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

“非新闻”案二审 卢昱宇最后陈述“语惊四座”

【民生观察2017年9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非新闻”案二审在云南大理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控方坚持一审观点认为卢昱宇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法院尚未作二审宣判。卢昱宇最后陈述表示自己“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语惊四座。

据悉,该案于9月13日早上八点在大理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门外及周边区域戒备森严,当局出动大量警力警戒,禁止有人靠近法院大门,便衣不时对过往行人进行盘查。

据律师讲述,庭审开始后,经过对一审的质证意见的进一步补充和阐述后,便进入辩护阶段。控方主要还是坚持一审观点认为卢昱宇构成寻衅滋事罪。辩方则围绕“如何认定虚假信息”、”什么是虚假信息”、“什么是网络公共秩序”、“网络公共秩序被扰乱的状态如何认定”、“政府结论性意见能否作为定案之依据”以及“对公诉人质证意见是否正确”等问题作充分的辨论和回应,另一方面,辩方又从“没有犯罪动机目的”、“客观行为”和“危害后果的构成要件”上进行补充论证,认为卢昱宇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更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要求当事人卢昱宇作最后陈述,律师形容卢昱宇的发言“出人意料”和“石破天惊”。卢昱宇坦言,他(为非新闻)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了七万多条信息,按一审法院以两条信息判一年来算,其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才对。该案于9月12日在大理州中级法院召开二审庭前会议,两位辩护律师萧云阳、王宗跃以及当事人卢昱宇都有参加。

有关卢昱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非新闻”卢昱宇被判四年 当庭提出上诉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05/16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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