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

举报重庆市云阳县塌方式的贪污腐败窝案

我是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南阳村11组村民【王延全】今年42岁。我现将了解到的云阳县的【塌方式的贪污腐败窝案】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犯罪事实以及理由举报如下。

事实一:我从2012年6月就有凭有据的向云阳县纪委举报南溪镇党委政府和书记【刘树林】以及南阳村的村干部同流合污的贪污事实,至今云阳县不给书面回复,当替罪羔羊的村干部于2014年6月11日由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理由;1, 南阳村的村干部终审裁定判决书分别是犯职务侵占罪,5人共同参与贪污118810元,支部书记【王康平】判处有期徒刑5年,村综治委员【罗湖清】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村主任【刘银平】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村会计【谢合安】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原村支部书记【蒲昌云】另案处理,现还在江口镇政府上班。并没有对【蒲昌云】提起公诉,村干部的贪污事实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没有上判决书。
2, 没有上判决书的有凭有据事实;1,村干部贪污低保款40万余元,2,克扣村民的生态移民资金7万余元,3,贪污非法强行集资款修通达工程65余万元,4,贪污红石点村民的强行集资因滑坡公路改道6,7万元,5,村干部利用职权虚报多处建设用地复垦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50万余元,6,贪污土地复垦集体组织资金83万余元,7,四个村合并的时候多做假账虚报骗取国家资金28万余元,8,贪污村民退耕还林资金8万余元,9,贪污云阳县慈善协会送给村民的保健药品4箱被村干部私自卖了,10,贪污南阳村整村脱贫奖金50万元,11,骗取国家的种粮大户项目资金还没有上判决书的有45万余元,12,贪污村民种粮直补金50万元以上,13,贪污虚报工程款33万余元,14,南阳村的蚕桑基地虚报540亩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80万元以上,15,贪污村民的救灾款20万元以上,16,贪污各种种粮直补金20万元以上等等还有很多村民不知情的项目资金。
事实二:我们从2012年就向云阳县纪委举报南溪镇党委书记【刘树林】的一切不作为,和贪污村民2010年土地复垦资金4800多万元,至今云阳县纪委不给书面的回答。

理由:1, 2009年【刘树林】利用职权承揽南溪镇工业园区的场坪工程,2, 2010年【刘树林】利用职权安排南溪镇计生办主任【牟方祥】把世纪广场私自改建成上下两层商铺出售,3, 南溪镇的森林绿化工程几万亩没有经过招投标属于少建多报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4, 南溪镇计生办主任【牟方祥】利用职权搞房地产几万平米出售,5, 南溪镇盐渠街道风貌改造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刘树林】利用他人顶名,6, 南阳村的沼气工程少建多报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7, 【刘树林】利用职权克扣惠民资金村干部签10万元的单拿走8万元,8, 【刘树林】利用职权安排【唐东兰】会计帮南阳村做假账,9, 2011年【刘树林】利用职权将南阳村的水利整治工程承揽给了【李国成】的弟弟,10, 2010年【刘树林】贪污土地复垦资金4800多万元,11, 南阳村原支部书记【蒲昌云】于2010年考上公务员,经2013年查证落实已经构成犯罪为什么没有提起公诉,12, 南阳村的整村脱贫资金用去了何处,13, 南溪镇克扣村民的万元增收补助资金等等以上这些问题,为什么云阳县纪委并没有去查,不给书面回复,就把几个村干部当了替罪羔羊,有案不查,压案不办。

事实三:南阳村村民于2011年7月开始向云阳县纪委举报,至今云阳县纪委不给书面回复,实名举报人【王延全】多次找云阳县纪委要求索取书面回复都遭到拒绝,举报在这几年当中从来就没有见到过云阳县纪委的领导同志,我于2015年8月3日下定决心到云阳县纪委信访办公室找到【艾主任】要求给书面回复,不给我就不走,苦苦的从早上9点等到11点多了,【艾主任】看到我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才说你先回去明天给我电话联系,我就回来第二天下午又给纪委打电话,【艾主任】回答说,6日下午来我的领导要找你谈。给出回答是以下几点。
理由:1, 我于2015年8月6日下午2点30到了云阳县纪委信访办公室,大哟在3点的时候就进来一位同志,【艾主任】给我介绍说这位是纪委的黄书记,接着黄书记就说你就是【王延全】哟,快说有什么事情,我说黄书记我有个请求,我已经向云阳县纪委实名举报3年之久,一直都没有给我书面回复,他回答说我们调查后已经交给检察院,判决书就是回复,我们为什么要给你回复呢。

2, 再说我们在2014年1月组织县里多个部门到南溪镇司法所,已经给你口头答复了,再也不会给你书面回复,我就说当时在司法所,纪委的【刘升】同志在宣读回复的时候很快,根本就听不清楚,也只是宣读了一遍,再说我们要求【刘升】再读一次遭到拒绝,他宣读的文件我们要求看看也遭到拒绝,也没有让我们看和签字,我们当时听到了一些就是说的假话,根本就没有查证落实,黄书记回答说,你们有没有听清楚不关我的事,反正我们纪委是给你口头回复了的。

3, 村干部于2014年6月21日经过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维持原判,我多次找到云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看一下村干部的判决书遭到拒绝,在无赖之下才跑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索取村干部的判决书,又遭到拒绝,当时我就对法官起火了,我问法官同志为什么不给我判决书,我是实名举报人,你们并没有把判决公布在网络和张贴公示,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今天不给判决书我的话,马上去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索取,法官回答说你等等我去商量领导,过了一会法官就给了一份判决书我。

4, 我接过判决书一看,云阳县真的是老百姓所说的是一样啊,太黑暗啦,公然堂堂的一百多万人口的云阳县人民政府,本案经过【云阳县纪委、审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调查判决出来的结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事实没有上判决书,甚至举报人有凭有据的举报南溪镇政府和【刘树林】的贪污事实半个字不见,【蒲昌云】是公务员已经构成了犯罪,也没有提起公诉是另案处理,公务员犯了罪是不是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啦。

以上句句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难看出云阳县纪委才是罪魁祸首啊,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是正宗的塌方式的贪污腐败窝案。

举报人:南阳村村民代表 王延全
电话;1332030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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