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镡佐龙因举报遭判刑今再举报厅官李祥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2日消息】维权公民镡佐龙此前因实名举报成县中华财产保险公司诈骗财政资金80余万元、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海峰、反贪局长王兆智徇私枉法、包庇犯罪,遭时任成县县委书记李祥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六个月。服刑期满出狱后,镡佐龙被剥夺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彻底陷入绝境,现被迫四处流浪。近日,镡佐龙再次举报背后保护伞厅官李祥,同时恳请全社会关注举报人的安全。

镡佐龙本次举报对象为李祥,原成县县委书记、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现任陇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厅局级官员),现正拟晋升一级巡视员。

镡佐龙曾举报科级官员,便遭重判三年六个月;如今镡佐龙实名举报其保护伞——现任厅官李祥,面对更高级别、更强势力的打击报复风险,镡佐龙不知这次会被冠以何种罪名、会被判刑多少年。

但镡佐龙仍选择站出来,李祥是中华财险诈骗案、李海峰与王兆智徇私枉法案的幕后保护伞。李祥当年对镡佐龙的实名举报不受理、不答复、不查处,反而利用公权构陷举报人,将镡佐龙投入监狱。如今李祥不仅未被追责,反而一路升迁、拟获重用。

镡佐龙现以生命实名举报,郑重呼吁:恳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立即核查李祥充当保护伞、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立即中止其晋升程序。

镡佐龙恳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他的人身安全——他已因举报入狱一次,流浪多年,此次举报厅官,生命与自由正面临着极端危险。

镡佐龙恳请依法保护实名举报人,纠正冤错案件,追回被骗财政资金,还其清白与基本生存权利。

目前镡佐龙已一无所有,但他绝不沉默。请求每一个看到的人,转发关注,守护一个举报者最后的安全与尊严!

在此镡佐龙声明:今后如我本人及家人出现任何意外、威胁、恐吓、滋扰、伤害等情况,均与此次实名举报直接相关,相关人员难逃其咎。

我只想要公平正义,只想要查清事实,只想要一个安全说话、依法维权的基本环境。

曹三强牧师患癌症晚期已入院治疗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2日消息】现居湖南长沙的曹三强牧师因身患前列腺癌晚期,现吃饭睡觉都疼痛难忍,目前已入住湖南省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教会发出代祷信,恳请弟兄姊妹为曹牧师的疾病得以医治减轻其痛苦而代祷。

曹三强牧师是神忠心良善的仆人,他为宣教受困锁7年,出来回到长沙近90岁的母亲身边生活。

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终日为主奔波劳苦,扶持软弱的教会,帮助他们拓展福音事工,怜悯教会的下一代。

如今曹三强牧师身患前列腺癌晚期,脊柱肿瘤,并且癌细胞已经转移到骨髓了,压迫他的神经,让他走路、睡觉、坐都疼痛难忍。

他于主后2026年4月20日周一,已入住湖南省人民医院去治疗,所以求神为他预备好的专业的医生,用最好的方法来治疗,除去他身上的疼痛,让他在晚上可以休息。

曹牧师的家人都在美国(89岁的曹妈妈日前也在美国探亲),中共当局扣押他的护照,让他十几年无法与妻子孩子团聚,甚至他的儿子结婚、孙子出生也无法相见,求主体恤他思念家人的心,为他开门,让他跟亲人团聚。

求主兴起有爱心的弟兄起来服侍,因为照顾曹牧师的姊妹年龄大了,有点体力不支,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有个弟兄在那里但是身体瘦小也不能把他累垮了。

请大家发动教会的弟兄们,有爱心又要有行为,有时间就热心帮忙,有钱就为他筹集医疗费,曹牧师没有医保。

恳求恩主大能医治曹牧师,赐大平安给曹牧师,赐下最好的医疗团队,减轻病痛。

求主怜悯,让有关方面发还其护照,让他和家人同在,施恩让他们早日家人团聚。

请信友堂三堂弟兄姐妹在祷告中记念,求主医治,减轻病痛,赐大平安的同在。求主开道路,让政府许可曹牧师早日回美国治病,并与妻子儿子孙儿家人团圆。

据悉,曹三强牧师因在中缅边境贫困地区宣教、兴办学校、使当地2000多名学生受益,被中方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24年3月4日才结束刑期获释。

