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星期五

大数据筛查出买助眠药后被通知注销驾照

近日有厦门市民称,自己在购买了某种助眠药物后收到湖里区交警的短信,通知他30日内到车管所注销驾驶证,逾期未处理将公告作废。这一报道引发公众对大数据滥用、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担忧。2026年3月30日,湖里区交警部门表示确有发送此类短信,“只是提醒”,建议驾驶员收到短信后去辖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可能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然而,交警强调的是安全,网友看到的却是隐私。买药信息是极其隐私的行为,如果这都被大数据采集,个人隐私岂不是在裸奔?而且,仅凭购药记录就判断患有此类疾病,太过于武断。公众普遍担忧个人隐私被侵犯,医疗购药记录属高度敏感信息,目前缺乏明确的知情同意机制,数据如何被调取、使用边界不清,易造成“数据裸奔”。网友评论:这种无差别大数据筛查,本质是对个人隐私的过度采集与使用。购药行为与“妨碍安全驾驶”之间缺乏医学判断的直接关联,仅凭消费记录就发出注销提醒,不仅误伤守法者,更让公众对隐私安全感大打折扣。买助眠药收到驾照注销提醒短信,这场风波撕开了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一道口子,引发了人们关于隐私保护的深度担忧。在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技术手段理应服务于公共利益,但前提是守住隐私保护的底线。大数据筛查不能脱离法律框架与人文温度,应引入人工复核与医学评估机制,避免让技术沦为侵犯隐私的工具。毕竟,道路安全的底色,从来都不应该是个人隐私的牺牲。

事件起因

近日,一条通知注销驾驶证的短信备受关注,短信写道:(湖里交警大队)因大数据比对分析显示,您可能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相关的就诊或购药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述疾病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按照规定,患有此类疾病不得申请驾驶证;已取得驾驶证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如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前往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请务必重视,停止驾驶行为。

视频发布者配文称:“别注销,驾驶证很难考的。我网购了速效救心丸,很久没开车了,大家放心。”其他网友评论说:“这个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大家好,如果你没有可以去证明。”“你是不是用医保买过心血管疾病的药或者大量购买镇静剂?我爸给我奶奶买过,之前也接到车管所的电话,驾照被注销了。”“我也买过速效救心丸,暂时没接到消息。”

网友评论

@波澜不惊的大渔:大数据和个人信息被滥用到令人恐怖的地步。

@程锦阳·程建岗:是否手伸得太长?是否涉嫌“有罪推定”?凭什么折腾车主?法理依据何在?

@逍遥游7789:不能用大数据搞有罪推定,希望大数据能用在失踪人口追查等有益于社会的事情上,不要走上外门邪道。

@报告-领导:交警部门答非所问,公众想要弄明白的是交警队是从什么途径得到购药者信息的。

@会说的不如会看的2023:乱用公民个人信息。实在可怕。这是提醒么?这是赤果果的……不想说了。

@Maternity-诗韵:隐私保护要跟上,数据联动别踩边界。

@一匹海马:照这个思路,买酒也应该被吊销驾照。

@思坊菜AND思坊瑜伽:购药记录被调取,隐私安全边界该划清了。

@美食food寻找:这细思恐怖,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两者平衡才是关键。

@风雨夜归人Gd:大数据时代,我们都在裸奔,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AIF-50:不要只说医院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医保更要注意。一个局部的,一个全面的。

@bdixjdbdodnd:大数据好可怕。

思坊菜AND思坊瑜伽:但简单以购药记录判定驾驶风险,难免过于粗糙,不少替家人买药的人被误伤,还得自己去开证明自证清白,让人很不舒服。健康信息本就高度私密,跨部门数据共享缺乏清晰规范,很容易让人担心隐私被过度使用。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该是二选一,监管更不能一刀切。如果能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对偶尔购药者温和提醒,对长期用药者再重点核查,既能减少误判,也能让大家更易接受。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大数据治理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尊重个人权利,精准治理比强硬筛查更能赢得信任。

骑牛看周期:大数据管理没有错,精神类药物是管制药品,也不能随便代买,这也没有错。错的是对结果的应用,什么程度达到吊销驾照的级别?以及如果病人恢复了,驾照难道还要再考一遍?这是需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去解决的问题。这就好比:人家夫妻俩恶作剧,男的抓了一下女的屁股,你摄像头监视到了,然后把男的抓起来说是耍流氓。那肯定是不行的……大数据管理不能脱离人类的判断。

