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7日星期六

由网格员肆意入室看极权之下民众最后庇护所“家”的消亡

(编者按:深圳网格员深夜未经居民同意而肆意入室对厕所、卧室拍照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声讨怒潮,然而,这种激发民愤的事,在中国当下事实并不是什么特例,而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这就悲哀地宣告着中国民众今天生活在毫无隐私与尊严,彻底丧失私域的残酷现实。这种完全被剥夺个体私密权利下的生存,必然是恐惧、无力、无任何安全可言,而这种生活状况也是与现代文明的法治、人权背道而驰,与公民的福祉格格不入。)

一、网格员深夜未经同意入户不是特例是常见

南方都市报报导,1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的住户,2025年12月24日在深圳官方供民众上网反映意见的留言,指网格员在深夜11时过后敲门,表示要检查消防安全。但因为第2天孩子还要上学,怕把孩子吵醒,他便在开门后明确拒绝。
这名住户表示,网格员在他明确拒绝下仍进入了他的家中,并在卧室、厕所等区域拍照记录。家里人当时都穿着睡衣,并且这已经是同一周第3次上门检查消防了,此举不仅扰民,也侵犯居民隐私。
报导提到,有其他住户也反映,当地部分网格员登门检查的时间已经明显超出正常时段,敲门声响不仅影响民众休息,还让不少独居住户感到不安。类似情况似乎并非个例。在社交平台上,多位网友也发帖分享了类似经历。
也有当地民众表示,他们能理解冬季防火的重要性,但检查工作应该选在合理时段,避免深夜打扰民众休息。
另有媒体报道,一周三次进屋,在卧室、卫生间拍照记录……深夜十一点多要强行进屋检查消防,街道办则接解释是秋冬季消防安全……这两天媒体报道了深圳网格员深夜强行进屋入户检查消防,到卧室、洗手间拍照……。
先不说这种行为是什么,国家哪部法律授权可以这样干。深夜十一点多,女生穿着睡衣,网格员不停敲门,在开门明确拒绝后强行闯入进来,到卧室、洗手间拍照。这是网格员吗,如果有人冒充网格员,如果是单身女性,谁对她们的安全负责。别人自己的房子,哪怕是租一个厕所也是别人的私宅,法律上只有司法机关携带合法手续才能进入。
当然此事件不仅仅是打扰居民休息那么简单,事实深刻揭示着公权力违法侵权问题。
二、深夜入宅是常识下的违法侵权,不可以法律意识淡漠糊弄

房子是别人的私产,未经允许有什么权利闯入,如果网格员都可以这样干,那法律又是什么,不是放在脚下任意踩踏。哪部法律单独立法网格员可以强行入户检查,他们是事业单位人员还是公务员体系,有“执法”资格主体吗!就像居委会一样,时不时有点啥事想入户登记,有什么权利入户。
如果个人权利不能依法严肃起来,谈什么法治建设的进步,基层人员需要严格加强培训管理。再说有什么权利入户检查,多张贴发布秋冬季节防火安全宣传知识,为什么要入户,再说别人不同意,有什么权利硬闯,万一碰到一个认死理的人,你强行入户被打伤或更严重的后果,这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先,出事了怎么办。
在日常且琐碎的基层治理面前,重复宪法和法律规定似乎有些多余。“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众对这一宪法权利或许早已耳熟能详,相信网格员对此同样如心中明镜。
权力的行使必须坚守程序的边界,良好的初衷也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这样的法治常识,经由媒体的广而告之也早已为人所熟知。消防安全检查是必要的,但网格员是不是适格的检查主体?接近午夜是不是合适的检查时间?被明确拒绝后仍坚持入户是不是合适的检查方式?这些看似简单却又常见的问题,不仅涉及基层治理方式的合法合规,更触及法治建设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平衡这一核心命题。
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对私权利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网格员深夜强行入户暴露出的是基层治理中存在的价值冲突。街道办回应“加强对网格员的入户指导与业务培训”,似乎是将责任归咎于网格员业务不熟,指向的是检查人员个体的业务素养。消防安全检查,本意是为居民创造更安全的环境,但深夜入户等行为反倒给居民带来了不安和恐惧。这种手段与目的背道而驰的现象,究其根源,恐怕在于考核压力下的执行偏差,而不仅仅是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三、再宏大的公共目标,也必须以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为前提

