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

浙江龙山警察滥用职权迫害公民致自杀

我妻子郁江花60岁,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人,嫁到南京居住近30年,他乡已成故乡,故乡却早变他乡。因南京住房被拆迁,南京玄武区拆迁办20多年来没有按政策公正、等价安置补偿解决房屋,一直住过渡房,南京市公安局借着没有房屋挂户口为理由,二十多年来不受理我妻子户口迁入南京的请求,所以妻子户口至今挂在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老家(空挂户),没有迁到南京。

2017年10月22日下午17:26,妻子乘坐1462次列车,座位在14车厢76号。行程是从滁州北站到德州站,在列车上妻子去登记卧铺时,一个男乘警走近查看她的车票。当她回到14车厢坐下,对面已坐了一个女警察。21:30到徐州站时,突然冲过来5-6个穿便衣的人(后知是警方),带头的大高个(妻子被抓到到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派出所后,才知他是王副所长,警号025802,)大声污蔑:“抓罪犯”,并抢走她的手机卡片。妻子叫他们出示证件,并说:“你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我没有违法,凭什么跟你们走?”这伙人散开站在她周围。21:50分,火车快到山东枣庄时,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司法所副主任方兴光过来猥琐地喊我妻子大姑妈(注:方兴光沾亲应回避,为“钱”途祸害亲戚)。对她说:“有事回去跟他说。”正说着5-6个人一拥而上,其中两人夹着她两只胳膊,有人抓着她的衣服,在旅客众目睽睽之下,使用野蛮的暴力手段强行抓人。

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和龙山镇派出所警察诬陷公民是罪犯、暴力袭民、非法抓人、随后非法关押郁江花程序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管辖第三条: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人在车上坐,祸从天上来,跨省抓人需要理由,但这里却可以“莫须有”。他们抓人没有出示证件和手续,也没有出示她违法证据。抓起来再说,这是“有罪推定”思维下警察滥用公权,这是非法行为,这是手握公权蓄意寻衅滋事,实为公权力之耻。谁给这些警察向公民施暴的权力,谁给了他们可以施暴的指令或暗示,有没有不可告人的黑幕?有没有权益驱动?暴力抓人,人神共愤,必须尽快查清,予以严惩。这些人在山东枣庄站把我妻子强行拖下火车,把她押上他们预先准备好的汽车A上。押送她的有6人———王副所长、方兴光、高个子警察、两个特勤,还有一个便衣(在枣庄站时坐上另一辆汽车B)。

10月23日0:40其中一个便衣警察在徐州下车。他们坐的两辆车继续往前开到滁州站时,把我妻子从A车上转移到B车(牌号苏C38U56)上,车内坐着浙江慈溪龙山镇派出所陈警官警号122188、司法所人员小陆和保安潘燕群(女),还有两个男的身份不明,两车共十人左右同时押送。

10月23日早上9点左右,浙江省和江苏省狼狈为奸,合伙派出人员和汽车开到浙江慈溪龙山镇派出所。陈警官和另一名民警询问我妻子做笔录,因她坐火车无辜被抓,不知道说什么。后来她被转移关押到龙山派出所定点的盼盼旅社房内。有大铁窗、摄像头,还有两个看押我妻子的女保安(两班倒四人)和她同吃同住,对门房间有4个监视人员开着房门,看着电脑监视视频,旅社大门内大厅也坐着两名监控人员。

到晚上20:00左右王副所长带着特勤、保安叫我妻子上警车,去派出所重新做笔录。进入讯问室后,两名便衣自称是慈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察,其中一个警察进门就说:“我们警察就是暴力机关,你这次浪费我们大量的警力,要给你吃点苦头,你女儿还上什么大学,这次你在火车上没有事,随便问问你2014年去北京(指拆迁上访维权)几次,去了哪些地方,郁江花今天你不说清楚出不了这个门。”我妻子说:“去国家信访局、教育部等部门反映问题。”笔录她没有签名,因为她眼睛花没看笔录。这时已经是10月24日凌晨2点左右,讯问警察说了一句“够圈起来”,然后换龙山镇山下村陈警官和另一名民警继续讯问她到凌晨3时左右才结束。然后,把我妻子押送回盼盼旅社。上午9点多妻子小妹来看她,午饭和5-6名监控人员一起吃。小妹告诉她,我和女儿昨晚就到她家休息,现在我们三人去找龙山镇领导。

