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4日星期六

尹建根案法院通知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民生观察2026年4月4日消息】湖南株洲自媒体人尹建根(笔耕)因言获罪,被和县公安跨省抓捕羁押在和县看守所至今,其案件于今年2月开庭审理,案件未当庭宣判。近日,尹建根的辩护律师收到了案件延期审理三个月的通知。

2026年3月26日,尹建根的辩护律师收到了,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尹建根案《审限延长通知书》。

该通知书显示,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尹建根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该院报请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尹建根,笔名:笔耕下的阳光,前法治在线记者,住湖南株洲市荷塘镇桂花社区。笔耕,侠肝义胆,长期关注底层民生问题,为维权人士发声。

2025年8月11日,尹建根因发表涉及安徽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批评网络文章,被马鞍山和县公安跨省来到湖南株洲,要求他删帖遭到拒绝后,被和县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将他带到和县看守所刑拘。

2025年9月15日,尹建根被和县人民检察院以相同罪名批准逮捕。

羁押期间,王大伟律师曾到和县检察院阅卷以后会见了笔耕,其自述遭遇了办案人员的疲劳审讯,并要求其认罪。

2025年12月中旬,笔耕案被移送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数十名网友发起联署签名并致信和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该院严格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审查,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2026年2月中旬,尹建根因言获罪案开庭,全部指控是笔耕用2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了400多篇批评监督政府的内容,法庭上笔耕作了自我讲述。当日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锡安教案辩护权被非法剥夺家属呼吁取保候审

【民生观察2026年4月4日消息】历时半年的“锡安教案”现已进入关键的法律程序转折期。在侦查终结、案件即将移交检察院之际,锡安教案家属及法律维权观察团深切关注到辩护律师团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执业阻力。行政干预导致多位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使18位被羁押牧者在复杂的法律程序面前几近失去专业辩护。家属及关注团队在此呼吁:回归法治轨道,尊重律师执业权,并基于人道主义立场,对患病同工采取必要的变更强制措施。

一、侦查终结之际:保障审讯的公正性

据悉,被羁押于北海看守所的同工于3月底接受了密集的“末次审讯”。办案人员告知案件即将移交起诉。家属及观察团诚恳希望:在缺乏律师有效参与的“空窗期”,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杜绝心理压力施加,确保每一份口供的自愿性与合法性。缺乏法律顾问见证的法律程序,其公正性难以经受历史的检验。

二、恳请关注:基于人道主义的取保候审呼吁

在案件即将送检的过程中,家属及社群不仅关注法律程序的正义,更忧心羁押人员的身心健康。以下同工身体状况极度堪忧,急需获得看守所外的医疗干预,家属及观察团呼吁相关部门依法批准其取保候审:
  • 汪中:曾接受心脏重大手术,目前两条大动脉阻塞严重,随时面临生命威胁,需要不间断的专业医疗观察。
  • 安梅:曾进行甲状腺肿瘤手术,恢复期极易受环境压力影响导致病情反复,不宜长期处于高压羁押环境。
  • 金明日:长期患有糖尿病,在羁押与饮食限制下,血糖波动剧烈,极需专业观察以防发生不可逆的器官病变。
  • 尹会彬: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有时甚至无法长时间站立。近期牙齿松动,腿关节疼痛,需要接受检查,进行治疗。
  • 战歌:家族心血管疾病,血液循环不畅。一侧身体有严重麻木酸胀感。急需全面检查,进行治疗。
三、系统的职业清除:大规模“解约潮”背后的权力黑手

律师是法治的基石,但目前锡安教案的律师团队正遭遇系统性的职业困境:

1.律所遭“连坐”式报复:北京凯门律师事务所作为主要的法律援助方,正面临“行政灭口”:司法局胁迫“自行注销律所”,否则“后果自付”。负责人张凯律师继去年年底被限制出入境后,又被吊销从业执照,多位律师被停业半年,导致该所代理的所有锡安教案均陷入“无律师”状态。

