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

丁学福案法官非法剥夺律师辩护权

【民生观察2023年5月28日消息】近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开庭审理丁学福等人涉黑一案,庭审中审判长王静法官滥用职权,将方县桂律师逐岀了法庭。5月25日,方县桂律师发文严厉谴责王静法官非法剥夺其辩护权,并要求其回应包括因举手发言申请法官回避而被驱逐法庭和以“未经许可不得发言为由”警告、训诫、责令其退出法庭的法律依据。

方律还称,法官滥用职权、粗暴指挥庭审已导致法警粗暴对待律师和家属。就在方县桂律师在法院律师休息室等候的时候,又遭到书记员的驱赶。就此一系列毫无法律依据的粗暴对待,方律提出三点声明,包括昨天被责令退出法庭,他没有责任,不可能具结悔过等。

2023年5月24日,丁学福等人涉黑案在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作为本案辩护人之一的方县桂律师,因举手发言申请法官回避而被审判长王静法官驱逐法庭,以及“未经许可不得发言为由”警告、训诫、被法官王静责令退出法庭。

庭后,法院通知方律师到法庭看被告人同步录音录像,复制检察院移交的新证据,方律师还以为法院认识到错不在他,打算就此放下。

然而,5月25日上午开庭前3分钟,方律师提交辩方证据和证人出庭申请给法庭,但王静审判长说,昨天已经责令你退出法庭,提交书面具结悔过书之前不得参加庭审,把证据材料退回给方律师。

为了维护律师的最基本尊严,方律师收拾东西离开法庭,到法庭旁边的律师休息室办公。

对于5月24日发生的事,方律的微博正文有详细记述,在此不赘述。鉴于方律今天进入法庭,再次被王静审判长责令退出法庭,非法剥夺其辩护权。方律请王静法官回应:

1、马志广被指控为涉黑组织成员,在具体某宗指控事实中(即使没指控其本人,但仍属于组织犯罪下的指控事实),当然享有质证权,剥夺发言,侵犯了被告人的质证权。

2、方律举手要求发言,申请王静和白学江法官回避,王静快速升级处罚措施,并叫法警把方律带出法庭。请问,王静法官你的法律依据在哪?方律查遍所有法律、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没有找到律师提审判长回避,可以被责令退出法庭的法律依据。

根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只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何谓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昨日微博已详述,省略),经警告、训诫,休庭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法庭才能给律师责令退出法庭的处罚。但,昨日从始至终,王静法官没有说过方律扰乱法庭秩序。

3、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本身就是伪命题。王静法官的口头禅“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是很多次给律师警告的理由。但直接给方律第二次警告、训诫、逐出法庭,有没有说方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方律记不清了,以庭审录音录像为准。

以“未经许可不得发言”为由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最高院司法解释依据。

尊敬的审判长王静法官,你滥用职权已经到了为法庭创设规则,要代替全国人大立法了吗?

律师辩护权很多时候体现说“反对”的权利,对程序性可题更享有即刻提出的权利。凡事要求律师取得法庭许可才让发言,律师辩护权无疑将彻底沦丧,法庭可能永远不示意律师发言。(已有律师当庭表达过这个担忧)

何况,方律看到审判长已经不能公正审理本案,举手要求发言,申请回避。尊敬的王静审判长,是否应当准许律师说理由?

4、因为王静审判长滥用职权,已导致法警对其角色认识不清,粗暴对待旁听人员和律师。昨天,王静喊法警把方律带岀法庭。法警贺斌(音)极其野蛮地提方律裤腰带部位,导致裤鼻被扯断。贺斌昨天的表现,与前几日粗暴对待家属、律师如出一辙。前几日休庭后,家属情绪激动,在法警的推搡中倒地,方律路过想查看一下什么情况。

这时法警过来,喝令方律等律师离开法庭。法警贺斌极其野蛮,甚至以电棍威胁另外一位律师。

方律跟法庭已经说过,审判长滥用职权,粗暴指挥庭审,是所有乱象的源头。审判长歇斯底里的呵斥被告人、律师,法警就越凶狠。

5月25日,被审判长王静非法剥夺辩护权,被迫退出法庭之后,方律到律师休息室办公。上午庭审进行中,书记员过来问:方律师是不是被责令退出法庭,为何还坐在这里,不允许的。

方律当即问,是不是合议庭的意思,也再沟通了一下他对被逐出法庭的意见。书记员说回去汇报,随后离开。

鉴于以上情况,方律作出如下声明:

1、5月24日被责令退出法庭,错不在我,我不可能具结悔过。王静审判长以我具结悔过才能继续参加庭审,我办不到。我被剥夺辩护权的每一天,都记录了王静法官滥用职权的一天。

2、既然书记员跟我说不允许在律师休息室办公,那我就不去法院了。你们不仅责令我退出法庭,其实是责令我退出法院。上午休庭后遇到刚才那位书记员,我已向其(法官助理亦在场)表明了这个意思。

3、既然王静审判长非法剥夺我的辩护权,在本案审理期间,本律师将优先办理其它案件。如果你院通知本律师继续参加庭审,请提前三天正式给我送达出庭通知书。在不影响办理其它案件的情况下,本律师将回到法庭参加庭审。

2023年5月25日,经过一天的宁夏吴忠丁学福案的庭审后,维权律师刘卫国发视频再谈“强推式庭审”,称这是他从业二十多年律师职业以来,最不讲法和道理的一次庭审活动。他又称这次庭审汇集了强推式庭审的众多特点,吃相太难看!

5月25日宁夏吴忠丁学福案的违法行为记录如下:

1、当被告人或辩护人要求查阅卷宗的原件的时候,公诉人说辩护人在庭前已经复制卷宗就是对卷宗已经核对过,因此不同意出示原件。

而法律规定,证据的原件必须出示。如果无法出示或者不能出示的,要做出合理的说明。合议庭对此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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