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
法国世界报讲了一个新词儿,叫“Gongo”,指的是由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文章引用了联合国人权高专署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话说,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水平上,中国在这方面都出类拔萃。法国世界报和国际调查记者联盟联合做的调查显示,在联合国里注册的106个中国非政府组织中,至少有46个由在共产党体系里或者在中国政府中担任正式职务的人参与领导,10个是由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提供大部分资金的,36个采用部分中国官方说辞来发言。
法国世界报说,一般来讲,在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眼里,什么都是好的:在那些到高专署去发言的人的嘴里,中国在男女平等上取得了可喜可贺的进步,在保护经济和社会保障平等权方面尽善尽美。
世界报说,对中国来说,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有三个功能,一是以另类渠道传播中国的官方说辞,而是占领时间和空间,阻挠独立的组织展开对中国政府的批判。最后,必要时对付那些到联合国机构作证的发言人。
由中国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根本不遮掩他们和中国政府的关系。中国各地方政府还印了怎么样申请成为联合国承认的非政府组织的指南,鼓励中国团体到联合国去注册。
中国驻美使馆表示,中国通过合作,发展,推广经济权,社会保障权和文化权,以及特定群体权益,以建设性的方式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除了阻挠批评的声音,中国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是为中国政府的政绩讲好话。2012年习近平担任中国国家主席之后不久就要求中国媒体讲好中国故事。那么到了联合国人权署,他们不是讲民权,而是以发展权的名义来讲中国在经济上的进步。
世界报说,2018年当国际上开始出现对中国政府处理新疆穆斯林少数民族问题的批评声时,中国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为中国政府的新疆政策辩护。2019年香港出现历史性的示威游行的时候,中国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又出来为中国政府说好话了。
2022年5月人权高专米歇尔·巴切莱特访问新疆,之后她的报告提出严肃批评。7月份,中国和中国友邦1000多个非政府团体在中国的官方报纸中国日报上发公开信,反对米歇尔·巴切莱的报告结论。签名的非政府组织中有20个在联合国注册的中国非政府组织,也有中国的花卉协会和飞镖协会。当年8月31日,在米歇尔·巴切莱特结束任期前13分钟,她终于发布了她的报告,强调在新疆针对穆斯林少数民族的行为有可能触犯了反人类罪。
二、联合国赋予咨商地位特权的非政府组织与中共有密切关联
联合国向数千家非政府组织赋予咨商地位(consultative status),令这些组织获赋予特权,可在不受政府干预的环境中独立工作。
不少获联合国赋予咨商地位(consultative status)特权的非政府组织,被指与中国有密切关联。
然而,ICIJ对106家来自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联合国认证非营利组织分析显示,有多达59家与中国政府或中共有密切关联。
调查又发现,中国当局滥用全球最大的警务合作机制——国际刑警组织。
中国利用国际刑警组织追捕异见人士、有影响力的商人及维吾尔族维权者,明显违反该组织的规定。
三、中共政府伪装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中维护中共极权
据悉,伪装成非政府组织(NGO)的中国亲政府组织大举在联合国注册,妨碍和威胁批评中国侵犯人权行为的联合国机构和人权团体的活动。
据美国《华盛顿邮报》4月28日(当地时间)报道,与国际调查新闻工作者协会(ICIJ)一起对在联合国活动的中国NGO现状进行分析、调查的结果显示,数十个NGO实际上是由中国政府组织或接受支援的"表面NGO"。
WP和ICIJ对公共记录物等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得到联合国认可或登记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等地的NGO共有106个,其中约60个是与中国共产党或政府密切相关的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GONGO),即官方团体。
这些团体从“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财团”、“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等名字来看,与其他非政府组织没有什么不同,但在财务记录和领导层人士等方面,与中国当局有关联。
50多个团体在宪章中包含了宣誓效忠共产党的表述,部分团体承认把聘用或资金筹措相关决定交给党。据调查,10个团体从中国政府得到了资金。
另外,在这些团体的代表或起到领导人作用的人中,有46人在中国共产党或中国国家机关担任过职务。
据悉,官方团体隐瞒与中国当局有联系的事实,为推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有关中国人权的工作,正在展开广泛的运动。
据联合国及西方外交官、人权活动人士、镇压受害者等人的采访,中国官方团体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HRC)举行的会议,发表反驳中国侵犯人权的报告,为当局辩护。
