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41岁单亲妈妈被无罪羁押821天

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黑”被羁押821天后获检方无罪认定,却在国家赔偿启动仅13天时被警方以原案已判决不成立的“骗贷”罪名重新立案,导致赔偿中止,新案压身并陷入生计困境,检察院工作人员甚至回应:“不排除到期再立新案的可能。”引发对司法程序公正性的广泛质疑。超过73%的网友要求公开“新线索”内容及立案必要性,反对以“保密”掩盖程序瑕疵。多数声音认为,821天的错误羁押需追责原办案人员,而重新立案疑似规避错案追责,应彻查是否存在权力滥用。事件折射出司法程序正义与公民权利保障的现实议题。当事人因涉黑罪名被羁押821天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上已属无罪。然而在国家赔偿程序启动仅十余日,侦查机关又以原案已认定不构成犯罪的骗贷事实重新立案,导致赔偿中止。该案引发对“一事不再理”原则落实、司法终局性效力、以及无罪认定后反复追诉边界的广泛讨论。如何防止程序空转、保障无罪公民及时获得赔偿与名誉修复,成为公众对法治公平与程序规范的核心关切。

事件核心脉络

2021年8月,史玉辉在海南儋州担任物业经理期间,被昌江警方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带走。羁押期间长达821天,警方未完整出示法律手续,并以“认罪可减刑”施压,但她始终拒绝认罪。2025年5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下达《不起诉决定书》,确认其无罪;同年8月,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失。

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后(2025年9月12日),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重新立案,直接中止赔偿。争议焦点在于:该“骗贷”行为在此前已生效的涉黑案判决中,被法院明确认定为“违反行政法规但不构成犯罪”,且原起诉书未提及史玉辉涉及此项指控。

因处于立案状态,史玉辉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导致其4年来求职屡遭拒绝(包括外卖平台注册),失去经济来源,仅靠亲友接济生活。她表示:“取保候审至今,工作资格始终被限制,最害怕立案长期停滞致赔偿无限期中止”。

2026年3月29日,昌江县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称将“依法依规处置”并适时公布结果。公众期待调查解决两大核心问题:重新立案是否基于实质性的新证据,而非程序技术性消耗;如何保障史玉辉及时获取赔偿并恢复正常生活。

网友评论

@雪喝果汁茶:随便换个罪名就可以立案,然后继续拖个几年,无罪撤案后再继续换罪名立案,理论上可以玩到她走了。

郎评:821天的羁押,近三年的自由被剥夺,是单亲妈妈与孩子天各一方的思念,是人生轨迹被强行改写的无奈,一言以蔽之:正义不能卡在无休止的“程序循环”里,否则,便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消耗。至于检察院工作人员那句“不排除到期再立新案的可能”,更是如同悬在史玉辉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道何时会再次落下。如果同一行为能在不同程序中被反复定性,今天被认定无罪,明天又被重新立案追责,公民的安全感将荡然无存。史玉辉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一个普通人在司法程序面前的渺小:她被带走时没有法律手续,被羁押时不清楚具体罪名,好不容易等来无罪判决,却又陷入新的程序漩涡……

绷带兔偶吻:此案暴露司法纠错与执行环节的割裂:法院判决确认无罪后,侦查机关仍可利用程序漏洞阻碍赔偿落实,公民救济权名存实亡。

@火烧有肉:当没有证据的时候,跟罪名有关吗?你也可以被定罪啊。

@段郎说事:“不排除到期再立新案的可能”,这不是法律的严谨,而是对当事人权利的碾压。

@大先生_2012:近三年还未有结果?

@股票我爱你55555:不可理解,无法原谅,这样的司法制度。

@去重庆看看:他们就是想无穷无尽的消耗你的精力和时间,普通老百姓消耗不了。

@吴忧忧忧:必须得关她是吗?她不进去就得下来不少人,是这个意思吧。

@ARTECHO_:到底谁才涉黑,这个要打个问号?

@CrazyStan:关键是能不能快点调查,不要拖着人家。

青衣劫:所以最新的进展是什么?法院都说无罪了,怎么转头又给立案了?

@9岁云童泪洒申城:旧案未清,新案又立。程序反复,真相还停在原地。责任到位,才是终点。

@章大汉2:骗贷罪已经法院判决不构成犯罪,公安就不能随意立案侦查。否则还要法院判决干什么?如果判无罪之后,公安觉得不行,要继续查,那每个人都将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流程是公安整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觉得证据充备了,起诉经法院审判。如果证据不足,早特么干嘛去了?

Z-冰y:一个单亲妈妈,没犯事,却被关了821天。最后查无实据,判了无罪,放了出来。好不容易等到国家赔偿,刚启动13天,又被以“骗贷”为由重新立案,赔偿也停了。而这个“骗贷”,法院早就在之前的案子里说过不构成犯罪。有懂的来说说是咋回事?有点看不懂。

萤火虫在线:史玉辉案折射出国家赔偿制度在执行层面一个长期存在的痛点:即便拿到了“无罪”判决和“赔偿决定”,受害者要想真正拿到赔偿金,依然可能面临来自原办案机关的阻力。

目前来看,该案的走向取决于以下两点:
  1. “新案”的定性:如果昌江警方“骗取银行贷款”的立案最终被检察院驳回或法院判无罪,那么赔偿程序必须恢复。届时,拖延支付的责任将成为新的争议点。
  2. 监督程序的介入:根据《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上级检察院或法院赔偿委员会有权对此类中止行为进行监督。如果上级机关认定此次重新立案属于“规避赔偿”,可以直接指令恢复审理或决定重新审理。 
对于史玉辉而言,821天的羁押已是既定事实,而这场赔偿与反赔偿的拉锯战,考验的不仅是法律的条文,更是司法系统纠正错案的诚意与效率。

财三房:司法应守护公平,莫在程序空转中虚耗。这位被无罪羁押821天的单亲妈妈,显然在被某些力量为难…谋求专业人士—律师的帮助,为他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

此案暴露司法纠错与执行环节的割裂:法院判决确认无罪后,侦查机关仍可利用程序漏洞阻碍赔偿落实,最终导致公民救济权名存实亡。唯有通过公开调查与制度完善,才能避免“程序正义”沦为迟滞实质正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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