下午14点多,方兴光带我和两个女儿过来看妻子,我说:“我见了龙山镇政法委孙副书记,对他说:‘郁江花没有犯法,应放人。’他推脱说:‘公安局不归他管。’”司法所主任说:“(郁江花拆迁上访维权)大会不能去”[但是司法所主任在25日又变本加厉的提出(郁江花拆迁上访维权)大会小会都不能去]。宪法、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在开“大会小会不能去”上访,对公民来说,是“法无禁止即自由”。既然如此,在开大会小会期间公民上访是正常的行为。上访维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上访人的合法权利。自己制定的宪法,自己的政府职能部门不去努力保障它,却是千方百计地践踏它,像当年德国的褐衫党在满城捕捉犹太人。对维权人的防范严厉到病态的程度,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疯狂抓上访维权人,这在当今的世界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17点多方兴光带我们去饭店吃饭,18点王副所长带6到7个警察、特勤和保安强行把我妻子拖上警车后,押送到慈溪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押送她的5到6个人在大门内等候,两个慈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穿便衣警察讯问她并做笔录,不停的问,“2014年去北京干什么,去多少次?”她回答:“我(租房)住在北京。”讯问民警手上拿着一个本子走过来对我说:“我们局长还在等你的笔录,要去南京沟通解决你的房屋拆迁问题(口蜜腹剑)。”一直讯问到10月25日凌晨2点左右,讯问警察问:“你为什么不签字,怕去拘留所?”讯问警察做完笔录后说:“完美,差签名,就结束。”在场的有龙山镇派出所王副所长,白沙派出所值班民警。

这时已是10月25日凌晨2点多,王副所长(警号025802)说:“今天太迟不回龙山,就住在慈溪协和医院,先休息一晚。”我妻子说没病不住医院,王副所长说,“人民医院也有我们公安的房间,随你”。她说她要住旅社不住医院,王副所长说住医院价格低,这时5到6个警察、保安和特勤强行把她抬上警车。

10月25日凌晨3点左右,警车开到浙江省慈溪协和医院,将我妻子非法关押在令人毛骨悚然的慈溪市公安局指定126铁栏杆“病房”,病床62-63床,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栏目没填,有三道门,其中有两道铁栏杆门,里面分两间,第一间一进门抬头就看到墙上挂着大牌子,写着:须知——病人只有医生可以靠近接触;动手术时专项通道,不得任何人靠拢病人,律师和亲人可以接触……有一只监控器。第二间有铁栅栏是关押我妻子的地方,内有两张床,进门右边一张床床脚杆子上挂着手铐,有两只监控器。两间共有三只监控器。我妻子躺在第一间的床上,吓得不敢睡,心里感到很恐怖,床的上方墙角里有一个摄像头直接对着她睡的床,监控人员也同在126铁栏杆“病房”内,共有5个监控人员——3男2女,一个男警察,两个男特勤,两个女保安,24小时看着她,刺激她的神经,12小时制轮班,两班共10个人。

这种情况使人想起日本电影《追捕》中横路敬二,被强迫住院、吃药、打针、洗脑,使他丧失了记忆和自己的意志,跟机器人一样,让他这样活在世上也没问题啦。和我妻子的情况如此雷同,可查当时录像。

10月25日凌晨3点多,何坤医生一进铁栏杆内,没有诊断,就对我妻子说:“现在身体怎样,吃药,打针。”她说没病不吃药,高个警察说:“阿姨你身体不好,不要客气。”医生和警察他们这种虚伪的话语,使人联想到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恐怖的医院,一名纳粹党卫军医生会对犯人说:“把衣领翻起来,小心着凉!”这种虚伪的话语令人刻骨难忘,毛骨悚然,竟如出一辙。在医院医生安排我妻子无病吃药,没过多久护士送来一颗药叫她吃,女保安看着她把药放进口中含着,过了十分钟左右,她把药吐到厕所马桶里,但她最终还是吃下了护士再次拿来的药。我妻子的遭遇和《我是一个中国的美国人》作者李敦白先生被污蔑是美国间谍,无辜关押期间相似,药物产生的幻觉使她几乎精神崩溃。它留给人们的是沉重的思考(注:后中国有关方面向李敦白先生道歉和平反昭雪)。这时我妻子的饭菜和监控人员吃的不一样了。下午王副所长送来慈溪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给她看了一眼,上面写着郁江花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2017年10月25日——2018年4月25日历时6个月,和给家属看的监视居住通知书不一样,家属看到的没有写明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王副所长(警号:025802)带警察和特勤多人在我妻子小妹家通知我。王副所长对监视人员说,“你们辛苦一个星期。”郁江花无犯罪证据被警察非法抓,非法关押,要说寻衅滋事,这才是寻衅滋事。这是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警察贼喊捉贼。