爱右爱:虽然属于维护公共安全,但是不是过度收集了?仅因公民在药店购买了助眠药物,就推断其不适合驾驶并启动驾照注销程序,这属于对医保购药数据的过度解读和不当使用,超出了维护交通安全的必要范围。

大象新闻:这两天,有网友发帖说,自己只是买过助眠类药物,竟收到了交警部门发来的注销驾驶证短信。保障道路安全,排查驾驶风险,本意是好的,可仅凭购药记录就发注销通知,这事儿怎么看都不对劲,必须追问到底。

一问:购药记录等同患病,认定依据从哪来? 短信里写得明白——“因大数据比对分析显示,您可能存在……相关的就诊或购药记录”。注意,是“可能存在”。购药记录并不等于确诊记录,买了助眠药,不代表就一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有人偶尔失眠买过一盒,有人替家人代买,有人只是备药应急。凭一条购药记录就推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这个逻辑链条是不是太松了?如果这个推定可以成立,那是不是买过感冒药也要被怀疑影响驾驶?

二问:购药隐私数据被调取,筛查程序谁在规范? 更让人不解的是,个人在药店、平台的购药记录,属于私密信息,是怎么被交管部门的大数据筛查到的?数据共享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大家可以理解,但医疗、购药这类敏感数据的调取、使用、比对,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审批流程?是不是只要打着“公共安全”的旗号,就能随意调取公民的隐私信息?公共安全要保障,个人隐私也不能被忽视,两者的平衡,不能一句“为了你好”就草草带过。

三问:注销驾照是“提醒”还是“推定”,程序正义在哪?

交警部门回应说,短信只是提醒,建议去核实,可能需要签承诺书或开医院证明。可短信原文写的明明是“请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这哪里是“提醒”?这分明是“推定你有病,不来自证清白就注销”。程序上,是不是应该先核实、再告知、最后处理?而不是先下结论,让公民自己跑腿去“证明自己没有病”。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基本法理,不应该被“大数据”三个字绕过去。

防范驾驶风险、守护道路安全,初衷并没有错。但不能把购药记录简单粗暴等同于患病事实,更不能用模糊的大数据筛查,侵犯公民隐私、增加民众负担。大数据筛查要有边界,执法管理要有依据,别让正常购药的人,平白无故面临驾照被注销的困扰。

极目新闻:但如果只因为买了助眠药物,就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风险,全程不知情,最后“被通知”,也难免让人担忧:对个人信息的调取会不会过度、失控?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难道只能顾此失彼?

公众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

其一,是被大数据“误伤”的风险。买过速效救心丸,不代表就有心脏病;自己买或帮家人买助眠药,更不等同于患有精神类疾病。将“购药记录”简单等同于“可能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这种“一刀切”的筛查逻辑,会让不少人因为代买药物、短期用药、备用应急购药而被系统拉入“预警名单”。驾驶证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生活刚需,一旦被误注销,会增添多少麻烦,可想而知。

其二,是隐私被侵犯,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隐忧。医疗购药记录属于高度敏感的隐私信息。哪怕是交警部门调取这类数据,也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和“目的限定”的原则,确保是基于法定职责,只调取必要信息。但从市民反馈来看,他们对于自己的数据何时被调取、如何调取,用于何种目的一无所知,更不用说“知情同意”了。这种“直接通知,没有商量”的做法,难免让人担心自己的信息被随意调查、泄露,用于其他非公共安全的目的,陷入“数据裸奔”的恐慌。

其三,“先筛查、后自证”的管理模式动摇了数据安全感。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驾驶员接到信息后,建议前往辖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或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如此广撒网的筛查,系统自动匹配、批量发送短信,没有人工审核,缺乏医学判断,实际上就是把举证责任全部转嫁给了普通人。而且,卖药的人要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病”,恐怕又是一番折腾。当公共管理变成民众单方面的“自证清白”,耗损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南方周末:所谓“大数据”,本应指经过匿名化处理之后的信息,用以进行宏观、趋势性分析。能够识别到个人的信息,不是大数据,而是个人信息。无论是就诊还是购药记录,都是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相关医疗法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替患者保密。即使是执法司法机关要调取患者的医疗信息,也应该具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2022年,中央发布的“数据20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对数据的利用,要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尤其对于公共数据,要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加以利用。即使个人病史乃至购药记录真的需要为公共安全让位,也应该首先制定法律进行授权,并控制信息用途,严格依法办事。