据国际人权协会(ISHR)的数据显示,去年33个中国官方团体共参加了300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但他们的发言和证词中没有一个批评中国的内容。
这些团体尤其试图妨碍或破坏关押在新疆强制劳动收容所的维吾尔族、让藏族儿童远离家人,在政府运营的寄宿学校接受教育的强制同化政策、镇压香港的民主化运动家等中国国内人权侵害事例的合法NGO的活动。
《华盛顿邮报》还报道说,这些中国官方团体监视并威胁在联合国活动的中国人权活动家和相关证人,被用作中国当局的“工具”。
ICIJ接触的中国人权活动家和律师等15人表示:“正在受到疑似中国官方团体相关人士的监视或欺凌。”
中国官方团体相关人士还在联合国会议上推挤或拍照了代表维吾尔族、西藏人、香港异见人士的NGO相关人士,并威胁在中国的家人和亲戚们可能会受到伤害。
在联合国正式程序上,未经事先批准,禁止NGO代表们拍照。
也有暗示官方团体动员多种情报员进行监视活动的事例。
去年3月,一些追踪中国侵犯人权行为的非政府组织代表获得了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克的闭门会晤的机会。联合国方面为了害怕中国当局的报复而不愿露面的参加者,代替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最高代表事务所(OHCHR),在国际人权协会日内瓦办公室进行了面谈。
但是当时突厥代表到达之前,没有受到邀请的4人主张是中国NGO代表,出现在相关场所,要求进入面谈场,部分人试图通过玻璃窗观察聚集到里面的人。经确认,其中一人是中国共产党相关人士。
WP指出:“2018年联合国首次发表有关新疆人权情况的报告书后,得到联合国认可的中国NGO数量几乎增加了两倍,新得到认可的大部分团体是在2018年以后成立的”,“这暗示了中国政府层面的努力。”
美国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使米歇尔·泰勒在报告中批评中国官方团体的这些活动说:“这是蛀虫(联合国人权任务)的行为,不诚实、颠覆。”
世界维吾尔议会副议长祖姆雷泰·阿尔金表示:“联合国相当于我们唯一可以发表意见的公论场,但现在成为了实行镇压政策的场所。”
设于瑞士日内瓦的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发布新报告,指控为中国为阻挠非政府组织最严重的联合国成员国之一。
该份题为《健康的社会不应只有一种声音》的报告指出,中国在2020至2024年间在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共提出747次质询,令多个非政府组织的联合国谘商地位申请被长期搁置,最长者已逾八年。
报告亦提到,中国政府控制的非政府组织渗透联合国,甚至参与恐吓与报复行为,令到香港的抗争者担忧人身安全而不出席。
四、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英语: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缩写NGO)是一种不属于任何政府、不由任何国家建立的组织,通常独立于国家政府。虽然从定义上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该名词一般仅限于非商业化、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倡导群体。非政府组织通常是非营利组织,他们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捐款。由于各国文化、法律等的差异,不同国家对这个概念的指称所适用的对象范围也各不相同。美国一般称之为“非营利组织”、“独立组织”或“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英国称之为“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还有许多国家则用“社团”称之。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名称可以涵盖一切非政府的组织而存在被滥用的问题,一些非政府组织倾向于使用“民间志愿组织”(private voluntary organization,PVO)的名称。
据一份1995年联合国关于全球管理的报告统计,有接近29000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国家级的更多。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起步较晚,中国民政部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1.4万个,比上年增长7.0%,共有社会团体23万个,比上年增长8.5%,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8.2万个,比上年增长4.6%,共有基金会1597个,比上年增长19.2%。
虽然“志愿”的“公民”协会历史上一直存在,今天看到的站在一线的NGO(特别是国际级别的)是在过去两百年发展起来的。最早之一的是1863年建立的国际红十字会。
“非政府组织”一词开始于1945年联合国成立,在联合国宪章第71条款第10章中提出作为机构的咨询角色,没有成员是政府或州(见咨询身份)。“国际NGO”(INGO)的定义由1950年2月27日ECOSOC的288(x)决议首次提出:“国际非政府组织就是任何不通过订立国际条约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在可持续发展中,NGO和其他主要群体的关键作用在21号议程第27章得到承认,以修正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咨询关系的论述。
五、中国严控非政府组织
