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

公民于世文从中东撤离后“回家”困境

2026年2月,当中东上空警报长鸣、导弹横飞之际,正在以色列旅游的于世文或许从未想过,真正的“战争”竟在他踏上祖国土地的那一刻才刚刚开始。这位刚刚从战区辗转撤离的中国公民,在持有效护照入境香港时,遭遇了长达20小时的羁押、脱衣搜身、断药扣留,最终被“像罪犯一样”移交深圳。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地逃亡,以一场令人心寒的“回家受阻”画上句号。

从朝圣者到战争难民:一段惊险的撤离路

2026年2月22日晚,于世文满怀期待地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参加赴以色列旅游团,憧憬一次基督徒的朝圣之旅。然而,2月28日清晨,耶路撒冷的宁静被刺耳的警报声撕裂——导弹划破长空,五星级酒店的客房被防空掩体取代。

以色列在战争爆发后迅速关闭所有民用机场,航班全面停飞停降。次日凌晨,于世文辗转抵达埃及西奈半岛的TABA口岸,一日之间,他从一名游客变成了战争难民。

在埃及,机票价格飞涨、一票难求。他被迫滞留十天,经历了五次购票、退票、航班取消、抢票的煎熬。3月9日开罗时间18时,他终于登上阿联酋航空“开罗-迪拜-中国香港”的航班,开始了近三十个小时的中转与飞行。

“一路上享受着闻名遐迩的阿联酋航空优质服务和美食,幻想着回到国内家中的温馨。”于世文在回忆中写道。3月10日23时,当飞机在香港国际机场上空盘旋准备降落时,他看到了东方之珠美轮美奂的夜景,“一股从未有过的自豪感在心头荡漾”。

从自豪到绝望:香港机场的“意外”遭遇

然而,这份自豪感仅维持了不到半小时。

3月10日23时30分,在香港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的于世文被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入境管理处拒绝入境。

更令人震惊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据于世文描述,香港海关“像对待毒贩一样”对他进行脱光搜身,随身携带的每一粒药品都被翻查。随后,他被香港入境处关押长达20个小时。

最令人揪心的是医疗权利的剥夺。于世文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十多年来遵医嘱每日必须服用降压药、降糖药、速效救心丸等药物。然而在被关押期间,尽管他再三恳求,执法人员仍拒绝让他服药。

“不让我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不让我洗脸、刷牙、洗脚,不给我这些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权利。”于世文在日记中写道,“个中心酸,比我刚刚经历的中东战火更无奈;对我人格、精神、自由的极端侮辱、摧残和限制比我刚刚经历的中东战火更令人愤慨!”

从羁押到“移交”:执法过程的诚信之问

3月11日晚,事情出现戏剧性转折。据于世文描述,香港入境处工作人员“主动指点”他到机场购票窗口,用他自己的钱购买了香港机场至深圳蛇口的船票。然而购票后,入境处竟出尔反尔,作废该船票,用“密不透风的警车”由三名工作人员押送,将他从香港机场经市区押送至深圳湾口岸,“像对待罪犯一样”移交深圳边检警方。

在深圳湾口岸,于世文再次失去自由半天,被讯问、搜身、搜查所有物品。

“真是想不到!二十天旅程的最后时刻、到了‘我身后那个强大的’祖国,我差点成为了无家可归的地球村盲流。”3月12日夜,于世文在日记中写下这段令人心碎的结语。

法律视角:公民权利与执法边界的追问

于世文的遭遇引发了一系列严肃的法律追问:

拒绝入境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入境事务处有权拒绝任何人入境而无须说明理由。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这并不意味着执法可以随意为之——特别是在面对持有效护照、刚刚从战区撤离的中国公民时,执法机关应秉持更高的人文关怀标准。

羁押期间的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香港法律对羁押人士的待遇有明确规定,包括医疗权、通讯权、个人卫生权等基本权利。拒绝慢性病患者服用救命药物,若情况属实,可能构成对《香港人权法案》中“不受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权利的侵犯。

