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封尧良李雪梅房屋被强拆诉讼遭枉法裁判

【民生观察2025年11月11日消息】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江杨村封尧良、李雪梅夫妇的房屋,二十多年前在没有合法手续和法律凭证的情况下被政府强制拆迁,导致一家人居无定所成了拆迁难民。夫妇二人分别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先后遭到两级法院的枉法裁判,司法部门沦为恶势力的保护伞。

封尧良、李雪梅夫妇是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江杨村孟家宅95号两位普通的老百姓。

上海城市建设这几年确实发展很快,但因上海房地产领域内腐败,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李雪梅家也随这次毁灭性拆迁而经历了一场浩劫,使其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1997年上海市大柏树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对李雪梅夫妇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因为整个拆迁没有合法的手续和法律凭证,之后,又有上海市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对他们最后三户进行拆迁。

因为李雪梅要求回原地安置,宝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私房没有评估,不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恶意作出了宝房地(2001)拆裁字第8号裁决。

根据这份非法裁决,宝山区人民政府不问青红皂白,于2001年9月18日在大批警察及防爆警察的协助下,对李雪梅家实施了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行政强迁,毁灭证据,使其一家从此失去安居。

因不服裁决、强迁,封尧良、李雪梅分别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裁决诉讼中,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周俊棋、施海涛,滥用审判权力,违反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明显庇护被告,对被告必须举证的文件以“这是国家的文件政府秘密你们不能看”为由,不让他们取证、质证。

使他们至今都无法看到这些证据材料,剥夺了他们原告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对李雪梅、封尧良作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判决书中都恶意隐瞒了,就这样宝山法院对这一份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不清的非法裁决枉法判决予以支持,这种做法是肆意践踏了宪法和法律法规。

在强制拆迁一案中,在有确凿的证据面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宝山区人民法院一样司法腐败,枉法判决予以维持。

使李雪梅一家在财产上、精神上、人身上受到了令人发指的迫害。司法部门又一次成为恶势力的保护神。

李雪梅引用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的话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不公正的判决是毁坏法律。”

而现代文明又认为:“国家的作用是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抵御任何暴力侵犯和侵略。一切超出这一职能范围的政府行为都是罪恶。”

经历了这次噩梦般的拆迁,使李雪梅夫妇的私有财产倾刻间变为公有财产、从一个安居乐业的小康之家变成了现在靠举债度日、居无定所无法正常生活的拆迁难民,致使他们一再丧失合法居住权、生存权、实在叫人寒心,让人心酸,使人流泪。

这种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违法事件的发生,无人过问、无人追查,甚至连官司都打不赢,老百姓连个讲理的地方都没有,却还要承受着由社会恶势力、行政腐败、司法腐败所带来的恶果。

在他们一手遮天的上海,老百姓依法控告却走投无路。万般无奈的庶民最后只剩下一条路,一条千百年来中国特有的封建之路,那就是“上京城,告御状。”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奋斗、牺牲。

李雪梅表示:“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念写进《宪法》,习总书记的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今天,任何组织的违法侵权行为必须付出代价。像我家的遭遇,但愿今后在中国、在上海不再发生。”

李雪梅电话:1366194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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