2.受处罚的律师名单:
  • 首轮受限制:张凯(吊照)、邓庆高(处罚)、杨耀华(停业)、李春富(停业)、葛现洋(停业)、刘安强(停业)、唐仙龙(停业)。
  • 第二轮受限制:赵青山(停业半年)。
3.被胁迫解约的重担:司法部门通过约谈等胁迫律师们:1)退出凯门律所;2)解除为锡安辩护协议。这直接损害了被告人合法的辩护权利。
  • 受影响的辩护人及委托人:曾玥(金明日)、周方雨(吴秋雨)、冯欣雨(战歌)、张一凡(孙聪)、丁俊杰(刘桢彬)、张月飞(林书铖)、魏敬民(王聪)、张钰涵(李盛娟)。
  • 胁迫还在持续……
面对此种“在关了灯的黑暗屋子里为所欲为!”的司法构陷,锡安教案家属及关切团队于2026年3月30日发表了如下严正立场:
  1. 强烈谴责行政干预司法,要求立即停止对辩护律师的行政施压,恢复相关律师的执业资格,确保18位牧者拥有自主选择律师的权利。
  2. 追究执法者责任,任何破坏司法程序、恐吓辩护律师的公职人员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保留向监察部门及国际人权组织提交证据的权利。
  3. 启动全球紧急关注,敦促各国政府、议会及人权机构运用外交渠道,就中国司法体系对辩护权的系统性剥夺提出严正交涉。
  4. 维护生命安全,我们重申对病患人员生命权的尊重,呼吁办案单位以人为本,尽快释放急需治疗的同工。
  5. 记录与反馈,锡安家属正依法收集关于司法程序中违规行为的信息。知情者可反馈至:hpcc109@gmail.com
“我们深信,法律的初衷是维护公义与仁爱。在光照之下,一切真相终将大白。”

据悉,2025年10月9日至11日,北京锡安教会共计有27位牧者同工被广西北海警方从多地押解回北海拘留。之后有9位先后被释放或取保候审,18位牧者同工仍遭羁押。

2025年11月18日,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北海公安局银海分局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名,向18位锡安教会的牧者同工家属发出了逮捕通知书。

目前18位牧者同工分别被羁押于北海一看和二看至今。2026年3月23日,18位羁押牧者同工家属,刘春丽、苏子明等11人网上发布了联合声明。

家属称,他们强烈抗议当局打压为他们亲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团队,要求立即停止对律师团队的一切威胁、约谈、警告和打压;

恢复所有被停业、吊销执照律师的执业资格;保障律师能够正常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地为他们的亲人提供法律援助。

列车停电被困近4小时温度飙升至40℃以上不让砸窗

2026年3月29日下午,D3665次列车因暴雨龙卷风导致接触网故障,被困广州南站附近隧道内断电近4小时,乘客在闷热缺氧车厢中要求砸窗或下车透气,但乘务员以“需请示列车长”“安全风险”为由阻止,引发对高铁应急机制的热议。网友质疑:车厢闷热缺氧已达生命耐受极限,乘务员却以“需层层请示”延迟决策,应急预案僵化。事件暴露出极端天气下高铁应急保障机制的短板,包括备用电源不足、通风系统缺失、现场处置权限受限等问题,引发公众对安全规程与生命优先权衡的广泛讨论。此次事故虽因极端天气引发,但凸显高铁安全体系需从“技术本位”转向“生命优先”。唯有平衡规则与人性化处置,赋予一线人员灵活权限,并升级断电保供技术,才能避免“闷蒸近4小时”的困境重演。规则不应该凌驾于生命之上,为避免责任的层层请示,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社会逻辑。

此次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已发生多起类似情况:

2025年7月,K1373次列车在浙江金华脱线停运,车内闷热,有乘客使用安全锤破窗通风,事后被铁路公安批评教育,引发舆论对“紧急避险”与规则冲突的广泛争议。 2025年8月,G3712次列车在隧道内因设备故障停车断电一小时,同样出现空气稀薄、乘客不适问题。