在这种完全封闭的环境中,凡关进去的人完全被限制人身自由,单独关押,不放风,夜晚睡觉不准关灯,通宵开灯照明,以便监控人员监视。把健康无病的正常人关进126铁栏杆“病房”进行所谓“治疗”的做法是对民主、人权、自由的践踏,是一种极不人道的行为。

10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讯问警察没穿制服来到铁笼内叫我妻子写保证书,让我妻子照着他说的写。内容大致如下:北京开大会她不去……写好给警察看,后来我妻子又拿过来把保证书撕掉,警察问:“你为什么要撕碎。”这时我妻子把她自己带的止痛药、包在一张小纸条内(纸条内容是女儿手机号码和大妹手机号码,里面写着好心人看到打电话给她的亲人来救她)一起扔进垃圾筐内,女保安立刻把垃圾拿到外面,女保安回来我妻子就问她纸片有人捡吗,女保安说:“谁要”。晚上特勤就坐在她的床脚边,特勤说:“呆逼你写保证书等于认罪,我专门干这事把碎片拼起,一字不少。你害自己家女儿,呆逼我晚上下班……(继续无耻恐吓)。”

10月27日,我妻子无法摆脱笼罩在126铁栏“病房”内的阴森、可怕、绝望和精神痛楚的气氛,又哭又闹,精神崩溃,每天写的日记也开始撕掉。

10月28日凌晨3时,我妻子到厕所垃圾筐内找到工作人员修马桶储水箱里面换下的一根铁条,拿到后她在床上被子里割腕,铁条太钝割不动。她就从自己带的包内拿出一副玻璃平光眼镜,把眼镜片掰了一半,然后割腕,血断断续续流了15分钟左右,5个监控人员就坐在距离她1米以内,床的上方有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在直对着自杀的现场。就在监控人员眼皮底下,在如此严密的监视网包围下,仍然发生了自杀的事件,这究竟是冷酷的听之任之还是有意为之?造成我妻子割腕自杀,遭受如此惨无人道的折磨,这是“以最残忍的方式企图谋杀”。导致慈溪协和医院发生流血恐怖自杀事件是极其无耻的犯罪行为。出事后高个子警察,马上把我妻子包里的两副眼镜都拿走,放到桌子的抽屉里,说:“等你出去还给你(注:她出来后眼镜没还)。”监视民警向王所汇报,并带我妻子去值班室叫医生治疗,5个监控人员都在。我妻子先不愿意治疗,在他们劝说下,在值班室医生给她打针,进行了手术,给肌腱、肌肉各缝了5-6针,石膏固定好后,回到126“病房”。护士来给她打了一针,之后医生也给她打过两次针。我妻子撕开石膏固定纱布后,医生重新给她包扎。从打过针后,精神更加恍惚,有时护士、保安拿药来,药都放在桌子上,他们也不说药每次吃多少颗,药没有装盒子,我妻子见药有多少颗就吃多少颗,一板放2颗她就吃2颗、一板放4颗她就吃4颗、一板放6颗她就吃6颗,最后10颗一板她也一次性吃掉,监控警察叫医生过来,医生说洗胃,她说没事,没有洗胃。监控警察说头孢吃多会拉肚子,打针吃药后,她就把自己包里的20几颗治拉肚的药全部吃掉,以为会死掉,还是没死。我妻子坐在床上用后脑勺朝墙撞,撞出两个鸡蛋大的包,监视人员叫医生过来,用冰袋敷肿起的包,包一直不退。几天没有大便,拉不下来很痛苦。置身于这个地狱实在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是一种人不能忍受,甚至都不能想象的痛楚。在关押期间,龙山镇派出所孙所长来126“病房”二次,王副所长来126“病房”5-6次,王副所长住医院内,他领导监控人员。