于凯律师被刑拘律师申请取保遭拒

【民生观察2026年4月3日消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凯律师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西城区执法办案中心带走调查,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羁押在西城区看守所。据称,其被刑拘原因是向法工委提议废除寻衅滋事罪。近日,于凯代理律师李国蓓申请对其取保候审遭拒。

2026年3月26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凯,在中共司法部门口举牌控告青岛市司法局局长邓焕礼,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

随后,于凯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带至北京市西城区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其一度处于失联状态。

期间警方同时传唤了包龙军律师、王宇律师以及卢思位律师,后几人获释。

3月27日晚,卢思位律师、黎雄兵律师及张磊律师等人,赶到北京西城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了解情况,被警方拒绝告知任何消息。

当日,于凯代理律师李国蓓向办案单位递交辩护手续遭到拒收。

3月30日,李国蓓律师成功预约上3月31日下午会见于凯。

据了解,于凯律师被羁押在西城看守所,据说罪名是其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提议废除的寻衅滋事罪。该罪早已成为中共当局打压异己的口袋罪,于凯律师求仁得仁。

3月31日,李国蓓律师成功会见了于凯律师。他表示,自己一切还好,只是看守所的环境简陋了些。

4月2日,据李国蓓律师透露,其提交的申请对于凯取保候审被驳回。

据悉,于凯律师现任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有九年基层警务工作经历,后转行从事律师职业,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是兼具执法实践与司法实务经验的法律工作者。

2023年8月,于凯律师与其他法律工作者联名提交立法建议,直指寻衅滋事罪罪状模糊、易成“口袋罪”,建议废止。

2024年7月,于凯因“违规炒作案件”被青岛市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牛腾宇父亲进京为子维权被拦截访后遣返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日消息】牛腾宇因“恶俗围基案”遭中共当局冤判14年,家属一直持续为子维权,但遭到当局频繁打压。牛腾宇父亲因手机号被频繁冻结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被逼无奈于近日进京,控诉广东高院不允许律师在申诉程序中查阅牛腾宇案卷宗一事,而后被北京警方带走一度失联,之后被驻京办接走强制遣返带回山西。

家属四处借钱为儿子牛腾宇请的第16位律师已经一年有余,与广东高院协商无数次,至今广东当局不让阅卷,导致律师无法申诉。

一年多来,山西晋城市反诈中心不断冻结牛腾宇父亲名下所有手机号,几乎每个月冻结一次,搞得他无法正常生活和做生意,生活陷入困境。

被逼无奈之下,牛父于2026年3月31日凌晨五点多到达北京,找律师商量如何阅卷之事。

到达北京后,牛父遭警察拦截被带往派出所,警察应该是了解到牛腾宇案及上面对此案态度,未为难牛父。牛父随后被山西驻京办接走安置,后被维稳人员强制遣返带回山西晋城。

目前,牛父已安全到达山西晋城家中。

据悉,2019年6月14日,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对“1902136侵犯公民信息案”,即“‘支纳维基’与‘红岸基金会’泄露习明泽与邓家贵身份信息事件”立案侦查,由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督办和部署。其中,“红岸基金会”由国家安全部负责侦查。

2019年6月22日,恶俗维基维护员牛腾宇与网站创办者肖彦锐前往香港参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同年8月,两人在日本会面,牛腾宇在回到中国六天后的8月22日上午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网警大队跨省抓捕,后与同案其他24人一起被关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其中一人一年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羁押期间,牛腾宇遭酷刑。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22日,牛腾宇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监视居住。

该案嫌疑人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于2020年1月22日向茂南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分别于2020年3月6日、2020年5月21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分别于2020年4月6日、2020年6月19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对“‘支纳维基’与‘红岸基金会’泄露习明泽与邓家贵身份信息事件”作出一审判决,将与恶俗维基网站有关的24人判刑,其中牛腾宇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8年罚5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5年罚4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2年罚4万元)。

据称,二审法官、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书铭操纵了一审判决,并且阻挠二审开庭,试图驳回上诉。

2021年4月23日,牛腾宇二审被判维持一审14年的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恶俗维基(EsuWiki)是一个由肖彦锐等人于2014年1月8日创办的Wiki网站,网站使用MediaWiki,主要记录中国互联网部分人物和事件。

2019年5月至6月,宣称与恶俗维基无关的“支纳维基”“红岸基金会”曝光包括习明泽、邓家贵在内的中国大陆高层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信息。