这件事情除了涉及侵犯隐私、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住宅不被侵犯的权利之外,还存在一个长期被忽视、但极其敏感的边界:公共治理与私人生活之间,到底应当有什么样的界限。
当地街道的回应,也只停留在“工作方法确实有问题,但基层工作还是请大家理解包涵”这种层面。
网格员的问题,本质上和城管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没有执法权,实际上却在“执法”。网格员还多了一层身份:属于基层政策传达和执行体系的一部分。
但网格员实际上又属于一个政府聘用的工种,是普通的打工人。那么他们面临工作界限上的模糊地带,就是必然。
这就是为什么网格员无处不在却又面目模糊。社区里经常转悠、有时候会上门、会接到他们电话、微信群里也加过好友——他们似乎无处不在,却又身份不确定。
说白了,网格员既不像警察,也不同于物业;说他们是“政府工作人员”,却又没有明确的权力范畴。
正是这种模糊性,让问题在日常运行中不断被掩盖,直到一次次的冲突,把所有隐忧同时推到舆论面前。
网格员出现,本来是为了城市治理越来越强调“精细化”。越是在人口流动大的城市——比如深圳,网格员越有存在感。
上门、入户、摸排、走访,这些工作内容看表面是一种社会关照,充满善意:为了安全和预防风险、为了服务居民和解决问题。
但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有抱怨:深夜的敲门声、未经同意的进入、被拍摄的私人空间。
网上这种吐槽非常多,但大家也很困惑——我到底有没有拒绝的权利?
其实网格员自己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不被你拒绝的可能。因为在这个岗位的设计中,就没有说清楚,也没有法律支持。
网格员不是个例。很多基层工作,都被默认拥有一种“善意免责权”。只要目的被认定为正当,过程似乎就可以被适度忽略。这次深圳的事件,当地街道解释是为了宣传防火。
防火重要吗?当然重要。安全宣传必要吗?毫无疑问。但正当目的,并不会自动生成合法手段。公共事务中最危险的逻辑,恰恰是“我这是为你好”。
所以对一些矛盾的解释,也往往停留在“请大家理解我们的工作”,问题是,这么一句话根本解决不了背后的权力边界困局。
现代法治社会对“住宅”的保护之所以极为严格,因为住宅代表着一个人最低限度的自主空间,是“最后的城堡”。所以我国宪法也对公民住宅权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旦住宅这个屏障可以被随意突破,那么任何人都可能在“工作需要”的名义下,被迫让渡私人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陌生人进屋充满本能的警惕——包括权力机构的进屋。你必须获得司法支持,才有这个权力。
但这类问题,往往被轻描淡写为“沟通方式不当”或者“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这样的回应其实是在回避问题的核心:当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在被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然进入住宅,这已经不是技巧问题,而是边界问题;不是态度问题,而是权力问题。
最终,是一个法律问题——到底有没有违法?该不该被惩处?
其实还有更深层的一个矛盾在于,网格化治理本身是一套高度依赖执行者判断的体系。它强调的是覆盖、及时、“不能遗漏”,这些也对工作人员造成很大的压力。
但对“不能越界”的规定,却异常含糊。
在绩效、考核、任务压力之下,一线人员很容易形成一种潜规则意识:不进去就算没完成,不拍照就算没落实。久而久之,“是否被允许”让位于“是否被要求”。
很多人说网格员也不容易,是的,他们是不容易,但依然不构成可以侵犯公民住宅的理由。这个问题需要网格员管理机构的解释,而不是由基层工作者自己来承担。
如果只笼统地规定可以“采集信息”或者“入户宣传”,但没有清晰划定哪些情形必须征得同意、哪些行为构成越权、拒绝之后应当如何记录和免责,那么基层只能在灰色地带自行摸索。
而灰色地带,恰恰是冲突最容易发生的地方。
现实中,很多居民其实并不是不愿意配合公共事务,他们反感的是被默认“必须配合”。
当拒绝本身不被尊重,当不同意被视为“不理解工作”,信任就会迅速瓦解。社区治理原本追求的是熟人社会的温度,结果却演变成彼此防备的博弈,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败。
社区治理应不应该有?应该。在发达国家,社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工作。但他们的社工有着非常详细而明确的司法解释与界定,工作内容也是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的。
如果说执法者尚且需要严格授权、明确程序,那么不具备执法权的服务岗位,更不应游走在“半执法”的状态中。否则,责任会被不断向下转移:出了问题,说是个人行为;没出问题,就当作默认惯例。
这样的逻辑,对居民不公平,对工作人员同样不公平,也是对法律威信的伤害。
面对冲突矛盾,真正有效的解决路径,不应当是呼吁“请大家多一点理解”,而在于把规则说清楚:哪些情形可以上门?是否必须提前预约?拒绝之后如何备案?是否可以拍照?信息保存多久?谁来监督?这些都不该依赖经验,而应当写进明确、可执行的规范之中。
当边界被法律清晰划定,基层反而更容易开展工作。因为“不能做”的部分被剥离,“必须做”的责任也就更加正当。
居民知道了自己有哪些权利,工作人员也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冲突自然会减少。
很多社会摩擦,并不是恶意的对立,而是规则的缺席。当规则不清不楚的时候,善意就可能变成冒犯,服务也会变成一种干扰,社会治理就可能逐步滑向越界。
深圳这起事件的真正意义,不在于追究某一次具体行为,而在于一种提醒:再宏大的公共目标,也必须以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为前提。法律不是效率的障碍,而是信任的基础。只有当每一个“为了你好”都被限定在合法边界之内,城市治理才能真正走向成熟。