10月29日在126“病房”,王副所长说送我妻子去动手术,这里没有这个设备仪器,王副所长、山下村片警陈、高个警察、两个男特勤、两个女保安,开车把她转移到杭州湾方向,在路边一家医院门口强行把她拖下,拉进医院,我妻子反抗、坚决反对动手术。她躺在地上,不停地用后脑勺撞地面,又一次自杀未死,然后回到车上开回慈溪市协和医院126“病房”,路过办公室里面有两人穿便衣坐着,叫我妻子进去,她没理他们。随后两人自称是这个医院的“医生”来到126“病房”,几个监视人员、陈警官和王所都在。“医生”问:“为什么不愿意去做手术,”她说,“以前听人说,“整法轮功,把肉一块块割掉太痛苦。”“医生”问完说了一句:“正常”,就和王所出去,她听到门外“医生”说:“她哪也不肯去,叫医生过来动手术。时间定为明天下午,就在这个房间(继续精神折磨)。”我妻子听后强烈要求要和我小妹通电话,王所同意叫高个警察把手机借给她,让我妻子和小妹妹通电话,告诉小妹目前的情况,希望动手术之前见一面,小妹同意明天早上来看我妻子(第二天没有见到她小妹)。我妻子跟王副所长说:“我有几只金戒指要送给她,叫她和她老公去南京拿。”龙山镇山下村片警陈警官很迟才走。

10月30日,我妻子听到监视她的女保安对其他监视人员说:“明天不要来了,结束了。”

10月31日上午,特勤手机里面,不停地发出“杀!杀!杀!”恐怖的声音。特勤说:“大的死了,小的还没动就死了。特勤对她说,把你的脑袋割下来扔到审判台上面去批斗、下油锅,把你搞臭(继续精神摧残)”。

中午,慈溪市信访局徐局长、龙山镇政法委孙副书记和龙山镇司法所方副主任他们三个人和我妻子面对面坐着,另有一个年轻男子拿记录仪对着他们。2017年10月22日警察在火车上抓我妻子时说她是“罪犯”,非法关押期间说她是“颈椎病”住院“治疗”,现孙副书记又说:“明天我们带你去南京解决房子问题。”,很明显是“盗贼之用心杀人而曰救人也”,充分暴露他们假仁假义的可憎嘴脸。徐局长手上拿着判决书复印件问:“你要不要房子?”我妻子说:“家人也没了,房子我也不要了。”他们问她:“送给谁?”她说:“送给我小妹。”孙副书记指着方兴光对她说:“送给你侄女婿”。我妻子没说话。最后她说,“送给你们吧。”孙副书记说:“南京玄武区政府高兴了。”然后,他们四个人一走出门,孙副书记说句,“胆子很小,差不多了”。下午王副所长等监控人员押我妻子回龙山镇派出所,一进派出所大门就叫我妻子坐在旁边凳子上,大厅中间放着摄像机对着她,有警察在说话,当时我妻子感觉家里人都死光了。过一会儿去了一间询问室,里面有陈警官和另一名民警,陈警官跟她说,“你现在犯了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随叫随到,有证人出来作证不要出声。”10月31日下午4:00左右在慈溪市龙山镇派出所女保安塞到我妻子皮包里两张文件:1.慈溪市公安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慈公(龙)取保字[2017]10853号。2.慈溪市公安局《郁江花取保候审决定书》慈公(龙)取保字[2017]11526号。

慈溪市公安局自导自演、自圆其说交了1000元保证金。

晚饭和两个女保安一起吃的,吃饭时一个警察给我妻子300元车费,说:“你可以回家。”我妻子说没有家的钥匙,晚上在盼盼旅社一楼休息,两个女保安在二楼,她对面房间有几个小伙子住。17点多两个女保安、我妻子小妹、郁丹(侄女儿)过来看我妻子,郁丹(在我妻子非法关押期间,多次扮演了假仁假义,说谎帮夫升官的角色。(例如,10月31日晚,郁丹打电话到南京我家中,谎称我妻子手腕不小心划了一个小口子,自杀的事情只字未提……)拿来一双白色旧运动鞋,说给我两个女儿穿,叫我妻子不要穿,她说我妻子要穿的话,就给她买双新的。鞋子谁穿这事郁丹问了几遍,我妻子说她不穿,两个女儿谁穿都行(助人下石,帮警方验证她的脑子病情轻重程度)。小妹一见我妻子说话,就当她头脑已不行,看她神情也知道。他们走后我妻子到大厅借电话给家人打电话,老板娘问一句,南京房子很贵,你为什么房子不要了……我妻子在大厅站着不回房间睡觉,21点多我小妹过来陪我妻子睡觉,见面就说郁丹叫她来,怕她1个人出事。从2017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31日我妻子被非法关押折磨10天。我妻子关押前体重120多斤,出来时100斤不到,精神、人体受到了严重的摧残。把健康无辜的郁江花折磨到精神崩溃自杀的罪恶目的达到了,对造成的精神伤害置之不理,造成的身体伤害还需继续治疗,警察撒手不管,两女保安也消失了。现在虽然释放了,却变成戴罪之身(取保候审),迫害仍在继续。

