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张华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华,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1102XXXXX,户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骐路11号海景花园,联系电话:1505918XXXX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北京首都机场派出所上级主管机关)

复议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下属北京首都机场派出所未依法处理申请人报案(2025年9月6日报案仅出具《出警单》、2025年11月5日报案未出具《出警单》且未调查)的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对申请人被非法拘禁、殴打一案重新作出处理;
3.依法保障申请人的报案权利及人身权利救济。

事实与理由

2025年9月2日21时许,申请人在首都机场遭遇被控告人非法拘禁、殴打(具体事实详见前述《控告书》)。2025年9月6日,申请人向北京首都机场派出所报案,该所仅出具《出警单》,未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等工作;2025年11月5日,申请人就同一事件再次报案,该所未出具任何《出警单》,亦未履行法定调查职责,申请人对此次报案全过程进行了录音,该录音可清晰证实报案情况及被申请人下属机构未依法履职的违法事实,其行为属于严重未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下属机构的上述行为侵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附证据材料

1.北京首都机场派出所《出警单》(2025年9月6日,复印件);
2.2025年11月5日报案录音(原件,含存储介质、文字转录稿);
3.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伤情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或其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张华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