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4年4月10日消息】我叫陈秀芳,家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现曝光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相关人员,违背事实,滥用职权,非法拘留的违法行为,邻居兴嘉宛拆迁建房,导致我的厨房受损。
当时拆迁办工作人员两次入户造册,承诺帮我修复。
2019年8月20日,我找毛坤明询问厨房修复事宜,在交谈期间,我并未与郑灵强对话,然而突然攻击我,导致我左眼模糊,耳朵受损,腰和脑损伤等。
在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进行问询时,郑灵强做了伪证。
2019年10月24日,仓山分局采纳郑灵强的伪证,对我做出行政拘留五日,不予执行,罚款¥200的处罚。
事实上,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我受伤是被打,不是互殴,是郑灵强故意侵权行为造成,郑灵强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仓山公安分局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违法办案,把郑灵强无任何理由,故意伤害我,说成互殴,让我申诉无门,郑灵强甚至嚣张地说,他在仓山公安分局有熟人。
事情发生于8月20日,而仓山公安分局在8月27日才调取监控进行取证,在此期间,监控证据已被郑灵强销毁,如何能够明确事实?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到福建省人民政府进行上访,在此过程中,有五六名人员中,其中部份穿着警服,部分穿着黑色衣服,采取了强制措施,强行拖拽我,将我带到省信访办,大概10分钟后,他们再次强行拖拽,骗我说带我去见省领导,实际却是将我带到神康精神病院,我向其询问:你们不是说带我见领导吗?怎么给我带到精神病医院来?他们却说,你在此好好休息,接受公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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