四、网络对网格员入室的汹涌怒潮

向阳而生:不管是不是网格员,入户检查消防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扯淡。这次是消防,下次可以是食品安全,再下次就是卫生检查。怎么?把家庭住宅当饭店查?
袁彼得:某些网格员无法无天、无知无畏、知法犯法、强闯民宅,必须严肃处理,严重侵犯老百姓合法权益。
道法自然:私闯民宅,古今中外都不是小事!
山:执法人员也得凭搜查令才能入户!
月圆人瘦:细思极恐!如果,这件事儿被人利用,有歹徒冒充网格员的话怎么办?所以,隔着门沟通,坚决不开门!
Jason:不被利用就不可怕了吗?一个网格员有什么权利到私人空间还是晚上检查
柳青清:特殊时期的网格员为啥还存在?不是应解散了吗
夜雨秋灯话江湖:岗位,工资~不是谁都能当网格员的。[旺柴]
Zhu:居委会网格员纯属违法乱法行为,此风不可有,应予追责严肃处理!
深蓝.:网格员是国家执法机关的人员还是国家公务员?有执法证吗?
Zhengzaifei:任何人员都不可私进居民住宅!!!
奕凡:就是监督老百姓的一举一动
法先生:必须以侵入他人住宅罪定罪判刑。
任重道远:贸然侵犯领土有权自卫反击,公然闯入私宅有权防卫攻击。
厚德载物:很多网格员,招聘的以女性居多,这些女的平时就在单位嘻嘻哈哈,非常随意。。。。
专业:网格员不是口罩时的临时职业?现在还有???
麻袋你衮14:网格员是干啥的?监视?
罗凯:请问网格员查消防是查这些吗?有明细标准吗?查到有解决方案吗?多长时间节点能解决?每年路上开挖贪污的人干嘛不去网格一下?
天命之年知天命:不奇怪,都以为自己是大爷了。
IKUN喊我打篮球了:网格员说他工资低,辛苦,都是领导指派的任务。[呲牙][呲牙][呲牙]那他为啥不辞职?没人干了不就好了?
Maverick:这个情况,感觉很熟悉,以前的一些职位的人也这么做过。
马万里:进户检查不是应该是JC叔叔的事吗?怎么现在变成网格员的事啦?
紫来东海:要执行法律法规的依据,要有执法证
十斗37:未经允许~擅入私宅属违法违规……
安昇客:违法行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许刚强1691:末梢神经的管理
维特爱斯坦:[尴尬]一夜回到那啥不是梦[666]
四海·皆友:追究责任,以防仿效!
戴新萍:网格员要有边界感,也要保护居民信息!
刘旭咣当:网格员不就是曾经的居委会大妈嘛!参与家长里短的,没有隐私权的意识。说直接点,女性群体太多培训不到位
饮水思源:消防检查,出了问题谁负责?
Janus:民宅在消防检查范围内吗
逸品堂興慧:即然是非法入侵,就应将其击退!
孤飞阿文:私闯民宅究竟违不违法?后续是如何处理的?
惠东房产-买卖房点我联系:大城市吃饱了没事做。国家应该资源把县城的交通路况。围绕安全做工作。我在广东人行道基本都是霸占的。可想每天的车祸有多少
过河卒:穿上那身衣服,立马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强][强]
一⃠飞⃠:有一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自以为有点权力了狂得很。2025年初东莞防基孔肯雅热,社区检查积水清理蚊虫,居然把我马上用来浇花的水倒掉,还进我30平米的小办公室到处搜寻。我说我茶杯里也有水,你是不是也要把我的倒掉?
饶国义648:强行进屋,可以正当防卫!
FIRl:证据确凿的情况,可以起诉街道,取得赔偿,更保护自家的合法权益。让那些滥用公权力的人得到惩罚。
天风碎玉:这个网格员涉嫌违法,可以起诉。
Me:规范着装?这是穿什么的问题吗?穿什么也不能私闯民宅啊
小宝宝的肉肉:土地是国家的,你的所谓的70年产权,只是租了国家的土地,所以你的房子不能属于你的私产
听瀑当歌:现在普遍盛行以“为你好“为名,干无法无天之事,凡事只要说“为你好“,必定不安好心,都要尽量远离。
金达莱:不是着装标志是不是规范的问题,着装语言再规范也不能进入民宅!
肖:现在农村也有网格员也应该取消
酋长!:深夜没经允许擅闯私宅,视为非法入侵危及屋主生命安全,屋主可第一时间挥刀博杀自卫,确保自己安全后,报警。
Mr.Zhang:确定违法的事就不要再扯什么边界了,不要试图模糊法律的边界。如果违法的事不按律处罚,那就不是法治社会。
王叔王志利:个人哪有这个权力,都是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网格员是临时工,最可怜的职业
五帝:严重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严查严惩。
三界无涯:不是规范的问题,而是首先要做到知法守法。
猫头鹰:从逻辑上讲,网格员不具行政执法资格,他们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饭碗不被拿走,而执行这类任务
光明:是不是防疫人员的做法又来了吗?
魏庆佐:未经住户同意;或者未履行正当、合法手续,任何人都不可以擅闯民宅(包含出租屋)。这是最基本的法治要求!
荊楚華夏:这是寻衅滋事,应该判刑。某些网格员无法无天、无知无畏、知法犯法、强闯民宅,必须严肃处理,严重侵犯老百姓合法权益[合十][合十][合十]私人住宅,风可进雨可进,天王老子也不能进。
风:讲的好听,加强培训,你不要求别人会这样做
FIRl:即使是警察,都需要以下条件:警察进入民宅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核心是出示合法证件和文书:搜查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明确标注被搜查人信息、搜查处所及目的。执行时需向被搜查人出示,并确保有家属、邻居或第三方见证人在场。工作证件:无论是否持搜查证,警察均需主动出示警官证等身份证明。
天人合一6418:网格员是地方政府情报员!收集地方老百姓的各项信息!便以了解管理。是的呢老百姓那有隐私!现在的网络诈骗怎么会得到老百姓的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上当!网格员就是收集老百姓信息的情报员!警惕个别网格员收集信息被坏人利用[合十]
Shangsheng-水低为海:网格员,就是把你放在他的格子里,严查监管你的一举一动[捂脸]
超级讨厌,严重扰民,隔三差五的敲门,真的很烦人,你有啥权利以为了我安全为理由三天两头上门入户骚扰

