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5年7月13日消息】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强拆受害者金兰,因养殖场遭暴力违法强拆未获合理赔偿,欲进京上访被强制拦截,关押期间因不签署息访息诉及认罪认罚书,后被和县法院以袭警罪判刑一年,上诉后金兰被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近日,金兰向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室递交了书面控告状,控告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程政枉法裁判,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控告人程政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撤销对她的刑事处罚。
金兰,女,回族,住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姥桥镇红光村桥北自然村村民。
2016年10月30日上午八时许,姥桥镇行政执法大队红光村委会干部一行约三十余人,将金兰家位于206省道现347国道东侧一处农家养殖场进行暴力违法强拆。
当年金兰与丈夫张宗兴均在此房屋内从事养殖业和正常的生活,被控制住人身自由,对养殖场地大范围进行拆除居住房屋和毁坏家禽棚屋,金兰当时被顺地拖出房屋后为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情绪激动中以死抵抗,中途服下一瓶百余粒安定药物中毒,他们的残暴行为直接导致金兰大脑受到强烈的刺激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后又被红光村委会多名工作人员将中毒后的金兰强制拉至红光村委会。
中毒后金兰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和身体出现多种不适,直至下午二时许,村委会人员请来民医查看病情和生命危及状况,恐不佳,随时会发生生命危险,故才将金兰送往和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由夏元林医师接诊,并随即开具病危通知书,并告知家属当前病情危重,随时有病情加重及死亡的可能,经过连续多个日夜的救治才挽回生命。
当时刘金山任姥桥镇党委书记,李有成任拆迁组长和镇分工负责人,宋志荣任红光村委会书记,陈永翠任副书记,张承义任村干部。
当时金兰家养殖场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保税区项目内。在未征得金兰家庭成员同意和出示相关拆迁公文就强行拆毁金兰家养殖场房屋和家禽棚屋,并对金兰和丈夫张宗兴造成人身侵权行为,非法侵入住宅内将金兰家住宅中生活用品进行损坏,将房屋中重要主体结构门窗顶梁等摧毁。
后来金兰带病曾多次前去红光村委会,姥桥镇政府,郑蒲港新区信访办,马鞍山市信访办,合肥市信访办讨要说法和要求善后处理均无果,且被部分领导精神打压。
金兰病危在县人民医院抢救期间,其丈夫张宗兴被要求去看护已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养殖场照顾喂养牲口家禽。当时养殖场已被断电停水,且无法提供正常生活就寝区域进行照顾喂养看护,政府以给予看护费欺骗误导引诱其丈夫前去看护,日夜兼职。
金兰丈夫生性老实淳朴,听信政府谗言,心中带着对养殖场地家禽牲口的不舍,不忍心看着无人照顾而饿死走失,无奈再次回到某村干部领导所安置的非人类能正常生存,病虫害,细菌繁盛滋生与牲口家禽同生活。
直到2020年3月18日保税区绿化项目规划再次启动,才进行二次逼迫式逼迁,并对养殖场进行扒路放水,至此金兰丈夫张宗兴已在非正常生活区域环境下生活照顾看护养殖场时长达37个月1110天之久,且被无作为、不作为置之不理处理对待,并联合项目施工方作出一系列逼迫让迁,无奈之举签拟由政府方出具承诺书让出养殖场地供正常施工(因当时丈夫张宗兴不满并未签字)后也多次前去要说法和要求处理未完善部分赔偿均不予理睬。
直到2022年金兰丈夫张宗兴因身体各项体征呈病态抱恙,恐与长期37个月1110天被居住在牲口家禽棚屋内造成自然性抵抗力下降且多种细菌并发感染,在重症监护室连续多日抢救后于2022年8月5日离开人世,终年55岁。
当时曹道祥任姥桥镇书记,张优斌任副镇长,刘良贵任镇分管负责人,对金兰进行多次打压和扬言让她一个60多岁老妇走司法途径控诉。
面对悲愤无望的处境,金兰夹着失去年仅55岁丈夫的噩耗痛苦,处理好丈夫张宗兴身后事后,带着丈夫至死也未得到善后处理的遗愿,于2023年3月26日准备进京到国家信访局反应问题。
不料在当日中午11时许被当地姥桥镇派出所所长黄启峰(警号:074638),副所长孙晓翔(警号:074797),辅警罗清辰(编号:133285),鲍书兵(编号:133291),李京京(编号:133264)等一行人到金兰女儿家24楼强行将其拖进电梯带离。
当时红光村委会村书记余其峰,姥桥镇多名领导干部暗藏车内观望,随后金兰被手铐脚镣扣押在白桥派出所内。
2023年3月27日,金兰被安徽省马鞍山市看守所以袭警罪刑事拘留,关押期间金兰家属被要求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金兰在看守所内也多次遭受欺负和攻击,并劝服金兰签订认罪认罚裁判书。
当时的金兰已60多岁高龄,还患有多种高危疾病和精神抑郁症长期服药。金兰不愿向知法犯法者妥协,她和家庭人员均未签认罪认罚和息诉罢访承诺书,后被移交给安徽省和县人民检察院,由检察官许洋刚出庭支持公诉,并将赵俊,赵自兰列为证人,当时他二人并不在场,也不知整个过程和并未看到金兰有袭警行为,何来的证人证言,证实金兰撕扯和辱骂民辅警情况,赵俊和赵自兰亦是亲戚关系,(赵俊是赵自兰侄孙)且赵俊家多年来承接姥桥镇垃圾清运工程。
最后金兰被和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2023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止)(2023)皖0523刑初237号审判长程政,人民陪审员卜祖玉,陈静,开庭判处。
由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5刑终112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金兰在关押期间其母亲舒贤英因过度担忧,郁郁而终,而不得相见。
综上,被控告人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程政,程序违法,暗箱操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枉法裁判行为不应得到纵容,应当受到严厉的追责。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金兰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控告人程政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提出处分意见,并报院长提请人大罢免程政法官职务、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枉法裁判责任。
控告人金兰诉求:撤销对她的刑事处罚恢复名誉还她清白,赔偿这些年给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精神伤害赔偿,让金兰一家过上正常的生活。
上述情况均有图片、录音、视频为凭证。
金兰电话:1809644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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