2024年广深城际也曾发生断电事件,暴露高温缺氧应急短板。

更早可追溯至2018年京沪高铁G40次列车因彩钢板撞击接触网断电,乘客在无通风、无照明情况下被困近5小时。

事件经过与现场状况

3月29日桂林北开往珠海的D3665次列车驶入佛山至广州南站间隧道后突发停车,全车断电且空调停运。应急电源仅维持30分钟失效,车厢陷入黑暗,温度飙升至40℃以上,车窗因高温雾化。

多名乘客反映出现呼吸困难、头晕症状,儿童哭闹不止,至少4人疑似晕厥需救护车送医。乘客要求砸窗或下车透气,但乘务员以“需请示列车长”“安全风险”为由阻止,仅后期尝试打开部分车门通风。经近4小时抢修故障得以排除。乘客反映事发近4小时未获故障详情,加剧恐慌。

网友评论

@Washeshei:很多问题都是怕担责才会有各种限制最后悲剧。

兰州微导航:D3665被困隧道3小时,断电窒息、孩子哭到嘶哑,一句不让砸窗就把人命关在闷罐里。安全是底线,不是冷漠的挡箭牌。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列车困死隧道,乘客快闷晕,只禁砸窗、不救活人,这叫守规,还是渎职?

@奶茶红豆三分糖:要么允许开门,要么有权砸窗!让乘客闷的都晕过去了,这就是最大的问题!还讨论啥!这点预案都没有,还质问起作为受害者的乘客…

多兜baby:D3665次列车因极端天气被困隧道超4小时,全车断电后车厢变“桑拿房”,老人小孩缺氧晕厥,乘客想砸窗透气被乘务员以“要请示上级”阻止,应急处置僵化遭全网炮轰,广铁仅退部分车费敷衍了事。类似的情况出现不止一次了,把乘客闷在铁皮罐里熬4小时,砸窗还要走流程等批示,这哪是守规矩,分明是拿人命当“安全”挡箭牌。退几块车费就想了事?高铁应急的短板,这次必须彻底拿出来个解决方案!

@西西dannye: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开窗开门都是必须的安全应急措施,目前的“安全措施”及其搞笑。

@冬瓜恋曲:光看新闻这种情况都多少次了,每次应对措施也都大同小异就是基本没啥措施。非得出大事才吃教训吗?

@琪姐努力点:层层请示,层层汇报,等走完流程人也没了,遇到这种情况就不能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吗?

@哈博小镜:砸窗开门这个事前一段时间不是刚讨论过吗?内部都不拉通吗?

@善解松鼠穿时尚:因为安全规范,乘客只能置身危险……~天下事此为最荒诞!

@Qieenn:觉得就很缺乏应急预案。

@AK卡拉:看来根本就没有有效的危机处理预案和机制,遇到问题只能层报,否则按预案直接就能处置了。

@行走一路人:这种事不是偶发事件了,出现这么多次了就不能像新闻说的都配备车门安全网,停车多少时长就开启这个方案吗?

@珍惜当下无悔今生:常态安全预案完全没做,不考虑运营区间气候的变化,也是没谁了,这玩意儿按照应急管理问责得腾出来多少地方。

十三香麻辣鸡:受强对流天气导致接触网挂异物,D3665在佛山至广州南隧道内断电近4小时。空调停运、应急灯熄灭,车厢秒变高温蒸笼,多名乘客出现呼吸困难甚至晕厥,需救护车送医。据报道有小孩热哭,乘客提出“砸窗”透气,但被乘务员以安全为由制止。这种“保规则”与“保呼吸”的冲突,是人性最直接的挣扎。为何在闷热到有人晕倒时,通风、疏散等预案启动得如此之慢?乘务员反复“请示”的过程,消耗的是乘客的忍耐极限。在明确有健康风险时,是否应赋予一线人员更灵活的紧急处置权?而不是死守“不准下车、不准破窗”的教条。广铁已致歉并承诺补偿,这是态度。但我们需要的是系统性的应急升级。下一次极端天气来袭时,希望被困乘客感受到的是“应急机制在运转”,而不是“在等待中绝望”。你怎么看?在那种情况下,你会支持砸窗吗?

