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8消息:河北定州访民刘敏杰诉定州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一案,在定州市法院和唐县法院之间奔走一年之久,至今被推诿不予立案受理。
刘敏杰出示的国内挂号信函收据显示,给定州市法院的起诉状投递交寄时间是2014年9月21日,但定州市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超出法定时限仍拒不答复,刘敏杰只好再向保定市中级法院寄去了起诉状,但保定市中院对此也不闻不问,刘敏杰多次电话督促定州市和保定市法院给予立案答复后被告知,行政案件归唐县法院管辖。
刘敏杰为了早日立案洗刷冤屈,又与2015年5月13日把起诉状寄给了唐县法院,这次仍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答复。刘敏杰电话询问唐县法院,被告知没有收到起诉状,刘敏杰无奈只好到邮局查询,得知信件以被唐县法院签收。但唐县法院立案庭对此却矢口否认,7月17日刘敏杰专程赶到唐县法院,在法院百般抵赖的情况下他又到邮政报刊发投公司查询投递档案
,查明他邮寄的起诉状唐县法院行政庭左育庭长于5月18日签字签收。遗憾的是面对铁的证据,唐县法院立案庭和这位庭长仍然坚称没有收到起诉状,并称,定州市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已不再他们管辖范围。刘敏杰与当日赶到定州市法院,定州市法院和唐县法院一样耍起了无赖,7月23日唐县法院在电话里再次称并未收到起诉状。
需要说明的是,就在两地法院互相推诿扯皮期间,刘敏杰向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事提起控告并寄去起诉状,向纪检委投诉,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帮助,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
据悉,刘敏杰是因为儿子在新疆做生意时被同乡谋财害命,最高法在死刑复核时,改判凶手死缓,刘敏杰不服最高法判决进京上访被多次拘留,殴打,也曾被劳教。2014年3月4日,定州市公安局为了两会期间稳控刘敏杰不让其上访,以他2013年至14年间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访,扰乱其公共秩序为由将其行政拘留10天,刘敏杰对此不服向定州市政府申请复议,2014年8月29日定州市政府维持了定州市公安局的处理决定,复议决定书中称,
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到定州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注明,不服此决定可以在三个月内到定州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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