2018年3月媒体报道,中国民政部近期连续公布了3批“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单。截至3月1日,包括“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智能机器人协会”、“中国汽车齿轮产销联合协会”、“济南大学校友会”、“全国邢氏宗亲总会”在内的253家组织,因没有在中国民政部门登记而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被民政部网站标记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曝光。民政部网站并呼吁社会公众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和证据,以便政府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
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民间组织“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3月1日接受自由亚洲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在中国,的确存在着一些以各种协会的名义,进行骗捐,然后非法敛财,逃税漏税的情况。但另外,又有很多的致力于社会公益的人士,他必须通过建立一些非营利的组织,才能开展工作。但是在中国,对于NGO的这种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它的注册的门槛非常高,这样的话,就使得很多的想致力于社会公益的很多人,没有办法去真正的注册为一个非政府组织。所以他必须成立一个‘协会’,只能注册为一般的公司、一般的机构。这样的机构,它在募款、工作方面就受到了很多的法律的限制。政府就可以用它们在税收方面的各种的漏洞,来对它们进行打击。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它就是对公民社会进一步打击的一个措施。”
六、严重打压中国独立民间社会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法》
二十八个国际和中国国内的非政府组织签署一件联合声明,呼吁中国人大撤销其近期通过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该法律给予政府广泛的工具来严重打压中国独立民间社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委员会:
作为这份声明的签署者,我们强烈反对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法》,或“这个法律”),我们呼吁全国人大代表撤销这个法律。
一个稳定和有效的中国社会取决于不受政府干预而自由运作的多样化公民组织的存在,这些公民组织应该被允许自由地向海外非政府组织寻求帮助,从中获得重要的资源、培训和倡导工作。《境外非政府组织法》针对这些原则发难,因此将严重损害中国民间社会。这个法律迫使中国民间组织对外国非政府组织进行控制,从而将本土非政府组织变成公安部门的工具,而非政府组织本应将它们的精力和努力集中在改善中国人民的生活上。
这个法律还损害中国非政府组织、大学、商界、甚至中国政府与国际社会的交往。获得信息或资源、包括获得技术知识和建立伙伴关系的努力,经常会受到监视。项目与活动的许多方面以及银行账户都要受到国家的跟踪和干预。这个法律还把非政府组织模糊但武断地划分为“受欢迎”和“不受欢迎”两类。加之公安部门被赋予很大权力,这些区分不免会将民间社会轻易地政治化。这样做不符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24/2014的决议所制定的国际法律原则。这个决议要求各国在立法以及和实践中为民间社会创造并维持一个安全和协助的环境。
这个法律将限制中国公民,包括当他们与海外非政府组织伙伴一起,不让他们有机会用新的办法去解决影响他们国家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受到民间社会的制约,将导致更大的不稳定,对国家造成更大负担。
过去几年中,中国公安部门对本国以及外国非政府组织进行了越来越密切的监视和阻挠。这个法律将把许多已经用来打压中国民间组织的有问题的官僚工具法律化,并且将警察针对国内和海外非政府组织的任意行动法律化。一些以前已经在使用的非正式的做法,现在被法律化了,这包括:
- 公安局可以任意监视和调查非政府组织;
- 警察可以以‘造谣’、‘诽谤’、‘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名义逮捕非政府组织从业人员;
- 未经事先批准的非政府组织活动会受到法律刑罚;
- 非政府组织必须向当局报告新雇员;
- 被发现违反这些模糊规定的非政府组织可能会被禁止未来在中国从事活动。
除了压制独立公民组成的民间社会的影响力外,这个法律的通过,加上最近通过的《慈善法》,表明中国政府对民间社会疑虑重重。中国政府应该将民间组织视为伙伴,后者可以为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许多问题提供价值与行动能力。
我们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建对中国人民的信任,撤销《境外非政府组织法》,赋予中国本土非政府组织更大的从事活动与倡导工作的自由。
【签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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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人权项目
维吾尔美国协会(Uyghur-American Association)
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一)*
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二)*