极目新闻:事故发生后,“该不该砸窗”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支持者认为,乘客的生命健康应放在第一位,该砸窗的时候就要果断砸窗,但也有人指出,故障排除后列车还要运行,外面还有极端天气,盲目砸窗可能造成更大危险。

就在2025年7月,K1373次列车在浙江金华境内脱线停运,旅客被滞留在车厢内长达3小时,有人闷热难耐,用消防安全锤破窗通风,之后铁路公安对砸窗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发了舆论哗然。“砸窗”究竟是正当自救还是破坏规则,争论良久,最终回归到一个核心问题:砸窗有危险,不砸也有危险,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极端天气导致设备故障,列车临时停运,这属于不可抗力。但一旦列车停驶,乘客就必须困在密不透风的车厢里,哪怕呼吸困难、汗流浃背,也只能靠苦等苦熬,甚至危及健康安全,这就是典型的“人祸”了。

让人无奈的是,列车员并不是没有努力,他们也同样闷在车厢里,满头大汗地安抚乘客,有视频显示,有列车员在车门上挂上安全网后打开了车门,让乘客透气缓解,这说明,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完全有办法早点让乘客缓解不适,那为何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非要等到乘客难以忍、情绪激动、反复请求之后再做?铁路系统对于类似紧急状况的判断和应对,究竟有没有明确的分级和处理方案?为什么每次出了事,听到最多的四个字就是“需要请示”?

层层请示,层层汇报,看上去谨慎有序,实际上是怕担责任。但对于闷在车厢里的乘客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越是拖得久,后果就可能越严重,铁路部门要背负的责任也可能越大。

一次次的“砸窗之争”,表面上看是日常规则和临时应变的矛盾,实际暴露的是铁路应急管理体系长期存在的短板和滞缓。乘客的诉求从来不是非要砸窗,而是希望突发事故来临时能有妥善及时的应对方案,为大家的健康和安全留一扇窗。

铁路系统亟需全面彻底地完善应急体系,升级列车备用电源系统,保障极端情况下空调与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在车厢上增设机械通风装置,作为万不得已断电后的兜底保障。在应急制度上更要摒弃层层请示的桎梏,让真正在一线、了解情况的人有紧急处置的权力和能力,制定清晰的紧急情况处置清单,明确在哪些条件下列车长有权直接决定疏散、开门或采取其他通风措施。

最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转变服务与应急理念,从死守规则、规避风险转向生命至上、安全优先,把保障乘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原则。

唯有让应急预案跑在险情前面,让应急处置快于乘客诉求,才能在面对突发状况时,迅速、有效地保障乘客的安全健康,才能守岗有责地护卫出行安全的底线。我们当然希望这样的事故越少越好,但如果下一次险情来临,希望先出现的不是关于是否砸窗的争吵,而是一套无需乘客呼喊也能顺畅运行的应急方案。

2026年4月3日星期五

大数据筛查出买助眠药后被通知注销驾照

近日有厦门市民称,自己在购买了某种助眠药物后收到湖里区交警的短信,通知他30日内到车管所注销驾驶证,逾期未处理将公告作废。这一报道引发公众对大数据滥用、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担忧。2026年3月30日,湖里区交警部门表示确有发送此类短信,“只是提醒”,建议驾驶员收到短信后去辖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可能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然而,交警强调的是安全,网友看到的却是隐私。买药信息是极其隐私的行为,如果这都被大数据采集,个人隐私岂不是在裸奔?而且,仅凭购药记录就判断患有此类疾病,太过于武断。公众普遍担忧个人隐私被侵犯,医疗购药记录属高度敏感信息,目前缺乏明确的知情同意机制,数据如何被调取、使用边界不清,易造成“数据裸奔”。网友评论:这种无差别大数据筛查,本质是对个人隐私的过度采集与使用。购药行为与“妨碍安全驾驶”之间缺乏医学判断的直接关联,仅凭消费记录就发出注销提醒,不仅误伤守法者,更让公众对隐私安全感大打折扣。买助眠药收到驾照注销提醒短信,这场风波撕开了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一道口子,引发了人们关于隐私保护的深度担忧。在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技术手段理应服务于公共利益,但前提是守住隐私保护的底线。大数据筛查不能脱离法律框架与人文温度,应引入人工复核与医学评估机制,避免让技术沦为侵犯隐私的工具。毕竟,道路安全的底色,从来都不应该是个人隐私的牺牲。