五、法治是防治权力滥权的堤坝

街道办承诺加强网格员培训是积极的一步,但这一问题的解决尚需更进一步的系统性改进。首先,应明确网格员工作的权力边界。有必要为网格员制定清晰的权责利清单,让这一群体能在统一的权责体系内依颗粒度更细的规程开展工作。尤其对于入户检查等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应建立严格的程序规范和严厉的责任机制。如事先告知、合理时段安排、居民预约选择等机制。
其次,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渠道,确保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救济。若监督机制和保障渠道能有效约束权力,居民配合度方可随之有效提升。据福建帮帮团报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近期收到相关投诉较多,目前已暂停入户检查工作。如果暂停入户检查的原因,只是因“投诉较多”,恐怕还未充分认识到深夜强行入户方式有违法治,是对居民休息权的侵犯。如果投诉不多,是否可以默许这种涉嫌违法的检查方式?
化解居民对深夜入户检查的担忧,唯一的路径就是遵循法治这一条道。法治与治理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当程序正义得到尊重,公民合法权利得到保障,治理效能才会真正提升,公权力才会赢得居民的信任和配合。
这起网格员深夜入户事件虽是个案,却具有典型意义。从基层治理到国家治理,法治原则必须贯穿始终。对每一个基层单位来说,均应在依法的大前提下科学设定考核标准,确保基层人员规范行权;对每一位基层工作人员来说,理应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体现对法律的敬畏、对权利的尊重,做法治文明的践行者而非破坏者。只有当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治检验,各类安全检查才能真正为市民带来安全感,基层治理才能实现其保障人民美好、平安、和谐生活的初衷。

详情请参看:

1、深圳基层「网格员」半夜强入民宅查消防引争议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01130292.aspx

2、深圳网格员深夜强行入室卧室、洗手间拍照检查消防
https://www.163.com/dy/article/KJ5D43N5053594A5.html

3、“深夜被拒绝仍入户”,网格员安全检查岂能突破权力边界
https://news.cyol.com/gb/articles/2026-01/13/content_VYbjGeFv9M.html

4、深圳一街道网格员深夜入户查消防,遭拒后仍入内,谁给了网格员强制入户的权利?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94357448232961258

5、深圳一街道网格员深夜入户检查消防
https://www.sohu.com/a/975185671_132336

6、网格员深夜“强行进屋”,私宅不可擅闯|新京报快评
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roll/2026-01-12/doc-inhhaeyt5579423.shtml

7、深圳网格员深夜强入民宅拍照被指踩红线
https://lingbaxianzhang.blogspot.com/2026/01/blog-post_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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