺一点微不足道的空间或资源而吵架,甚至大打出手。那时候,我最大的奢望就是能有一张普通的桌椅,一张纸和一支笔,能让我像个尊严尚存的人一样,趴在桌子上看书写字。但这些最基本的权利,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白日梦。
在看守所的半年里,除了几本翻烂了的法律常识书,就只有几本粗俗的快餐言情小说。即便有书,在那种随时可能被吞噬的恐惧与焦虑中,也根本无法静下心来看,整日惶恐不安。
由于长期保持一个姿势久坐不动,很快,每个犯人的屁股两侧都磨出了两块黑疤。我的腰椎和颈椎很快就坐废了。看守所每天要经历数次点名,点名时所有人必须抱头蹲下。每一次,我都因为腰部剧痛而蹲不下、起不来,因此经常被视为“对抗管理”而受罚。后来,病变开始压迫神经,我的右肢酸麻无力,走路一瘸一拐。在看守所“只要不死,就不算病”,像颈椎、腰椎病、生疮流脓这些,干部绝不可能带你去医疗室。因为久坐,我还患上了严重的痔疮、便血。在外面时我从未有过痔疮,而在里面,这种病根本得不到任何检查和治疗,连洗个热水澡都不可能。
管教找我谈话时,我哀求她给我找点活干,再脏再累都行。她冷漠地看了我一眼:“哪有活给你干?大家都是一样对待的,别人不干,怎么可能专门给你活干?”身体在日渐崩塌,可即便痔疮和腰腿疼得马上要死掉,你依然得按照标准姿势坐好,每一秒都是痛苦的煎熬。到后来,我每时每刻都盼望着被提审,盼望律师来会见。因为唯有在那些时刻,我方能被允许站起来,有机会稍稍走动,缓解身体的崩塌。
每次公、检、法的人来提审,我都反过来催促他们:“快一点,把程序走快一点!”如果不能无罪释放,就求他们速判速决。我宁愿去监狱接受繁重的体力劳役,也不愿再在看守所的塑料凳子上,把自己坐成一个废人。
转眼到了腊月,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律师来会见时对我说:“你的事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在外面再努力一把,争取让你回家过年。”听了他这句话,在漫天的飞雪和无边的黑暗中,我又一次无可救药地做起了回家过年的美梦。

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救护车截单至病人死亡仅罚款7.6万

深圳健安医院救护车违抗120调度指令,强行将腹痛患者拉往自家民营医院并延误转院近8小时致其死亡的事件。近日,龙华区卫健局仅罚款7.6万元。因处罚过轻而引发公众对急救体系漏洞的强烈质疑。全网喊话,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被截单”的人。违规成本太低,就是在变相纵容。不重罚、不追责到人,以后还会有更多医院把急救当生意,拿生命当筹码。生命无价,处罚不该如此廉价。健安医院作为一级医院,按政策不具备加入急救网络的硬性资质,却长期在网运营。相关监管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动态核查和定期资质复核,直到致人死亡重大事件发生后才以“主动申请退出”方式处理。涉事医院将救护车视为“抢单拉客”的创收工具,把患者当成“到嘴的肥肉”。利益驱动是截留患者的根本原因。被批“公益急救异化为揽客工具”。事件击穿公众对急救体系的信任底线——当救护车违抗调度指令、家属跪求无效时,生命通道沦为利益筹码。

事发经过

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54岁的张女士因突发剧烈腹痛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中心调度指令明确要求将其送往距离2.8公里外的公立三甲医院龙华区人民医院。深圳健安医院的救护车连续两次违抗调度指令,将患者强行转运至3.8公里外的本院(一级乙等民营医院)。

救治延误关键节点

患者张女士入院时神志清醒,1小时内CT确诊出现“腹腔大量积血,血管破裂可能性大”。健安医院不具备血管外科手术能力,医护人员起初称“适合转院”,但后续以病危无法转运为由拖延近8小时。在家属多次恳求甚至下跪要求转院后,患者于当日上午8时才被转入龙华区人民医院,此时已瞳孔散大、意识丧失,当天下午17时42分因脾动脉瘤破裂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11月,龙华区卫健局认定医院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罚款7.6万元(法定上限10万元)。

2026年3月18日起暂停院前急救服务六个月

深圳市卫健委2026年4月底批复同意健安医院退出120院前急救网络,取消院前急救出车业务,不得再以急救网络医院名义宣传。

网友评论

@羚翘解毒丸:太可怕了,叫救护车的都是危急病人,没能力治疗还强行截走病人,这等同于谋杀!

@阿璐5020:看的气死了,这种民营医院根本没有抢救资格,为了利益漠视生命,就这么耽误了一个晚上,应该追究这个环节所有该负责人的责任。

@找到蓝钥匙了吗:谋财害命。

@-Jennyoo:把人命当儿戏。

@SpringGoat:这是犯罪啊。

@欸不吃不吃:谋财害命就7.6万。

@一个逗比的小哥:这是谋财害命,难道不应该提起公诉吗?

@韭菜鸡蛋饼干:这不是谋财害命,什么是谋财害命!

@范洪刚_范大斑竹:草菅人命。

@我只想做个安静的女汉纸:草菅人命!气得发抖!救护车变成夺命车!医院变地狱!医生变魔鬼!为什么!

@Riceball_Ci:看得好难过,抢行截单造成重大损害的相关人员不应该担刑责吗。

@BBOO乐观:这么大的城市竟然出现这种事情,不是家属认知不够,是太过信任,不敢相信这类草菅人命的医院真的存在?!如果不严惩,以后的救护车谁敢做谁敢叫?