11月1日,一大早,我两个女儿、我妻子大妹和大妹夫(阿良)来盼盼旅社接她,当时我妻子认不出我们的两个女儿,怀疑是假的,然后他们6个人一起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阿良跟派出所警察说:“她犯什么错了,把人弄成这样。”没有人正面回答。然后他们去了一间会议室,对面坐着龙山镇司法所方副主任、慈溪市信访局徐局长、龙山镇政法委孙副书记、司法所主任和一个警察,是群丑态百出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是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孙副书记虚伪的说:“过一个星期去南京调解房子问题,阿良也去南京。”因我妻子的手腕伤口红肿发炎了,有个警察带着小妹、两个女儿和我妻子坐车去慈溪协和医院包扎,拿了两盒头孢药。

浙江省慈溪协和医院出院记录(2017年11月1日)、病人续页、门诊病历造假,科室、床位、出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等是荒唐和肤浅的捏造,与事实不符。这是一起典型的丑闻,令人震惊!令人愤怒!医院公然制造谎言,试图把盖子捂住,他也试图控制真相,但最终他拙劣、丑陋的表演,是医院丧失了医德的呈现,责任人应被追责。事实是:2017年10月24日晚19:00左右,我妻子被押到慈溪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被询问后强制抬上警车,押送到慈溪协和医院公安局定点医院,时间是2017年10月25日凌晨3点左右,关押在一楼126铁栏杆“病房”内,当时我妻子没有病,强制住院、吃药、打针,这是迫害。10月28日凌晨3点多,在她睡觉的床上被子里用眼镜片割腕自杀,在医院非法关押从10月25日至10月31日下午才放人,实际上是7天,是什么原因致使医院记录上少了两天?

看完病回我妻子大妹家休息,小妹也到大妹家了,郁丹打了多次电话给大妹怕我妻子跑掉,说她跟方兴光说好,我妻子南京家里会来人接,路费给他们叁仟元,然后政府同意给叁仟元,明天走时给,他们走时没有给。郁丹跟我妻子大妹讲,明天早上6点之前去宁波看病(怕村民见到我妻子知道她被迫害真相)。11月2日早上他们打车到宁波医院,女医生说:“吃药,打针,住院,叫孩子签字。”我们认为家在南京看病方便,便买火车票回家了。

回南京后我们一直在治疗和养病当中。

2018年10月26日收到慈溪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慈公(龙)撤案字[2018]10182号。慈溪市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慈公(龙)解保字[2018]10303号。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一些掌权者是如何为所欲为,对无辜的公民说抓就抓,说监视居住就监视居住,说取保候审就取保候审,说撤销就撤销,视法律为儿戏。警察本是执法者,但以违法的方式执法,此乃视法为自己手中任意滥用的工具。然而在不少权力者那里,法就是他们治民的手腕。这就是权力的意志。因此,当地警方相关负责人必须被追究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管辖第三条,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和龙山镇派出所警察程序违法。从起点就错误,过程到结果都错误。诬陷公民是罪犯、暴力袭民、非法抓人、非法关押郁江花,是在寻衅滋事、践踏人权,在他们眼里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却不见踪影。对我妻子进行迫害是疯狂的行为。

有学者指出“真正可怕是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是公权力的肆意妄为。人类历史已证明,官府和警察干坏事的本事,要远远大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近些年来陆续披露的系列冤假错案,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呼格案等,莫过于公权滥用,为所欲为,形成对公众安全的最大威胁。人们看到了中国司法中不光彩的一面,他产生的冲击波迅速扩散,使司法的公信力急剧受挫。“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也不能随意地强行剥夺,哪怕是并不让人待见的某类人的基本权利。否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这个道理作为一级政府,想必是明了的。”——摘自《深圳商报》

我们的请求如下:

一、我们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犯法、程序违法、诬陷公民是罪犯、暴力袭民、非法抓人、非法关押的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和龙山镇派出所警察及有关人员核实、调查、处理。

二、非法关押造成我妻子人身和精神伤害,但是身体上的伤害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还在治疗,留下了恐怖、伤口、伤痛、痛苦,要求国家赔偿(包括家属车旅费)。

电话号:025-85632205,17766082205

李春生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五塘新村71幢2单元304室
201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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