事件起因

近日,一条通知注销驾驶证的短信备受关注,短信写道:(湖里交警大队)因大数据比对分析显示,您可能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相关的就诊或购药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述疾病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按照规定,患有此类疾病不得申请驾驶证;已取得驾驶证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如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前往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请务必重视,停止驾驶行为。

视频发布者配文称:“别注销,驾驶证很难考的。我网购了速效救心丸,很久没开车了,大家放心。”其他网友评论说:“这个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大家好,如果你没有可以去证明。”“你是不是用医保买过心血管疾病的药或者大量购买镇静剂?我爸给我奶奶买过,之前也接到车管所的电话,驾照被注销了。”“我也买过速效救心丸,暂时没接到消息。”

网友评论

@波澜不惊的大渔:大数据和个人信息被滥用到令人恐怖的地步。

@程锦阳·程建岗:是否手伸得太长?是否涉嫌“有罪推定”?凭什么折腾车主?法理依据何在?

@逍遥游7789:不能用大数据搞有罪推定,希望大数据能用在失踪人口追查等有益于社会的事情上,不要走上外门邪道。

@报告-领导:交警部门答非所问,公众想要弄明白的是交警队是从什么途径得到购药者信息的。

@会说的不如会看的2023:乱用公民个人信息。实在可怕。这是提醒么?这是赤果果的……不想说了。

@Maternity-诗韵:隐私保护要跟上,数据联动别踩边界。

@一匹海马:照这个思路,买酒也应该被吊销驾照。

@思坊菜AND思坊瑜伽:购药记录被调取,隐私安全边界该划清了。

@美食food寻找:这细思恐怖,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两者平衡才是关键。

@风雨夜归人Gd:大数据时代,我们都在裸奔,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AIF-50:不要只说医院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医保更要注意。一个局部的,一个全面的。

@bdixjdbdodnd:大数据好可怕。

思坊菜AND思坊瑜伽:但简单以购药记录判定驾驶风险,难免过于粗糙,不少替家人买药的人被误伤,还得自己去开证明自证清白,让人很不舒服。健康信息本就高度私密,跨部门数据共享缺乏清晰规范,很容易让人担心隐私被过度使用。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该是二选一,监管更不能一刀切。如果能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对偶尔购药者温和提醒,对长期用药者再重点核查,既能减少误判,也能让大家更易接受。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大数据治理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尊重个人权利,精准治理比强硬筛查更能赢得信任。

骑牛看周期:大数据管理没有错,精神类药物是管制药品,也不能随便代买,这也没有错。错的是对结果的应用,什么程度达到吊销驾照的级别?以及如果病人恢复了,驾照难道还要再考一遍?这是需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去解决的问题。这就好比:人家夫妻俩恶作剧,男的抓了一下女的屁股,你摄像头监视到了,然后把男的抓起来说是耍流氓。那肯定是不行的……大数据管理不能脱离人类的判断。

爱右爱:虽然属于维护公共安全,但是不是过度收集了?仅因公民在药店购买了助眠药物,就推断其不适合驾驶并启动驾照注销程序,这属于对医保购药数据的过度解读和不当使用,超出了维护交通安全的必要范围。

大象新闻:这两天,有网友发帖说,自己只是买过助眠类药物,竟收到了交警部门发来的注销驾驶证短信。保障道路安全,排查驾驶风险,本意是好的,可仅凭购药记录就发注销通知,这事儿怎么看都不对劲,必须追问到底。

一问:购药记录等同患病,认定依据从哪来? 短信里写得明白——“因大数据比对分析显示,您可能存在……相关的就诊或购药记录”。注意,是“可能存在”。购药记录并不等于确诊记录,买了助眠药,不代表就一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有人偶尔失眠买过一盒,有人替家人代买,有人只是备药应急。凭一条购药记录就推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这个逻辑链条是不是太松了?如果这个推定可以成立,那是不是买过感冒药也要被怀疑影响驾驶?

