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12消息:山西太原市张文凯,因为在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分局门前被劫访人员殴打,北京警方不予制止,报警后无人出警而起诉至法院被判决败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行终231号行政判决书中载明,天安门分局在一审中辩称,2014年11月30日17时左右,张文凯驾驶贴有标语的汽车被拦截交给太原市驻京工作组接回。2014年12月1日,张文凯报警称在接回过程中在天安门分局门前被打,经了解情况,双方已私下达成一致,不需要公安机关在介入。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文凯向110报警平台报警,警方不作为的主张缺乏依据,张文凯没有证据证明被人殴打,天安门分局民警在场,未主动依职权履责的事实存在,故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张文凯说,我提供的报案记录不被采信,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法院也不予采纳。
据悉,张文凯曾是优秀学生,因为择校问题和父亲发生矛盾被其联合警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随后张文凯在跳楼逃生时摔伤落下残疾。张文凯学校毕业后开始起诉精神病院非法拘禁,因不服法院判决在车上贴上标语进京上访被抓。
以下是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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