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星期六

山西省忻州市西播明村农民土地“借用”怎就变“征用”了?

我们是忻州市忻府区播明镇西播明村村民,现向贵厅反映涉及我们村13户(名单附后)村民的土地被“卖”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999年2月5日,我们经营的土地在西播明村委的撮合下被忻州一中(现改为忻州市实验中学)以借用的形式签订了《借用土地协议书》,协议书明确约定性质为土地借(租)用,借用期限为30年(1999年3月1日-2028年2月28日),租金每亩每年为500元。协议签订后,我们收到了30年的土地租用费,同时,摊牌提留等费用也由我们13户村民负责。2006年春,西播明村委在张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征土地公告时,同时还张贴了另外两份公告,内容为:上述我们租给忻州一中的土地已于2000年和2001年被征用。而此时,作为上述土地使用权人的我们却对此事毫不知情,且从未收到过任何土地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偿费。此时,我们才知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不知被谁莫名其妙的“卖了”!无法理解的是,土地被“卖”了,我们却还被蒙蔽的将该土地所谓的农业税交至该税被国家取缔时。

为此,我们13户村民先后近百次的向忻州市播明镇人民政府、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府区信访局、忻州市人民政府、忻州市信访局、忻州市纪检委,山西省相关部门,甚至去国家信访总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此事,均无果!!! 2014年,我们的上述部分土地被再次征用以用于修建新建路,但新产生的土地补偿费用我们仍然不知所向!此时,我们的心情已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蒙冤亦会昭雪,事情总会解决!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以来,一心为公、一心为民,反腐倡廉、反复纠错,再次让我们13户村民看到了问题解决的曙光!为此,我们向贵部门提起诉求,我们的请求是:

1、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莫名其妙的没有了,土地使用证还在我们手中,试问,如何办理的土地征用手续?没有经过土地使用权人13户村民的同意签字,又是如何办理的征用手续?即使被征用,该征地补偿款又去哪了?
2、恳请贵部门核查贵系统,上述土地是如何办理的征用手续?
3、既然该土地已经被征用,我们就要求得到如今时价的土地补偿费用。

综上,我们再次恳请上级领导能认真的体谅下我们失地农民的感受、失地农民的困难、失地农民的无奈及失地农民的愤慨,能真真正正的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将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忻府区西播明村一十三户村民

附:
董心田,1954年3月10日生,住本村。
董爱田,1956年1月20日生,住本村。
董虎田,1862年12月22日生,住本村。
薛红海,1955年1月4日生,住本村。
米润贵,1938年9月1日生,住本村。
高引枝,1947年6月22日生,住本村。
薛玉田,1944年9月18日生,(亦亡故,现由高引枝继承)。
薛文斌,1971年2月15日生,住本村。
陈青和,1956年10月9日生,住本村。
薛国平,1959年12月18日生,住本村。
薛俊飞,1980年3月4日生,住本村。
冯青瑞,1955年3月28日生,住本村。
冯青云,本村村民,权利已放弃,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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