脱衣搜身是否超出合理执法范畴?
香港终审法院在多起判例中强调,执法措施必须与执法目的相称,不得过度侵犯个人尊严。

执法过程中的“诚信”如何保障?
从“指点购票”到“作废船票”,从“自行离境”到“警车押送”,于世文经历中的前后矛盾之处,引发对执法程序规范性和一致性的质疑。

历史镜鉴:并非孤立的个案

于世文的遭遇并非首次引发关注。

2014年,一名内地孕妇“@如许姑娘”在微博发文,讲述其怀孕30周赴港旅游时被入境处羁留遣返的经历。她在文中质疑:尽管出示了往返机票、酒店订单、北京医院产检合同等充分证明其并非赴港产子,仍被拒绝入境,并在遣返途中被“像犯罪嫌疑人一样”押送,丈夫欲上厕所亦不被允许。

当时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事件中香港入境处员工执法“可能存在缺少人文关怀的情况”,遣返途中不给上厕所“令人难以接受”,让当事人“感觉像被犯人一样对待”。

十年过去,类似的问题似乎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当一名从战区撤离的公民满怀期待地“回家”时,等待他的却是同样的冷漠与粗暴。

制度反思:如何在执法中守护“回家”的温度

于世文的遭遇,折射出几个值得深思的制度性问题:

第一,应急状态下的公民救助与入境便利衔接。
当中东战火燃起,中国政府通过驻外使领馆协助大量公民撤离。但撤离后的“最后一公里”——入境环节,是否应与前方救助形成无缝衔接?对于持有效护照、有明确旅行记录、从战区撤离的公民,是否有必要启动“快速通道”或“特殊关怀机制”?

第二,慢性病患者羁押期间的医疗保障机制。
香港入境事务处年报显示,统一审核机制下,声请人可获得“就宣称与声请相关但存有争议的身体或精神状况进行医疗检验”。但对于被临时羁押者,特别是持有明确医嘱和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是否有紧急用药保障机制?

第三,执法程序的人性化与规范化。
无论最终是否拒绝入境,在等待期间保障被羁押者的基本生活权利——洗脸、刷牙、如厕、通讯——不应成为奢求。香港法院在多起判例中强调,执法行为必须符合“高度公平标准”。

第四,诚信政府的程序一致性。
当执法人员“指点”当事人购票离境,后又出尔反尔、作废船票、警车押送,这种前后矛盾的行为不仅有损执法机关的公信力,更可能构成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

结语:回家的路,不该这么难

对于于世文而言,从中东战火到埃及滞留,从长途飞行到香港被拒,他经历的是一场身心的双重磨难。但在所有磨难中,最令他“更痛苦、更伤感”的,恰恰是回到祖国土地后遭遇的冷遇与粗暴。

“回家的路,不该这么难。”一位网友在听闻于世文的遭遇后这样评论。

出入境管制是每个国家的主权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对入境事务行使自主权,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如何在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如何在程序正义之外守护人之为人的尊严,如何在维护秩序的同时让公民感受到“回家”的温度,或许是于世文的遭遇带给我们的最深追问。

据悉,于世文已计划通过正式渠道向香港入境事务处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投诉,要求彻查事件真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就其遭受的不人道待遇讨一个公道。

我们期待,这位刚刚从战火中逃生的公民,不必再为回家的尊严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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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3年初,陈破空、陈卫和我已经到达香港土地,港英当局口口声声支持大陆学生,经济制裁,却私下勾兑,不敢得罪北京,把我3人实名遣返,被关在丑名昭著的樟木头。幸亏当时没有数据联网,否则我要去背两三年石头,弄不好比孙志刚早10年惨死在樟木头了。

2、2026年3月10日,我从中东的硝烟战火中九死一生地来到香港门口,香港特别行政区竟要遣返我再次原路回到战火之中,阿联酋航空的驻港代办都来羁押地会见过我了。

3、2026年3月13日,又一次遣返。这一次竟羁押了我7个多小时。弄得深圳湾深圳一侧口岸的边检警察都以为我顺利过关了。深圳警察说,最多见过两三个小时被遣返的,自本口岸开通以来,从未有如我这样7个多小时被遣返的。

(本文基于当事人口述及书面记录整理,相关事实正在核实中。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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