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

陈文胜案开庭多名旁听者被驱赶推搡

【民生观察2024年4月19日消息】2024年4月18日,湖南衡阳陈文胜弟兄被指控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一案,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局动用了大量人力,法院门前整条街被以“演习”的名义封锁,要求旁听的弟兄姊妹被驱赶、推搡,法院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4名家属进入法院旁听。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为主传福音,走遍全国各省的湖南衡阳陈文胜弟兄因为被指控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刑法》第290条),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开庭。

陈文胜弟兄于2023年9月1日失去自由,目前已经七个半月了。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系《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新罪名,根据刑法第290条第4款之规定,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关方面利用这个罪名来指控陈文胜弟兄的传福音行动,是不合理的,因为和平的传福音行动并不扰乱社会秩序。陈文胜弟兄被审判是对宪法第36条的严峻考验,因为中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中当然包括传教自由。信仰自由需要捍卫,国家需要尊重和保护人权,宪法需要被捍卫,刑法不应该惩罚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人。

2024年4月18日上午8点,李晓明律师弟兄从湖南衡阳发出的信息:“朋友们平安,我来旁听陈文胜弟兄的案件,法院不仅不让旁听,还有一大群黑衣保安维持秩序,推搡我离开。我个人是和平的,我只是带着爱心来看望我的弟兄,旁听案件,但是衡阳市没有表现出对法治和公民的尊重。

他们目前已经封了路,动用了大量人力,目前10多个保安陪我站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口对面的路上。请为陈文胜弟兄祈祷,他是喜乐的,他对逼迫他的只有爱,也愿我们传递这种爱与和平。

但是我们依旧呼吁捍卫宪法,捍卫法治,捍卫人权,这是我们的责任,并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2024年4月18日下午13时,陈文胜弟兄的家属和旁听的弟兄姊妹发出关于陈文胜弟兄一案开庭情况的公告:

陈文胜弟兄于2023年9月1日失去自由,目前已经七个半月了。

关注陈弟兄的家人和朋友们平安,现将陈文胜弟兄2024年4月18日的案件开庭情况通报给大家。感谢大家的关爱和代求,请继续举手。

第一,旁听。 我们在2024年4月18日早晨7点多抵达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门口,门口已经有警车,附近有四十位左右的黑衣“特警”,还有很多各部门工作人员,加起来估计有七八十人以上,阵势很大。后来整条街被以“演习”名义封锁,我们到了法院正门的被驱赶。虽然有推搡,驱逐,但是整体和平。

只有陈文胜弟兄的妻子、儿子、大哥和大嫂四位亲属进去了,二哥都没进去。陈弟兄86岁的母亲被社区限制在家。

法庭的旁听席只有十几位,除了他们四位,都被其他来路不明的人员占满。衡阳市本地想旁听的家人也被有关部门联合劝阻,今天衡阳方面至少出动了上百人来应对这次开庭。想旁听的弟兄姊妹没有机会旁听,但是都以和平喜乐的态度面对。

第二,庭审情况
根据几位家属回忆整理如下:
2.1起诉书罪名
起诉书罪名应该是刑法第290条非法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下从重处罚。

2.2指控事实
陈文胜弟兄因为传福音被行政拘留九次,一次拘留10天,八次拘留每次15天共120天,一共130天,屡教不改。陈文胜弟兄多次组织群体或者个人传福音活动,如菜市场、十字路口、店铺、少数民族地区等。影响了居民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
指控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但是没有证人出庭。令人遗憾和心痛的是,有不懂法律的弟兄姊妹做了笔录,成为了指控陈弟兄的证据。

2.3辩护律师
官方指定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庭上基本上是陈弟兄自我辩护,律师没有任何补充和独立意见,尊重陈弟兄的自我辩护意见。

2.4陈弟兄的态度 陈弟兄坚定自己的信仰,表明自己并没有组织,只是参与,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资助。陈弟兄也表明了作为有信仰的人,他甘愿为信仰受苦,可以重判,但是作为公民,请法院公正审判。

陈弟兄非常喜乐平安,他对法庭上的工作人员都态度极为友好。

2.5庭审时间
庭审在上午九点开始,十点半左右结束。

2.6庭审结果
没有当庭宣判。陈弟兄说应该会上诉。

感谢上帝,谢谢大家的爱,请转发,请继续为陈弟兄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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