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洪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承德市兴隆县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现就其亲身经历和掌握的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河北省兴隆县县委书记王国辉长期利用公权力,为特定公职人员讨要私债,屡次制造冤假错案,调动全县行政和司法力量介入民事经济纠纷,与相关人员内外勾结,涉嫌套取国家维稳资金三百多万元人民币用于还债,上述情况均有据可查。
主要问题包括:
- 县委书记王国辉指使公安机关诱骗、胁迫当事人进行刑事立案,教唆证人作伪证;
- 对人民法院已判决并进入履行程序的正常借贷关系,强行干预司法执行,引诱证人作虚假陈述;
- 利用刑事手段逼迫钱洪亮优先偿还其指定债务,实质为以公权力插手民事纠纷;
- 多次对钱洪亮及合伙人进行胁迫、恐吓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利用刑事手段非法逼债;
- 自2023年起反复对钱洪亮立案侦查取证,经过近一年多的全面调查后,确认钱洪亮无犯罪事实并作出撤案处理,但随后又在2025年12月以同一问题再次立案。
此次立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对钱洪亮进行恐吓威胁,扬言“查不出问题誓不罢休”,并表示上次侦查过于粗糙,虽已调查证人证言两百余人,但仍要扩大范围、深究倒查二十年,不惜一切代价办成所谓“诈骗案或其他案件”,存在明显的“先定罪、后取证”的办案倾向。
目前,当事人钱洪亮及其妻子已于2026年1月1日被采取羁押措施,截止1月16日已被羁押半个月之久。
上述行为已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司法公正,给钱洪亮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压力。
钱洪亮本人深感生命与人身自由受到严重威胁,不得已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发声,希望通过媒体监督推动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得到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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