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三)*
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四)*
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五)*
*一些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因为安全问题,选择匿名联署。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警察将有更大权力监管境内的外国NGO,这些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部门黑名单,将被禁止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活动。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普莱斯表示,「这项法律将进一步收紧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限制美中两国个人和团体的接触。」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项法案,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普莱斯在一项声明中表示,「鉴于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是稳定和繁荣的基石,(奥巴马)行政当局表示强力支持中国公民社会在各个层面所发挥的作用。」
他还表示,「我们敦促中国当局尊重公民的人权和自由,其中包括维权人士,记者,商业团体,从事发展的专业人士以及组成公民社会的所有人士,保护外国NGO在中国的运作能力。」
媒体报道,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1000个左右,再加上展开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数量,总数可能已达7000个左右。
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包括慈善及环保团体,在中国要向警方登记才可工作,警方有权调查这些机构,也可将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的非政府组织,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
非政府组织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中国业务副主席杰克·帕克表示,「由中国公安机关管理非政府组织注册过程,我们对此的最初反应是失望。」
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表示,这条新法律的目的是进一步扼杀公民社会,必须废止。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说,「中国当局,尤其是警方,将拥有无限制的权力来打击非政府组织,限制他们的活动,最终扼杀公民社会。」
他还说,独立的非政府组织的工作合情合理,这个新法律是对他们的真正威胁。
七、外国非政府组织助纣为虐
2022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表了有关新疆人权状况的报告。报告中,联合国对中国做出了严重指控,并称当地可能发生了反人类罪行。很多维吾尔及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遭到关押。而中国方面则表示,这些只是对维吾尔人提供的职业培训项目。联合国同时还指责中国在新疆破坏清真寺,并在日常生活中对维吾尔语言文字进行限制。这些指控也遭到中国方面的驳斥。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听证活动开始前数天,总部位于华盛顿的"维吾尔人权项目"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对十八家欧洲旅行社提出了批评,其中包括五家德国旅行社。
维吾尔人权项目的埃尔文(Peter Irwing)表示:"这些旅行社提供了一些新疆旅行项目,同破坏文化遗产、制定民族基因库、监控和关押维吾尔人直接相关。
其他一些旅游项目,如走访维吾尔家庭、同维吾尔人共同用餐等活动也是存在问题的,因为相关维吾尔家庭迫于当局的监控根本无法拒绝游客来访。
按照这家非政府组织的说法,中国政府正在大力发展新疆的旅游业,以美化和掩盖他们践踏人权的行为。总部设在慕尼黑的世界维吾尔大会主席杜里坤(Dolkun Isa)表示,欧洲的一些旅游服务商正在助纣为虐,"这种迎合中国宣传的行为和协助种族屠杀没有区别。这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八、中国出台系列法规对非政府组织进行限制
2024年9月12日国际非营利法中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道格拉斯·鲁岑(Douglas Rutzen)在听证会上指出,全球有72个国家在过去5年里通过了270项有关限制公民社会的法律,其中三分之一的措施直接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创立和运营情况。他警告说:“政府正在利用这些法律来针对人权捍卫者,无论他们身处哪个领域,无论他们是在私营企业、媒体还是其他领域。当权者还将这些法规与其他工具结合起来,包括监视、骚扰人权捍卫者及其家人、监禁或更糟的情况等。结果是,我们看到公民空间被整体压缩。”
鲁岑呼吁美国制定一份可能对人权捍卫者构成法律威胁的国家名单,并为在这些国家的活动人士提供早期支持,以帮助他们抵御威胁。他还建议建立一个全球快速反应系统,以应对突发危机。