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到15号夜里,被带到派出所的其他基督徒都全部回家,但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则被带离了派出所。

到15号晚上12点,曹三强牧师也被释放,常昊传道则被警方行政拘留12天。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出狱后都参与了“中国的下午五点钟”国度祷告会的带领服侍,“中国的下午五点钟”是由秋雨圣约教会发起,多家家庭教会联合参与的为受逼迫的中国家庭教会祷告的国度祷告活动。

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

谢阳律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判决书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2)湘01刑初50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谢阳,男,1972年2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304197202042051,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湖南和而不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阳光壹佰新城3-23栋1401房。2017年12月26日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因本案于2022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诉〔2022〕Z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2年8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4月11日、2024年9月2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庭前会议。庭前,被告人谢阳先后委托其兄谢扬德、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担任辩护人,后解除对谢扬德的委托,另行委托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李贵生律师担任辩护人。因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本院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韩冰囡、黄婷,检察官助理郭梦龙出庭支持公诉。2025年7月30日,被告人谢阳及辩护人李国蓓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谢阳当庭拒绝李国蓓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休庭后,被告人谢阳未另行委托辩护人。2025年10月11日,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向本院表示李贵生律师不再担任谢阳的辩护人。2025年10月13日,被告人谢阳到庭参加诉讼。因案件重大复杂,本院依法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现已审理终结。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阳因受反华势力影响,产生推翻我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想法。2017年12月26日,谢阳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免刑后,仍不思悔改,继续通过其注册使用的国内外社交媒体账号发布或转发多条攻击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推文,并借大纪元时报、德国之声、美国之音等境外媒体采访之机,以制造谣言、歪曲事实等方式,发表攻击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有:1.手机等物证(照片);2.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等书证;3.证人等证人证言;4.鉴定意见;5.提取笔录;6.电子数据等视听资料;7.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阳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定。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谢阳在第二次庭审时提出,需再行委托辩护人,否则在后续庭审中拒绝发言。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谢阳因受反华思想影响,产生推翻我国现行政权体制的想法。2017年12月26日,谢阳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此后,谢阳不思悔改,仍然继续通过其注册使用的国内外社交媒体账号或者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公开发布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抹黑国家政权、诋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具体事实如下:
  1. 2018年以来,被告人谢阳通过自己的推特、微信账号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发布或转发多条攻击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推文。
  2. 2020年以来,被告人谢阳借大纪元时报、德国之声、美国之音等境外媒体采访之机,以制造谣言、歪曲事实等方式,发表攻击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被上述媒体刊发,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2022年1月11日10时40分许,公安机关在长沙市岳麓区阳光壹佰国际新城小区3-23栋1楼单元出口将被告人谢阳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公诉机关举证,并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
  1. 抓获经过证明,2022年1月11日10时40分许,长沙市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谢阳抓获归案。
  2. 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金存款凭证、业务确认单、查封决定书、查封清单证明,长沙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1日对谢阳驾驶的湘A61E0X雷诺汽车、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阳光壹佰国际新城2-23栋1401房的住所进行搜查,发现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保险柜等物品;于2022年1月24日对谢阳被扣押的保险柜进行搜查,发现美元、人民币、收条等物品。公安机关对搜查到的相关物品予以扣押。
