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安徽退伍老兵李啸寻衅滋事罪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4月14日消息】安徽退役老兵李啸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开庭,2022年3月30日上午李啸寻衅滋事罪开庭。李啸,身份证号码:340321195806100051。

2020年怀远检察院发的公诉书,2022年3月25日发的开庭传票,3月30日早上9点开庭,闭庭之后直接被批捕,现在固镇县看守所,这2年之内,因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两次,这次开庭是在安徽蚌埠怀远县疫情最严重,全县全部封闭的情况下,速战速决,审理了李啸寻衅滋事罪一案。

关于对李啸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申诉,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检查机关公诉李啸(1978年入伍服西安炮军技术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2020)Z632号此案于2020年12月10日提起公诉,2020年7月25日被怀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1月12日签发了监视居住决定书,期限六个月,到2022年7月12日到期。

安徽怀远县检察院对李啸公诉书全文如下:

起诉书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副本
怀检一部刑诉〔2020〕Z632号

被告人李啸,男,1958年6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40321195806100051,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怀远县粮食局退休 职工,现住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路文兴15里64号。被告人李啸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7月25日被怀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怀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啸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其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啸在明知国家管控退役人员非法聚集并且自己也被管控的情况下,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其未经批准的“全国两参法律顾问”身份,通过电话、微信、“维权律师”介入案件等方式,先后赴山东省枣庄市、四川省宜宾市,积极参与军队退役人员非法维权聚集活动,其行为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具体行为如下:

1,2018年7月2日,山东省枣庄市退役人员刘春光(已判)
因不服枣庄市公安局驿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及驿城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向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刘春光联系被告人李啸为其代写行政诉讼状并为其代理。刘春光、张彦玲(已判)夫妇为达到给驿城区法院、政府施压的个人目的,编造了含有“刘春光因上北京旅游,被行政拘留15日”虚假信息的《通告》,并通过他人在网络上广泛传播。2018年8月2日,被告人李啸提前到刘春光家,针对次日如何组织人员聚集与刘春光、张彦玲夫妇及退役人员邵长奎、孔繁志、赵恒法、张严玉等人进行商议,包括如何招待外地战友、集中人员、统一着装、列队、喊口号、纪律要求等事项的分工次日8时许,60余名退役军人根据《通告》中“到法院普法学习”的号召,在驿城区人民法院门口聚集,在收到法院延期开庭审理的通知后,刘春光及被告人李啸等人拒绝离开,仍要求当日开庭旁听,并先后采取列队、唱军歌、静坐等方式聚集,期间,部分退役军人故意言语挑衅执法民警并推搡维稳工作人员。该聚集行为持续了约10个小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在聚集过程中,被告人李啸在退役人员队列前自称是“全国两参”法律顾问,发表演讲,在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延期开庭的情况下,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涉、纠缠,仍让聚集退伍人员持身份证到法院门口排队要求旁听。该聚集行为持续约10个小时,造成交通拥堵,导致附近商户、居民经营及生活不便,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2,2019年9月11日,四川宜宾籍退伍女兵李旭(已判)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旭被羁押后,江西南昌籍退伍军人杨敦志伙同李啸意图使李旭逃避打击,以维权名义介入李旭案件。李啸先后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19日两次赴四川宜宾,与宜宾退役人员代兰君、赵凯和李旭前夫朱培源等人联系询问李旭案件情况并实地拍照走访,编写了片面、失实的《关于李旭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调查报告》长篇文章,并让网友曹建国进行编辑、配图在多个微信群中转发,文章内容片面述说李旭案件情况,对执法的法律适用提出质疑,意图煽动其他退伍军人对李旭案进行声援。

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李啸在微信群“3811军魂荣耀”(群成员498人)、“军人与法”(群成员499人,群创建者为李啸)发布信息,煽动《万民伞》签名接龙,李啸本人为第1702号签名者。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表、判决书等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告人李啸的供述与辩解;
4.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啸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编造并指使他人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常胜人民县检
本件与尻本核对无误2020

附:
1.被告人李啸现取保候审在家;
2.建议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3.卷宗七册、光碟六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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