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许冬青摔倒后无人施救送医被告知无治愈可能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日消息】江苏常州维权访民许冬青和小女儿杨丽,因上访揭露当局违法征地公安违法办案,遭江苏省政法委书记李耀光下令刑事打压、酷刑虐待和长期的医疗剥夺。杨丽被迫害至尿毒症末期至今仍无法获得医疗,许冬青被隐瞒重大恶性肿瘤,两人均命悬一线。近日,杨丽父亲杨国良外出时被金坛公安抓走,许冬青在家摔倒后数小时无人施救,送医后被医生告知已无治愈可能。

2026年3月20日,杨丽抗议当局对其剥夺医疗权时晕倒,现场警察原本准备送医院抢救,接到官员电话后将杨丽强行带到办案中心,拘押了十多个小时后,在当天半夜12点左右放回。

因常州金坛当局长期阻止尿毒症末期病人杨丽就医,共抢夺杨家人5个手机拒不归还。

3月22日,杨丽和家人再次被迫通过家中监控发出求救信息。金坛公安抢夺杨家人手机,目的就是持续剥夺医疗切断其求助渠道。

3月25日下午,杨丽在街上抗议警察剥夺医疗,约三分钟后被十多名特警蜂拥而上强行带走。家属没有接到公安的任何通知。

3月26日凌晨1点左右,杨丽被维稳人员送回了家。

3月28日,杨丽因抗议再次被警方抓走,现场她再次晕倒失去意识,但金坛公安依然没有采取任何紧急措施,依然将她强行带到办案中心进行关押,后获释。

3月31日早上,杨丽父亲杨国良外出买米糠,被滨湖派出所民警王俊等人抓捕。目前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许冬青在丈夫杨国良外出后跌倒躺地几个小时,跟踪监视人员目睹现场未提供任何帮助。杨丽获知父亲被抓,要求他们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也遭到拒绝。

杨丽姐姐杨彩英拨打120后,许冬青被送到金坛人民医院说脑出血,家属要求转院到北京或上海,遭到拒绝。

金坛医院说他们能治。家属经过5个小时的激烈抗争,金坛当局终于同意将许冬青转到上海。

4月1日早上,上海医院告诉家属,许冬青已无治愈可能,做手术的话能延命短暂几个月,但会瘫痪、失语、气管切开,不手术的话,随时都有离世可能。而昨晚,金坛人民医院仍然说他们能治。

据悉,因上访揭露常州金坛当局违法征地5000余亩、逼迁房屋2000多户,患肾病杨丽和母亲许冬青,遭到江苏省政法委书记李耀光下令医疗剥夺和刑事打压。

因持续的医疗剥夺和酷刑虐待,2025年8月,杨丽在常州市看守所内被宣布病情恶化至尿毒症末期,急需透析治疗。但看守所始终以没有领导批准为由拒绝提供医疗。同年12月30日,杨丽刑满释放,但至今仍被金坛警方持续暴力拦截剥夺医疗。

2025年11月11日,许冬青刑满释放,前往北京治病被金坛公安强行绑回。11月底,被迫在金坛人民医院体检,却被隐瞒重大脑部病情,20天后脑出血进ICU抢救。

经国际社会关注,杨丽和父杨国良母许冬青于2026年2月11日到达北京大学第一医疗就医,但因遭人为干扰,医院在开具住院治疗通知书的情况下,始终拒绝对杨丽进行收治。20天后的3月3日凌晨3点半左右,杨丽和父母被金坛便衣警察强行绑回江苏。

目前,杨丽因心脏严重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只能长期卧床,许冬青因脑出血且有脑部肿瘤的可能已大小便失禁,两人都病情危急急需救治,且都已完全失去自理能力。

被绑回金坛后,杨丽和父亲杨国良曾多次抗议金坛警方持续医疗剥夺,但当局始终拒绝沟通,拒绝回应就医问题,只是一味打压迫害。

2026年1月4日,金坛滨湖派出所中队长张凯杰公开宣告,等杨家人都死亡,政府可以没收全部财产,到时将不存在征地拆迁的问题。

3月,该所所长马云鹏对杨国良说,他非常乐意看到杨家人死亡,他可以少去一桩烦心事。

2024年底,杨丽和母亲许冬青被刑事期间,金坛西城街道主任栾留康多次对杨国良说,等你们都死了,政府可以没收所有财产。

就杨丽被剥夺医疗问题,联合国特别程序、前线卫士、CHRD(人权捍卫者)、国际特赦等机构先后发布了公开声明给予声援。

夫妻上访19年 酒驾压死儿子的付科被开除党籍

2007年3月19日,从四川岳池县来到新疆喀什莎车县,开了一家“广安排骨面馆”的夫妻黄中山和汤玉英,经历了人生最为悲痛的一天。原本幸福富足的新移民家庭,遭受了影响一辈子的灭顶之灾。

