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星期四

天津维权人士吴刚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1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月2日上午,天津维权人士吴刚刑满出狱。有十多个维权人士到监狱门口迎接他却扑了空,后得知吴刚早已被辖区派出所人员,带家属进入监狱开车将他接走。

随后,朋友们又赶往其家中探望问候。获得自由的吴刚精神看起来不错,并与朋友们拍照合影。吴刚表示,“虽然我的身体失去了自由。但,我的头脑、我的心是自由的”!

2015年7月3日,吴刚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同时被判的还有多个维权人士,而吴刚的刑期最重。另外,吴刚的维权好友李英贵也在同年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二年。2010年6月李英贵因强拆引发的妨害公务案开庭时,吴刚曾在法院外举牌声援。

吴刚被抓后,曾传话出来要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但在他被抓一个星期后的7月10日锋锐律师事务所被出事了,刘律因受株连不能执业而无法接受他的委托。

据悉,吴刚是天津市人,天津某中学教师,抗拆维权者。早期曾因其住宅被天津地方政府强拆,后其工作岗位又遭辞退,随后被迫走上维权上访之路。

近年来,曾因参与多起维权活动,尤其是参与声援天津北辰抗暴维权者王国廷案被当局枉法重判、维权公民在天津市人大门前举牌进行和平请愿等,而遭当局多次拘捕打压:2009年3月8日曾被天津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2年5月又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3年12月20日再次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5年7月3日,再次因参与维权抗争而被天津市和平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7月17日,被以同样罪名正式逮捕,关押在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2016年4月11日,其案件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7月28日,其案件在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庭审,后吴刚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1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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