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

民生观察对公民立案难的专项监察(2015年5月18日至24日)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投诉无门现象仍普遍存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5月25日按:起诉权简称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然而在中国,由于司法体制的原因,公民的诉权却经常难以保障。就在今年5月1日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各界普遍关心的“立案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周(2015年5月18日至24日),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对“立案难”等侵犯公民诉权的问题继续进行观察,“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当事人投诉无门等常见的“立案难”依然普遍存在。
 
公民依法起诉,却遭法院恐吓。上海公民沈佩兰在网上发帖表示,她在2015年5月22日前往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提起行政诉讼,该院非但不接收她的诉讼材料,却还遭到了保安的恐吓威胁。沈佩兰在网帖中说,她按照正常程序排队取号至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立案窗口却让她到“领导接待”窗口。在“领导接待”窗口,一名叫蒋宇娟、自称是领导的人,“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状一扔扬长而去,拒绝收我的诉状。过会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民生观察工作室目前尚不清楚沈佩兰这次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诉讼请求,而作为维权人士的沈佩兰在此之前曾遭到过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对于网帖中提到的蒋宇娟,民生观察工作室信息员在《闵行区政法综治网》看到,蒋宇娟被评为“忠诚敬业十佳业务标兵”,该文中称蒋宇娟“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但是在互联网上搜索“闵行 蒋宇娟”等关键词时却发现,网上不乏多宗对于蒋宇娟不接收材料、不立案不出文书等问题的申诉控告,其中一件则是早在2010年当事人金月花对蒋“渎职侵权”的控告。
 
浦东法院依然我行我素,律师电话投诉不立案无人接听。关注完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我们再来关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在此之前曾经关注过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拒绝接收上海公民冯正虎等人行政起诉材料,当天童凌还利用一整天的上班时间来对冯正虎进行所谓的“维稳劝导”,甚至不惜动用法院司法经费请冯正虎吃饭,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后来,当事人冯正虎也对于童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然而在5月21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乘希在微博上发消息称,她拨通了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的电话,准备投诉该庭法官周军违法不登记她的诉状、违法不立案的问题。童凌简单听完陈述后,却让郭乘希律师稍后再打。但当郭律师再打时,打了将近1个多小时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由于郭乘希律师当天还要赶飞机,只能暂时作罢。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查询了解,童凌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级别为“四级高级法官”。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依然普遍。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安徽省颍上县六十铺镇访民耿士奇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每次地方公安局拘留他都是依据的北京警方开出的训诫书,而他本人对此训诫并不知情,为此耿士奇把北京和地方警方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但是该院既不立案,也没有向耿士奇作出任何答复。
而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维权军转干部提起的行政诉讼,也遭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的对待。本周,一封署名为“郑州市在企军转干部”发布的《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不出具裁定的质疑》中表示,“法院不登记不立案也不出具裁定,理由是‘你们的问题是老问题,是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政策性问题’。法院不讲法,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做法,我们只有质疑!”
 
因被非法拘禁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然在推诿。江苏常州访民朱玉妹因去北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禁。朱玉妹的丈夫於纪兴于2009年9月18日到镇政府处要人,镇政府才出示了《告知书》。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制作《告知书》称,“由于朱玉妹在征地安置补偿得以合理解决的前提下,借故理由在国庆60周年重要敏感时期再次进京非法上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朱玉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朱玉妹因此被非法拘禁28天。朱玉妹认为,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行为违法,遂多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跑了三年多法院,至今尚未立案。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依然在推诿,没有就朱玉妹的起诉登记立案。朱玉妹表示,她会向上级法院反映,坚持要立案。民生观察工作室也将持续关注本案。
 
外嫁女权利遭剥夺,诉至法院被裁不予立案。江苏常州公民王小琍系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村民,在该村拆迁时还享受过拆迁安置待遇,但拆迁后她应当享受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却遭到了剥夺,理由是王小琍已经出嫁不能享有此待遇,并且经过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王小琍认为,武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确认表》的审核,故意将王小琍的名字排斥该表之外,是歧视妇女的体现,违反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于是,王小琍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该委员会。但武进区法院却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本周王小琍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被裁不予立案。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湖北黄石访民柯爱群因为她的丈夫罗克欢涉嫌被镇信访办干部殴打致死,镇领导为了掩盖真凶威逼恐吓她签了一份《赔偿协议》。事后柯爱群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赔偿协议》,但法院始终没有对该案立案审理。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柯爱群再次来到湖北省阳新县法院起诉,但得到的却是不予立案的裁定。
本周,另外一起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的案件,也同样遭到了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江苏常州的永兴庵有300多年历史,香火旺盛。据永兴庵负责人明和介绍,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政府看中此风水宝地,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欺骗他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将古庵拆除建商品房。然后,镇政府又诱惑明和去建一个没有批地手续的新庵。因新庵系违法建筑,随时会遭遇难以预料的恶果。所以,永兴庵方面于2015年5月4日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湖塘镇政府,请求确认原告与镇政府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无效。但武进区法院却同样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5月20日,原告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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