这天晚上8岁的独子黄义,在县城文化路的人行道上(餐馆附近)独自玩耍,被县发改委工作人员李华,因醉酒驾驶单位公务车,撞击碾压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当晚当时还有单位领导和同事一共5人,一起目击与经历了这个过程。

事后,莎车县交管部门经过勘探明确责任:李华醉酒驾驶属于公务行为。案发地属于非机动车辆的步行街,驾车驶入人行道已严重违规。发改委作为车辆所有权管理单位,以及单位同事集体饮酒,也有连带责任。最后断定李华和发改委,承担此次交通肇事的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此后,莎车县公检法三部门会同政府部门,于2007年作出刑初字第171判决书,认为李华交通肇事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半执行,所有责任均由李华个人全部承担。随后,喀中刑终字第225号判决书裁定维持原判,刑事附带民事给汤玉英夫妻赔偿各种费用19万元左右。

对此,汤玉英夫妻绝不接受。认为莎车县公检法徇私枉法,在事实不清、虚构情节、程序错误、证据虚假、审议隐秘、定性不准,核心事实缺乏有效证据的支撑下,人为作出“故意错误”的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

新疆喀什市莎车县政府,为了平息违法乱纪的错误行为,联系汤玉英夫妻的户籍所在地,四川广安市岳池县政府,会同地方机构逼迫汤玉英夫妻回到户籍地,在当地接受维稳和慰问的监管模式,把所有监管的责权利都委托给了户籍所在地。

从2009年开始,汤玉英夫妻收集了儿子意外死亡,到审理赔偿再回到岳池县被维稳以来,莎车县公检法、莎车县政府在事件处理中,存在的种种违法乱纪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写成书面文字,开启了北京上访喊冤投诉举报19年的不屈道路。

汤玉英夫妻和全国所有的访民一样,不仅遭遇了个人个体的千辛万苦,同时又遇到北京、新疆、四川三地相互推诿、冷漠处置的个别待遇。新疆莎车县政府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始终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时间淡化矛盾,一直没有作出真诚的处理办法。四川岳池县政府也是见利忘义,把监护汤玉英夫妻的责任,变成获取利益的发财机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管策略。

由于汤玉英夫妻不认输、不放弃、不气馁的个性风格,加上在北京的中央界别的各信访接待窗口,确实也发现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终于在2023年年中责成新疆自治政府,启动自上而下要求地方政府调查处理的程序,并将处理结果层层上报,同时告知安抚含辛茹苦的当事人。

2023年11月汤玉英夫妻获悉,莎车政府将已经从发改委内部工作岗位,调整到处理维护稳定第一线的李华书记,作出开除李华党籍的内部处罚决定。随后又在翻年,对李华行政职务降级降薪,不过依然还是工作于一线的维稳干部。

至此,对于汤玉英夫妻投诉的其它违法乱纪、权利交换、侵犯权益、转移焦点、诈骗保险、通吃上下、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莎车县政府和发改委等官员,却只字不提全当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所以,汤玉英夫妻发文呼吁:望明察秋毫、公正司法;依法监督;程序正义;司法为民;定分止争;再审明监、公正为民。

年轻人失业、老年人就业:中国社会的荒诞时刻

3月中旬,上海市民政局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方案》,强调“全方位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经验优势,贡献‘银发力量’”。一边是中青年就业难,一边是官方推动老年人再就业,这一所谓“退而不休”的方案迅速引发舆论炸锅,网上质疑与讽刺此起彼伏。

如果单从政策文本来看,这项措施似乎并无不妥,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既能丰富其生活,也有助于缓解劳动力短缺。然而,问题恰恰在于,任何政策都必须放置在具体的社会现实中来理解。一项本应“惠及民生”的安排,何以激起如此广泛的反感?答案不在表述之中,而在现实之中。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3.2亿,超龄劳动者规模达8700万至1.2亿人,主要集中在餐饮、环卫、保安、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与此同时,55岁以上求职者数量持续上升。换言之,“老年人就业”并不是一个刚刚被激活的潜力,而是一种早已存在、并且正在扩大的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所谓“鼓励”,更像是对既成事实的确认。