  3. 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微信朋友圈截图及发文记录、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网技分所长公物鉴(网)字[2022]001号证明,长沙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1日扣押谢阳手机并对微信朋友圈进行拍照与数据提取,于2022年1月27日对该手机中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等数据进行提取。发现自2020年以来,谢阳通过其微信账号“xy15874809911”(昵称“709谢(笑脸)阳律师418673190911”)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条以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等方式攻击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
  4. 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网络在线提取笔录、谢阳的推特推文截图、推文链接网页截屏证明,公安机关对谢阳注册的推特账号发布的推文内容及相关链接网址进行提取、截图,发现自2018年以来,谢阳利用其推特账号“xieyang911”(昵称“709律师谢阳”)发布或转发多条以造谣、侮辱、诽谤、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体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相关推文或转推获大量评论、转发、点赞。
  5. 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网络在线提取笔录、相关网页截图、通话记录、音频证据转换记录、声纹鉴定证明,谢阳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使用手机号码18673190911多次接受境外媒体“大纪元”“德国之声”“美国之音”电话采访,采访内容涉及以造谣等方式发表攻击我国国家体制、司法制度等,相关采访言论发布于大纪元新闻网、德国之声、美国之音等网站。
  6. 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长公(网技)网提[2022]007号网络在线提取笔录、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网技分所长公物鉴(网)5字[2022]010号电子数据检验报告证明,谢阳所用推特账号“xieyang911”以及微信号“xy15874809911”朋友圈的最后更新时间是2022年1月7日。
  7. 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谢阳的身份信息。
  8.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1刑初116号刑事判决书证明,2017年12月26日,谢阳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9. 证人证言证明,其与谢阳之间的推特是互粉的,能看到对方发的推文。谢阳的推特签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获得者,极权体制的敌人”,他在推特上发的言论有几种类型,第一是政治类型的,第二是敏感热点事件类型的,第三是案件类型的,大部分都是攻击党和政府、国家领导人、社会主义体制的言论,辱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现行体制。谢阳政治观点一致:一是对共产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体制不满,追求欧美的自由民主,采取围观、举牌、境内外网站发帖等手段炒作政治话题及敏感案件,歪曲、捏造事实、诽谤国家领导人,抹黑中国政府形象,以让更多人关注,煽动更多人对中国的体制不满,看低中国的政治生态,形成国际对中国的舆论压力,意图通过各种方式最终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体制。二是想通过围观、炒作、境内外发帖的方式,让境内外的敌对组织关注他们,丁以获得更多的境外稿酬,谢阳可以提升国际知名度,进而获得更高的律师代理费。
  10. 证人的证言证明,其和谢阳是在2021年四五月份认识的,之后发展为.。谢阳的微信和推特当然都是他自己在使用。他发布的言论里,有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抨击我国政权体制的言行及思想,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倾向。
  11. 证人证言证明,2017年9月份,其和谢阳成谢阳对党、国家、政府、体制及政策、制度是极其不满的。其没有用谢阳的推特、微信账号发过言论,不知道他的推特、微信密码。谢阳的推特和微信上发过的言论都是他自己发表的。那些言论截图,是谢阳的账号发出来的,攻击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政府、体制,有一定煽动性。
  12. 被告人谢阳的供述与辩解证明,其公开发表言论的账号有两个。一个是微信账号,是用手机号码18673190911注册的,注册时间大概是2019年左右,微信号“xy15874809911”,微信名“709谢阳律师18673190911”(谢阳两个字之间有个图标)。一个是推特账号,也是用手机号码18673190911注册的,注册时间是2017年10月,账号名是“@xieyang911”,推特名称是“709律师谢阳”。其使用自己的黑色苹果11手机登录账号发表言论,手机已被公安扣押。谢阳的微信账号、推特账号公开发表的言论都是其自己操作的,登录密码没有告诉过别人,只有自己知道。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阳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针对被告人谢阳在第二次庭审中提出需再行委托辩护人的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谢阳在本案一审审判程序中,已两次行使更换辩护人的权利,本院均予以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人一般不得超过两次。为防止庭审过分迟延,本院对其提出再行委托辩护人的要求不予支持。扣押在案的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谢阳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前次犯罪后虽认罪、悔罪,获取宽大处理,但实际并未悔改,仍继续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思想顽固,主观恶性深;被告人谢阳发布的反动言论,措辞激烈、情绪极端、恶意诋毁,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和煽动性,政治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严重。根据被告人谢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8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7 年1月1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余丹
审判员赵喆
审判员何琳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法官助理刘尚
法官助理黄含未
书记员黄真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10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业余驯兽师陈犯云飞加入访民大军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1日消息】2026年4月20日,业余驯兽师陈犯云飞终于加入访民大军。

2026年4月20日下午,赶在下午五点前,陈先生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投诉四川省广元监狱强迫囚徒每周劳动63-68个小时。

据陈先生讲,他2025年3月25日出狱后,即时写文对广元监狱践踏人权的劣迹(参见陈云飞:广元监狱遮天蔽日https://www.chinahrc.org/content/40899/)进行了揭露。然事过一年,陈先生从广元监狱刚出狱的囚徒中了解:广元监狱强迫囚徒劳动时间不仅没有改善,而且更有恶化的趋势。