二问:购药隐私数据被调取,筛查程序谁在规范? 更让人不解的是,个人在药店、平台的购药记录,属于私密信息,是怎么被交管部门的大数据筛查到的?数据共享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大家可以理解,但医疗、购药这类敏感数据的调取、使用、比对,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审批流程?是不是只要打着“公共安全”的旗号,就能随意调取公民的隐私信息?公共安全要保障,个人隐私也不能被忽视,两者的平衡,不能一句“为了你好”就草草带过。

三问:注销驾照是“提醒”还是“推定”,程序正义在哪?

交警部门回应说,短信只是提醒,建议去核实,可能需要签承诺书或开医院证明。可短信原文写的明明是“请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这哪里是“提醒”?这分明是“推定你有病,不来自证清白就注销”。程序上,是不是应该先核实、再告知、最后处理?而不是先下结论,让公民自己跑腿去“证明自己没有病”。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基本法理,不应该被“大数据”三个字绕过去。

防范驾驶风险、守护道路安全,初衷并没有错。但不能把购药记录简单粗暴等同于患病事实,更不能用模糊的大数据筛查,侵犯公民隐私、增加民众负担。大数据筛查要有边界,执法管理要有依据,别让正常购药的人,平白无故面临驾照被注销的困扰。

极目新闻:但如果只因为买了助眠药物,就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风险,全程不知情,最后“被通知”,也难免让人担忧:对个人信息的调取会不会过度、失控?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难道只能顾此失彼?

公众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

其一,是被大数据“误伤”的风险。买过速效救心丸,不代表就有心脏病;自己买或帮家人买助眠药,更不等同于患有精神类疾病。将“购药记录”简单等同于“可能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这种“一刀切”的筛查逻辑,会让不少人因为代买药物、短期用药、备用应急购药而被系统拉入“预警名单”。驾驶证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生活刚需,一旦被误注销,会增添多少麻烦,可想而知。

其二,是隐私被侵犯,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隐忧。医疗购药记录属于高度敏感的隐私信息。哪怕是交警部门调取这类数据,也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和“目的限定”的原则,确保是基于法定职责,只调取必要信息。但从市民反馈来看,他们对于自己的数据何时被调取、如何调取,用于何种目的一无所知,更不用说“知情同意”了。这种“直接通知,没有商量”的做法,难免让人担心自己的信息被随意调查、泄露,用于其他非公共安全的目的,陷入“数据裸奔”的恐慌。

其三,“先筛查、后自证”的管理模式动摇了数据安全感。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驾驶员接到信息后,建议前往辖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或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如此广撒网的筛查,系统自动匹配、批量发送短信,没有人工审核,缺乏医学判断,实际上就是把举证责任全部转嫁给了普通人。而且,卖药的人要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病”,恐怕又是一番折腾。当公共管理变成民众单方面的“自证清白”,耗损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南方周末:所谓“大数据”,本应指经过匿名化处理之后的信息,用以进行宏观、趋势性分析。能够识别到个人的信息,不是大数据,而是个人信息。无论是就诊还是购药记录,都是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相关医疗法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替患者保密。即使是执法司法机关要调取患者的医疗信息,也应该具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2022年,中央发布的“数据20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对数据的利用,要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尤其对于公共数据,要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加以利用。即使个人病史乃至购药记录真的需要为公共安全让位,也应该首先制定法律进行授权,并控制信息用途,严格依法办事。

于凯律师被刑拘律师申请取保遭拒

【民生观察2026年4月3日消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凯律师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西城区执法办案中心带走调查,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羁押在西城区看守所。据称,其被刑拘原因是向法工委提议废除寻衅滋事罪。近日,于凯代理律师李国蓓申请对其取保候审遭拒。

2026年3月26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凯,在中共司法部门口举牌控告青岛市司法局局长邓焕礼,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

随后,于凯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带至北京市西城区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其一度处于失联状态。

期间警方同时传唤了包龙军律师、王宇律师以及卢思位律师,后几人获释。

3月27日晚,卢思位律师、黎雄兵律师及张磊律师等人,赶到北京西城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了解情况,被警方拒绝告知任何消息。