然而,这一政策的真正逻辑,并不难理解。将其放入更大的背景中来看,一切就显得相当清晰,地方财政紧张,养老金支付压力上升,人口结构迅速老化——这些都是公开的事实。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最直接的应对方式是什么?不是增加保障,而是减少支出;不是提升福利,而是延长劳动。于是,延迟退休、提高缴费年限、鼓励再就业,便构成了一整套看似理性的“技术性解决方案”。

但问题在于,它们所解决的,是财政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以社会问题的扩大,来缓解财政问题。“退而不休”正是在这一逻辑链条中的一环。它并非孤立举措,而是当下中国“低福利—高压力”发展模式在老龄化条件下的自然延伸。表面上,它与发达国家鼓励老年人就业的政策类似——延长劳动参与、开发“银发资源”、减轻养老负担——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根本性的差异:在那些已经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老年人就业是一种权利的延伸;而在中国,它更接近于保障不足下的替代安排。

这一区别,看似细微,实则决定性。现代社会之所以形成退休制度,并不是出于效率考虑,而是出于公平与安全的考量。一个人在完成劳动生涯之后,可以依靠制度获得基本保障,从而体面地退出竞争,这本身就是现代社会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发挥余热”才可能成为一种自愿选择。但如果这一基础不存在,那么所谓“延长劳动”,就很难说是选择,而更接近于一种被动的生存策略。

2025年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月均养老金仅287元人民币,最低标准仅163元,且城乡差距巨大。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人在工作数十年之后,依然无法通过制度获得最基本的安全感;意味着所谓“退休”,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划分;意味着个体必须继续依赖市场,而不是制度,来维持晚年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就业”便不再是对生命价值的延伸,而成为制度缺位的补丁。

与此同时,这一政策还将对劳动力市场产生复杂而深远的影响。官方强调老年人与青年人“分工不同”,不会形成直接竞争。但现实却是,当就业机会整体趋紧、岗位质量普遍下降时,这种分工边界极其脆弱。在低保障、低收入的领域,用工方的选择逻辑非常简单:谁成本更低,谁更容易管理,谁就更具优势。而老年人恰恰符合这些条件——他们不要求社保,接受更低工资,对工作稳定性的要求也更低。

于是,一个原本应当由年轻人和中年人承担的就业空间,被重新分配给老年人。其结果,并不是“资源优化”,而是一种“向下竞争”:年轻人与老年人在同一层次上争夺低端岗位,中年人则在成本压力下被进一步排挤。这不仅加剧了就业问题,也侵蚀了代际之间的关系结构。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不同代际之间应当通过制度实现某种互补与平衡:年轻人提供活力,中年人承担生产,老年人获得保障。但当老年人不得不重新进入竞争体系时,这一结构便被打破,社会关系滑向一种“零和博弈”。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这种变化正在改变整个社会的基本预期。当年轻人看不到稳定的上升通道,中年人缺乏安全的积累空间,老年人无法获得可靠的保障时,一个社会的核心叙事便会发生转变,从“通过努力可以改善生活”,变为“必须不断努力才能维持生存”。

这种转变,意味着希望的消退。而一个缺乏希望的社会,其稳定性本身就值得怀疑。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共体制的稳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谓“绩效合法性”,即通过持续的经济增长,来换取公众的基本认同与服从。但当增长放缓、分配不公、保障不足等问题同时显现时,这种合法性的基础便开始松动。

“退而不休”,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一种补丁式政策。它既无法恢复增长,也无法重建公平,却在不断向个体传递政权不提供足够福利保障,你必须依靠自己的信号。其直接后果,是社会预期的系统性下降与代际信任的持续瓦解。年轻人面对的是被压缩的机会,中年人承受的是随时可能失去的位置,老年人则在“被鼓励”的话语中体会到被迫继续劳作的无奈。在这样的体系中,没有真正的赢家。

更为深远的影响,则在于它对政治演化路径的塑造。当一个社会无法通过制度内的再分配与保障机制来缓解矛盾时,压力要么被压抑,要么被转移,而一旦压抑的空间逐渐收缩、转移的空间逐渐耗尽,这些被延迟的矛盾终将以更为集中的方式重新显现。在这一过程中,所谓的“稳定”,实际上是以不断积累的不满为代价的,而这种不满,一旦突破某种临界点,就不再是局部性的经济问题,而会迅速上升为对整体制度的质疑。