近年来,中国通过多项法律对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的活动进行了限制。2016年,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于2017年正式实施。该法律禁止境外非政府组织从事“损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并授权公安机关对相关组织和个人进行严格监管,包括调取文件、冻结银行账户甚至拘留工作人员。这一法律引发了广泛的国际争议,联合国人权专家和美国政府官员都对此表达了严重关切,批评此举进一步压缩中国的公民社会空间。
2024年三月,香港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正式实施,其中更因增设“境外干预罪”而引发国际社会的批评。美国众议院原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曾公开表示,中国共产党可能会借此扩大其跨国镇压的范围。
九、中国操控非政府组织跨国镇压位居榜首
2025年2月6日,人权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根据十年来收集的跨国镇压数据,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全球有48个国家的政府在103个国家实施了1219起跨国镇压行动。其中,中国是最活跃的肇事者,涉及272起事件,占总数的22%。
此外,俄罗斯、土耳其和埃及政府也是主要实施者。报告指出,前10个国家占了全球跨国镇压的80%。
报告指出,在2024年记录的案例中,涉及同时针对三人或以上的大规模事件显著增加。其中,中国政府曾在埃及、马来西亚和泰国针对维吾尔族群体采取行动。
报告中,自由之家还表示,政府之间的合作助长了跨国镇压。“在异见人士定居的国家——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威权国家——当局都曾与实施镇压的国家合作。自2014年以来,这种合作已导致780起事件。”
自由之家还特别提及,穆斯林群体成为跨国镇压的主要受害者。
“在64%的案件中,受害者是穆斯林。这一比例不仅反映了数据集中穆斯林占多数的原籍国(如埃及、伊朗、塔吉克斯坦和土耳其)的情况,还反映了中国政府对主要为穆斯林的维吾尔族人的无差别打压。在欧洲和欧亚地区的东道国,被镇压的个体中,75%是穆斯林。”
另外,记者也是跨国镇压的主要目标。“实施者政府经常越境恐吓记者,以压制真实报道。自2014年以来,共有26个政府对流亡记者实施了124起跨国镇压事件。威权领导人将境内外的独立媒体和举报人视为威胁其权力的活动人士。”
最后,虽然跨国镇压的情况依然存在,但是自由之家表示,民主国家已经在采取行动,积极应对。“展望未来,七国集团(G7)将在2025年将跨国镇压作为其多边行动的核心议题之一。”
详情请参看:
1、由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
https://rfi.my/Bd57
2、联合声明:自由之家和其他机构联合呼吁撤销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
https://is.gd/1MoLLi
3、调查指中国当局滥用国际组织进行跨国镇压
https://is.gd/SWFdJR
4、中國通過境外NGO管理法美國深表關切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4/160428_us_china_law_ngo
5、自由之家:中国是跨国镇压最严重的国家,维吾尔人为头号受害者(外二篇)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715672.html
6、非政府组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D%9E%E6%94%BF%E5%BA%9C%E7%BB%84%E7%BB%87
7、中国非政府组织运营模式研究
http://www.yrdcpcn.com/upload/2023/0703/49daa792-1629-4df9-8d57-10106731b603.pdf
8、国际人权服务社:中国严重阻挠外界参与联合国机制 系统式针对港台藏组织
https://is.gd/Kqnpno
9、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近期发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最新监管框架及挑战
https://chinese.pillsburylaw.com/recent-developments-regarding-the-new-foreign-ngo-law
10、中国加紧控制非政府组织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zhengzhi/yl-03012018103355.html
11、WP·ICIJ“联合国注册的中国NGO一半以上官方团体”涉及领导层人士等共产党…接受资金援助也因拥护中国的报告书和发言而模糊本质,威胁活动家
https://www.mk.co.kr/cn/world/11304708
12、中国制裁涉港美官员、议员及非政府组织负责人
https://www.zaobao.com/news/china/story20250421-6221618
13、非政府组织:德国旅行社在新疆人权问题上助纣为虐
https://p.dw.com/p/4bfjU
14、美国关注各地公民社会发展 中港打压案例再成焦点
https://is.gd/xG3C4R
15、关于“中国箭靶:跨国镇压如何渗透全球体系”调查报导
https://is.gd/P4y25T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http://www.npc.gov.cn/zgrdw/npc/xinwen/2017-11/28/content_20327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