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4年4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因举报贪官侵吞、挪用9600多万农民征地补偿款,而被河南郑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零3个月的维权人士孙治军不服判决,2022年3月17日获释后坚持上诉。2024年4月8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开庭审理此案,来自各地百余名维权人士参与庭审旁听声援孙治军,抗议法院办案不公。
据悉,2013年5月,孙治军因所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区孙庄村被政府强制拆迁,与另五名村民所获拆迁补偿与政府承诺拆迁标准严重不符(即未按补偿标准少给各家一块宅基地),被迫走上信访之路。
多次信访维权无果,于2020年10月25日,中共五中全会前夕,孙治军与其他六人一起前往北京做进一步信访投诉,随遭郑州当局的严厉打压;被郑州当局截访人员强行遣返后,于10月27日被郑州市中原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处行政拘留14天;
同年12月2日,因其不服此行政处罚之决定,故将郑州市中原区分局告上郑州市铁路运输法庭;12月17日,因其又将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书记胡志军、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孙庄包村书记艾超,以及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原孙庄村村委会主任孙耀东等政府官员进行实名举报,称此三人具有滥用职权、动用警械、垄断村资源、伪造宅基证骗取宅基院补偿的安置房和违规套取国家迁拆补偿款等违纪违法行为,遂立遭管理者当局的打击报复。
2020年12月18日,先被中原分局西流湖派出所警方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传唤带走,随后又被中原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刑事拘留;
2021年1月1日,被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以同罪由予以批捕。
孙治军在狱中便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受理后,于2022年4月19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经过两次开庭,一直到2023年12月29日,中院下达判决书——维持原判。
孙治军不服该判决,遂重新聘请姬来松、段汉杰两位律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孙治军于2024年4月2日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庭审直播,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监督申请书》;申请对孙治军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庭审直播,让人民群众在直播中监督司法公平正义。
意料之外的是,郑州中院竟然同意了孙治军要求“公开审理”的申请(但事实上并未网络直播),本案于4月8日下午2.30分在该院第十八审判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源于该案影响力比较大,4月8日这天下午,各地前来旁听的群众竟达百余人。
开庭前夕,孙治军在第十八审判庭门口熙熙攘攘的百余名旁听维权人士中不断穿梭演讲,且不断迎来赞许的掌声。
孙治军称,关于法院判决我“强拿硬要寻衅滋事案件”,因我举报贪官将村民征地补偿款9600多万打到村集体账户后,被转走侵吞挪用,而遭受打击报复载赃陷害,2013年4月孙庄村征地拆改造,至今已过去11年、失地农民仍然没有得到9600多万的征地补偿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至今还没有办理,仍然没有得到保障,他们却采取打击报复栽赃陷害举报人,让举报贪官的我蒙冤入狱470天。郑州市中原区法官吕华红、再审法官徐源有法不依,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维持原判。4月8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希望大家到庭参加旁听学习,学法、懂法、不违法,拿起法律赋予我们的权益,监督司法公平正义。
据现场旁听人士透露,进入法庭后,因旁听群众比较多,每排座位前面摆放的木板桌成了障碍,让法警清除障碍无果后,于是旁听群众自发将木板桌从座位前抬出来放到最后一排当座位,这样才勉强坐下这百余人。
庭审过程中,姬来松与段汉杰律师都作了精彩的辩护,尽管不断被法官打断发言,姬来松律师依然坚持讲完辩护词;段汉杰律师更是稳如泰山,将公诉人怼得非常尴尬。
案件围绕2020年10月25日,孙治军与其他六人一起前往北京,被郑州当局截访人员强行遣返,倪中立的证言证词中称孙治军向其索要8000元才肯回去为“强拿硬要”、勒索政府公职人员为焦点展开辩论。
姬来松律师表示,政府截访人员倪中立的证言证词中,一会儿说关于这8000元向领导汇报了,一会儿又说没向领导汇报,是自己决定用自己的钱给的孙治军;其他截访人员旁证称,在北京高速路口两辆车隔着50米,他们看到倪中立数钱给孙治军,并且旁证四次证词每次都不一样,更为荒诞的是,与孙治军同行的其他六人的证言证词法院均不采纳,这显然有失公允。
公诉方王检察官答辩称,证人赵财四次说出的证言不一致,正是因为证据的混乱,才更能说明案件的真实性。
听到王检察官如此荒诞的辩词,庭下一片哗然,一位旁听女士边说“气死我了”边离开座位,愤然离庭。
段汉杰律师说,一审中院庭审时检察官当庭提出:“我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中院发回重审”。现在又没有增加新的有效证据,在证据不增反而其减情况下,以什么理由推翻你们检察院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孙治军在最后的陈述中说,法庭是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没有证据可以通过庭审提问认证的情况下,这一切证据都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本身这就是对我的栽赃陷害,明显的栽赃陷害,法院给我下传票的第二天,开庭的前五天抓的我(起诉中原公安分局拘留其行政违法),在没有一个物证,如录音、录像、拍照、微信银行转账收据,高速路口360度监控摄像等等证据的情况下,不懂法律的人都可以看出明显的结果,难道说司法机关就看不出来吗?我希望(法院)慎重考虑、落实再给我下判决。
当法官敲响法槌那一刻,旁听群众早已忍不住的炸了锅,叫骂声谴责声一片,与此同时,“孙治军无罪”口号声在法庭响彻。
据知情人士表示,该案的重要证人倪中立已在孙治军出狱重新提起上诉时突然去世,关于孙治军受否“强拿硬要”8000元的指控已是死无对证;法院对孙治军举报贪官挪用、侵吞失地农民9600多万的征地补偿款一事更是不愿多提。尽管知道孙治军是被构陷冤枉的,公权力机构证据不足违法明显,但对孙治军蒙冤一案能否翻案问题并不乐观。
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孙治军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