所以中共“退而不休”这样的政策,实质上在不断侵蚀体制赖以维系的社会基础,它削弱了绩效合法性的剩余空间,消耗了代际之间的信任资本,并在无形中扩大了对制度替代的想象空间。

历史经验表明,社会的转型,往往并不是在顺境中完成的,而是在矛盾逐步积累、问题不断显性化的过程中,被迫提上议程。当既有路径难以为继,缝缝补补的调整无法再掩盖整体性缺陷时,整个社会才开始真正思考是否需要和当下极权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来获得一个体面而有保障的人生轨道。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下中国所显现的一切困境,并不只是体现中共极权主义本身的黑暗,同时也在酝酿着转折将至的微光。

玩具店主买卖枪支案当事人无奈接受16万国赔

3月31日,甘肃武威的玩具店主聂鹏立及其员工刘新因售卖水弹枪被错误羁押279天后,各获国家赔偿16.2万余元,但两人为官司已耗费超40万元,最终无奈接受赔偿决定。赔偿无法覆盖损失,因经济压力和精神消耗,二人放弃申诉。关于玩具枪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司法案例近年来持续引发争议,主要涉及枪支鉴定标准合理性、主观故意认定分歧及国家赔偿问题。舆论质疑执法“选择性追责”及产业链监管漏洞。国家赔偿未覆盖实际损失,且未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公众质疑“纳税人买单”的合理性。

类似争议案件

1、四川刘大蔚案:18岁四川青年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鉴定出其中多数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国家标准,一审以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后经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最终于2021年刑满释放。庭审期间:刘大蔚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认罪!”

2、江苏南通五金厂经营者马晓强因生产1977个金属螺母,其中1746个被鉴定为“AR-15步枪枪管螺母”散件,被认定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其父马建称该螺母系为常州玩具商定制,用于玩具水弹枪,非制式枪支零部件。

事件核心脉络

3月31日,聂鹏立、刘新收到了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该院决定向两人各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2670.08元,另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聂鹏立、刘新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于2023年3月11日被武威警方刑拘,同年12月15日被凉州区法院取保候审,两人均被羁押279天。后凉州区法院一审对二人作出有罪判决,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检方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诉。

对于凉州区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聂鹏立和刘新都接受这一决定,“虽然打官司花了四十多万元,但不想再折腾了。”

聂鹏立是河南周口人,其当过保安、送过外卖。2020年下半年,他在家待业半年后开了一家玩具店,销路较好的水弹枪逐渐成为他的主营产品。甘肃武威买家李某明从他这里买了3支水弹枪,后来其中2支坏了,买家便准备寄给他维修,结果当地快递公司报警,导致案发。

2023年3月8日,甘肃武威警方在聂鹏立处查获各类疑似枪支98支,后经鉴定,其中10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大于1.8J/cm²的,被认定为枪支。

网友评论

逍遥刘杰:关了279天,花了40多万赔了32万,不公开道歉,办案责任人承担什么责任?毕竟赔偿金也是纳税人的钱。

古奥迂:就不该让纳税人来承担后果,应该把那些参与的人的钱包都撸一把来赔偿,打官司的钱也该那些人来承担。



@情怀依旧bj:老百姓真的太善良了。

@横舟668:办案人应承担赔偿款。

@洗牙伤牙隐裂:让他们承认错误是很难的。

@虚云圆桥:纳税人买单。

一个让世界嫉妒的男人: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碰上了就是碰上了。对不起。算你…

@安静的梅蓝紫:吓得我赶紧摸了摸兜里揣的指甲刀,不会被人举报我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吧?

@弹指凋零:他们连玩具都开始害怕的时候,说明啥呢?

公众质疑对“枪支散件”的认定标准模糊,同一产品用于合法玩具却可能被定性为违禁品,引发对“形式违法”与“实质危害”脱节的担忧。

于晓攀:水弹枪被认定为“枪支”,不仅突破大众常识,更可能让普通经营者陷入法律风险。二审发回重审,体现了对事实与法理的审慎。司法界定需兼顾专业标准与社会认知,不应仅凭单一数值就让“玩具”承担“枪支”的罪名,这既是对个体权利的维护,也是司法公信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