2025年3月25日前,广元监狱的劳动作息时间是:一周五天,每天是11小时的强迫劳动(具体的是,早5:55左右起床,七点进生产车间,下午六点出生产车间。期间三次抽烟防风时间,上午一次,下午二次,每次约7分钟;三次喝水及上厕所时间,上午一次,下午二次,每次约5分钟;午餐约15分钟;午休20分钟。);一周学习那天,劳动8小时,学习3-4小时;星期天如加班,劳动时间是5小时。总计63-68小时。

目前广元监狱劳动作息时间是:一周五天,每天是11小时的强迫劳动(具体的是,早5:55左右起床,七点进生产车间,下午六点出生产车间。三次喝水及上厕所时间,上午一次,下午二次,每次约5分钟;午餐约15分钟;午休20分钟。);一周学习那天,劳动8小时,学习3-4小时;星期天如加班,劳动时间是5小时。总计63-68小时。

这样,广元监狱现在把三次每次7分钟的抽烟放风时间也被取消了。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让陈先生填了信访表。陈先生想对信访表拍照,遭到工作人员阻止,并催促他离开,回家等消息。

无锡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秘密拘禁访民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1日消息】自九十年代初,中共无锡就开始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俗称“黑监狱”)的名义,大肆对上访维权人员进行关押、拘禁,但,一直以来,总是“学员”的口述,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学习班”秘密非法拘禁访民的事实,今天,我们通过公布中共无锡对访民举办“学习班”时制作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就能见证那一历史时刻到底发生了什么。
通过多方努力,我们获取到无锡市联席办、滨湖区联席办和太湖街道联席办2013年6月19日对滨湖区五位进京访民(丁国英、丁永金、杨剑艳、周静娟、丁鸿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时制作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见附件,以丁鸿祥的为例),五人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内容要件基本一致,均为14项内容,这也是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发现的首例官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黑监狱)的文字材料,对研究和揭露那一历史时刻中共无锡的罪恶,具有深刻历史和现实意义。
下面,我们对丁鸿祥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逐项进行解读,找出该“学习班”“秘密”“非法拘禁”“学员”的要件。
说明一点:“无锡市联席办”属于中共无锡市委政法委下设的一个临时机构,“滨湖区联席办”属于中共滨湖区委政法委下设的一个临时机构,“太湖街道联席办”属于街道综治委(办)下设的一个临时机构,均属于同级党组织下设机构,不属于行政序列。
从《资料目录》(见下图)可见,《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资料》一共14项内容:
  1. 关于对信访人进行法制教育的方案
  2. 法制教育工作组人员名单
  3.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计划
  4.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课程表
  5.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
  6.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
  7. 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本人)
  8. 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家属)
  9.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纪律
  10. 信访群众的认识书
  11. 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情况表
  12. 解除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
  13. 信访群众法制学习解教告知
  14. 群众法制教育值班记录表
其中,第10项《信访群众的认识书》因“学员”未写而缺少。
第1项:《关于对信访人进行法制教育的方案》
第2项:法制教育工作组人员名单
下面这份《情况说明》是另加的,不属于14项内容之一,证明学习班是由街道政法综治中心领导。
第3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计划》
第4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课程表》,学员在学习班期间没有休息。
第5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
第6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由区联席办通知街道联席办。
第7项:《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本人)》,实际都没给本人。
第8项:《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家属)》,实际也不给家属。
第9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纪律》,证实学员被剥夺人身自由。
第11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情况表》
第12项:《解除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
第13项:《信访群众法制学习解教告知》
第14项:《群众法制教育值班记录表》
注:从2013年6月20日至8月7日期间的记录内容省略。
通过对丁鸿祥的学习资料分析,清晰发现,这个“学习班”具有以下特征:
一、强制性。从第1项《关于对信访人进行法制教育的方案》“参学对象的报到”中“并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全程配合的情况下”,以及第7项《无锡市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通知单(本人)》中“必须”二字,体现了学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学员”入学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走在路上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上车,有的在家被派出所强行押走,或被街道带不明身份的人绑架走,有的在北京被绑架回来,还有的被骗到街道或派出所,然后被押到学习班。
二、办班地点保密:即秘密关押。
从第3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的教育计划》中“学习地点”为“1号点”,即表明办班地点是保密的,不对外公开,即在秘密地点举办“学习班”。
实际操作时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学员进入学习班和离开学习班时都是被套上黑头套,不让学员知道办班地点。
无锡地区被曝的办班地点有:宾馆、党校、工厂、民宿、军队干休所、农家乐,如北塘区吴桥下的新利新宾馆、锡山区委党校、姚湾一号宾馆、新芳园宾馆、贝康包装材料厂、军队干休所等处。
三、剥夺学员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
从第9项《信访群众法制教育纪律》即可看到,学员被“强制集中”到一个“秘密地点”,不准会客,必须经联席办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教育。实际操作时,学员的所有随身物品是全部被抢走,不仅是不准会客,还不得与外界通讯联系,手机全部被抢。第12项《解除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申请表》和第13项《信访群众法制学习解教告知》与第9项相印证,证明学习班强制秘密非法拘禁访民的事实。 据了解,中共无锡强制对访民举办“学习班”达到1000人次,有的访民一人就被举办十次以上。
从2013年无锡“6.22”案曝光后,中共无锡取消了以“学习班”的形式绑架拘禁访民,而是以公安和街道小规模雇佣黑社会人员秘密直接非法拘禁上访人员的方式,对上访维权人员实施打击镇压,这一情形的发生,背后都是以公安的支持和默许为前提,否则,无法生存。
无锡“6.22”案,就是2013年6月22日22时许,无锡丁红芬、沈果冬、沈爱斌等人召集20余名访民,将被无锡市联席办、滨湖区联席办和太湖街道联席办以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名义非法拘禁在锡山区东郊商务宾馆内的五名进京访民(丁国英、丁永金、杨剑艳、周静娟、丁鸿祥)营救出来,因在营救过程中出现“房间内看守人员堵门阻止营救”的意外情形,面对房间内正在呼喊“救命、救命”的学员,营救人员当机立断,在未经与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立即用脚踢开房门,成功实施营救,导致宾馆有几扇门和锁被损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却因此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丁红芬、沈果冬、沈爱斌等五人判刑。