@眼泪不是珍珠奶茶:看到这样人新闻,我都会感觉自己经历了这么一遭,我没法理性去分析这个事情,只有深深的无力感和愤怒。

@淘可2333:所以这家健安医院是在草菅人命。

@那就叫晓晓殿下吧:在深圳这种一线大城市发生这种事,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不严厉处罚(最好刑罚)真的说不过去。

@_好好好_:太愤怒了,一条人命,就被一群只认钱的人给霍霍了。医患关系紧张,就这种医院还在无限扩大双方矛盾,本来完全可以挽留的生命。

狐度工作室:事后,龙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健安医院作出罚款7.6万、暂停急救资质半年的行政处罚,网友算过账:这点钱不如民营医院一个月营收,真能震慑住逐利的“截单”乱象吗?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并不是某个司机的“临时起意”,而是急救体系存在系统性漏洞。120调度指令形同虚设,调度中心未通过GPS实时纠正车辆行驶轨迹;没有实时监督、没有重罚兜底,120的生命线,很容易被利益撕开口子。人们呼吁的不只是重罚一家医院,更是堵上整个急救体系的漏洞。

是淇淇的欢欢吖:罚的太轻了,才7.6W,小数点右移两位吧,狠狠罚,人命岂能儿戏。

@敬一山:孤陋寡闻了,这么干都行,一条人命罚7万6?

@晓来_R:感觉生命轻飘飘的,从重处罚7.6万。

马上谈:救护车违反调度指令,将患者拉至自家民营医院,无手术能力延误抢救8小时,致患者死亡!深圳通报:涉事医院被罚7.6万,暂停院前急救资质半年。这不是谋财害命,什么是谋财害命!1条人命罚款7.6万,无人担责,罚款还是罚医院的钱,看了案例的恶劣程度,这的确太轻微了,应该对相关负责人追究刑责!

南方日报:近日,针对深圳健安医院提交的退出120急救网络申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综合评估,正式印发批复文件,同意该院退出深圳市120

院前急救网络并取消其院前急救出车业务。批复同时明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深圳健安医院不得在医院网站或者各种宣传媒介中宣传为“院前急救网络医院”。

值得关注的是,涉事医院长期存在资质与准入标准不匹配的问题。2020年,国家九部委印发了《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明确城市地区要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另外,根据深圳市急救中心2022年制定的《深圳市急救网络医院设置标准》,申请加入深圳市急救网络医院的基本要求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运营满2年以上。

公开医疗机构资质信息显示,深圳健安医院为一级乙等民营医院,无论对标国家九部委指导意见,还是市级专项设置标准,均不具备入网硬性资质。

两份明确准入门槛的政策文件出台后,不符合要求的健安医院为何未被及时清退出网?直至发生致人死亡重大违规事件,才以主动申请方式剥离急救资质,常态化动态核查、定期资质复核机制是否存在缺位?这些问题至今仍是个谜。

游叔:不敢想家属当时有多绝望!一个母亲只是肚子疼打了120,却被救护车当成了“上门生意”。丈夫跪在地上求转院,换来的却是“等上班办手续”,8个小时黄金抢救时间,全耗在了医院的利益算计里。最后人没了,换来一张7.6万的罚单,这数字太刺眼了,它不仅是对逝者的不尊重,更是在寒所有老百姓的心,以后任何人打120是不是都得掂量掂量?这件事最可怕的不是偶然失误,健安医院连续两次违反调度指令,说明这不是个别医生的问题,而是医院默认的“创收规则”。违法成本低到离谱,才会有人敢拿急救当生意,不斩断这条利益链,不提高违法代价,急救体系的公信力只会彻底崩塌。

孙大诚:救护车本该是救命车,结果却舍近求远,违规将病人送到民营医院。事后深圳卫健委对深圳健安医院进行罚款7.6万元、暂停院前医疗急救六个月的处罚。急救不是生意,生命不能竞价!等一个后续通报!

晚风来信不迟到:一条人命,换来的只是7.6万罚款+暂停急救半年,这处罚轻得让人窒息。明明120有明确调度,医院为了抢病人、赚医疗费,故意截单、拖延转院,眼睁睁看着病人错过黄金抢救时间离世。救死扶伤变成抢单牟利,性质等同于谋财害命。

石述思:这起事件最令人震惊的地方,是急救体系本应是一条生命通道,却被利益逻辑打破。

深圳健安医院救护车“截单”事故,再度触及了一个敏感的关键问题:医疗行业到底有多大市场空间?市场机制和社会责任之间,边界在哪里?

民营医院参与医疗供给,可以缓解公共医疗压力,提高服务效率,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但医疗行业又不同于普通商业。医院卖的不只是服务,更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

市场竞争可以体现在技术、设备、服务、管理上,却不能把患者当成“客户资源”,更不能把救护车变成争夺病源的“流量入口”。

120调度的核心原则,是根据患者病情、距离、救治能力科学安排医院,而不是哪家医院能够获得患者。救护车如果绕开调度,把危重患者拉到所属医院,本质上是在把公共急救资源商业化,这是对生命安全底线的挑战。

利益至上的风潮袭扰之下,医疗市场须有更高准入门槛和更严监管。医疗机构不仅要有设备、人员、资质,更要有责任意识和伦理底线。尤其是院前急救,承担的是公共安全功能,不能简单按照市场行为管理。

尤其涉及急救、公共卫生等领域,必须强化准公共属性,严格执行统一调度和监管。第二,加强全过程监督。不能只靠事后处罚,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救护车轨迹、接诊流程、调度执行进行实时监管,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其次,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把患者生命安全置于利益之后的行为,处罚不能只是经济罚款,更要影响机构准入、业务资格和信用评价。

医疗行业最特殊的地方在于:患者不是普通消费者,医生也不是普通商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抢病人”变成“抢生意”,更不能让救命通道变成利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