当日,于凯代理律师李国蓓向办案单位递交辩护手续遭到拒收。

3月30日,李国蓓律师成功预约上3月31日下午会见于凯。

据了解,于凯律师被羁押在西城看守所,据说罪名是其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提议废除的寻衅滋事罪。该罪早已成为中共当局打压异己的口袋罪,于凯律师求仁得仁。

3月31日,李国蓓律师成功会见了于凯律师。他表示,自己一切还好,只是看守所的环境简陋了些。

4月2日,据李国蓓律师透露,其提交的申请对于凯取保候审被驳回。

据悉,于凯律师现任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有九年基层警务工作经历,后转行从事律师职业,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是兼具执法实践与司法实务经验的法律工作者。

2023年8月,于凯律师与其他法律工作者联名提交立法建议,直指寻衅滋事罪罪状模糊、易成“口袋罪”,建议废止。

2024年7月,于凯因“违规炒作案件”被青岛市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牛腾宇父亲进京为子维权被拦截访后遣返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日消息】牛腾宇因“恶俗围基案”遭中共当局冤判14年,家属一直持续为子维权,但遭到当局频繁打压。牛腾宇父亲因手机号被频繁冻结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被逼无奈于近日进京,控诉广东高院不允许律师在申诉程序中查阅牛腾宇案卷宗一事,而后被北京警方带走一度失联,之后被驻京办接走强制遣返带回山西。

家属四处借钱为儿子牛腾宇请的第16位律师已经一年有余,与广东高院协商无数次,至今广东当局不让阅卷,导致律师无法申诉。

一年多来,山西晋城市反诈中心不断冻结牛腾宇父亲名下所有手机号,几乎每个月冻结一次,搞得他无法正常生活和做生意,生活陷入困境。

被逼无奈之下,牛父于2026年3月31日凌晨五点多到达北京,找律师商量如何阅卷之事。

到达北京后,牛父遭警察拦截被带往派出所,警察应该是了解到牛腾宇案及上面对此案态度,未为难牛父。牛父随后被山西驻京办接走安置,后被维稳人员强制遣返带回山西晋城。

目前,牛父已安全到达山西晋城家中。

据悉,2019年6月14日,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对“1902136侵犯公民信息案”,即“‘支纳维基’与‘红岸基金会’泄露习明泽与邓家贵身份信息事件”立案侦查,由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督办和部署。其中,“红岸基金会”由国家安全部负责侦查。

2019年6月22日,恶俗维基维护员牛腾宇与网站创办者肖彦锐前往香港参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同年8月,两人在日本会面,牛腾宇在回到中国六天后的8月22日上午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网警大队跨省抓捕,后与同案其他24人一起被关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其中一人一年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羁押期间,牛腾宇遭酷刑。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22日,牛腾宇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监视居住。

该案嫌疑人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于2020年1月22日向茂南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分别于2020年3月6日、2020年5月21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分别于2020年4月6日、2020年6月19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对“‘支纳维基’与‘红岸基金会’泄露习明泽与邓家贵身份信息事件”作出一审判决,将与恶俗维基网站有关的24人判刑,其中牛腾宇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8年罚5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5年罚4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2年罚4万元)。

据称,二审法官、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书铭操纵了一审判决,并且阻挠二审开庭,试图驳回上诉。

2021年4月23日,牛腾宇二审被判维持一审14年的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恶俗维基(EsuWiki)是一个由肖彦锐等人于2014年1月8日创办的Wiki网站,网站使用MediaWiki,主要记录中国互联网部分人物和事件。

2019年5月至6月,宣称与恶俗维基无关的“支纳维基”“红岸基金会”曝光包括习明泽、邓家贵在内的中国大陆高层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信息。

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许冬青摔倒后无人施救送医被告知无治愈可能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日消息】江苏常州维权访民许冬青和小女儿杨丽,因上访揭露当局违法征地公安违法办案,遭江苏省政法委书记李耀光下令刑事打压、酷刑虐待和长期的医疗剥夺。杨丽被迫害至尿毒症末期至今仍无法获得医疗,许冬青被隐瞒重大恶性肿瘤,两人均命悬一线。近日,杨丽父亲杨国良外出时被金坛公安抓走,许冬青在家摔倒后数小时无人施救,送医后被医生告知已无治愈可能。