黄晓敏在狱中写给最高检的呼吁信

最高检信访服务中心:

我叫黄晓敏,居民身份证653129xxx018xxxx5.定居成都30年,因“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服刑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监狱,狱内自编号5117220122。余刑尚有四个月。

我的案件,从逮捕到审结再到锦江监狱又提及申诉,集中起来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问题概括有:(一)公权侵权程序违规,双向欺骗误导认罪;(二)凭空想象证据作假,拼凑叙事捏造后果;(三)描述简单事实混乱,避实就虚前后矛盾;(四)内部操控环节神秘,法责空化全程暗箱;(五)公民监督打击报复,定性违宪对抗法权;(六)审诉无应相互推诿,哄拖敷衍逾期无果等情况事实。现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投诉反应,希望能够在新时代的新气象中感到"接诉即办"的新变化。

首先,来到监狱服刑的两年中,我先后给区市两级检察部门投递审诉书,也通过驻监检察机构多次反应投诉,但是至今没有回应答复,没有任何一家职责部门给我明确的法与罪、真与假、是与非的说法。仅有成都中检执法科给了一份回函。这份回函对我来说也是空中楼阁没有实际价值。因为我在监狱不能见律师,也不能与外界联系。此后又多次联系驻监检察室工作人员。至今没有工作人员主动找我对话核实。崔问无果。

第二,定性使用的罪名严重违反宪法规定、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同时指控的事实与行为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款罪名成立的其本要素。罪名罪行之间互无关联,是生拉硬套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以权代法的野蛮执行过程,是选择性用法和恶意诉讼的丑恶产物.属于特别特殊的典型事件。

第三,起诉书说“(黄晓敏当事人)断章取义捏造事实……攻去林黑歪曲……形成恶劣影响”等文字内容,但提供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数据、数码藏屏,却并无准确量化的数据资讯,可以断定罪行的指控,该有的没有,不该出现的却在该份文件中“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文字内容。有的书证是利益相关责任人自己写的情况说明,或是不知所意与案无关的证言。更有甚者,有的证据材料还是错误的与事实不符的,在推卸责任,伤害当事人的公权犯罪行为。我们文章与内容都是实名刊发公开发表,涉及的人与事都是有名有事的内容。但指控我的证人连名字也不愿公开,也不敢出庭对证辩论,这真的是讽刺和笑料。

除上述之外.还有许多细微具体的行为不能一一例举叙述。不过可以阅随信附带的“致成都市中检的申诉书和借阅给一审检察、法院系统的信件,其中也有详细的行为凝点介绍描述。

2024年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决定》说“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习近平主席说“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正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当前未来的中国政法工作制定的总原则总目标,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要求,是情亲人民群众站在人民立场的新思路,是服务人民群众无特殊利益的新标准。让手段效果和远近目标趋同一致,把“最好的效果就是让人民口服心服"落在实处,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的到,从形式到具体用“法节”化“心结”的温暖。

2024年宪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宋宗旨,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这是对人民的愿望、人民的呼声、人民的福福祉的同频共振。把解决了多少习法问题,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司法文明行动成效米来价价法治建设成果,实现在发展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真挚真诚的口口碑。

2025年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全国检察长会上指出:“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主责,提升质量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公正。”这是事实求是的严谨态度,是落实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机制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措施,是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尚风先河。通过各种监督督促检职系统工作人员,正确用权、为民用权、高效用权,让某些心存侥幸畏首畏尾患得党失,只想当“大老爷”“太平官”的无为者大权旁落;让无能无心无行又履职不力者远离法场;让风腐一体、徇私枉法、失责渎职者受到追究惩罚,承担必须承担的法律规章的监督效力。做到"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的社会风尚,把中共中央关于政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监督职责,确保上下思行一致,令行禁止风清气正。

习近平主席曾经说过:"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有贡献的。"我就想做那个第一个人。但我不想成为孤勇者,更不想是孤独的受伤者、受害者。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黄晓敏
2025年元月20日

南充退伍军官谭光辉北京上访三天三夜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1日消息】本网通讯员多次采访报道南充仪陇县70年代的老军人,服役十余年回乡创业被权贵吃抢破产,坚持上访抗争20多年的退伍军官谭光辉,每年都会在4月份或5月份(除关押、劳教、服刑或者被限制自由)独自一人赶往北京。今年4月也不例外。

谭光辉是4月12日抵达北京,在北京呆了三天三夜去了很多地方,比较顺利满意的去了想要去的地方,于4月16日完成上访任务,有北京政府通知南充政府接回居住地。目前情况一切安好。

不会上网也不知道北京发生各类刑事案件的谭光辉对本台通讯员说“北京对全国各地在北京上访喊冤的群众发生非常明显的变化。一个是态度好,亲善友好客气得很。二是接待能力大大提高。不仅在北京南站新设三个访民接待站,而且在永定门国家信访总局,也增设了接待网点提高了办事效率,有的时候还延长接待工作时间。”不过谭光辉就此话锋一转“就是这样还是人满为患,排队、等候和焦躁不安的人和事还是普遍。所幸接待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服务过程还是周到热情,总是在想方设法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维持秩序。”

谭光辉继续说“我最后一站去的是退伍军人接待站,过去的三军总部八一大楼。这里也是人潮鼎沸,秩序没有信访总局那儿那么有序。不过截访和监视信访的便衣,人迹鬼祟非常明显。我就是在退伍军人事务部信访接待后被地方政府前来接回去的。”

最后,谭光辉根据自己上访20多年的体验感受说这一次的最大不同点“就是街上到处有流动的警察盘查外地来京的流动人员。他们不分你是打工的还是上访的或者是旅游探亲的,只要不是本地人,这些年轻警察就会格外近乎,主动和你询问聊天,问你来京情况,问你有没有需要帮助的地方,问你有没有遇到不顺心的麻烦事。他们虽然不关心个人案情,也不登记检查随身物品,也不令人感到厌恶和生气,但是就是在三天的时间内,我在不同的地方四次被警察在街头拦住询问同样的话题。”不知内情的谭光辉说“就是感觉怪怪的气氛。”

安全回到家里的谭光辉据此乐观的说“我对未来的结果越来越充满信心和自信的判断。短期之内,如果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我就会再去北京,就看他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