2026年3月20日,杨丽抗议当局对其剥夺医疗权时晕倒,现场警察原本准备送医院抢救,接到官员电话后将杨丽强行带到办案中心,拘押了十多个小时后,在当天半夜12点左右放回。

因常州金坛当局长期阻止尿毒症末期病人杨丽就医,共抢夺杨家人5个手机拒不归还。

3月22日,杨丽和家人再次被迫通过家中监控发出求救信息。金坛公安抢夺杨家人手机,目的就是持续剥夺医疗切断其求助渠道。

3月25日下午,杨丽在街上抗议警察剥夺医疗,约三分钟后被十多名特警蜂拥而上强行带走。家属没有接到公安的任何通知。

3月26日凌晨1点左右,杨丽被维稳人员送回了家。

3月28日,杨丽因抗议再次被警方抓走,现场她再次晕倒失去意识,但金坛公安依然没有采取任何紧急措施,依然将她强行带到办案中心进行关押,后获释。

3月31日早上,杨丽父亲杨国良外出买米糠,被滨湖派出所民警王俊等人抓捕。目前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许冬青在丈夫杨国良外出后跌倒躺地几个小时,跟踪监视人员目睹现场未提供任何帮助。杨丽获知父亲被抓,要求他们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也遭到拒绝。

杨丽姐姐杨彩英拨打120后,许冬青被送到金坛人民医院说脑出血,家属要求转院到北京或上海,遭到拒绝。

金坛医院说他们能治。家属经过5个小时的激烈抗争,金坛当局终于同意将许冬青转到上海。

4月1日早上,上海医院告诉家属,许冬青已无治愈可能,做手术的话能延命短暂几个月,但会瘫痪、失语、气管切开,不手术的话,随时都有离世可能。而昨晚,金坛人民医院仍然说他们能治。

据悉,因上访揭露常州金坛当局违法征地5000余亩、逼迁房屋2000多户,患肾病杨丽和母亲许冬青,遭到江苏省政法委书记李耀光下令医疗剥夺和刑事打压。

因持续的医疗剥夺和酷刑虐待,2025年8月,杨丽在常州市看守所内被宣布病情恶化至尿毒症末期,急需透析治疗。但看守所始终以没有领导批准为由拒绝提供医疗。同年12月30日,杨丽刑满释放,但至今仍被金坛警方持续暴力拦截剥夺医疗。

2025年11月11日,许冬青刑满释放,前往北京治病被金坛公安强行绑回。11月底,被迫在金坛人民医院体检,却被隐瞒重大脑部病情,20天后脑出血进ICU抢救。

经国际社会关注,杨丽和父杨国良母许冬青于2026年2月11日到达北京大学第一医疗就医,但因遭人为干扰,医院在开具住院治疗通知书的情况下,始终拒绝对杨丽进行收治。20天后的3月3日凌晨3点半左右,杨丽和父母被金坛便衣警察强行绑回江苏。

目前,杨丽因心脏严重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只能长期卧床,许冬青因脑出血且有脑部肿瘤的可能已大小便失禁,两人都病情危急急需救治,且都已完全失去自理能力。

被绑回金坛后,杨丽和父亲杨国良曾多次抗议金坛警方持续医疗剥夺,但当局始终拒绝沟通,拒绝回应就医问题,只是一味打压迫害。

2026年1月4日,金坛滨湖派出所中队长张凯杰公开宣告,等杨家人都死亡,政府可以没收全部财产,到时将不存在征地拆迁的问题。

3月,该所所长马云鹏对杨国良说,他非常乐意看到杨家人死亡,他可以少去一桩烦心事。

2024年底,杨丽和母亲许冬青被刑事期间,金坛西城街道主任栾留康多次对杨国良说,等你们都死了,政府可以没收所有财产。

就杨丽被剥夺医疗问题,联合国特别程序、前线卫士、CHRD(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等机构先后发布了公开声明给予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